00000製作說明【阿彌陀佛】 《佛學次第統編》【阿彌陀佛】2020.3.5總目錄
《佛學次第統編》(國家圖書館出版更名爲《佛學基礎》),爲明代楊卓所作之佛學通俗讀物的重排本。將佛學的歷史、佛教的教義以及有關名詞彙成一編,並且做了詳盡的解說。爲人們瞭解、研究佛教提供了一個比較系統而又通俗適用的讀本。

佛學次第統編(正編)
  菩薩優婆塞顯覺楊卓編
總敘
  世尊說法,經律炳垂。祖師宏宗,論著尤富。學佛之士,終身鑽研,猶未能及。苟非大宗匠作家,何事妄生枝節,有所編輯。不特增人葛藤,徒亂衆意。尤恐畫蛇添足,敗壞真宗。未爲佛子,豈不反爲佛門之罪人哉!是在人一面,大可無需。在己一面,大可不必矣!雖然,此言似則似矣,是則未是。譬之一大城埠,方圓數十里,人口數百萬,市街會社,繁若列星,車馬游龍,紛然如織。遊其地者,任意所之,本無不可。然以全般形勢不明,往往紆曲許久,不得遊趣。或則往返回環,難離原處。於是淺嘗之徒,廢然返者有之;拙步之流,常滯一地者有之;更有狂奔之輩,東西馳求,所履雖多,不得要領,亦終勞而鮮功。即使善遊之士,一地一所,步之趣之,皆能不誤,然亦遊歷既遍,而後全般形勢,方始瞭然。即計所獲,亦實勞多。假使於此,有一地圖,及一地志,以爲遊者之先導。則凡遊者未遊之前,已有成竹,當遊之際,亦辨方所,豈不共同方便也哉!夫圖志原非城埠,遊城埠者,備之爲便。城埠亦非圖志,遊城埠者,幸勿以覽圖志,爲遊城埠可耳。本編之旨,意在於斯。佛法大海,浩浣無涯。利根上士,固目擊即能窮源,然在一般學者,往往歷之幾久,門徑難窺。或則僅執一端,不明大體,非惟寡益,爲害亦多。且在自欺之士,尤因是儱侗真如,顢頇佛性,徒事侈其口談,實則高下不辨,亂統瞎摸,究何所益。智者見之,不免悲憫。顧所以若是者,不亦太少方便所致也乎?予自愧學尚未遑,何堪以盲引人,然斯編之作,實亦不過如遊城之餘,將所履方所,略爲圖志。既足據此以爲自究之便,並即以便當來者之參考耳!一舉兩得,未始無裨,若故多事,則吾豈敢。
本編共分四編:一、外編,二、正編,三、餘編,四、附編。二、三、四又可共稱爲內編。外編本爲正編前導,但主文全在正編,若以主文爲急,宜先及之。本編名曰佛學次第統編者,佛學猶言學佛之如何爲學,是就學地以言。若曰佛教,則是申明教義。或曰佛法,則更直接說法。皆大不可,故曰佛學。言次第者,由淺之深,層層次第,非一往到底,故云次第。統者爲言總括,意在握要,又在全備,並含系統之義。編者集而編成,非著作意,故曰統編。

正編敘言
  統編分四:外編,正編,餘編,附編。正餘附又總爲內編。外編世學,餘編經教,附編事記。本編所述,乃專法理,以系全編主文,故曰正編。始從凡夫以明世間,次從諸聖以明出世,後從小大顯密諸乘,以詳明行證因果諸法。所以始從凡夫世間明者,識得凡夫,乃知諸聖;識得世間,乃知出世耳。此即由近及遠,由此推彼,次第意也。至言世間,則先六趣、三界、世界,次推生滅、因果、世間觀。由此六項,從小及大,層層推廣。世間之相,次第包括盡之。複次六趣因果,最切人身,故最須爲先明。然原始要終,又無不具足於當下身心,若了得當下身心,一切世界,自可從茲推究。所以要中之要,又莫如了得當下一心之爲要矣!蓋六趣報趣,緣於作業,作業因於妄惑,最須先辨,即此妄惑。而此妄惑,即是一心,了達一心之妄惑,是爲入佛學之初步也矣。更就佛字義理言之:佛者覺也,覺者心也,是故佛法者,心法也。欲明佛法始終本末,即由先明當下一心始。因心推境,境由心起,自然因果洞徹。凡夫當下一念之心,其現相若何,先爲辨認,再進而推究其體用若何,自對於心覺大道,有其進入之階。一切法理,雖次第重重,不過了明一心。而一心雖廣,又始從識及當下耳。然凡夫當下一念心相,究系如何,要知即是妄惑。由此妄惑爲因,作業爲緣,報趣爲果,所以幻爲六趣、妄有三界、世間因果,如是可明。故此若知近察一心,非惟身世全在於是,佛法亦俱由於是矣!

凡例
一、本書爲通曉佛法大義,以便進讀一切經綸著述之彙編,非妄自立義之作。
二、本書爲彙集諸原說而成,非妄自立說之文字。
三、本編第三、四、五、六篇之次第,就恆式而論,原應有二種次第法或攝末歸本,則先人天,次校,後顯大及密。或以本攝末,則先密及顯大,次校,後天人,今本編兩皆未是者,以人天設乘,非佛法本意,故人天只可爲乘法之附,置之於末,以見重輕。又以從聞義上了解佛法,如不先明小乘,則大乘義理,在在不能通曉。故小乘不得不列之於先,以知循序,是以次第仍順今編也。
四、本書第三篇小乘行分末有數節,應編入證分前端,方於與第四篇大乘行分證分一致。時因付印倉促,未及整理,然非關重要,閱者諒之。
五、編者解行皆缺,讀經亦少,豈敢妄談大法,不畏淆訛,特觀法海無涯,臨洋興嘆,未可不自尋方便,權設階梯,期自利利他。集爲次第,非立言示教,發爲文言,雖謂言千累萬,未嘗道隻字可也,作而非述。一句皆說,述而不作,萬語非言,閱者其勿以妄作責之幸甚。
六、法海無量,算沙自困。貧人數寶,無自錢分。顛倒於文字下者,古德已切戒之,況區區小帙,掛一漏萬。雖算沙數寶,猶未足比,然則不亦可以已哉。雖然,弱不可罔稱強,拙不可妄方巧,依規矩而成方圓,學步趨而成蹤躍,力事從拙知者其或然吾說乎。
七、本編草草初編,困難種種,謬誤必多,倘荷諸方大善知識糾而正之,拜嘉不遑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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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彌陀佛】佛學系列詞典主要作品:
《佛光大辭典增訂本》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佛教大辞典(任继愈)》【图片版】
《佛教小辞典(杜继文)》【图片版】
《新编佛教辞典(陈兵)》【图片版】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藍吉富)》
《佛教小百科(中國佛教協會編)》
《中國百科全書佛教篇》
《釋氏要覽》
《三藏法數》
《佛學次第統編》
《一行佛學辭典(14本合輯)》
《一行佛學辭典簡編(9本合輯)》
《佛经解说辞典(刘保金)》【图片版】
《南山律學辭典》
《实用净土宗辞典(林克智)》【图片版】
《禪宗典籍550種提要》
《唯識名詞白話新解(于凌波)》
《因明辞典》【图片版】
《佛教人物傳總集》
《佛教難字字典》【图片版】
《俗語佛源》等等。

《一行佛學辭典簡編(9本合輯)》所收辭典:
台大獅子吼站阿含經簡註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續一切經音義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翻梵語
佛光阿含藏
阿含辭典(莊春江)
法相辭典(朱芾煌)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說明:以上除了【图片版】外,其他均为文字版。 00 總目錄 00 總目錄
01 第一篇 世間相
02 第二篇 出世間相
03 第三篇 小乘
04 第四篇 大乘
05 第五篇 密教
06 第六篇 人天乘
07 第七篇 綜合
01 第一篇 世間相 01 第一篇 世間相總目錄
 世間相
 六趣
 妄惑為因
 六根
 六塵
 六識
 三境
 三受
 三毒
 作業為緣
 三業
 十惡
 受報為果
 苦樂二果
 依正二報
 三時報
 六趣(二)
 三界
 妄惑
 愛見
 愛著
 見取
 作業
 愛見行
 三行
 三品十惡
 五逆
 行施
 戒取
 三品十善
 五戒
 邪定
 味禪
 根本四禪
 初禪
 二禪
 三禪
 四禪
 四無量心
 空處定
 識處定
 無所有處定
 非想非非想處定
 報趣
 三界(二)
 九地
 二十五有
 地獄道
 畜生道
 餓鬼道
 修羅道
 人道
 六欲天
 色界
 無色界
 世間
 妄感為因
 作業為緣(二)
 同別二業
 二種妄見
 共不共四變
 成報為果
 世界界說
 十方
 微塵
 三世
 剎那
 二世間
 三世間
 一世界
 三千大千世界
 一剎
 一世界內位置
 娑婆世界
 十方世界
 南洲
 三相續
 
 小劫
 中劫
 大劫
 賢劫
 三大劫
 第九小劫
 三小劫
 生滅相
 生滅四相
 生滅
 四相
 四相之二種
 有情四有
 一切有情四有
 四有
 四生
 四食
 略說諸天欲
 天命終五衰相
 略說命終及趣生相
 中陰
 人類四有
 四有(二)
 受生
 人胎生相
 人生蟲寓相
 人死捨報相
 五種死相
 六類死
 二種九橫死
 人命終趣生相
 人生業相
 世界四劫
 總說四劫
 世界成壞
 世界成立次第
 三災
 大三災壞劫相
 因果理
 因果各義
 因緣
 果報
 總別二相
 三時業
 四種報
 四人果報
 四報定不定
 三果報
 人類因果
 人生五因
 人生因果
 世間義
 輪迴
 三道
 
 
 有漏果報四相及不淨
 苦相
 
 無常
 無我
 不淨
 因緣相續
02 第二篇 出世間相 02 第二篇 出世間相總目錄
 出世間相
 四聖
 轉妄歸真
 淨六根
 捨六塵
 轉識成智
 轉一切境依無相
 轉受依空
 除三毒修三學
 轉愛見依無我
 轉煩惱依菩提
 轉染依淨
 淨三業
 滅惡復不著善
 離動亦不住靜
 轉凡成聖
 離一切苦依究竟樂
 轉業報依解脫
 轉生死依涅槃
 轉六凡成四聖
 十界
 迷悟為因
 二漏為緣
 十界為果
 十界依正
 染淨心
 自在不自在
 三世間(二)
 二種身
 佛之三身
 四土
 華藏世界
 一浮幢佛剎
 華藏世界海
 娑婆世界位置
 遍照十方熾然世界種
 生死與涅槃
 二種生死
 二種涅槃
 三種涅槃
 十界因果
 出世間義
 解脫
 智淨妙
 三德
 無著
 
 真實四相
 無生
 真常
03 第三篇 小乘 03 第三篇 小乘總目錄
 小乘
 小乘之宗要
 就果位上明小乘之趨向
 小乘之四分
 信分
 信心
 信根
 信力
 所信之事理因果
 信所依止之三寶
 信己
 解分
 辨惑
 循末以推本
 循本以析末
 我執
 三毒(二)
 三煩惱障
 二惑
 四住地
 明法
 總列法相
 十八界
 十二處
 六入
 五蘊
 名色
 七十五法
 蘊等三科相攝
 心意識
 三性
 緣起
 生滅(二)
 因緣(二)
 六因
 四緣
 十二支
 申義
 破惑
 正觀
 隨眠為有本
 十事
 六隨眠
 十隨眠
 見思二惑
 九十八使
 煩惱差別五種
 九結
 三縛
 隨眠
 十六隨煩惱
 十纏
 五蓋
 二見
 四見
 六十二見
 一百八見(二)
 八萬四千塵勞
 立義
 空(二)
 
 決擇
 成就
 寂滅
 解脫(二)
 對治
 三解脫門
 斷與修
 八萬四千法門
 
 慧學
 聲聞慧
 緣覺慧
 四諦
 苦諦
 集諦
 見惑
 思惑
 滅諦
 道諦
 四念處
 四正勤
 四如意足
 五根
 五力
 七覺支
 八正道
 結說
 三學攝三十七品
 苦諦(二)
 集諦(二)
 滅諦(二)
 道諦(二)
 十六行
 苦諦下四行
 集諦下四行
 滅諦下四行
 道諦下四行
 十二因緣
 正明十二因緣
 明十二因緣因果
 明十二因緣之三道
 約二世明十二因緣
 約一念明十二因緣
 十二因緣生滅二種觀法
 定學
 六妙門
 十六特勝
 通明觀
 九想
 八念
 十想
 八背捨
 八勝處
 十一切處
 鍊禪
 薰禪
 修禪
 結跏
 坐禪
 
 戒之各名義
 四科
 世出世二戒
 性遮二戒
 道定二戒
 三律儀
 四戒
 四級
 在家出家戒
 在家二戒
 出家二戒
 八種別解脫戒
 七眾
 戒相
 出家戒
 五篇
 七聚
 八段
 具足戒
 二百五十戒
 五百戒
 十戒
 式叉女六法
 八敬戒
 五戒(二)
 八戒(齋戒)
 三皈
 三皈之二種
 持犯
 開遮
 名義
 三師七證
 三無漏學
 一切行
 三業清淨
 四威儀具足
 三千威儀
 八萬細行
 分列
 苦行
 長坐不臥
 三衣
 乞食
 釋義
 懺悔五法
 發心
 觀照
 觀照(二)
 觀念
 觀行
 三斷
 四正斷
 四對治
 三慧
 大人八念
 七方便
 二十五方便
 事行
 不應行
 惡念
 惡見
 惡說
 惡語
 惡緣
 惡執惡
 十二惡律儀
 四德處
 七財
 洗浴五利
 飲酒十過
 食肉十過
 
 明病發相
 病之因起
 三種病緣
 治病
 魔事
 四魔
 三種鬼神魔
 卻魔
 五位修證
 資糧位
 加行位
 通達位
 修習位
 無學位
 聲聞四果
 九種羅漢
 因緣二種緣覺
 小大二種緣覺
 二種涅槃(二)
 二解脫
 五分法身
 三明
 六通
 一切智
 十智
 十八神變
04 第四篇 大乘 04 第四篇 大乘總目錄
 大乘
 大乘之宗要
 就果位上明大乘之趨向
 大乘之四分
 信分(二)
 信心(二)
 信根(二)
 信力(二)
 所信之事理因果
 三諦
 三大
 一心
 佛性
 三無差別
 就取行說
 信所依止之根本及三寶
 信己(二)
 解分(二)
 辨惑(二)
 無明
 循本以折末
 釋義
 本末二種無明
 獨頭相應二種無明
 五種無明
 十五無明
 計執我法
 我及我所
 二我執
 二我見
 二種二執
 四我煩惱
 惑障
 理事二惑
 現種二惑
 三惑
 理事二障
 煩惱所知二障
 三障
 三重障
 三障(二)
 四障
 十重障
 分別俱生
 現行種子習氣
 分列住地
 一切煩惱
 煩惱
 二煩惱
 六大煩惱
 十煩惱
 使
 七使
 十使
 見思
 見惑百十二使
 思惑十六使
 
 三結
 五下分結
 五上分結
 九結(二)
 五蓋(二)
 
 有無二見
 斷常二見
 四見(二)
 因果一異四見
 十四難
 六十二見 其一
 六十二見 其二
 六十二見 其三
 六十二見 其四
 六十二見 其五
 六十二見 其六 釋六十二見
 一百八見
 八萬四千塵勞(二)
 八倒
 八迷
 五欲
 五欲(二)
 六欲
 法相
 辨惑(三)
 明法(二)
 名色(二)
 五蘊(二)
 十二入
 內六入
 外六入
 十二入(二)
 十八界(二)
 蘊處界三科相攝
 百法
 心法
 心所有法
 遍行
 別境
 
 煩惱(二)
 隨煩惱
 四不定
 色法
 心不相應行法
 無為法
 分別相
 有漏無漏
 相等四分
 自共二相
 
 本識轉識
 五識
 六識(二)
 七識
 八識
 諸識所依所緣
 諸識俱有所依
 諸識生緣
 五識取境
 三境(二)
 三量
 三性(二)
 三種分別
 苦等五受
 我法二執
 煩惱所知二障(二)
 心所俱起
 王所相應
 
 能造大種
 二種造色
 不相離色
 五種因力
 變異因緣
 共不共相
 共變不障
 三種成就
 諸識界繫
 善等界繫
 因等四緣
 名言種子
 種子二緣
 五果體相
 因果同時異時
 十二因緣(二)
 緣起得名
 能所引生
 無明發業
 行支
 識等五支
 愛取有
 惑業苦
 福等三業
 共不共業
 三業四業
 定不四業
 決定三業
 故不故思
 增不增業
 定不定業
 遍等三性
 三無性
 十種真如
 四智
 涅槃
 三身
 三土
 破惑(二)
 破執我不應理
 破法執不應理
 二空
 一切唯識
 三能變識
 諸識轉變
 展轉分別
 生死相續
 唯識實性
 三性三無性
 二轉依果
 無漏界
 不思議
 善(二)
 
 安樂
 大牟尼
 法身
 五重唯識
 漸次悟入
 伏除二取
 雙印二空
 無得
 捨二麤重
 轉依
 轉依位別
 轉依義別
 無相
 辨惑(四)
 有無二見(二)
 斷常二見(二)
 有無二邊
 有無四句
 百非
 二因
 因果四執
 因果四計
 因果四計(二)
 四生(二)
 八病
 生病
 自生
 他生
 自他俱生
 非自他生
 滅病
 自滅
 他滅
 共滅
 不共滅
 常病
 於我計常
 於法計常
 於他有情計常
 於他非有情計常
 斷病
 一病
 異病
 來病
 出病
 十六知見
 破惑(三)
 四不生
 八不
 正觀(二)
 二諦
 空(三)
 觀因緣門
 觀有果無果門
 觀緣門
 觀相門
 觀有相無相門
 觀一異門
 觀有無門
 觀性門
 觀因果門
 觀作者門
 觀三時門
 觀生門
 旨趣
 緣起(二)
 一心(二)
 三大(二)
 二門
 真如門
 空不空
 生滅門
 覺不覺
 
 本覺隨染二相
 覺體四相
 不覺
 不覺三相
 不覺六相
 覺不覺二相
 意五種
 染心六種
 生滅二相
 依因依緣
 熏習四義
 熏染不斷
 二妄境熏
 二妄心熏
 二無明熏
 熏淨不斷
 二妄心熏(二)
 二真如熏
 相應未相應
 契悟
 趣入
 寂滅(二)
 顯示
 契悟(二)
 趣入
 一心圓融
 顯示(二)
 百界
 千如
 三千世間
 一念
 契悟(三)
 三諦(二)
 三德(二)
 三智
 三觀
 破三惑
 始終心要
 法界圓融
 法界
 四法界
 三法界
 五法界
 六相
 契悟(四)
 趣入(二)
 法界三觀
 三觀三十門
 十玄門
 四相(二)
 真如
 如來藏
 
 法性
 佛性(二)
 種性
 義諦略集
 二般若
 二般若(二)
 二般若(三)
 三般若
 三般若(二)
 五般若
 六慧
 六現觀
 七知
 八覺
 二智
 二智(二)
 二智(三)
 二智(四)
 二智(五)
 三智(二)
 三智(三)
 四智(二)
 五後得智
 十一智
 十智(二)
 十種善巧智
 十種廣大智
 十種智明
 十種智明(二)
 七種定名
 九種大禪
 一行三昧
 三三昧
 四種三昧
 五種三昧
 十喻三昧
 十種三昧
 百八三昧
 戒(二)
 性遮二戒
 隨離二戒
 三聚淨戒
 十重戒
 四十八輕戒
 六度
 檀波羅密
 尸羅波羅密
 羼提波羅密
 毘梨耶波羅密
 禪波羅密
 般若波羅密
 廣六度行
 十波羅密
 三止
 三止(二)
 九住心
 三觀(二)
 三種三觀
 法界三觀(二)
 圓覺三觀
 南山三觀
 二種觀法
 五觀
 六門觀
 一行
 二行
 二觀行
 三種忍行
 四安樂行
 入道四行
 五行
 修忍五相
 六調伏
 二種資糧
 四善法
 四善法(二)
 修行四法
 十種修三昧法
 三業供養
 三業相應
 三業四威儀
 三秘密
 菩提心
 二種菩提心
 發三心
 懺悔
 三種懺悔法
 事理二懺
 三品懺悔
 懺儀
 發願
 總願別願
 四弘誓願
 觀照(三)
 二利
 破二執
 除二障
 轉依(二)
 轉蘊成身
 轉蘊成德
 轉識成智(二)
 教理行證四法門
 教理行果四法
 教行證三法
 境行果三法
 境智行三法
 境教理行果五法
 總持
 教觀
 持律
 參禪
 念佛
 持明
 持念
 持誦
 八不淨
 四病
 布施十種利益
 持戒十種利益
 慈忍十種利益
 精進十種利益
 禪定十種利益
 般若十種利益
 多聞十種利益
 說法五福德
 聞經八種功德
 講經四益
 五淨德
 法師十德
 日喻菩薩十善
 月喻菩薩十善
 
 發相
 
 四魔(二)
 八魔
 十魔
 三魔
 五魔
 二類魔
 二種卻魔法
 六種治魔法
 心病
 身病
 治心病
 治身病
 
 一斷
 二斷
 二執斷
 二障斷
 一解脫
 二解脫(二)
 得四忍
 十信位
 十住位
 十行位
 十迴向
 四加行
 十地位
 等覺位
 大乘四果
 成佛時期
 七常住果
 三覺
 三菩提
 四智(三)
 三涅槃
 佛身
 三佛身
 三身(二)
 種種身
 一身
 二身
 三身(三)
 四身
 五種法身
 六身
 佛具十身
 融三世間十身
 十個等量身
 佛土
 三佛土
 四土(二)
 二種佛土
 二佛土
 三十二相
 八十種好
 八音
 三念處
 二德
 三德(三)
 三明
 六通
 十力
 四無所畏
 十八不共法
05 第五篇 密教 05 第五篇 密教總目錄
 宗綱
 信佛
 信法
 信己(三)
 信他
 明義
 三大(三)
 六大
 十識
 無量識
 四曼
 三密
 事理法界
 一多法界
 十法界
 三妄執
 兩部曼荼羅
 二重曼荼羅
 十三大院
 胎藏三部
 金剛界
 九會曼荼羅
 金剛五部
 種子
 三密(二)
 三句
 三種菩提心
 字月輪觀
 月輪觀之五種三昧
 五相成身觀
 五字嚴身觀
 秘密三昧耶戒
 十波羅夷即十重戒
 灌頂
 四種檀法五種檀法
 三劫
 十地
 十六菩薩
 五智
 法界定
 四身(二)
 法界宮
 三輪
 二種輪
 三種輪身
06 第六篇 人天乘 06 第六篇 人天乘總目錄
 信分(三)
 解分(三)
 善惡
 因果
 悔過
 四恩
 父母十恩
 母之十德
 國王十德
 五戒(三)
 十善(二)
 通說
 父子
 對於父母
 父母對子
 夫婦
 婦對於夫
 夫對於妻
 弟子對師長
 師對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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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分
07 第七篇 綜合 07 第七篇 綜合總目錄
 信分(四)
 解分(四)
 八定
 六行觀
 報分
 著(二)
 
 
 
 法數
 色法(二)
 識(二)
 心所等法
 雜明
 因果(二)
 空(四)
 性(二)
 
 
 
 
 戒(三)
 
 
 波羅密
 止觀
 雜明(二)
 倫理
 報境與證位
 六道報境
 四聖證位
 發相
 利弊
 
 病障
 報相與果理
 生滅(三)
 真常(二)
 正報與佛身
 正報
 佛身(二)
 依報與佛土
 依報
 佛土(二)
 穢相與相好
 穢相
 相好
 穢惡與莊嚴
 縛礙與德用
 縛礙
 德用
世間相 世間相總目錄
  世間之義,概要言之,遷流虛偽,不常不實。而凡夫處此不常不實之世間,有種種妄惑業染苦報等無量迷著之相狀,是為世間相。 六趣 六趣總目錄
  今明六趣,當以三事:一因,二緣,三果。妄惑為因,作業為緣,受報為果。由根塵識等、境受想等之妄惑,起身口意善惡等之作業,獲苦樂依正現後等受報。六趣因果,大要可知。 妄惑為因 妄惑為因總目錄
  凡夫一切心境,無非由妄惑而起,所以妄惑為因也。妄為虛妄,惑為迷惑。由心虛妄,對境迷惑,則能顛倒事理,是為妄惑。因謂原因,此之妄惑,乃為六趣作業受報之根原也。凡根塵識等,境受想等,無非凡夫虛妄迷惑心之所成就。六趣妄惑,大要可知。 六根 六根總目錄
  凡夫只認現境,不了自心。依於六根,接於六塵,而生六識。所謂六根者,先言根義,次言其六。所言根者,能生之義。以能對境生識,故謂之根。言六根者:
  一、眼 能見色者是。以能對色而生眼識,故謂眼根。
  二、耳 能聞聲者是。以能對聲而生耳識,故謂耳根。
  三、鼻 能嗅香者是。以能對香而生鼻識,故謂鼻根。
  四、舌 能嘗味者是。以能對味而生舌識,故謂舌根。
  五、身 能感觸者是。以能對觸而生身識,故謂身根。
  六、意 能知法者是。以能對法而生意識,故謂意根。
  此之六根,尚有其他六受、六入、六處等名義,另詳他章,茲不細及,以免繁絮。 六塵 六塵總目錄
  依於六根所接之塵有六:謂色、聲、香、味、觸、法,是為六塵。塵即染汙之義,以能染汙情識之故。
  一、色 謂眼所見者,如明暗質礙等。以能染汙眼根,故謂色塵。
  二、聲 謂耳所聞者,如動靜美惡等。以能染汙耳根,故謂聲塵。
  三、香 謂鼻所嗅者,如通塞香臭等。以能染汙鼻根,故謂香塵。
  四、味 謂舌所嘗者,如鹹淡甘辛等。以能染汙舌根,故謂味塵。
  五、觸 謂身所感者,如離合冷暖等。以能染汙身根,故謂觸塵。
  六、法 謂意所知者,如生滅善惡等。以能染汙意根,故謂法塵。
  此之六塵,尚有其他六欲、六入、六處、六境、六賊等名義,茲不繁及。 六識 六識總目錄
  依於六根,接於六塵,所生之識有六,謂之六識。識者了別之義,以能了別諸塵之故。六識者:
  一、眼識 即見色之(見)是。
  二、耳識 即聞聲之(聞)是。
  三、鼻識 即嗅香之(嗅)是。
  四、舌識 即嘗味之(嘗)是。
  五、身識 即感觸之(感)是。
  六、意識 即知法之(知)是。
  此之六識,即見、聞、嗅、嘗、感、知之義,又有六情之名,茲不贅及。 三境 三境總目錄
  由彼六識,對於根塵,所現之境有三:謂順、違、俱非、之三者是。境者,心所遊履攀緣之處也。
  一、順境 謂於情順適之境。
  二、違境 謂於情違逆之境。
  三、俱非境 謂於情不順不違之境。 三受 三受總目錄
  對於三境,感受之情有三:謂苦、樂、不苦不樂是。受者,領納外境也。
  一、苦受 領納違情之境,起苦痛之感也。
  二、樂受 領納順情之境,起樂適之感也。
  三、不苦不樂受 亦名捨受。領納不適不逆之境,苦樂之感,皆捨離也。 三毒 三毒總目錄
  對於種種之境,所感受者,於是起想。其想有三:
  一、貪 對於順境,所感樂受,而起貪欲之想,是謂之貪,貪者染著為性。
  二、瞋 對於違境,所感苦受,而起瞋恚之想,是謂之瞋,瞋者憎恚為性。
  三、癡 對於違順諸境,苦樂諸受,而起與道理相違愚癡之想,是謂之癡,癡者迷暗為性。
  此三謂之毒者,毒以沉毒為義,從喻得名。如毒蛇毒藥,觸必傷人,服必傷命。此三亦爾,能害眾生,壞其善心,故名為毒也。 作業為緣 作業為緣總目錄
  由有妄惑,即起作業,所以妄惑為因,作業為緣。言作業者,謂以身、口、意所造作一切善惡之事業,是為作業。緣者緣起,六趣報趣,皆由作業之所緣起也。 三業 三業總目錄
  三毒既起,必有所向而發動。發動之處,不出乎三。發動所成就者,是謂之業,故曰三業:
  一、身業 謂由身所造者,即身作者是也。
  二、口業 謂由口所造者,即口說者是也。
  三、意業 謂由意所造者,即意思者是也。 十惡 十惡總目錄
  由彼三業,能成十惡。惡者乖理之行,謂眾生觸境顛倒,縱此感情於身口意,動與理乖,成此十惡也。
  由於身造者三:
  一、殺 殺謂殺害生命。
  二、盜 盜謂盜取財物。
  三、淫 淫謂淫狎行動。
  由於口造者四:
  四、妄語 妄語,謂虛誑不實之語。
  五、綺語 綺語,謂雜穢不正之語。
  六、惡口 惡口,謂罵詈惱人之語。
  七、兩舌 兩舌,謂離間兩方之語。
  由於意造者三:
  八、慳貪 慳吝貪著。
  九、瞋恚 瞋恚忿怒。
  十、邪見 闇昧迷理。


  由彼三業,亦成十善。善者、順理之義。行順理之十法,是名十善。然有二別:一者以止惡故,得名為善。謂能止息己惡,不惱於他。所以反乎十惡,即是十善。

      ┌一、不殺生。
  一、身三┤二、不偷盜。
      └三、不邪淫。
      ┌四、不妄語。
      │五、不綺語。
  二、口四┤
      │六、不惡口。
      └七、不兩舌。
      ┌八、不慳貪。
  三、意三┤九、不瞋恚。
      └十、不邪見。

  又者以行好故,亦名為善。謂能修行勝德,利安一切,其數亦十。

      ┌一、救護生命 不惟不行殺害,更能行其救護。
  一、身三┤二、給施資財 不惟不行盜取,更能行其給施。
      └三、遵修梵行 不惟不行淫邪,更能行其清淨。
      ┌四、說誠實語 不惟不行誑惑,更能行其實語。
      │五、和合彼此 不惟不行離間,更能行其和合。
  二、口四┤
      │六、善言安慰 不惟不行麤獷,更能行其柔和。
      └七、作利益語 不惟不行雜穢,更能行其正直。
      ┌八、常懷捨心 不惟不行慳貪,更能行其施捨。
  三、意三┤九、恒生慈念 不惟不行瞋恚,更能行其慈忍。
      └十、正信因果 不惟不行邪見,更能行其正信。 受報為果 受報為果總目錄
  由有作業,即須受報,所以妄惑為因,作業為緣,受報為果。報者酬報,受者承受,謂承受苦樂身世遲速之酬報也。果者結果,妄惑作業,結果皆歸趣於酬報而不爽。 苦樂二果 苦樂二果總目錄
  善惡之業既作,所成之報難逃。有如是因者,即有如是之果。果者果報,有苦樂二種:
  一、苦果 身心所受苦之果報也。由於惡業而生,總言生死之果報,皆為苦。若分別之,生於天上,則為樂果;生於地下,則為苦果;生於人界,則苦樂相均。
  二、樂果 身心所受樂之果報也。由於善業而生,總言生死之果報皆非樂。但分別比較之,則地下苦,天上樂,人則苦樂相雜也。 依正二報 依正二報總目錄
  無論苦樂,所報之境則有二者,謂依報正報:
  一、正報 謂所報之身,如人所受得之人身是。
  二、依報 謂所受報之處,如人所依之山河大地是。 三時報 三時報總目錄
  作業有先後輕重,得報亦有遲速隱顯,於是有三時之報:
  一、現報 謂依現在之業,受現在之果報也。
  二、生報 謂依此生之業,受次生之果報也。
  三、後報 謂由一生作業,隔二生以上後所受之果報也。 六趣(二) 六趣(二)總目錄
  造業受報,必有歸趣之處。趣謂趣住之意,眾生因業因而趣住所受報之處也。趣報有六,故名六趣,亦名六道。道者,能通之義,善惡之業,能通善惡之處,故謂之道。所至所趣之處,亦即謂之道。即一、地獄,二、畜生,三、餓鬼,四、修羅,五、人,六、天。此六趣中,分善惡為二:一、三惡道,二、三善道。
  三惡道 即三惡趣,亦名三塗。塗者,途義。有火途、血途、刀途之義。謂依惡業所感而赴之處,是為惡道。但因惡業之重輕,而分三處,即地獄、畜生、餓鬼是。
  一、地獄 梵名那落迦,譯作無幸處,又語泥黎,此翻苦具,惡人受苦痛之處也。有八寒、八熱、百三十六地獄等。其中眾生,受苦無窮。經劫無量,最苦無比。在三塗下稱為火途,謂地獄趣受猛火燒炙之處。
  二、畜生 梵名底栗車,譯作傍生橫生,言其身形傍生橫行也。性魯鈍,不能自立,畜養於人類,故名,如禽獸魚蟲等之屬是也。作惡業愚癡多之眾生,死後為畜生。在三途下稱為血途,謂畜生趣互相吞食之處。
  三、餓鬼 此界之有情,常受饑餓之苦,故名,有九鬼三十六鬼名目。在三塗下,稱為刀途,謂餓鬼趣,受刀劍杖逼迫之處。
  三善道 即三善趣。依善業所感而赴之處,是為善道。但因善業之輕重,而分別有三:即修羅、人、天是。
  四、修羅 俱稱為阿修羅,梵音也。譯作非天、非類、不端正。好行鬥諍,而諂曲詐慢,故多諸苦趣。雖福報鄰天,而德不及天,故曰非天。以其苦趣,尚甚於人,故又有同列入三惡趣中,而共稱四惡趣者。
  五、人 梵語蒐賒,此云意。人中所作,皆先意思。三藏法數云:「人者忍也。」於世違順之境,皆能安忍也。有四洲之分,能稍修戒善感報而生。
  六、天 梵名提婆,光明之義,自然之義,清淨之義,自在之義,最深之義。受人間以上勝妙果報之所,樂勝身勝,世間無比。其分別甚多,但總名曰天趣。
    六趣(惑業報相生之圖)

                          ┌地獄
  六根┐                 ┌三惡道┼畜生
  │ │           ┌十惡┐  │   └餓鬼
  │ ├六識─三受─三毒─三業┤  ├六道┤
  │ │           └十善┘  │   ┌修羅
  六塵┘                 └三善道┼人
  │                       └天
  三境 三界 三界總目錄
  凡夫心行,雖千差萬別,溯其本根,不外一愛二見。有情業力,雖千差萬別,究其實際,不外一惡二善三定。眾生種類,雖千差萬別,區其大別,不外一欲二色三無色。 妄惑 妄惑總目錄
  三界凡夫,妄惑根株,不外著於一愛二見。 愛見 愛見總目錄
  隨順貪欲,是謂之愛。分別執著,是謂之見。即眼耳鼻舌身五根,對色聲香味觸五塵,貪愛染著為愛。意根對於法塵,非理籌度,起諸邪見,如計斷計常,執有執無等為見。大概愛由任運而起,見由分別而起。又貪著五欲為愛,執著所見為見。又迷於事為愛,如貪欲瞋恚等。迷於理為見,如有無斷常等。若窮究眾生之所以緣起,不出此愛著見取二事。 愛著 愛著總目錄
  愛者恩愛親愛之謂,著者執著貪著之謂。深執著恩愛之境而難離情,是謂愛著。 見取 見取總目錄
  言見取者,謂於諸見之中,隨執一見,及所依蘊。執為此因最勝,能得清淨之果。一切鬥諍所依為業,以要言之,但除三塗劇苦,其餘修羅人天等蘊,皆可為見執所取也。此中依於見惑而行施善,故名見取。 作業 作業總目錄
  著於愛見,則起作業。三界凡夫,所有作業,不外緣於三種:一善二惡三定。 愛見行 愛見行總目錄
  由貪愛而取行者為愛行,由見計而取行者為見行。 三行 三行總目錄
  三行者:福行、罪行、不動行。
  一、福行 為欲界之善業,當招樂果,是為福行。
  二、罪行 為欲界之惡業,當招苦果,是為罪行。
  三、不動行 為屬於色界無色界之禪定意業,執持不動,不屬善惡,是謂不動行也。 三品十惡 三品十惡總目錄
  十惡即一殺生乃至十邪見是。三品者,謂上品、中品、下品也。
  上品十惡 言上品者,或所對境增上,或煩惱心增上,或所作事增上。
  一、所對境增上者 如弒父母師僧,盜三寶常住物,淫淨戒人及至親,欺誑君父師長等。
  二、煩惱心增上者 如極重瞋纏,猛利貪纏等。
  三、所作事增上者 如數數殺生,數數偷盜,數數邪見,日積月累不改悔等。
  以要言之,純從分別見惑所發惡業,名為上品十惡,故是地獄因也。
  中品十惡 言中品者,亦約境約心約事辨之。
  一、境中品者 奪人天命,盜人天物等。
  二、心中品者 煩惱不輕,亦不極猛利等。
  三、事中品者 或作再三等。
  以要言之,雜從見愛煩惱所發惡業,名為中品十惡,故是畜生因也。
  下品十惡 言下品者,亦約境約心約事辨之。
  一、境下品者 如殺鬼畜盜鬼畜物等。
  二、心下品者 微小貪瞋等。
  三、事下品者 或偶一作,或旋知悔改等。
  以要言之,但從任運煩惱所起惡業,名為下品十惡,故是餓鬼因也。 五逆 五逆總目錄
  言五逆者
  一、殺父母 謂父母養育,恩同天地,為子者當竭力孝養奉事,以報其恩,況行殺逆。若行此事,是為逆罪,即墮地獄。
  二、破和合僧 謂比丘集眾,行布薩時,和合作法。若後來者,當隨順寂默,或當出避。若以瞋惡之心,破其法事,令不和合,是為逆罪。
  三、出佛身血 謂佛是一切眾生慈父,能令眾生,悟明自心,出離苦趣。眾生歷劫供養,不能報其恩德萬一,而況出其身血。若行此事,是為逆罪。(凡惡心毀壞佛像,皆即出佛身血也)。
  四、殺阿羅漢 阿羅漢為眾生所應供養恭敬,況行殺逆。若行此事,是為逆罪。
  五、破羯磨僧 羯磨華言作法辦事,謂比丘受具足戒,或行懺悔法時,當依和尚阿闍黎行羯磨法,作法成就,方為得戒。若有人見者,當隨順寂默,或當出避。若以惡心破其作法,令不得戒,是為逆罪。 行施 行施總目錄
  行施能積世界無量福業,故多行施捨,為修世間之福。但如由我慢心而行施善,則一往正是阿修羅因。行施固善,然其差別宜知也。 戒取 戒取總目錄
  言戒取者,謂於隨順諸見之戒禁,及所依蘊。執為此因最勝,能得清淨之果。無利勤苦所依為業,謂牛狗等戒,及投灰、拔髮、五熱炙身、斷絕飲食、乃至雖受佛戒,志求生天作輪王等,皆屬戒取所攝。 三品十善 三品十善總目錄
  十善者,即前一不殺生,乃至十不邪見。又一救護生命,乃至十正信因果是也。言三品者,即上中下三,與前十惡三品同。
  下品十善 言下品者,亦約境約心約事辨之。
  一、約境者 普於下中上境,能護三業,名上品善。唯於中上二境,能護三業,名中品善。僅於上境能護三業,名下品善。
  二、約心者 悠悠緩緩,或夾雜煩惱,名下品善。
  三、約事者 偶爾為善,不廣大,不久積,名下品善。
  以要言之,雖行善戒,煩惱尚多,故是阿修羅道因也。
  中品十善
  一、約境者 如前可知。
  二、約心者 善念淳熟,但未猛利。
  三、約事者 或數為小善,或偶為勝善。
  以要言之,有施有戒,故是人道因也。
  上品十善
  一、約境者 亦如前說。
  二、約心者 淳至猛利。
  三、約事者 廣大久遠。
  以要言之,雖屬善業,猶屬散善,故但為欲天因也。 五戒 五戒總目錄
  五戒者,戒為戒止不為,五戒乃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也。飲酒以其過在縱逸狂亂愚癡不明也。五戒之上四戒,皆與十善中同。但五戒僅粗能束身,不同十善,惟人能持五戒,不墮三途,是又善之最初步矣。 邪定 邪定總目錄
  以邪見心,修習諸定,故名邪定。如西土九十五種外道,乃至一切狐畜鬼神,亦能歛念習坐,皆邪定之類也。 味禪 味禪總目錄
  大毘婆娑論,具明四禪之中,各有三種差別:若與出世智慧相應,名無漏初禪等。若與五支四支等功德相應,名為淨初禪等。若與各各自地煩惱相應,名為味初禪等。 根本四禪 根本四禪總目錄
  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共名十二門禪,亦名世間淨禪。今先明四禪也。此四禪法,各有方便中間,今但論色界正定,不取方便中間,故名根本四禪。 初禪 初禪總目錄
  初禪者,行人先須趺坐調息,從麤住細住,階欲界定。次後身心泯然虛豁,失於欲界之身,坐中不見頭手。床敷猶若虛空,是為未到地定。此定能生初禪,即是初禪方便,亦名未來禪。得此相已,初勿驚恐,亦勿歡喜(驚喜皆能招魔),勿向人說(說則永失不可復得,譬如種樹,不可露根)。若於未到地中,入定漸深,身心虛寂,不見內外。或經一日,乃至七日,或一月乃至一年,定心不壞,守護增長。忽覺身心凝然,運運而動。當動之時,還覺漸漸有身,如雲如影動發。或從上發,或從下發,或從腰發,漸漸遍身(上發多退,下發多進)。動觸發時,功德無量。略說十種善法眷屬,與動俱起:一定,二空,三明淨,四喜悅,五樂,六善心生,七知見明了,八無累解脫,九境界現前,十心調柔軟。如是十種勝妙功德莊嚴動法,此則略說初動觸相。如是,或經一日,或經十日,或一月四月,乃至一年,此事既過,復有餘觸,次第而發(然亦無定前後)。故名初禪。言餘觸者,即前動觸為一,二癢,三涼,四暖,五輕,六重,七澀,八滑。復有八觸:一掉,二猗,三冷,四熱,五浮,六沈,七堅,八軟。此八與前八雖同,而細分別,不無小異。此十六觸,隨一發時,悉有十種善法功德眷屬。行者因未到地,發如是等諸觸功德善法,故名初禪初發。並是色界清淨四大,依欲界身中而發。從此捨離欲界五欲五蓋(五欲者:一色,二聲,三香,四味,五觸。五蓋者:一貪欲,二瞋恚,三睡眠,四掉悔,五疑),得初禪五支功德(一覺,二觀,三喜,四樂,五一心)。
  一、覺支 初心在緣名覺。謂行者依未到地發初禪,色界清淨色法,觸欲界身根,心大驚悟,爾時即生身識,覺此色觸,未曾有功德利益,故名覺支。
  二、觀支 細心分別名觀。謂行者既證初禪功德,即以細心分別此禪定中色法諸妙功德境界分明,無諸蓋覆,如是等功德,欲界之所未有,故名觀支。
  三、喜支 欣慶之心名喜。謂行者初發禪時,乃有喜生,但分別未了,故喜心未成,若觀心分別,所捨欲界之樂甚少,今護得初禪,利益甚多,如是思惟已,則歡喜無量,故名喜支。
  四、樂支 怡悅之心名樂。謂行者發初禪時,乃即有樂,但分別喜,動涌心息,則恬然靜慮,受於樂觸怡悅之快,故名樂支。
  五、一心支 心與定一,名為一心。謂行者初證禪時,乃即著定,而心猶依覺觀喜樂之心,故有微細之散,若喜樂息,自然心與定一,故名一心支。
  若在人中坐禪,得此根本初禪,不失不退,則命終已,隨初禪力深淺,必生梵眾等之天中,是初禪天因也。 二禪 二禪總目錄
  次二禪者,若於初禪定中,厭離覺觀,入中間禪。從未到地,專心不止,於後其心豁然,明淨皎潔,定心與喜俱發,具足四支功德(一內淨,二喜,三樂,四一心)。
  一、內淨支 心無覺觀之渾濁,故名內淨。謂行者欲離初禪時,種種訶責覺觀,覺觀既滅,則心內靜,心與靜色法相應,豁爾明靜,故名內淨支。
  二、喜支 欣慶之心名喜。謂行者初得內靜時,即與喜俱發,而喜心未成,次心自慶得免覺觀之患,獲得勝定內淨之喜,歡喜無量,故名喜支。
  三、樂支 怡悅之心名樂。謂行者喜涌之情既息,則怡然靜慮,受於內淨喜中之悅樂,故名樂支。
  四、一心支 心與定一,謂之一心。謂行者喜樂心息,則心與定一,澄渟不動,故名一心支。
  名為根本二禪,若人坐禪得此,隨其淺深,命終必生少光等之天中,是為二禪天因也。 三禪 三禪總目錄
  次三禪者,若於二禪定厭離喜相,入中間禪。從未到地,澄靜其心,泯然入定,不依內外,與樂俱發,具足五支功德(一捨,二念,三慧,四樂,五一心)。
  一、捨支 離喜不悔名捨。謂行者欲離二禪時,種種訶責二禪之喜,喜既滅謝,三禪即發。若證三禪之樂,則捨二禪之喜,不生悔心,故名為捨,亦名三禪樂。初生時,是樂三界第一,能生心著,心著則禪壞,故須行捨。
  二、念支 念名愛念。謂行者既發三禪之樂,樂從內起,應須愛念將養,則樂得增長,乃至遍身,如慈母念子,愛念將養,故名念支。
  三、慧支 解知之心名慧。謂行者既發三禪之樂,此樂微妙,難得增長,若非善巧解慧,則不能方便長養此樂得遍身也。
  四、樂支 怡悅之心名樂。謂行者發三禪樂已,若能善用捨念慧,將護此樂,樂既無過,則增長遍身,怡悅安快。三禪為最樂,若離三禪,則餘地更無遍身之樂也。
  五、一心支 心與定一,名曰一心。謂行者受樂心息,則心自與定法為一,澄渟不動也。
  名為根本三禪,若人坐禪得此,隨其淺深,命終必生少淨等之天中,是為三禪天因也。 四禪 四禪總目錄
  次四禪者,若於第三禪定,厭離樂法,深見過患,入中間禪。心無散動,得未到地,於後其心豁然開發,定心安隱,出入息斷,具足四支功德(一不苦不樂,二捨,三念清淨,四一心)。
  一、不苦不樂支 不苦不樂,中庸之心也。謂行者欲離三禪時,種種因緣,訶責於樂。樂既謝滅,則不動之定,與捨俱發,故內心湛然,不苦不樂也。
  二、捨支 離樂不悔名捨。謂行者既得第四禪,不動真定,則捨三禪難捨之樂,不生悔心,故名捨支。亦云:證四禪不動定時,不應取定起動念心,若心行捨,則無動念之乖也。
  三、念清淨支 念即愛念。謂行者既得四禪真定,當念下地之過,復念自己功德,方便將養,令不退失,進入勝品,故名為念。亦云:是四禪中,有不動照了,正念分明,故名念支。
  四、一心支 心與定一,名一心支。謂行者既得四禪之定,復用捨念將護,則心無所依,泯然凝寂,一心在定,猶如明鏡不動,淨水無波,湛然而照,萬象皆現。
  名為根本四禪,若人坐禪得此,隨其淺深,命終必生福生等三天中,是為四禪天因也。 四無量心 四無量心總目錄
  四無量心,亦名四等,謂慈、悲、喜、捨也。有凡夫人,雖得四禪,以樂高勝,求作梵王,更修四無量心。
  一、慈無量心 愛念眾生,常求樂事以饒益之。
  二、悲無量心 愍念眾生,受五道中種種身苦。
  三、喜無量心 欲念眾生,從樂得歡喜。
  四、捨無量心 捨三種心,但念眾生,不憎不愛。
  由善修此四無量定成就,命終得為四禪天王。 空處定 空處定總目錄
  行人得第四禪已,深思色法過罪,作意滅除一切色法,一心緣空,念空不捨,即色定謝而空定未發,亦有中間禪。爾時勤加精進,一心念空不捨,則其心泯然任運,自住空緣,亦名未到地相。於後豁然與空相應,其心明淨,不苦不樂,益受增長。於深定中,唯見虛空,無諸色相,雖緣無邊虛空,心無分散,既無色縛,心識澄靜,無礙自在,如籠破鳥出,飛騰自在,是名證虛空定。證此定已,不失不退,命終必生空無邊處,但有受想行識四陰,無色陰也。 識處定 識處定總目錄
  行人得空定已,訶責空處多諸過失,便捨空處,一切繫緣現在心識,念念不離,未來過去,亦復如是。常念於識,欲得與識相應,加功專注,不計旬月。一心緣識,而無異念,空念即謝,識定未生,名中間定。即便泯然任運,自住識緣,名未到地。此後豁然,與識相應,心定不動。而於定中,不見餘事,唯見心識,念念不住,定心分明,識慮廣闊,無量無邊,識法持心,無分散意。此定安隱,清淨寂靜。證此不失,命後必生識無邊處,亦有四陰也。 無所有處定 無所有處定總目錄
  亦名不用處定。行人得識定已,訶責識處過患,即捨識處,繫心無所有處,於中心不憂悔,專精不懈,一心內淨。空無所有,不見諸法,寂然安隱,心無動搖,此為證無所有定相。入此定時,怡然寂絕,諸想不起,尚不見心相,何況餘法。無所分別,即是無所處定。證此不失,命後必生無所有處,亦有四陰也。 非想非非想處定 非想非非想處定總目錄
  行人得無所有定已,深訶責無所有處過罪,即捨無所有處,觀於非有非無。常念不捨,一心專精,加功不已,其心任運,住在緣中。於後忽然,真實定發,不見有無相貌,泯然寂絕,心無動搖,恬然清淨,如涅槃相。是定微妙,三界中極,如步屈蟲,行至樹表,更無可進。證此不失,命後必生非非想處,仍有細微四陰也。
    非想非非想處定(業之區分)

         ┌      ┌非想非非想處
         │      │無所有處
         │(四無色定)┤識處
         │      └空處
         │      ┌捨
         │      │喜
         │(四無量心)┤悲
         │      └慈
         │      ┌四禪
    ┌不動業┐│      │三禪
    │   ││(四禪)──┤二禪
  愛見┤福業 ├┤      └一禪
    │   ││(味禪)
    └罪業 ┘│(邪定)
         │      ┌上品
         │(十善)──┤中品
         │      └下品
         │(五戒)
         │(行施)
         │(戒取)
         │      ┌下品
         │(十惡)──┤中品
         │      └上品
         └(五逆)

    (十二門禪之進序)

 非想非非想處定←無所有處定←識處定←空處定←─四禪←三禪←二禪←初禪
                  捨心┐┌←─┘  │  │   │
                  喜心││←────┘  │   │
                    ├┤        │   │
                  悲心││←───────┘   │
                  慈心┘└←───────────┘ 報趣 報趣總目錄
  總論三界眾生,由善惡禪定為因,斯招欲色無色為果。 三界(二) 三界(二)總目錄
  三界者:欲界、色界、無色界也。界者分義,語曰界分是也。由善惡禪定,現此報之差別。
  一、欲界 為地獄、畜生、餓鬼、修羅、人間及六欲天之總稱。此界之眾生,耽於食色眠等之諸欲,故名欲界。
  二、色界 謂身體宮殿國土物質,總皆殊妙精好,稱為色界,有四禪十八天。
  三、無色界 此界但有心識,而無色質也。從空處終至非非想處,凡有四天,但有受想行識四心而無形質,故以為名。 九地 九地總目錄
  三界分別說之,可為九地。九地者:謂欲界五趣雜居一地;色界四禪,分為四地;無色界四空,分為四地;共為九也。地有持載之義,眾生依之而住。此之九地,從忉利天已下及四趣,皆為地居。夜摩已上以至非非想天,皆為空居。從所依處得名,故皆言地也。
  一、五趣雜居地 五趣者,即欲界六天、人、餓鬼、畜生、地獄也。本該六趣,以阿修羅通於諸趣,故但言五。雜居者,五趣雖果報苦樂不同,總居於欲界故也。
  二、離生喜樂地 離生喜樂地者,即色界初禪天也。謂此天已離欲界欲惡之法,得覺觀禪定,身心凝靜,而生喜樂。住於此定,一切苦惱,皆不能逼也。
  三、定生喜樂地 定生喜樂地者,即色界二禪天也。謂此天已離初禪覺觀動散,攝心在定,澹然凝靜,而生勝定喜樂。住於此定,如人從暗室中出,見日月光明,朗然洞徹也。
  四、離喜妙樂地 離喜妙樂地者,即色界三禪天也。謂此天已離二禪天喜之踊動,因攝心諦觀,泯然入定,而得勝妙之樂。住於此定,樂法增長,遍滿身中也。
  五、捨念清淨地 捨念清淨地者,即色界四禪天也。謂此天捨二禪之喜,及三禪之樂,心無憎愛,一念平等,清淨無雜。住於此定,空明寂靜,萬像皆現也。
  六、空無邊處地 空無邊處地者,即無色界第一天也。謂此天厭色界色質為礙,不得自在故,以功用行,滅一切色相,而入虛空處定。住於此定,其心明淨,無礙自在也。
  七、識無邊處地 識無邊處地者,即無色界第二天也。謂此天厭空處無邊,轉心緣識,與識相應,心定不動,三世之識,悉現定中。住於此定,清淨寂靜也。
  八、無所有處地 無所有處地者,即無色界第三天也。謂此天厭空處無邊,識處三世,流轉無際,捨此二處而入無所有處。住於此定,怡然寂靜,諸想不起也。
  九、非非想處地 非非想處地者,非前識處之有想,非無所有處之無想,即無色界第四天也。謂此天厭無所有處如癡,故捨之而入非非想處定。住於此定,不見有無相貌,泯然寂絕,清淨無為也。 二十五有 二十五有總目錄
  二十五有者,總言六道生死,別言二十五有也。因果不忘,故名為有。略云三有:謂欲、色、無色也。或云九有,三界分九地故。若二十五有者,乃四惡趣為四有;四洲六欲天共成十有;初禪兩天為一有;大梵雖在初禪,自為一有,以我慢最重故;二禪三天為一有;三禪三天為一有;四禪前三天為一有;無想雖在四禪,自為一有,以唯是外道所感果故;五不還天,雖亦在四禪中,自為一有,以唯是那含聖人所寄居也。四空即為四有,鈍根樂定那含,寄四空處,無別處所,即屬四空處攝,故此色無色天,祇十一有。四有、十有、十一有,共成二十五有也。 地獄道 地獄道總目錄
  地獄前文已述概義,茲稍分別其詳。但過詳則繁,特舉其著,以識其義可耳。謂八寒八熱等大獄,各有眷屬,其類無數。其中受苦者,隨其作業,各有輕重,經劫數等。其最重處,一日之中,八萬四千生死,經劫無量。作上品五逆十惡者,感此道生。
  一、八寒地獄
   一、額浮陀 此云為[病-丙+包],寒苦觸身,如瘡[病-丙+包]故。
   二、[病-丙+包]裂 梵語泥賴浮陀,謂寒苦所逼,[病-丙+包]即拆裂也。
   三、阿吒吒 謂寒苦增極,舌作此聲也。
   四、阿波波 謂寒苦增極,唇作此聲也。
   五、嘔喉 謂寒苦增極,喉作此聲也。
   六、青蓮華 梵語鬱波羅,謂寒逼皮肉開拆,色似此華也。
   七、紅蓮華 梵語波頭摩,謂寒逼肉色大拆,似此華也。
   八、白蓮華 梵語芬陀利,謂寒逼皮肉脫落,骨色似此華也。
   此獄壽命,或云比熱獄更長,或云減半。
  二、八熱地獄
   一、等活 謂其中眾生,互相瞋忿,斫剌磨擣。死已復活,活已復死,故名,其苦如是。至其壽命,更為可驚。計人間五十歲,為四王天一日夜;此獄以四王天壽五百年為一日夜,如是積數,至五百歲。
   二、黑繩 如世解木,繩抨鋸解,故名。至計其壽命,則人間百歲,為忉利天一日夜;此獄以忉利天壽一千年為一日夜,計此壽一千歲。
   三、眾合 眾山四合,碎身成塵,故名。其壽命計人間二百年為夜摩一日夜;此獄則以夜摩天二千年為一日夜,壽二千歲。
   四、號叫 在大鑊中,沸湯烹煮,號咷叫喚,故名。其壽命人間四百年為兜率天一日夜;此獄以兜率壽四千年為一晝夜,壽四千歲。
   五、大號叫 在熱鐵鏊中,受煎熬苦,極切大叫,故名。其壽量計人間八百年為化樂天一日夜;此獄以化樂天八千年壽為一日夜,壽八千歲。
   六、炎熱 謂烈火猛燄,燒炙糜爛,故名。其壽量計人間一千六百年,為他化天一日夜;此獄以他化天一萬六千年為一日夜,壽一萬六千歲。
   七、極炎熱 謂著於火中,內外燒害,故名。壽半中劫。
   八、阿鼻 此云無間,謂受苦無有間歇也。有五義故,立無間名。
    一者趣果無間 謂有極重罪者,即向彼獄,受其果報,無有間歇。
    二者受苦無間 謂在彼獄,受諸痛苦,無有間歇。
    三者時無間 謂至彼獄,受苦時節,無有間歇。
    四者命無間 謂彼地獄,壽命一中劫,無有間歇。
    五者形無間 謂彼地獄,受罪眾生,生而復死,死已還生,身形無有間歇也。
  三、十六遊增小獄 八熱獄每四方各有四小獄,共為十六小獄,即八大獄總有百二十八。名為遊增,言遊增者,謂受罪眾生,遊彼獄時,其苦轉增故也。
   一、黑沙 謂熱風吹熱黑沙,焦爛皮骨也。
   二、沸屎 謂沸屎鐵丸滿前,驅逼於罪人也。
   三、鐵釘 謂鐵釘釘著,周遍身體也。
   四、焦渴 謂渴以溶銅灌口也。
   五、飢餓 謂飢服鐵丸也。
   六、一銅鑊 謂投於鑊中,涌沸壞爛也。
   七、多銅鑊 謂經許多銅鑊之苦也。
   八、石磨 謂受熱石壓磨也。
   九、膿血 謂膿血沸涌,湯爛身體,復食膿血,通徹過腹也。
   十、量火 謂有大火聚,遍燒身體也。
  十一、灰河 謂灰河沸涌,惡氣蓬[火*孛],鐵剌縱橫,劍樹刀林,惡獸毒鳥,受炙剌囓啄之苦無量也。
  十二、鐵丸 謂熱鐵丸爛壞身體,舉身火然。
  十三、釿斧 謂為熱鐵釿斧斫斬。
  十四、豺狼 謂豺狼[齒*齊]囓,肉墮血流也。
  十五、劍樹 謂入於劍林,暴風吹樹,刃傷身體也。
  十六、寒冰 謂有大寒風吹體,皮肉墮落也。
  四、更有孤獨、鬲子、輕繫等獄,處所不定。依瑜伽說,遊增孤獨,壽命不定,隨業長短。 畜生道 畜生道總目錄
  畜生道概義,前已略敘,茲再稍及其詳。此道遍在諸處,披毛帶角,鱗甲羽毛,四足多足,有足無足,水陸空行,互相吞啖,受苦無窮,愚癡貪欲。作中品五逆十惡者,感此道生,種類至繁,無量無數,茲約數義以括之:
  一、就形言 有披毛戴角鱗甲羽毛等之別。
  二、就依處言 有水陸空行等之別。
  三、就陸地言 重者土內,中者山林,輕者人所畜養。
  四、就晝夜言 謂晝行、夜行、晝夜行。
  五、就強弱言 強者伏弱,飲血啖肉,互相吞噉,怖畏百端,稱為血途。
  六、就壽命言 壽限多無定限,其極長者,有一中劫。
  七、就勝劣言 雖屬旁生,由福德力,或為龍王、象王、金翅鳥王、獅子王等。
  八、就生出言 有胎、卵、濕、化等。
  九、就趣報言 此道遍五道中有之。 餓鬼道 餓鬼道總目錄
  餓鬼亦遍諸趣,有福德者,作諸處神;無福德者,居不淨處,常受飢餓,其苦無量,諂誑心意。作下品五逆十惡者,感此道生,其壽量以人間一月為一日,壽五百歲。有云壽命不定,極長者七萬歲。其種類亦多差別,大別可分為三種九類:
  一、無財鬼一種分三類,言無財者,以不得飲食故。
   一、炬口 謂於口中,常出猛燄。
   二、鍼咽 頭腹如山,咽喉如針。
   三、臭口 口如臭屍。
  二、少財鬼一種分三類,言少財者,以少得飲食故。
   一、鍼毛 身毛如鍼,還自刺身,出血而食。
   二、臭毛 身毛臭穢。
   三、大癭 項中有癭,以手抉膿,還自食故!
  三、多財鬼一種分三類,言多財者,以多得飲食故。
   一、得棄 常得棄食。
   二、得失 常得遺失之食。
   三、勢力 此一又分為三:
    一、夜叉 又名藥叉,譯作勇健暴惡貴人。有三種:一在地,二在虛空,三在天。
    二、羅剎 一名羅剎娑,譯作可畏食人鬼。惡鬼之通名也。
    三、毘舍闍 譯作啖精鬼,食人精氣之鬼也。 修羅道 修羅道總目錄
  修羅果報甚勝,鄰次諸天,常好戰鬥,怕怖無極。在因之時,懷猜忌心,雖能行善,為欲勝他。作下品十善者,感此道生。其種類頗難細列,茲以四類別之:
  一、畜修羅 因濕氣有,畜生趣攝。
  二、鬼修羅 從卵而生,鬼趣所攝。
  三、人修羅 從胎而出,人趣所攝。
  四、天修羅 因變化有,天趣所攝。 人道 人道總目錄
  人道苦樂相間,在因之時,能行五戒,作中品十善者,感此道生。有四洲、四輪及與十仙之分。蓋就處言,則有四洲;就時言,則有四輪;就修言,別有十仙。
  一、四洲 四洲中,論福報,北洲最勝,南洲最劣;論佛法,南洲最勝,北洲最劣。
   一、北俱盧洲 亦云鬱單越,此翻勝處,亦翻高上,比餘洲福最勝故。壽滿千歲,無有中夭,不造十惡,命終必生天上。但以純樂無苦,不畏無常,佛法所不能化,故為八難之一。
   二、西牛貨洲 梵語瞿耶尼。壽五百歲,然有中夭,佛法稍行。
   三、東勝神洲 梵語弗于逮,此翻為勝,勝南洲故。壽二百五十歲,亦有中夭,餘同西洲。
   四、南瞻部洲 瞻部亦云閻浮提,此翻勝金。壽無定限,劫初成時,壽無量歲。減劫極時,不滿十歲。增劫極時,八萬餘年。今時人壽不滿百年,仍多中夭,故論果報,不及東洲,何況西北二洲。然有三事,尚勝諸天,何況北洲。一、能斷淫,二、識念力,三、能精進,所以諸佛唯出南洲也。此洲之人,根性猛利,易墜易升。
  二、四輪王 即轉輪王,亦云轉輪勝王。此王身具三十二相也,即位時感得天之輪寶,轉其輪寶,以降伏四方,故曰轉輪王。又能飛行於空中,增劫至人壽八萬歲以上出世,減劫由人壽無量歲至八萬歲時出世。其輪王與輪寶,各有金、銀、銅、鐵四種,次第領一、二、三、四之大洲,即金輪王四洲,銀輪王東、西、南三洲,銅輪王東、南二洲,鐵輪王南洲一洲也。
   一、鐵輪王 感得鐵輪寶,統御南洲之聖王也。增劫至人壽二萬歲出現,或減劫時,人壽八萬歲以上出現。統御一洲,奮戈乃定,十善化世,使不起三品惡業。
   二、銅輪王 感得銅輪之寶,而王二洲之聖王。又十住為銅輪位,統御東南二洲。震威乃服,亦以十善化世,功勝鐵輪。
   三、銀輪王 感得銀輪寶而王三洲之聖王。通使即服,亦以十善化世,功勝銅輪。
   四、金輪王 感得金輪寶而王四洲。望風順化,具足七寶千子,能使天下皆行十善,功德最大,猶勝銀輪。
  三、十仙 十仙雖離人世,不離人類。大佛頂經云:「復有行人,不依正覺,修三摩地,別修妄念,存想固形,遊於山林,人不及處,有十種仙:
   一、地行仙 堅固服餌,而不休息。食道圓成,名地行仙。
   二、飛行仙 堅固草木,而不休息。藥道圓成,名飛行仙。
   三、遊行仙 堅固金石,而不休息。化道圓成,名遊行仙。
   四、空行仙 堅固動止,而不休息。氣精圓成,名空行仙。
   五、天行仙 堅固津液,而不休息。潤德圓成,名天行仙。
   六、通行仙 堅固精色,而不休息。吸粹圓成,名通行仙。
   七、道行仙 堅固咒禁,而不休息。術法圓成,名道行仙。
   八、照行仙 堅固思念,而不休息。思憶圓成,名照行仙。
   九、精行仙 堅固交遘,而不休息。感應圓成,名精行仙。
   十、絕行仙 堅固變化,而不休息。覺悟圓成,名絕行仙。」
  是等皆於人中鍊心,不修正覺,別得生理,壽千萬歲,休止深山,或大海島,絕於人境,斯亦輪迴,妄想流轉。不修三昧,報盡還來,散入諸趣。大約此輩身見最重,縱令能捨虛名浮利,持戒攝心,不過欲固身形,貪圖長壽而已。妄認四大為自身相,豈知四大本非我身。妄認六塵緣影為自心相,豈知緣影決非我心。雖獲壽千萬歲,何異聖人一彈指頃。所以隨業升沉,毫忽不能違也。 六欲天 六欲天總目錄
  六欲天者,福德與諸天為一趣。而飲食、男女、睡眠三事,與色、聲、香、味、觸五欲,與餘五道為一界。故論六趣則為天趣,論三界則屬欲界也。
  一、四王天 四王即護世四大天王也。並其眷屬,總名四王天。此皆上品十善所感,或是不殺戒增上功德所感,或是一日一夜齋戒之力所感。身長五十七丈(約周尺算),以人間五十年,為一晝夜,壽五百歲,計人間數,即是九百萬年。然亦有中夭者,死時五衰相現,甚大苦惱,陰陽如人世。
   一、東方持國天王 主乾闥婆眾。
   二、南方增長天王 主鳩槃茶眾。
   三、西方廣目天王 主龍眾。
   四、北方多聞天王 主夜叉眾。
  二、忉利天 梵語忉利,此翻三十三,因此天有三十三天也。(中一四方各八)。亦是上品十善所感,或是不殺不盜兩戒增上功德所感,或是一日一夜齋力所感。天身長百五十丈,唯帝釋身長三百丈。以人間百年為一日夜,壽一千歲,合人間三千六百萬年。中夭並五衰相,與前天同。後諸天中,亦皆準知,此天以相抱為陰陽。
   一、善法堂天 帝釋天王所居,在各天中央。
   二、南八天 山峰天、山頂天、善見城天、缽私他天、俱吒天、雜殿天、懽喜園天、光明天。
   三、西八天 波利耶多天、離險岸天、谷崖岸天、摩尼藏天、旋行天、金殿天、鬘形天、柔軟天。
   四、北八天 雜莊嚴天、如意天、微細行天、歌音喜樂天、威德輪天、日行天、閻摩那娑羅天、速行天。
   五、東八天 影照天、智慧行天、眾分天、曼陀羅天、上行天、威德顏天、威德燄輪光天、清淨天。
  三、夜摩天 梵語夜摩,此翻時分,但以蓮花開合,分晝夜故。此是上品十善,兼學坐禪所感,或是不殺、不盜、不邪淫、三戒增上功德所感,或亦八戒、十戒等功德所感。身長二百二十五丈,以人間二百年為一晝夜,壽二千歲,以身相近為陰陽。
  四、兜率天 梵云兜率,此翻知足,謂於五欲境知止足故。上品十善兼得細住所感,或是身三、口四、七支戒品增上功德所感,或亦八戒、十戒等力所感。身長三百丈,人間四百年為一日夜,壽四千歲,以執手為陰陽。
  內院 兜率天中,別有一生補處菩薩所居,名為內院。故大佛頂經云:「乃至劫壞,三災不及也。」菩薩修行十善,樂習禪觀,發心親近補處大士,乃得上生。
  五、化樂天 謂此天自化五塵而娛樂故。上品十善,兼成欲界中定所感。身長三百七十五丈,人間八百年為一日夜,壽八千歲,以相熟視為陰陽。
  六、他化自在天 謂此天假他所化樂事,以成己樂,即欲界天主。上品十善兼成未到地定所感。身長四百五十丈,人間一千六百年為一日夜,壽一萬六千歲,以暫瞬目為陰陽。
  魔羅天 第六天上,別有魔羅所居天,他化天攝。大佛頂經云:「縱有禪定多智現前,若不斷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諸魔,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又云:「善男子!窮諸行空,己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觀命互通,卻留塵勞,恐其銷盡。是人則墮真無真執,發邪思因,立熾塵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天魔種。」大約或行福德,或修禪定,或學智慧,但由不能專持梵行,深墮愛網,遂成魔侶也。既戀塵勞,必與出世淨法,為怨為障。 色界 色界總目錄
  色界四禪,共十八天,謂初禪三天,二禪三天,三禪三天,四禪九天。
  一、初禪三天 自此已上,身衣隨意,無復男女,但以禪定法喜為食,內有覺觀心故,外感火災所壞。
   一、梵眾天 超六欲天,遠離飲食、淫欲、睡眠三種過患,故名為梵。梵者清淨離染之謂也,通而言之,四禪皆名梵天,皆清淨故。別而言之,初禪創離欲染,獨得梵名。眾猶民也,謂此天是初禪天主民眾也。蓋以欲界習定,創得初禪,禪力未深,故命終後,生為梵民,身半由旬,壽二十小劫。
   二、梵輔天 輔、佐也,謂此天是初禪天主之輔佐臣僚也。蓋以在欲界中,既得初禪,數數修習,禪力漸深。故命終已,得為梵臣,身一由旬,壽四十小劫。
   三、大梵天 謂此天是初禪天之主也,名尸棄。劫初先生,劫盡後滅,主領大千世界中之一小世界也。蓋以在欲界中,數習初禪,次復訶厭覺觀,捨棄初禪,入中間禪。已離覺染,未離觀染,名為無覺唯觀三昧,於中為求作梵王故。兼修四無量心,故感生此天。身一由旬半,壽六十小劫,但其恆懷大慢,自謂我是一切眾生之父,由其為世界主。凡遇佛出,必先請轉法輪(覺觀亦云尋伺)。
  二、二禪三天 內有喜故,外感水災所壞。
   一、少光天 謂此天光明少故,不論人中天上,欲界初禪,但於無覺唯觀三昧。不住不著,專精求進,創得無覺無觀三昧,入第二禪(從二禪去,乃至非想非非想定,一切皆名無覺無觀三昧)。禪力未深,命終得生少光天中。火災不到,壽二大劫,身二由旬。
   二、無量光天 謂此天光明增勝,無限量故。人中天上,數習第二禪力,命終得生此天。壽四大劫,身四由旬,餘如前說。
   三、光音天 謂此天以光明為語音故,人中天上,深入第二禪力,兼修四無量心,命終得生此天。壽八大劫,身八由旬。
  三、三禪三天 內有樂故,外感風災所壞。
   一、少淨天 謂此天意識樂受清淨故,不論人中天上,梵天光天,但於二禪,不住不著,一心精進,創證第三禪者,命終即生此天。水災不到,身長十六由旬,壽十六大劫。
   二、無量淨天 謂此天淨勝於前,不可量故。數修第三禪力,命終得生此天。身三十二由旬,壽三十二大劫。
   三、遍淨天 謂此天樂受最勝,淨周遍故。深入第三禪力,兼修四無量心。命終得生此天。身六十四由旬,壽六十四大劫。
  四、四禪九天 三災俱不能到。
   一、無雲天 自此天以上,雲居輕薄,故名無雲。不論人中天上,初二三禪,但於三禪,不昧不著,一心精進,創證第四禪者。命終得生此天,果報微妙,宮殿隨身,並如雲之地,亦所不須,三災俱不能到。身一百二十五由旬,壽一百二十五大劫。

   二、福生天 謂此天修勝福力,而生其中,從因得名。數修第四禪力,命終得生此天。身二百五十由旬,壽二百五十大劫。
   三、廣果天 謂此天果報廣大,無能勝故。深入第四禪力,兼修四無量心,命終得生此天。身五百由旬,壽五百大劫。
  此上三天,凡夫所居。
   四、無想天 由於人中天上,秉外道邪說,厭患麤想,數修習力,伏除欲界初二三禪貪染,依第四禪,滅除前六識、心、心所法,令不現行,心滅為首,名無想定。得此定也,不退不失,命終即生無想天中。身亦五百由旬,壽亦五百大劫。初生半劫,猶有微想,作意入定,六識不行。共經四百九十九大劫,如其本時習定之相,不動不搖,無所分別。至後半劫,由種子力,想心復生,便從此沒,決墮欲界。
  此天外道所居。
   五、無煩天 謂此天離欲界苦,及色界樂,苦樂兩滅,無煩惱故。身千由旬,壽千大劫。但自此而上,更有增進,永不退轉,乃三果聖人,雜修有漏無漏禪下品所感而生。謂人先入第四禪已,於此定中,先起多念無漏心,相續現前。次起多念有漏心,相續現前。又起多念無漏心,相續現前。如是漸漸減至二念無漏,二念有漏。二念無漏時,名雜修加行成滿。次起一念無漏,一念有漏。一念無漏,名為根本成滿,以用無漏,夾熏有漏。色定轉明,果報轉勝,由此資於故業。故命終後,得生此天,自此以去五天,稱為五不還天。
   六、無熱天 謂此天研究心境,無依無處,清涼自在,無熱惱故。乃雜修禪中品所感,用前下品根本三心為加行,更引一念無漏,一念有漏。一念無漏,三心為根本,資其故業,即生此天。身二千由旬,壽二千大劫,餘如上說。
   七、善見天 謂此天妙見十方世界圓澄,無塵垢故。乃雜修上品所感,用前六心,皆為加行,更引三心為根,資其故業,得生此天。壽四千大劫,身四千由旬。
   八、善現天 謂此天空無障礙,精見現前故。乃雜修上勝品所感,用前九心,皆為加行,更引三心為根本,資其故業,得生此天。身八千由旬,壽八千大劫。
   九、色究竟天 謂此天於諸塵幾微之處,研窮究竟故。乃雜修禪上極品所感,用前十二心,皆為加行,更引三心為根本,資其故業,均生此天。身一萬六千由旬,壽一萬六千大劫。
  此上五天,名五不還天,為三果聖人所居。
  又色究竟中,有摩醯首羅,此翻大自在天。 無色界 無色界總目錄
  無色四天:
  一、空無邊處天 謂此天厭於色身繫縛,不得自在,心緣虛空,與無色相應,住空處定。故不論人中天上,初二三四禪中,但除無想五不還天。餘修空處定者,若得成就,則命終便生此天。既無色陰,不可說有方隅處所,唯有微細第六意識,所緣無邊虛空,為其處也。壽二萬大劫。
  二、色無邊處天 謂此天厭虛空無邊,於是即捨虛空,轉心緣識,以識為處故。不論欲界色界空處但修識處定成,命終即生此天。唯以微細第六意識,所緣無邊心識,為其處也。壽四萬大劫。
  三、無所有處天 謂此天厭於識處無邊,於是捨識,入無所有處。謂不用前空處識處故,不論欲界、色界、空處、識處,但修無所有處定成,命終即生此天。唯以微細第六意識,所緣非空非色境界,為其處也。其王三昧,名之為樂。壽六萬大劫。
  四、非想非非想處天 謂此天居無色界之極頂,非無所有處之無想,非識處之有想。唯以極微細第六識,所緣非有非無境界。為其處也,不論欲色二界,空等三處,但修非非想處定成,命終即生此天。壽八萬大劫,居三有極頂,更無可進。
  鈍根阿那含 按經論中,三果聖人,斷下四地思盡,得第四禪。於中有二根性,一者樂慧,則修夾熏禪,生五淨居(即無煩等五不還天)。二者樂定,則修四空定,生無色界。樂慧根利,即於色界,速出生死。樂定根鈍,故於無色界,遲出生死也。此即四空界攝,無別處所,不同淨居,別為一有。然雖在無色界,不同凡夫外道,乃受輪迴,是故須別明之。
    無色界(二十八天階次)

               ┌非想處
               │無有處
      ┌────無色四天┤
      │        │識處
      │        └空處
      │        ┌色究竟
      │        │善現
      │        │善見
      │        │無熱
      │     ┌四禪┤無煩
      │     │  │無想
      │     │  │廣果
      │     │  │福生
  二十八天┤     │  └無雲
      │     │  ┌遍淨
      │色界十八天┤三禪┤無量淨
      │     │  └少淨
      │     │  ┌光音
      │     │二禪┤無量光
      │     │  └少光
      │     │  ┌大梵
      │     └初禪┤梵輔
      │        └梵眾
      │        ┌他化
      │        │化樂
      │        │兜率
      └────欲界六天┤
               │夜摩
               │忉利
               └四王

    (三界系統)

                   ┌一、按部陀     ┐
                   │二、裂      │
                   │三、阿吒吒     │
                   │四、阿波波     │
             ┌一、八寒─┤五、嘔喉      │
             │     │六、青蓮花     │
             │     │七、紅蓮花     │
             │     └八、白蓮花     │
             │     ┌一、等活      │
             │     │二、黑繩      │
             │     │三、眾合      │
             │     │四、號叫      │
             │二、八熱─┤五、大號叫     │
             │     │六、炎熱      │
             │     │七、極炎熱     │
             │     └八、阿鼻      │
             │     ┌一、黑沙      │
             │     │二、沸屎      │
             │     │三、鐵釘      │
          ┌地獄┤     │四、焦渴      │
          │  │     │五、飢餓      │
          │  │     │六、銅鑊      │
          │  │     │七、多銅鑊     │
          │  │     │八、石磨      │
          │  │三、十六 │九、膿血      │
          │  │  游增─┤十、量火      │三
          │  │     │十一、灰河     ├惡┐
          │  │     │十二、鐵丸     │道│
          │  │     │十三、釿斧     │ │
          │  │     │十四、豺狼     │ │
          │  │     │十五、劍樹     │ │
          │  │     └十六、寒冰     │ │
          │  └四、孤獨、鬲子、輕繫等     │ │
          │  ┌一、就形言 羽毛鱗介等     │ │
    ┌一、四惡趣┤  │二、就依處言 水陸空等     │ │
    │     │  │三、就陸地言 有土內山林    │ │
    │     │  │       人所畜養等    │ │
    │     │  │四、就晝夜言 有晝行夜行等   │ │
    │     │畜生┤五、就強弱言 差別甚遠     │ │
    │     │  │六、就壽命言 長短無定     │ │
    │     │  │七、就勝劣言 罪福迥殊     │ │
    │     │  │八、就生出言 胎卵濕化     │ │
    │     │  └九、就趣報言 遍五道中     │ │
    │     │  ┌一、無財 一、炬口       │ │
    │     │  │     二、鍼咽       │ │
    │     │  │     三、臭口       │ │
    │     │  │二、少財 一、鍼毛       │ │
    │     │  │     二、臭毛       │ │
    │     │  │     三、大癭       │ │
    │     │餓鬼┤三、多財 一、得棄       │ │
    │     │  │     二、得失┌一、夜叉  │ │
    │     │  └     三、勢力┤二、羅剎  │ │
    │     │            └三、毗舍闍 ┘ │
    │     └修羅┬一、天修羅  二、人修羅    ┐ ├六道
    │        └三、鬼修羅  四、畜修羅    │ │
    │          ┌一、北俱盧洲        │ │
    │     ┌一、四洲┤二、西牛貨洲        │ │
    │     │    │三、東勝神洲        │ │
    │     │    └四、南瞻部洲        │ │
    │二、人 ─┤    ┌一、地行  二、飛行    │ │
    │     │    │三、遊行  四、空行    │ │
  ┌欲│     └二、十仙┤五、天行  六、通行    │ │
  │界┤          │七、道行  八、照行    │ │
  │ │          └九、精行  十、絕行    │ │
  │ │          ┌一、東方持國      ┐ │ │
  │ │     ┌一、四王┤二、南方增長      │ │ │
  │ │     │    │三、西方廣目      │ │ │
  │ │     │    └四、北方多聞      │ │ │
  │ │     │    ┌一、善法堂天      │ │ │
  │ │     │    │     ┌一、山峰  │ │三│
  │ │     │    │     │二、山頂  │ ├善┘
  │ │     │    │     │三、善見城 │ │道
  │ │     │    │     │四、缽私他 │ │
  │ │     │    │二、南八天┤五、俱吒  │ │
  │ │     │    │     │六、雜殿  │ │
  │ │     │    │     │七、懽喜園 │ │
  │ │     │    │     └八、光明  │ │
  │ │     │    │     ┌一、波利耶多│ │
  │ │     │    │     │二、離險岸 │ │
  │ │     │    │     │三、谷崖岸 │ │
  │ │     │    │     │四、摩尼藏 │ │
  │ │     │    │三、西八天┤五、旋行  │ │
  │ │     │二、忉利┤     │六、金殿  │ │
  │ │     │    │     │七、鬘形  │ │
  │ └三、六欲天┤    │     └八、柔軟  │ │
三界┤       │    │     ┌一、雜莊嚴 │ │
  │       │    │     │二、如意  │二│
  │       │    │     │三、微細行 │十┘
  │       │    │     │四、歌音樂 ├八
  │       │    │四、北八天┤五、威德輪 │天
  │       │    │     │六、日行  │
  │       │    │     │七、閻摩婆羅│
  │       │    │     └八、速行  │
  │       │    │     ┌一、影照  │
  │       │    │     │二、智慧行 │
  │       │    │     │三、眾分  │
  │       │    │     │四、曼陀羅 │
  │       │    └五、東八天┤五、上行  │
  │       │          │六、威德顏 │
  │       │          │七、威德輪 │
  │       │          └八、清淨  │
  │       │三、夜摩             │
  │       │四、兜率             │
  │       │五、化樂             │
  │       └六、他化             │
  │ ┌一、初禪  一、梵眾  二、梵輔  三、大梵 │
  │色│二、二禪  一、少光  二、無量光 三、光音 │
  │界┤三、三禪  一、少淨  二、無量淨 三、遍淨 │
  │ │     ┌一、無雲  二、福生  三、廣果 │
  │ └四、四禪 ┤四、無想  五、無煩  六、無熱 │
  │       └七、善見  八、善現  九、色究竟│
  └無色界┬一、空無邊處  二、識無邊處       │
      └三、無所有處  四、非想非非想處     ┘

    (九地表)

        ┌五趣雜居地─欲界 ┐
        │離生喜樂地┐   │
        │定生喜樂地│   │
        │離喜妙樂地├色界 ├ 三  界
   九  地 ┤捨念清淨地┘   │(亦名三有)
  (亦名九有)│空無邊處地┐   │
        │識無邊處地│   │
        │無所有處地├無色界┘
        └非非想處地┘

    (二十五有表)

       ┌四惡趣…………四有┐
    ┌欲界┤四洲……………四有├十四有┐
    │  └六欲天…………六有┘   │
    │  ┌初禪┬前二天┐      │
  三界┤  │  └大梵─┴二有┐   │
    │  │二禪……………一有│   │
    │色界┤三禪……………一有├七有 ├二十五有
    │  │  ┌前三天┐  │   │
    │  └四禪┤無想 ├三有┘   │
    │     └那含 ┘      │
    └無色界……四無色……………四有 ┘ 世間 世間總目錄
  三界六道之眾生,有其攝屬之身體,所謂正報是也。有其依托之世界,所謂依報是也。此之依正報,能造之者為誰與所造之物如何,於下各項述之。 妄感為因 妄感為因總目錄
  或問一切世界,因何而有?造者為誰?曰:因心而有,唯心所造。一切眾生,自無始來,迷真起妄,因妄識生,變似根身器世界等。故經云:「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又云:「三界無別法,唯是一心造。」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體。 作業為緣(二) 作業為緣(二)總目錄
  一切因心所造,然心為何造耶?則為由業所感耳!惟業有共有別,下分述之。 同別二業 同別二業總目錄
  同別二業者:一、同業,二、別業。
  一、同業 眾生造共同之業因,謂之同業。
  二、別業 眾生造殊別之業因,謂之別業。 二種妄見 二種妄見總目錄
  因同別二業,所以感同別二種妄見:一同分妄見,二別業妄見。
  一、同分妄見 眾人同業所感,如一國人同見瘴惡不詳之事。
  二、別業妄見 一人別業所感,如病目人,夜見燈光,別有圓影。 共不共四變 共不共四變總目錄
  造業既有同別,所以受用亦成共與不共。所言變者,謂變異也。共不共四變者:
  一、共中共 如無主山河等,多人之識,共同變現,變後多人同共受用。
  二、共中不共 如有主田宅等,多人之識,所變相分,唯一人受用,又如一水四見。
  三、不共中共 如浮塵根,初唯自己第八識變,生後他人,亦有受用之義。
  四、不共中不共 如勝義根,初託胎時,唯自一念變現,生後亦唯自得受用。 成報為果 成報為果總目錄
  因心造業,有業則必成事,有事必有其相。茲將心造業感所成世界之事實,其相若何,下分述之: 世界界說 世界界說總目錄
  欲明世界,先釋世界之義。世界者,時間、空間、二者是也。世者時之異名,遷流之義,為過現未時之遷行也。界為東、西、南、北之界畔,即有情依止之國土也。又名世間,間者間隔之義,與界義同。又世者遷變無常義,在無常遷變中,謂之世間。 十方 十方總目錄
  世界之界,向形表推之,如云十方。十方者,十方位也。即東、西、南、北、四維(東北、東南、西北、西南)、上、下。 微塵 微塵總目錄
  世界之界,向體質析之,如云微塵。微塵者,色體之極少為極微,極微之七倍曰微塵,微塵之七倍曰金塵,遊履於金中間隙而得之。 三世 三世總目錄
  世界之世,向久遠推之,如云三世。三世者,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是謂三世。 剎那 剎那總目錄
  世界之世,向近暫析之,如云剎那。剎那梵語,譯作極少之時也。 二世間 二世間總目錄
  對於一切世間,有以有情無情二種,分為二世間者。謂有為法之過現未遷流,而其事事物物間隔之世間,大別有二:
  一、有情世間 由五蘊假和合,有情識以差別鬼畜人天等者。
  二、器世間 由四大積聚,為山河大地國土家屋等之別,以容受有情者。
  即有情世間,為有情之正報,器世間為有情之依報是也。 三世間 三世間總目錄
  或有分為三世間者,謂一切有為法,有三種分類:
  一、五陰世間 又名五眾世間,五陰者,色、受、想、行、識之五法,十界之五陰,各各差別也。
  二、眾生世間 又名假名世間,假五陰和合之上名眾生,上至佛界,下至地獄,各各差別也。
  三、國土世間 又名器世間,眾生所依之境界,十界各各差別也。 一世界 一世界總目錄
  一初禪俱有初禪以下之欲界,名一世界。一世界具一日月四天下。四天下者,即四洲也。 三千大千世界 三千大千世界總目錄
  三千大千世界者,有三重義:
  第一、小千世界 以世界之數千倍之,謂之小千世界,二禪統一小千。
  第二、中千世界 以小千千倍之,謂之中千,三禪統一中千。
  第三、大千世界 合中千千倍之,謂之大千,四禪統一大千。
  以三次言千,故云三千大千世界。 一剎 一剎總目錄
  三千大千世界者,舉其內容三千而言,總說之則名一剎。剎譯作土田,梵漢雙舉,則曰剎土,即國土之義。一剎者,一佛濟度之境,以三千大千世界為一剎。 一世界內位置 一世界內位置總目錄
  一世界內位置,分地居、空居。
  一、地居 地居有三界:
   一、琰魔王界 此界有二趣:一、地獄,二、餓鬼,在地下者。
   二、金輪王界 此界有二趣:一、人,二、畜生,在地面者。
   三、釋天帝界 此界有二趣:一、二天(一忉利,二四王);二、神仙,在地上者。
  二、空居 空居有四天:一夜摩,二兜率,三化樂,四他化。 娑婆世界 娑婆世界總目錄
  剎土無量,名稱亦可無量。若就釋尊應化本生剎土而言,則所謂娑婆世界也。娑婆又作沙訶,堪忍之義,故譯作忍土。此界眾生,甚能堪忍,故名。又作雜惡雜會者,謂三惡五趣雜會也。娑婆為三千大千世界之總名,是一佛攝化之境土也。 十方世界 十方世界總目錄
  就娑婆世界,而說鄰近之十方世界。
  一、東方 密洲。      六、西南方 鮮少。
  二、西方 離垢。      七、東北方 攝取。
  三、南方 豐溢。      八、西北方 歡喜。
  四、北方 豐樂。      九、上方 振音。
  五、東南方 饒益。     十、下方 關籥。 南洲 南洲總目錄
  吾人現居之大地,為娑婆世界三千大千中之一小世界內之南瞻部洲。 三相續 三相續總目錄
  就世之相言之,所謂相續。而相續之種別亦有三:
  一、世界相續 由眾生之有業,而國土世界安立。
  二、眾生相續 由五陰法之和合,而眾生存立。
  三、業果相續 依善惡之業因,而苦樂之果報成立。 劫 劫總目錄
  就世之相續遷變言之,即所謂劫。劫者梵語劫簸之略,不能以通常之年月日時計算之極長時節也。又譯稱大時,劫有小中大三者,下分述之: 小劫 小劫總目錄
  小劫者,一增一減,為一小劫。
  一、增劫 人壽自十歲起,每過百年增一歲,至八萬四千歲,為增劫之極。
  二、減劫 人壽自八萬四千起,每過百年減一歲,至十歲為減劫之極。
  一增一減,共計一千六百八十萬年,名一小劫。 中劫 中劫總目錄
  中劫者,合二十小劫,共計三萬三千六百萬年,為一中劫。 大劫 大劫總目錄
  大劫者,合四中劫,一成、一住、一壞、一空,為一大劫。
  一、成劫 歷第一次中劫,名曰成劫。
  二、住劫 歷第二次中劫,名曰住劫。
  三、壞劫 歷第三次中劫,名曰壞劫。
  四、空劫 歷第四次中劫,名曰空劫。
  合四中劫,共計十三萬四千四百萬年,為一大劫。
  凡十方三世所有一切世界,皆悉具此四種。 賢劫 賢劫總目錄
  現在之世,時當賢劫。謂此劫大千世界初欲成時,大水瀰滿,有千枝蓮華出現,金光普照。淨居天見,乃曰:「希有此瑞!當有千佛出興於世。」以是因緣,遂以此劫,號為賢劫。釋迦牟尼佛,乃賢劫第四佛也。 三大劫 三大劫總目錄
  三大劫者,就現在之賢劫,而言過去未來之二大劫也。
  一、過去莊嚴劫 千佛出世。
  二、現在賢劫 千佛出世。
  三、未來星宿劫 千佛出世。 第九小劫 第九小劫總目錄
  賢劫中住劫二十小劫,現在之世,時當第九小劫。有四佛出世,即:
  一、當減劫六萬歲時,拘留孫佛出世。
  二、減劫四萬歲時,拘那含牟尼佛出世。
  三、減劫至二萬歲時,迦葉佛出世。
  四、減劫至一百歲時,釋迦牟尼佛出世。 三小劫 三小劫總目錄
  三小劫者,就現在之第九小劫,而言過去未來之二小劫也。
  一、過去第八小劫 無佛出世。
  二、現在第九小劫 四佛出世。
  三、未來第十小劫 減劫八萬歲時,彌勒佛出世。
    三小劫(一大劫)

    ┌成劫第一中劫      ┌增劫
    │      ┌第一小劫 ┤
  大劫┤住劫第二中劫┤  至  └減劫
    │      └第二十小劫
    │壞劫第三中劫
    └空劫第四中劫

    (現次之大劫小劫)

     ┌過去莊嚴劫     ┌第一小劫
     │       ┌過去┤ 至
     │    ┌成 │  └第八小劫
     │    │住─┤現在 九小劫
  三大劫┤現在賢劫┤  │  ┌第十小劫
     │    │壞 └末來┤ 至
     │    └空    └第二十小劫
     └未來星宿劫

    (一世界內界分)

               (上)
            ┌──────┐
          ┌ │他 化 天 │
          │ │化 樂 天 │
      空  居┤ │      │
          │ │兜 率 天 │
          └ │夜 摩 天 │
          ┌ │忉 利 天 │
     ┌釋天帝界┤ ├───┬──┤
     │    └ │四天王│神仙│
     │      ├───┼──┤
  地居 ┤金輪王界─ │ 人 │畜生│
     │      ├───┴──┘
     │    ┌ │餓   鬼 │
     └琰魔王界┤ │      │
          └ │地   獄 │
            └──────┘
              (下) 生滅相 生滅相總目錄
  諦觀世間之相無他,唯是生滅、滅生、滅生、生滅而已,是為生滅相。 生滅四相 生滅四相總目錄
  生滅之相有四,下分述之: 生滅 生滅總目錄
  欲明生滅之相,先明生滅之義。言生滅者:
  一、生 有為諸法,依因緣之和合,而未有之法有,是謂之生。
  二、滅 依因緣之離散,而已有之法無,是謂之滅。
  有生必有滅,有為法是也。滅者不生,無為法是也。但由中道正見言之,有為法之生滅皆假生假滅,非實生實滅也。 四相 四相總目錄
  言生滅之相者,有四種相,謂生、住、異、滅也。
  一、生相 有為法之現起名生,本無而今有之現相也。
  二、住相 於法體現在暫時安住,使各自行果,即生位暫停之現相也。
  三、異相 於住位上,續續變異,住別前後之現相也。
  四、滅相 謂有為法之現法滅,而入過去之相,即暫有還無之相也。 四相之二種 四相之二種總目錄
  生住異滅之四相,有二種之分別:一者期四相,二者剎那生滅。
  一者、一期四相 一期四相者,一期間之四相,亦名粗顯四相,有有情無情二別:
   一、有情一期四相 謂生、老、病、死。
   二、無情一期四相 謂成、住、壞、空。
  二者、剎那生滅 即剎那四相,亦名細微四相。即於一剎那中,具生住異滅之四相也。 有情四有 有情四有總目錄
  上總言四相之義,而在有情則為四有,茲述有情四有。 一切有情四有 一切有情四有總目錄
  有情四有,情狀萬千,莫能具說。茲略出條款,以識其義耳。 四有 四有總目錄
  有情生死,俱有四有,謂生有、本有、死有、中有。有生死之果報曰有。
  一、生有 於諸趣中結生之一剎那也。
  二、本有 生有與死有之間也。
  三、死有 最後之一剎那,居中有之前者也。
  四、中有 死後未至生有中間之所有也。 四生 四生總目錄
  有情總有四有,而生有區別,有其四種,所謂四生。言四生者,一切有情,有四種生。謂胎生、卵生、濕生、化生。
  一、胎生 含藏而出,是曰胎生。
  二、卵生 依殼而延,是曰卵生。
  三、濕生 假潤而生,是曰濕生。
  四、化生 無而化有,是曰化生。 四食 四食總目錄
  一切有情,不外依食而住。所謂食者,有四種食:段食、觸食、思食、識食也。
  一、段食 舊作搏食。以鼻嗅,以舌味,或固體或液體等有形段之食也。以香味觸之三塵為體。
  二、觸食 舊作樂食。觸喜樂之事,長養生者。如觀戲劇,終日不食,不感其飢。是以觸之心所為體也。
  三、思食 舊作念食。於第六意識,想所欲之境,生希望之念,以資助諸根。如人飢渴,至飲食之處,當得飲食之思,否則必身死,是以第六意識之思為體也。
  四、識食 小乘六識,大乘八識。八識中以第八阿賴耶識為體,此等之心識,能支持有情之生命。名曰識食。 略說諸天欲 略說諸天欲總目錄
  樓炭正法經說諸天欲:
  一、四王忉利行欲之時,男女形交,同於世人,而不泄精。
  二、夜摩天上,喜相抱持,或但執手,而為究竟。
  三、兜率陀天,意嬉笑語,即為究竟,不待相抱。
  四、化樂天中,共相瞻視,即為究竟,不待笑語。
  五、他化天中,但聞語聲,或聞香氣,即為究竟,不待瞻視。 天命終五衰相 天命終五衰相總目錄
  諸天將欲命終,先有五種小衰相現。
  一者、衣服嚴具,出非愛聲。  四者、本性囂馳,令滯一境。
  二者、自身光明,忽然昧劣。  五者、眼本凝寂,令數瞬動。
  三者、於浴浴水,滴著其身。
  復有五種大衰相現。
  一者、衣染埃塵。  二者、花鬘萎悴。  三者、兩腋汗出。
  四者、臭氣入身。  五者、不樂本座。 略說命終及趣生相 略說命終及趣生相總目錄
  命終及趣生之相,言之至繁,茲略出之。
  一、餓鬼業盡生天相 終時不患飢渴,見飲食唯以目視,見可樂即便往趣。
  二、畜生業盡生天相 臨終即見光明,癡心薄少,智慧漸開,可樂即便往趣。
  三、地獄業盡生天相 地獄中死已,不復更生,忽於空中,見歌舞戲笑,香風觸身,即得生天。
  四、天命終還生天上相 其天命終不失己身莊嚴之具,亦無餘天坐其本處,從下天生上天,則有可愛勝相。從上天生下天,則見園林池皆不如前。飢渴苦惱,渴仰欲得即便往生。 中陰 中陰總目錄
  欲海回狂云:「識離此形軀,其名曰中陰。一入胞胎後,此相忽然隱。譬之暗中燈,燈滅還晦冥。六道十七相,智者宜觀省。」涅槃經云:「臨命終時,眷屬哭泣。其人惶怖,不能自持。一生善惡,俱現目前。煖氣盡後,過去五陰滅,現在中陰生。入胎之後,現在中陰滅,未來五陰生。譬如燈生暗滅,燈滅暗生,相續不斷。」 人類四有 人類四有總目錄
  前述有情四有,合一切趣,茲敘人類。 四有(二) 四有(二)總目錄
  人類四有者:
  一、生有 初托胎時,一念相續,五蘊從生也。
  二、本有 生後死前,五陰之身,為業報本也。
  三、死有 洎捨命時,五蘊業果,一時壞滅也。
  四、中有 前陰已謝,後陰未生,中間五陰也。 受生 受生總目錄
  增一阿含經云:「若男女共集,識未來投;或識既外投,男女不集,則不成胎。若女人無欲,男子欲盛;或男子無欲,女人欲盛,亦不受胎。又男子無病,女人有病;或女人無病,男子有病,亦不受胎。」法苑珠林云:「若父母福重子福輕,亦不得入胎。若父母福輕子福重,亦不得入胎。必父母子三福業等,方得入胎。」 人胎生相 人胎生相總目錄
  修行道地經說:「人生胎成之相,每七日一種相成。自初七日至第三十八個七日,體貌乃全。由此再過四日後,兒體倒懸,頭向產門。其有福者,自謂吾投浴池,或墮香花之處。其無福者,自謂或墮高巖,或懸劍樹,愁憂不樂。出胎之時,如山合體,受苦無量。由是迷憒,不識去來。」 人生蟲寓相 人生蟲寓相總目錄
  正法念處經說:「有腦骨蟲、頂上蟲、髮虫、耳虫、鼻虫、脂虫、食涎虫、醉味虫、六味虫、牙根虫、咽喉虫、抒氣虫、續虫、腫虫、嗜睡虫等二十種虫。及有行於肝肺十種虫,行於骨髓二十種虫,行於陰處二十種虫,行於尿溺十種虫,各有令人生病生苦生欲生惱之力。」 人死捨報相 人死捨報相總目錄
  人既有死,死相如何?茲述人死捨報之相。人死時身心昏昧,如睡無夢,極悶絕時。明了意識,必不現起。六種轉識,行相所緣,必不能知。是散有心,名生死心。此時由善惡業,下上身分,冷觸漸起。驗其捨煖,最後在於何部,可知升沈何趣頌云:
  頂聖眼生天,  人心餓鬼腹,  旁生膝蓋離,  地獄腳板出。 五種死相 五種死相總目錄
  人死時面上現五種色可辨其趣處:
  一、黑色地獄相。  二、青色畜生相。  三、黃色餓鬼相。
  四、常色人相。   五、鮮花色天相。 六類死 六類死總目錄
  人之死有六類,但此六類死,其中又分為二:一、由福壽分,有三類死。二、由善惡分,有三類死。
  第一、由福壽分之三類死:
   一、壽盡死。
   二、福盡死。
   三、不避不平等死,此有九種:
    一、食過度量。    二、食於不宜。    三、不消復食。
    四、生而不吐。    五、熟而持之。    六、不近醫藥。
    七、不知於己若損若益。八、非時非量。    九、行非梵行。
  第二、由善惡分之三類死:
   一、善心死。
   二、不善心死。
   三、無記心死。 二種九橫死 二種九橫死總目錄
  人死雖不能免,而死有正不正。不正之死,是為橫死。橫死有二種:一、不定橫死。二、決定橫死。如九橫經言:「不定九種橫死。」如藥師經言:「決定九種橫死。」
  一、不定九種橫死 不定者,謂非由定業,但由自召,非命橫死耳。
   一、不應飯而飯 食不可意,滿腹不調,更食。
   二、不量食   貪食不知節量。
   三、不習食   至他處不知食性,便強食。
   四、不出食   食未消復食。
   五、止熟    強制大小便。
   六、不持戒   犯五戒成疾,及遭官法等。
   七、近惡知識  心懷不善,近之時遭危害。
   八、入里不時  入城市及人家非其時等。
   九、可避不避  奔牛、逸馬、[馬*犬]車、醉人、惡犬等。
  二、決定九種橫死 決定者,謂由先世罪業,應受果報,乃是定業也。
   一、得病無醫。  二、國法誅戮。  三、非人奪精氣。
   四、火焚。    五、水溺。    六、惡獸噉。
   七、墮山崖。   八、毒藥咒詛。  九、飢渴所困。 人命終趣生相 人命終趣生相總目錄
  人命終趣生相茲略出之。
  一、人死生天相 若人中死生於天上,則見紬軟白[疊*毛],垂而欲墜。復見園林華池,歌舞嬉笑。次聞香氣樂音。眷屬哭泣,以福業故,自然不聞,不復憶念,即生天上。
  二、人死還生人中相 臨終見大石山,欲墜其上,以手遮之,又見此山,乃如白[疊*毛]。即升此[疊*毛],升已乃是赤[疊*毛]。次第復見光明,於中見有男女會合。若男子生,自見其身與母交會,謂父妨礙。女人反此。驀爾中陰相滅,即便入胎。 人生業相 人生業相總目錄
  人生之因,皆由於業,經中說人生業相,節摘如下:
  一、為人好喜美食,殺害生命,無有慈心者,從豺狼狸貓中來。
  二、為人兇惡,含毒心難解者,由蝮蛇中來。
  三、為人不安詳,及不能忍事者,從獼猴中來。
  四、為人不淨,從豬中來。
  五、為人慳貪,不能廉潔,從狗中來。
  六、為人剛強,狠戾自用,從羊中來。
  七、為人腥臭,從魚鱉中來。
  八、為人繫閉牢獄,杻械其身者,由前世為人,籠繫眾生,使不遂意故。
  九、人見不歡喜者,由前生見人,不歡悅故。
  十、人見生歡悅者,由前生見人歡喜故。
 十一、為人醜黑,遮佛光明故。
 十二、身生惡瘡,治之難瘥者,由喜鞭打眾生,不以理故。
 十三、為人奴婢,由負債不償故。
 十四、為人卑賤,由不禮三寶故。
 十五、為人聾盲,由不喜聽受經法故。
 十六、為人瘖啞,由毀謗人故。
 十七、為人專愚,由不教人故。
 十八、為人生無所知,由不學問故。
 十九、為人醜陋,由好瞋恚故。
 二十、為人短小,由輕慢人故。
二十一、為人長大,由恭敬人故。
二十二、為人潔淨,無有病痛,從慈心中來。
二十三、為人音聲清徹,從歌嘆三寶中來。
二十四、為人才明,達解深法,讚歎妙義,開悟愚朦。人聞諮受,用為珍寶,從智
    慧中來。
二十五、為人安詳,言行審諦,從禪定中來。
二十六、為人修習,無有懈怠,樂為福德,從精進中來。
二十七、為人端正,顏色妙好,輝容第一,身體柔軟,口氣香潔,人見歡喜,從忍
    辱中來。
二十八、為人長壽,無有疾病,身體強壯,從持戒中來。
二十九、為人大富,財物無限,從布施中來。
 三十、為人豪貴,從禮敬三寶中來。 世界四劫 世界四劫總目錄
  有情生滅諸相,上已述之,是為正報。茲述依報之世界,有四種劫。 總說四劫 總說四劫總目錄
  世界四劫者,歷成、住、壞、空之四相也。
  一、成劫 一成劫,有二十增減。初一增減之間,由初禪天下至地獄界,次第成立。後十九增減之間,光音天中有情,次第降生。最後下生,無間地獄,即器世間有情世間之成立,是謂之成劫。
  二、住劫 存住於二種世間安穩之時,其間亦經二十劫。
  三、壞劫 亦有二十增減,其中初之十九增減,初禪天至地獄之有情,各隨其業因,或生於二禪以上,或移於他界,至有情世間終壞為止。其後一增減,發大火災,蕩盡初禪以下,謂之壞劫。
  四、空劫 即壞劫之後,空無一物也。此空劫亦具二十增減,凡言增減者,皆依住劫所立之數量也。一增減者,即一小劫,二十增減,即二十小劫也。 世界成壞 世界成壞總目錄
  世界成壞時之先後。
  一、世界成
   一、器世界先成。
   二、有情界次成。
  二、世界壞
   一、有情界先壞。
   二、器世界次壞。 世界成立次第 世界成立次第總目錄
  三千大千世界初始成時,先成色界諸天,次成欲界諸天,次成人及餘眾生界,後成地獄。 三災 三災總目錄
  世界壞劫之相。末世眾生,尤宜詳知。茲述壞劫之相,所謂三災。三災者,劫末起三種之災害也。有小大二種:
  一、小三災 小三災者,謂一住劫之中,有二十增減劫,其減劫之中,起小三災。
   一、刀兵災。   二、疾疫災。   三、飢饉災。
  二、大三災 大三災者,謂住過劫而入於壞劫,壞劫有二十增減。
   一、初十九增減劫,壞有情世間。
   二、最後之一增減劫,壞器世間。壞有三災:
    一、火災。   二、水災。    三、風災。 大三災壞劫相 大三災壞劫相總目錄
  大三災壞劫之相,謂能壞初二三禪,遞次增上,至三禪止。
  一、壞初禪 一大劫盡,有一火災,壞至初禪。
  二、壞二禪 七火之後,又一大劫,有一水災,壞至二禪。
  三、壞三禪 七七四十九番火,則有七水,又加七火,則為六十三大劫。至第六十四劫,乃有風災,壞至三禪。
大三災壞劫相
       ┌第一大劫    至  第七大劫     ─ 火
       │第八大劫                ─ 水
       │第九大劫    至  第十五大劫    ─ 火
       │第十六大劫               ─ 水
       │第十七大劫   至  第二十三大劫   ─ 火
       │第二十四大劫              ─ 水
       │第二十五大劫  至  第三十一大劫   ─ 火
       │第三十二大劫              ─ 水
  大三災壞劫┤第三十三大劫  至  第三十九大劫   ─ 火
       │第四十大劫               ─ 水
       │第四十一大劫  至  第四十七大劫   ─ 火
       │第四十八大劫              ─ 水
       │第四十九大劫  至  第五十五大劫   ─ 火
       │第五十六大劫              ─ 水
       │第五十七大劫  至  第六十三大劫   ─ 火
       └第六十四大劫              ─ 風 因果理 因果理總目錄
  世間生滅之相,亦非亂生亂滅,皆有其一定不易之律。所謂因果,故明生滅後,更須明其因果。 因果各義 因果各義總目錄
  因果之義,若分敘之,有種種義,於下逐次述之。
  茲明因果總義。謂因者能生,果者所生,因必有果,果必有因,是為因果之理。如善因有善果,惡因有惡果,生者必滅,會者必離等是。
  若舉六道之果以辨因,則:
  一、地獄之果 正由上品十惡業因。
  二、畜生之果 正由中品十惡業因。
  三、餓鬼之果 正由下品十惡業因。
  四、修羅之果 正由下品十善業因。
  五、人趣之果 正由中品十善業因。
  六、天趣之果 正由上品十善業因。
  若舉因以辨六道之果,則:
  一、極惡 為地獄之因。
  二、諸惡中愚癡偏重者 為畜生之因。
  三、諸惡稍輕慳貪偏重者 為餓鬼之因。
  四、諸善不純瞋恚偏重者 修羅之因。
  五、諸善中平貪愛偏重者 人趣之因。
  六、善因純熟未脫愚癡者 天趣之因。 因緣 因緣總目錄
  就因之義分之,說有因緣。因緣者,於一物之生,賦與強力曰因,旁添弱力曰緣。例如種子因也,雨露農夫等緣也。
  雖辨因果,應識因緣。若但知因,則惑於緣,因果之義缺矣。 果報 果報總目錄
  就果之義,若分別之,亦可說為果報二義。果者結果,報者報得,果有總義,報具別義。於一果體上,有種種之報境也。但在通常,亦通用之。 總別二相 總別二相總目錄
  一切有為法,有總別之二相。如無常無我之相,則通於一切,謂之總相。如地有堅相,水有濕相,謂之別相。
  一、就共同說
   一、總別二報 有情之果報有二種:若生於人趣,彼此人類,同一受人界之果報者,曰總報。彼此之眾生,如六根之好醜,壽命之長短,各自分別者,曰別報。
   二、同別二業 眾生為同分之業因,隨之感同分之果,謂之同業。如人趣總報,乃一切人之共業所感而得者也。眾生為殊別之業因,隨之感各異之果,謂之別業。如各人苦樂,乃各人之別業所感而得者也。
  二、就各箇說
   一、引滿二果 引業所感之果,謂之引果。滿業所感之果,謂之滿果。
   二、引滿二業 引發各箇總報之業因曰引業,成滿各箇別業之業因曰滿業。
  雖辨因果之理,須達總別之道,若但知總而不知別,因果之義亦晦矣。 三時業 三時業總目錄
  由因果之差別,則現三時之業。三時業者:
  一、順現業 此生造善惡之業,直於此生得受苦樂之果報,順現法受業是也。
  二、順次業 此生造善惡之業,第二生得受其果報,順次生受業是也。
  三、順後業 此生造善惡之業,第三生以上,乃至不定若干生後,得受其果報,順後次受是也。
  雖辨因果,須達三時業因,若唯知現前,不明次後,於因果之義未圓矣。 四種報 四種報總目錄
  或分為四種業報。
  一、現報 現報者,謂今生作極善惡之業,即於今生現受善惡果報也。
  二、生報 生報者,謂今生作善惡業,來世身中,受善惡果報也。
  三、後報 後報者,謂今生造業,來世未受,多生之後,乃受果報也。
  四、無報 無報者,謂由無記業,而受不善不惡之果報也。 四人果報 四人果報總目錄
  由先後言之,又分為四人果報。
  一、先苦後樂 謂或有人,先生卑賤家,衣食不充,受諸困苦。然心無邪見,自念我於宿世,不行佈施,不修福德,恒值貧賤。即便懺悔,改往所作,修於善行。後生人中,多饒財寶,無所缺乏,是名先苦後樂。
  二、先樂後苦 謂或有人,先生富貴之家,衣食充足,受諸快樂。然心懷邪見,不能佈施修福,多造惡業,後生地獄,受種種苦。若生人中,貧窮、醜陋,無有衣食,是名先樂後苦。
  三、先苦後苦 謂或有人,先生貧賤之家,衣食不充,受諸逼迫。復懷邪見,習諸惡法,後墮地獄,受種種苦。若生人中,又極貧賤,衣食不充,是名先苦後苦。
  四、先樂後樂 謂或有人,先生富貴家,多諸財寶,受諸快樂。後能敬重三寶,佈施修福,後生人天中,恒受富貴,多饒財寶,稱意自在,是名先樂後樂。 四報定不定 四報定不定總目錄
  由報之定不定,分為四種。
  一、時定報不定 時即時節,報即果報。謂於三時,決定不改,由業有可轉故,受報不定,是名時定報不定。
  二、報定時不定 謂業力定故,報不可改,然時有可轉,故時節不定,是名報定時不定。
  三、時報俱定 謂由業報定故,時節亦定,是名時報俱定。
  四、時報俱不定 謂由業不決定,故時報亦不定也。蓋因眾生之業,有輕有重,故受報之時,有遠有近,隨其因緣,先後不定,是名時報俱不定。 三果報 三果報總目錄
  就報上觀之,又有三種果報。三果報者,謂異熟、等流、增上三者。
  第一、異熟果 善惡之業,異世而熟,其所受果,云異熟果。
  第二、等流果 由善因生善果,惡因生惡果,無記因生無記果也。例如由前念之不善心,起後念之不善心,又生不善業,果性似因性而流出,是曰等流果。
  循等流之果略解十惡十善之因果。
  一、十惡因果
   第一、殺生之因果 地持論曰:「殺生之罪,能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短命,二者多病。」
   一、何故殺生受地獄苦? 答:殺生使眾生苦故,故身壞命終,地獄之眾苦皆來。
   二、何故復受畜生報? 答:殺生無慈惻心,乖於正理故,故地獄罪畢,受畜生身。
   三、何故復受餓鬼報? 答:以殺生者必緣於慳心及貪著故,故復為餓鬼。
   四、何故後生人中得短壽報? 答:以殺生殘害物命之故,故得短命報。
   五、何故兼得多病報? 答:以殺生違逆順適,眾患競集故,故得多病報。  當知殺生是大苦惱。
   第二、偷盜之因果 劫盜之罪,亦使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貧窮,二者共財不得自在。
   一、何故劫盜墮於地獄? 答:以劫盜剝奪人財,偷竊人財,苦於眾生故,即身死入寒冰地獄,備受諸苦。
   二、何故復受畜生報? 答:以其不行人道故,故受畜生報,身常負重,以肉供人,償其宿債。
   三、何故復墮餓鬼? 答:以行劫盜,必緣慳故,故畜生罪畢,復為餓鬼。
   四、何故後生人中貧窮? 答:以劫奪者,使人之物空乏故,故受貧窮。

   五、何故復共財不得自在? 答:緣劫盜偷奪,出於共為故,故不得自在。
   第三、邪淫之因果 邪淫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妻子不貞潔,二者不得隨意眷屬。
   一、何故邪淫墮於地獄? 答:以邪淫干犯非分,侵占苦人故,命終受地獄之苦。
   二、何故復受畜生報? 答:以邪淫不順人理故,故地獄出,受畜生身。
   三、何故復為餓鬼? 答:以婬佚皆因慳愛故,故由慳愛罪,復為餓鬼。
   四、何故復生人中妻不貞潔? 答:以犯他人妻故,所得之婦,常不貞正。
   五、何故復不得隨意眷屬? 答:以邪淫奪人愛寵故,其眷屬不得隨意,故復為人所奪。
   當知婬佚是大苦惱。
   第四、妄語之因果 妄語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多被誹謗,二者為他所誑。
   一、何故妄語墮於地獄? 答:以妄語不實,使人虛爾生苦,以是身死,受地獄苦。
   二、何故復為畜生? 答:以妄語欺妄,乖於誠信,故出地獄,復受畜生身。
   三、何故復為餓鬼? 答:以妄語皆緣於貪欺,慳欺罪故,復為餓鬼。
   四、何故妄語生於人中多被誹謗? 答:以妄語不誠實故。
   五、何故妄語為人所誑? 答:以其欺誑人之故。
   當知妄語是大苦惱。
   第五、綺語之因果 綺語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苦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言無人信,二者語不明瞭。
   一、何故綺語即墮地獄? 答:所語非義,事能損人,是故命終,受地獄苦。
   二、何故復為畜生? 答:以語無義,乖背正理,故出地獄,復受畜生身。
   三、何故復為餓鬼? 答:以語無義故,被慳惑障,因慳惑故,復為餓鬼。
   四、何故後生人中言無人信? 答:以語無義,不可承受故。
   五、何故復語不明瞭? 答:以語無義,皆緣暗昧,暗昧報故,故不明瞭。
   當知綺語是大苦惱。
   第六、惡口之因果 惡口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常聞惡聲,二者言多諍訟。
   一、何故惡口能墮地獄? 答:以惡口皆欲害人,使人聞之生苦故,故命終受地獄之苦。
   二、何故復為畜生? 答:以惡口罵人故,故為畜生。
   三、何故復為餓鬼? 答:緣慳吝故,干觸則罵,以是畜生苦畢,復為餓鬼。
   四、何故生於人中常聞惡聲? 答:以其發言麤鄙故,所聞常為惡聲也。
   五、何故生於人中言多諍訟? 答:以惡口違逆眾德故,所言常致諍訟也。
   當知惡口是大苦惱。
   第七、兩舌之因果 兩舌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眷屬乖離,二者親族弊惡。
   一、何故兩舌墮於地獄? 答:以兩舌離人親愛,使人受愛離苦故,故命終受地獄苦。
   二、何故兩舌復為畜生? 答:緣兩舌鬥亂,事同野干,故復受於畜生身。
   三、何故兩舌復為餓鬼? 答:以兩舌亦緣慳嫉,慳嫉罪故,復為餓鬼。
   四、何故生於人中眷屬乖離? 答:緣兩舌使人良儔,皆生惡故。
   五、何故復親族弊惡? 答:以兩舌離人親好,使人不和合故。
   當知兩舌是大苦惱。
   第八、貪欲之因果 貪欲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心不知足,二者多欲無厭。
   一、 何故貪欲墮於地獄? 答:緣其貪欲,作動身口,使人受苦,以是身死,受地獄苦。
   二、何故復墮畜生? 答:緣貪欲行動,乖背正理,故出地獄,還受畜生。
   三、何故復為餓鬼? 答:緣此貪欲,必成貪惜,役於貪惜之罪,故為餓鬼。
   四、何故後生人中心不知足? 答:以緣於貪欲故,所欲彌多。
   五、何故復致多欲無厭? 答:以緣於貪欲故,貪求無厭。
   當知貪欲是大苦惱。
   第九、瞋恚之因果 恚瞋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常被他人求其長短。二者常被於他之所惱害。
   一、何故瞋恚墮於地獄? 答:緣瞋惱恚害,能使人苦故,受地獄之苦。
   二、何故復為畜生? 答:緣此瞋惱,不能仁恕。故出地獄,復作畜生。
   三、何故復為餓鬼? 答:緣此瞋惱,由慳心起。慳心之罪,故為餓鬼。
   四、何故後生人中常為他人求其長短? 答:緣此瞋惱,不能含容。故後生人中,為人求其長短。
   五、何故常被於他之所惱害? 答:以瞋惱惱害於人,故亦為人惱害。
   當知瞋恚,是大苦惱。
   第十、邪見之因果 邪見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生邪見家,二者其心諂曲。
   一、何故邪見墮於地獄? 答:以邪見唯向邪道及神屬。謗佛法僧,不崇三寶,既不崇信,則能斷人正路,致令遭苦,命終即入阿鼻地獄。
   二、何故復為畜生? 答:緣邪見不識正理,故出地獄,受畜生報。
   三、何故邪見復為餓鬼? 答:邪見令慳心堅著,復令乖僻,使堅著不捨,故為餓鬼。
   四、何故後生人中復生邪見之家? 答:緣此邪見,纏僻習心,以是為人,復生邪見之家。
   五、何故其心諂曲? 答:緣此邪見,不入中正,所以為人,心常諂曲。
   當知邪見是大苦惱,如是十惡,悉是大苦。
  二、十善因果
   第一、不殺生之因果 十善業道經曰:「佛曰:『若離殺生,即得成就,十離惱法。』」
   一者、於諸眾生,普施無畏。   六者、恒為非人之所守護。
   二者、常於眾生,起大慈心。   七者、常無惡夢,寢覺快樂。
   三者、永斷一切,瞋恚習氣。   八者、滅除怨結,眾怨自解。
   四者、身常無病。        九者、無惡道怖。
   五者、壽命長遠。        十者、命終生天。
   第二、不偷盜之因果 若離偷盜,即得十種可保信法:
   一者、資財盈積,王賊水火,及非愛子,不能散滅。
   二者、多人愛念。
   三者、人不欺負。
   四者、十方讚美。
   五者、不憂損害。
   六者、善名流布。
   七者、處眾無畏。
   八者、財命色力,安樂辯才,具足無缺。
   九者、常懷施意。
   十者、命終生天。
   第三、不邪淫之因果 若離邪淫,即得四種智所讚法:
   一者、諸根調順。    三者、為世稱歎。
   二者、永離喧掉。    四者、妻莫能侵。
   第四、不妄語之因果 若離妄語,即得八種天所讚法:
   一者、口常清淨,如優缽華香。  五者、得勝意樂,三業清淨。
   二者、為諸世間之所信服。    六者、言無誤失,心常歡喜。
   三者、發言成證,人天敬愛。   七者、發言尊重,人天奉行。
   四者、常以愛語,安慰眾生。   八者、智慧殊勝,無能制伏。
   第五、不綺語之因果 若離綺語,即得成就三種決定:
   一者、定為智人所愛。
   二者、定能以智,如實答問。
   三者、定於人天,威德最勝,無有虛妄。
   第六、不惡口之因果 若離惡口,即得成就八種淨業:
   一者、言不乖度。    五者、言可承領。
   二者、言皆利益。    六者、言則信用。
   三者、言必契理。    七者、言無可譏。
   四者、言詞美妙。    八者、言盡愛樂。
   第七、不兩舌之因果 若離兩舌,即得五種不可壞法:
   一者、得不壞身,無能害故。   四者、得不壞法行,所修堅固故。
   二者、得不壞眷屬,無能破故。  五者、得不壞善知識,不誑惑故。
   三者、得不壞信,順本業故。
   第八、不貪欲之因果 若離貪欲,即得成就五種自在:
   一者、三業自在,諸根具足故。
   二者、財物自在,一切怨賊,不能奪故。
   三者、福德自在,隨心所欲,物皆備故。
   四者、王位自在,珍奇妙物,皆奉獻故。
   五者、所獲之物,過本所求,百倍殊勝,由於昔時,不慳嫉故。
   第九、不瞋恚之因果 若離瞋恚,即得八種喜悅心法:
   一者、無損害心。    五者、得聖者慈心。
   二者、無瞋恚心。    六者、常作利益,安眾生心。
   三者、無諍訟心。    七者、身相端嚴,眾共尊敬。
   四者、柔和質直心。   八者、以和忍故,速生梵世。
   第十、不邪見之因果 若離邪見,即得成就十功德法:
   一者、得真善意樂,及真善等侶。
   二者、深信因果,寧殞身命,終不作惡。
   三者、唯歸依佛,非餘天等。
   四者、直心正見,永離一切之吉凶疑網。
   五者、常生人天,更不在於惡道。
   六者、無量福慧,轉更增勝。
   七者、永離邪道,行於正道。
   八者、不起身見,捨諸惡業。
   九者、住無礙見。
   十者、不墮諸難。
  第三、增上果 總稱勢力之強者曰增上,令果報益加增上者,曰增上果。天地世界,皆為一切有情之業力所感。異熟果、等流果、為一切有情直接所感受身心之內界,而有情生息所居之器世界,亦能顯其果報於外,所謂依正二報也。各界有情,依報各異,即是增上不同。就論人界相應之依報,當十善之世,則現十善相應之果報;十惡之世,則現十惡相應之果報。其十善十惡之因果,顯於人之外相。例如有福力者,庭園家宅,皆是壯麗,此即名為增上之果。按諸經論旨趣,略言其義。
  一、略說十惡十善之增上果。
   一、殺生業之增上果 能令田林生殖,皆失其力,穀果欠收,貴物不現。反之不殺者,一切資產,得好結果。
   二、偷盜業之增上果 能使草樹穀果生惡害虫,霜雹為害,飢饉現災。同類之眾,或在一家,或在一郡。或在一國,無不被害。反之不偷盜者,一家一村,一郡一國,俱由其福力,感招利潤。
   三、邪淫業之增上果 能使國土招暴風雨之害,塵埃穢惡之毒。反之不邪淫者,不致感招天變。
   四、妄語業之增上果 因其以卑劣之意,欺於他人故。此業種增上,能使外物感招污穢不淨,所有目的,恆致失望。言語失其信用,命令違背不行。反之不妄語者,萬事能通,無諸絕望。
   五、綺語業之增上果 由此雜穢語業增上力,能致官失其位,商失其利,一切草木叢林,滿生荊棘毒草。反之不綺語者,官商恒榮,山河宜適。
   六、惡口業之增上果 能致居住世界,瓦石沙礫,塵芥荊棘之惡物,充滿觸近,諸不自由。反之若不惡口者,諸得自由。
   七、兩舌業之增上果 由此離間語之增上力,能致大地高下不平,山陵丘墟突兀,道路嶮岨,穀果不茂。反之不兩舌者,處處平坦。
   八、貪欲業之增上果 能使五穀欠減,財富短虧。
   九、瞋恚業之增上果 能使戰爭劇烈,兵甲不息,荊棘遍地,果木苦澀。
   十、邪見業之增上果 由斷常二見,不信善惡報應,因果道理。由此邪見及邪教,令人間失其善心。此增上力,能致器世界,上妙色香美味皆失,五穀欠收。
  二、小三災為增上果 總此末法之世,飢、刀、疾之三災,即為眾生心中貪、瞋、癡之三毒。
   一、飢饉 即為貪欲之增上果。
   二、刀兵 即為瞋恚之增上果。
   三、疾疫 即為愚癡之增上果。
  三、大三災為增上果 即在水、火、風之大三災。亦不外貪、瞋、癡三毒之增上。
   一、水災緣貪。   二、火災緣瞋。   三、風災緣癡。
  四、五濁為增上果 復次五濁惡世,亦復增上果之所致。
   一、眾生濁 人弊惡多,不識義理。
   二、見濁 六十二疑,邪見強盛,不受正教。
   三、煩惱濁 人愛欲多,塵勞隆興,不知去就。
   四、命濁 人壽愈趨愈短,且夭折不齊。
   五、劫濁 三災皆起,無不為害。 人類因果 人類因果總目錄
  因果各義,上已述之。茲專就人類因果言之。 人生五因 人生五因總目錄
  人生有五種因,言五因者:
  一、生因 即惑業。謂眾生依惑業而生此身。
  二、和合因 如善法與善心和合,不善法與不善心和合,無記法與無記心和合也。
  三、住因 謂如屋有柱,則不傾墮。山河樹木,因大地故,而得住立。蓋謂眾生皆依四大煩惱而住也。
  四、增長因 謂眾生因衣服飲食等,能長養其身。
  五、遠因 如依父母之精血而生其身,依憑國力而免盜賊之難,依咒力而脫傷害是也。 人生因果 人生因果總目錄
  人生因果之大要,觀於辯意長者之十問、釋尊之五十答解,極為明晰。
  一、以何因緣得生天國?
  答:一者、慈心不殺,恤養物命,令眾得安。
    二者、賢良不盜,布施無貪,濟諸貧乏。
    三者、貞潔外色,護戒不犯,精進奉齋。
    四者、誠信不欺,能護其口。
    五者、不飲酒。
  二、以何因緣來生人中?
  答:一者、能行布施,恩潤貧窮。
    二者、持戒不犯十惡。
    三者、忍辱不擾眾亂。
    四者、精進勸化,常無懈怠。
    五者、一心奉孝盡忠。
  三、復何因緣,生於地獄?
  答:一者、不信佛法僧而行誹謗,輕毀聖道。
    二者、破壞佛寺尊廟。
    三者、四輩轉相誹謗,不計殃罪,無孝順心。
    四者、叛逆而行,無有上下,君臣父子,不相順從。
    五者、學道不順師之教誨,而自貢高輕慢,誹謗其師。
    是為五事,死入地獄,展轉獄內,無有出期。
  四、復何因緣,生餓鬼中?
  答:一者、慳貪不欲布施。
    二者、竊盜不孝二親。
    三者、愚闇無有慈心。
    四者、積聚財物,不肯衣食。
    五者、不給父母兄弟妻子奴婢。
  五、復何因緣,生畜生中?
  答:一者、犯戒偷盜。
    二者、負債不還。
    三者、殺生以身償之。
    四者、不善聽受經法。
    五者、常因艱難,齋戒施會,以為俗緣。
  六、復以何因緣故,常生尊貴之中,為眾所敬?
  答:一者、施慧普廣。
    二者、禮敬三寶及眾長者。
    三者、忍辱無有瞋恚。
    四者、柔和謙下。
    五者、博聞經戒。
  七、復何因緣為奴婢身,為人所使?
  答:一者、憍慢不敬二親。
    二者、剛強無有恪心。
    三者、放逸不禮三尊。
    四者、以竊盜為生業。
    五者、負債逃避不償。
  八、復以何因緣故,生庶民中。口氣香潔,身心常安,為人所譽,不被誹謗?
  答:一者、至誠不欺人。
    二者、誦經無彼此。
    三者、護戒不謗聖道。
    四者、教人遠惡就善。
    五者、不求人之長短。
  九、復何因緣,雖得生於人中,常被誹謗,為人所憎,且形體醜陋,心意不安,常懷恐怖?
  答:一者、欺詐無誠。
    二者、對大會中說法者而誹謗之。
    三者、見諸同學而輕試之。
    四者、我見傲慢。
    五者、鬥亂兩舌。
  十、復何因緣,所生之處,常逢佛法,初即不差,復遇知識,研究法理,若作沙門,則得如願之所?
  答:一者、自奉三寶,亦以勸人。
    二者、供養佛緣。
    三者、常奉佛教,不犯所受。
    四者、慈愍一切。
    五者、所受經法,晝夜諷誦。 世間義 世間義總目錄
  就世間之相,推世間之理,得其總義,作世間觀,未易悉舉,略述梗概。 輪迴 輪迴總目錄
  觀種種眾生,居種種生滅海中,生此死彼,遷流不息,無非一輪迴之相而已。蓋眾生自無始以來,展轉生死於六道之中,如車輪之旋轉,無有已時,故曰輪迴,或曰輪轉,或曰流轉。流,相續義;轉,生起意。有為法之因果,相續而生起。即一切凡夫作善惡之業,依苦樂之果,輪迴於六趣者是也。 三道 三道總目錄
  所輪迴者,不外三道,故三道亦名輪迴三道,又名三輪:一惑、二業、三苦也。
  一、惑道 又名煩惱道,為無明、貪欲、瞋恚等之煩惱妄惑也。言惑者,謂迷妄之心,迷於所對之境,而顛倒事理,故謂之惑。言煩惱者,謂貪欲、瞋恚、愚癡等之諸惑,煩心惱身,是名煩惱。
  二、業道 依煩惱而發善惡之所作者。
  三、苦道 因善惡之業,而獲生死之苦果者。
  道者能通之義。此三者互相貫通,由惑起業,由業感苦,由苦復起惑;即惑通業,業通苦,苦更通惑;故謂之三道。此三道如輪轉,謂之三輪。 著 著總目錄
  眾生所以輪迴三道而不能超脫者,為處處著故。因著則惑業苦生,惑業苦生生不已,乃成輪迴。 迷 迷總目錄
  眾生所以處處著者,為有所迷故。迷故有著,著故三道生,三道生故輪迴現,故著可為輪迴之總因,而迷又為著之原因也。 有漏果報四相及不淨 有漏果報四相及不淨總目錄
  種種生滅,盡是一漏落之相,故曰有漏。而有漏分晰之,有四種相,謂有漏果報四相。即苦、空、無常、無我,有漏之果報。有三苦八苦之性,謂之苦。男女一異等諸相無實,謂之空。有漏果報中,無我之實體,謂之無我。生滅遷流,剎那不住,謂之無常。於下再分述之: 苦相 苦相總目錄
  苦相者,謂內外身心二苦,此二苦成一切諸苦相,有三苦、八苦等之苦。
  一、三苦 三苦者,謂苦苦、壞苦、行苦。
   一、苦苦 疾病飢餓等之苦惱,生心身之苦惱,謂從彼苦緣,逼而生惱,故名苦苦。如刀杖等緣,能生內惱,說之為苦。從苦生苦,故曰苦苦。有情之心身,本來是苦,更加刀杖等之苦,故名苦苦。
   二、壞苦 自己愛著者,感破壞時之苦惱,故名壞苦。即身中四大,互相侵,互相壞,曰壞苦。又樂想壞而生苦想,曰壞苦。
   三、行苦 受世之無常轉變之苦惱,謂之行苦。行者遷流之義,一切有為法,遷流於三世,剎那而無常住安穩,故曰行苦也。
  二、八苦 八苦者,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求不得苦、五陰盛苦也。
   一、生苦 生者眾苦依止,故苦。
   二、老苦 老者能令變壞,故苦。
   三、病苦 病者能逼身,故苦。
   四、死苦 死者能滅諸根,故苦。
   五、怨憎會苦 怨憎會者,非愛共會,故苦。
   六、愛別離苦 愛別離者,可愛相違,故苦。
   七、求不得苦 求不得者,希望不遂,故苦。
   八、五陰盛苦 五陰盛者,眾苦集聚,故苦。 空 空總目錄
  男女一異等諸相無實,因緣所生,究竟無體,故謂之空。 無常 無常總目錄
  世間一切之法,生滅遷流,剎那不住,謂之無常。無常有二:
  一、剎那無常 謂剎那剎那,生、住、異、滅之變化也。
  二、相續無常 謂一期相續之上,生、住、異、滅之四相也。 無我 無我總目錄
  無我者,有漏之果報中,無我之實體也。又曰非我,我之意義,謂常一之體,有主宰之用者為我。
  一、人我 於人身有此執,曰人我。
  二、法我 於法有此執,曰法我。
  三、自我 於自己有此執,曰自我。
  四、他我 於他有此執,曰他我。
  然此四我,實為無我。
  一、人無我 人身為五蘊之假和合,無常一之我體,故人無我。
  二、法無我 法為因緣而生,無常一之我體,故法無我。
  三、自無我 自亦屬人,既人無我,則自無我,亦無待言。
  四、他無我 他者於他為自,既自無我,則他無我,亦無待言。
  是故我不可得,畢竟無我也。 不淨 不淨總目錄
  諦觀眾生,非惟苦、空、無常、無我,亦且不淨。謂七不淨。前四是在胎不淨,後三是出胎不淨。
  一、種子不淨 靜觀一切凡夫,皆從情慾生,是種子不淨。
  二、受生不淨 本精血和合,是受生不淨。
  三、居處不淨 住腹中生藏之下,熟臟之上,是居處不淨。
  四、所食不淨 在胎惟飲母血,是所食不淨。
  五、初生不淨 十月滿足,從產門出,是初生不淨。
  六、舉體不淨 身內膿血,九竅常流,是舉體不淨。
  七、究竟不淨 命盡終歸腐爛,是究竟不淨。 因緣相續 因緣相續總目錄
  眾生生滅因果,不出二義,所謂因緣相續是也。正因助緣,使現生起,是為因緣。因果次第,不相斷絕,是為相續。
  一、因緣故,世間一切非常。
  二、相續故,世間一切非斷。
  是因緣相續,世間流轉之二總相也。故曰:因緣相續,世間之果報分明。
    因緣相續(四相)

        ┌一、苦
        │二、空
  有漏果報四相┤
        │三、無常
        └四、無我

    (世間法相)

      ┌因緣………不常
  世間法相┤
      └相續………不斷 出世間相 出世間相總目錄
  四聖證道,因果至深,縱費多文,難詮少分。并各差異甚遠,未可統括。況欲於數條文義約之,豈有可能。惟此篇所敘,不過為便於文次,略標其義,以與前文六趣等對舉,而為向下各篇分敘之引端耳。并為初習,先得其約,易涉於博故也。然而舉少失多,牽強混淆,固知不免矣。
  世間之義,前已略明。超出此世間者,即為出世間。超出世間而無世間一切種種之相,或對治世間一切種種之相,是為出世間相。此外尚有非世間非出世間,即世間即出世間之義。然皆出世間以上事,故可統於出世間括之。 四聖 四聖總目錄
  前言世間,所謂六趣三界,總稱六凡。茲敘出世,亦有四聖。聖者正也,聖人行於正道,故謂之聖。如何謂之正道耶?能對治凡夫一切妄惑染業,即行正道。究竟斷其妄惑染業,而不受報趣,即為聖者。總之轉迷為悟而已。所謂迷者,對於事理顛倒闇昧之謂;所謂悟者,對於事理明達了徹之謂也。 轉妄歸真 轉妄歸真總目錄
  前言世間,乃有妄惑。茲敘出世,說有真智。真智非他,轉妄即得。夫眾生與佛,本來不二。眾生是當下一念迷成,佛亦不外當下一念悟成。但眾生一念之心妄,諸佛一念之心真而已。妄則佛是眾生,真則眾生是佛。惟佛念必不妄,此佛之所以必不墮於眾生。而眾生念不易真,此眾生之所以難成佛道也。故欲行佛道,自捨妄依真始。
  所謂妄者,虛妄不實之謂。所謂真者,真實不虛之謂。一切諸法,有真妄之二。隨染緣而起之法曰妄,隨淨緣而起之法曰真。又依因緣生者不實,故曰妄法。不生不滅之真如是真實,故曰真法。至云法者,有自體任持與軌生物解二義。 淨六根 淨六根總目錄
  前言六根,茲明須淨。即謂如欲了於自心,須不迷於現境,淨其六根,不著六塵,而轉六識。
  所謂淨其六根者,以要言之,即不受諸塵之染汙也。 捨六塵 捨六塵總目錄
  前言六塵,茲明須捨。即謂欲淨六根者,宜不著於六塵。所謂不著六塵者,以要言之,即諸根之能清淨也。所謂眼不著色則眼根淨,耳不著聲而耳根淨,鼻不著香而鼻根淨,舌不著味而舌根淨,身不著觸而身根淨,意不著法而意根淨。 轉識成智 轉識成智總目錄
  前言六識,茲明須轉。即謂淨六根不著六塵,自能轉其六識。所謂轉其六識者,即轉諸染識成淨智也。蓋識體即智,為染所覆則成識,能轉於淨則成智。六識妄事分別,所以成此六種染識;不事分別,即成無分別淨智矣! 轉一切境依無相 轉一切境依無相總目錄
  前言三境,茲明無相。即謂一切諸境,皆由妄生,分別而有。了其虛幻,則諸境自空,一切法空,觀男女一異等相,實不可得。若能如是通達諸法無相,即得自在,是為轉境依無相。 轉受依空 轉受依空總目錄
  前言三受,茲明依空。蓋領納諸境而成受,原生於妄而為繫縛。如識其妄,即此繫縛,皆是其空。空者謂因緣所生之法,究竟無實體,故謂之空。觀一切法,從因緣和合生,自性本空,無我我所。如是通達,則於諸法而得自在,故須轉受依空也。 除三毒修三學 除三毒修三學總目錄
  前言世間,乃有三毒,茲明出世。須明三學,蓋智者知一切業苦,成於三毒。為除業苦,當除三毒。對治三毒,故修三學。所謂三學者:
  一、戒 戒,禁戒也,能防禁身口意所作惡業者。
  二、定 定,禪定也,能使靜慮澄思者。
  三、慧 慧,智慧也,觀察真理而斷妄惑者。
  成貪者欲,戒則不欲,不欲則不貪。成瞋者動,定則不動,不動則不瞋。成癡者愚,慧則不愚,不愚則不癡。 轉愛見依無我 轉愛見依無我總目錄
  前言世間,不出愛見,茲言出世。須依無我,一切妄惑,皆由愛見二種執我而起,故除妄惑,當除愛見。除愛見者,即離執我,故須轉於愛見,而依無我。 轉煩惱依菩提 轉煩惱依菩提總目錄
  前言一切妄念,須知凡屬妄念,皆是煩惱。因此煩惱,遂造一切諸業。故修道人,斷此煩惱,依於菩提。菩提者覺也,煩惱皆是不覺之過,依止於覺,煩惱自除。 轉染依淨 轉染依淨總目錄
  前言世間,皆由業造。而一切業,皆是染汙,茲明出世。須明清淨,清淨非他,不染即得。故須轉染,實依於淨。所言染者,染垢染汙,不潔不淨,是謂之染。淨者清淨離垢,是謂之淨。即愛著之念,及所愛著之法,曰染。解脫之念,及所解脫之法,曰淨。 淨三業 淨三業總目錄
  前言三業,茲明須淨。蓋業為繫縛,繫縛是苦。欲離苦本,當離繫縛。離繫縛者,謂離所依。所作即業,故當息業。業息繫離,便成解脫。如何息業,謂淨其業。淨業非縛,故得自在。所謂淨業者:身不作業,而身業淨。口不作業,而口業淨。意不作業,而意業淨。三業清淨,不為業拘。業不能拘,得大自在。 滅惡復不著善 滅惡復不著善總目錄
  前言善惡,本屬對名,茲敘真實。宜知不著,蓋對待於惡,姑有善名。究竟指歸,宜雙不取。
  一、滅惡 無殺無盜無淫,身之三惡滅。無妄語無綺語無惡口無兩舌,口之四惡滅。無貪無瞋無癡,意之三惡亦滅。諸惡不作,自無惡業能拘。
  二、不著善 雖不殺生而能救護生命,不有此善,是為不著於善。乃至雖不邪見而能正信因果,不有此善,是為不著於善。眾善奉行而亦不著,自不為善業所繫。惡固當滅,善亦不著。善惡同無,乃真清淨。 離動亦不住靜 離動亦不住靜總目錄
  前言諸定,對動得名。若住靜中,又墮一邊。故宜不住,雙捨兩非。蓋三界之中,一切行業,無非三種,善惡不動三者是也。善與惡對,不出動也。動與靜對,仍不出有為也。所以有為不出動靜二行,動行不出善惡二業。滅惡復不著善,動業離矣。雖離於動,亦不著靜,是為不住。動靜同無,乃真自在。 轉凡成聖 轉凡成聖總目錄
  因中有妄與真,果上分凡與聖。凡者凡夫,於生死迷惑流轉,住不正道,是名凡夫。聖者正也,發無漏智,而證正理之人,是曰聖者。三乘見道以上之稱也。 離一切苦依究竟樂 離一切苦依究竟樂總目錄
  就世間分別比較,善道樂,惡道苦。但如實言之,生死之果報皆苦也。所謂三界火宅,誰得而安是也。惟有出世,乃得真樂。所謂究竟之樂,非一切苦樂比較之樂也。依此究竟之樂,須離一切之苦。 轉業報依解脫 轉業報依解脫總目錄
  凡夫所受報得,皆是業報,業報謂業果也。由過去之業因,招現在之果報。善因感善果,惡因感惡果,皆是苦縛,不得解脫。解脫者,梵語木底木乂,譯作解脫,即離縛而得自在之義。解惑業之繫縛,脫三界之苦果也。故須轉其業報,以依解脫。 轉生死依涅槃 轉生死依涅槃總目錄
  眾生虛妄生滅,是為生死。諸聖涅槃境界,不為生死之所流轉。涅槃梵語,又作泥日、泥洹、泥畔、涅槃那。舊譯諸師,譯作滅、滅度、寂滅、不生、無為、安樂、解脫等;新譯作圓寂。滅者為滅生死因果之義,滅度者為滅生死之因果,渡生死之瀑流也。是滅即度也。寂滅者,寂為無為空寂安隱之義,滅為滅除生死之大患滅也。不生者,為生死之苦果再不生也。無為者,為無惑業之因緣造作也。安樂者,為安穩快樂也。解脫者,為離眾苦也。 轉六凡成四聖 轉六凡成四聖總目錄
  六趣三界,總曰六凡。六凡豈是定凡,但不作凡,即便是聖。聖有差別,約相說四。然聖亦非聖,即是六凡所轉者耳。聖,正也,發無漏智而證正理之人曰聖者,三乘見道以上之稱也。言四聖者,謂聲聞、緣覺、菩薩、佛也。
  一、聲聞 為佛小乘法中之弟子。聞佛之聲教,悟四諦之理,斷見思之惑,而入涅槃者,是佛道中之最下根也。
  二、緣覺 舊稱辟支佛、辟支迦羅;新稱缽剌翳伽佛陀。舊譯緣覺,新譯獨覺。緣覺者,一為觀十二因緣之理而斷惑證理。一因非花落葉之外緣,自覺悟無常,而斷惑證理者。獨覺者,為彼於無佛之世,而宿因所萌,或觀十二因緣,或觀非花落葉,獨自覺悟者。
  三、菩薩 具名菩提薩埵,或菩提索埵。舊譯作大道心眾生、道眾生;新譯作大覺有情、覺有情。求道大心之人,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曰道眾生。又曰大覺有情,又薩埵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是由意譯者也。又總求佛果,名大乘眾。
  四、佛 佛陀之略稱,譯作覺者。具滿自覺覺他之二行,為十界最高之聖者。 十界 十界總目錄
  前言世間,說有六凡。茲合世出世間,則為十界。然凡聖本來是一,但因迷悟不同,而差別於是迥殊。迷有輕重,悟亦有淺深,因是迷悟之中,亦復高下大異,此所以有十界之分也。 迷悟為因 迷悟為因總目錄
  迷於事理為迷,開真實之智見為悟。迷之義亦多矣,如曰迷惑,即謂謬於事理為迷,不明事理為惑。如曰迷妄。即謂闇於事理曰迷,虛而不實曰妄。或曰迷倒謂迷心倒轉於事理。或曰迷沒,謂迷情沒在於非理。或曰迷心,謂轉倒事理之妄心,然一切言迷,不出二者:一者迷事,二者迷理。
  一、迷事 不達緣起之諸法曰迷事。
  二、迷理 闇法性之真理曰迷理。
  悟者對迷立言,既知於迷,則悟自顯。蓋悟者開真實之智見,即是不迷,故不迷即悟矣。 二漏為緣 二漏為緣總目錄
  迷悟既分,所為乃別,是則名為有漏無漏。漏者,漏泄之義,為煩惱之異名。貪瞋等之煩惱,日夜由眼耳等之六根門頭,漏泄流出而不止,故謂之漏。又漏者漏落之義,煩惱能使人漏落於三惡道,故謂之漏。合有漏無漏,斯稱二漏。
  一、有漏 有煩惱之法,曰有漏。又增長煩惱之緣之法,亦曰有漏。如:
   一、有漏善法 有漏之業因有善惡,五戒十善是善法,五逆十惡是惡法。有漏之善法,招有漏之樂果,即人天之果報是也。有漏惡法,招有漏之苦果,即鬼畜之果報是也。
   二、有漏禪 對無漏禪而言即四禪四無色定四無量心定也。
   三、有漏斷 對無漏斷之稱,以有漏道而斷煩惱,凡夫修有漏之六行觀,斷八地七十二之修惑也。
  二、無漏 離煩惱清淨之法,及不增長他煩惱之緣之法,名為無漏。如:
   一、無漏因 無漏清淨之戒定慧,以證涅槃之界,曰無漏因。
   二、無漏果 無漏道所得之果德也。 十界為果 十界為果總目錄
  由迷悟之心,行有漏無漏之業,則得十界之果。十界者,即十法界。合四聖六凡,是為十也。法界之義有多種,約二義能釋之。一就事,二約理。就事而言,法者,諸法也。界者,分界也。諸法各有自體,而分界不同,故名法界,乃總該萬有而謂之一法界。又界者,邊際義。法界者,極言法之邊際也。約理而說,則法界者,眾生之心法也。此心能生諸法,是名法界。又單名法界,及名法性。合曰法界性。法界即法性也。
  一、四聖
   一、佛法界 以諸佛三覺之法則,而在諸佛萬行具足之境界,曰佛法界。
   二、菩薩法界 以菩薩自覺覺他之法則,而在菩薩二行成就之境界,曰菩薩法界。
   三、緣覺法界 以緣覺觀因緣之法則,而在緣覺悟真空之境界,曰緣覺法界。
   四、聲聞法界 以聲聞修四諦之法則,而在聲聞證真空之境界,曰聲聞法界。
  二、六凡
   五、天法界 以天上善禪定之法則,而在天樂勝身勝之境界,曰天法界。
   六、人法界 以人中善之法則,而在人苦樂夾雜之境界,曰人法界。
   七、修羅法界 以修羅下善好鬥之法則,而在修羅戰鬥之境界,曰修羅法界。
   八、餓鬼法界 以餓鬼下惡之法則,而在餓鬼饑餓之境界,曰餓鬼法界。
   九、畜生法界 以畜生中惡之法則,而在畜生舌噉之境界,曰畜生法界。
   十、地獄法界 以地獄上惡之法則,而在地獄極苦之境界,曰地獄法界。 十界依正 十界依正總目錄
  前言世間,明一切心造,茲言出世,以明心造有染淨之不同。 染淨心 染淨心總目錄
  心淨則佛土淨,心染則國土穢。淨土穢土,悉依一心染淨而現。 自在不自在 自在不自在總目錄
  業由心造,境隨業轉。心有淨染,故境有自在及不自在。染心為業所拘,則境不能自在。淨心無所罣礙,則境隨心自如。故四類有情,能變之識,各相違故。所變之境,亦乃相違。故天見寶嚴之地,而魚見乃為窟宅。人見是清涼水,鬼見是膿河猛火。皆由業因差殊,是即不自在義也。若在色自在地菩薩,境隨智轉,變化從心,一切妙境,隨變皆成,是即自在義也。 三世間(二) 三世間(二)總目錄
  前言世間,但就眾生而說世間。茲合凡聖而說,亦分之為三世間。
  一、器世間 即國土世間,舉如來所化之境。
  二、眾生世間 舉如來所化之機類。
  三、智正覺世間 如來具大智慧,覺了世間出世間之法,是如來教化一切眾生,為種種差別之智身也。 二種身 二種身總目錄
  報境不外乎二,所謂依報正報是也。依正二者,亦即身土。茲言身之分別,凡聖不同。先述凡夫二乘之身,次論佛身。凡夫二乘之身,即二種身。二種身者,謂分段身、變易身。
  一、分段身 界內凡夫,身有分段,名分段身。
  二、變易身 界外三乘,因移果易,名變易身。 佛之三身 佛之三身總目錄
  茲說佛之三身,金光明經玄義云:「三身者,身、即聚積之義,謂聚積諸法而成身也。所謂理法聚名法身,智法聚名報身,功德法聚名應身。」
  一、法身 謂始從初住,續出法性之理,乃至妙覺極果,理聚方圓,是名法身。
  二、報身 謂始從初住,終至妙覺極果,智聚方圓,由智契理,報得此身。
  三、應身 謂始從初住,終至妙覺極果,功德法聚方圓,故能隨機應現,說種種法,度諸眾生,故名應身。 四土 四土總目錄
  前說世間,但明凡夫世間。茲合凡聖,須明凡聖染淨之土。惟諸家說土不同,茲就台家所立四種淨土:
  一、凡聖同居土 人天之凡夫,與聲聞緣覺之聖者,同居之國土也。
  二、方便有餘土 斷見思煩惱,出離三界生死之人之生處也。是修小乘之方便道,斷見思惑者生處,故謂之方便。塵沙無明惑未盡,故謂之有餘。
  三、實報無障礙土 方便土證空理者果報之土,此上更證一分中道之理者之果報土。行真實之法,感得勝報,色心可無相妨,謂之實報無障礙土。此土純為菩薩所居,無凡夫二乘。如別教之十地已上,圓教之十住已上之菩薩是也。
  四、常寂光土 常、即法身,為本在常住之體。寂、解脫也,一切諸相永寂。光、般若也,照諸相之智慧。此三德不縱不橫,名秘密藏,是諸佛如來之所依所居,故名常寂光土。 華藏世界 華藏世界總目錄
  前就近小,只說娑婆。茲就廣遠,而說華藏。據華嚴經說,華藏世界,甚廣甚大,不可具說,茲略其義。 一浮幢佛剎 一浮幢佛剎總目錄
  一浮幢佛剎,具下之數項:
   一、一香水海。
   二、海上一蓮花。
   三、花上一世界種。
   四、世界種上二十世界。
   五、每一世界,各有佛剎微塵數世界,周匝圍繞。但第一至第二十,其數亦順次遞增為一至二十之佛剎數。 華藏世界海 華藏世界海總目錄
  華藏世界海,有一百一十一之香水海。 娑婆世界位置 娑婆世界位置總目錄
  娑婆世界所在之一浮幢佛剎,此佛剎之名。如:
  一、無邊妙花光香水海。
  二、一切香摩尼王莊嚴蓮花。
  三、普照十方熾然寶光明世界種。
  四、種上二十重世界。
   第一重 最勝光世界 離垢燈佛
   第十二重 光明照耀世界 超釋梵佛
   第十三重 娑婆世界 毘盧遮那佛
   第十四重 寂靜離塵光世界 遍法界勝音佛
   第二十重 妙寶燄世界 福德相光明佛 遍照十方熾然世界種 遍照十方熾然世界種總目錄
  一、遍照十方熾然世界種,在華藏世界之中心。
  二、遍照十方熾然世界種,最近之十浮幢佛剎圍繞,東方離垢焰起,順次右旋而為一週。
   一、離垢焰          六、蓮花因
   二、無盡光          七、寶香藏
   三、寶焰光          八、寶莊嚴
   四、帝青寶          九、金剛寶
   五、金剛輪          十、天城寶
  三、遍照十方熾然世界種,在華嚴世界之中心,而華藏世界,凡有一百一十一香水海,皆重重圍繞此遍照十方熾然世界種。 生死與涅槃 生死與涅槃總目錄
  凡夫總相,即是生死。聖者之相,即是涅槃。涅槃非相,即就生死,說不生死,是涅槃相。 二種生死 二種生死總目錄
  生死為凡夫之相固矣。二乘之人,亦有一種生死之相,故說二種生死。二種生死者,謂分段生死,變易生死也。
  一、分段生死 界內凡夫,分分段段之生死也。
   一、分段生 四大和合,是分段生。
   二、分段死 四大分散,是分段死。
  二、變易生死 界外三乘,因移果易之生死也。
   一、變易生 易麤為細,為變易生。
   二、變易死 因移果易,捨所住位。為變易死。 二種涅槃 二種涅槃總目錄
  就生死總說涅槃,就涅槃亦說有其差別,故依涅槃有有餘、無餘二種。新譯作有餘依、無餘依。依、有漏之依身也,對惑業曰餘,此二屬小乘涅槃。
  一、有餘涅槃者,生死之因惑業盡,猶餘有漏依身之苦果也。
  二、無餘涅槃者,更滅依身之苦果,而無所餘也。 三種涅槃 三種涅槃總目錄
  約大乘義立說,有三種涅槃:
  一、性淨涅槃 謂諸法實相之理,不可染,不可淨。不染即不生,不淨即不滅。不生不滅,名性淨涅槃。
  二、圓淨涅槃 智極故名圓,惑盡故名淨。據性而言,雖無染淨,約修而說,惑智宛然。智若契理,惑畢竟不滅,不生不滅,名圓淨涅槃。
  三、方便淨涅槃 方便猶善巧也。謂智能契理,即照群機。照必垂應,機感即生。此生非生,機緣既盡。應身即滅,此滅非滅。不生不滅,名方便淨涅槃。 十界因果 十界因果總目錄
  前言世間,明六凡因果。茲合世出世間,以明凡聖因果。惟但舉其略,不加詳及,故說十界業因及十界業果。言十界者,先及六凡,次及四聖。
  一、六凡因果
   一、瞋恚邪淫  即地獄業  極苦無間  即地獄果
   二、慳貪不施  即餓鬼業  缺乏不遂  即餓鬼果
   三、愚癡暗蔽  即畜生業  昏鈍困苦  即畜生果
   四、我慢貢高  即修羅業  戰鬥爭奪  即修羅果
   五、堅持五戒  即人道業  苦樂夾雜  即人道果
   六、精修十善  即天道業  享受福樂  即天道果
  二、四聖因果
   七、證悟人空  即聲聞業  證小涅槃  即聲聞果
   八、知緣性離  即緣覺業  證因緣覺  即緣覺果
   九、度行齊修  即菩薩業  漸入覺位  即菩薩果
   十、真慈平等  即佛之業  成圓滿覺  即佛之果 出世間義 出世間義總目錄
  前言世間,而略說世間義。茲言出世,亦略明出世間義。茲之所言出世間義,亦就前世間觀相,相對所轉之出世間觀相耳。 解脫 解脫總目錄
  前世間觀,可以輪迴觀總之。出世間觀,亦可以解脫觀總之。蓋凡夫受輪迴故,不得解脫,諸聖得解脫故,不受輪迴。
  解脫者,自在之義。梵語木底木叉,譯作解脫,即離縛而得自在之義。解惑業之繫縛,脫三界之苦果也。故涅槃之體,離一切之繫縛,得以解脫為其別稱。禪定之德,係脫縛自在,亦得別受種種解脫之名號。故解脫者,可為出世之總相也。 智淨妙 智淨妙總目錄
  凡夫之相,不外惑業苦。聖者離惑業苦,即是智淨妙相。
  一、智 智者謂言照了,無有惑也。
  二、淨 淨者謂言清淨,離惡行之過失,離煩惱之垢染也。
  三、妙 妙者謂言殊妙,具菩提涅槃殊妙之妙果,無業報繫縛之苦受也。 三德 三德總目錄
  凡夫具惑業苦三縛,大聖則具三德,如涅槃經說大涅槃所具之三德:
  一、法身德 佛之本體,身有常住不滅之法性者。
  二、般若德 般若譯作智慧,法相實覺了者。
  三、解脫德 遠離一切之繫縛,得大自在者。 無著 無著總目錄
  凡夫輪轉,原處處著故,聖者不著,故不受輪轉。 悟 悟總目錄
  凡夫處處著者,為迷於彼而不明故,聖者悟明而無所迷,故無所著也。 真實四相 真實四相總目錄
  凡夫流轉,故成苦、空、無常、無我、不淨,諸虛偽相。聖者解脫,因得常、樂、我、淨,四真實相。
   一、常 是究竟之真常,非凡夫所執虛偽之常也。
   二、樂 是究竟之真樂,非凡夫所執虛偽之樂也。
   三、我 是究竟之真我,非凡夫所執虛偽之我也。
   四、淨 是究竟之真淨,非凡夫所執虛偽之淨也。
  是四之德。惟佛究竟所證,二乘尚不能知。然就對世間凡夫相說,則出世諸聖,皆具此四者之德相也。 無生 無生總目錄
  世間一切皆生滅虛妄之相。無生者,謂無虛妄之生。既無有生,云何有滅?不生不滅,乃究竟實相也。 真常 真常總目錄
  世間之相,虛妄不實,皆是因緣相續之假。若夫聖人所得之法,則是真常。真者真實,離迷情、絕虛妄,是曰真實。常者常住,法無生滅變遷,是曰常住。真實常住,故曰真常。 小乘 小乘總目錄
  小乘者,對大乘而言。乘者,運載之義,以喻能乘人而到其果地之教法也。有一乘乃至五乘之別。言小乘者,小根小機所乘之義,滅小苦與小利益之教。自利主義之聲聞緣覺阿羅漢,得小涅槃之法也。 小乘之宗要 小乘之宗要總目錄
  佛乘宗要論曰:「小乘的宗要,為超出世間的,則必先將一切世間之法打破。欲求打破,必先了知。了知矣,打破矣,而後可得解脫。」其主要之點在是,分三條說明之:
  一、了生死為因 了有二義,曰了知了脫,謂由了知而求了脫也。如平盜然,必先知盜之所在,及其人數多寡,內容如何,如是種種,明晰無餘,然後盜可得而平。謂了生死,亦復如是,即觀察一切世法,而得真確之了知也。
  二、離貪愛為根本 了生死為因者,從悟理言,離貪愛為本者。從修行言,人有生以至於死,凡有可以直接間接於生者,未得則貪,既得則愛,固無日不昏迷沉自淪於貪愛之中,而不能自拔。其或貪而不得,則瞋隨之;愛而勿失,其痴轉盛;是貪愛誠煩惱之源,生死之門也。小乘之法,既在斷除煩惱生死,故以離貪愛為根本之用功處也。
  三、滅盡為究竟 究竟者,作事至於圓滿完成之謂。小乘之究竟,在於滅盡。謂滅、盡、離、妙,即滅煩惱、盡漏業、離諸苦、妙應真常也。所作已辦,乃證果取涅槃矣。 就果位上明小乘之趨向 就果位上明小乘之趨向總目錄
  小乘之果位者,即小乘之趨向。而小乘之極果,即阿羅漢辟支佛是也。阿羅漢辟支佛之果位,可以四句簡單表明之。
  一、諸漏已盡 已滅盡諸有漏也。
  二、梵行已立 已立諸梵行也。
  三、所作已辦 諸所應作,皆已成辦也。
  四、不受後有 更不受一切諸有也。 小乘之四分 小乘之四分總目錄
  茲敘小乘之法,以信、解、行、證四分說之。信解行證者,是佛道之一期。先信樂其法,次了解其法,次依其法而修行,終證得其果也。
  又單就信解而言,聞佛之說法,初信之,次解之,則謂信解。又鈍根信之,利根解之,是曰信解。又信者破邪見,解者破無明也。
  又就信行而言,信行對法行之稱,自依聖法而行曰法行,信他之教而行曰信行。即信行者鈍根而成聞慧,法行者利根而成思慧也。 信分 信分總目錄
  信者,信受。一切佛法,起原於信。所謂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又曰,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故信為入佛法之首要也。信之義若深究之,甚廣甚大,茲所舉者,對解行證各分,舉其綱要耳。 信心 信心總目錄
  信心者,信受所聞所解之法無疑心也。能深信樂諸法實體,三寶淨德,世出世之善根,使心澄靜,謂之信心。學道之人,必須具有信心,乃克成辦。 信根 信根總目錄
  信根者,由信而能增長也。信三寶、四諦、正道、助道及一切無漏禪定解脫,使善萌增長而不退壞,是名信根。學道之人,非有信根,不能進益。 信力 信力總目錄
  信力者,謂由信而有勢力也。信根增長,破諸邪信,信正道助道,遮諸煩惱,不為偏小所動,故名信力。學道之人,非有信力,不能精進。 所信之事理因果 所信之事理因果總目錄
  小乘之人,信有世間。信此世間,是大苦聚。信有其道,可以出此世間。信出世間後,有清淨之涅槃可得。茲分二條說明之:
  第一、用四句說之:
   一、信苦 信世間一切是苦。
   二、信集 信苦因於煩惱所集。
   三、信滅 信脫苦宜取寂滅。
   四、信道 信入滅須修正道。
  第二、用三句說之:
   一、信知生死須了(信世間之果宜斷也)。
   二、信知了生死須離貪愛(信離世間之因,即出世間之因也)。
   三、信知滅盡為所歸趣(信出世間之果也)。 信所依止之三寶 信所依止之三寶總目錄
  信三寶者:
  一、信佛 信佛為大導師,堪作依止,不信其餘邪師。
  二、信法 信法可依之修行,不信其餘邪法。
  三、信僧 信僧可為同行師友,不信其餘外道邪眾。 信己 信己總目錄
  信己若修道,能離苦濁之世,而得涅槃。 解分 解分總目錄
  解者解會,由信生解,由解起行,故解為要門也。 辨惑 辨惑總目錄
  一切眾生之心,全皆是惑,在小乘推世間凡夫一切惑之所緣起,及其終趣,述辨惑如次。 循末以推本 循末以推本總目錄
  一切惑業,若逆溯其源,無不歸納於無明。蓋一切惑業,因果循環,不外惑業苦三道。苦由業,業由惑,惑由苦,苦又由業。反之惑生業,業生苦,苦又生惑,惑又生業,如是三道循環無端,然總不外於著,何以有著?為有迷故。何以有迷?為無明故。故此一切惑業,縻不歸納於無明也。 循本以析末 循本以析末總目錄
  反之由無明而順推之,則無不是由無明演繹而成一切煩惱。蓋由無明故,所以成迷。由有迷故,所以成著。由有著故,見有內我,生起我執、我相、我見。見有外境,生起三毒,煩惱障、二惑、四住地等,乃至八萬四千塵勞,其數無量。 我執 我執總目錄
  一切煩惱,皆由有我而起。若無我者,則一切皆無。因見有我,故曰我見。因有我相,故曰我相。執為有我,故曰我執。
  一、我見 亦曰人見,又曰身見,又曰人我見。五蘊假和合之身心,以為有常一之義,謂之我見。亦名身見人見者,謂因執實有人我之見也。又稱人我見者,我為常一主宰之義,人固執常一之主宰,是即人我見也。
  二、我相 亦名人相。謂眾生於五蘊法中,若即若雜,妄計我我所有之實,是名我相。亦謂人相者,謂眾生於五陰法中,妄計我是人,我生人道,異於餘道,是名人相。
  三、我執 亦名人執,我者一生之主宰之謂。認有我身而執念之,謂之我執。以不了人身為五蘊假和合而成,固執常一之我體,亦謂之人執。 三毒(二) 三毒(二)總目錄
  由有我故,生一切煩惱。一切煩惱,總說不外三毒。言三毒者,謂貪瞋癡。前文已敘,茲不重述。 三煩惱障 三煩惱障總目錄
  三煩惱毒,能為一切障故,又云三煩惱障。煩惱者,即惑也。惑者,迷妄之心,迷於所對之境,而顛倒事理之謂,為貪瞋等之總名。以貪欲瞋恚愚癡等之諸惑,煩心惱身,是名煩惱。言障者,謂昏煩之法,惱亂心神,不能顯發妙明真性也。 二惑 二惑總目錄
  一切煩惱,由其生起之相上說,分為二惑。
  一、見惑 謂意根對法塵,非理籌度,起諸邪見。如外道之計斷計常,乃至有無等見,是名見惑。
  二、思惑 謂眼耳鼻舌身五根,對於色聲香味觸五塵,貪愛染著,迷而不覺,是名思惑。 四住地 四住地總目錄
  眾生煩惱,以所住地分之,有四住地,略稱四住,即三界見思之煩惱也。
  一、見一切住地 三界一切之見惑。
  二、欲愛住地 欲界一切之思惑。
  三、色愛住地 色界一切之思惑。
  四、有愛住地 無色界一切之思惑。 明法 明法總目錄
  云何為解?謂能明耳。明何所明,謂一切法,明一切法,有要領,有分別,就眾生妄惑之要領上辨之,名曰辨惑。就一切法之分別上明之,名曰明法。下分述之: 總列法相 總列法相總目錄
  一切眾生之心所生之一切法,由分合之不同,而有十八界、十二處、六入、五蘊、名色、七十五法等,詳略之諸名相。 十八界 十八界總目錄
  一切眾生,內外心境根塵,可以十八界括之。
  十八界者,謂合六根、六塵、六識以言,謂之十八界。界者各成界限也。六根為內界,六塵為外界,六識為中界。眼根色塵,內外相對,於其中間,生於眼識,則成三界。六根六塵,相對而生六識,則成十八界。
  一、六根 亦名六受,又名六入,又名六處。言六根者,即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根即能生之義,以能對境生識,故謂之根。又增上之義,如草木之根,有增上力,能生幹枝也。言六受者,以能受諸塵之故。六入六處之義,見十二處條下。
  二、六塵 亦名六欲,又名六入,又名六處,又名六境,又名六賊。言六塵者,謂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塵即染污之義,以能染汙情識之故。色謂明暗質礙等,聲謂動靜美惡等,香謂通塞香臭等,味謂鹹淡甘辛等,觸謂離合冷暖等,法謂生滅善惡等。言六欲六境者,謂皆可欲之境也。言六賊者,謂諸塵媒介諸根,劫掠一切善法功德之故。六入六處之義,見十二處條下。
  三、六識 亦名六情。言六識者,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之六識,亦即見、聞、嗅、嘗、感、知之義。識者了別之義,以能了別諸塵之故。言六情者,謂對境生情故。又既屬分別,皆是虛妄之情故。
     ┌六根………………眼、耳、鼻、舌、身、意。
  十八界┤六塵………………色、聲、香、味、觸、法。
     └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十二處 十二處總目錄
  十二處者,謂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十二處也。亦名十二入。即合六根六塵以言,謂之十二處。處者方所也,所依之義也。言根在內,塵在外,眼唯對色,耳唯對聲等,各有所依一定方所也。言十二入者,入即涉入之義,以六根六塵互相涉入之故。如眼根對色,即能見色,是名眼入。耳根對聲,即能聞聲,是名耳入等。乃至一切可見之色,而對於眼,是名色入等是也。六根為內,名內六入;六塵為外,名外六入。
     ┌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內六入
  十二處┤
     └六塵………………色、聲、香、味、觸、法………外六入 六入 六入總目錄
  六入之義,前條已敘,茲總明之。六根或六塵,皆謂六入。但分別言,六根為內六入,六塵為外六入也。 五蘊 五蘊總目錄
  十八界十二處,於心境開合,各有不同。若詳言心而略言境者,五蘊是也。觀於凡夫一切心行,不出五蘊。蘊者舊譯作陰,又作眾。陰者積集之義,眾者眾多和聚之義,皆云數多積集,顯有為法之自性也。有為法之作用,無純一之法。或同類,或異類,必由數多之小分相集而作其用。概而言之,謂陰或蘊。
  一、色蘊 總該五根五境等之有形物質,謂之色蘊。色者,質礙之義,變壞之義,變礙之義。質礙者,有形質之互起障礙是也。變壞者,轉變破壞也。變礙者,變壞質礙也。此由五根五境等之極微所成物之總名。又色者示現之義,諸色法中,獨取五境中之色塵,名色者,以有質礙義與示現義之兩義,色之義轉為勝故也。色蘊者,謂眼耳鼻舌諸根和合積聚也。
   一、五根 謂眼、耳、鼻、舌、身根。
   二、五境 謂色、聲、香、味、觸境。
    一、色境 謂顯色、形色二種,或總說有二十種。
     一、顯色 謂青、黃、赤、白等四種。
     二、形色 謂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等八種。
     三、總說 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雲、煙、塵、霧、影、光、明、暗(或空)、等二十種。
    二、聲境 謂可意、不可意之二。此二復各差別有四,共為八種。
     一、有執受無執受 言手等所發音聲,風林河等所發音聲,前者謂有執受,後者謂無執受。
     二、有情名非有情名 言有情名者謂語表業,餘聲則是非有情名。
    三、香境 香謂好香、惡香、平等香等三種。
    四、味境 味謂甘、酸、鹹、辛、苦、淡等六種。
    五、觸境 觸謂四大種地、水、火、風及滑、澀、重、輕、冷、饑、渴等十一種。
   三、無表色 無表謂無形表,謂亂心、無心、隨流、淨、不淨等。亂心者,謂此餘心。無心者,謂入無想及滅盡定等,言顯示不亂。有心相似相續,說名隨流。善與不善,名淨不淨。
  二、受蘊 對境領納事物,為心之作用。謂三領納隨觸,即樂及苦、不苦不樂。此復分別,成六受身。謂眼觸所生受,乃至意觸所生受。
  三、想蘊 對境想像事物,為心之作用。想即思想之義,謂意識與六塵相應,而成六想,和合積聚也。又謂能取像為體,即能執取青黃長短男女怨親苦樂等相,此復分別,成六想身,應如受說。
  四、行蘊 對其他之境,關貪瞋等之善惡,為一切心之作用。即除色受想識,餘一切行,名為行蘊。行者身口意之造作曰行;又內心涉境,說名為行;又有為法之因緣集起,遷流於三世,亦曰行。造作有為法之因緣而遷流於三世,謂之行蘊。
  五、識蘊 對境了別、識知事物,為心之本體。謂各各了別彼彼境界,總取境相,故名識蘊。蓋識者心之異名,為了別之義,對心境而了別曰識。心王有種種差別,集於一所,則曰識蘊。
      ┌一、五根……眼、耳、鼻、舌、身之五
      │        ┌一、顯色四  謂青、黃、赤、白等
      │        │二、形色八  謂長、短、方、圓、
      │        │       高、下、正、不正等
      │    ┌一、色┤三、總說二十 謂青、黃、赤、白、
      │    │   │       長、短、方、圓、高
      │    │   │       、下、正、不正、雲
      │    │   │       、煙、塵、霧、影、
  ┌一、色┤    │   └       光、明、暗(或空)等
  │   │二、五境┤   ┌一、可意四 ┐
  │   │    │二、聲┤      ├有執受─無執受─有情名┐
  │   │    │   └二、不可意四┘ ┌─────────┘
  │   │    │            └非有情名之八
  │   │    │三、香有三  謂好、惡、平等、等
  │   │    │四、味有六  謂甘、酸、鹹、辛、苦、淡等
五蘊┤   │    └五、觸有十一 謂地、水、風、火、滑、澀、重、
  │   │            輕、冷、飢、渴等
  │   └三、無表色  亂心、無心、隨流、淨、不淨等
  │   ┌三受……樂、苦、不苦不樂之三領納
  │二、受┤
  │   └六受身…六根觸所生受之六隨觸
  │三、想……六想身……意識與六塵相應之六想
  │四、行……一切心之善惡作用除餘四蘊外一切行
  └五、識……意、及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之七種 名色 名色總目錄
  名色者,五蘊之總名。受想行識之四蘊曰名,色之一蘊曰色。受等之四蘊,皆為心識之法,無形體可見,僅可知其名,故謂之名。色之一蘊,為極微所成,有質礙之物體,是謂之色。
〔表〕 七十五法 七十五法總目錄
  一切諸法,可以七十五法括之。立七十五法者,以一切諸法,不外有為無為二種。
  有為法者,略分四種:一者色法,二者心法,三者心所法,四者不相應行法。
  第一色法,有十一種。一者五根,二者五境,三者無表色。
  一、五根者。
   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
  二、五境者。
   一色、二聲、三香、四味、五觸,如前文五蘊所述。
  三、無表色。
   如前文五蘊所述。
  第二心法一,即心王,心王者即六識,謂:
  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如前文十八界六識條所述。
  第三心所法有四十六,分為六:一者大地法,二者大善地法,三者大煩惱地法,四者大不善地法,五者小煩惱地法,六者不定地法。
  一、大地法有十:一受、二想、三思、四觸、五欲、六慧、七念、八作意、九勝解、十三摩地。
   一、受 受謂三種領納,苦樂俱非,有差別故。
   二、想 想謂於境取差別相。
   三、思 思謂能令心有造作。
   四、觸 觸謂根境識和合生,能有觸對。
   五、欲 欲謂希求所作事業。
   六、慧 慧謂於法能有簡擇。
   七、念 念謂於緣明記不忘。
   八、作意 作意者謂能令心驚覺。
   九、勝解 勝解者謂能於境印可。
   十、三摩地 三摩地者謂心一境。
  二、大善地法有十:一信、二不放逸、三輕安、四捨、五慚、六愧、七無貪、八無瞋、九不害、十勤,謂法恒於諸善心有彼法。
   一、信 信謂令心澄淨,有說於諦實業果中現前忍許,故名為信。
   二、不放逸 不放逸者,修諸善法,離諸不善法。復何名修?謂此於善專注為性,能守護心,名不放逸。
   三、輕安 輕安者謂心堪任。
   四、捨 捨謂心平等性,無驚覺性,說名為捨。
   五、慚 慚謂自增上及法增上,於所作罪,羞恥為性。
   六、愧 愧謂世增上,於所作罪,羞恥為性。
   七、無貪 無貪者謂貪對治,令深厭患,無著為性。
   八、無瞋 無瞋者謂瞋對治,以慈為性。
   九、不害 不害者謂無損惱。
   十、勤 勤謂令心勇悍為性。
  三、大煩惱地法有六:一癡、二放逸、三懈怠、四不信、五昏沈、六掉舉,謂法恒於染汙心有彼法。
   一、癡 癡者所謂愚癡,即是無明、無智、無顯。
   二、放逸 放逸者謂不修諸善,是修諸善所對治法。
   三、懈怠 懈怠者謂心不勇悍,是為勤所對治。
   四、不信 不信者謂心不澄淨,是為信所對治。
   五、昏沈 昏沈者謂身重心重,身無堪任,心無堪任。
   六、掉舉 掉舉者令心不靜。
  四、大不善地法有二:一無慚、二無愧,謂法恒於不善心有彼法。
   一、無慚 於諸功德及有德者,無敬無崇,無所忌難,無所隨屬,說名無慚。又自觀無恥,名曰無慚。
   二、無愧 於諸罪過,不見怖畏,說名無愧。又觀他無恥,名曰無愧。
  五、小煩惱地法有十:一忿、二覆、三慳、四嫉、五惱、六害、七恨、八諂、九誑、十憍,謂法少分染汙心俱。
   一、忿 忿謂除瞋及害,於情非情,令心憤發,說名為忿。
   二、覆 覆謂隱藏自罪,說名為覆。
   三、慳 慳謂財法巧施相違,令心吝著。
   四、嫉 嫉謂於他諸興盛事,令心不喜。
   五、惱 惱謂堅執諸有罪事,由此不取如理諫悔。
   六、害 害謂於他能為逼迫,由此能行打罵等事。
   七、恨 恨謂於忿所緣事中,數數尋思,結怨不捨。
   八、諂 諂謂心曲,由此不能如實自顯,或矯非撥,或設方便,令解不明。
   九、誑 誑謂惑他。
   十、憍 憍謂染著自法為先,令心傲逸,無所願性。
  六、不定地法有八:一尋、二伺、三睡眠、四惡作、五貪、六瞋、七慢、八疑。
   一、尋 心之麤性為尋。
   二、伺 心之細性為伺。
   三、睡眠 謂不自在轉心極昧略為性。
   四、惡作 惡所作體,名為惡作。
   五、貪 謂於五取蘊染愛耽著為性。
   六、瞋 謂於有情樂作損害為性。
   七、慢 謂對他心自舉性,稱量自他德類差別,心自舉恃,凌懱於他。故名為慢。
   八、疑 謂於諦等猶豫為性。
  第四不相應行法有十四:一得、二非得、三同分、四無想果、五無想定、六滅盡定、七命根、八生、九住、十異、十一滅、十二文身、十三名身、十四句身。
   一、得 謂獲成就,名之為得。
   二、非得 與得相違,名為非得。
   三、同分 有別實物,名為同分。
   四、無想果 由修無想所得之果,名無想果。
   五、無想定 有法能令心心所滅,脫離心相,遮令不起,名無想定。
   六、滅盡定 由止息心心所法令其不起,謂滅盡定。
   七、命根 謂能持煖識之壽,名為命根。
   八、生 能起名生。
   九、住 能安名住。
   十、異 能衰名異。
  十一、滅 能壞名滅。
  十二、文身 文者謂字,如說[衣@可]阿壹伊等字。
  十三、名身 名謂作想,如說色聲香味等想。
  十四、句身 句者謂章,詮義究竟,如說諸行無常等章。
  無為法有三:一擇滅無為,二非擇滅無為,三虛空無為。
  一、擇滅無為 擇滅以離繫為性,諸有漏法,遠離繫縛,證得解脫,名為擇滅無為。
  二、非擇滅無為 謂能永礙未來法生,得滅異前,名非擇滅無為。
  三、虛空無為 虛空以無礙為性,由無障故,色于中行,為虛空無為。
七十五法
           ┌五根(眼、耳、鼻、舌、身)┐
       ┌色 法┤五境(色、聲、香、味、觸)├……………十一┐
       │   └無表色          ┘       │
       │心法(心王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一│
       │   ┌大地法(受、想、思、觸、欲、慧、   ┐ │
       │   │    念、作意、勝解、三摩地)……十│ │
       │   │大善地法(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 │ │
       │   │     、無貪、無瞋、不害、勤)…十│ │
       │心所法┤大煩惱地法(癡、放逸、懈怠、不信、昏 │四│
   ┌有為法┤   │      沈、掉舉)…………………六├十│
   │   │   │大不善地法(無慚、無愧)………………二│六│七
   │   │   │小煩惱地法(忿、覆、慳、嫉、惱、害、 │ ├十
   │   │   │      恨、諂、誑、憍)…………十│ │五
   │   │   └不定地法(尋、伺、睡眠、惡作、貪、瞋 │ │法
一切法┤   │         、慢疑)………………………八┘ │
   │   └不相應行法(得、非得、同分、無想果、無想定    │
   │         、滅盡定、命根、生、住、異、滅、    │
   │         文身、名身、句身)………………………十四│
   │   ┌擇滅無為 ┐                   │
   └無為法┤非擇滅無為├………………………………………………三┘
       └虛空無為 ┘ 蘊等三科相攝 蘊等三科相攝總目錄
  蘊等三科開合不同,實乃相攝。
  一、五蘊中色蘊之五根五境,即十二處中之十處,十八界中之十界。
  二、五蘊中受想行三蘊,及色蘊中之無表色,與三種無為(三無為見後文),即十二處之法處,十八界之法界。
  三、五蘊之識蘊,即十二處之意處,十八界中意界,及六識界之七界。
  三科相攝,所以欲分說者,如偈言(愚根樂三故,說蘊處界三),謂愚有三種:或愚於色,或愚於心,或愚心色。又根有三種:謂或利、或中、或鈍,樂亦有三種:謂或樂略、或樂中、或樂廣。故分說三。
蘊等三科相攝
     ┌一、愚心…………合色開心為說五蘊
  三種愚┤二、愚色…………合心開色為說十二處
     └三、愚心色………開心開色為說十八界 心意識 心意識總目錄
  一切諸法,心為之王。心有多名,義異體一,故宜得解,如心、意、識三者是也。
  一、心 心之義云何,如論中言,集起故名心。
  二、意 意之義云何,如論中言,思量故名意。
  三、識 識之義云何,如論中言,了別故名識。 三性 三性總目錄
  一切心法,分別有三種性,謂善性、惡性、無記性。
  一、善性 與一切善法相應曰善性。
  二、惡性 與一切惡法相應曰惡性。
  三、無記性 不記善,不記惡,故謂之無記性。又分為二:
   一、有覆無記 為惑障之極微弱者,惑障隱覆聖道,故謂之有覆。不感苦果時所受之惡性,故謂之無記。又名染無記,如俱生之我見是也。
   二、無覆無記 離惑障之無記法也,又名淨無記。依宿世之業力,感五蘊之色心,及山河草木等,如一切之果報是也。 緣起 緣起總目錄
  緣者由藉之義。謂依他而所藉者,起者生起之義。緣起者,有事之起始,及事物之待緣而起二義。一切有為法等,皆從緣而起,故曰緣起。此起與生之義略同,故或曰緣生,言由緣而生也。但緣起由因立名,緣生由果立名,義稍別耳。 生滅(二) 生滅(二)總目錄
  一切有為,即是生滅。法若生滅,應是有為。與此相違,是無為法。是故知一切法相,應知生滅。生滅之相,所謂四相。前文已說,茲再敘之。
  一、生 相續初名生 本無今有生
  二、住 住異前後別 相續隨轉住
  三、異 中隨轉名住 前後別住異
  四、滅 滅謂終盡住 相續斷名滅 因緣(二) 因緣(二)總目錄
  一切有為,即是生滅。然能見生者,方能知滅。是故欲知生滅,尤應知生。一切生相,生所生時,不離因緣和合。何法說為因緣?即六因四緣,說為因緣。因者能生,緣者助生,一切有為之生法,不出此六因四緣也。 六因 六因總目錄
  六因者,一能作因,二俱有因,三同類因,四相應因,五遍行因,六異熟因。
  一、能作因 一切有為,唯除自體,以一切法為能作因,由彼生時,無障住故。
  二、俱有因 謂心王與心所,更相佐助,如兄弟然。故名俱有因。
  三、同類因 如過去善法與現在善法為因,現在善法與未來善法為因,惡法亦然。故名同類因。
  四、相應因 謂心王與心所互相應也。以心王為因,則起心所。以心所為因,則起心王。彼此相應,名相應因。
  五、遍行因 遍行因者,謂前已生遍行諸法。與後同地染污諸法,為遍行因。
  六、異熟因 今世所行善惡之報,異世而熟,故名異熟因。 四緣 四緣總目錄
  四緣者: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是也。
  一、因緣 親辨自體生自果為因,以因為緣。
  二、等無間緣 心心所法,次第無間,相續而起。
  三、所緣緣 心心所法,由託緣而生,還是自心之所緣慮。
  四、增上緣 六根能照境發識,有增上力用,諸法生時,不生障礙。 十二支 十二支總目錄
  前敘六因四緣,辨因緣生法。茲敘十二支,辨緣起次第。十二支者,舊譯作十二因緣,新作十二緣起,是眾生涉三世而輪迴於六道次第之緣起也。一無明、二行、三識、四名色、五六處、六觸、七受、八愛、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
  一、無明 為過去世無始之煩惱也。
  二、行 依過去世之煩惱,所作善惡之行業也。
  三、識 依過去世之業,而受現世受胎之一念也。
  四、名色 在胎中漸有心身發育之位,名為心法。心法不能以體示之,但以名詮之,則為名。色者即眼等之身也。
  五、六處 六處即六根。為六根具足,將為出胎之位也。
  六、觸 由入對塵,情塵識合。出胎後根塵觸接之位也。
  七、受 為自六七歲後,漸次對於事物,有識別苦樂感受之位也。
  八、愛 為值十四五歲後,生有種種強盛愛欲之位也。
  九、取 為成人以後,愛欲愈盛,馳驅諸境,取求所欲之位也。
  十、有 為因愛取之煩惱,作種種之業,招未來之果之位也。又為有業,有業能招來世之果,故名為有。
 十一、生 即依現在之業,受生未來之位也。
 十二、老死 為於來世老死之位。 申義 申義總目錄
  一切法明,乃有建立之主義。申明其義,是為申義。 破惑 破惑總目錄
  「無我」 小乘破一切凡夫之大惑,是曰無我。無我又曰非我,我者常一之體,有主宰之用者之謂。於人身有此執,曰人我。人我又分為二,於自己有此執,曰自我。於他有此執,曰他我。然人身為五蘊之假和合,無常一之我體,則人我自我他我之無,自無待言,是畢竟無我也,是為究竟之真理。無我之義,甚深甚微,茲但略標,義不細述。 正觀 正觀總目錄
  「業感緣起」 小乘觀世間一切法之緣起,皆由業感,是為業感緣起。緣起者,謂一切事物必待緣而起,一切之有為法皆是也。起謂起始之義,故名緣起。業感者以善惡之業因,感苦樂之果也。蓋小乘觀苦辨集,明世間緣起,由於業感耳。 隨眠為有本 隨眠為有本總目錄
  一切有為世相差別,皆由業生。業由隨眠,方得生長,離隨眠業無感有能,所以者何?由此隨眠,是諸有本。故業離此,無感有能。 十事 十事總目錄
  何故隨眠能為有本?以此煩惱現起,能為十事故。所謂十事者:
  一、堅根本          六、攝自具
  二、立相續          七、迷所緣
  三、治自田          八、導識流
  四、引等流          九、越善品
  五、發業有          十、廣縛義
  令不能越自界地故,由此隨眠,能為有本。故業因此,有感有能。 六隨眠 六隨眠總目錄
  隨眠義者,為煩惱之異名。謂貪瞋等之煩惱,隨逐有情而不離,故曰隨。煩惱之狀體幽微,難於了知,猶如睡眠之狀體,故曰眠。又謂煩惱隨逐有情而增昏滯如睡眠,故名隨眠。其數有六:
  一、貪 染愛耽著。      四、慢 高己抑他。
  二、瞋 恚惱損害。      五、疑 猶豫諦理。
  三、無明 愚癡闇昧。     六、見 邪見不正。 十隨眠 十隨眠總目錄
  於六隨眠,復開為十,即於六中見分為五:
  一、貪 如前釋,下四同。
  二、瞋
  三、癡
  四、慢
  五、疑
  六、身見 於五陰中,妄計有身,強立主宰,恒起我見,執我我所。
  七、邊執見 計我身或斷或常,執斷非常,執常非斷,但執一邊。
  八、邪見 邪心取理,顛倒妄見,不信因果,斷諸善根,作闡提行。
  九、見取見 於非戒之中,謬以為戒,強執勝妙,希取進行。
  十、戒禁取見 於非真妙法中,謬計涅槃,心生取著,妄計所得為勝。 見思二惑 見思二惑總目錄
  十種隨眠,總稱二惑,謂之見思二惑,亦名見所斷惑,修所斷惑。謂見惑見道所斷,思惑修道所斷也。
  一、見惑 謂意根對法塵,非理籌度,起諸邪見,如外道之計斷計常,乃至有無等見,是名見惑。
  二、思惑 謂眼耳鼻舌身五根,對於色聲香味觸五塵,貪愛染著,迷而不覺,是名思惑。 九十八使 九十八使總目錄
  由見思二惑,分別三界有九十八使。九十八使,即九十八隨眠。謂見惑八十八使,思惑十使。
  一、見惑八十八使 謂欲界三十二,色無色界各二十八,成八十八也。
   一、欲界三十二 謂苦下十,集滅下各七,道下八,成三十二也。
    一、苦下十 貪、瞋、癡、慢、疑、身、邊、見、取、戒。
    二、集下七 貪、瞋、癡、慢、疑、見、取(缺身、邊、戒)。
    三、滅下七 貪、瞋、癡、慢、疑、見、取(缺身、邊、戒)。
    四、道下八 貪、瞋、癡、慢、疑、見、取、戒(缺身、邊)。
   二、色界二十八 謂苦下九,集下六,滅下六,道下七,成二十八也。
    一、苦下九 貪、癡、慢、疑、身、邊、見、取、戒(缺瞋)。
    二、集下六 貪、癡、慢、疑、見、取(缺瞋、身、邊、戒)。
    三、滅下六 貪、癡、慢、疑、見、取(缺瞋、身、邊、戒)。
    四、道下七 貪、癡、慢、疑、見、取、戒(缺瞋、身、邊)。
   三、無色界亦二十八,同於色界。
  二、思惑十使 謂欲界下四,色無色界下各三,而成十也。
   一、欲界下四 貪、瞋、癡、慢。
   二、色界下三 貪、癡、慢。
   三、無色界下三 貪、癡、慢。 煩惱差別五種 煩惱差別五種總目錄
  諸煩惱由結、縛、隨眠、隨煩惱、纏、義差別故,說為五種,所謂九結、三縛、隨眠、隨煩惱、十纏,分述如次。 九結 九結總目錄
  結者繫縛之義。謂一切眾生,因此妄惑,造作諸業,而為眾苦繫縛,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故云結也。言九結者:
   一、愛結 二、恚結 三、慢結 四、無明結 五、見結 六、取結
   七、疑結 八、嫉結 九 慳結 三縛 三縛總目錄
  縛者,煩惱之異名。煩惱能繫縛於人,不得自在,故曰縛。縛有三,即:
   一、貪縛 二、瞋縛 三、癡縛
  何緣唯說此三為縛?由隨三受,說縛有三。謂於樂受,貪縛隨增,所緣相應,俱隨增故。於苦受瞋,於捨受癡,應知亦爾。雖於捨受,亦有貪瞋,非如癡故。約自相續,樂等三受,為縛所緣,作此定說。 隨眠 隨眠總目錄
  隨眠有六、或十、或九十八,如前已說。 十六隨煩惱 十六隨煩惱總目錄
  此諸煩惱,亦名隨煩惱,以皆隨心為惱亂事故。復有此餘異諸煩惱,染汙心所。行蘊所攝,隨煩惱起,故亦名隨煩惱。不名煩惱,非根本故。彼相云何?數有十六:
  一、嫉    二、悔(即惡作)  三、忿    四、惱
  五、害    六、恨       七、慳    八、諂
  九、誑    十、眠      十一、覆   十二、憍
  十三、無慚 十四、無愧     十五、昏沉  十六、掉舉 十纏 十纏總目錄
  纏即纏縛,使人心身不自在,及纏縛有情,繫於三界之欲,故云纏也。根本煩惱,亦名為纏。經說欲貪,纏為緣故。然品類足說有八纏,謂無慚、無愧、嫉、慳、悔、眠、掉舉、昏沉。毘婆沙宗說纏有十,謂於前八,更加忿覆,一切眾生被此十法纏縛,不能出離生死之苦,證得涅槃之樂。
  一、無慚   二、無愧   三、嫉   四、慳   五、悔
  六、眠    七、掉舉   八、惛沉  九、忿   十、覆 五蓋 五蓋總目錄
  所說煩惱隨煩惱中,有依異門。佛說為蓋,蓋即蓋覆之義。謂諸眾生,此由貪等五惑,蓋覆心識。而於正道,不能明了,沉滯三界,不能出離也。五者:一、貪欲蓋,二、瞋恚蓋,三、睡眠蓋,四、掉悔蓋,五、疑蓋。此之五法,能蓋覆心性,使不能生善法。
  一、貪欲蓋 貪欲者,引取無厭曰貪,希須樂慕為欲。謂諸眾生,貪愛世間男、女、色、聲、香、味、觸、法、及財、寶等物,無有厭足。以此貪欲,蓋覆心識。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沉滯三界,不得出離,故名蓋也。
  二、瞋恚蓋 瞋恚者,即忿怒之心也。謂諸眾生,或於違情境上,或追憶他人惱我及惱我親,而生忿怒。以此瞋恚,蓋覆心法。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沉滯三界,不得出離,故名蓋也。
  三、睡眠蓋 睡眠者,意識惛熟曰睡,五情闇冥曰眠。謂諸眾生,以此睡眠蓋覆心識。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沉滯三界,無有出期,故名蓋也。
  四、掉悔蓋 邪心動念曰掉,退思憂悴為悔。謂諸眾生,若縱無明,謬取則戲論,掉動心生,既所為乖失,退思則有憂悔。以此掉悔,蓋覆心識。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沉滯三界,無有出期,故名蓋也。
  五、疑蓋 疑者猶預不決之義,即疑惑也。謂諸眾生,無明暗鈍,不別真偽,猶豫之心,常無決斷。以此疑惑,蓋覆心識。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沉滯三界,無有出期,故名蓋也。
五蓋
    六隨眠 十隨眠 九結 三縛 十見惑 四思惑 十六隨 十纏 五蓋
     │   │  │   │  所具  所具  煩惱
     │   │  │   │  │   │   │   │  │
貪────○───○──○───○──○───○───┼───┼──○
     │   │  │   │  │   │   │   │  │
瞋────○───○──○───○──○───○───┼───┼──○
     │   │  │   │  │   │   │   │  │
癡────○───○──○───○──○───○───┤   │  │
     │   │  │      │   │   │   │  │
慢────○───○──○──────○───○   │   │  │
     │   │  │      │       │   │  │
疑────○───○──○──────┼───────┼───┼──○
     │   │  │      │       │   │  │
見────○   │  │      │       │   │  │
︵        │  │      │       │   │  │
身────────○──┼──────○       │   │  │
         │  │      │       │   │  │
邊────────○──┼──────○       │   │  │
         │  │      │       │   │  │
見────────○──○──────○       │   │  │
         │  │      │       │   │  │
戒────────○──┼──────○       │   │  │
         │  │      │       │   │  │
取────────○──○──────○       │   │  │
︶           │              │   │  │
嫉───────────○──────────────○───○  │
            │              │   │  │
慳───────────○──────────────○───○  │
            │              │   │  │
悔───────────┴──────────────○───○──Θ
                           │   │  │
眠──────────────────────────○───○──○
                           │   │  │
惱──────────────────────────○   │  │
                           │   │  │
害──────────────────────────○   │  │
                           │   │  │
恨──────────────────────────○   │  │
                           │   │  │
諂──────────────────────────○   │  │
                           │   │  │
誑──────────────────────────○   │  │
                           │   │  │
憍──────────────────────────○   │  │
                           │   │  │
覆──────────────────────────○───○  │
                           │   │  │
忿──────────────────────────○───○  │
                           │   │  │
無慚─────────────────────────○───○  │
                           │   │  │
無愧─────────────────────────○───○  │
                           │   │  │
惛沉─────────────────────────○───○  │
                           │   │  │
掉舉─────────────────────────○───○──Θ 二見 二見總目錄
  二見者,一有見,二無見。
  一、有見 固執實有物之見也,又增益實性之妄見也。
  二、無見 固執實無物之見也,又損減實性之妄見也。
  此有無之二見,通於一切法,邊見中之斷常二見,人身之有無二見也。 四見 四見總目錄
  四見有三種,單四見,複四見,具足四見也。
  一、單四見。
   一、執有。
   二、執無。
   三、亦有亦無。
   四、非有非無。
  二、複四見。
   一、有有有無。
   二、無有無無。
   三、亦有亦無有,亦有亦無無。
   四、非有非無有,非有非無無。
  三、具足四見。
   一、有有有無,有亦有亦無,有非有非無。
   二、無有無無,無亦有亦無,無非有非無。
   三、亦有亦無,有亦有亦無,無亦有亦無,亦有亦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
   四、非有非無,有非有非無,無非有非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非有非無。 六十二見 六十二見總目錄
  六十二見,或以斷常,或以有無為根本,成六十二見。但分二種,一身邊二見所攝,二邊邪二邊所攝。
  一、身邊二見所攝。
   一、以斷常二,或有無二為根本。
   二、五蘊色受想行識,各具四句,成二十。言四句者:
    一、陰大我小,我在陰中。
    二、我大陰小,陰在我中。
    三、離陰是我。
    四、即陰是我。
   三、歷過、現、未三世,成六十見,加根本二,成六十二。
  二、邊邪二見所攝。
   一、以常無常二,或有邊無邊二,或如去不如去二,為根本。
   二、五蘊色受想行識,各具四句,以三種分別之如下:
    一、常無常。
     一、常。
     二、無常。
     三、亦常亦無常。
     四、非常非無常。
    二、邊無邊。
     一、有邊。
     二、無邊。
     三、亦有邊亦無邊。
     四、非有邊非無邊。
    三、如去不如去。
     一、如去。
     二、不如去。
     三、亦如去亦不如去。
     四、非如去非不如去。
  常無常者,推過去時,為常、為無常也。邊無邊者,推現在空際,為有邊、為無邊也。如去不如去者,推將來世,為如去、為不如去也。
   三、歷過、現、未三世,成六十見,加根本二,成六十二。 一百八見(二) 一百八見(二)總目錄
  言百八見者。
  一、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各有三受,(苦、樂、不苦不樂)成十八。
  二、對六塵(色、聲、香、味、觸、法)各有三境,(惡、好、平)成十八,合前即三十六。
  三、歷過、現、未三世,為一百八。 八萬四千塵勞 八萬四千塵勞總目錄
  八萬四千塵勞者,八萬四千之煩惱也。塵勞為煩惱之異名,以煩惱污人之真性,使人煩勞也。以煩惱譬眾生之病,則亦曰八萬四千病。西土之法,顯物之多者,常舉八萬四千之數,略云八萬。頌曰:

    十使互具成一百,  歷十法界成一千,  身口七支為七千,
    三世共成二萬一,  四心各具二萬一,  共成八萬四千數。
     ┌一、貪、瞋、癡、慢、疑、身、邊、見、戒、取,十使各具貪、瞋
     │  、癡、慢、疑、身、邊、見、戒、取,成一百。
  八萬四│二、在地獄、畜生、餓鬼、修羅、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佛
  千塵勞┤  ,十界成一千。
     │三、歷殺、盜、淫、妄言、綺語、惡口、兩舌,七支成七千。
     │四、歷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成二萬一。
     └五、歷多貪、多瞋、多癡、等分四分成八萬四千。 立義 立義總目錄
  觀一切法究竟之義,是為立義。 空(二) 空(二)總目錄
  因緣所生之法,究竟無實體,故謂之空。 假 假總目錄
  謂諸法各無體,借他故有,是名為假。說假有三:
  一、因成假 因他而成,是因成假。
  二、相續假 相續而有,是相續假。
  三、相待假 與他對待而有,是相待假。 決擇 決擇總目錄
  觀法既明,於義亦立,自有決定的擇取,故曰決擇。 成就 成就總目錄
  所謂成就者,即事前之目的,事後之歸結也。小乘既明業感,故求脫離,至得成就解脫入滅之果也。 寂滅 寂滅總目錄
  寂者寂靜,滅者滅無,擇滅無為,即體涅槃。涅槃者,生死之因果滅無,故謂之滅,是小乘之所歸趣也。 解脫(二) 解脫(二)總目錄
  解脫者,解、謂解釋,脫、謂脫離。解釋苦因,脫離苦果。解已脫已,即大自在。小乘目的,即為成就其解脫耳。 對治 對治總目錄
  小乘既求脫離世間而得解脫,故有對治世間繫縛,獲得解脫之法。廣說甚繁,茲略標義,詳參見下章。 三解脫門 三解脫門總目錄
  三解脫者,解脫自在之義。門者能通之義,謂由此三解脫門,則能通至涅槃也。一曰空,二曰無相,三曰無作。
  一、空解脫門 因緣所生之法,畢竟無實體,故謂之空。觀一切法皆從因緣和合而生,自性本空,無我我所。若能如是通達,則於諸法而得自在,故名空解脫門。
  二、無相解脫門 絕眾理之眾相,離涅槃男女等之諸相,謂之無相。知一切法空,觀男女一異等相實不可得,能如是通達諸法無相,即得自在,故名無相解脫門。
  三、無作解脫門 無作者,無因緣之造作也,如言無為是。又無作者,為心無造作於物之念也。又不假身口意之動作,繼續自然之法也,如無作戒無作色等。又云無願,謂若知一切法無相,不於三界有所願求。若無願求,則不造作生死之業,即無果報之苦,而得自在,故名無作解脫門。 斷與修 斷與修總目錄
  斷者斷除,修者修習,斷除一切煩惱,修習一切善法,然後可獲解脫,即小乘之出世法,斷集修道是也。 八萬四千法門 八萬四千法門總目錄
  眾生有八萬四千塵勞,對治之則成八萬四千法門。或曰教門,或曰法藏。謂眾生有八萬四千煩惱之病,佛為醫治之,說八萬四千之經典也。或曰法蘊,蘊者積聚之義,藏者包藏之義。包藏即積集也,就能詮之數曰法藏,就所詮之義,曰法門。 行 行總目錄
  一切佛法,非解不明,非行不達,行繼解後,意在此也。 慧學 慧學總目錄
  慧者,分別事理,決定斷疑之作用,又通達事理之作用也。又為智與慧之通名,但二者相對。達有為之事相曰智,達無為之空理曰慧耳。名慧學者,觀達真理為慧,進習為學。斷惑證理,是慧之作用。為發此慧而進修,是曰慧學。三藏中之阿毘達摩藏,為顯慧學之法藏也。慧分聲聞慧、緣覺慧,下分述之。 聲聞慧 聲聞慧總目錄
  聞佛說法,知生死苦,欲斷其因。慕寂滅樂,勤修其道,是名發聲聞心。生死苦者,略說三界二十五有,無非是苦,更無真實樂處也。生死因者,由見思惑所發善惡不動諸有漏業,皆是三界受生因也。寂滅樂者,三界惑業因盡,則三界果報亦亡,色心俱滅,大患永盡,其定湛寂,不受轉迴苦也。出苦道者戒能永斷惡業,定能出離散善。慧能確除虛妄我我所執,永斷見思煩惱也。由知苦故,方肯斷集。由慕滅故,方肯修道。但求自度,不顧他人,故名為小乘也。 緣覺慧 緣覺慧總目錄
  梵語辟支迦羅,此翻獨覺,亦翻緣覺。無佛世自能悟道,故名獨覺。觀十二因緣悟道,故名緣覺。然十二因緣,亦須佛說。秉說觀察,功行成熟,所以出無佛世方能自悟。但此人根性稍利,不藉多聞,又以樂獨善寂,不起煩惱,稍勝聲聞人也。觀十二因緣,所謂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憂悲苦惱,此是十二因緣生相。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此是十二因緣滅相。是中無明、行、愛、取、有五支,還是集諦;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七支,還是苦諦;因滅果滅,即是滅諦;觀因緣生滅之智,即是道諦。而中乘根利,故先觀集諦也。 四諦 四諦總目錄
  聲聞乘法,不出四諦。四諦又名四聖諦、四真諦,為聖者所見之真理也。一苦諦、二集諦、三滅諦、四道諦。諦者真實不虛之義,謂真實之道理不虛妄也。如俗事虛妄之道理名俗諦,涅槃寂滅之道理名真諦。見此諦理者曰聖者,不然曰凡夫。苦諦者,三界六趣之苦報也,是迷之果也。集諦者,貪瞋等之煩惱,及善惡之諸業,此二能集起三界六趣之苦報,故名集諦,是迷之因也。滅諦者涅槃也。涅槃滅惑業,離生死之苦,真空寂滅,名曰滅,是悟之果也。道諦者,八正道也。能通涅槃,故為道,是悟之因也。初二為流轉之因果,又名世間因果。後二為還滅之因果,又名出世間因果。分述四諦如次: 苦諦 苦諦總目錄
  苦以逼惱為義,一切有為心行,常為無常苦患之所逼惱,故名為苦。謂三界生死之果報,畢竟為苦患而無安樂之性,此理決定真實,故謂苦諦。別則二十五有,總則六道生死。二十五有者,即四洲四惡趣,六欲并梵天,四禪四空處,無想及那含。六道者,即地獄畜生餓鬼修羅及人天。雖然苦樂不同,畢竟生死相續。 集諦 集諦總目錄
  言集諦者,集以招聚為義,若心與結業相應,未來定能招聚生死之苦,故名為集,即見思惑也。又云見修,又云四住,又云染污無知,又云取相惑,又云枝末無明,又云通惑,又云界內惑。雖名不同,但見思耳。見思合稱,名曰二惑。一見惑者,謂意根對法塵,非理籌度,起諸邪見,如外道之計斷計常,乃至有無等見,是名見惑。二思惑者,謂眼耳鼻舌身五根,對於色聲香味觸五塵,貪愛染著,迷而不覺,是名思惑。 見惑 見惑總目錄
  見惑前文已敘,茲再述其概要。謂見惑有八十八使,所謂一身見、二邊見、三見取、四戒取、五邪見、六貪、七瞋、八癡、九慢、十疑。前五是為五利使,後五是為五鈍使。此十使歷三界四諦下增減不同,成八十八。謂欲界苦十使具足,集、滅、各七使,除身見邊見戒取。道諦八使,除身見邊見。四諦下合為三十二,上二界四諦下,餘皆如欲界。只於每諦下除瞋使,故一界各有二十八。二界合為五十六,並前三十二,合為八十八使也。 思惑 思惑總目錄
  思惑前文已敘,茲再總述概要。謂思惑有八十一品,所謂三界分為九地,欲界合為一地,四禪四定為八,共為九地。欲界一地中,有九品貪瞋癡慢。言九品者,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上八地各有九品,除瞋使,故成八十一品也。
  上來見思不同,總是集諦。 滅諦 滅諦總目錄
  滅以滅無為義。結業既盡,則無生死之患累,故名為滅。滅前苦集,顯偏真理。因滅會真,滅非真諦。 道諦 道諦總目錄
  道以能通為義。正道及助道,是二相扶,能通至涅槃,故名為道。略則戒、定、慧,廣則三十七道品。此三十七合為七科,所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是為七科。分述如次: 四念處 四念處總目錄
  四念處新作四念住。念即能觀之觀,處即所觀之境也。謂諸眾生,於色受想行識五陰,起四顛倒。於色多起淨倒,於受多起樂倒,於想行多起我倒,於心多起常倒。為令眾生修此四觀,以除四倒,故名四念處也。
  一、觀身不淨 身念處也。身為父母所生之肉身,身之內外,污穢充滿,無些微之淨處,故身觀不淨也。又身有內外,己身名內身,他人之身名外身。此內外身,皆攪父母遺體而成。從頭至足,一一觀之,純是穢物。眾生顛倒,執之為淨,而生貪著,故令觀身不淨也。
  二、觀受是苦 受念處也。受為苦樂之感,樂從苦之因緣而生,又生苦樂,世間無實樂,故觀受苦也。又領納名受,有內受外受。意根受名內受,五根受名外受,一一根有順受、違受、不違不順受。於順情之境,則生樂受。於違情之境,則生苦受。於不違不順之境,則受不苦不樂受。樂受是壞苦,苦受是苦苦,不苦不樂受是行苦。眾生顛倒,以苦為樂,故令觀受是苦也。
  三、觀心無常 心念處也。心為眼等之心識,念念生滅,更無常住之時,故觀無常也。又心即第六識也,謂此識心,體性流動,若麤若細,若內若外,念念生滅,皆悉無常。眾生顛倒,計以為常,故令觀心無常也。
  四、觀法無我 法念處也。法除上之三所餘之一切法,無自主自在之性,故觀無我也。又法有善法惡法,人皆約法計我,謂我能行善行惡也。善惡法中,本無有我。若善法是我,惡法名無我;若惡法是我,善法應無我。眾生顛倒,妄計有我,故令觀法無我也。 四正勤 四正勤總目錄
  四正勤又名四意斷、四正斷、四正勝。一心精進,行此四法,故名正勤。能斷懈怠,故名四正斷。以正策勵身語意,於此最勝,謂之四正勝。意中決斷而斷行之,謂之四意斷。三藏法數云:「正則不邪。勤則不怠。」毗婆沙(譯云廣解)論云:「斷已生惡法,猶如除毒蛇。斷未生惡法,如預防流水。增長已生善,如溉甘果栽。未生善令生,如鑽木出火。故名四正勤。」
  一、已生惡令永斷 對已生之惡,使永除斷,為勤精進也。又謂五蓋等煩惱心,離五種善根故,一心勤精進,方便斷除,不令更生也。
  二、未生惡令不生 對未生之惡,使更不生,為勤精進也。又謂五蓋等煩惱惡法,今雖未生,後若生時,能遮五種善根故,一心勤精進,方便遮止,不令生也。
  三、已生善令增長 對已生之善使增長,為勤精進也。又謂五種善根已生,為令增長故,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令不退失也。
  四、未生善令得生 對未生之善使生,為勤精進也。又謂五種善根雖未生,為令生故,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令得生也。 四如意足 四如意足總目錄
  名四神足。前之四念處中,修實智慧。四正勤中,修正精進。精進智慧增長,定力小故。今得四種之定以攝心,則定慧均等,所願皆得,故名如意足。
  一、欲 欲如意足。欲者希向慕樂,莊嚴彼法,故名為欲。謂凡所修習一切諸法,若無樂欲之心,事必不遂。若能樂欲,所願皆得,是為欲如意足。
  二、念 念如意足。念者專注彼境,一心正住,故名念。謂若非一心,觀法斷絕,若能一心,所願皆得,是為念如意足。
  三、進 精進如意足。精進者,無雜曰精,無間曰進。謂惟專觀理,使無間雜,故曰精進。凡所修習一切諸法,若無精進,事必不成。若能精進,所願皆得,是為精進如意足。
  四、慧 思惟如意足。思惟者,思惟彼理,心不馳散也。謂凡所修習,若能思惟,所願皆得,是為思惟如意足。 五根 五根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五根,謂修行之人,修四念處,觀雖善萌微發,根猶未生。根未生故,善萌易壞。今修五法,使善根生,故以根為名也。」
  一、信 信根,謂信三寶四諦,又謂信於正道及助道法,一切無漏禪定解脫,是名信根。
  二、進 精進根,又名勤根。謂修勇猛之善法,又謂既信四念處,正觀及諸助道善法。倍策精進,勤求不息,是名精進根。
  三、念 念根,謂憶念正法。又謂但念正道及諸助道,一心觀想,不令邪妄得入,是名念根。
  四、定 定根,謂心止於一境,不散失。又謂攝心正道及諸助道,一心寂定,相應不散,是名定根。
  五、慧 慧根謂思惟真理也。又謂四念處之慧,為定法所攝,內性自照,不從他知,是名慧根。 五力 五力總目錄
  五力者謂信、進、念、定、慧之五根增長,有治五障之勢力也。止觀輔行問云:「名同於根。何須更立?」答:「善根雖生,惡猶未破,更須修習,令根增長。根成惡破,復名為力。」
  一、信 信力,謂信根增長破諸邪信也,又謂信正道及助道法。若信根增長,則能遮諸煩惱,不為偏小諸疑所動,故名信力。
  二、進 進力,謂精進根增長,能破身之懈怠也。又進行此正道及助道法時,若精進根增長,則能除身心懈怠,成辦出世之法,是為精進力。
  三、念 念力,謂念根增長,能破諸邪念也。又謂念于正道及助道法,若念根增長,則能破諸邪想,成就一切出世功德,是名念力。
  四、定 定力,謂定根增長,能破諸亂想也。又謂攝心正道及助道法,若定根增長,則能破諸亂想,發諸事理禪定,是名定力。
  五、慧 慧力,謂慧根增長,能破三界諸惑也。又謂四念處之慧,照了一切諸 法,若慧根增長,則能除一切邪妄之執,破一切偏小之慧,故名慧力。 七覺支 七覺支總目錄
  七支覺者,又謂之七覺分、七菩提分。法界次第云:「七覺分:覺、即覺了,謂覺了所修之法,是真是偽也。」分即支分,謂此七種法,各有支派分齊,不相雜亂,故名七覺分,亦名七覺支。擇進喜三覺分屬慧,除捨定三覺分屬定,念覺分兼屬定慧。故摩訶止觀云:「修此七覺,即得入道是也。」
  一、擇 擇法覺分,以智慧簡擇法之真偽也。又擇謂揀擇,謂用智慧觀察諸法之時,善能擇別真偽,而不謬取虛偽之法,故名擇法覺分。
  二、進 精進覺分,以勇猛之心,離邪行而行真法也。又不雜名精,無間名進,謂修諸道法之時,善能覺了,不行無益苦行,而於真正法中,常能用心專一,無有間歇,故名精進覺分。
  三、喜 喜覺分,心得善法而生歡喜也。又喜即懽喜,謂心契真法,得懽喜時,善能覺了,此喜不從顛倒而生,住真法喜,故名喜覺分。
  四、除 除覺分,亦名輕安覺支。斷除身心粗重,而身心輕利安適也。又除即斷除,謂斷除諸見煩惱之時,善能覺了,除去虛偽之法,增長真正善根,故名除覺分。
  五、捨 捨覺分,又名行捨覺支。捨諸謬妄一切之法,皆平心坦懷,更不追憶也。此行蘊所攝捨之心所,故云行捨。又捨即捨離,謂捨離所見念著之境,善能覺了,虛偽不實,永不追憶,故名捨覺分。
  六、定 定覺分,心住一境而不散亂也。又定即禪定,謂發禪定之時,善能覺了諸禪,不生煩惱妄想,是名定覺分。
  七、念 念覺分,常明記定慧而不忘,使定慧均等。又念即思念,謂修諸道法之時,善能覺了,常使定慧均平。若心昏沉之時,常念用擇法、精進、喜、三覺分,觀察諸法,令不昏沉。若心浮動之時,當念用除覺分,除身口之過非;用捨覺分,捨於觀智;用定覺分,入正禪定,攝其散心,令不浮動,是名念覺分。
  總之於此七法,行者之心浮動時,用除、捨、定之三覺支而攝之。若心沉沒時,則用擇法、精進、喜之三覺支起之。念覺支常念定慧,不可廢退。以此七事,得證無學果。 八正道 八正道總目錄
  八正道統云:「八正道分,一名八聖道支。聖者,正也。其道離偏邪,故曰正道。又聖者之道,謂之聖道。此八法盡離邪非,故謂之正。能通涅槃,故謂之道。」法界次第云:「八正道者,謂此八法,不依偏邪而行,故名為正。復能通至涅槃,故名為道。」
  一、正見 見苦集滅道分明四諦之理,以無漏慧為體,是八正道之主體也。又謂八修,無漏道即戒定慧。見四諦分明,破外道有無等種種邪見,是為正見。
  二、正思惟 既見四諦之理,當思惟籌令增長真智,以無漏心所為體。又謂人見四諦時,正念思惟,觀察籌量,令觀增長,是為正思惟。
  三、正語 以真智修口業,不作一切非理之語,以無漏戒為體。又謂人以無漏智慧,常攝口業,遠離一切虛妄不實之語,是為正語。
  四、正業 以真智除身之一切邪業,住於清淨之身業,以無漏戒為體。又謂人以無漏智慧,修攝其心,住於清淨正業,斷除一切邪妄之行,是為正業。
  五、正命 清淨身口意之三業,順正法而活命,離五種之邪活法(謂之五邪命),以無漏戒為體。又謂出家之人,當離五種邪命利養,常以乞食,自活其命,是為正命。
   五種邪命者,比丘不如法事,以求生活,謂之邪命。
   一、詐現異相 於世俗之人,詐現奇特之相,以求利養。
   二、自說功德 說自己之功德,以求利養。
   三、占相吉凶 學占卜說人之吉凶,以求利養。
   四、高聲現威 大言壯語,現威勢,以求利養。
   五、說所得利以動人心 於彼得利,為此稱說,于此得利,為彼稱說,以求利養。
  六、正精進 發明真智,強修涅槃之道,以無漏勤為體。又不雜名精,無間名進,謂人勤修戒定慧之道,一心專精,無有間歇,是名正精進。
  七、正念 以真智憶念正道無邪念,以無漏慧為體。又謂人思念戒定慧正道,及五停心助道之法,堪能進至涅槃,是名正念。
  八、正定 以真智入無漏清淨之禪定,以無漏定為體。又謂人攝諸散亂,身心寂靜,正住真空之理,決定不移,是名正定。 結說 結說總目錄
  已上七科,即是生滅道諦。四諦中前二為世間因果,謂苦果集因。後二為出世因果,謂滅果道因。何故不順因果,而列果因?以鈍根者舉因推果難,舉果推因易也。 三學攝三十七品 三學攝三十七品總目錄
  若以戒定慧三學,攝三十七品,則:
  一、戒攝三 正語、正業、正命。
  二、定攝十 四如意足、定根、定力、除覺、定覺、捨覺、正定。
  三、慧攝十八 四念處、四正勤、進根、慧根、進力、慧力、擇覺、進覺、喜覺、正見、正思惟、正精進。
  四、通定慧 念根、念力、念覺、正念。
  五、通三學 信根、信力。 苦諦(二) 苦諦(二)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苦以逼惱為義,一切有為心行,常為無常患累之所逼惱,故名為苦。」苦有三種:
  一、苦苦   二、壞苦   三、行苦
  今三苦有別有通:
  一、別者,三苦即別對三受:
   一、苦受 從苦緣生,情覺是苦,即苦苦也。
   二、樂受 樂壞時生苦,即是壞苦。
   三、不苦不樂受 常為無常遷動,即是行苦也。
  若通論三苦,則三受通有三苦也,所以然者。
   一、三受之心即是苦,通從苦緣生故,通是苦苦。
   二、三受之心通為壞相所壞故,通是壞苦也。
   三、三受之心通是起役運動不停之相故,通是行苦也。
  若三受心,若別若通,無非是苦者,當知苦是審實而有,故名諦也。 集諦(二) 集諦(二)總目錄
  集以招聚為義,若心與結業相應,未來定能招聚生死之苦,故名為集。
  一、集有三種業,攝一切業。
   一、不善業 即十不善也。
   二、善業 即十善也。
   三、不動業 即十二門禪也。
  二、煩惱者二種煩惱,攝一切煩惱。
    一、屬愛煩惱  二、屬見煩惱
  是二煩惱,出一切三毒、五蓋、十使、九十八煩惱(均見前文)等。若此煩惱與前業合,則未來定能招聚三界生死苦果,即是集諦也。 滅諦(二) 滅諦(二)總目錄
  滅以滅無為義,結業既盡,則無生死之患累,故名為滅。
  一、若發見思無漏真明,具三十四心(即後文八忍、八智、九無礙、九解脫)斷結,則三界九十八使(已見前文)皆滅。以煩惱結使滅故,三界業亦滅,若三界業煩惱滅者,即是滅諦有餘涅槃也。
  二、因滅因果滅,捨此報身時,後世苦果,永不相續,名入無餘涅槃,真滅度也。
  滅理不虛,故名為諦。 道諦(二) 道諦(二)總目錄
  道以能通為義,正道及助道,是二相扶,能通至涅槃,故名為道。
  一、正道者,實觀三十七品(已見前文),三解脫門(見下文),緣理慧行,名為正道。
  二、助道者,得解觀中種種諸對治法,及諸禪定,皆是助道。
  復次:
  一、正道者,謂見諦八忍、八智,此十六心思惟。九無礙九解脫,此十八心真無漏慧,名為正道。
   一、八忍 欲界與上二界四諦之理,忍可印證之智也。
    一、忍可印證欲界四諦,曰四法忍:
     一、苦法忍  二、集法忍  三、滅法忍  四、道法忍
    二、忍可印證色界無色界之四諦,曰四類忍:
     一、苦類忍  二、集類忍  三、滅類忍  四、道類忍
   以此八忍,正斷三界之見惑。
   二、八智
    一、證欲界四諦之智,曰四法智:
     一、苦法智  二、集法智  三、滅法智  四、道法智
    二、證上二界四諦之智,曰四類智:
     一、苦類智  二、集類智  三、滅類智  四、道類智
   即觀八諦而正斷煩惱無間道之位曰忍。既斷煩惱而了解脫之位曰智。總稱八忍八智。是無漏智之初也。
   三、九無礙九解脫 三界有九地,九地中皆有見惑修惑。每地修惑,分為九品。先斷麤大,次第斷微細。每斷一品之修惑,有無間道解脫道之二種。正斷惑之位,曰無間道。既斷惑已得解脫之位,謂之解脫道。
  二、其餘方便對治諸禪三昧,及三十七品三解脫等,皆是助道,所謂三解脫門者如次。
   三解脫門 解脫即自在之義也。門即能通之義,謂由此三解脫門,則能通至涅槃。
    一、空 觀諸法無我我所。
    二、無相 男女一異等相不可得。
    三、無願 知一切法無相無所作。
  此二道相扶,能通涅槃,審實不虛,即名道諦也。 十六行 十六行總目錄
  由四諦各有四行,則為十六行。法界次第云:「次四諦而辯十六行者,還離四諦開為十六行也。但教門既有總別之殊,故諦有離合之異。欲使修觀之者,取理無謬,故須於四諦之下,各以四行分別,則審實之義。意乃逾明。」通加以行名者,行以往趣為義,修此十六觀法,能趣四實之理,故名行也。或時從理得名,即十六諦也。 苦諦下四行 苦諦下四行總目錄
  苦諦下四行者:
  一、無常行 謂觀五受陰因緣生,新新生滅,故無常也。
  二、苦行 謂觀五受陰若無常,即是苦。為無常之所逼也。
  三、空行 謂觀五受陰一相異相無故空,即是空。
  四、無我行 謂觀五受陰中我我所法不可得故無相,是為無我行也。 集諦下四行 集諦下四行總目錄
  集諦下四行者:
  一、集行 謂觀煩惱有漏累和合能招苦果,故名集行。
  二、因行 謂觀六因(見前文)生苦果,故名因行。
  三、緣行 謂觀四緣(見前文)生苦果,故名緣行。
  四、生行 謂還受後有五陰,故名生行。 滅諦下四行 滅諦下四行總目錄
  滅諦下四行者:
  一、盡行 謂觀涅槃種種苦盡,故名盡行。
  二、滅行 謂觀涅槃諸煩惱火滅,故名滅行。
  三、妙行 謂觀涅槃一切中第一,故名妙行。
  四、出行 謂觀涅槃離世間生死法,故名為出也。 道諦下四行 道諦下四行總目錄
  道諦下四行者:
  一、道行 謂觀五不受陰三十七品等道,能通至涅槃,故名道。
  二、正行 謂觀五不受陰三十七品等道,非顛倒法,故名正。
  三、跡行 謂觀三十七品等道,是一切聖人去處,故名跡。
  四、乘行 謂觀三十七品等道,能運行人必至三解脫,愛見等煩惱不能遮,故名乘。
道諦下四行
         ┌地獄………………………………┐
         │餓鬼………………………………│
         │畜生………………………………├四惡趣四有┐
      ┌欲界┤修羅………………………………┘     ├五道┐︵
      │  │人……東洲…南洲…西洲…北洲……四洲四有┘  │六
      │  └欲天……四王…忉利…夜摩…┐         │道
      │       ┌────────┘         │︶
      │       └…兜率…化樂…他化……六欲六有 ┐ ├二
  ┌苦  │     ┌初禪前二┐             │ │十
  │諦…三┤  ┌初禪┤    ├二有……………┐     │ │五
  │  界│  │  └大  梵┘       │     │天│有
  │   │  │二禪………………一有……………│     ├道┘
  │   │色界┤三禪………………一有……………├四禪七有 │
  │   │  │  ┌四禪前三┐       │     │
  │   │  └四禪┤無  想├三有……………┘     │
  │   │     └那  含┘             │
  │   └無色界…空處…識處…無所有處…非非想處…四空四有┘
  │
  │            欲界      色界      無色界
  │          ┌──┴──┐ ┌──┴──┐ ┌──┴──┐
  │          苦 集 滅 道 苦 集 滅 道 苦 集 滅 道
  │          │ │ │ │ │ │ │ │ │ │ │ │
  │       ┌身─○─┼─┼─┼─○─┼─┼─┼─○─┼─┼─┼
  │       │  │ │ │ │ │ │ │ │ │ │ │ │
  │       │邊─○─┼─┼─┼─○─┼─┼─┼─○─┼─┼─┼
  │      五│  │ │ │ │ │ │ │ │ │ │ │ │
  │     ┌利┤見─○─○─○─○─○─○─○─○─○─○─○─○
  │     │使│  │ │ │ │ │ │ │ │ │ │ │ │
  │     │ │戒─○─┼─┼─○─○─┼─┼─○─○─┼─┼─○
  │     │ │  │ │ │ │ │ │ │ │ │ │ │ │
  │     │ └取─○─○─○─○─○─○─○─○─○─○─○─○
  │ ┌ 見惑┤    │ │ │ │ │ │ │ │ │ │ │ │
  │ │   │ ┌貪─○─○─○─○─○─○─○─○─○─○─○─○
  │ │   │ │  │ │ │ │ │ │ │ │ │ │ │ │
四諦┤ │   │ │瞋─○─○─○─○─┼─┼─┼─┼─┼─┼─┼─┼
  │ │   │五│  │ │ │ │ │ │ │ │ │ │ │ │
  │ │   └鈍┤癡─○─○─○─○─○─○─○─○─○─○─○─○
  │ │    使│  │ │ │ │ │ │ │ │ │ │ │ │
  │ │     │慢─○─○─○─○─○─○─○─○─○─○─○─○
  │ │     │  │ │ │ │ │ │ │ │ │ │ │ │
  │ │     └疑─○─○─○─○─○─○─○─○─○─○─○─○
  │集│        十 七 七 八 九 六 六 七 九 六 六 七
  ├諦┤        └──┬──┘ └──┬──┘ └──┬──┘
  │ │          三十二     二十八     二十八
  │ │           └───────┬───────┘
  │ │                 八十八使
  │ │   ┌貪  欲……五趣雜居地┐       ┌上 上
  │ │   │     ┌離生喜樂地│    ┌上品┤上 中
  │ │   │瞋    │定生喜樂地│九地各┐│  └上 下
  │ │思  │   色…┤離生喜樂地│九品 ││  ┌中 上
  │ └惑…四┤癡    └捨念清淨地├   ├┤中品┤中 中
  │    使│     ┌空無邊處地│共成八││  └中 下
  │     │     │識無邊處地│十一品┘│  ┌下 上
  │     └慢  無色┤無所有處地│    └下品┤下 中
  │           └非非想處地┘       └下 下
  ├滅諦
  │   ┌四念處……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
  │   │四正勤……已生惡令永斷…未生惡令不生…┐
  │道  │     ┌─────────────┘
  └諦…三┤     └…已生善令增長…未生善令得生
     十│四如意足……欲…念…進…慧
     七│五根……信…進…念…定…慧
     道│五力……信…進…念…定…慧
     品│七覺支……擇…進…喜…除…捨…定…慧
      └八正道……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
            ┌───────────────┘
            └…正精進…正念…正定

    ┌別┐
 ┌苦諦┤ ├苦苦……壞苦……行苦
 │  └通┘
 │  ┌業……不善業……善業……不動業
 │集諦┤
 │  └煩惱………………見…………愛
又│  ┌有餘涅槃
四┤滅諦┤
諦│  └無餘涅槃
 │   ┌正道……三十七品……三解脫門
 │ ┌甲┤
 │ │ └助道…………種種對治及禪定
 │ │          ┌四法忍……苦法忍…集法忍…滅法忍…道法忍
 │道│      十┌八忍┤
 └諦│     ┌六┤  └四類忍……苦類忍…集類忍…滅類忍…道類忍
   │ ┌正  │心│  ┌四法智……苦法智…集法智…滅法智…道法智
   │ │道…三│ └八智┤
   │ │  十┤    └四類智……苦類智…集類智…滅類智…道類智
   │ │  四│   ┌九無礙
   └乙┤  心└十八心┤
     │       └九解脫
     │   ┌三十七品
     └助道 ┤三解脫門……一、空…二、無相…三、無作
         └其餘方便對治諸禪三昧

     ┌苦諦下四行……一無常行…二苦行…三空行…四無我行
     │集諦下四行……一集行……二因行…三緣行…四生行
  十六行┤滅諦下四行……一盡行……二滅行…三妙行…四出行
     └道諦下四行……一道行……二正行…三跡行…四乘行 十二因緣 十二因緣總目錄
  緣覺之慧,即是十二因緣。十二因緣,亦名十二支。舊譯作十二因緣,新譯作十二緣起。是眾生涉三世而輪迴於六道次第之緣起也。一無明、二行、三識、四名色、五六入、六觸、七受、八愛、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緣覺觀十二因緣,覺悟真空之理,其間有三種因緣:一約三世明十二因緣,二約二世明十二因緣,三約一念明十二因緣。 正明十二因緣 正明十二因緣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
  一、無明 過去世一切煩惱,通是無明。以過去未有智光明故,則一切煩惱得起。是以過去煩惱,悉是無明也。
  二、行 從無明生業,業即是行。以善不善業,能作世界果故,故名為行也。
  三、識 從行生垢心,初身因,如犢子識母。自相識,即是父母交會,初欲託胎時之名。
  四、名色 從識生非色四陰,及所任色陰,是名名色,即是歌羅邏時之名也。
  五、六入 從名色中生眼等六情,是名六入,從五皰初開已來,即是六入名也。
  六、觸 由入對塵,情塵識合,是名為觸。以六塵觸六根故,即有六識生,故名情塵識合也。
  七、受 從觸生受,故名為受。即是因六觸觸六根,即領受六塵,為六受也。
  八、愛 從受中心著,名之為愛。謂於所領受六塵中,心生渴愛也。
  九、取 從渴愛因緣求,是名為取。謂求取所愛之塵也。
  十、有 從取則後世業因成,是名為有。因能有果,故名為有。
 十一、生 從有還受後世五眾之身,是名生。所謂四生,六道中受生也。
 十二、老死 從生五眾身熟壞,是為老死。老死則生愛悲哭泣,種種愁苦,眾惱合集。
  若正觀諸法實相清淨,則無明盡,無明盡故行盡,乃至眾苦和合皆盡。若能如是正觀三世十二因緣,發真無漏,成辟支佛。 明十二因緣因果 明十二因緣因果總目錄
  四教儀云:「一明三世十二因緣者,過去二因,現在五果,現在三因,未來二果。」
  一、過去二因 謂無明、行。
  二、現在五果 謂識、名色、六入、觸、受。
  三、現在三因 謂愛、取、有。
  四、未來二果 謂生、老死。 明十二因緣之三道 明十二因緣之三道總目錄
  憂悲苦聚,是為三世。合明十二因緣,是十二因緣,有三種道。
  一、煩惱道   二、業道   三、苦道
  是三道,更互為因緣。從無始已來,生死不絕,至於今身,若不修觀智,未來流轉,憂悲苦惱,無有邊際。若修觀智,則無明滅,乃至老死憂悲苦惱皆悉滅也。譬如千年闇室,若不置之一燈,其室方將永闇。若置之一燈,則故闇皆滅,新闇不生也。 約二世明十二因緣 約二世明十二因緣總目錄
  四教儀云:「次明二世十二因緣者,出大集經,佛為求辟支佛人說也。」此十二因緣,現在有十,未來有二。
  一、現在十者:
   一、無明 大集經云:「何為觀於無明?先觀中陰,於父母所生貪愛心,愛因緣故。四大和合,精血二渧,合成一渧,大如豆子,名歌羅邏。是歌羅邏,愛有三事:一命、二識、三煖。過去世中業緣感果,無有作者,及以受者,初息出入,是名無明。歌羅邏時,氣息入出,有三種道。所謂隨母氣息上下,七日一變,息入出者,名為壽命。是名風道,不臭不爛。是名為煖,是中心意。名之為識。」
   二、行 復觀三受因,緣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云何為觀?隨於念心,觀息出入。觀於內身,皮膚肌肉筋骨髓腦,如空中雲。是身內風,亦復如是。有風能上,有風能下,有風能滿,有風能燋,有風增長。是故息之出入,名為身行。以出入息,從覺觀生,故名意行。和合出聲,名行也。
   三、識 三行因緣,則有識生,故名為識。
   四、名色 著識因緣,則有四陰及以色陰,故名名色。
   五、六入 五陰因緣,識行六處,故名六入。
   六、觸 眼色相對,故名為觸。乃至意法,皆亦如是。
   七、受 觸因緣故,念色至法,名之為受。
   八、愛 貪著於色,乃至於法,名之為愛。
   九、取 愛因緣故,四方求覓,名之為取。
   十、有 取因緣故,受於後身,故名為有。
  二、此下二因緣屬未來也:
   十一、生 有因緣故有生,是名為生。
   十二、老死 生因緣故,則老死種種諸苦。
  若聞此因緣,發真無漏,亦名因緣覺也。 約一念明十二因緣 約一念明十二因緣總目錄
  四教儀云:「再次明一念十二因緣者,此但約現在隨一念心起,即具足十二因緣。」亦出大集經,為辟支佛人說此因緣也。經曰:
  一、因眼見色而生愛心,名為無明。
  二、為愛造業,名之為行。
  三、至心專念名識。
  四、識色共行,名為名色。
  五、六處生貪,是為六入。
  六、因入求愛,名之為觸。
  七、念色至法,名之為受。
  八、若心貪著,名之為愛。
  九、求是等法,名之為取。
  十、此等法生,名之為有。
 十一、次第不斷,名之為生。
 十二、次第斷故,名之為死。
  生死因緣,眾苦逼切,名之為惱。乃至意法生貪,亦復如是。是十二因緣,一人一念,悉皆具足。若聞此因緣,心開意解,發無漏慧,亦名因緣覺也。 十二因緣生滅二種觀法 十二因緣生滅二種觀法總目錄
  十二因緣有生滅二種觀法:
  一、生觀者
   一、無明緣行  二、行緣識  三、識緣名色  四、名色緣六入
   五、六入緣觸  六、觸緣受  七、受緣愛   八、愛緣取
   九、取緣有   十、有緣生  十一、生緣老死
  二、滅觀者
   一、無明滅則行滅   二、行滅則識滅   三、識滅則名色滅
   四、名色滅則六入滅  五、六入滅則觸滅  六、觸滅則受滅
   七、受滅則愛滅    八、愛滅則取滅   九、取滅則有滅
   十、有滅則生滅    十一、生滅則老死滅
十二因緣生滅二種觀法
              ┌無明──────┬─惑迷
        ┌過去二因 ┤        │
        │     └行────┐  │
        │     ┌識──┐ ↓  │
        │     │名色─┤ │  │
        │  ┌五果┤六入─┤ │  ↑
        │  │  │觸──┤ ├──→─業染
  三世十二因果┤現在┤  └受──┤ ↑  ↑
        │  │  ┌愛─→↓→↑→─┤
        │  └三因┤取─→↓→↑→─┘
        │     └有─→↓→┘
        │     ┌生──┤
        └未來二果 ┤   ├──────苦報
              └死──┘

    (二世十二因緣)

              ┌無明
              │行
              │識
              │名色
         ┌現在十支┤六入
         │    │觸
         │    │受
         │    │愛
  二世十二因緣 ┤    │取
         │    └有
         │    ┌生
         └末來二支┤
              └老死 定學 定學總目錄
  小乘禪定,有與世間共者,有不與世間共者,分為三種:
  一者、世間禪 謂四禪、四等、四空、如前所明。
  二者、亦世間亦出世間禪 謂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觀三種。利根依此發真斷惑,鈍根或亦隨禪受生。故為亦世間亦出世間,又以世出世間,共有此禪,故亦名共禪。
  三者、出世間禪 謂觀、鍊、薰、修四種禪法:
   一、言觀禪者復有二種:
    一、壞法觀 謂九想、八念、十想三種。
    二、不壞法觀 謂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三種。
   二、言鍊禪者 即九次第定。
   三、言薰禪者 即師子奮迅三昧。
   四、言修禪者 即超越三昧。
  世間禪定,前已述之。茲但述次之二種。 六妙門 六妙門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妙名涅槃,門名能通,修此六法,則能通至涅槃,故名六妙門。前三是定,後三是慧,定愛慧策,能發真明,出離生死。」
  一、數息門 數息者,修行之人,調和氣息,不澀不滑,安詳徐數,從一至十,攝心在數,不令馳散。蓋欲界眾生,心多馳動,麤散難攝,故須數息,制其散亂,是為入定之要,故以數息為初門也。
  二、隨息門 隨息者,細心依隨息之出入,住而不散也。謂修行之人,雖因前數息,心暫得住,而禪定未發,苦猶存數,則有起念之失,故須捨數修隨。心隨於息,入時知入,出時知出,長短冷煖,悉皆知之,心安明淨。禪定自發,故以隨為門也。
  三、止門 止者,攝心靜慮也。謂修行之人,雖因前隨息,心安明靜,而定猶末發。若心依隨,則微有起想之亂。苟欲澄淨安隱,莫若於止。故次捨隨修止,凝心寂慮,禪定自發,故以止為門也。
  四、觀門 觀者分別觀察之心也。謂修行之人,雖因前止,證諸禪定,而解慧未發。若心住定,則有味著之失。是故不著於止,起觀分別,則無漏方便,因此開發,故以觀為門也。
  五、還門 還者轉心返照也。謂修行之人,雖修前觀,分別觀察,而真明未發。即當捨觀修還,反照能觀之心,念念皆不可得,不加功力,任運返本還源,故以還為門也。
  六、淨門 淨者心無所依,不起妄想分別之垢也。謂修行之人,雖修前還,而真明猶未能發。即當捨還修淨,淨心成就,即發三乘聖道,故以淨為門也。 十六特勝 十六特勝總目錄
  十六特勝,亦名阿那波那念,此翻遣來遣去。言特勝者,從因緣得名。如外道等,並能修得四禪四空,而無對治觀行,故不出生死。此十六法,有定有觀,具足諸禪,能發無漏,故名特勝也。又十六法,對四念處,每念處有四法,共成十六特勝。於四念處之觀,又修此十六特勝,始於調心,終至非想地。地地觀照,能照無漏善業,而無厭惡自害之失者也。解有多般,茲錄其一。
  一、知息入 觀入息至於氣滅。
  二、知息出 觀出息止至於鼻端。
  三、知息長短 觀息長短,若身不安,心多散亂,則出入息俱短,若身安心靜,則出入息俱長。
  四、知息遍身 息遍身者,形心既安,則氣道無壅,如似飲氣既,統遍身中。
  五、除諸身行 想受為心行,覺觀為口行,出入息為身行。既息遍身中,患彼覺動粗念,除諸粗故,名除諸身行。
  六、受喜
  七、受樂 雖有微喜,樂能遍滿。身識既滿,內心喜悅,故名樂。
  八、受諸心行 既受樂在懷,必有數法相隨,倚心樂境故。
  九、心作喜 既止心一境,未有慧解,必為沉心所覆沒,以喜舉之,令不沉沒,故名作喜。
  十、心作攝 喜心動散,則發越過常,攝之令還,不使馳散諸緣,故名作攝。
 十一、心作解脫 心不掉散,均等無累,故名解脫。
 十二、觀無常 已得自在,不為沉浮所敗,故能觀諸法無常,念念生滅,不可樂也。
 十三、觀出散 此身不久當散壞,磨滅之法,非真實有。
 十四、觀離欲 此身唯是苦本,心欲離之,故名離欲。
 十五、觀滅 是心住滅,多諸過患,不欲住故。
 十六、觀棄捨 觀此諸法,皆是過患,故名棄捨。 通明觀 通明觀總目錄
  通者從初修習,即通觀息、色、心三事。若觀息時,即通照色心。若觀色乃至心,亦如是也。明者此法明淨,能開心眼,無諸闇蔽也。觀一達三,徹見無礙,故名通明。又善修此禪,必發六通三明,故名通明。
  一、云何修習?行者從初安心,即觀息色心三事,俱無分別。
   一、云何觀息?謂攝心靜坐,調和氣息一心諦觀,想息遍身出入。若慧心明利,即覺息入無積聚,出無分散,來無所經由,去無所履涉。雖復明覺息入出遍身,如空中風,性無所有。是則略說觀息如相。
   二、次觀色如,既知息依於身,離身無息,即應諦觀身色,本自不有,皆是先世妄想因緣招感。今世四大造色,圍虛空故。假名為身,一心諦觀頭等六分三十六物,及四大四微,一一非身,四微四大,亦各非實,尚自不有,何能生六分之身三十六物?爾時無身色可得,心無分別,即達色如。
   三、次觀心如,當知由有心故,則有身色去來動靜,若無此心,誰分別色?色因誰生?諦觀此心,藉緣而有,生滅迅速,不見住處,亦無相貌,但有名字,名字亦空,即達心如。
  復次若觀息時,既不得息,即達色心空寂,何以故?三法不相離故。若不得色心三事,即不得一切法。所以者何?由此三事和合,能生一切陰入界,眾苦煩惱,善惡行業,往來五道,流轉不息。若了三事無生,則一切法本來空寂。是則略說初心修習之相。
  二、其證入相,亦有欲定、未到地定、四禪、四空,種種支林功德。而與根本諸禪,其相永殊。若二乘人,於一一禪中,皆能獲得不壞解脫、無礙解脫、三明、六通,故名為通明觀。若大士住此一一禪時,即得無礙大陀羅尼也。今亦一往約次第門,較逾十六特勝而已。 九想 九想總目錄
  禪波羅密門云:「九想,謂佛為眾生貪著世間五欲,以為美好,耽戀沉迷,輪迴生死,無有出期。是故令修此九種不淨觀法,想念純熟,心不分散。若得三昧成就,自然貪欲除滅,惑業消盡,得證道果。」此之九種,雖是假想作觀,然用之,能成大事。譬如大海中死屍,溺人附之,即得度也。
  一、胖脹想 謂修行之人,心想死屍,見其胖脹,如革囊盛風,異於本相,是為胖脹想。
  二、青瘀想 謂修行之人,觀胖脹已,復觀死屍,風吹日曝,皮肉黃赤瘀黑青黤,是為青瘀想。
  三、壞想 謂修行之人,觀青瘀已,復觀死屍風日所變,皮肉裂壞,六分破碎,五臟腐敗,臭穢流溢,是為壞想。
  四、血塗漫想 謂修行之人,既觀壞已,復觀死屍,從頭至足,遍身膿血流溢,污穢塗漫,是為血塗漫想。
  五、膿爛想 謂修行之人,觀塗漫已,復觀死屍,身上九孔,虫膿流出,皮肉壞爛,狼藉在地,臭氣轉增,是為膿爛想。
  六、虫噉想 謂修行之人,觀膿爛已,復觀死屍,虫蛆唼食,鳥獸蛆嚼,殘缺剝落,是為虫噉想。
  七、散想 謂修行之人,觀虫噉已,復觀死屍,為禽獸所食,分裂破散,筋斷骨離,頭足交橫,是為散想。
  八、骨想 謂修行之人,既觀散已,復觀死屍,形骸暴露,皮肉已盡,但見白骨狼籍,如貝如珂,是為骨想。
  九、燒想 謂修行之人,既觀骨已,復觀死屍,為火所燒,爆裂煙臭,白骨俱然,薪盡火滅,同於灰土,是為燒想。 八念 八念總目錄
  佛諸弟子,於閑靜處,乃至山林曠野,善修不淨等觀。厭患其身,忽生驚怖,及為惡魔,作種種惡事,惱亂其心,憂懼轉增。是故如來,為說八念法。若存心於此,恐怖即除也。一念佛、二念法、三念僧、四念戒、五念捨、六念天、七念出入息、八念死。
  一、念佛 謂於如來相好功德,時常專心繫想,念念不忘,是名念佛。
  二、念法 謂諸佛教法,為修行之軌則,能除愛欲塵勞,諸結使縛,時常專心繫想,念念不忘,是名念法。
  三、念僧 謂菩薩羅漢聖僧,咸具種種功德,為世福田,時常專心繫想。念念不忘,是名念僧。
  四、念戒 謂佛所制之戒,能息諸惡成就道品,猶如瓔珞,可以嚴身,時常專心繫想,念念不忘,是名念戒。
  五、念捨 謂施捨財及法與人,及捨離一切煩惱,於己則能生善滅惡,時常專心繫想,念念不忘,是名念捨。
  六、念天 謂諸天善業成就,感報勝身,諸福具足,而我亦當修如是善業,感如是身。時常專心繫想,念念不忘,是名念天。
  七、念入出息 謂攝心靜慮,數出入息,覺知長短,則能除諸妄想。時常專心繫想,念念不忘,是名念出入息。
  八、念死 謂人之生,猶如夢幻,諸根不久,終當散壞,即須晝夜精修,以求出離。時常專心繫想,念念不忘,是名念死。 十想 十想總目錄
  十想者:
  一、無常想 想即觀想,謂觀諸眾生及諸世界一切有為之法,遷流代謝,皆悉無常。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斷生滅,是名無常想。
  二、苦想 謂觀五陰之身,一切有為之法,常為諸苦之所逼迫。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滅眾苦,是名苦想。
  三、無我想 謂觀一切諸法,畢竟空寂,皆無有我。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滅我想,是名無我想。
  四、食不淨想 謂觀諸飲食,皆從不淨因緣而生。如肉從精血水道所生,實為膿虫住處。又如酥及酪,血所變成,與爛膿無異。廚人汙垢,種種不潔。作是想者,智慧相應,斷不淨食,是名食不淨想。
  五、世間不可樂想 謂觀世間一切色欲滋味、車乘服飾、宮室園苑,皆是惡事,心生厭離,不可樂著。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斷貪樂,是名世間不可樂想。
  六、死想 謂觀此身,念念無常,剎那生滅,遷謝不停。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滅死相,是名死想。
  七、不淨想 謂觀此身,從煩惱業種為因,父母不淨為緣,和合而成,內有三十六物,外則九竅常流,皆悉不淨。作是想者,智慧相應,遠離塵垢,是名不淨想。
  八、斷想 謂觀有餘涅槃之相,斷諸結使,得無漏道。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同斷三毒,是名斷想。
  九、離想 謂觀涅槃之相,遠離煩惱結使。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離愛欲,是名離想。
  十、盡想 謂觀無餘涅槃之相,滅一切苦,盡諸結使,一切煩惱,不復更生。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同盡諸漏,是名盡想。 八背捨 八背捨總目錄
  三藏法數云:「八背捨,亦名八解脫。背謂違背,捨即棄捨,背此淨潔五欲,捨此著心,故名背捨。修此觀故,發無漏智慧,斷三界見思惑,證羅漢果,即轉名八解脫也。」
  一、內有色相外觀色 謂行人先觀自己色身相狀,壞爛不淨,不可愛樂,一心靜定。更想皮肉脫落,但見白骨,有八色光明,故云內有色相。又為欲界貪欲難斷,雖已自觀內色不淨,故須復以不淨觀於他人之色,令生厭惡,以求斷除,故又云外觀色。此即初背捨,位在初禪天定。
  二、內無色相外觀色 謂行人為入二禪,已滅內身色相,故云內無色相。又為欲界貪欲難斷,故猶觀外不淨之相,令生厭惡,以求斷除,故又云外觀色。此即第二背捨,位在二禪天定。
  三、淨背捨身作證 淨即緣於淨相也。謂行人於第二背捨後,除棄外色不淨之相,但於定中練習八色光明,清淨皎潔,猶如妙室之色,故云淨背。心既明淨,樂漸增長,遍滿身中,悉皆怡悅,故又云身作證。此即第三背捨,位在三禪天定。
  四、虛空處背捨 謂行人於欲界後已,除棄自身不淨之色。初背捨後,又除棄內身白骨之色。第二背捨後,又除棄外身一切不淨之色。尚餘八種淨色,皆依心住,若心捨色,色即謝滅,一心緣空,與空相應,即入無邊虛空處定,故云虛空處背捨。此即第四背捨,位在四禪天定。
  五、識處背捨 謂行人若捨虛空處,一心緣識,入定時,即觀此定。依五陰等,悉皆無常、苦、空、無我,虛誑不實,心生厭背,而不愛著,故云識處背捨。
  六、無所有處背捨 謂行人若捨識處,一心緣無所有處,入定時,即觀此定。依五陰等,悉皆無常、苦、空、無我,虛誑不實,心生厭背,而不愛著,故名無所有處背捨。
  七、非有想非無想處背捨 謂行人若捨無所有處,一心緣非有想非無想,入定時,即觀此定。依五陰等,悉皆無常、苦、空、無我,虛誑不實,心生厭背,而不愛著,故名非有想非無想背捨。
  八、滅受想背捨 受即領納,想即思想,即五陰中受想想心也。謂行人厭患此心散亂,欲入定休息,故背滅受想諸心,是名滅受想背捨。 八勝處 八勝處總目錄
  三藏法數云:「八勝處者,謂修八背捨後,觀心純熟,轉變自在,若淨不淨,隨意能破也。」禪波羅密云:「初二勝處,位在初禪。第三第四勝處,位在二禪。第五至第八勝處,位在四禪。三禪不立勝處者,以三禪天樂多心鈍,故不立也。」
  一、內有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見。 謂行人先觀自己色身相狀,壞爛不淨,不可愛樂,一心靜定。更想皮肉脫落,但見白骨,有八色光明,故云內有色相。又以觀道未增,若觀多色,恐難攝持,故觀少色。是以自觀己身不淨,亦觀所愛之人亦不淨,故云外觀色少。若好若醜者,謂觀外諸色,善業果報,故名好;惡業果報,故名醜。或時繫心一處,觀欲界中色能生貪欲者,是淨色,名為好;能生瞋恚者,是不淨色,名為醜。勝知勝見者,謂觀心純熟,於好色中,心不貪愛;於醜色中,心不瞋恚也。
  二、內有色相,外觀色多,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見。 謂行人先觀自己色身相狀,壞爛不淨,不可愛樂,一心靜定。更想皮肉脫落,但見白骨,有八色光明,故云內有色相。觀於內身色相既熟,則觀外色,雖多亦無妨礙。所謂諦觀一死屍至十百千萬等死屍,若觀一胖脹時悉見一切胖脹,乃至壞爛、青瘀、剝落,亦復如是,故云外觀色多。若好若醜者,謂觀外諸色,善業果報故名好;惡業果報故名醜。或時繫心一處,觀欲界中色,能生貪欲者是淨色,名為好;能生瞋恚者是不淨色,名為醜。勝知勝見者,謂觀心純熟,於好色中心不貪愛,於醜色中心不瞋恚也。
  三、內無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見。 謂行人入二禪,已滅內身色相,故云內無色相。又以觀道未增,若觀多色,恐難攝持,故觀少色。是以自觀己身不淨,亦觀所愛之人,身亦不淨,故云外觀色少。若好若醜者,謂觀外諸色善業果報故名好;惡業果報故名醜。或時繫心一處,云云(同前)。
  四、內無色相,外觀色多,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見。 謂行人入三禪,已滅內身色相,故云內無色相。觀內身色相既無,則外觀色相雖多,亦無妨礙。所謂諦觀一死屍,至千萬死屍,若觀一胖脹,悉見一切胖脹,乃至壞爛剝落,亦復如是。若好若醜者,謂觀外諸色,善業果報故名好;惡業果報故名醜。或時繫心一處,乃至於醜色中,心不瞋恚,等文(同前)。
  蓋行人為欲界煩惱難破,故於第二禪中,重修第三第四勝處。除滅欲界煩惱,令無遺餘,亦令觀道增進,牢固不失,二力轉勝也。
  五、青勝處 謂行人觀青色照耀,勝於背捨八色光明中所見青色,不起法愛,故名勝處。
  六、黃勝處 謂行人觀黃色照耀,勝於背捨八色光明中所見黃色,亦不起法愛,故名勝處。
  七、赤勝處 謂行人觀赤色照耀,勝於背捨八色光明中所見赤色,亦不起法愛,故名勝處。
  八、白勝處 謂行人觀白色照耀,勝於背捨八色光明中所見白色,亦不起法愛,故名勝處。 十一切處 十一切處總目錄
  大智度論云:「背捨為初門,勝處為中行,一切處為成就也。三種觀足,即是觀禪體成就,通稱一切處者,皆從所觀境遍滿得名也。亦名十一切入。」
  一、青一切處 謂於定中,還取前背捨勝處中少青色,使遍一切處皆青也。
  二、黃一切處 謂於定中,還取前背捨勝處中少黃色,使遍一切處皆黃也。
  三、赤一切處 謂於定中,還取前背捨勝處中少赤色,使遍一切處皆赤也。
  四、白一切處 謂於定中,還取前背捨勝處中少白色,使遍一切處皆白也。
  五、地一切處 謂於定中,還取前背捨勝處中少地色,使遍一切處皆地色也。
  六、水一切處 謂於定中,還取前背捨勝處中少水色,使遍一切處皆水色也。
  七、火一切處 謂於定中,還取前背捨勝處中少火色,使遍一切處皆火色也。
  八、風一切處 謂於定中,還取前背捨勝處中少風色,使遍一切處皆風色也。
  九、空一切處 謂於定中,還取前背捨勝處中所見空色,使遍一切處皆空也。
  十、識一切處 謂於定中,還取前背捨勝處中所見識色,使遍一切處皆有識也。 鍊禪 鍊禪總目錄
  「九次第定」 三藏法數云:「九者,自初禪至滅受想定凡九種也。次第者,謂人若入禪時,智慧深利,能從一禪,又入一禪。如是次第而入,心心相續,不生異念,無間無雜。定者,攝心不亂也。」
  一、初禪次第定 謂人修禪定,離欲界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定觀均齊。其心次第而入,無有雜念間隔也。
  二、二禪次第定 謂人修禪定,從初禪入二禪時,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其心次第而入,無有雜念間隔也。
  三、三禪次第定 謂人修禪定,從二禪入三禪時,離喜行捨而受身樂,唯聖人能說,而復捨念行樂。其心次第而入,無有雜念間隔也。
  四、四禪次第定 謂人修禪定,從三禪入四禪時,斷喜樂故,不喜不樂,其心次第而入,無有雜念間隔也。
  五、虛空處次第定 謂人修禪定,從色界入無色界,則滅一切色相,不念種種異相,入無邊虛空處。其心次第而入,無有雜念間隔也。
  六、識處次第定 謂人修禪定,既得虛空處定已,心緣虛空,虛空無邊,緣多則散,能破即定,於捨虛空,轉心緣識,心與識法相應,則過一切無邊虛空處,入一切無邊識處。其心次第而入,無有雜念間隔也。
  七、無所有處次第定 無所有處者,即不緣一切內外境界也。謂人修禪定,既得識處定已,三世心識,無量無邊,緣多則散,能破於定,即捨所緣之識,轉心緣無所有處。其心次第而入,無有雜念間隔也。
  八、非想非非想次第定 非想者,非識處之有想也。非非想者,非無所有處之無想也。謂人修禪定,既得無所有處定已,深知無想處如癡,有想處如癰如瘡,即捨無所有處,緣念非有想非無想之法。其心次第而入,無有雜念間隔也。
  九、滅受想次第定 滅受想者,即受想心滅,而不復起也。謂人修禪定,從非有想非無想,入滅受想定時,其心明利。次第而入,無有雜念間隔,是為滅受想次第定。若定此定,不久即證阿羅漢果也。 薰禪 薰禪總目錄
  「師子奮迅三昧」 般若經說:「行者依九次第定,入師子奮迅三昧。謂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入初禪。如是次第入二禪、三禪、四禪、空處、識處、無所有處、非非想處、滅受想定。從滅定起,還入非非想定。從非非想定起,還入無所有定。如是次第,還入識處、空處、四禪、三禪、二禪、初禪。譬如師子奮迅之時,非但能前進奮迅而去,亦能卻行奮迅而歸。一切諸獸,所不能爾。行者入此法門,亦復如是,上來諸禪所不能爾。住此法門,即能復卻遍入一切諸禪,熏諸觀定,悉令通利,轉變自在,出生諸深三昧,種種功德神智轉勝,故此名為薰禪。譬如牛皮熏熟,隨意作諸世物也。此唯利根聲聞,乃能修之。」 修禪 修禪總目錄
  「超越三昧」 般若經說:「行者依師子奮迅三昧,逆順出入超越三昧。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入初禪。從初禪起,超入非非想處。從非非想處起,入滅受想定。從滅受想定起,還入初禪。從初禪起,入滅定。滅定起,入二禪。二禪起,入滅定。滅定起,入三禪。三禪起,入滅定。滅定起,入四禪。四禪起,入滅定。滅定起,入空處。空處起,入滅定。滅定起,入識處。識處起,入滅定。滅定起,入無所有處。無所有處起,入滅定。滅定起,入非非想處。非非想處起,入滅定。滅定起,入散心中。散心中起,入滅定。滅定起,還入散心中。散心中起,入非非想定。非非想定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第四禪。第四禪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第三禪。第三禪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第二禪。第二禪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初禪。初禪起,住散心中。」
  是名超越三昧超越之相,自有超入超出,如前二番。經文所說,今明超入出中,各有四種。
  一、入超 一順入超,二逆入超,三順逆入超,四逆順入超。
  二、出超 出亦如是。
  三、傍超 復有傍超,亦論四種。
  譬如師子,有四種超:一者前擲四十里,譬順超相。二卻擲四十里,譬逆超相。三右傍擲四十里,譬傍超入根本禪相。四左傍擲四十里,譬傍超入觀禪之相。
  復有具足超,不具足超。俱足超越,即是菩薩,如上所說。不具足超,即是聲聞,不能自在遠超入故,但能從初禪超入三禪,尚不能超二,何能超三?如黃師子,超則不遠,若白師子,則能遠擲,可譬菩薩也。
  若三乘行人,此入三昧,具足修一切法門。是時觀定等法,轉深明利,更復出生百千三昧,功德深厚,神通猛利,故名修禪。
修禪
       ┌四禪……一、初禪…二、二禪…三、三禪………四、四禪
 ┌一、世間禪┤四等……一、慈……二、悲……三、喜…………四、捨
 │     └四空處…一、空處…二、識處…三、無所有處…四、非非想處
 │      ┌六妙門…一、數…二、隨…三、止…四、觀…五、還…六、淨
 │      │     ┌ 一、知息入……二、知息出……三、知息長短
 │二、亦世間亦│     │ 四、知息遍身…五、除諸身行…六、受喜
 │  出世間禪┤     │ 七、受樂………八、受諸心行…九、心作喜
 │(亦名共禪)│十六特勝…┤ 十、心作攝…十一、心作解脫
 │      │     │十二、觀無常…十三、觀出散
 │      │     └十四、觀離欲…十五、觀滅……十六、觀棄捨
 │      └通明觀……一、觀息…二、觀色…三、觀心…四、三事俱無
 │     ┌九┌一、胖脹……二、青瘀……三、壞
 │     │想┤四、血塗漫…五、膿爛……六、蟲噉
 │    壞│ └七、散………八、骨………九、燒
 │   ┌法┤八┌一、念佛…二、念法…三、念僧………四、念戒
 │   │觀│念┴五、念捨…六、念天…七、念出入息…八、念死
小│   │ │ ┌一、無常………二、苦………………三、無我
乘│   │ │十┤四、食不淨……五、世間不可樂……六、死
禪┤   │ └想└七、不淨……八、斷……九、離……十、盡
定│ ┌觀┤   ┌一、內有色相外觀色………二、內無色相外觀色
 │ │ │ ┌八│三、淨背捨身作證…………四、處空處背捨
 │ │ │ │背┤五、識處背捨………………六、無所有處背捨
 │三│ │不│捨└七、非有想非無想處背捨…八、滅受想背捨
 │ │ │壞│ ┌一、內有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見 五、青勝處
 │出│ └法┤八│二、內有色相外觀色多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見 六、黃勝處
 │世│  觀│勝┤三、內無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見 七、赤勝處
 │間│   │處└四、內無色相外觀色多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見 八、白勝處
 │禪│   │    ┌一、青……二、黃……三、赤……四、白……五、地
 │︵┤   └十一切處┴六、水……七、火……八、風……九、空……十、識
 │亦│        ┌一、初禪………二、二禪………三、三禪
 │名│鍊………九次第定┤四、四禪………五、空處………六、識處
 │不│        └七、無所有……八、非非想……九、滅受想
 │共│          ┌由入初禪次第入二三直至滅受想
 │禪│薰………師子奮迅三昧┤
 └︶│          └從滅想起次第還入非非想無所有直至初禪
   │        ┌一、超入……順入超…逆入超…順逆入超…逆順入超
   │        │二、超出……順出超…逆出超…順逆出超…逆順出超
   └修………超越三昧┤三、旁超……順旁超…逆旁超…順逆旁超…逆順旁超
            └四、具足……具足超…不具足超 結跏 結跏總目錄
  結跏又名趺坐,又名結跏趺坐,是諸佛常坐之法。作此坐者,身端即心正也。言結跏者,結跏趺於左右[月*(比/土)]上而坐也。趺者足背也,分為三種:全跏坐二,半跏坐一。
  一、全跏坐 交結左右足背,而置於左右[月*(比/土)]上,謂之全跏坐。即結跏趺坐也,但有二種:
   一、降魔坐 先以右足押左股上,次以左足押右股,手亦上左,謂之降魔坐。
   二、吉祥坐 與降魔坐相反,謂之吉祥坐。
  二、半跏坐 置左右之一足,於左右之一[月*(比/土)],名為半跏坐。 坐禪 坐禪總目錄
  坐而修禪,名曰坐禪。息慮凝心,究明真理,故須坐禪也。 戒 戒總目錄
  凡言三學者,皆首戒次定後慧。本編為文,獨敘慧於先而戒於後,豈非倒例?雖然,首戒而末慧者,從行立義。先慧而後戒者,便解為文耳,於義何關哉!
  戒者,梵名尸羅,即禁戒也,謂能防止身口意所作之惡業者。戒能生定,定能發慧,故學道人,以戒為首。有三皈、五戒、六法、八戒、十戒、二百五十戒、五百戒等。 戒之各名義 戒之各名義總目錄
  由戒名上說,名詞有種種,曰戒禁、戒律、律儀。
  戒禁 依宗規而定之戒律禁制,名曰戒禁。
  戒律 五戒十善戒乃至二百五十戒,為防止邪非之法律,名曰戒律。
  律儀 律者法律,儀者儀則。所制之法律,以防遏過非,則曰律儀也。又無表(舊為無作)之戒體,名曰律儀。謂此戒體,在人身中,不他表示,謂之無表,不動身口意之作用,謂之無作。又得此戒體,有防非止惡而自順律儀之功能,故謂之律儀。
  由戒義上說,名詞有種種,曰戒體、戒相(又曰律相)、戒品。
  戒體 防非止惡之功能名曰戒體。
  戒相 又曰律相,現戒行三業之相,即五戒乃至二百五十戒,名曰戒相。又曰律相者,謂戒律之法相也。
  戒品 戒之品類也,即五戒十善戒等,名曰戒品。
  由戒行上說,名詞有種種,曰戒德、戒力、戒善、戒忍、律懺。
  戒德 戒律之功德,名曰戒德。
  戒力 持戒之功力,名曰戒力。如持五戒,則能生於人間。持十善戒,則能生於天上。
  戒善 持戒之善根,名曰戒善。如前生持五戒,今生生人間。前生持十善戒,今生生天上是也。
  戒忍 觀色陰不犯禁制,所得之戒忍,名曰戒忍。
  律懺 戒律之懺悔法,名曰律懺。
  由壞戒行上說,名有戒垢。
  戒垢 女人為垢戒法之原因,故因中說果,稱女人為戒垢。
  由非戒行上說,名有戒取、戒取見。
  戒取 如外道之狗戒牛戒,取著修行非理之戒禁。非戒謂戒,但是取著,名曰戒取。
  戒取見 戒取所生之見惑,名曰戒取見。
  由戒學上說,名詞有種種,曰戒學、戒門、律行、律法、律乘、律藏(或曰戒藏、戒律藏)。
  戒學 戒律之修學,名曰戒學。
  戒門 戒律之法門,名曰戒門。
  律行 戒律之行,名曰律行。
  律法 戒律之法,名曰律法。
  律乘 戒律之教法,名曰律乘。
  律藏 又曰戒藏,戒律藏。三藏之一,明戒之經典,名曰律藏。或戒藏、戒律藏。
  由讚戒功德上說,名詞有種種,曰戒珠、戒香、戒海。
  戒珠 戒律潔白而莊嚴人身,譬如珠玉,故曰戒珠。
  戒香 言戒德薰於四方,譬如香也,故曰戒香。
  戒海 言戒律之清淨如海,故曰戒海。 四科 四科總目錄
  戒分四科:謂戒法、戒體、戒行、戒相也。
  一、戒法 如來所制之法,是為戒法。
  二、戒體 由於受授之作法,而領納戒法於心臍。生防非止惡之功德者,是為戒體。
  三、戒行 隨順其戒體,而如法動作三業,是為戒行。
  四、戒相 諸行之差別,即十戒乃至二百五十戒,是為戒相。 世出世二戒 世出世二戒總目錄
  戒由世出世二義上,分之為二:
  一、出世間戒 沙彌之十戒,比丘之具足戒也。
  二、世間戒 優婆塞優婆夷之五戒八戒也。 性遮二戒 性遮二戒總目錄
  戒由性遮二義上,分之為二:
  一、性戒 殺、盜、邪淫、妄語之四戒也。此四者自性是戒,不待佛制。人若持之即得福,犯之即受罪。
  二、遮戒 飲酒等戒是也。若飲酒則能犯諸戒,是故佛特遮止。而使不飲之,飲酒之性,固非罪也。 道定二戒 道定二戒總目錄
  戒由道定二義上,分之為二:
  一、道共戒 三乘之聖者,至見道修道之位,而發無漏道。故與無漏智共,自發防非止惡之戒體,戒體亦無漏也。
  二、定共戒 行人修持色界之四禪定,故與彼定心共,身中自生防非止惡之戒體。此定有漏,故戒亦有漏也。 三律儀 三律儀總目錄
  以律儀差別,略為三種者:
  一、別解脫律儀 謂欲塵戒。
  二、靜慮生律儀 謂色塵戒。
  三、道生律儀 謂無漏戒。 四戒 四戒總目錄
  以戒分之為四者:
  一、解脫戒 由戒師以如法之作法,受戒身中,發得戒體,解脫身口之惡業,就此生沙彌比丘等之差。
  二、定共戒 入色界四禪定,則自身生戒體,有防非止惡之功能。
  三、道共戒 於見道以上,證得無漏道,則與無漏道,生防非止惡之戒體。
  四、斷戒 斷貪瞋癡等,而成道果也。 四級 四級總目錄
  以小乘戒之分相,略為四級者:
  一、五戒   二、八戒   三、十戒   四、具足戒 在家出家戒 在家出家戒總目錄
  以在家出家而分別戒者。 在家二戒 在家二戒總目錄
  五戒八戒,為在家二戒。佛為在家信佛者,制此二戒也:
  一、五戒 五戒為盡形壽之戒,故但禁邪淫。
  二、八戒 八戒為一夕一夜之戒,故總禁淫。 出家二戒 出家二戒總目錄
  十戒、具足戒,為出家二戒。出家者,離在家之生活,修沙門之淨行,名曰出家。此二種戒,皆不淫戒。謂之出家戒。
  一、十戒
  二、具足戒 具足者,圓滿也。具足戒,即圓滿戒之義,略名具戒。又名近圓,圓者涅槃之稱,言具足戒近涅槃之法也。 八種別解脫戒 八種別解脫戒總目錄
  謂八種別解脫戒者:
  一、比丘戒   二、比丘尼戒   三、正學戒   四、沙彌戒
  五、沙彌尼戒  六、優婆塞戒   七、優婆夷戒  八、近住戒 七眾 七眾總目錄
  戒非懸設,由受而彰。受持戒者,為戒之的。何等受者?所謂七眾。七眾者,受持佛戒,為佛弟子,有此七也。七眾之中,又大分二:在家出家。在家二眾,出家五眾。五眾之中,受具足戒者二眾,小戒者二眾,學六法者一眾。
  一、出家五眾 具足戒二眾,小戒二眾,學六法一眾。
   一、具足戒男女二眾 二眾者:一比丘,二比丘尼。
    一、比丘 又作苾芻,此云乞士。男子出家,受具足戒者之通稱男僧也。乞士之義,比丘絕一切之生業,乞食於人,以資色身,是曰乞士。以若自作種種生業而生活,則為邪命。乞食於人,乃清淨之正命也。又翻除饉、破惡、怖魔、殺賊、應供、無生等,義不具說。
    二、比丘尼 又作苾芻尼,尼音係梵語,顯女性之聲者,此云乞士女。女子出家,受具足戒者之通稱女僧也。
   二、小戒男女二眾 二眾者:一、沙彌,二、沙彌尼。
    一、沙彌 譯作行慈,又作息慈,為息惡行慈之義也。又作勤策男,為勤策勵大僧之為也。又作求寂,求欲涅槃之圓寂也。是為男子出家,受十戒者之通稱。
    二、沙彌尼 譯作勤策女,或息慈女,女沙彌也。
   三、學六法者一眾
   式叉摩那 此云學戒女,或譯學法女、正學女。沙彌尼欲受具足戒者,由十八歲至二十歲,滿二年間,別學六法,驗胎之有無,且試行之真固,是為式叉摩那。
  二、在家男女二眾 二眾者:一、優婆塞,二、優婆夷,若在家男女受八戒者,則名近住,謂親近三寶宿住之處也。
   一、優婆塞 新譯鄔波索迦,此云近事男,或譯近善男,又云清信士,又名近童。童,行童也,學佛典者之俗沙彌是也,為在家受五戒男子之稱。
   二、優婆夷 新譯鄔波斯迦,此云近事女,或譯近善女,又云清信女,在家受五戒女子之稱。近事謂近三寶奉事如來也。
          ┌比 丘(一)──────二百五十戒┐
      ┌具足戒┤                 ├具足戒┐
      │   └比丘尼(二)──────五 百 戒┘   │
   ┌出家┤   ┌沙 彌(三)┐              │出
   │  │小 戒┤      ├─────十   戒…………├家┐
 七眾┤  │   └沙彌尼(四)┘              │戒│
   │  └六法…式叉摩那(五)──────六   法…………┘ ├戒
   │  ┌優  婆  塞(六)──────五   戒…………┐在│
   └在家┤          >────<         ├家┘
      └優  婆  夷(七)──────八   戒…………┘戒 戒相 戒相總目錄
  戒相按出家在家次第述之。 出家戒 出家戒總目錄
  出家之戒,分總義別相述之。一切律藏,不得向不受戒人宣說,尤以出家戒律,在家者所不應知。佛有明文,茲之所述。普通所知之大義耳,條文當遵佛制不及焉。 五篇 五篇總目錄
  五篇,即分犯罪以為五等也。一、波羅夷,二、僧殘,三、波逸提,四、提舍尼,五、突吉羅。此五等犯罪,若以世俗罪律之意例之,可配五刑。翻譯名義云:「五篇配五刑是也。」
  一、波羅夷配死 梵語波羅夷,華言極惡,此即根本極惡之戒。謂修行之人,若犯此戒,道果無分,死墮地獄。四分律云:「譬如斷人頭,不可復生。若犯此法,不得復成比丘。」以由此罪極重,故以死罪配之。
  二、僧殘配流 毘尼母律云:「僧殘者,如人為他所斫,殘有咽喉,故名為殘。」蓋言人若犯此罪,僧作法除,庶幾戒德可復,猶如斫殘,咽漠喉未斷,早救尚可。以由此罪稍輕於前,故以流罪配之。
  三、波逸提配徒 梵語波逸提,華言墮。十誦律云:「墮在燒煮覆障地獄,八熱通為燒煮,八寒黑暗,通為覆障。」以由此罪輕於僧殘,故以徒罪配之。
  四、提舍尼配杖 梵語提舍尼,華言向彼悔,從對治境以立名。僧祇律云:「此罪應發露也。」蓋言此罪輕於前之三罪,乃容對眾發露悔過,故以杖罪配之。
  五、突吉羅配笞 善見律中,梵語突吉羅,華言惡作。四分律本中,梵語式叉迦羅尼,華言應當學。謂餘戒罪重易持,此戒難持易犯,常須念學,故不列罪名。但言應當學,此又輕於前,故以笞罪配之。 七聚 七聚總目錄
  翻譯名義明七聚,聚即類聚,謂聚眾律以成其類,隨犯而制之,故名七聚也。比丘尼戒,總為七聚。
  一、波羅夷 梵語波羅夷,華言極惡,有三義:
   一者、退沒 由犯此罪,道果無分,沒溺惡道。
   二者、不共住 謂非但失道而已,復不得於說戒羯磨僧中共住。
   三者、墮落 舍此身已,墮在阿鼻地獄也。
  二、僧殘 殘者如人被斫,命雖未盡,而身已傷殘也。謂若犯此罪,僧為作法懺除其過,故名僧殘。
  三、偷蘭遮 梵語偷蘭,華言大遮,即遮障善道。華梵兼稱,故云偷蘭遮。謂大障一切善根也。
  四、波逸提 梵語波逸提,華言墮。謂犯此罪,死墮地獄也。
  五、提舍尼 梵語提舍尼,華言向彼悔。僧祗律云:「此罪應對眾發露懺悔是也。
  六、突吉羅 梵語突吉羅,華言惡作惡說,謂身惡作口惡說也。又四分律本,名式叉迦羅尼,華言應當學。謂此戒微細難持,令其隨學隨守,是名應當學也。
  七、惡說 惡說者謂口好惡說,多諸論議也。即突吉羅中,開出惡說,以成此七聚也。 八段 八段總目錄
  比丘之戒,總為八段,與前七聚相仿,開合稍異耳。
  一、波羅夷 在僧律中,為極惡大罪。
  二、僧殘 犯之必依眾僧,行懺悔法。
  三、不定 輕重未定也。
  四、尼薩耆波逸提 尼,盡也。薩耆,捨也。波逸提,墮也。謂犯此罪,牽墮三惡。若犯此墮,要先捨財,後懺墮罪。故云捨墮。
  五、波逸提 墮入地獄也。
  六、提捨尼 向彼懺悔。
  七、眾學 應當學。
  八、滅諍 滅諍論。

    ┌波羅夷─────────────────波羅夷┐
    │僧 殘─────────────────僧 殘│
  五篇┤               ┌────偷蘭遮│
    │墮─────────────→↑→───墮  │
    │提尼舍───────────→↑→───提尼舍│
    └突吉羅───────────→↑┐      ├七聚
    ┌與吉不適當之因果罪      ↑↓      │
    │(五篇外吉外一切因果)────┘├───惡 作│
  篇外┤                │      │
    │與吉適當之因果罪        │      │
    └(及餘一切因果吉罪)──────┴───惡 說┘

    ┌波羅夷─────────────────波羅夷┐
    │僧 殘─────────────────僧 殘│
    │               ┌────不 定│
    │墮─────────────→↑→──┬捨 墮│
  五篇┤               ↑   └單 墮├八段
    │提尼舍───────────→↑→───提尼舍│
    │               │   ┌眾 學│
    └突吉羅────────────┴───┴滅 諍┘ 具足戒 具足戒總目錄
  具足戒有二:一、比丘戒,二、比丘尼戒,共稱為二部律。此二部律,未受戒者,不許先知。佛有明制,本文但舉其數耳。 二百五十戒 二百五十戒總目錄
  比丘之具足戒,有二百五十條。稱二百五十戒,分為八段,略示其數。
  第一、四波羅夷       第五、九十波逸提
  第二、十三僧殘       第六、四提舍尼
  第三、二不定        第七、百眾學
  第四、三十尼薩耆波逸提   第八、七滅諍
  此八段具攝二百五十戒也。 五百戒 五百戒總目錄
  五百戒者,比丘尼之具足戒也。據律惟有三百四十八戒,以大數稱之,曰五百,束為七聚:
  一、八波羅夷        五、八提舍尼
  二、十七僧殘        六、百眾學
  三、三十捨墮        七、七滅諍
  四、百七十八單提
  含成三百四十八戒。 十戒 十戒總目錄
  十戒者,沙彌所持之十戒也。
  一、不殺生        六、不著華鬘好香塗身
  二、不偷盜        七、不歌舞倡伎亦不往觀聽
  三、不淫         八、不得坐高廣大床上
  四、不妄語        九、不得非時食
  五、不飲酒        十、不得蓄錢金銀寶物 式叉女六法 式叉女六法總目錄
  式叉女六法者:
  一、染心相觸不得犯    四、小妄語不得犯
  二、盜人四錢不得犯    五、非時食不得犯
  三、斷畜生命不得犯    六、飲酒不得犯 八敬戒 八敬戒總目錄
  八敬戒,又名八敬法、八尊師法、八不可越法、八不可過法等。
  一、雖百歲之比丘尼,見新受戒之比丘,應迎接禮拜,敷淨座而請坐。
  二、比丘尼不得罵謗比丘。
  三、不得舉比丘之罪,說其過失。
  四、式叉摩那(學法女)己學戒,應從眾僧求受大戒。
  五、比丘尼犯僧殘,應半月中於二部之僧(比丘、比丘尼)中,行摩那埵。
  六、尼當半月內,於僧中求教授之人。
  七、在比丘處,不可夏安居。
  八。夏訖應從僧中行自恣法(自者即自陳己過,恣即恣他舉罪),有過則對眾懺悔也。 五戒(二) 五戒(二)總目錄
  五戒者:
  一、不殺生  二、不偷盜  三、不邪淫  四、不妄語  五、不飲酒 八戒(齋戒) 八戒(齋戒)總目錄
  八戒者,又名八齋戒、八關齋戒、八支齋,亦單名八戒等。
  一、不得殺生       五、不得飲諸酒
  二、不得不與取      六、不得塗飾香鬘歌舞觀聽
  三、不得非梵行      七、不得眠坐高廣嚴麗床座
  四、不得虛誑語      八、不得食非時食
  此八者在所當離,其中第八離非時食,是齋法,因總稱之謂八戒齋。此八戒齋,為在家男女一日一夜受持之戒法。稱為六齋或十齋日等者,謂受持此八戒齋之日也。 三皈 三皈總目錄
  三皈亦屬戒法,又作三皈依、三皈戒:
  一、皈依佛 皈依佛寶而為師。
  二、皈依法 皈依法寶而為藥。
  三、皈依僧 皈依僧寶而為師友。
  受此三皈,謂之三皈戒。 三皈之二種 三皈之二種總目錄
  三皈戒有二稱:
  一、翻邪三皈 翻從來之邪信,初入佛道受三皈,曰翻邪三皈。
  二、重受三皈 其受五戒八戒等,每先受三皈,曰重受三皈。 持犯 持犯總目錄
  持犯者,持,謂保持。犯,謂侵犯。既有戒生,即有持犯。保持戒律謂之持,侵犯戒律謂之犯,持犯並舉,乃總名也。戒律有止惡作善之二門,持犯亦各有二:
  一、二持者
   一、止持 保持五戒乃至具足戒等之止惡法,防止三業也。
   二、作持 保持安居、說戒、懺悔、禮拜等作善之法,策勵三業也。
  二、二犯者
   一、作犯 盲動三業,觸止持之法,即由作為犯者。
   二、止犯 怠慢三業,不修作持之善業,即由止為犯者。 開遮 開遮總目錄
  戒律有開有遮,開者開許之義,遮者遮止之義。明開遮所以為持犯之準則也。 名義 名義總目錄
  戒壇 又曰戒場,授戒之戒場也。梵名曼陀羅,譯作壇,名曰戒壇,為授受戒之道場,亦曰戒場。
  戒師 又謂之戒和尚,即授戒師也。
  律師 善解戒律者,稱曰律師。
  戒牒 受戒之證書,名曰戒牒。
  戒臘 受戒之年數,謂之戒臘。比丘之坐次,依戒臘之多少而定。
  齋月 年三齋月,一月、五月、九月。
  齋日 月六齋日,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或二十八、二十九)。 三師七證 三師七證總目錄
  比丘受具足戒時,要三師七證:
  一、三師者
   一、戒和尚 正授戒者。
   二、羯磨師 讀表白及羯磨之文者。
   三、教授師 教授威儀之作法者。
  二、七證者 七人之證明師也。 三無漏學 三無漏學總目錄
  上來戒定慧三學,總稱三無漏學。此三無漏學,為如來立教之大要。然非戒無以生定,非定無以生慧,三法相資,一不可缺,而皆稱為無漏學者。若依此而修學,必斷見思煩惱,而證無漏聖果也。 一切行 一切行總目錄
  除上正明三無漏學外,關於一切行門,雜敘明之。是為一切行,先總列,次分列。
  總列三業、四威儀、三千威儀、八萬細行等。 三業清淨 三業清淨總目錄
  三業清淨者:
  一、身行清淨 謂身之所行,能防塞一切諸不善法,是名身業清淨。
  二、口言真誠 謂凡所言說,真實誠信。永離邪妄之語,是名口業清淨。
  三、意專向道 謂收攝身心,常居寂定,無他異念,是名意業清淨。 四威儀具足 四威儀具足總目錄
  威儀者,威謂容儀可觀,儀謂軌度格物。坐作進退,有威德,有儀則。有威可畏,有儀可則,是為威儀。具足者,具備滿足也,四威儀者。
  一、行   二、住   三、坐   四、臥
  此四者各有儀則,不損威德,謂之四威儀。如有人言:
  行如風   立如松   坐如鐘   臥如弓
  表威儀之狀略如是也。 三千威儀 三千威儀總目錄
  對於具足戒二百五十,而該稱其他細行,曰威儀三千。三千者顯數之多,如三千威儀經是。
三千威儀
  四   重┐
  十三僧殘 │       ┌行┐
  二 不 定│       │住│       ┌過去┐
  三十尼薩耆├二百五十戒各具┤ ├四威儀為一千歷┤現在├三世為三千
  九十波逸提│       │坐│       └未來┘
  一百眾學 │       └臥┘
  七 滅 諍┘ 八萬細行 八萬細行總目錄
  西土之法,顯物之多者,常舉八萬四千之數,略云八萬。故八萬細行,亦可作總括一切行說。但以法數言之,則將三千威儀,再分配身口七支,而為二萬一千。復約對治三毒及等分之四煩惱,則為八萬四千。言八萬者,舉其大數而言之耳。但此指比丘言,若比丘尼則更有十二萬細行焉。

                   ┌淫 ┐
    ┌行┐            │殺 │     ┌貪 ┐
二百五 │住│四威儀 ┌過去┐三世為 │盜 │七支為二 │瞋 │四煩惱為
十戒各具┤ ├為一千歷┤現在├三千分配┤妄言├萬一千復約┤  ├八萬四千
    │坐│    └未來┘    │綺語│     │癡 │
    └臥┘            │惡口│     └等分┘
                   └兩舌┘ 分列 分列總目錄
  分列為身行、心行、理行、事行等。 苦行 苦行總目錄
  苦行常曰難行苦行,謂敢為身所難堪之諸種行,又謂艱難之行法也。專以苦行為出離解脫之道,本屬外道,但佛教行者,於正法之下,亦須修習種種之難行苦行也。 長坐不臥 長坐不臥總目錄
  四威儀中,坐為第一。食易消化,氣息調和,可以入道。若懈怠睡眠,諸煩惱賊,常伺其便。若行若立,心動難攝,是故常當安坐。 三衣 三衣總目錄
  比丘應具三衣,即袈裟也。袈裟者,以布切細長條橫縫合成,由其所切之條數而分種種。
  一、安陀會衣 為五條之袈裟,名下衣,平常著之。
  二、鬱多羅僧衣 為七條之袈裟,名中衣,在寺內之眾中為禮誦齋講著之。
  三、僧伽梨衣 為九條乃至二十五條之袈裟,名上衣,為出外時及其他嚴儀之時著之。 乞食 乞食總目錄
  比丘離諸貪求,常行乞食,以資色身,助成道業。 釋義 釋義總目錄
  經云:「若人造重罪,作已深自責,懺悔更不造,能拔根本罪。」懺者梵語懺摩,譯當請恕容忍,致謝意也。悔者華語悔罪,梵華雙舉,是曰懺悔。 懺悔五法 懺悔五法總目錄
  比丘懺悔罪時,行五種之方式,著袈裟、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禮大比丘足,說所犯之罪名。 發心 發心總目錄
  修行之要,最重發心,發心方有趣向,趣向方達道果。發何等心,修何等行,至何道果也。小乘之人發心者,發趣向道果之二乘心也。 觀照 觀照總目錄
  懺悔垢行,發心趨道,固為要道,然尤須觀照諸行。 觀照(二) 觀照(二)總目錄
  觀照者,以智慧照見事理,是曰觀照。 觀念 觀念總目錄
  觀察思念真理及佛體,是曰觀念。 觀行 觀行總目錄
  於心觀理,而如理身行之,是曰觀行,又觀心之行法也。 三斷 三斷總目錄
  阿毘達摩品類足論云三斷:
  一、見所斷 謂聲聞初果之人,斷惑見理,名為見道。因斷三界八十八使見惑,故名見所斷。
  二、修所斷 謂聲聞第二果第三果,修真斷惑,名為修道。因斷三界十隨眠惑,故名修所斷。
  三、非所斷 謂聲聞第四果,三界煩惱,皆已斷竟,得無漏果。無惑可斷,故名非所斷。 四正斷 四正斷總目錄
  雜阿含經云四正斷:
  一、斷斷 謂所起惡不善法,斷已復生,更須精進攝受,令不生起,斷而又斷,是名斷斷。
  二、律儀斷 謂堅持戒律,慎守威儀,斷一切惡,是名律儀斷。
  三、隨護斷 謂於無漏真實三昧相中,隨順守護,不令退沒,是名隨護斷。
  四、修斷 謂已起善法,增益修習,令其生長,諸不善法,自然斷除,是名修斷。 四對治 四對治總目錄
  俱舍論云四種對治,對即敵對,治即攻治。譬如人有此病,即用此藥治之,故名對治。
  一、厭患對治 謂眾生見欲界生死之苦,煩惱惑業之集,深生厭患,起大加行,修於聖道,對治苦集,故名厭患對治。
  二、斷對治 謂眾生知一切煩惱惑業,能招生死之苦,於是修無間道,斷除惑業,故名斷對治。
  三、持對治 謂從無間道後,起解脫道,則能攝持所斷煩惱,不令更起。故名持對治。
  四、遠分對治 謂從解脫道後,起勝進道,能令所斷三惑,永永遠離,故名遠分對治。 三慧 三慧總目錄
  成實論云三慧:
  一、聞慧 聞慧者,由於聽聞而生智慧也。謂從經論中聞,或從善知識處聞,以因聞故,能生無漏聖慧也。
  二、思慧 思慧者,由於思惟而生智慧也。謂若能思惟經論中及善知識處所聞法義,皆能生於無漏聖智也。
  三、修慧 修慧者,由於修習而生智慧也。謂既已聞法,思惟義趣,即當隨順修習,因此修習,能生無漏聖慧也。 大人八念 大人八念總目錄
  中阿含經云大人八念,阿那律陀在枝提瘦水渚林中,宴坐思惟,心作是念:道從無欲,非有欲得,乃至道從智慧,非愚癡得。於是世尊以他心智,知彼心中所念,即現其前,為說大人八念也。
  一、道從無欲,非有欲得 謂比丘修道,當於一切塵境,不生希欲之心,雖自得無欲,而不令他知,此所以能得道也。是名道從無欲,非有欲得。
  二、道從知足非無厭得 謂比丘修道,衣但覆形,食但支命,一切所需,悉當知足,此所以能得道也。是名道從知足,非無厭得。
  三、道從遠離非聚會得 謂比丘修道,於世間諸法及己身心,俱當遠離,此所以能得道也。是名道從遠離,非聚會得。
  四、道從精進非懈怠得 謂比丘修道,當常行精進,斷惡不善,修諸善法,恒自起意,專一堅固,不捨方便,此所以能得道也。是名道從精進,非懈怠得。
  五、道從正念非邪念得 謂比丘修道,當觀察身心內外諸法,悉皆空寂,無有邪念,此所以能得道也。是名道從正念,非邪念得。
  六、道從定意非亂意得 謂比丘修道,當遠離諸惡之法,凝心禪定,無有散意,此所以能得道也。是名道從定意,非亂意得。
  七、道從智慧非愚癡得 謂比丘修道,當觀察世間興衰之法,而得智慧明達,分別曉了,悉除惑業,盡生死苦,此所以能得道也。是名道從智慧,非愚癡得。
  八、道從不戲樂非戲行得 謂比丘修道,當常寂靜,遠離嬉戲之樂,遊觀之行,安住無為之理,正意而解,此所以能得道也。是名道從不戲樂,非戲行得。 七方便 七方便總目錄
  聲聞修道之法,有七方便。天台四教儀集註云七方便,方謂方法,便謂便宜,猶善巧也。謂一切眾生,欲出三界,斷除煩惱惑業,而證真空涅槃之理,必先以此七種法門而為方便也。
  一、五停心 停,止也,住也,心即慮知心也,謂眾生
   一、多貪者以不淨觀治之
   二、多瞋者以慈悲觀治之
   三、多散者以數息觀治之
   四、愚癡者以因緣觀治之
   五、多障者以念佛觀治之
  修此五法,能止住五種妄心,故名五停心。
  二、別相念 別,謂各別。相,謂行相。念,即觀也。謂四念處。
   一、觀身不淨
   二、觀受是苦
   三、觀心無常
   四、觀法無我
  四種行相,各別不同,故名別相念。
  三、總相念 總相者,以身受心法四種,一念俱觀。如觀身不淨,則知受心法皆不淨,乃至觀法無我。則知身受心亦無我,故名總相念。
  四、煖位 煖者從喻立名,以前別相總相念處,觀於四諦之境,能發相似之解,伏煩惱惑,得佛法氣分,猶如鑽木求火,雖火未現先得煖氣,故名煖位。
  五、頂位 頂者謂修四諦法所得相似之解,轉復增勝,定觀分明。在於煖位之上,如登山頂,觀望四方,悉皆明了,故名頂位。
  六、忍位 忍者忍可也,謂由前所得相似之解,增進善根,於四諦境,堪忍樂欲,故名忍位。
  七、世第一位 世即世間也,謂修四諦所至此,漸明法性,將入初果,雖未得於聖道,而於世間,稱為第一,故名世第一位。 二十五方便 二十五方便總目錄
  二十五方便,本台宗所立,然乃通於一切教乘者,故行者於此前方便,應須具足也。
  一、具五緣 具五緣者:
   一、持戒清淨   二、衣食具足  三、閑居靜處  四、息諸緣務
   五、近善知識
  二、訶五欲 訶五欲者:
   一、訶色如熱金丸  二、訶聲如塗毒鼓  三、訶香如憋龍氣
   四、訶味如沸密湯  五、訶觸如臥師子
  三、棄五蓋 棄五蓋者:
   一、棄貪欲觀不淨  二、棄瞋恚觀慈悲  三、棄睡眠以精進
   四、棄掉悔以數息  五、棄疑以信心
  四、調五事 謂五事者:
   一、調心,不沉不浮  二、調身,不緩不急  三、調息,不澀不滑
   四、調眠,不節不恣  五、調食,不飢不飽
  五、行五法 行五法者:
   一、欲,欣習無厭   二、精進,曉夜匪懈  三、念,念念相續
   四、巧慧,善得其意  五、一心,一心無異
  止觀云:「夫道不孤運,弘之在人。人弘勝法,假緣進道,所以須具五緣。緣力既具,當割諸嗜欲,嗜欲外屏,當內淨其心。其心若寂,當調試五事。五事調已,行於五法,必至所在。」四教儀云:「此二十五法,為前方便,故應須具足。」 事行 事行總目錄
  「十二頭陀行」十二頭陀經云:「十二頭陀行,梵語頭陀,華言抖擻,謂能抖擻煩惱之塵垢也。蓋比丘當離憒鬧,不樂飾好,心絕貪求,無諸憍慢,清淨自活,以求無上真正之道,故有十二種之行焉。」
  一、住阿蘭若處 梵語阿蘭若,華言寂靜處,謂比丘當住於空閑寂靜之處,身離憒鬧,心離欲塵,永絕攀緣,求無上道,是為頭陀行也。
  二、常行乞食 謂比丘離諸貪求,不受他請,常行乞食,以資色身,助成道業。若得食時,或好或惡,不起分別增減之念。若不得食,亦無嫌恨,得與不得,心常平等,是為頭陀行也。
  三、次第乞食 謂比丘乞食之時,不著於味,不輕眾生,不擇貧富,常平等一心,次第而乞,是為頭陀行也。
  四、一食 謂比丘修道,應作是念,我求一食,尚多有所妨,何況小食後食?若不自損,則失半日之功,不能一心行道,是故斷數數食。受一食法,是為頭陀行也。
  五、節量食 謂比丘所乞之食,常作三分。若見渴乏者,以一分施之。又減一摶食,至空靜處,置淨石上,施諸禽獸。若不見困乏者,但食三分之二,亦留一分,不得盡食。如此則身輕安隱,易消無患,不廢行道。若貪心極噉,則腹脹氣塞,妨損道業。是故節食,為頭陀行也。
  六、過中不飲漿 漿,即果漿、密漿之類。謂比丘修道,於種種漿,日若過中,悉不得飲。若飲者,則心樂著,貪求無厭,不能一心修習善法。是故過中不飲漿,為頭陀行也。
  七、著弊衲衣 謂比丘不貪服飾,不求好衣。但於聚落中,拾陳舊廢棄之物,浣濯令淨,作為衲衣,覆除寒露而已。若貪新好,則多追求,以損道行,又能招致賊盜。是故著弊衲衣,為頭陀行也。
  八、但三衣 三衣者,九條、七條、五條,袈娑之衣也。謂比丘少欲知足,衣取蓋形,不多不少。如白衣之人,畜種種衣,及外道苦行,裸形無恥,皆不合中道。是故佛弟子,捨此二邊,但受三衣,為頭陀行也。
  九、塚間坐 謂無常苦空之觀,是佛法之初門,能令厭離三界。比丘住於塚間,常見死屍,臭爛狼藉,火燒鳥啄,則無常不淨之想,易得成就。是故塚間坐,為頭陀行也。
  十、樹下坐 謂比丘於塚間不得道者,當至樹下,思惟求道。如佛生時,成道、轉法輪、般涅槃,皆在樹下。有如是因緣,是故比丘如佛所行,當樹下坐,為頭陀行也。
 十一、露地坐 謂比丘在樹下坐,如住半舍,蔭覆涼樂,故生愛著。又慮雨漏濕冷,鳥屎汙身,毒蟲所擾。於是思惟露地而坐,隨意快樂,月光遍照,令心明利,易入空定。是故露地坐,為頭陀行也。
 十二、但坐不臥 謂比丘四威儀中,坐為第一。食易消化,氣息調和,可以入道。若懈怠睡眠,諸煩惱賊,常伺其便。若行若立,心動難攝。是故比丘常當安坐,脅不至席,為頭陀行也。 不應行 不應行總目錄
  不應行者,謂一切惡,是不應行,分為不應行及應離之二。 惡念 惡念總目錄
  惡念者,謂惡之念慮也。惡念為一切惡所由起,修行之人,須息滅惡念也。 惡見 惡見總目錄
  惡見者,謂惡見解也。惡見為一切惡所由生,修行之人,惡見不可有也。 惡說 惡說總目錄
  惡說者,謂惡言說也。徒為無用之論義者,是為惡說,修行之人,惡說不可有也。 惡語 惡語總目錄
  惡語者,謂惡之言語。修行之人,凡有所說,當說善語,不應惡語。 惡緣 惡緣總目錄
  惡緣者,謂誘我為惡事之外界事物,是謂惡緣。 惡執惡 惡執惡總目錄
  極惡者,曰惡執惡,諸旃陀羅,皆名執惡。於中造惡過極甚者,名惡執惡。 十二惡律儀 十二惡律儀總目錄
  雜阿毘曇心論云:「十二惡律儀。」惡律儀者,謂法所不應作之律儀。
  一、屠羊 屠者,殺也。謂人或以自食而常宰殺,或因取利販賣而常殺,是為惡律儀。
  二、養雞 謂因嗜其肉味以充口體,常自畜養,意圖烹殺,是為惡律儀。
  三、養豬 謂或因自欲充於口腹,或因販賣求利,以資其生,而畜養之者,是為惡律儀。
  四、捕鳥 謂以殺心故,網捕禽鳥,或食或賣,傷害生命,是為惡律儀。
  五、捕魚 謂以殺心故,而用網罟取捕諸魚,或食或賣,傷害物命,是為惡律儀。
  六、獵師 謂以殺心故,獵捕一切禽獸,或食或賣,傷害物命,是為惡律儀。
  七、作賊 謂見一切物,常懷劫盜之心,不思物各有主,妄行攘竊,賊害於人,是為惡律儀。
  八、魁膾 魁膾者,為官操刃行刑之人。謂人本同類,彼雖犯法,理固當死,然習為操刃之業,以害其生,實為惡行,是為惡律儀。
  九、守獄 謂為獄吏守其牢獄,以杻械枷鎖,非理陵虐罪囚,無慈善心,是為惡律儀。
  十、咒龍 謂習諸邪法咒術,咒於龍蛇,以為戲樂,是為惡律儀。
 十一、屠犬 謂殺犬以資利養,是為惡律儀。
 十二、伺獵 謂作獵主,伺捕禽獸,以利其生,而自積罪案,是為惡律儀。 四德處 四德處總目錄
  成實論云四德處,論云:「若近善人,則聞正法,聞正法已,則具四德處。」
  一、慧德處 謂由聞正法生大智慧,故名慧德處。
  二、實德處 謂以是智慧,見真諦空,故名實德處。
  三、捨德處 謂見真空,即得離諸煩惱,故名捨德處。
  四、寂滅德處 謂煩惱盡故,心得寂滅,故名寂滅德處。 七財 七財總目錄
  十誦律云七財,財者信等七種出世間之法財也。一切眾生,行此七法,資成道果,故謂之財。
  一、信財 信即信心,謂信能決定受持正法,以為成佛之資,故名信財。
  二、進財 進即精進,謂未能見真諦理,而一心精進,求出離道,以為成佛之資,故名進財。
  三、戒財 戒即戒律,謂戒為解脫之本,能防身口意之非,止身口意之惡,以為成佛之資,故名戒財。
  四、慚愧財 慚者慚天,愧者愧人,謂既能慚愧,則不造諸惡業,以為成佛之資,故名慚愧財。
  五、聞財 聞為三慧之首,聞必能思,思必能修。謂若能聞佛聲教,則開發妙解,如說而行,以為成佛之資,故名聞財。
  六、捨財 捨即捨施,謂若能運平等心,無憎無愛,身命資財,隨求即施,無所吝惜,以為成佛之資,故名捨財。
  七、定慧財 定慧即止觀也。定則攝心不散,止諸妄念;慧則照了諸法,破諸邪見。以為成佛之資,故名定慧財。 洗浴五利 洗浴五利總目錄
  十誦律云洗浴五利:佛在舍衛國時,有比丘癩病,求治於藥師耆域。耆域告病比丘言:「汝可洗浴,病即得瘥。」比丘言:「佛未聽入浴室。」諸比丘以是事白佛,佛遂聽入洗浴,故說此五種利也:
  一、除垢 除垢者,謂澡浴身體,則諸垢穢悉皆除去也。
  二、身清淨 身清淨者,謂澡浴身體,垢穢既除,則身體清淨也。
  三、除寒冷 除寒冷者,謂澡浴身體,則清淨和暢,一切寒冷自除也。
  四、除身中風 除身中風者,謂澡浴身體,得無寒冷,則風邪等病自除也。
  五、得安穩 得安穩者,謂澡浴身體,既無風邪,則四支自得安穩也。 飲酒十過 飲酒十過總目錄
  四分律藏云飲酒十過:
  一、顏色惡 謂飲酒之人,顏貌容色,因此變常,無有善相也。
  二、下劣 謂飲酒之人,威儀不整,動止輕薄,人所賤惡也。
  三、眼見不明 謂恣飲狂癡,瞻視昏瞀,而色境莫辨也。
  四、現嗔恚相 謂醉酒之人,行不善法,不顧親屬賢善,恣肆忿怒也。
  五、壞田業資生 謂恣飲放逸,破費產業,資財散失也。
  六、致疾病 謂飲酒過度,身體失調,以致疾病也。
  七、益鬥訟 謂醉酒發狠,與人爭競,不惜生命,而鬥訟益增也。
  八、惡名流布 謂耽飲縱恣,棄捨善法,而醜名惡聲,遠近流布也。
  九、智慧減少 謂飲酒昏迷,狂騃愚癡,而智慧減少也。
  十、命終墮惡道 謂朋狎飲酒,善行不修,惡業日增,命終之後,而墮惡道也。 食肉十過 食肉十過總目錄
  食肉十過者:
  一、眾生是己親 謂一切眾生輪轉五道,互相生育,遞為眷屬。以是因緣,今所食肉,無非親者,故云眾生是己親。
  二、見生驚怖 謂一切眾生,護身惜命,與人無別。若見食肉之人,驚怖遠離,故云見生驚怖。
  三、壞他信心 謂世間行善之人,見沙門食肉者,即生毀謗。而言佛法中,無有真實沙門修梵行者,故云壞他信心。
  四、行人不應食 謂菩薩為求出離生死,當修慈悲之行,少欲知足,若其食肉,則不能出離,故云行人不應食。
  五、羅剎習氣 梵語羅剎,華言速疾鬼。習氣者,先世餘習氣分也。謂沙門宿世,曾作羅剎眷屬。今雖出家佛法中,由昔餘習,見食肉者,歡喜親近,故云羅剎習氣。
  六、學術不成 謂學道之人,若好食肉,則污染梵行,於如來無上聖道,出世解脫,不得成就,故云學術不成。
  七、生命同己 謂學道之人,應起慈心,諦觀一切眾生,惜命畏死,與己無別,須當護惜,故云生命同己。
  八、天聖遠離 謂食肉之人,諸天聖人,悉皆厭惡遠離而不親近,故云天聖遠離。
  九、不淨所出 謂一切畜生,宿因不淨之業,以成不淨之身,其所食噉,又多不淨,學道之人,欲修梵行,而食彼肉,則亦不淨,故云不淨所出。
  十、死墮惡道 謂食肉之人,必多害物命,惡業日積,是以命終之後,應生惡道,故云死墮惡道。 病 病總目錄
  行者安心修道,或四大有病,因觀心息鼓擊發動本病。或時不能善調適身心息三事,內外有所違犯,故有病患。夫坐禪之法,若能善用心者,則四百四病,自然除差。若用心失所,則四百四病,因之發生。是故若自行化他,應當善識病源,善知坐中,內心治病方法。 明病發相 明病發相總目錄
  明病發相者,略出不過二種:
  一、四大增損病相
   一、地大增者 腫結沈重,身體枯瘠,如是等百一患生。
   二、水大增者 痰陰脹滿,飲食不消,腹痛下痢等百一患生。
   三、火大增者 煎寒壯熱,支節皆痛,口氣大小便痢不通等百一患生。
   四、風大增者 身體虛懸,戰掉疼痛,肺悶脹急,嘔逆氣急,如是等百一患生。
  故經云:一大不調,百一病起。四大不調,四百四病,一時俱動。四大病發,各有相貌,當於坐時及夢中察之。
  二、五藏生患之相
   一、從心生患者 身體寒熱,及頭痛口燥等。
   二、從肺生患者 身體脹滿,四支煩疼,心悶鼻塞等。
   三、從肝生患者 多無喜心,憂愁不樂,怨思瞋恚,頭痛眼闇昏悶等。
   四、從脾生患者 身體面上,遊風遍身,[病-丙+習]痒疼痛,飲食失味等。
   五、從腎生患者 咽喉噎塞,腹脹耳聾等。
   五臟生病眾多,各有其相,當於坐時及夢中察之可知。
   如是四大五藏病患,因起非一,病相眾多,不可具說。 病之因起 病之因起總目錄
  行者若修禪時,脫有患生,應當善知因起。前述四大五藏二種病,通因內外發動。
  一、因外發動 若外傷寒冷風熱,飲食不消,而病從二處發者,是為因外發動。
  二、因內發動 若由用心不調,觀行違僻,或因定法發時,不知取與,而致此二處患生,是為因內發動。 三種病緣 三種病緣總目錄
  得病有三種因緣不同。
  一者、四大五藏增損得病,如前說。
  二者、鬼神所作得病。
  三者、業報得病。 治病 治病總目錄
  明治病方法者,既深知病源起發,當作方法治之。治病之法,乃有多途,舉要言之,不出止觀二種方便。
  一、止 用止治病,略說四種:
   一、安心止在病處。    二、止心丹田。
   三、止心足下。      四、不取病相,寂然觀空。
  二、觀
   一、但觀心想,用六種氣治病:
    一、吹    二、呼    三、嘻
    四、呵    五、噓    六、呬
  此六種息,皆於唇口之中,想心方便,轉側而作,綿微而用。頌曰:
  心配屬呵腎屬吹 脾呼肺呬聖皆知 肝藏熱來噓字至 三焦壅處但言嘻
   二、有言若能善用觀想,運作十二種息,能治眾患。
    一、上息  治沉重    七、煖息  治冷
    二、下息  治虛懸    八、冷息  治熱
    三、滿息  治枯瘠    九、衝息  治壅塞不通
    四、焦息  治腫滿    十、持息  治戰動
    五、增長息 治羸弱    十一、和息  通治四大不通
    六、滅壞息 治增盛    十二、補息  資補四大衰

   三、有言善用假想觀,能治眾患。如人患冷,想身中火氣起,即能治冷等。經中有廣說。
   四、有言但用止觀,檢析身中四大病不可得,心中病不可得,眾病自瘥。
  當知止觀二法,若人善得其意,則無病不治也。但今時人根機淺鈍,作此觀想,多不成就,世不流傳。又不得於此,更學氣術休糧,恐生異見。金石草木之藥,與病相應,亦可服餌。
  若是鬼病,當用彊心加咒以助治之。
  若是業報病,要須修福懺悔,患則消滅。 魔事 魔事總目錄
  經中敘魔事至多,茲略出其名耳。 四魔 四魔總目錄
  魔,梵語具云魔羅,華言能奪命,又云殺者。謂能奪智慧之命,而殺害出世善根故也。
  一、蘊魔 蘊猶積聚也,謂色受想行識等,積聚而成生死苦果。此生死法,能奪智慧之命,故云蘊魔。
  二、煩惱魔 謂三界中一切煩惱妄惑也。修行之人,為此妄惑,惱亂心神,不能成就菩提,是名煩惱魔。
  三、死魔 死者謂四大分散,夭喪殞沒也。修行之人,為此夭喪,不能續延慧命,是名死魔。
  四、天魔 此魔即欲界第六天也。若人勤修勝善,欲超越三界生死,而此天魔為作障礙,發起種種擾亂之事,令修行人,不得成就出世善根,是名天魔。 三種鬼神魔 三種鬼神魔總目錄
  鬼神魔有三種:
  一、精魅 十二時獸變化作種種形色,或作少女老宿之形,乃至可畏身等非一,惱惑行人。此諸精魅,欲惱行人,各當其時而來,善須識別。行者若見,常用此時來,即知其獸精,說其名字訶責,即當謝滅。
  二、堆剔鬼 亦作種種惱觸行人,或如虫蝎緣人頭面,鑽剌熠熠。或擊櫪人兩腋下,或乍抱持於人,或言說音聲喧鬧,及作諸獸之形,異相非一,來惱行人。應即覺知,作是言:「我今識汝,汝是閻浮提中,食火嗅香偷臘吉支。邪見喜破戒種,我今持戒,終不畏汝。」或誦戒本,如是種種,留難惱人相貌,及餘斷除之法,並如禪經中廣說。
  三、魔惱 是魔多化作三種五塵境界相,來破善心。
   一、作違情事 則可畏五塵,令人恐懼。
   二、作順情事 則可愛五塵,令人心著。
   三、非違非順事 則平等五塵,動亂行者。 卻魔 卻魔總目錄
  二種卻魔法  二種卻魔者
  一、修止 息心寂靜,魔當自滅。
  二、修觀 正觀現前,魔當自滅。 五位修證 五位修證總目錄
  明聲聞修行之位有五:一、資糧位,二、加行位,三、通達位,四、修習位,五、無學位。 資糧位 資糧位總目錄
  資糧位者,資,資助,糧,糧食也。人遠行必假糧食而資助,則欲證果者,必以善根功德為資糧,以資助自身也。位有三,亦稱三賢位。
  初,五停心觀
   一、多貪眾生不淨觀      四、多癡眾生因緣觀
   二、多瞋眾生慈悲觀      五、多障眾生念佛觀
   三、多散眾生數息觀
  二、別相念觀 與前文四念處同。
   一、觀身不淨  二、觀受是苦  三、觀心無常  四、觀法無我
  三、總相念觀
   一、觀身不淨受心法皆不淨    三、觀心無常身受法亦無常
   二、觀受是苦身心法皆是苦    四、觀法無我身受心亦無我
  但此位中,惟觀苦諦,伏煩惱惑。 加行位 加行位總目錄
  加行者,準備入正位之時,而加一番之修行也。位有四,謂之四加行,又名四善根。
  一、煖位 煖位者,為將發見道無漏之智,先生相似之解,如火之發,先有煖相是也。此位刱觀四諦,修十六行。
  二、頂位 頂者已達巔頂也。此位用觀同前,轉更明朗。
  三、忍位 忍可決定四諦之理不動之智為忍,忍位有三:
   一、下忍 遍觀八諦(欲界四諦上二界四諦成八諦)三十二行(欲界十六行上二界十六行)。
   二、中忍 縮觀漸減緣行(緣者緣於八諦,行即三十二行。漸減者,歷觀三十二行,每一周遞減為三十一三十二十九等,直至第一欲界苦行)。乃至一行二剎那在,名中忍滿,即入上忍。
   三、上忍 惟觀欲界苦諦,但有一行二剎那在,前一剎那盡,名上忍中。
  四、世第一位 有漏智之最極,世俗法中第一,名世第一。二剎那中,後一剎那盡,名世第滿,引入無漏見道。
  此之四位,漸能伏除煩惱分別。 通達位 通達位總目錄
  通達者,已於道為通達,即初果位。從世第一後,心生苦忍真明,次於八諦下發八忍八智總十六心。
   十六心中,前十五心,無間道時,名預流向。
   至十六解脫道時,名預流果。
  此位斷三界八十八使分別見惑,見真諦故,又名見道。 修習位 修習位總目錄
  修習者,已於道修習也。謂於欲界九品俱生(見後文)思煩惱中。
   若斷前六品,斷至第五品解脫道時,名一來向。
   斷至第六品解脫道時,名一來果。
   若斷後三品,斷至第二品解脫道時,名不還向。
   斷至第三品解脫道時,名不還果。
   若斷上八地七十二品俱生思煩惱中,斷至第七十一品解脫道時,名羅漢向。
  自從預流正住果後,進斷修惑已來,齊此解脫,皆修道攝。 無學位 無學位總目錄
  無學者,言學道圓滿,更無修學也。無學位者,謂斷至第七十二品解脫道時,證五分法身(見後文),名羅漢果。
  此位斷分別俱生煩惱並盡。
  一、分別起煩惱 依邪思惟,緣起諸邪見之煩惱。
  二、俱生起煩惱 依無時以來,恒與身俱之煩惱。
   子縛已斷,果縛猶存,名有餘涅槃。
    一、子縛 子種子也。對見思煩惱之苦果,曰子。以煩惱繫縛,曰子縛。
    二、果縛 生死之苦果,縛我不得解脫,曰果縛。
   若灰身滅智,名無餘涅槃。 聲聞四果 聲聞四果總目錄
  前總說修行五位,茲單述四果,金剛經疏云聲聞四果。
  一、須陀洹果 梵語須陀洹,華言入流,又名預流,即初果也。謂此人斷三界見惑盡,預入聖道法流,故名入流。
  二、斯陀含果 梵語斯陀含,華言一來,即第二果也。謂此人於欲界九品思惑中,斷前六品盡,後三品猶在,須更來欲界一番受生,故名一來。
  三、阿那含果 梵語阿那含,華言不來,即第三果也。謂此人斷欲界後三品思惑盡,更不來欲界受生,故名不來。
  四、阿羅漢果 梵語阿羅漢,華言無學,即第四果也。謂此人斷色界無色界思惑盡、四智已圓,已出三界,已證涅槃,無法可學,故名無學。 九種羅漢 九種羅漢總目錄
  九種羅漢,又稱九無學。
  一、退相 俱舍九無學之第一退法也,謂一旦得羅漢果,遇些惡緣,便退失所得者。
  二、守相 九無學中之第三護法也,謂於所得之證果,能自防護者。
  三、死相 九無學中之第二思法也,謂懼將退失所得之證果,恒思自害而入無餘涅槃者。
  四、住相 九無學中第四安住法也,謂不退不進,安住於當位者。
  五、可進相 九無學中第五堪達法也,謂能修練根而達於不動羅漢之性者。
  六、不壞相 九無學中第七不退也,謂生就不動根性,遇無論如何逆緣,亦不動轉所得之法者。
  七、不退相 九無學中第六不動也,謂原為劣之五種,更加修練,而成不動種性者。
  八、慧解脫 九無學中同名,為但依慧力而離煩惱障者。
  九、俱解脫 九無學中同名,為兼離定障而得滅盡定者。 因緣二種緣覺 因緣二種緣覺總目錄
  四教儀云辟支迦羅,是天竺之言,此土翻為緣覺。此人宿世福德,神根勝利,學十二因緣以悟道也。緣覺有二種,一獨覺,二因緣覺。
  一、明獨覺辟支迦羅 獨覺辟支迦羅者,苦佛不出世,佛法已滅,是人先世因緣,能獨出智慧,不從他聞,自以智慧得道,故名獨覺。
  二、明因緣覺 因緣覺者,是人道根淳熟,藉小因緣而能覺悟也。 小大二種緣覺 小大二種緣覺總目錄
  此二種辟支迦羅,皆有大小不同。今明獨覺辟支迦羅,具有二種:
  一、小辟支迦羅 小辟支迦羅者,本是學人。在人間生,是時無佛,佛法已滅。或須陀洹七生既滿,不受八生,自悟成道。是人不名為佛,亦非羅漢,名曰小辟支迦羅。若論其道力,或有不如舍利弗等大羅漢也。
  二、大辟支迦羅 大辟支迦羅,於二百劫中作功德,增長智慧,得三十二相分(見後文),或三十二相,或三十相二十九相,乃至一相。於九種阿羅漢中,智慧利勝,於諸深法總相別相,能知能入。久修習定,常樂獨處,有如是相,名大辟支迦羅也。
  皆歷三種十二因緣,十種十二因緣,分別小大也,若因緣覺分別小大亦如是。
小大二種緣覺
    (聲聞五位修證表)

                    ┌一、多貪不淨觀
                    │二、多瞋慈悲觀
              ┌一、五停心┤三、多散數息觀
              │     │四、多癡因緣觀
              │     └五、多障念佛觀
              │     ┌一、觀身不淨
              │     │二、觀受是苦
        ┌一、資糧位┤二、別相念┤
        │     │     │三、觀心無常
        │     │     └四、觀法無我
        │     │     ┌一、觀身及受心法皆不淨
        │     │     │二、觀受及身心法皆是苦
        │     └三、總相念┤
        │           │三、觀心及身受法及無常
        │           └四、觀法及身受心皆無我
  聲聞五位修證┤     ┌一、煖位
        │     │二、頂位
        │二、加行位┤
        │     │三、忍位…一、下忍 二、中忍 三、上忍
        │     └四、世第一位
        │三、通達位(又名見道位)…預流向、預流果
        │            ┌一、一來向、一來果
        │四、修習位(又名修道位)┤二、不還向、不還果
        │            └三、羅漢向
        └五、無學位…羅漢果

    (聲聞七方便四果)

         ┌五停心觀┐
         │別相念處├三賢 ┐
         │總相念處┘   │
         │煖   ┐   ├七方便
         │頂   │   │
         │    ├四善根┘
  聲聞七方便四果┤忍   │
         │世第一法┘
         │預流果……………┐
         │一來果……………│
         │        ├四果
         │不還果……………│
         └聲聞果……………┘ 二種涅槃(二) 二種涅槃(二)總目錄
  二種涅槃者:
  一、有餘涅槃 新譯曰有餘依,依者有漏之依身,餘者對於惑業曰餘。有餘涅槃者,為生死之因之惑業已盡,猶餘有漏依身之苦果也。
  二、無餘涅槃 新譯曰無餘依,更滅依身之苦果無所餘也。
  此二種之涅槃,同為一體。初成道時,能證得之。而無餘涅槃之現,則在命終之時,蓋無餘涅槃者,灰身滅智,有情都滅也。 二解脫 二解脫總目錄
  二解脫者:
  一、慧解脫 智慧能離一切之煩惱障,而證涅槃。
  二、心解脫 心識能離一切之定障,而得入滅盡定。 五分法身 五分法身總目錄
  以五種之功德法而成身,謂之五分法身。
  一、戒 身口意三業,離一切之過非,謂之戒法身。
  二、定 息慮靜緣,離一切之妄念,謂之定法身。
  三、慧 破惑證真,謂之慧法身。
  四、解脫 正習俱斷,得盡智,謂之解脫法身。
  五、解脫知見 了了覺照,得無生智,謂之解脫知見法身。 三明 三明總目錄
  羅漢有三明,明者知智法顯了曰明。又名智明智證,明證智之境,顯了分明也。
  一、宿命明 知自身他身之宿世生死相也。
  二、天眼明 知自身他身之未來世生死相也。
  三、漏盡明 知現在之苦相,斷一切煩惱之智也。
  此三明又名宿住智證明、死生智證明、漏盡智證明,三明為六通中之宿命、天眼、漏盡、三通也。 六通 六通總目錄
  六通又名六神通。通者作用自在而無礙曰通,或曰通力,或曰神通。
  一、神境通 亦名如意,有三意:
   一、能到 謂能到者有四:
    一、身能飛行,如鳥無礙。   三、此沒彼出,彼沒此出。
    二、移遠令近,不往而到。   四、一念能至十方世界。
   二、轉變 謂轉變者有四:
    一、大能作小。        三、一能變多。
    二、小能作大。        四、多能變一。
   三、聖如意 聖如意者:
    一、化現無方。        二、應變不測。
  二、天耳 聞聲無礙,是曰天耳。
  三、他心 知他心事無礙,是曰他心。
  四、宿命 知過去世事無礙,是曰宿命。
  五、天眼 觀色無礙,是曰天眼。
  六、漏盡 自能漏盡,復能遍知一切眾生漏盡不盡等,是曰漏盡。 一切智 一切智總目錄
  知一切法,名曰一切智。 十智 十智總目錄
  小乘以十智,攝一切之智:
  一、世俗智 有漏之智,不能出離生死,是曰世俗智。
  二、法智 欲界四諦下苦法等智,是曰法智。
  三、類智 上二界四諦下苦類等智,是曰類智。
  四、苦智 觀苦諦得無漏智,是曰苦智。
  五、集智 觀集諦得無漏智,是曰集智。
  六、滅智 觀滅諦得無漏智,是曰滅智。
  七、道智 觀道諦得無漏智,是曰道智。
  八、他心智 知有漏無漏心心所法,是曰他心智。
  九、盡智 謂見苦乃至修道已所得,是曰盡智。
  十、無生智 謂既見苦已不復更見等,是曰無生智。 十八神變 十八神變總目錄
  十八神變者:
  一、右脅出水    七、身下出水    十三、空中行
  二、左脅出火    八、身上出火    十四、空中住
  三、右脅出火    九、履水如地    十五、空中坐
  四、左脅出水    十、入地如水    十六、空中臥
  五、身上出水   十一、空沒在地    十七、現大身滿空
  六、身下出火   十二、地沒升空    十八、大復現小 大乘 大乘總目錄
  梵語摩訶衍,譯作大乘。大,簡小之稱。乘,運載之義。灰身滅智,求空寂之涅槃之教為小乘,開一切智之教曰大乘。 大乘之宗要 大乘之宗要總目錄
  佛乘宗要論曰:「大乘為超出世間,而又適應世間。則其宗要,在先有超出世間的大覺悟,而後以護念眾生的大慈悲,施其適應世間的大方便。」
  一、菩提心為因 菩提即覺義,因即種子,言可依之以得果故。此所云覺,非世間覺如理想等。蓋要靈明洞徹,寂照圓滿之妙真如性,即楞嚴經所謂獲本妙心,唯識論所謂真唯識量。是故非心外得,即心當體,所謂不生不滅之本來真心。證此真心。則已與萬有消融一致,四相俱無,我法皆空,大地平沈,虛空粉粹。心經云:「依般若波羅密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蓋依大智慧而得澈底根本究竟之大覺悟也。
  二、大慈悲為根本 眾生迷妄,非大慈悲,無以度之。慈使得樂,悲使離苦。菩薩普修十度萬行,皆為枝幹花葉。唯大慈悲,乃為根本。大慈悲發明真覺,見物我同體,自他不二,本來平等而來,非我愛之關係而生。蓋依我則有障礙,有對待,故有時與我不相容者,則不愛隨之以起。故慈悲要在澈底人我之相,已無自他,對待不起,依平等智,發同體悲,自利利他,無二無別,乃大慈悲。
  三、方便為究竟 方便者,一、方,謂方法。便,謂便利。即以方法而求便利義。二、謂善巧,善乃善能之善,巧即適當。三、謂權巧,權即經權之權,隨順世間便利法門,乃佛果妙用,盡於未來,無窮盡耳。 就果位上明大乘之趨向 就果位上明大乘之趨向總目錄
  大乘之果位,是即大乘之究竟趨向也。大乘之究竟極果,即是佛耳。所謂佛者,其義不可具說。然姑求括略詮解,則曰自覺、覺他、覺行圓滿是也。
  一、自覺 謂覺知過去未來現在三世一切諸法常無常等,悟性真空,了惑虛妄,功成妙智,道證圓覺,故名自覺。
  二、覺他 謂運無緣慈,度諸眾生,皆令離生死苦,得涅槃樂,故名覺他。
  三、覺行圓滿 謂三惑淨盡,眾德悉備,位登妙覺,行滿果圓,故名覺行圓滿。 大乘之四分 大乘之四分總目錄
  茲敘大乘之法,亦以信解行證四分說之,其義雖已見于小乘篇中,茲為大乘篇說,不妨重複述之。謂信解行證者,是佛道之一期,先信樂其法,次了解其法,次依其法而修行,終證得其果也。
  又單就信解而言,聞佛之說法,初信之,次解之,則謂信解。又鈍根信之,利根解之,是曰信解。又信者破邪見,解者破無明也。
  又就信行而言,信行對法行之稱,自依聖法而行曰法行,信他之教而行曰信行。即信行者鈍根而成聞慧,法行者利根而成思慧也。 信分(二) 信分(二)總目錄
  信者信受,一切佛法,起原於信。所謂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又曰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故信為入佛法之首要也。信之義若深究之,甚廣甚大,茲所舉者,對解行證各分,舉其綱要耳。 信心(二) 信心(二)總目錄
  信心者,信受所聞所解之法無疑心也。能深信樂諸法實體,三寶淨德,世出世之善根,使心澄靜,謂之信心。學道之人,必須具有信心,乃克成辦。 信根(二) 信根(二)總目錄
  信根者,由信而能增長也。信一切善法,使善萌增長而不退壞,是名信根。學道之人,非有信根,不能進益。 信力(二) 信力(二)總目錄
  信力者,謂由信而有勢力也。信根增長,破諸邪信,不為偏小所動,故名信力。學道之人,非有信力,不能精進。 所信之事理因果 所信之事理因果總目錄
  大乘之人,信世間種種差別之現相,其本體一如平等,無二無別,不變不異。雖本平等,然隨種種殊緣,能成一切差別之相。故此平等恒一,即是差別萬殊;差別萬殊,不異平等恒一。總而言之,皆是一心,皆是一心萬用而已。大乘之人,信得此理,對相不背真,對真不捨相,不偏不執,恒行中道。此大乘之大略也。 三諦 三諦總目錄
  大乘之人,所信諦理有三,即是三諦。諦者諦審也,謂諦審一切法,即空即假即中。即空是真諦,即假是俗諦,即中是中諦。
  一、真諦 真即真空,泯一切法之謂也。蓋諸法本空,眾生不了,執之為實,而生妄見。若以空觀蕩之,則謂實之情自忘。情忘即能離於諸相,諸相若離,則真空之理,自然諦了,故名真諦。
  二、俗諦 俗即世俗,立一切法之謂也。諸法雖即本空,皆不可得。若以假觀照之,則能諦了性具諸法,歷歷宛然,故名俗諦。
  三、中諦 中即中正,統一切法之謂也。諸法本來不離二邊,不即二邊。若以中觀觀之,則能諦了諸法,非真非俗,即真即俗,清淨洞徹,圓融無礙。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不可思議,故名中諦。 三大 三大總目錄
  大乘之人所信理上有三,所信事上亦有三,即是三大:
  一、體大 謂真如之理,體性平等,無不容攝,故名體大。
  二、相大 相即德相,謂真如體上,具足無量恒沙勝妙功德,一一功德稱體顯露,故名相大。
  三、用大 謂真如之體,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善果,故名用大。 一心 一心總目錄
  種種事理,不出一心。故須諦信一心,乃為究竟。一心者,一念之心也。心性周遍,虛徹靈通,散之則應萬事,斂之而成一念。是故若善若惡,若聖若凡,無不皆由此心。以心本具萬法,而能成立眾事,經云三界無別法,惟是一心作是也。 佛性 佛性總目錄
  次信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佛者覺悟之義,性者不改之義。一切眾生,皆有通徹因果自體不改的覺悟性,謂之佛性。此之佛性,為一切眾生所皆有,凡有佛性,定當作佛。 三無差別 三無差別總目錄
  究竟體性,一切平等,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是為大乘之人所諦信。言三無差別者,謂心佛眾生,雖在因在果,迷悟不同。然其理性所具,本來平等,初無有異。故經云:「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
  一、心無差別 謂一念心體,凡聖不二具足十界十如是等法,而與諸佛眾生,性原平等,初無有異,故經云:「遊心法界如虛空,則知諸佛之境界。」是名心無差別。
  二、佛無差別 謂十方諸佛,了悟十界十如是等法,而成正覺,即是悟本心之所具,亦是悟眾生之所迷。迷悟雖殊,其體不二,故法華經云:「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是名佛無差別。
  三、眾生無差別 謂九界眾生,各具十界十如是等法,而與佛之所悟,本心所具之法,其體不二。故涅槃經云:「一切眾生即是佛。」是名眾生無差別。 就取行說 就取行說總目錄
  就取行上說,大乘之人應諦信者,即是大乘宗本三句。
  一、信知成佛之因,即是發菩提心。
  二、信知為菩提心根本者,即是大慈悲心。
  三、信知究竟之道,即是方便。 信所依止之根本及三寶 信所依止之根本及三寶總目錄
  大乘起信論云:略說信心有四種,云何為四:
  一者、信根本 所謂樂念真如法故。
  二者、信佛 信佛有無量功德,常念親近供養恭敬,發起善根,願求一切智故。
  三者、信法 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諸波羅密故。
  四者、信僧 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樂親近諸菩薩眾,求學如實行故。 信己(二) 信己(二)總目錄
  信己略說為三:
  一、信己不異於佛。所謂一切眾生,皆具如來智慧德相,但因妄想執著而不證得。
  二、信己修即成佛。所謂若離妄想,一切智,自然智,皆得現前。
  三、信己本來是佛。所謂一切眾生,本來是佛,我亦眾生,亦復如是。 解分(二) 解分(二)總目錄
  解者解會,由信生解,由解起行,故解為行導,又為信繼,至重要也。 辨惑(二) 辨惑(二)總目錄
  醫者治病,先明病相。佛法度生,先明惑相。茲述辨惑,惟大乘所辨之惑,不同小乘。蓋凡夫及小乘一切之惑,皆為大乘之所破除者耳。 無明 無明總目錄
  一切惑業,若逆溯之,其源無不歸納於無明。蓋一切惑業,無非由執。由有執故,乃能成障。所以執者,為有著故。所以著者,原無明故。無明之外,無別他因。故此一切惑業,無不歸納於無明也。 循本以折末 循本以折末總目錄
  反之由無明而順推之,則無不是由無明演繹而成一切煩惱。蓋由無明故,所以成迷。由有迷故,所以成著。由有著故,起於二種我執而諸障生。由有人我法我執故,見有諸境。生起一切惑、障、住地、蓋、結等,乃至八萬四千塵勞,其數無量。不了一切諸法,盡是無明。 釋義 釋義總目錄
  無明梵語阿尾[何-可+爾]也,謂闇鈍之心,無照了諸法事理之明,即痴之異名也。本業經曰:「無明者,名不了一切法。」大乘義章曰:「於法不了為無明。」又曰:「言無明者,痴闇之心,體無慧明,故曰無明。」唯識論曰:「云何為痴?於諸事理迷闇為性,能障無痴,一切雜染所依為業。」 本末二種無明 本末二種無明總目錄
  無明者,痴闇之心,體無慧明,故曰無明。又一切煩惱之異名也,有二種:
  一、根本無明 始初之念,法界之理,之根本無明。
  二、枝末無明 因根本無明,起三細六麤之惑業,曰枝末無明。 獨頭相應二種無明 獨頭相應二種無明總目錄
  復次無明又有二種:
  一、獨頭無明 又云不共無明。如起信論謂:業轉現三細之間,無明獨起,為獨頭無明。
  二、相應無明 六麤與餘惑相應而起,為相應無明。 五種無明 五種無明總目錄
  復次無明又有五種,百法問答鈔曰:
  一、相應無明 同上。
  二、不共無明 上之不共無明中,單與意識相應之不共無明也。
  三、恒行不共無明 上之不共無明中,單與第七末那識相應之不共無明也。是恒時相續不斷,故曰恒行。簡別於意識相應之五位無心有間斷者,且此無明與我痴慢三大惑相應,故殊別也。
  四、主獨無明 是意識相應之不共無明,不但不與本惑俱起,即與忿等隨惑,亦不相應者,在無明中最有強盛之勢用者也。
  五、非主獨行無明 是與忿等之隨惑俱起,而於彼剝勢力之無明也。 十五無明 十五無明總目錄
  髀婆沙論云十五種無明:
  一、根本無明 謂從無始之際,一念不覺。長夜昏迷,不了真理,能生一切諸惑煩惱,是為根本無明。
  二、枝末無明 謂心心所法相應而起。即有貪瞋慢疑見等煩惱,是為枝末無明。
  三、共無明 謂一切結使,共相造作一切諸業,是為共無明。
  四、不共無明 謂第七識,無別體相,妄起染心,障蔽無漏聖法,恒不間斷,是為不共無明。
  五、相應無明 謂第七識恒與貪癡見慢四惑相應,是為相應無明。
  六、不相應無明 謂第七識不與餘識外緣麤顯之境相應,是為不相應無明。
  七、迷理無明 謂根本無明,障於中道之理,不能顯發,是為迷理無明。
  八、迷事無明 謂見思煩惱,障蔽生死之事,不能出離,是為迷事無明。
  九、獨頭無明 謂妄覺之心,不緣外境,孤然生起,生已增廣,是為獨頭無明。
  十、俱行無明 謂心心所法,常相隨逐,曾不捨離,是為俱行無明。
 十一、覆業無明 謂一切結使,覆蔽諸業,不令人知,恐失名譽利養恭敬等,是為覆業無明。
 十二、發業無明 謂貪癡我見慢等,悉能發生一切惡業,是為發業無明。
 十三、種子子時無明 種子者謂第八藏識,含藏一切染淨種子也。子時者,子為十二時之首,以喻藏識為諸識之首也。蓋染習種子,蘊在藏識之中,未發顯時,是為種子子時無明。
 十四、行業果無明 謂於十二因緣中,無明行受取有五者煩惱是業因。識等七者是苦果,是為行業果無明。
 十五、惑無明 謂俱生分別及根本隨煩惱等惑,是為惑無明。 計執我法 計執我法總目錄
  一切煩惱根本,起於我耳,計執於我,一切生死波瀾,於焉興矣。 我及我所 我及我所總目錄
  凡夫計著於我,有我我所。我者謂自身,我所者謂身外之事物,是為我所有,故名我所。智度論云:「我是一切諸煩惱根本,先著五眾(五蘊)為我,然後著外物為我所。」羅什法師曰:「離我眾生空,離我所法空也。」圓覺經鈔曰:「我謂正報,我所謂依報。」 二我執 二我執總目錄
  大小乘所說我執不同。小乘之言我執,只人我執;大乘則有二,謂人我執法我執也。
  一、人執 又名我執,又名人我執。以五蘊假和合,而有見聞覺知之作用,固執此中有常一主宰之人我者,是名人執。一切之煩惱障,從此人執而生。
  二、法執 又名法我執。不明五蘊等法,由因緣而生,如幻如化,固執法有實性者,是名法執。一切之所知障,從此法執而生。
  唯識論曰:「由執我法,二障具生。」此二者中,法執為本。蓋起法執者,非必我執;而我執起時,必有法執也。 二我見 二我見總目錄
  我執亦名我見,如起信論明二種我見:
  一、人我見 謂凡夫之人,於五陰身,強立主宰,計我為人,作此妄見,故名人我見。
  二、法我見 謂二乘之人,計一切法,各有體性,雖得人無我智,猶自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之法,於法起見,故名法我見。 二種二執 二種二執總目錄
  宗鏡錄中,辨二我執二法執。
  一、二我執者:
   一、俱生我執 謂於五陰等法中,強立主宰,妄執為我,與身俱生,是名俱生我執。
   二、分別我執 謂於計我法中,分別我能行善行惡等事,而起執著,是名分別我執。
  二、二法執者:
   一、俱生法執 謂無始時來,虛妄熏習,於一切法,妄生執著,恒與身俱,故名俱生法執。
   二、分別法執 謂於邪教及邪師所說之法,分別計度,執為實法,故名分別法執。
〔表〕 四我煩惱 四我煩惱總目錄
  四我煩惱,又云四惑。於第七末那識,常恒相應之四種根本煩惱也:
  一、我痴 即無明,愚於我之相,而迷無我之理也。
  二、我見 即我執,於非我之法,妄計為我也。
  三、我慢 即倨傲,持所執之我,令心高舉也。
  四、我愛 即我貪,於所執之我,深生耽著也。 惑障 惑障總目錄
  由無明及我執,而惑障以起。言惑障者,迷妄之心,迷於所對之境,而顛倒事理,謂之惑。煩惱能障礙聖道,故名障。皆煩惱之異名也。大乘義章曰:「能惑所緣,故稱為惑。能礙聖道,說以為障。」 理事二惑 理事二惑總目錄
  三藏法數引釋籤云二惑:
  一、理惑 謂根本無明之惑,能障覆中道之理,不能顯發,是名理惑。
  二、事惑 謂塵沙惑能障化導,則覆俗諦之法;見思惑能阻空寂,則覆真諦之法,是名事惑。 現種二惑 現種二惑總目錄
  華嚴經隨疏演義鈔云二惑:
  一、現行惑 謂六根對六塵,現起貪、瞋、癡等煩惱,令心昏迷,障諸善法,是名現行惑。
  二、種子惑 種子者,即根本無明也。謂因此無明,則能生一切煩惱,障諸善法,是名種子惑。 三惑 三惑總目錄
  天台四教儀集註明三惑:
  一、見思惑 見即分別也。謂意根對法塵,起諸邪見,故名見惑。思即思維,又貪染也。謂眼、耳、鼻、舌、身、根,貪愛色、聲、香、味、觸五塵,而起想著,故名思惑,亦名通惑,通聲聞、緣覺、菩薩,三乘共斷故也。
  二、塵沙惑 塵沙惑者,謂眾生見思數多,如塵若沙,乃他人分上之惑。菩薩之行,專為化他。若令眾生,能斷見思之惑,於菩薩即是斷塵沙惑,而亦名別惑者,別在菩薩所斷故也。
  三、無明惑 無明惑者,謂於一切法,無所明了,故曰無明。此惑乃業識之種子,煩惱之根本。聲聞緣覺,不知其名,別在大乘菩薩,定慧雙修,萬行具足,方斷此惑,故亦名別惑也。 理事二障 理事二障總目錄
  圓覺略疏明二障:
  一、理障 謂本覺心源,湛然清淨,由無明妄染,礙正知見,不達真如之理,是名理障。
  二、事障 謂眾生由無明障覆,生死相續,無由脫離,是名事障。 煩惱所知二障 煩惱所知二障總目錄
  五教儀亦明二障:
  一、煩惱障 謂執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擾惱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
  二、所知障 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境無顛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
  又煩惱障亦名事障,續諸生死故。所知障亦名理障,礙正知見故。又事障亦名煩惱礙,能障真如根本智故。理障亦名智慧礙,能障世間自然業智故。
〔表〕 三障 三障總目錄
  孔目章云:
  一、皮煩惱障 三界中之思惑也。貪欲等之惑,對於外之六塵而起,如皮之在身外。
  二、肉煩惱障 三界中之見惑也。斷見常見等,皆屬於內心之分別者,如肉之在皮內。
  三、心煩惱障 根本無明也。由此無明,惑迷真心而妄起,故名心煩惱障。 三重障 三重障總目錄
  瑜伽大教王經云三重障:
  一、我慢重障   二、嫉妒重障   三、貪欲重障 三障(二) 三障(二)總目錄
  涅槃經明三障:
  一、煩惱障 昏煩之法,惱亂心神,故名煩惱。謂貪欲、瞋恚、愚癡等惑,障蔽正道,是名煩惱障。
  二、業障 業即業行,謂由貪、瞋、癡起,起身、口、意,造作五無間重惡之業,障蔽正道,是名業障。
  三、報障 報即果報,謂由煩惱惑業,生在地獄、畜生、餓鬼諸趣,因此障蔽正道,是名報障。
  謂諸眾生,被此惑業障蔽,不見正道,善心不能生起,故云障也。 四障 四障總目錄
  有四種之生死障,害如來法身之功德,故曰四障:
  一、惑障 貪欲、瞋恚、愚癡等之思惑,能障蔽正道也。
  二、業障 身、口、意所造之惡業,能障蔽正道也。
  三、報障 三惡趣之苦報,能障蔽正道也。
  四、見障 諸邪見,能障蔽正道也。 十重障 十重障總目錄
  十重障者:
  一、異生性障 異生性者,以分別起之二障而名,以此二障之種子,建立凡夫異生性故也。
  二、邪行障 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所知障所起誤犯之業也。
  三、闇鈍障 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所聞思修法忘失之障也。
  四、細微煩惱現行障 所知障中俱生一分,攝於與第六識俱之身見等,為最下品故,不作意緣故,遠隨現行故,說名微細。
  五、於下乘般涅槃障 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厭生死,樂趣涅槃,同下二乘,厭苦欣滅。
  六、麤相現行障 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染淨麤相現行。
  七、細相現行障 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生滅細相現行。
  八、無相中作加行障 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無相觀不任運起。
  九、利他中不欲行障 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於利樂有情事中,不欲勤行,樂修己利。
  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 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於諸法中不得自在。 分別俱生 分別俱生總目錄
  一切惑由生起上說,有分別起與俱生起二種。略云分別俱生。
  一、分別起 由邪師邪教邪思維三緣而起之我見邊見等理惑,謂之分別起。言分別者,思量識別諸事理曰分別。是為心心所之自性作用,故以為心心所之異名也。三界之心心所,以虛妄之分別為自性,即妄於無法無我之上,而分別我法也,故稱之為分別之惑。斷此分別之惑,謂之無分別慧。發智論云:「法歸分別,聖歸涅槃。」然分別說有三種:
   一、自性分別 心心所之自性,對於現前之境,而尋求動躍,如眼識之識別色,耳識之識別聲,謂之自性分別,是現量也。
   二、計度分別 種種差別之事,猛利思量推度也。
   三、隨念分別 追念思惟經歷之事也,此二者限於意識,是比量非量也。
  二、俱生起 依無始以來之熏習力,與自身俱生之貪瞋等事惑,不假前分別所起,對於境自然而起者,為俱生起。唯識論曰:「無始時來,虛妄熏習,內因力故。恒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總之與身俱起,名曰俱生。後橫計生,名分別起。此中分別起,其惑強,卻易斷。俱生起弱,而反難斷。因而於見道先頓斷分別起之惑,次於修道漸漸斷俱生起之惑也。 現行種子習氣 現行種子習氣總目錄
  自一切惑相始終上說,分為現行種子習氣三種:
  一、現行 阿賴耶識,有生一切之法之功能,謂之種子。自此種子,生色心之法,謂之現行。復指所生之法,而謂之現行,亦謂之現行法,謂從阿賴耶識種子,顯現行動之一切法也。
  二、種子 對於現行法之稱。指在阿賴耶識中,生一切有漏無漏有為法之功能,而謂之種子,猶如草木之種子也。是為有為法之正因,四緣中因緣之實體也。唯識論曰:「何法名為種子?謂本識中親生因果功能差別。」唯識論述記曰:「種子即是諸法因緣,皆因相也。」
   然種子說有二種:
   一、本有種子 第八識處,為無始法爾有生一切有漏無漏有為法之功能,是為本有種子。
   二、新薰種子 種子由現行之前七識,隨所應而色心萬差之種種習氣,皆悉落在第八識中,更成生果之功能,謂之新薰種子,亦曰始起種子。
  唯識論曰:「種子各有二類:一者本有,謂無始來,異熟識中,法爾而有生蘊界處功能差別,(中略)此即名為本性住種。二者始起,謂無始來,數數現行薰習而有,(中略)此即名為習所成種。」
  三、習氣 煩惱之餘氣曰習氣,又云習。既伏惑之現行,且斷惑之種子,尚有惑之氣分而現惑相,是名習氣。述記曰:「言習氣者,是現行氣分薰習所成,故名習氣。此習氣三乘之中,聲聞全不斷之,緣覺稍斷之,佛則全斷之也。」 分列住地 分列住地總目錄
  由住地故,惑有五種,三藏法數云:「五住地惑,五住者,謂三界見惑為一住,三界思惑分為三住,根本無明為一住,共成五住也。」由此五惑,能令眾生住著生死,故名住地也。
  一、一切見住地惑 一切見者,即三界分別見惑也。謂諸眾生,由意根對法塵,分別起諸邪見,住著三界,故名一切見住地惑。
  二、欲愛住地惑 欲愛者,即欲界思惑也。謂諸眾生,由五根對五塵境,起貪愛心,而於欲界住著生死,故名欲愛住地惑。
  三、色愛住地惑 色愛者,即色界思惑也。謂諸眾生,不了此惑,住著色界禪定,不能出離,故名色愛住地惑。
  四、有愛住地惑 有愛者,即無色界思惑也。謂諸眾生,不了此惑,住於禪定,不能出離,故名有愛住地惑。
  五、無明住地惑 無明者,即根本無明惑也。謂聲聞緣覺,未了此惑,沉滯真空,即住方便土,大乘菩薩,方能除斷,由餘惑未盡,住實報土,故名無明住地惑。 一切煩惱 一切煩惱總目錄
  總云惑障,分敘則一切煩惱。 煩惱 煩惱總目錄
  煩惱梵語吉隸舍,貪欲瞋恚愚痴等諸惑,煩心惱身,謂為煩惱。煩以喧煩為義,惱以逼亂為義。謂喧煩之法,逼亂行者心神,致使真明不得開發,故名煩惱也。教中總說分說,異名異數,科目甚多。名則諸結使蓋,數則自二乃至八萬四千,同是煩惱潤生之力,體無殊別,但教門善巧,乃約增減之數而制立之耳。 二煩惱 二煩惱總目錄
  二煩惱者:
  一、根本煩惱 貪、瞋、痴、慢、疑、惡見之六大煩惱為一切諸煩惱生起之本。
  二、隨煩惱 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放逸、惛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等二十之煩惱,以前之根本煩惱為體,或為由此流出者,故名為隨煩惱。 六大煩惱 六大煩惱總目錄
  六大煩惱者:
  一、貪煩惱 染著為性,生苦為業。
  二、瞋煩惱 憎恚為性,不安與惡行之所依為業。
  三、痴煩惱 於諸理事迷闇為性,一切諸惑之所依為業。
  四、慢煩惱 恃己於他高舉為性,生苦為業。
  五、疑煩惱 於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信心為業。
  六、惡見煩惱 顛倒推求之惡慧為性,能障善見而生苦為業,此惡見之中有五種:
   一、身見 固執實我也。
   二、邊見 偏執我之斷常也。
   三、邪見 撥無因果之理也。
   四、見取見 固執自己之惡見也。
   五、戒禁見 固執非理之戒禁也。
  是為諸惑中之根本,餘惑以之為體,為所依而生,故名之為本惑,亦名為根本煩惱。 十煩惱 十煩惱總目錄
  開六煩惱中惡見之一,而為身見、邊見、邪見、取見、戒禁取見之五見,則為十煩惱,與六煩惱開合之不同耳。 使 使總目錄
  煩惱之異名也。就喻以名煩惱,如世之公使,隨逐罪人,而繫縛之。煩惱亦隨逐行人,繫縛三界,使不出離,故名使。又使者驅役之義,煩惱能驅役人,故謂之使。法界次第云:「使以驅使為義,能驅役行者心神,流轉三界生死也。」 七使 七使總目錄
  七使者:
  一、欲愛 欲界之貪欲也。    五、無明 癡惑也。
  二、恚 瞋恚也。        六、見 邪見也。
  三、有愛 色界無色界之貪欲也。 七、疑 疑諦理也。
  四、慢 慢煩惱也。 十使 十使總目錄
  十使者,即十煩惱也。謂貪、瞋、癡、慢、疑、身、邊、邪、取、戒之十也。台家分為五鈍使、五利使。
  一、五鈍使 謂貪、瞋、癡、慢、疑也。
  二、五利使 謂身、邊、邪、取、戒也。
  鈍謂遲鈍,謂此五種妄惑,由推身見等五種利使而生,對利而言,故名為鈍。利即快利,謂此五種妄惑,動念即生,造次恆有也。 見思 見思總目錄
  見思者,見惑思惑,即分別俱生二惑也。分別起之煩惱所知二障為見惑,俱生起之煩惱所知二障為思惑。依唯識立見惑為百十二,思惑十六,合稱百二十八使,亦名百二十八煩惱。 見惑百十二使 見惑百十二使總目錄
  見惑百十二使者:
  一、欲界之苦集滅道四諦下,各有貪、瞋、癡、慢、疑、身、邊、邪、取、戒之十惑,合為四十。
  二、於色界無色界之各四諦下,各除瞋(上界總無瞋毒)為九惑,故合為八九七十二。
  三、四十合七十二,成百十二。
  唯識述記曰:「見所斷,欲界四十,上界各三十六。」 思惑十六使 思惑十六使總目錄
  思惑十六使者:
  一、於欲界有貪、瞋、癡、慢、身見、邊見之六惑。
  二、於上二界各除瞋而餘五惑,故合為十惑。
  三、六惑合十惑,成十六惑。

           ┌苦┐          ┌十使┐
           │集│各有(貪、瞋、癡、慢│十使│
     ┌ 欲 界 ┤ ├  、疑、身、邊、邪┤  ├四十使 ┐
     │     │滅│  、取、戒、)  │十使│    │
     │     └道┘          └十使┘    │百
  ┌見惑┤     ┌苦┐          ┌九使┐    ├十┐
  │  │┌色 界┐│集│各有(貪、癡、慢、疑│九使│三十六使│二│
  │  └┤   ├┤ ├  、身、邊、邪、取┤  ├三十六使┘使│百
二惑┤   └無色界┘│滅│  、戒、)    │九使│      │二
  │        └道┘          └九使┘      ├十
  │  ┌ 欲 界 ……貪、瞋、癡、慢、身見、邊見、…六使┐   │八
  └思惑┤ 色 界┐                ┌五使│   │使
     │    ├……貪、癡、慢、身見、邊見、……┤  ├十六使┘
     └ 無色界┘                └五使┘ 結 結總目錄
  結者結集之義,繫縛之義,煩惱之異名。為煩惱因,而結集生死,故謂之結。又繫縛眾生,而不使解脫,故謂之結。即為生死之因者也。大乘義章曰:「結集生死,目之為結。結縛生死,亦名為結。」 三結 三結總目錄
  三結者:
  一、見結 我見也。
  二、戒取結 行邪戒也。
  三、疑結 疑正理也。
  五結者:
  一、貪結 貪著生死法之煩惱。  四、嫉結 妒他榮盛之煩惱。
  二、恚結 忿怒違情事之煩惱。  五、慳惜 慳惜財物之煩惱。
  三、慢結 恃己凌他之煩惱。 五下分結 五下分結總目錄
  三界中,欲界之結惑,曰下分結。
  一、貪結 貪欲之煩惱。    四、戒取結 取執非理無道邪戒之煩惱。
  二、瞋結 瞋恚之煩惱。    五、疑結 狐疑諦理之煩惱。
  三、身見結 我見之煩惱。 五上分結 五上分結總目錄
  色無色界所起之結惑:
  一、色愛結 貪著色界五妙欲之煩惱。
  二、無色愛結 貪著無色界禪定境界之煩惱。
  三、掉結 二界眾生,心念掉動,而退失禪定之煩惱。
  四、慢結 二界眾生,恃自凌他,憍慢之煩惱。
  五、無明結 二界眾生,癡闇之煩惱。 九結(二) 九結(二)總目錄
  九結者:
  一、愛結 謂諸眾生,為貪愛故,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愛結。
  二、恚結 謂諸眾生,為瞋恚故,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恚結。
  三、慢結 謂諸眾生,為慢、過慢、慢過慢、我慢、增上慢、下劣慢、邪慢故,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慢結。
  四、無明結 謂諸眾生,為無明所覆,於苦法集,不能解了,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無明結。
  五、見結 謂諸眾生,於身見、邊見、邪見,妄興執著,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見結。
  六、取結 取即取著,謂諸眾生,於見取、戒取,妄計執著,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取結。
  七、疑結 謂諸眾生,於佛法僧寶,妄生疑惑,不修正行,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疑結。
  八、嫉結 謂諸眾生,耽著利養,見他榮富,起心嫉妒,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嫉結。
  九、慳結 謂諸眾生,耽著利養,於資生具,其心貪吝,不能捨施,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慳結。 五蓋(二) 五蓋(二)總目錄
  五蓋者,蓋即蓋覆之義。有五法能蓋覆心性,而不生善法也:一、貪欲,二、瞋恚,三、睡眠,四、掉誨,五、疑。小乘篇中已述之,茲從略。 見 見總目錄
  見,梵名捺喇捨曩,思惟推求審詳而決擇事理也。一切凡夫,未階聖道,介爾起計,悉皆是見。 有無二見 有無二見總目錄
  有無二見者:
  一、有見 偏於有之邪見。
  二、無見 偏於無之邪見。
  法華經方便品曰:「入邪見稠林,若有若無等。」 斷常二見 斷常二見總目錄
  斷常二見者:
  一、斷見 執身心斷滅之見,屬於無見。
  二、常見 執身心常住之見,屬於有見。
  智度論曰:「見有二種:一者常,二者斷。常見者,見五眾(五蘊也)常心忍樂,斷見者見五眾滅心忍樂。一切眾生,多墮此二見中。」 四見(二) 四見(二)總目錄
  四見有三種:單四見、複四見、具足四見。
  一、單四見
   一、有。  二、無。  三、亦有亦無。  四、非有非無。
  二、複四見
   一、有有有無。     三、亦有亦無有,亦有亦無無。
   二、無有無無。     四、非有非無有,非有非無無。
  三、具足四見
   一、有有、有無、有亦有亦無、有非有非無。
   二、無有、無無、無亦有亦無,無非有非無。
   三、亦有亦無有、亦有亦無無、亦有亦無亦有亦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
   四、非有非無有、非有非無無、非有非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非有非無。 因果一異四見 因果一異四見總目錄
  華嚴經疏:「謂外道之所見,不出四見。」
  一、計一 數論師計因中有果。以因果不異之故,名為計一。
  二、計異 勝論師計因中無果,以因果不同之故,名為計異。
  三、計亦一亦異 勒娑婆論師計因中有果,亦計因中無果,以有無雙計故,名為亦一亦異。
  四、計非一非異 尼犍子計因果亦非是一,亦非是異,故名非一非異。 十四難 十四難總目錄
  十四難者,外道十四難句,佛不答之。
  一、神及世間之常無常等四句:
   一、常。  二、無常。  三、常無常。  四、非常非無常。
  二、神及世間之邊無邊等四句:
   一、有邊。 二、無邊。  三、有邊無邊。 四、非有邊非無邊。
  三、神及世間之如去不如去等四句:
   一、如去。 二、不如去。 三、如去不如去。四、非如去非不如去。
  四、神與身一、神與身異二句。
  共合十四,曰十四難:問曰:「佛為一切智人,何不答此十四難?」答曰:「無此事實,故不答。」諸法有常無此理,諸法斷亦無此理,以是故佛不答。譬如人問搆牛角得幾汁之乳,是為非問,不可答也。」 六十二見 其一 六十二見 其一總目錄
  大品般若經佛母品,開十四難而為六十二。
  一、於五蘊計常無常四句成二十 計色之常無常,即言世間之常無常也。計他四蘊之常無常,即計神之常無常也。此於過去之五蘊之所計也。
  二、於五蘊計有邊無邊四句成二十 計色為有邊無邊,謂空間之十方上下邊際,有窮極無窮極也。其他四蘊亦例此,此於現在五蘊之所執也。
  三、於五蘊計色如去不如去四句成二十。
   一、計色為如去,謂人來而生於此間,去而至於後世亦如是也。
   二、計色為不如去,謂過去無所從來,未來亦無所去也。
   三、計色為如去不如去,謂身神和合而為人,死後神去而身不去也。
   四、計色為非如去非不如去,見有第三句過而計此句也。計他四蘊亦例此,此於未來五蘊之所計也。
  四、神與身一、神與身異成二句。
  共合六十二見也。

  一、色┐
  二、受│┌常………無常………常無常…………非常非無常
  三、想├┤有邊……無邊………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
  四、行│└如去……不如去……如去不如去……非如去非不如去
  五、識┘ 六十二見 其二 六十二見 其二總目錄
  身邊所攝者之六十二見。
  一、於五蘊各有四句成二十。
  二、歷三世成六十。
  三、加根本斷常二或有無二,成六十二。

         ┌色┐┌陰大我小我在陰中(五)┐┌過去(二十)
         │受││我大陰小陰在我中(五)││
      ┌六十┤想├┤           ├┤現在(二十)
      │  │行││離 陰 是 我 (五)││
  六十二見┤  └識┘└即 陰 是 我 (五)┘└未來(二十)
      │  ┌斷┐ ┌有
      └二 ┤ ├或┤
       └常┘ └無 六十二見 其三 六十二見 其三總目錄
  邊邪所攝者之六十二見。
  一、於五蘊各有常或邊或如去四句成二十。
  二、歷三世成六十。
  三、加根本斷常二或有無二,成六十二。

      ┌一、常………無常………常無常…………非常非無常
  三種四句┤二、有邊……無邊………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
      └三、如去……不如去……如去不如去……非如去非不如去

         ┌色┐┌常(或邊或如去)(五)┐┌過去(二十)
         │受││無     常 (五)││
      ┌六十┤想├┤           ├┤現在(二十)
      │  │行││常  無  常 (五)││
  六十二見┤  └識┘└非常 非 無常 (五)┘└未來(二十)
      │        ┌邊
      │  ┌斷┐ ┌有┤
      └二 ┤ ├或┤ └如去
         └常┘ └無 六十二見 其四 六十二見 其四總目錄
  六十二見者,本劫本見,末劫末見,種種無數,盡入六十二見中。
  一、本劫本見, 種種無數,盡入十八見中。
  二、末劫末見,種種無數,盡入四十四見中。
  本劫者,過去之時也。本見者,於彼之過去起常見也。末劫者,未來之時也。末見者,於未來世起斷見也。此四十四合前十八為六十二。

  一、常論…………………………四┐
  二、亦常亦無常論………………四│
  三、邊無邊論……………………四├十八見
  四、種種論………………………四│
  五、無因而有論…………………二┘

  一、有想論……………………十六┐
  二、無想論………………………八│
  三、非有想非無想論……………八├四十四見
  四、斷滅論………………………七│
  五、現在泥洹論…………………五┘ 六十二見 其五 六十二見 其五總目錄
  瑜珈論言:「薩迦耶見為根本,有六十二諸惡見趣。」
  如是十八諸惡見趣,是計前際而說我者也。
  此四十四諸惡見趣,是計後際而說我之論者也。
  此四十四,合前十八,為六十二。

  一、四遍常見論…………………(即常論四)┐
  二、四一分常見論……………(即常無論四)│
  三、二無因論……………(即無因而有論二)├十八
  四、四有邊無邊想論………(即邊無邊論四)│
  五、四不死矯亂論……………(即種種論四)┘

  一、十六有想論…………………┐
  二、八無想論……………………│
  三、八非有想非無想論…………├四十四
  四、七斷見論……………………│
  五、五現法涅槃論………………┘ 六十二見 其六 釋六十二見 六十二見 其六 釋六十二見總目錄
  六十二見所立之六十二論,下分釋之。
  一、常論四:
   一、外道入禪定,得憶識過去二十劫以來之事,而計其中之眾,為常住不滅也。
   二、某外道憶識過去四十劫以來之事,計之為常住也。
   三、某外道憶識過去八十劫以來之事,計之為常也。
   四、某外道以捷疾智或天眼,計現在之眾生及世間為常住也。
  二、亦常亦無常四:
   一、自梵天沒而來生於人間,得宿住智,觀前之來處,言彼大梵天王自然而有,一向是常,我等為彼所化,故為無常。
   二、彼天眾為戲笑放逸,失定而沒,落於此土者,後得宿住智,知前之來處,計曰,彼眾之不戲笑放逸者,在彼為常住,我等戲笑,故致此無常。
   三、彼天眾生欲染之心者,為之失定而沒,在於無間,後得宿住智。計言彼天眾之無相無染者為常住,我等生欲染之心,乃致此生死無常。
   四、某人以捷疾智,分別思量,計我及世間為常無常也。
  三、邊無邊四:
   一、有人入定,觀世間有邊際,而起邊見。
   二、有人入定,觀世間無邊際,而起無邊見。
   三、有人入定,觀世間之上下有邊,四方無邊,或四方有邊,上下無邊,起亦有邊亦無邊之見。
   四、有人以捷疾智,觀察世間,起非有邊非無邊之見。
  四、種種之四者。
   一、有人自不知世間有報無報,而他人來問此事,恥以不知答之,強隨自己之所解而答之也。
   二、有人自不知有他世無他世,而有人來問此事,若記別有無,則恐為妄語。反問於彼,而隨彼之所見,答以如是也。
   三、有人不知善與非善之法,而有人來問此事,以非善非惡答之也。
   四、有人自愚鈍不知他之問,他若有問,則隨他之言而答之也。
  世有四種之人,於他問而住於如此見解,是為種種論之四見,瑜伽論名為不死矯亂論,外道所事之天,名不死。事不死天者,遇他人問不死天之事。一種人以怖己之無知故,一種人以心有諂曲故,一種人以心懷恐怖故,一種人以愚鈍故,為種種矯亂之答也。
  五、無因見論二:
   一、有人先自無想天中,生於人間,後修禪定,見前生之無想無心,世間無因而計為有也。
   二、有人以捷疾智分別之,世間無因而執為有也。
  六、有想論十六。
   一、計我終於此而後有色身,有想念。
   二、計無色身,唯有想念。
   三、計亦有色有想,亦無色有想。
   四、計非有色有想,非無色有想。
  是為以想對色之四句:
   五、計我死於此,而後有邊際,有想念。
   六、計無邊際,有想念。
   七、計亦有邊有想,亦無邊有想。
   八、計非有邊有想,非無邊有想。
  是為以想對邊無邊之四句:
   九、計我終於此,而後有苦有想。
   十、計有樂有想。
   十一、計亦有苦有想,亦有樂有想。
   十二、計非有苦有想,非有樂有想。
  是為以想對苦樂之四句:
   十三、計我死於此,而後有一想。
   十四、計有若干想。
   十五、計有小想。
   十六、計有無量想。
  是為以想對多少之四句。
  七、無想論八。
  無想對於色身四句:
   一、我終於此後,有色而無想。
   二、亦無色亦無想。
   三、亦有色無想,亦無色無想。
   四、非有色無想,非無色無想。
  無想對於邊無邊四句:
   五、我終於此後,有邊際而無想。
   六、無邊無想。
   七、亦有邊無想,亦無邊無想。
   八、非有邊無想,非無邊無想。
  彼既為無想論,故無對苦樂之四句,亦無對多少之四句,以是皆為有想上之見解故也。
  八、非有想非無想八。
   對於色四句,對於邊四句,皆同無想論,亦無苦樂之四句,多少之四句,以亦非想非無想故也。
  九、斷滅七:
   一、我今此身為四大所成,父母所生,衣食之所養,是為無常,終歸於斷滅。
   二、我今此身,不得滅盡,生於欲界天,乃終斷滅。
   三、欲界天之身,未得滅盡,至於色界天,諸根具足,彼之報盡,竟歸於斷滅。
   四、在色界地中,未得滅盡,生於無色界之空無邊處,而可斷滅。
   五、在空無邊處中,未得滅盡,在生於識無邊處,而可斷滅。
   六、在識無邊處中,未得滅盡,生於無所有處,而後可滅盡。
   七、無所有處中,尚不可滅盡,生於非想非非想處,彼之非想報盡,斷滅無餘。
  十、現在泥洹五:
   一、有人言我今此身泥洹,何則?我於現在之五欲自恣受快樂,此身即是泥洹,過之更無泥洹,是指欲界為泥洹也。
   二、有人指色界之初禪天為泥洹。
   三、有人指色界之第二禪天為泥洹。
   四、有人指色界之第三禪天為泥洹。
   五、指色界之第四禪天為泥洹。 一百八見 一百八見總目錄
  一百八見者。
  一、六根六塵,各有三種,各成十八,合成三十六。
  二、歷三世成一百八。

  眼┐
  耳│
  鼻│┌樂 受(六)┐
  舌├┤苦 受(六)│
  身│└中庸受(六)│┌過去(三十六)
  意┘       ││
  色┐       ├┤現在(三十六)
  聲│┌好 (六) ││
  香├┤惡 (六) │└未來(三十六)
  味│└平等(六) ┘
  觸│
  法┘ 八萬四千塵勞(二) 八萬四千塵勞(二)總目錄
  西天之法,顯物之多者,常舉八萬四千之數,略云八萬。三藏法數引華嚴孔目云:「八萬四千塵勞八萬四千塵勞者,塵即染污之義,謂種種邪見煩惱,能染污真性也。勞即勞役也,謂眾生被邪見煩惱,勞役不息,輪轉生死,無有盡時。」論其塵勞,根本不出十使。於十使中,隨以一使為頭,則九使為助,遂成一百。約三世各有一百,共成三百。而現在世一百時促,不論相助,於過去未來二世二百,又各各以一使為頭,九使為助,共成二千。合前現在世一百,共成二千一百。又約多貪、多瞋、多癡、等分、四種眾生,各有二千一百,共成八千四百。又約四大、六衰、各有八千四百,總成八萬四千塵勞也。

       ┌現在………成一百┐
  貪┐ ┌貪┐ │    ┌貪┐ │         ┌地┐
  瞋│ │瞋│ │    │瞋│ │此    成   │水│成
  癡│十│癡│成│過去┐成│癡│ │二┌多貪┐八┌四大┤火│八
  慢│使│慢│一│  │二│慢│成│千│多瞋│千│  └風│萬
  疑├各┤疑├百┤  ├百┤疑├二├一┤  ├四┤  ┌色├四
  身│歷│身│歷│  │再│身│千┘百│多癡│百│  │聲│千
  邊│十│邊│三└未來┘約│邊│  約└等分┘又│  │香│塵
  邪│使│邪│世     │邪│  四    約└六衰┤味│勞
  取│ │取│      │取│  分        │觸│
  戒┘ └戒┘      └戒┘           └法┘ 八倒 八倒總目錄
  八倒者,凡天二乘,迷執之八種轉倒也。常樂我淨,為凡夫之四倒;非常非樂非我非淨,為小乘之四倒。 八迷 八迷總目錄
  八迷者,謂生、滅、去、來、一、異、斷、常,八種之迷見也。 五欲 五欲總目錄
  欲者希求之義,又染愛之義。言五欲者,謂色聲香味觸也。能起人貪欲之心,故名欲。智度論云:「五欲名華箭,又名五箭,破種種善事故。」又曰:「哀哉眾生,常為五欲所惱,而求之不已。」此五欲者,得之轉劇,如火炙疥。五欲無益,如狗[齒*交]炬。五欲增爭,如烏競肉。五欲燒人,如逆風執炬。五欲害人,如踐毒蛇。五欲無實,如夢所得。五欲不久,如假借須臾。世人愚惑,貪著五欲,至死不捨。為之後世,受無量苦。
  一、色欲 謂男女形貌端莊,及世間寶物,玄黃朱紫,種種妙色,能令眾生,樂著無厭,故名色欲。
  二、聲欲 謂絲竹環珮之聲,及男女歌詠等聲,能令眾生,樂著無厭,故名聲欲。
  三、香欲 謂男女身香,及世間一切諸香,能令眾生,樂著無厭,故名香欲。
  四、味欲 謂種種飲食肴膳等美味,能令眾生,樂著無厭,故名味欲。
  五、觸欲 謂男女身分,柔軟細滑,寒時體溫,熱時體涼,及衣服等種種好觸,能令眾生,樂著無厭,是名觸欲。 五欲(二) 五欲(二)總目錄
  華嚴經隨疏演義鈔云五欲:
  一、財欲 財,即世間一切貲財也。謂人以財物為養己之資,故至貪求戀著不捨,是為財欲。
  二、色欲 色,即世間青黃赤白及男女等色也。謂人以色悅情適意,故至貪求戀著,不能出離三界,是為色欲。
  三、飲食欲 飲食,即世間肴膳眾味也。謂人必假飲食資身活命,故至貪求樂著無厭,是為飲食欲。
  四、名欲 名,即世間之聲名也。謂人因聲名能顯親榮己,故至貪求樂著而不知止,是為名欲。
  五、睡眠欲 睡眠,即情識昏昧而睡眠也。謂人之睡眠,亦有時節,若怠惰放縱,樂著無厭,是為睡眠欲。 六欲 六欲總目錄
  六欲者:
  一、色欲 謂若見青黃赤白及男女等色,無智愚人,不知其患,心生貪著,是名色欲。
  二、形貌欲 謂若見端容美貌,無智愚人,不知其患,心生貪著,是名形貌欲。
  三、威儀恣態欲 謂若見行步輕徐,舉止詳緩,揚眉頓臉,含笑嬌盈,無智愚人,不知其患,便生愛染,是名威儀恣態欲。
  四、言語音聲欲 謂若聞巧言美語,稱情適意,音聲清雅,歌詠讚歎,無智愚人,不知其患,便生愛著,是名言語音聲欲。
  五、細滑欲 謂男女身分,軟細滑澤等,無智愚人,不知其患,耽染沒溺,是名細滑欲。
  六、人相欲 謂若男若女,必得所愛之人,互相貪染,是名人相欲。 法相 法相總目錄
  諸法一性而相萬殊,由萬殊之相以言法,故曰法相。 辨惑(三) 辨惑(三)總目錄
  第一節已就一般大乘總列各種惑相,茲宜就法相所明者一重敘之。法相所述,主要者即我、法二執煩惱所知二障是也。義前已釋,茲不及,以免繁複。 明法(二) 明法(二)總目錄
  何以得解?謂能明耳?明何所明,謂一切法。佛學辭典曰:「法者梵名達磨,通一切之語。如小者、大者、有形者、無形者、真實者、虛妄者,事物其物者,道理其物者,皆悉有法也。」唯識論因以自體任持與軌生物解二義解法。自體任持者,如竹有竹之自體,梅有梅之自體,有形者有有形之自體,無形者有無形之自體,為保任維持其自體也。軌生物解者,如既各有自體,則自體有任持之狀,只限於有體不能容無體。謂法者,攝無體該盡一切也。下按開合之不同,以一切法或但為二,是名名色,或開為五,或開為十二、為十八、為百,所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及五位百位是也。設更廣之,其數數百乃至無量,非本編範圍所及焉。 名色(二) 名色(二)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行者初受一期妄報,歌羅邏時,但有名色二法。當知名色,即是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之根本。能生一切法,普攝一切法,即是一切法。若諸大聖,說一切法門,皆約名色而分別之。無有一法,出於名色故。」智度論偈云:「一切諸法中,但有名與色,若欲如實觀,但當觀名色。雖癡心多想,分別於異事。更無有一法,出於名色者。」
  云何為名?即是心及相應數法。雖有能緣之用,而無質礙可尋。既異於色而有心意識及諸數法,種種之別名,故謂之名也。
  云何為色?即是十入及一入少分。皆是有形質礙之法,並無知覺之用,既異於心意識法,故稱為色也。
  由此名色,開為蘊處界三科。 五蘊(二) 五蘊(二)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名色開之為五陰。」所以開為五陰者,以惑者迷名遍重故。大聖教門,開名則為四,心對色合為五也。此五通稱為陰者,一往而釋。陰以陰覆為義,能覆出世真明之慧,而增長生死,集散不絕,故通名為陰。大乘廣五蘊論名五蘊,蘊者集聚之義,謂眾生由此五法,積聚成身。復因此身,積聚有為煩惱等法,能受無量生死也。翻譯名義云:「積聚有為,蓋覆真性也。」五蘊者,謂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也。
  一、色蘊 有形質礙之法名色,色有十四種,所謂四大、五根、五塵。此之十四,並是色法也。名色蘊者,謂眼、耳、鼻、舌、身諸根,和合積聚,故名色蘊也。但如論所云:云何色蘊?謂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色。
   一、云何四大種 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二、云何四大所造色 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聲、香、味及觸一分、無表色等。
    一、云何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茲略不釋。
    二、云何色 謂眼之境,顯色、形色及表色等。
    三、云何聲 謂耳之境,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俱大種因聲。
    四、云何香 謂鼻之境,好香、惡香、平等香。
    五、云何味 謂舌之境,甘、酸、鹹、辛、苦、淡等。
    六、云何觸一分 謂身之境,除大種,謂滑性、澀性、重性、輕性、冷飢渴等。
    七、云何無表色等 謂有表業,三摩地所生無見無對色等。
  二、受蘊 領納所緣名受。受有六種,謂六觸因緣生六受。俱境既有違順非違順之別,故六受亦各有苦樂不苦不樂之異也。名受蘊者,謂六識與六塵相應,而有六受和合積聚,故名受蘊也。但如論云:云何受蘊?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受謂色之領納也。
  三、想蘊 能取所領之緣相名想。想有六種,謂取所領六塵之相,為六想也。名想蘊者,謂意識與六塵相應,而成六想,和合積聚,故名想蘊。如論云:云何想蘊?謂能增勝取諸境相。
  四、行蘊 遷流造作名行。行有六種,謂於六想之後,各起不善業善業無動業也。名行蘊者,謂因意識思想諸塵,造作善惡諸行,和合積聚,故名行蘊。但如論云:云何行蘊?謂除受想,諸餘心法及心不相應行。
   一、云何餘心法 謂與心相應諸行,觸、作意、思,欲、勝解、念、三摩地、慧,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貪、瞋、慢、無明、見、疑,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惡作、睡眠、尋、伺,是諸心法,三是遍行,五是別境,十一為善,六為煩惱,餘是隨煩惱,四為不決定。
    一、云何為觸至瞋,茲略不釋。
    二、云何慢 慢有七種,謂慢、過慢、慢過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
    三、云何無明 謂於業果及諦寶無智為性,此有二種:一者俱生,二者分別。
    四、云何見 見有五種: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
     一、云何薩迦耶見 謂於五取蘊,隨執為我,或為我所,染慧為性,即於此中,見一見常,異蘊有我,蘊為我所等。
     二、云何邊執見 謂薩迦耶見增上力故。即於所取,或執為常,或執為斷,染慧為性。
     三、云何邪見 謂謗因果,或謗作用,或壞善事,染慧為性。
     四、云何見取 謂於三見及所依蘊,隨計為最為上為勝為極,染慧為性。
     五、云何戒禁取 謂於戒禁及所依蘊,隨計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染慧為性。
    五、云何疑至伺,茲略不釋。
   二、云何心不相應行 謂依色心等分位假立,謂此與彼不可施設異不異性,此復云何?謂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天、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如是等。
  五、識蘊 了別所緣之境名識。名識蘊者,謂於諸塵境上,照了分別,和合積聚,故名識蘊。如論云:云何識蘊?謂於所緣了別為性,亦名心,能採集故。亦名意,意所攝故。若最勝心即阿賴耶識,此能採集諸行種子故。又此行相不可分別,前後一類相續轉故。又由此識從滅盡定無想定無想天起者,了別境界轉識復生,待所緣緣差別轉故,數數間斷還復生起,又令生死流轉迴還故。阿賴耶識者,謂能攝藏一切種子,又能攝藏我慢相故。又復緣身為境界故,又此亦名阿陀那識,執持身故。最勝意者,謂緣藏識為境之識,恒與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相應,前後一類相續隨轉。除阿羅漢聖道滅定現在前位,如是六轉識,及染汙意。阿賴耶識,此八名識蘊。
     ┌四大種………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     ┌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色蘊┤     │色(顯色、形色、表色等)
  │  │     │聲(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俱大種因聲)
  │  └四大所造色┤香(好香、惡香、平等香)
  │        │味(甘、醋、鹹、辛、苦、淡)
  │        │觸一分(滑性、澀性、重性、輕性、冷、饑、渴等)
  │        └無表色等(有表業、三摩地所生無見無對色等)
  │
  │受蘊……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
  │想蘊
  │
  │      ┌三遍行……觸、作意、思
五蘊┤      │五別境……欲、勝解、念、三摩地、慧
  │      │十一善……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
  │      │     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
  │      │   ┌貪、瞋、慢(慢、過慢、慢過慢、我慢、
  │  ┌餘心法┤六煩惱┤      增上慢、卑慢、邪慢)
  │  │   │   └無明、見(薩加耶見、邊燭見、邪見、
  │  │   │         見取、戒禁取執疑
  │行蘊┤   │     ┌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
  │  │   │二十隨煩惱┤無慚、無愧、惛沈、掉舉、不信、
  │  │   │     └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  │   └四不決定……惡作、睡眠、尋、伺
  │  └心不相應行……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天、命根、眾同分、
  │          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
  └識蘊……六轉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染汙意、阿賴耶識 十二入 十二入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次五陰而辦十二入者,以惑者迷色偏重故。大聖教門,開色為十,心但為二。合為十二也。」通稱入者,入以涉入為義。根塵相對,則有識生。識依根塵,仍為能入,根塵即是所入。今此十二,從所入受名,故通名入。但此十二入有內六入外六入之分。
         ┌一、眼┐
         │二、耳│
     ┌內六入┤三、鼻├如五蘊所釋
     │   │四、舌│
     │   │五、身┘
  十二入┤   └六、意……即是識蘊
     │   ┌七、色┐
     │   │八、聲│
     └外六入┤   ├如五蘊所釋
         │九、香│
         │十、味┘
         │十一、觸……諸大種及一分觸
         └十二、法……即受想行蘊無表色並無為
                (虛空非擇滅擇滅真如) 內六入 內六入總目錄
  內六入者,此之六法,親故屬內,為識所依,故名為入。亦名根者,根以能生為義,此六既並有生識之功,故通名根也。
  一、眼入 身分對色,能見色之處名眼。眼是四大造色,體為十色共成。所謂四、四微、身根微、眼根微也。
  二、耳入 身分對聲,能聞聲之處名耳。耳是四大造色,亦為十色共成。謂四大、四微、身根微、耳根微也。
  三、鼻入 身分對香,能聞香之處名鼻。鼻是四大造色,亦為十色共成。謂四大、四微、身根微、鼻根微也。
  四、舌入 身分對味,能知味之處名舌。舌是四大造色,亦為十色所成。謂四大、四微、身根微、舌根微也。
  五、身入 六分假合之體,對觸能覺觸處,皆名為身。身是四大造色,但有九色所成。謂四大、四微、身根微也。
  六、意入 心對一切法,即有能知法之用。名之為意,意者即心王也。是中除諸心數法,但取心王,以為意入。 外六入 外六入總目錄
  外六入者,此六法疏故屬外,識所遊涉,故名為入。亦名塵者,塵以染汙為義,以能染汙情識,故通名為塵也。
  一、色入 一切對眼所見之色,名為色。色有二種,攝一切色:一正報可見色,眾生身色,青黃赤白黑色等。二依報可見色,外無知青黃赤白黑色等。
  二、聲入 一切對耳取聞之色曰聲。聲有二種,攝一切聲:一從正報色出聲,眾生語言音聲也。二從依報色出聲,鐘鈴鑼鼓音聲也。
  三、香入 一切對鼻所聞之色名香。香有二種,攝一切香:一正報色處香,眾生身中香臭也。二依報色處香,外一切無知色中,所有香臭也。
  四、味入 一切對舌所知之色曰味。味有二種,攝一切味:一正報色處味,眾生身中之六味也。二依報色處味,外一切無知色中所有六味也。
  五、觸入 一切對身所覺之色名觸。觸有二種,攝一切觸:一正報色處觸,眾生身中冷暖澀滑等十六觸也。二依報色處觸,外一切無知色中,冷暖等一十六觸也。
  六、法入 一切對意所知之法名法。法有二種,攝一切法:一者心法,是中除心王,但取相應諸心數法也。二者非心法,即過去未來色法,及心不相應諸行,及三無為法也。 十二入(二) 十二入(二)總目錄
  三藏法數云:「十二入,入即涉入之義,謂六根六塵,互相涉入,故名十二入也。」
  一、眼入 謂眼根對色,即能見色,是名眼入。
  二、耳入 謂耳根對聲,即能聞聲,是名耳入。
  三、鼻入 謂鼻根對香,即能嗅香,是名鼻入。
  四、舌入 謂舌根對味,即能嘗味,是名舌入。
  五、身入 謂身根對觸,即能覺觸,是名身入。
  六、意入 謂意根對法,即能分別於法,是名意入。
  七、色入 謂一切可見之色,而對於眼,是名色入。
  八、聲入 謂一切可聞之聲,而對於耳,是名聲入。
  九、香入 謂一切可嗅之香,而對於鼻,是名香入。
  十、味入 謂一切可嘗之味,而對於舌,是名味入。
 十一、觸入 謂一切可覺之觸,而對於身,是名觸入。
 十二、法入 謂一切可分別之法,而對於意,是名法入。
  如大乘廣五蘊論云:「復有十二處,謂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
  一、眼等五處及色聲香味處,如前已釋。
  二、觸處謂諸大種及一分觸。
  三、意處即是識蘊。
  四、法處謂受想行蘊並無表色等,及諸無為。云何無為?謂虛空無為、非擇滅無為、擇滅無為、及真如等。
  又云:「問:處為何義?」答:「諸識生長門是處義。」
〔表〕 十八界(二) 十八界(二)總目錄
  三藏法數云:「十八界,界即界分,謂眾生心色俱迷者故。大聖教門,開色為十界,開心為八界,令其觀此色心二法,皆從虛妄因緣而生,起惑造業,輪轉生死。若達此妄源,無有實體,絕名離相,則不為惑染所迷也。
  一、眼界 謂能見之根,名為眼界。
  二、耳界 謂能聞之根,名為耳界。
  三、鼻界 謂能嗅之根,名為鼻界。
  四、舌界 謂能嘗味之根,名為舌界。
  五、身界 謂能覺觸之根,名為身界。
  六、意界 謂能知法之根,名為意界。
  七、色界 謂眼所見一切色境,名為色界。
  八、聲界 謂耳所聞一切音聲,名為聲界。
  九、香界 謂鼻所嗅一切香氣,名為香界。
  十、味界 謂舌所嘗一切諸味,名為味界。
  十一、觸界 觸即觸著,謂身所覺冷暖細滑等觸名為觸界。
  十二、法界 謂意所知一切諸法,名為法界。
  十三、眼識界 謂識依眼根而能見色,名眼識界。
  十四、耳識界 謂識依耳根能聞諸聲,名耳識界。
  十五、鼻識界 謂識依鼻根能嗅諸香,名鼻識界。
  十六、舌識界 謂識依舌根能嘗諸味,名舌識界。
  十七、身識界 謂識依身根能覺諸觸,名身識界。
  十八、意識界 謂識依意根而能分別一切法相,名意識界。
  如論云:復有十八界,謂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
  一、眼等諸界及色等諸界,如處中說。
  二、六識界者,謂依眼等,緣色等境,了別為性。
  三、言意界者,謂即彼識無間滅等,為欲顯示第六意識及廣建立十八界故。
  問:「以何義故,說名為界?」答:「以能任持無作用性自相義故,說名為界。」
〔表〕
  復次此十八界:
  一、幾有色 謂十界一少分即色蘊自性。
  二、幾無色 謂所餘界。
  三、幾有見 謂一色界。
  四、幾無見 謂所餘界。
  五、幾有對 謂十色界,若彼於此有所礙故。
  六、幾無對 謂所餘界。
  七、幾有漏 謂十五界及後三少分,謂於是處煩惱起故,現所行處故。
  八、幾無漏 謂後三少分。
  九、幾欲界繫 謂一切。
  十、幾色界繫 謂十四,除香味及鼻舌識。
  十一、幾無色界繫 謂後三。
  十二、幾不繫 謂即彼無漏。
  十三、幾蘊所攝 謂除無為。
  十四、幾取蘊所攝 謂有漏。
  十五、幾善幾不善幾無記 謂十通三性(七心界色聲及法界一分),八無記性。
  十六、幾是內 謂十二,除色聲香味觸及法界。
  十七、幾是外 謂所餘六。
  十八、幾有緣 謂七心界及法界少分心所法性。
  十九、幾無緣 謂餘十及法界少分。
  二十、幾有分別 謂意識界意界及法界少分。
  二十一、幾有執受 謂五內界及四界少分,謂色香味觸。
  二十二、幾非執受 謂餘九及四少分。
  二十三、幾同分 謂五內有色界,與彼自識等境界故。
  二十四、幾彼同分 謂彼自識空時與自類等故。
〔表〕 蘊處界三科相攝 蘊處界三科相攝總目錄
  如論云:
  一、色蘊即十處十界及法處法界一分。
  二、識蘊即意處及七心界。
  三、餘三蘊及色蘊一分,并諸無為,即法處法界。

  (五蘊)  (十二入)  (十八界)

          ┌眼┐     ┌眼
          │耳│     │耳
  色─色───┬→┤鼻├─────┤鼻
        │ │舌│     │舌
        ↓ └身┘     └身
       ┌│→─意───┬───意
   ┌受┐ ↑│ ┌色┐  ↓  ┌色
   │想│ ││ │聲│  │  │聲
  名┤ ├┐│├→┤香├─→↓→─┤香
   │行┘│↑│ │味│  │  │味
   └識→↓┘↓ └觸┘  │  └觸
  無 為─┴→┴→─法──→↓→──法
               │  ┌眼識
               │  │耳識
               └──┤鼻識
                  │舌識
                  │身識
                  └意識 百法 百法總目錄
  大乘百法明門論云:「一切法者,略有五種。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應行法,五者無為法。」 心法 心法總目錄
  第一、心法,略有八種: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
  一、眼識 依於眼根,了別色塵,名為眼識。
  二、耳識 依於耳根,了別聲塵,名為耳識。
  三、鼻識 依於鼻根,了別香臭,名為鼻識。
  四、舌識 依於舌根,了別滋味,名為舌識。
  五、身識 依於身根,了別痛癢寒熱等觸,名為身識。
  六、意識 依於意根,遍了五塵,亦能分別落謝影子,亦能通緣過去未來,名為意識。前五識所依五根,皆是淨色,此第六識所依意根,則是心法。
  七、末那識 第七識名也。末那識譯作意,意思量之義。此識即第六識所依意根從無始來,常內緣第八識之見分,虛妄執為實我實法,故名為末那識,此翻為意,由其恒審思量為性相故。
  八、阿賴耶 第八識名也。或名阿梨耶,譯作藏識。有三義:一能藏,謂能含藏雜染種故。二所藏,謂諸雜染法所依處故。三執藏,謂有情執為自內我故。然此識乃凡聖之本,根器之由,擅持種之名,作總報之主,建有情之體,立涅槃之因。世出世法,莫不由於斯也。又翻無沒識,取不失之義。前之六識,時起時滅,喻如水波。第七末那,無始相續,妄執我法,喻如水流。阿賴耶識,則喻如水,以具能藏所藏執藏三義,故翻為藏。若無此識,則根身是誰執受?器界是誰變現?一切善惡無漏種是誰攝受?且如吾人疲倦熟睡,夢想俱無之時。前六轉識,俱不現起。若無此識,豈不同於死人?既無夢無想仍非死人,驗知必有此第八識。與第七識微細我執,仍自俱轉。然此第八識,決非實我實法。若是實我實法,則應常無變易。而此識者,乃從先世引業所招,名異熟果。既從業招,便非常住。又善業則感天人樂報,惡業則感三塗苦報,往來六道,猶如車輪,變形易貌,曾無一定,豈是實我實法哉。 心所有法 心所有法總目錄
  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分為六位,一遍行有五,二別境有五,三善有十一,四煩惱有六,五隨煩惱有二十,六不定有四。謂心所有法者,亦名心數,與心相應,如臣隨王,如僕隨主,故名心所也。此應甚多,今略明六位五十一者,舉相用之最著者言耳。 遍行 遍行總目錄
  一遍行五者,: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具四一切,名為遍行,謂遍於善惡無記三性,遍於三界九地,遍於有漏無漏世出世時,遍於八識心王相應也。
  一、作意 作意者,警覺心種,令起現行,以為體性,引現起心,趣所緣境,以為業用。
  二、觸 觸者,於根境識三和之時,令心心所觸境,以為體性,受想思等所依,以為業用。
  三、受 受者,領納順違非順非違境相,以為體性,起於欲合欲離欲不合不離之愛,以為業用。
  四、想 想者,於境取像,以為體性,施設種種名言,以為業用。
  五、思 思者,令心造作,以為體性,於善惡無記之事役心,以為業用。 別境 別境總目錄
  二、別境五者:一欲、二勝解、三念、四三麼地、五慧。所緣境事多分不同,緣別別境而得生故,名為別境。
   一、欲 欲者,於所樂境希求冀望,以為體性,精勤依此而生,以為業用。
   二、勝解 勝解者,於決定非猶預境,印可任持,而為體性,不可以他緣引誘改轉而為業用。
   三、念 念者,於過去曾習之性,令心明審,記憶不忘,而為體性,定之所依,而為業用。
   四、三麼地 三麼地者,此翻為定。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而為體性,智依此生,而為業用。
   五、慧 慧者,於所觀境,簡別決擇,而為體性,斷疑而為業用。 善 善總目錄
  三善十一者:一信、二精進、三慚、四愧、五無貪、六無瞋、七無癡、八輕安、九不放逸、十行捨、十一不害、能為此世他世順益,故名為善。
  一、信 信者,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而為體性,對治不信。樂求善法,而為業用,謂於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其為實有,而隨順忍可,復於三寶真淨德中,深信而生喜樂。又於一切世出世善,深信其有力,能得樂果,能成聖道,而起希望之欲,由斯對治不信實德能之惡心,愛樂證修世出世善。
  二、精進 精進者,於斷惡修善事中,勇猛強悍而如體性。對治懈怠成滿善事而為業用。
  三、慚 慚者,依於自身及法,生於尊貴增上,由斯崇尚敬重賢善羞恥過惡而不敢為以為體性。別則對治無慚,通則息諸惡行以為業用。
  四、愧 愧者依於世間他人訶厭增上輕拒暴惡,由此羞恥過罪而不敢為以為體性。別則對治無愧,通亦息諸惡行以為業用。
  五、無貪 無貪者,於三有及三有資具,無所染著而為體性。別則對治貪著,通則能作眾善以為業用。
  六、無瞋 無瞋者,於三苦及三苦資具,無所增恚而為體性。別則對治瞋恚,通則能作眾善以為業用。
  七、無癡 無癡者,於諸諦理及諸實事明解而為體性。別則對治愚癡,通則能作眾善以為業用。
  八、輕安 輕安者,遠離麤重雜染法品,諸暢身心,於善法中,堪任修持而為體性。對治昏沈轉捨染濁身心,轉得清淨身心而為業用。
  九、不放逸 不放逸者,即精進及無貪無瞋無癡三種善根,於所斷惡防令不生,於所修善修令增長,而為體性。對治放逸,成滿一切世出世間善事,而為善用。
  十、行捨 行捨者,亦即精進及三善根,能令其心,平等正直,無功用住,而為體性。對治掉舉,寂靜而住,以為業用,此與五受中之捨受不同,故名行捨。
 十一、不害 不害者,於諸有情,不為侵損逼惱,即以無瞋而為體性。能對治害,怨傷憐愍,以為業用,無瞋名慈,不害名悲,與樂拔苦,度生勝用,故體雖一,約用分二。 煩惱(二) 煩惱(二)總目錄
  四煩惱六者:一貪、二瞋、三慢、四無明、五疑、六不正見、以其煩燥擾動,惱亂身心,故名煩惱。
  一、貪 貪者,於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無貪善根,生苦為業。
  二、瞋 瞋者於苦苦具憎恚為性,能障無瞋善根,不安隱性惡行所依為業。
  三、癡 癡者亦名無明,於諸理事迷闇為性,能障無癡善根,一切雜染所依為業。
  四、慢 慢者,恃己所長,於他有情,心生高舉為性,能障不慢,生苦為業。
  五、疑 疑者,於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不疑,及諸善品為業。
  六、不正見 不正見亦名惡見,於諸諦理,顛倒惟求,染慧為性,能障善見,招苦為業,可分為五:
   一、身見 梵云薩迦耶,義翻積聚。此云身見,謂於五蘊執我我所,一切見趣所依為業。
   二、邊見 亦云邊執見。謂即於身見,隨執斷常,障出離行為業。
   三、見取見 謂於諸見之中,隨執一見及所依蘊,執為最勝,能得清淨,一切鬥諍所依為業。
   四、戒禁取見 謂於隨順諸見之戒禁及所依蘊,執為最勝,能得清淨,無利勤苦所依為業。
   五、邪見 謂謗無因果,謗無作用,謗無實事,及非前四所攝諸餘邪執,皆此邪見所攝。 隨煩惱 隨煩惱總目錄
  五隨煩惱二十者:一忿、二恨、三惱、四覆、五誑、六諂、七憍、八害、九嫉、十慳、十一無慚、十二無愧、十三不信、十四懈怠、十五放逸、十六昏沈、十七掉舉、十八失念、十九不正知、二十散亂。言隨煩惱者,或無別體,惟是煩惱分位差別,或有別體,性是煩惱同等流類,故名為隨煩惱,其數二十。
  一、忿 忿者,依對現前逆境,憤發為性,能障不忿,執仗為業。此即嗔恚一分為體。
  二、恨 恨者,由忿為先,懷惡不捨,結怨為性,能障不恨,熱惱為業,此亦嗔恚一分為體。
  三、惱 惱者,忿恨為先,追念往惡,觸現逆境,暴熱狠戾為性,能障不惱,多發凶鄙麤言,蜇螫於他為業。此亦嗔恚一分為體。
  四、覆 覆者,於自作罪,恐失利養名譽,隱藏為性,能障不覆,悔惱為業,謂覆罪者,後必悔惱,不安隱故。此以貪癡一分為體,恐失現在利譽是貪,不懼當來苦果是癡。
  五、誑 誑者為獲利益,矯現有德,詭詐為性,能障不誑,邪命為業。此亦貪癡一分為體。
  六、諂 諂者為罔他故,矯設異儀,險曲為性,能障不諂,不任師友真正教誨為業。此亦貪癡一分為體。
  七、憍 憍者於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為性,能障不憍,生長雜染為業。此以貪愛一分為體。
  八、害 害者於諸有情,心無悲愍,損惱為性,能障不害,逼惱為業。此亦嗔恚一分為體。
  九、嫉 嫉者殉自名利,不耐他榮,妒忌為性,能障不嫉,憂慼為業。此亦嗔恚一分為體。
  十、慳 慳者,耽著財法,不能惠捨,秘吝為性,能障不慳,鄙澀畜積為業。此亦貪愛一分為體。
   此十各別起故,名為小隨煩惱。
  十一、無慚 無慚者,不顧自法,輕拒賢善為性,能障礙慚,生長惡行為業。
  十二、無愧 無愧者,不顧世間,崇重暴惡為性,能障礙愧,生長惡行為業。
   此二遍不善故,名為中隨煩惱。
  十三、不信 不信者,於實德能不忍樂欲,心穢為性,能障淨信,懈怠所依為業。
  十四、懈怠 懈怠者,於斷惡修善事中,懶惰為性,能障精進,增染為業,設於染事而策勤者,亦名懈怠,退善法故。
  十五、放逸 放逸者,於染不防,於淨不修,肆縱流蕩為性,障不放逸,增惡損善所依為業,即以懈怠及貪嗔癡四法為體。
  十六、昏沈 昏沈者,令心於境無堪任為性,能障輕安毘缽舍那為業。
  十七、掉舉 掉舉者,令心於境不寂靜為性,能障行捨奢摩他為業。
  十八、失念 失念者,於諸所緣,不能明記為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為業,即以念及癡各一分為體。
  十九、不正知 不正知者,於所觀境證解為性,能障正知,多所毀犯為業。此以慧及癡各一分為體。
  二十、散亂 散亂者,於諸所緣,令心流蕩為性,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為業。
   此八遍於不善及有覆無記之二種染心故,名為大隨煩惱。 四不定 四不定總目錄
  六不定四者:一睡眠、二惡作、三尋、四伺。言不定者,不定是善,不定是煩惱,不定遍一切心,不定遍一切地,故名不定。
  一、睡眠 睡眠者,令身不自在,心極暗昧略緣境界為性,障觀為業。
  二、惡作 惡作者,追悔為性,障止為業。
  三、尋求 尋求者,令心總務急遽,於意言境麤轉為性。
  四、伺察 伺察者,令心總務急遽,於意言境細轉為性。
   尋伺二者,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為業,並用思及慧之各一分為體。思正慧助,不深推度,名之為尋,慧正思助,能深推度,各之為伺。 色法 色法總目錄
  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種: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色、七聲、八香、九味、十觸、十一法處所攝色。心心所所變相分,皆名為色。今且約內五根外六塵故,但略有十一種也。
  一、眼、耳、鼻、舌、身五根,皆第八識相分,而各有二:
   一者勝義五根 勝義五根,即八識上色之功能,以能發識,比知是有,非他人所能見知。
   二者浮塵五根 浮塵五根,即勝義五根所依托處。乃四大之所合成,眾生妄計以為我身,實與外之地水火風,無二無別,均是第八識相分耳。
  二、就此第八識所變依正二報之相,眼色緣之,即名為色。此色即是眼識相分,乃托第八識之相分以為本質,自於識上變相而緣,喻如鏡中之影,未嘗親緣本質色也。
  三、依正二報,動則有聲,耳識緣之,自變聲相。
  四、依正二報,具香臭氣,鼻識緣之,自變香相。
  五、依正二報,具甜淡等六味,舌識緣之,自變味相。
  六、依正二報,具冷暖堅潤等觸,身識緣之,自變觸相。
  七、五塵落謝影子,并及表、無表色、定果色等,惟是意識所緣相分,名法處所攝色。蓋法處所攝有二:一者心法,即五十一心所是也。二者色法,即意識所變相分是也。然五十一箇心所,亦各自變相分。其所變相,隨於心王,攝入六塵,故除此十一色法,更無他色可得,則知色惟心王心所二者所現之影明矣。 心不相應行法 心不相應行法總目錄
  第四心不相應行法:略有二十四種:一得,二命根,三眾同分,四異生性,五無想定,六滅盡定,七無想報,八名身,九句身,十文身,十一生,十二住,十三老,十四無常,十五流轉,十六定異,十七相應,十八勢速,十九次第,二十時,二十一方,二十二數,二十三和合性,二十四不和合性。相應者,和順之義。今得及命根等二十四種。非能緣故,不與心及心所相應。非質礙故,不與色法相應。有生滅故,不與無為法相應。故唯識論云:「非如色心及諸心所體相可得,非異色心及諸心所作用可得。由此故知,定非實有,但依色心及諸心所分位假立。而色是心及心所之所現影,心所又即與心相應,故但言心,明其總不離心也。」
  一、得 得者依一切法造作成就假立。
  二、命根 命根者,依於色心連持不斷假立。
  三、眾同分 眾同分者,如人與人同,天與天同,依於彼此相似假立。
  四、異生性 異生性者,妄計我法不與聖人二空智性相同,依於聖凡相對假立。
  五、無想定 無想定者,外道厭惡想心,作意求滅,功用淳熟,令前六識心及心所,一切不行。惟第七識俱生我執,與第八識仍在,不離根身,依此身心,分位假立。
  六、滅盡定 滅盡定者,三果以上聖人,欲暫止息受想勞慮,依於非想非非想定,遊觀無漏,以為加行,乃得趣入。入此定已,前六識心及心所一切不行,第七識俱生我執及彼心所,亦皆不行。惟第七識俱生法執與第八識仍在,不離根身,依此身心,分位假立。
  七、無想報 無想報者,外道修無想定,既得成就,捨此身後,生在第四禪天。五百劫中,前六識心及彼心所,長時不行。惟有第七識俱生我執,與第八識仍在。攬彼第四禪中,微細色質為身,彼微細色,即是第八識所變相分,依此色心分位假立。
  八、名身 名身者,名詮諸法自性,如眼耳等種種名字。
  九、句身 句身者,句詮諸法差別,如眼無常耳無常等種種道理。
  十、文身 文身者,文即是字,為名句之所依,此之皆依色聲法塵分位假立。若語言中所有名句及字,即依聲立。若當冊中所有名句及字,即依色立。若心想中所有名句文字,即依法立。此方眼耳意三種根識獨利,故遍約三塵立名句文。若他方餘根識利,則香飯天衣等,並可依之假立名句文三,是故六塵皆為教經,亦復皆為行經,皆為理經也。
  十一、生 生者,依於色心,仗緣顯現假立。
  十二、住 住者,依於色心,暫時相似相續假立。
  十三、老 老者,亦名為異。依於色心。遷變不停,漸就衰異假立。
  十四、無常 無常者,亦名為滅,依於色心,暫有還無假立。
  十五、流轉 流轉者,依於色心,因果前後相續假立。
  十六、定異 定異者,依於善惡因果種子現行,各各不同假立。
  十七、相應 相應者,依於心及心所和合俱起假立。
  十八、勢速 勢速者,依於色心,諸法遷流,不暫停住假立。
  十九、次第 次第者,依於諸法,前後引生庠序不亂假立。
  二十、時 時者,依於色心,剎那展轉假立,故有日月年運長短差別。
  二十一、方 方者,依於形質前後左右假立,故有東西南北四維上下差別。
  二十二、教 教者,依於諸法多少相仍相待假立,故有一十百千乃至阿僧祗之差別。
  二十三、和合 和合者,依於諸法,不相乖違假立。
  二十四、不和合 不和合者,依於諸法,互相乖違假立。 無為法 無為法總目錄
  第五無為法者,略有六種:一、虛空無為,二、擇滅無為,三、非擇滅無為,四、不動滅無為,五、想受滅無為,六、真如無為。上之四種,色心假實,皆是生滅之法,名有為性。無此有為,假名無為,非更別有一箇無為之法,在於有為法外,而與有為相對待也。故云但是四所顯示。然為既無矣,尚不名一,云何有六?正由是四所顯,故不妨隨於能顯,說有六別:
  一、虛空無為 虛空無為者,非色非心,離諸障礙,無可造作,故名無為。
  二、擇滅無為 擇滅無為者,正慧簡擇,永滅煩惱,所顯真理,本不生滅,故名無為。
  三、非擇滅無為 非擇滅無為者,復有二種:
   一者、不由擇力,本性清淨,故名無為。
   二者、有為緣闕,暫爾不生,雖非永滅,緣闕所顯,故名無為。
  四、不動滅無為 不動滅無為者,入第四禪,雙忘苦樂,捨念清淨,三災不到,亦名無為。
  五、想受滅無為 想受滅無為者,入滅盡定,想受不行,似涅槃故,亦名無為。
  六、真如無為 真如無為者,非妄名真,非倒名如,即是色心假實諸法之性。諸法如波,此性如水;諸法如繩,此性如麻;諸法非此則無自體,此離諸法亦無自相,故與諸法不一不異。惟有遠離遍計所執,了達我法二空,乃能證會本真本如之體。真如二字,亦是強名。前五無為,又皆依此假立。此即唯識實性,故皆唯識,決無實我實法也。

   ┌一、心法………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
   │       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八 ┐
   │  ┌一、遍行…………作意、觸、受、想、思…………五┐ │
   │  │二、別境……欲、勝解、念、三麼地、慧…………五│ │
   │  │三、善……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無癡  │ │
   │  │     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十一│ │
   │  │四、煩惱……貪、瞋、慢、無明、疑、不正見……六│ │
   │二、│      ┌忿、恨、惱、覆、誑、   ┐  │五│
   │心 │      │諂、憍、害、嫉、慳…………│  ├十│
   │所 ┤      │             │  │一│
   │有 │五、隨煩惱…┤無慚、無愧、不信、    ├二十│ │
   │法 │      │懈怠、放逸……………………│  │ │
   │  │      │             │  │ │
一切法┤  │      │昏沈、掉舉、失念、    │  │ ├百法
   │  │      └不正知、散亂…………………┘  │ │
   │  └六、不定…………睡眠、惡作、尋伺………………四┘ │
   │三、色法………眼、耳、鼻、舌、身、色、聲、       │
   │       香、味、觸、法處所攝色…………………十一 │
   │  ┌得、命根、眾同分、異生性、       ┐    │
   │四、│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報、名身………………│    │
   │心 │                    │    │
   │不 │句身、文身、生、住、老、無常、     │    │
   │相 ┤流轉、定異………………………………………├二十四 │
   │應 │                    │    │
   │行 │相應、勢速、次第、時、方、數、     │    │
   │  └和合性、不和合性………………………………┘    │
   │五、無為法……虛空無為、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     │
   └       不動滅無為、受想滅無為、真如無為………六 ┘ 分別相 分別相總目錄
  百法者,總列一切法之名而已,細分別之,其義甚多甚深。 有漏無漏 有漏無漏總目錄
  一切法有二大別,曰有漏無漏。漏、漏泄之義,貪瞋等之煩惱,日夜由眼耳等之六根門,漏泄流注而不止,故名曰漏。言有或無,曰有漏無漏。
  一、有漏 有煩惱之法,或為增長煩惱緣之法,謂之有漏。染汙末那,是其有漏之正因也。有漏之言,正表漏俱。謂諸有漏,由與自身現行煩惱俱生俱滅互相增益,方成有漏。由此熏成有漏法種,後時現起,有漏義成,自相續中,六識煩惱與彼善等不得俱起,雖由煩惱引施等業,唯是傍因而非正因。表漏俱者,取能有體,不取煩惱,有他漏故,名為有漏。了義燈中解釋有漏,有其三種:
   一、體是漏,為有所有,名為有漏。
   二、有他漏故,名為有漏,即說能有。
   三、漏性合故,亦煩惱自體,由此煩惱在生死中,以漏體有用,名為有漏,有即漏也。
  又雜集論言六種有漏:
   一、漏自性 即煩惱體。漏性合故,名為有漏。由此煩惱在生死故,名漏性合。漏體有用,名為有漏。煩惱現行,令心連注流散不絕,名之為漏。如漏器漏舍,深可厭惡,損汙處廣,毀責過失,立以漏名。
   二、漏相屬 與漏相應,及漏所依,即染汙心心所名相應遍行別境,及前七識與惑俱者,眼等五根名漏所依。有漏相屬,名曰有漏。
   三、漏所縛 謂有漏善法,由漏勢力招集後有,故名所縛。從能縛惑,名為有漏。
   四、漏所隨 謂餘地法,但言漏隨不言縛者,以他地法不相增益也。從能隨惑,名為有漏。
   五、漏隨順 順決擇分,異地不增,同地得增,雖增背有,然與漏俱,故名隨順。
   六、漏種類 謂無學身諸有漏法,以先有漏之所起,名為種類。
  二、無漏 離煩惱之清淨法,及不為增長他煩惱緣之法,謂之無漏。諸漏永盡,非漏隨增,性淨圓明,故名無漏。若在佛果,乃為究竟無漏矣。 相等四分 相等四分總目錄
  於心心所,若細分別,應有四分:謂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
  一、相分 相、謂相狀也。所緣為義,縱緣於心。以心為相,亦唯所緣。相分之心,不能緣故。色塵有青黃等相狀,聲塵有執受非執受等相狀,香塵有香臭差別,味塵有甘辛等相狀,緣觸有堅濕等相狀,第六識緣法塵隨則有色心相狀,第七識緣第八見分帶我法之相狀,第八識緣種子五根器界帶其相狀也。
  二、見分 見、謂見照也。能緣為義,心性明了能照前境,名之為見。
  三、自證分 此緣自用故名自證,即指見分名曰自用,見分是第三分緣外之用也。亦名自體分,對餘三分以明自體。
  四、證自證分 第三體用名為自證,此第四分能證知彼,是故名曰證自證分也。
  第二分唯緣第一,第三能緣第二第四,第四唯緣第三,相分見分自體三種,即所能量量果別也。如以尺丈量於物時,物為所量,尺為能量。解數之智,名為量果。心等量境,類亦應然。果是何義?成滿因義。謂第二分,以第三為果,自為能量。第三緣見,以第四為果,能量可知。緣第四時,即以第四為果。第四緣第三,為果同此。四分是識之義用分,非是體名,強指其體,即自證分也。此四分中前二是外,後二是內。初唯所緣,後三通二。第二分通現等三量,第三第四皆現量攝。 自共二相 自共二相總目錄
  自共二相者。
  一、自相 諸法自體,唯局法體不通於餘,唯證智知,言說不及,是名自相。
  二、共相 通在諸法,如縷貫華,言說所及,假智所緣,是名共相。
  如五蘊中,以五蘊事為自相,空無我等理為共相乃至一事中有多極微,以事為共相,以極微為自相,如是展轉至不可說為自相。唯有自相,共相體性,都是無有。若說共相唯有觀心,能緣行解謂之觀心,自相之境現量所緣,共相之境比量所緣。 識 識總目錄
  識梵語婆哩惹[何-可+爾],心之異名,了別之義也。心對於境而了別名為識,唯識論曰:「識謂了別。」又曰:「識以了境為自性。」大乘義章曰:「識者乃是神知之別名也。」止觀曰:「對境覺智,異乎木石名為心,次心籌量名為意,了了別知名為識。」又曰:「識是一期心主。」 本識轉識 本識轉識總目錄
  據唯識論說分本識轉識。
  一、本識 八識中第八阿賴耶識曰本識。
  二、轉識 對餘之七識曰轉識,即七轉識是也。謂由本識而轉生末識也。 五識 五識總目錄
  依眼耳鼻舌身之五根而生,緣色聲香味觸五境之心識。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此為六識中之前五識,故常稱為前五識。三界中欲界之有情有六識,色界之初禪天無鼻舌二識,二禪天以上無五識,唯有意識之一也。 六識(二) 六識(二)總目錄
  六識者,第六意識。言意識者,依意根而起,了別法境之心王也。有四種之別:
  一、獨頭意識 不與他之五識俱起,獨起而汛緣十八界之意識也。此在散心,於三量中,必為比非之二量,然此獨頭之釋,就六識言。若就八識言,則尚與末那識阿賴耶識俱起,非獨頭現行也。
  二、五同緣意識 與他五識同時而起,與彼共緣其境,明了依之意識也,是心之現量。
  三、五俱意識 亦曰明了意識,與五識同時而起,緣五境,傍緣十八界之意識也,是通於現比非三量。
  四、五後意識 生於五俱意識之後念,緣前念五境之境,及緣他一切法之意識也,是全與獨頭意識相同。
  「五種意識」又分為五種意識者:
  一、定中獨頭 緣定中境,有事有理,事有極略極迥及定自在所生法處諸色。
  二、散位獨頭 緣受所引色,及遍計所起諸法處色,如緣空花鏡像所生者,並法處攝。
  三、夢中獨頭 緣夢中境。
  四、明了意識 依五根門與前五識同緣五塵。
  五、亂意識 於五根中狂亂而起,如患熱病,見青為黃,非是眼識,是此緣故。
  「六識十種異名」十種識名者:
  一、六識 謂從根得名。    六、分別事識 謂能辨前境。
  二、意識 謂能籌量是非。   七、人我識 謂所在壞地。
  三、攀緣識 謂能應涉塵境。  八、四住識 謂愛業牽生。
  四、巡舊識 謂遍緣五塵。   九、煩惱障識 謂令正解不生。
  五、波浪識 謂念念流散。   十、分段死識 謂感報終盡心境兩別。 七識 七識總目錄
  七識者,第七識,梵名末那,譯曰意,思量事物曰意。唯識論曰:「薄伽梵處處經中說心意識三種別義,集起名心,思量名義,了別名識,是三別義。」止觀曰:「對境覺知,異乎木石名為心,次心籌量名為意。又以前念之心為所依,而生後念之心曰意。」梁譯攝論曰:「以識生依止為意。」釋曰:「若心前滅後生,無間能生後心,說此名意。」又攝論云:「意以能生依止為義也。」又此識者,以由第八識為所依,以第八識之見分為所緣而生之識也。此識常緣第八識之見分,思量我為法,故名末那,我法二執之根本也。然則第六識,名為意識,有何分別?彼為依此末那即意而生之識,故曰意識,即依主釋也。此末那即第七識,故云末那識,是持業釋也。唯識論曰:「是識聖教別名末那,恒審思量勝餘識故。此名異第六意識,此持業釋,如藏識名。識即意故,彼依主釋,如眼識等,識異意故。無始已來,無間斷了別第八識思量我痴我見我慢我愛故名意識。此識為識體意,故名意識。前之第六識,以此意為所依,故名意識。因而為別二識,存梵名也。是為一切眾生妄惑之根本。」
  「七識十種異名」七識十種異名者:
  一、七識 謂六後得名。
  二、轉識 謂根塵不會。
  三、妄想識 謂不覺習氣忽然念起。
  四、相續識 謂無間生滅。
  五、無明識 謂障理不明。
  六、解識 謂反迷從正,能斷四住煩惱。
  七、行識 謂與涉玄途,順理生善。
  八、無畏識 謂三界生死,盡是我心,更無外法。
  九、現識 謂照了分明,如鏡顯像。
  十、智障識 法既妄起,恃智為懷,令真性不顯。 八識 八識總目錄
  八識,即第八阿賴耶識。末那為我執,阿賴耶即末那識所執以為我者也。其識為藏,謂能藏一切法,世俗所云神識性靈,皆指此耳。譯曰藏,以含藏一切諸法之種子故。是為有漏無漏一切有為法之根本,恒了識種子五根器界之三境,故名為識。按新舊譯不同,舊曰阿梨耶,譯之曰無沒,無沒為不失之義,與藏同意。又雖在生死,亦不失沒,故名無沒。有情根本之心識,執持其人可受用之一切事物而不沒失之義。又作阿剌耶,新稱阿賴耶,譯之曰藏,含藏一切事物種子之義。又曰室,謂此識是一身之巢宅也。蓋此識中所含藏之種子,為外緣所打而現起,以組織其人之依正二報之義,即由此識而立。大日經疏曰:「阿賴耶義云含藏,正翻為室。謂諸蘊於此中生,於此中滅,即是諸蘊巢窟。故以為名。」又曰:「阿賴耶,是房義,是盛受義。」此識有三種境:
  一、種子,生一切有漏無漏現行法之種子也。
  二、五根,眼、耳、鼻、舌、身根之五根也。
  三、器界,山河、草木、飲食、器具等一切眾生之依報也。
  阿賴耶識常以此三種為所緣之境。
  「八識十種異名」十種異名者:
  一、八識 謂七後得名。    六、金剛智識 謂藏體無斷。
  二、和合識 謂真偽雜用。   七、寂滅識 謂體非寂亂。
  三、藏識 謂蘊積諸法。    八、體識 謂中實非假。
  四、熏變識 謂住持起發。   九、本覺識 謂藏體非迷。
  五、出生識 謂凡成聖。    十、一切種智識 謂功德圓滿。
  又八識有諸種義。
  一、心 心有積集,集起二義,阿賴耶識為積諸法種子,又生起諸法者,故名曰心。唯識論曰:「或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述記曰:「梵云質多,此名心也。即積集義,是心義;集起義,是心義;以能集生多種子故,說此識以為心。」
  二、阿陀那 釋曰執持。此識之力,執取維持善惡之業因,及有情之身體,使不破壞。解深密經曰:「阿陀那識甚細微,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唯識論曰:「第八識雖諸有情,皆悉成就,而隨義別,立種種名。或名阿陀那,執持種子及諸色根,令不壞故。」述記曰:「梵云阿陀那,此云執持。」
  三、所知依 唯識論曰:「或名所知依,能為染淨所知諸法為依止故。」
  四、種子識 唯識論曰:「或名種子識,能遍任持世出世間種子故。」述記曰:「即為諸法為種子義,前第一心是積集,積種在其中義。今此取能生諸法義,故二差別。生諸法一一之原因,謂之種子。」
  五、異熟識 唯識論曰:「或名異熟識,能引生死善不善業異熟果故。」
  六、無垢識 唯識論曰:「或名無垢識,最極清淨,諸無漏法所依止故,此名唯在如來地。」述記曰:「唯無漏依,體性無垢,先名阿末羅識,或名阿摩羅識,古師立為第九識者非也。」
  七、第八識 從末向本,數為第八。
  八、現識 唯識了義燈引楞伽經云:「諸法皆於本識上現故。」
  九、無沒識 無相論云:「一切諸種無所隱沒,故無沒也。」
  十、本識 唯識了義燈曰:「名本識者,謂是一切法之根本故。」
  十一、宅識 無相論云:「是種子之宅舍故。」
  十二、執持識 即阿陀那之譯名。
  十三、根本識 述記曰:「如小乘名根本識。」唯識了義燈曰:「大眾部立為根本識。」
  十四、第一識 唯識了義燈曰:「第一識,從本問末,數為第一。」
  「賴耶三相」謂自相、果相、因相也。
  一、自相 謂阿賴耶,此翻曰藏,此識具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之自相。
  二、果相 謂此能引諸界趣,生善不善業異熟果,故名異熟識,謂之果相。
  三、因相 謂此能執持諸法種子,令不失故,名種子識,謂之因相。
  「賴耶三位」賴耶三位者:
  一、我愛執藏現行位 即七地以前菩薩,二乘有學,一切異生,從無始來,名阿賴耶,此云執藏,至無人執位。
  二、善惡業果位 謂從無始乃至極解脫道時,乃至二乘無餘依位,名毘播迦,此云異熟,至無所知障位。
  三、相續執持位 謂從無始乃至如來盡未來際,利樂有情位,名阿陀那,此云執持。
  「執非執受」於第八識所變三境,如何分別執受非執受?謂若能生覺受,有根身是執受,種子及器界是非執受。據實言之,生覺受者,唯是身根;以餘四根色香味觸,不離身根,同聚一處,亦名覺受。若約安危共同,種子及有根身是執受,器界是非執受。 諸識所依所緣 諸識所依所緣總目錄
  八識所依所緣:
  一、眼識 眼根為所依,色境為所緣。
  二、耳識 耳根為所依,聲境為所緣。
  三、鼻識 鼻根為所依,香境為所緣。
  四、舌識 舌根為所依,味境為所緣。
  五、身識 身根為所依,觸境為所緣。
  六、意識 依於末那遍緣一切處。
  七、七識 依賴耶緣彼見分。
  八、八識 依末那緣種子根身器界。 諸識俱有所依 諸識俱有所依總目錄
  諸識俱有所依者:
  一、五識俱有所依有四:
   一、同境依 謂五色根共取現境,故得此名。
   二、分別依 謂第六識,與依同緣分別境故。
   三、染淨依 謂第七識,五識以由此識染汙而成有漏,由此識淨而成無漏,故得此名。
   四、根本依 謂第八識,五識依此而得生故。
  初不共依,餘三共依,謂彼此同依,非一識依,名為共依。唯一識依,非餘色依,名不共依。
  二、第六意識俱有所依,唯有二種,謂七八識,初不共依,後是共依。
  三、第七末那俱有所依,但有一種,謂第八識,是不共依。
  四、阿賴耶識俱有所依,亦但一種,謂第七識,是不共依。 諸識生緣 諸識生緣總目錄
  諸識生緣者。
  一、眼識現行,若依肉眼,具九緣生,所謂一、空,二、明,三、根,四、境,五、作意,六、根本第八,七、染淨第七,八、分別第六,九、能生種子。若依天眼,唯除明空。
  二、耳識依八,除明。
  三、鼻、舌、身三依七,除空。
  四、第六依五,根、境、作意、根本第八、能生種子。
  五、第七八識以四緣生,謂一、俱有依,二、所緣,三、作意,四、能生種子。 五識取境 五識取境總目錄
  五識合離取境。
  一、合中取境 鼻舌身三
  二、離中取境 眼耳二 三境(二) 三境(二)總目錄
  三境者。
  一、性境 從實種生,有實體用,能緣之心,得彼自相,名為性境。如身在欲界,第八所變五塵之境,以實種生,是因緣變,名為性境。眼等五識及五俱第六意識現量緣時,得境自相,則此相分,亦是性境。餘法準知,然有二種:
   一、無本質 即八識心王所緣根身器界及諸種子,但是自變自緣,不假外資。然約器界及他人浮塵根,既是共相識種所變,亦得說有外質也。根本智親證真如,雖不變為相分,亦名性境。
   二、有本質 即今五識所緣現在五塵及明了意識初念,並定中獨頭意識所緣定果色等,皆托第八識之相分以為本質,隨即變為自識相分,而為所緣。猶如鏡中所現群像,雖約真諦言之,則皆如幻如夢,了無真實。而約俗諦言之,則五塵即是五識相分,從種子生,還熏成種。不同空花鏡像兔角龜毛,亦復不同過去未來之不可得,故名性境也。
  二、獨影境 謂能緣心但獨變相,無別本質第二,或有杖質,緣無為之相分是也。雖有本質,然彼相分不生本質,以彼本質是不生法也。此等相分,但與能緣同一種生,謂之獨影,然有二種:
   一者、無質獨影 如緣龜毛兔角等。
   二者、有質獨影 如依經作觀,雖似托彼為質,終是獨頭意識所現影故。
  三、帶質境 謂能緣心緣所緣境,有所杖質而不得自相,謂之帶質境。
   一、真帶質 以心緣心名真帶質,即第六識通緣一切,心及心所,及第七識單緣第八識之見分是也。
   二、似帶質 以心緣色名似帶質,謂帶彼相起,有似彼質,如依經作觀,非是五識所緣現境故也。
  三藏伽陀云:「性境不隨心,獨影唯從見,帶質通情本,性種等隨應。」性境有三不隨,故云不隨心。獨影無有不隨,故云唯從見。帶質有三通情本,故云通情本。或於三類境,有唯一、二合、三合等,或於性、種、繫,有同不同,故云隨應。
  一、三種不隨 性境有三不隨:
   一、性不隨 雖有與能緣心同性,是境自性,不由能緣心力。是此性等,且如五識通三性,相質俱無記。不從於五,亦通三性。
   二、種不隨 自有能生種子,不從能緣種子而生也。
   三、繫不隨 且如欲界繫五識緣自界五塵,斯乃所緣五塵,自是欲界繫,非隨能緣心成欲界繫也。
  二、三通情本 帶質境,即性種繫三,各通情本。
   一、性通情本者 且如第七緣第八見分,判此相分,若從本質,是無覆無記也。若從能緣,是有覆無記也。
   二、種通情本者 謂現行相分,既隨見質,名有覆無覆,能生種子,亦應隨應屬見質。
   三、界通情本者 判此界繫應隨質見,非自是此界繫者也。
  三、性等同異
   一、或性雖同而繫種不同,如在下地緣上界天眼耳。
   二、或繫雖同,性種不同,如五識緣自界五塵。
   三、或種雖同而繫不同,約聚論之即有,一法論之即無。如第八識聚,心所所緣與見同種,心王所緣界繫不同,如斯等類,準思可知矣。
  四、二三合等 於三類境,或有唯一,或有二合,或有三合。
   一、謂唯一者 各別之境也。
   二、二合者 如第八識緣自地散境,心王所緣,是初性境。心所所緣,是獨影境。五識所緣自地五塵,是初性境,亦得說是帶質之境。如第六識緣過未五蘊得是獨影,亦得說是帶質之境,薰成種子生本質故。
   三、三合者 如因第八緣定果色,心所所緣唯是獨影,心王所緣是實性境,亦得說為帶質之境,第六所變定果之色為本質故。如斯等類,準思可知。
  五、四分種子 於四分中,後三分必同種生。若見相二,有別種生,有同種生,有同異種生。謂別種生者,即性境也。同種出者,即獨影境也。同異種生者,即帶質境也。 三量 三量總目錄
  三量者:
  一、現量 謂無分別,若有正智,於色等境,離名種等所有分別,現現別轉,故名現量。
  二、比量 謂於所比義,有正智生,了知有火,或無常等,是名比量。
  三、非量 謂似現似比,總名非量。
   一、似現量 有分別智,於境異轉,名似現量。謂諸有智,了瓶衣等分別而生,由彼於義,不以自相為境界故,名似現量。
   二、似比量 若似因智為先,所起諸似義智,名似比量。如於霧等,妄謂為煙,邪證有火,由彼邪因,妄起邪智,不能正解,是真之流而非真故,名似比量。 三性(二) 三性(二)總目錄
  三性者:
  一、善 能為此世他世順益,故名為善。
  二、不善 能為此世他世違損,故名不善。
  三、無記 有有覆無覆二種:
   一、有覆無記 其染汙而非善惡,謂之有覆無記。覆謂染法覆障為義,障聖道故,又能蔽心,令不淨故,覆蔽為義。
   二、無覆無記 其性非染,亦非善惡,故名無覆無記,此中有四:
    一、異熟 異熟習氣為增上緣,感第八識酬引業力,恒相續故,立異熟名。
    二、威儀無記 具云威儀路心,行住坐臥,名為威儀。此用色香味觸為體,此威儀是心之所緣,故名為路。威儀即路,名威儀路。心或緣之,或亦發之,是故名曰威儀路心,威儀路之心也。
    三、工巧無記 具云工巧處心,刻鏤等名身工巧,歌詠等名語工巧。若身工巧四塵為體,若語工巧以聲為體。此工巧者,心之所緣,故名為處,工巧即處也。心若緣若發,故名工巧處心,工巧處之心也。
    四、變化無記 變化五塵之心,若是無記,名變化無記。此能變化心,從通而生,亦名通果無記矣。
  諸識於此三性,第八識是無覆無記,第七識是有覆無記,六轉識是通三性。 三種分別 三種分別總目錄
  三分別者:
  一、自性分別 謂於現在所受諸行自相行分別,此有二:
   一、尋伺為體 雜集云:「唯在意識者是也。」
   二、非尋伺為體 通在八識,唯論及攝論許五識有者是也。
  二、隨念分別 謂於昔曾所受諸行追念行分別,尋伺為體,唯在第六。
  三、計度 謂於去來今不現見事思搆行分別,此有二:
   一、尋伺為體 緣三世境,局在第六。
   二、體非尋伺 依思慧立,緣現在境,通在六七二識。 苦等五受 苦等五受總目錄
  分受心所以為五受:
  一、樂 領順境相,謂適悅身,(五識名身)說名樂受。
  二、喜 領順境相,適悅心者,(意識名心)說名喜受。
  三、苦 領違境相,謂逼迫身,說名苦受。
  四、憂 領違境相,逼迫心者,說名憂受。
  五、捨 領中容境相,於身於心非逼非悅,名不苦不樂受。
  苦樂尤重,五識相應無分別故,憂喜輕微,意識相應有分別故。
  七八二識,唯捨相應。第六意識,五受相應,眼等五識,三受相應,謂苦樂捨。 我法二執 我法二執總目錄
  於諸見中,起於我法二執,於諸我執,略有二種:
   一者、俱生 無始時來,虛妄熏習,內因力故,恆與身俱,故曰俱生,此復二種:
    一、常相續 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實我。
    二、有間斷 在第六識緣識所變五取蘊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我。
   此二我執,細故難斷,後修道中,數數修習勝生空觀,方能除滅。
   二、分別我執 亦由現在外緣力故,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名分別。唯在第六意識中有,此亦二種:
    一、緣邪教所說蘊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我。
    二、緣邪教所說我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我。
   此二我執,麤故易斷,初見道時,觀一切法,生空真如,即能除滅。
  於諸法執,略有二種:
   一者、俱生 此復二種:
    一、常相續 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實法。
    二、有間斷 在第六識緣識所變蘊處界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法。
   此二法執,細故難斷,後十地中,數數修習勝法空觀,方能除滅。
   二、分別法執 亦唯在第六意識中有,此亦二種:
    一、緣邪教所說蘊處界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
    二、緣邪教所說自性等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
   此二法執,麤故易斷,入初地時,觀一切法,法空真如,即能除滅。 煩惱所知二障(二) 煩惱所知二障(二)總目錄
  煩惱所知二障:
  一、煩惱障者, 謂執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擾惱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及障生空,名煩惱障。
  二、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此頭數亦與煩惱障同,覆所知境,無顛倒性,能障菩提及障法空,名所知障。 心所俱起 心所俱起總目錄
  心所俱起者:
  一、五法五俱起 謂於遍行中,有隨一起,餘四亦必俱起也。
  二、九法必六俱 謂於別境五不定四中,有隨一起,必與遍行五數俱起也。
  三、九法定十四 謂無門與八大隨惑,必得俱起,於是遍行五數,亦必俱起也。
  四、二十一十五 謂除輕安,餘十善,除無明瞋,餘八本惑,小隨惑中諂誑憍三,謂之二十一。善十俱起,遍行五亦必俱起,故云十五。本惑八中有隨一起,無明八大隨惑遍行五亦必俱起,故云十五。諂誑憍中,有隨一起,無明八大隨惑遍行五亦必俱起,故云十五也。
  五、三法起十六 謂輕安及無慚無愧,謂之三法。輕安若起,餘十善遍行五亦必俱起,故云十六。無慚無愧必得俱起,於是無明八大隨惑遍行五亦必俱起,故云十六。
  六、八法十七俱 謂瞋及除誑諂憍餘七小隨惑,謂之八法。隨一若起,無明八大隨惑,中隨二惑,遍行五亦必俱起,故云十七。 王所相應 王所相應總目錄
  八論名曰心王,唯緣境之總相。五十一心所,亦緣別相。言相應者,時、依、緣、事,四義俱故,說名相應。
   一、時 時謂剎那,是簡前後。
   二、依 依謂依根,即俱有無間是也,簡別識。
   三、緣 緣謂所緣,簡別見分。
   四、事 事謂體事,即簡體多。
  第八識與五心所相應, 謂遍行五心所。
  第七識與十八心所相應, 謂四我煩惱、遍行五數、八隨煩惱、并別境慧。
  第六識五十一心所皆相應, 廣緣內外三世諸法故。
  前五識唯三十四心所相應, 謂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本惑三、即貪瞋癡、中隨二惑、八大隨惑。 色 色總目錄
  法處所攝色有五:謂極略色、極迥色、受所引色、遍計所起色、自在所生色也。
  一、極略色 即五色根五色境及四大種法處實色,極微為性。極者,至也、窮也、邊也。略有二義:一者總義,總略眾色,析至極微,名極略色。略色之極,依士得名。二者小義,析諸根境,至極小處,名極略色。色即極略,或色之極略,依士持業。
  二、極迥色 以空界色極微為體。空界色中,攝六種色。謂明闇光影及迥色與空之顯色,以空界色上下見別,分成迥色及空一顯色。析此六色以致極微,總名極迥色,離礙方顯,立以迥名。
  三、受所引色 即無表。以律儀不律儀無表為體,受謂因教因師而領受也,引謂依受而發起也。
  四、遍計所起 影像色謂通三性,獨散意識因計所變,五根五塵定境色無用影像為體。三性意識能遍計度,境從此生,名彼所起。
  五、自在所生色 勝定力故,於一切色皆得自在,即以定所變色聲香味觸境為體。定通無擁,名為自在,果從彼起,名彼所生。 能造大種 能造大種總目錄
  有四大種能造諸色,地、水、火、風,種是類義,其性廣大能生諸色,故名大種。
  一、地 謂堅勁性。
  二、水 謂流濕性。
  三、火 謂溫熱性。
  四、風 謂動性。 二種造色 二種造色總目錄
  大種能生二種造色:
  一、自類差別 謂諸大種造澀滑等,由如是因如是緣故,此諸大種各各變異而生。以澀滑等是觸分位,名曰自類差別。
  二、異類差別 諸眼耳等五內色處,四外色處,法處一分,唯除觸處,謂之異類差別也。 不相離色 不相離色總目錄
  不相離色,有其三種:
  一、一處不相離 謂諸大種及造色同住一處,能造所造,更互相望。大小量等,互相涉入,不相障礙,處所無異,名為同處。無別極微,一處而住,名不相離。
  二、相雜不相離 如一眼根,有多極微。一根微處,七物同住。以此七物,對彼七物,雖非同處,然相和雜。鄰近而住,名之為和。七七各別,名之為雜。無間隔故,名不相離。
  三、和合不相離 如多豆等,雖以密等之所攝持,和合一聚,然不相涉入。復是異大所造,異聚相望,故名和合。無間隔故,名不相離。 五種因力 五種因力總目錄
  四大種有五種因力:
  一、生因 生因即是起因,謂大種恒將帶生諸色,若離大種,色不得起。
  二、依因 依因即是轉因,謂此造色,依大種有,若捨大種,諸所造色,無有功能據於別處。
  三、立因 立因即隨轉因,謂由大種變異,能依造色,亦隨變異。
  四、持因 持因即是住因,謂由四大種持諸造色,相似相續而令不絕。
  五、養因 養因即是長因,謂由大種養彼造色,色得增長。 變異因緣 變異因緣總目錄
  由三因緣,大種變異,令所造色,變異而轉。
  一、士夫用 謂由地大所拆觸故,器有差別。由差別故,令所造色,變異可得。或由水所潤等,火所熱等,風所燥等,令所造色,變異可得。
  二、業所作 隨業勢力,先大種生,後隨彼力,色變異生。
  三、由勝定 勝定力故,先起大種,然後造色變異而生也。 共不共相 共不共相總目錄
  且諸種子總有二種:
  一、共相 多人所感,謂之共相。雖知人人所變各別,名為唯識,以有相似共受用義,說為共相。

   一、共中共 如山河等,非唯一趣用而他趣不能用。
   二、共中不共 如己田宅及鬼等所見猛火等物,餘人餘趣不能受用,餘房衣等,準此可知。
  二、不共相 唯自能用他不得用,謂之不共,如色根等是也。
   一、不共中不共 如眼等根,唯是自識依用,非他所用。
   二、不共中共 如自扶根塵,他亦得受用也。 共變不障 共變不障總目錄
  共變諸法,同在一處,不相障礙。譬如眾多燈明,共在一室,各各遍室,一一自別,其相相似,處所無異。燈明既多,人影亦多,雖一燈去,餘光尚遍。故知涉入不隔,其相似一,雖似一相,各各自別,共變諸法,喻而可知。
  「受用細辨」問:且有一有情,伐用一樹,為用自變?為兼用他?若唯局用自變,餘人所變,應存不亡;若亦兼用他變,違唯識理?答:樹等既是共相種生,皆相隨順,互有增益。是故以他所變,為增上緣,用自所變,當知於自所變,親緣親用。於他所變,疏緣疏用。自為所順,他為能順,由所順無,能順亦滅。 三種成就 三種成就總目錄
  依諸有情可成諸法分位假立三種成就。
  一、種子成就 若所有染汙法諸無記法生得善法不由功用而現行者,染法未為奢摩他伏,無記未為聖道永害,生得未為邪見損伏。如是名為種子成就,此等未損,行與不行,皆名成就。
  二、自在成就 若加行所生善法及一分無記增盛種子,名自在成,由加行力方得自在。又成此時名自在者,故說此等名自在成。加行善法謂世出世一切功德,一分無記謂工巧處變化心威儀心極串習者,除生得無記法。
  三、現行成就 諸蘊處界,若善不善無記現行,名現行成就。 諸識界繫 諸識界繫總目錄
  諸識界繫。
   一、於八識中鼻舌二識。唯在欲界,不通上界。
   二、眼、耳、身、識,唯在欲界初禪二地。
   三、二禪已上,五識皆無,後三識遍三界而有。 善等界繫 善等界繫總目錄
  善等界繫。
   一、欲界 有四心,善心、不善心、有覆無記心、無覆無記心。
   二、色界 有三心,除不善。
   三、無色界 有三心,亦除不善。 因等四緣 因等四緣總目錄
  有為諸法,從因緣生。如幻假有,謂色法及諸種子,依二緣生。心法依四緣生。所謂四緣者: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也。
  一、因緣 謂有為法親辨自果,此體有二:一種子,二現行。
   一、種子 謂本識中善染無記,諸界地有漏無漏、色非色、報非報等功能差別,能引次後自類功能,及起同時自類果,此唯望彼。是因緣性。
   二、現行 謂七轉識,及彼相應,所變相見性界地等。除佛果善,極劣無記,餘薰本識。生自類種,此唯望彼,是因緣性。
  二、等無間緣 謂八現識及彼心所,前聚於後,自類無間等而開導,令彼生定。心所與心,雖恒俱轉,而相應故,和合似一。不可施設離別殊異,故得互作等無間緣。心與心所,如何似一?同一所緣,同一所依,同一時轉,同一性攝,是故似一也。
  三、所緣緣 謂若有法,是帶已相。心或相應,所慮所託,此體有二:一親二疏。
   一、親 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託,應知彼是親所緣緣。
   二、疏 若與能緣體雖相離,為質能起內所慮託,應知彼是疏所緣緣。
  四、增上緣 謂若有法,有勝勢用,能於餘法,或順或違。雖前三緣,亦是增上。而今第四,除彼取餘。有為無為,皆有不障之力,謂之勝勢用。與違順法,能得為緣,謂之或順或違。如何與違法得為緣?如夫霜雪,與違青之黃葉為增上緣,非前滅法,此順違用。於四處轉,生住成得,四事別故。 名言種子 名言種子總目錄
  名言種子有其二種:
  一、表義名言種子 因名起種,名表義名言種子。表義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非詮表聲,非是名言。然名是聲之屈曲差別,唯無記性,不能熏成色心等種。以因名故,心隨其名,變似五蘊三性法等而熏成種。雖亦有依句等而成熏習,總說為名。詮召諸法,名最勝故,名言進退,攝句字故。
  二、顯境名言種子 不因名言熏成種子,名顯境名言種子。顯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即是一切七識見分等心,非相分心。此見分等,實非名言能顯所了境,如言說名顯所詮法,故名為名。
  表義名言,唯第六識緣之熏習,餘皆不緣,亦不能發,顯境名言,通前七識,非第八識隨二名言所熏成種,作有為法各別因緣。 種子二緣 種子二緣總目錄
  現行望自親所熏種,能為二緣,即因增上,唯除第八及六識中極劣無記,非能熏故。與非親種,以不辨體,唯一增上。種望親種,亦具二緣。於非親種,亦一增上。非唯有漏,淨種亦爾也。 五果體相 五果體相總目錄
  五果者:
  一、異熟 異熟何也?異熟習氣為增上緣,感第八識,酬引業力,恆相續故,立異熟名。感前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異熟,有間斷故。即前異熟及異熟生,名異熟果。若法異熟,從異熟起,無間斷遍,名為異熟及異熟生,謂第八識從自前念及種起故。若法異熟從異熟起,有間不遍,名異熟生,不名異熟,謂前六識之為業所感者。若非異熟,有間不遍,雖異熟起,不名異熟及異熟生,謂餘善等三性諸法。問:何故名異熟果耶?答:異熟是果之名,異熟即果,持業得名。問:何故名果以為異熟耶?答:因是善惡,異果無記,是故名因曰異。異所熟果,名為異熟,依主得名。或名果曰異,果是無記,異因善惡,異即是熟,持業得名矣。若但言異熟,即六識中報,非真異熟攝,若言異熟生,亦攝別報。
  二、等流 謂習善等所引同類,或似先業後果隨轉。其隨先業而似轉者,實增上果,非同性果。相似之義,假名等流,此果即通有漏無漏。
  三、離繫 謂無漏道斷障所證善惡為法。
  四、士用 謂諸作者,假諸作具。所辦事業,如夫農作商賈事主書畫算數占卜等事。由此成辦諸稼穡等財利等果,名士用果。
  五、增上果 謂除前四餘所得果寬通有漏無漏等。 因果同時異時 因果同時異時總目錄
  因果同時異時者:
  一、因果同時 能熏識等,從種生時,即能為因,復熏成種,三法展轉,因果同時。如炷生燄,燄生燋炷,亦如束蘆,更互相依,因果俱時,理不傾動矣。
  二、因果異時 前念種子生後念種,斯乃自類相生,因果異時,不同種現相望因果同時。 十二因緣(二) 十二因緣(二)總目錄
  生死相續,皆由十二有支,謂從無明乃至老死。
  一、無明支 以行蘊中無明為體,不取餘法,斯乃與行得為因緣,此通現行及種為體。
  二、行支 造作為行,以身語意三行為體,心心所為體。行體是思,此身語意三,在欲界名福非福,身語在色界,意亦通無色,名為不動,此支亦通現行種子。
  三、識支 了別名識,唯取阿賴耶識親因緣為體。果報主故,此唯種子,不取現行。
  四、名色支 即除六根觸受法種,皆名色攝,謂色蘊中除根,餘色除受蘊全除行蘊觸除識蘊中本識意根餘想蘊全三蘊少分為名色支體,此唯異熟性也。
  五、六處支 生長門義名為處,是內六處唯取彼異熟種,即五色根及前六識,若有異熟居過去世,說為意也。
  六、觸支 觸境名觸,除第七識,取第八相應觸全,六識之中異熟觸,此唯種子。
  七、受支 領納名受,此亦同前觸,應知亦唯種子。
  八、愛支 耽染名愛,唯取愛數一法為體,正唯修斷,助潤通見,此通現種。
  九、取支 追欲名取,通取一切煩惱,正唯修斷,助潤通見,此通種現。
  十、有支 愛取合潤,能引業種及所引因轉名為有,俱能近有後有果故。
 十一、生支 蘊起名生,即五果現行,不取種子。以異熟五蘊為體,謂從中有至本有中未衰變來,皆生支攝。
 十二、老死 變異名老,滅無名死,亦以異熟五蘊為體,不取種子也。 緣起得名 緣起得名總目錄
  瑜伽論中釋緣起名,有其五釋:
  一、由煩惱繫縛,往諸趣中,數數生起,故名緣起,是依緣所起之處釋名。
  二、依託眾緣速謝滅已,續和合生,故名緣起。此依剎那義釋名。
  三、眾緣過去而不捨離,依自相續而得生起。故名緣起。
  四、數數謝滅復相續起,故名緣起。此依數壞數滅義釋。
  五、於過去世覺緣性已等相續起,故名緣起。如世尊說我已覺悟等起宣說,即由此名展轉傳說,故名緣起。 能所引生 能所引生總目錄
  能所引生者:
  一、無明及行,名能引支,能引識等五果種故。
  二、識等五種,名所引支,是前二支所引發故。
  三、愛取及有,名能生支,近生當來生老死故。
  四、生及老死,名所生支,是愛取有近所生故。 無明發業 無明發業總目錄
  無明支取發業者,如勝鬘經有五住地。即見一處,欲色有及無明住地。前四煩惱障,能發諸業。第五所知障,不能發業。於此五中,唯取前四。於發業中,有能通發總別業者,有但發總報者,有唯發別報者,今取兼發總別及唯發總報者,不取唯別。於中復有助正發業,通取助正。正發行者,唯見所斷,謂麤猛故。助者不定,謂助發人天總報之業,亦通修道。助發惡趣總報之行,多唯見斷發別報等。少亦通修,又此無明通於相應不共纏及隨眠,現行名纏,種名隨眠。現行分二,與本惑俱。名為相應,不與本俱。名為不共,然多說是主獨行迷因果理。行相細故,不同非主獨行無明。
  雖諸煩惱,皆能發潤,而發業位,無明力增,以具十一殊勝事故,如緣起經說。
  一、所緣緣 遍緣染淨故。
  二、行相勝 隱真顯妄故。
  三、因緣勝 惑業生本故。
  四、等起勝 等能發起能引所引能生所生緣起法故。
  五、轉異勝 隨眠纏縛相應不共四轉異故。
  六、邪行勝 於諦起增益及損滅行故。
  七、相狀勝 微細自相,遍愛非愛共相轉故。
  八、作業勝 作流轉所依事,作寂止能障事故。
  九、障礙勝 障礙勝法及廣法故。
  十、隨轉勝 乃至有頂猶隨轉故。
 十一、對治勝 二種妙智所對治故。
  所以不說餘惑,亦名發業支也。 行支 行支總目錄
  或有一業,唯感總報,或有一業,通感總別,並是行支也。順現受業,別助當業,皆非行支,此皆唯能感別報果也。感當業中,別有一業,唯感別報,謂之別助當業。 識等五支 識等五支總目錄
  「五種熏發」名言熏習發識等種,未必一時。雖有前後,雜亂不定。於生果相,未辨何前,何者為後。然此五種,由業熏發,必是同時,由行熏識業力種成。令五種子,一時轉變,於生死位,能生自果而已。
  「識等次敘」識等五種由業熏發,雖實同時,而依主伴。總別勝劣,因果相異,故諸聖教,假說前後,謂本識為生異熟主故。餘四為伴,是助伴生。就彼四中,名色是總。而體性寬,餘三是別。而義用狹,就後三中六處以受等依是勝,餘二以依處生是劣,就後二中,觸以能生生受是因,受以觸所生是果也。或依當來生起分位,現在已起分位,有次第故。說有前後,非行熏時,及實生果有其前後,謂續生時因識相顯,次根未滿,名色相顯。次根滿時,六處明盛。依斯發觸,因觸起受,爾時乃名受果究竟也。 愛取有 愛取有總目錄
  「愛取潤業」愛能潤業,取支亦爾。且依初後,分此二支。要數溉灌,方生有芽。譬如麥時,時時受潤而得生長。雖諸煩惱,皆能發潤。於潤業位,愛力遍增,雖取支中,攝諸煩惱,而愛潤勝。故十地經說,是愛增也。
  「潤生相貌」於潤生位有中生殊,於潤中有,起自體愛。於潤生有,起境界愛。以於死有不見中有,謂我無有,起自體愛。於中有位,見生處故,起境界愛。謂於彼業,所得生處,還見如是種類有情,喜樂馳趣,即於生處境色所礙,中有終滅,生有續起也。
  「中有愛潤」若有於此,非等引地,沒已生時,依中有位,而起染汙意識,結生相續。謂男女互於父母之處起貪及恚,而緣父母不淨,謂為己有,而生貪愛。或緣當生有果起愛,故得潤生,中有染識滅時,其異熟識託母胎中,與赤白渧同一安危,令相和雜,成羯羅藍。 惑業苦 惑業苦總目錄
  生死相續,由惑業苦。
  一、惑 發業潤生煩惱名惑。
  二、業 能感後有諸業名業
  三、苦 業所引生眾苦名苦。
  惑業苦種,皆名習氣。前二習氣,與生死苦,為增上緣,助生苦故。第三習氣,望生死苦,能作因緣,親生苦故。此惑業苦,應知總攝十二有支,謂從無明乃至老死。無明愛取是惑所攝,行有一分是業所攝,七有一分是苦所攝也。前十是因,後二是果。如斯因果,定不同世。因中前七與愛取有,或異或同,若二三七各定同世也。 福等三業 福等三業總目錄
  福等三業者:
  一、福業 謂感欲界善趣異熟,及順五趣受之善業是也。前是人天總業,後是五趣別業也。福者勝義,其相殊勝,自體及果,俱可愛樂,故名為福。
  二、非福業 謂感惡趣異熟,及順五趣異熟之不善業是也。初是三惡趣總業,後是五趣別業也。非福者劣義,其相鄙劣,自體及果,俱不可樂,故名非福。
  三、不動業 謂感色無色界異熟,及順色無色受之業是也。前是總業,後是別業也。此業以定所攝,定於自處,受其果報。不如欲界散業,遇緣而轉,得餘趣處受報,故名不動。或定地攝,名為不動,以定能住於一境也。 共不共業 共不共業總目錄
  共不共業者:
  一、若業能令諸器世間種種差別,謂之共業。
  二、能令有情世間種種差別,謂之不共業。
  由共業種為增上緣,共相種子,得生現行。由不共業種為增上緣,不共相種子,得生現行。其旨應知矣。 三業四業 三業四業總目錄
  阿毗達磨集論四云:業差別有三種:
  一、順現法受業 若業於現法中,異熟成熟。謂從慈定起已,於彼造作,若損若益,必得現異熟。如從慈定起,從無諍定起,從滅定起,從預流果起,從阿羅漢果起亦爾。又於佛為上首僧中造善惡業,必得現異熟。又有餘猛利意樂方便所行善不善業,亦得善異熟。
  二、順生受業 若業於無間生中異熟成熟,謂五無間業。復有所餘善不善業,於無間生異熟成熟者,一切皆名順生受業。
  三、順後受業 若業於無間生後異熟成熟,是名順後受業。
  四、順不定受業 集論云:「上三業唯識論更加順不定受業以為四業。」
  雜集論云:「於此業中,從初熟位,建立順現法受等名,不唯受此一位異熟。若業於此生造,即從此生已去,異熟成熟,說名順現法受業。若業於此生造,從無間生已去,異熟成熟,說明順生受業。若業於此生造,度無間生已去,異熟成熟,說名順後受業矣。」 定不四業 定不四業總目錄
  瑜伽云:復有四業:
  一、異熟定  二、時分定  三、二俱定  四、二俱不定
  了義燈云:「餘三不定,第一約報受雖是定,然時不定。第二時定而報不定,故並不定。」 決定三業 決定三業總目錄
  雜集論云:決定受業有三:
  一、作業決定 由宿業力感得決定異熟相續。於此生中,必造此業。何以故?應造此業,期限決定故。終不越限,必造此業,乃至諸佛世尊大神通力,亦不能為障。令其不造,隨因決定力果相續轉變故。
  二、受異熟決定 如另所說故思造業。
  三、分位決定業 如由此業,於現報中,必定受異熟。由此業必受生異熟,由此業必受後異熟。
  法華玄贊云:「若業道攝名順定業,加行後起通定不定。又未悔未對治等名決定業,己悔已對治等名不決定業。」 故不故思 故不故思總目錄
  故不故思者:
  一、故思業 思有三種:
  一、審慮思  二、決定思  三、動發勝思
  前二種思是發身語遠近加行,此與意俱故,作動意故,名曰意業。第三勝思正發身語,是其身語二業體也。
  如是造業,謂是故思業,故思有五種:
   一、他所教敕故思造業 猶如有一雖不欲樂,因他強力之所教敕,發起故思,行不善業。
   二、他所勸請故思造業 猶如有一雖不欲樂,因他勸請,因他引導,執為利益,發起故思,行不善業。
   三、無所了知故思造業 猶如有一不了得失,無所執著,隨欲造業者所作,發起故思,行不善業。
   四、根本執著故思造業 猶如有一為貪瞋等不善根纏故,其心猛亂執著,發起故思,行不善業。
   五、顛倒分別故思造業 猶如有一依不平等,內見愛樂邪法,為求當來可愛異熟,發起故思,行不善業。
  前三故思作業,雖作不增長,輕故,不必受異熟。後一故思作業。若作若增長。重故,必定受異熟矣。
  二、不故思業 除此已外,不覺誤犯。謂之不故思業。瑜伽云:「故思所造業者,謂先思量已。隨尋思已。隨伺察已,而有所作。彼或錯亂,或不錯亂。其錯亂者,謂於餘處思欲殺害,或欲劫盜,或欲別離,或欲妄語及欺誑等。如是思已,即以此想,別處成辦。不錯亂者,當知其相與此相違矣。」 增不增業 增不增業總目錄
  增不增業者:
  一、增長業 起造諸業,而令習氣增益,謂之增長業。
  二、不增長業 設有故思,不起身語等,及雖起身語,而不令種增長,謂之不增長業。
  瑜伽云:增長業者,謂除十種:
  一、夢所作  二、無知所作  三、無故思所作  四、不利不數所作
  五、狂亂所作 六、失念所作  七、非樂欲所作  八、自性無記
  九、悔所損  十、對治所損
  除此十種,名增長業。不增長業,謂此十種。又云諸作不增長業,若無追悔,不修對治,尚可受果,名增長業。若追悔等,名不增長業。或先增長業,由追悔等,名不增長業。如未生怨未追悔前,名增長業;追悔已後,名不增長業矣。 定不定業 定不定業總目錄
  瑜伽論云:
  一、定受業 謂故思所造重業。
  二、不定受業 謂故思所造輕業。
  由三因緣令業成重:
  一、由意樂 謂由猛利纏等所作,於同法者,見己歡喜,於彼隨法,多隨尋思,多隨伺察,如是名為由意樂故,令業成重。
  二、由加行 謂於彼業,無間所作,慇重所作,長時積集,又於其中,勸他令作,又即於彼,稱揚讚歎,如是為由加行故,令業成重。
  三、由思故 謂諸有情於己有思,若住正行及正行果,於彼發起善作惡作,當知此業,說名為重,與彼相違說名為輕。
  又云:依未解脫者,建立定受業矣。謂世道伏斷乃至得聖得無學等,名為解脫者。與此相違者,名為未解脫者也。 遍等三性 遍等三性總目錄
  遍等三性者:
  一、遍計所執性 謂由彼彼虛妄分別,遍計種種所遍計物,謂所妄執蘊處界等。若法若我,自性差別,此所妄執自性差別,總名遍計所執自性。如是自性,都無所有,理教推徵不可得故,謂之遍計所執。周遍計度,故名遍計。如於繩上,妄執為蛇。而實我法,離於心心所體見相分等,如繩外別無實蛇也。
  二、依他起性 謂眾緣所生心心所體及相見分有漏無漏,皆依他起。依他眾緣而得起故,名依他起。
  三、圓成實性 謂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圓成實。顯此遍常體非虛謬,簡自共相虛空我等。此圓成實性與彼依他起性,譬如麻之與繩,水之與波,既非是異,亦非不異。 三無性 三無性總目錄
  三無性者:
  一、相無性 一切眾生以妄心向因緣生之事物,計度有我有法之我法相,名為遍計所執性。此遍計所執性之法,如認繩而浮蛇之相,其相非實有,故名相無性。
  二、生無性 一切諸法不關於本來妄心,由因緣相和而生者,謂之依他起性。此依他起性之法,為因緣生,因緣生無實性,恰如繩之因緣生,無繩之實體,故名為生無性。
  三、勝義無性 真如為圓為常,為一切有為法之實性,故謂之圓成實性。離此圓成實性,一切有無之諸相,名為勝義無性。勝義者名於圓成實性,圓成實性為絕待之法,故不帶何等之相,如麻中無蛇與繩之相,即空真如也。
  此三性又名相無性,無自然性,法無性。 十種真如 十種真如總目錄
  圓成實性,即諸法勝義。所謂一真法界,亦即名為真如。言真如者,真實而不虛妄,如常而無變易也。十真如者,雖真如性實無差別,而隨勝德假立十種:
  一、遍行真如 謂此真如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
  二、最勝真如 謂此真如具無邊德,於一切法最為勝故。
  三、勝流真如 謂此真如所流教法,於餘教法極為勝故。
  四、無攝受真如 謂此真如,無所繫屬,非我執等所依取故。
  五、類無別真如 謂此真如,類無差別,非如眼等類有異故。
  六、無染淨真如 謂此真如,本性無染,亦不可說後方淨故。
  七、法無別真如 謂此真如,雖多教法,種種安立,而無異故。
  八、不增減真如 謂此真如,離增減執,不隨淨染有增減故,即此亦名相土自在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現相現土俱自在故。
  九、智自在所依真如 謂若得此真如已,於無礙解得自在故。
  十、業自在等所依真如 謂若證得此真如已,普於一切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 四智 四智總目錄
  凡夫有八識,至如來轉為四智:
  一、大圓鏡智 轉第八識者。如有漏之第八識,變依正二報,而持有情之身。此智變如來之身土,而持一切之功德。猶如大圓鏡中,現一切之色像,故名大圓鏡智。緣鏡無邊,照法界之事理,故又名一切種智,即如來萬德。如唯識論言:「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離諸分別,所緣行相,微細難知,不妄不愚,一切境相性相清淨,離諸雜染,純淨圓德,現種依持,能現能生,身土智影,無間無斷,窮未來際,如大圓鏡,現眾色像。
  二、平等性智 是轉第七識者。反於第七識之我見,而達無我平等之理。於一切眾生,起無緣大悲之智也。如唯識論言:「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現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大慈悲等,恒共相隨諸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土影像差別。
  三、妙觀察智 轉第六識者。妙觀察諸法之相,而施說法斷疑之智也。如唯識論言:「妙觀察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攝觀無量總持之門,及所發生功德珍寶,於大眾會,能現無邊作用差別,皆得自在,雨大法雨,斷一切疑,令諸有情,皆獲利樂。
  四、成所作智 轉眼等五識者。為利一切凡夫二乘類,成種種變化事之智也。如來之現化身化土及諸神通所作,皆智之作用也。如唯識論言:「成所作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為欲利樂諸有情故,普於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成本願力,所應作事。 涅槃 涅槃總目錄
  涅槃義別,略有四種:
  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 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客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
  二、有餘依涅槃 謂即真如出煩惱障,雖有微苦所依未滅而障永寂,故名涅槃。
  三、無餘依涅槃 謂即真如,出生死苦,煩惱既盡,餘依亦滅,眾苦永寂,故名涅槃。
  四、無住處涅槃 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 三身 三身總目錄
  三身者:
  一、自性身 謂諸如來真淨法界,受用變化平等所依。離相寂然,絕諸戲論,具無邊際真常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實性,即此自性,亦名法身,大功德法所依止故。
  二、受用身,此有二種:
   一、自受用 謂諸如來三無數劫,修集無量福慧資糧,所起無邊真實功德,及極圓淨常遍色身,相續湛然,盡未來際,恒自受用廣大法樂。
   二、他受用 謂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妙淨功德身,居純淨土,為住十地諸菩薩眾,現大神通,轉正法輪,決眾網令彼受用大乘法樂。
   合此二種,名受用身。
  三、變化身 謂諸如來,由成事智,變現無量隨類化身,居淨穢土,為未登地諸菩薩眾,二乘異生,稱彼機宜,現通說法,令名獲得諸利樂事。
  「三種常住」謂三種常住者:
  一、自性常 自性身謂之自性常,其性無為,不生不滅。
  二、不斷常 自他受用,謂之不斷常,有為智品,雖有生滅,無有間斷也。
  三、相續常 變化身,謂之相續常,機緣不恒,稍有間斷,雖不恒會,機緣無盡,雖有間斷,化道無絕也。 三土 三土總目錄
  三土者:
  一、法性土 自性身之所依。
  二、受用土 受用身之所依。
  三、變化土 變化身之所依。 破惑(二) 破惑(二)總目錄
  「二無我」百法明門論云:「一切法無我。」言無我者,略有二種:
  一、補特伽羅無我 補特伽羅,此云有情。有情無我,即生空也。有情無我者:如百法五位之中,若云心即是我,則心且有八,何心是我?又一一心念念生滅,前後無體,現在不住,以何為我?若云心所是我,則心所有五十一,何等心所是我?三際無性亦然,若云色法是我,則勝義五根,不可現見,浮塵五根,與外色同,生滅不停,何當有我?若云不相應行是我,則色心有體,尚不是我,此依色心分位假立,又豈是我?若云無為法是我,對有說無,有尚非我,無豈成我?故知五位百法,決無真實補特伽羅可得也。
  二、法無我 依於俗諦,假說心心所色不相應行種種差別,約真諦觀,毫不可得,但如幻夢,非有似有,有即非有。又對有為,假說無為,有為既虛,無為豈實。譬如依空顯現狂華,華非生滅,空豈有無,是知五位百法,總無實法,無實法故,名法無我也。 破執我不應理 破執我不應理總目錄
  唯識論云:「如何實我不可得耶?」諸所執我,略有三種:
  一者、執我體常周遍量同虛空隨處造業受苦樂故 此執非理,所以者何?執我常遍,量同虛空,應不隨身受苦樂等。又常遍故,應無動轉,如何隨身能造諸業?又所執我,一切有情為同為異?若言同者,一作業時,一切應作;一受果時,一切應受;一得解脫時,一切應解脫;便成大過。若言異者,諸有情我,更相遍故,體應相雜。又一作業,一受果時,與一切我,處無別故,應名一切所作所受。若謂作受,各有所屬,無斯過者,理亦不然。業果及身,與諸我合。屬此非彼,不應理故。一解脫時,一切應解脫。所修證法,一切我合故。
  二者、執我其體雖常而量不定隨身大小有卷舒故 此亦非理,所以者何?我體常住,不應隨身而有舒卷。既有舒卷,如橐籥風,應非常住。又我隨身,應可分析,如何可執我體一耶?故彼所言,如童豎戲。
  三者、執我體常至細如一極微潛轉身中作事業故 此亦非理,所以者何?我量至小,如一極微,如何能令大身遍動?若謂雖小,而速巡身,如旋火輪,似遍動者。則所執我,非一非常,諸有往來,非常一故。
  又所執我,復有三種:
  一者、即蘊 理且不然,我應如蘊,非常一故。又內諸色,定非實我。如外諸色,有質礙故,心心所法,亦非實我。不恒相續,待眾緣故。餘行餘色,亦非實我。如虛空等,非覺性故。
  二者、離蘊 理亦不然,應如虛空,無作受故。
  三者、與蘊非即非離 理亦不然。許依蘊立,非即離蘊,應如瓶等,非實我故。又既不可說有為無為,亦應不可說是我非我。故彼所執,實我不成。
  又諸所執實有我體,為有思慮,為無思慮?
  一、若有思慮 應是無常,非一切時有思慮故。
  二、若無思慮 應如虛空,不能作業,亦不受果。
  故所執我,理俱不成。
  又諸所執,實有我體,為有作用,為無作用?
  一、若有作用 如手足等,應是無常。
  二、若無作用 如兔角等,應非實我。
  又諸所執實有我體,為是我見所緣境否?
  一、若非我見所緣境者 汝等云何知實有我?
  二、若是我見所緣境者 應有我見,非顛倒攝,如實知故。若爾如何執有我者所信至教,皆毀我見稱讚無我?言無我見,能證涅槃;執著我見,沈淪生死。豈邪見能證涅槃,正見翻令沈淪生死?
  又諸我見不緣實我,有所緣故。如緣餘心,我見所緣,定非實我,是所緣故。如所餘法,是故我見,不緣實我,但緣內識,變現諸蘊,隨自妄情,種種計度。 破法執不應理 破法執不應理總目錄
  唯識論云:「諸外道輩品類雖多,所執有法,不過四種:」
  一、執有法與有等性其體定一如數論等 彼執非理,所以者何?勿一法即有性故。皆如有性,體無差別,便違三德我等體異,亦違世間諸法差別。又若色等即色等性,色等應無青黃等異。
  二、執有法與有等性其體定異如勝論等 彼執非理,所以者何?勿一切法非有性故。如已滅無,體不可得,便違實等。自體非無,亦違世間現見有物。又若色等非色等性,應如聲等非眼等境。
  三、執有法與有等性亦一亦異如無慚等 彼執非理,所以者何?一異同前,一異過故,二相相違,體應別故。一異體同,俱不成故。勿一切法,皆同一體,或應一異,是假非實,而執為實,理定不成。
  四、執有法與有等性非一非異如邪命等 彼執非理,所以者何?非一異執,同異一故。非一異言,為遮為表,若唯是表,應不雙非。若但是遮,應無所執。亦遮亦表,應互相違。非表非遮,應成戲論。又非一異,違世共知有一異物,亦違自宗色等有法,決定實有,是故彼言,唯矯避過。 二空 二空總目錄
  二空者,人無我則人空,法無我則法空。能悟二空,即是正觀也。 一切唯識 一切唯識總目錄
  諸識及彼心所,皆能變似見相二分。立轉變名,所變見分,說名分別,能取相故。所變相分,名所分別,見所取故。由此正理,彼實我法,離識所變,皆定非有,離能所取,無別物故。非有實物,離二相故。是故一切有為無為,若實若假,皆不離識。唯言為遮,離識實物,非不離識心所法等。或轉變者,謂諸內識,轉似我法外境相現,此能轉變,即名分別。虛妄分別,為自性故。謂即三界心及心所,此所執境,名所分別,即所妄執實我法性。由此分別,變似外境,假我法相,彼所分別實我法性,決定皆無,是故一切皆唯有識,虛妄分別有極成故。 三能變識 三能變識總目錄
  一切我法,皆是其假。不過隨情施設,妄有種種相轉。而種種我法之相,不過皆依識所變現。然識雖有八種,以類別之,則唯有三。此三能變,即異熟、思量、了別。
  第一能變識:
   一、此阿賴耶識,約當體自相言,具三藏義,即云藏識。
   二、由過去善惡業習成熟之力,所感無記果報總報總主,是為異熟識。
   三、此識一類無記,受前七識諸法之熏,持前七識諸法之種,現在未來前七諸法一切現行,皆由此識所藏種子發起,為一切種識。
   四、此識能緣行相,極為微細。此識所緣五淨色根及諸種子,亦甚微細。此識所緣外器世間,難可測量。
   五、此識所緣相分,執受勝義浮塵五根及諸種子,并依報世間。若於死位,此識最後捨去,若於生位,此識最先來執。
   六、此識能緣見分,以了別為現行之相狀。
   七、與觸、作意、受、想、思、遍行五心所,恒相應起。
   八、此識行相極不可知,不能分別苦樂,故於三受,唯與捨受相應。
   九、此識是善惡所招苦樂之果,體非善惡,又不與根隨煩惱相應,故於三性,是無覆無記。
   十、觸等五個心所,亦如此識,惟是無覆無記性攝,亦屬異熟,所緣行相,亦不可知。
  十一、此識無始以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是謂為恒。念念生滅,前後變異,是謂為轉。恒則非斷,轉則非常,非斷非常,因果法爾。望前名果,望後名因,喻如暴流,長時相續,而非斷常。
  十二、此識如水,前七轉識,依此得起,猶如波浪。此識所現境界之相,能與轉識作增上緣,猶如猛風。
  十三、三界九地,但隨夙世善惡引業所牽受生,分毫不能自作主張。
  十四、此識阿賴耶名,以被第七識執為我故。迨聲聞乘之第四果,緣覺乘之辟支佛果,大乘菩薩第八不動地以上等之阿羅漢位,我執永伏,爾時此識,即便先捨,不復名阿賴耶,至異熟識名。以是善惡漏無漏業,已成熟時,所招感故,直至金剛道後,圓滿佛果,方得捨之。一切種識,名通於因果凡聖等位,但至成佛之後,則維持圓滿無漏善種,盡未來際,利樂有情,更不受熏。以其一切有漏種子,及一分劣無漏種,皆永斷故,名之為無垢淨識。以其與極善無漏之慧心所恒相應故,名之為大圓鏡智。此識一轉,此智一發,則法界洞朗,真俗等觀,普照十方塵剎中也。
  第二能變識
   一、此末那識依第八識轉,第八識之現行,是此識之根本依。第八識中所藏第七識之種子,是此識之種子依,轉者謂相續生起。
   二、此識即緣第八識之見分,而起微細我法二執。
   三、此識所緣,托第八識見分以為本質,於三境為真帶質境。
   四、三界有情,所以枉受輪迴,不證涅槃,通以此執為本,故云通情本。
   五、此識隨所生處,必緣第八識之見分,妄執為我,故為非量。
   六、此識以恆審思量而為體性,即以恒審思量而為行相。第八則恒而不審,第六則審而不恒。前五則不審不恒,惟此第七,於有漏位,恒審思量,非我執我,無始隨逐,無時暫捨,所以有情昏迷,不能自拔。
   七、此識從無始來,若未轉與平等性智相應,則任運恆緣藏識見分,與四我根本煩惱相應,及餘觸等遍行五心所、八種大隨煩惱、別境中慧、相應,共有十八心所也。
   八、前六轉識,修施戒等諸善行時,由此第七念念執我,令所修善,不能忘相,故名染依。若此識轉為平等性智,則前六識所修諸行,皆成無漏,名為淨依。所以前六轉識,呼此七識為染淨依也。
   九、此識由與四煩惱等相應,隱蔽真理,故是有覆。非善不善,故是無記。
   十、隨其所生二界九地,即繫屬於此界此地。
  十一、此我執相應之末那,二乘無學,方得永斷。菩薩八地以上,無功用行,方得永伏。那含聖者,登地菩薩,入滅盡定,亦暫伏滅。聲聞初果以上,菩薩登地以上,第六意識,入二空觀,真無我解,及後得智。二無漏道,若現前時,斷盡分別二執種子,亦暫伏滅俱生二執現行,得與平等性智相應。
  十二、四智菩提,皆是如來自受用報身所攝,而用各不同。若為地上菩薩所現他受用報身,則是平等性智之用。
  第三能變識
   此能變識差別有六種:謂依六根而住,由六根而發。繫屬於六根,助六根了別。如六根之各緣一塵,故有六種識。六識皆以了別塵境為自性及行相。
   前五識
   一、前五識於性等三境中為性境。
   二、前五識於現等之量中為現量。
   三、前五識於善等三性全通。蓋五識能助第六意識作善惡業,若與信等相應,則善性攝;若與無慚等相應,則惡性攝;俱不相應,則屬無記性攝。
   四、五識中除鼻舌二識,惟欲界得行外。眼耳身三識,唯欲界五趣雜居地,及初禪離生喜樂地,此二地中得行。二禪以上,并眼耳身之三識,亦不起現行也。
   五、前五識但與三十四心所得相應,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中隨二、大隨八「若惡心中定有此十,若有覆無記心中,定有掉舉等八故」及貪瞋癡根本之三。
   六、五識能領納順等三境相,即與受三相應。
   七、五識於勝義浮塵二種根,係淨色根,謂勝義五根。依五淨色根,乃發五識,此根即名增上緣依。眼識則更須空等八緣,方由生起現行。故云眼識九緣生,耳識八緣,鼻舌身但七緣。緣具則不妨俱起,緣缺則不必俱生,如波濤依水,多少無定。
   八、五識中鼻舌身三,合中取境。眼耳二種,離中取境。但五根對境,無緣慮用,但如鏡中無別分析。及五識緣境,則有自性分別,任運起貪瞋癡,然猶無有隨念計度二種分別。所以不帶名言,不執為外,仍名現量,同時率爾意識,亦復如是。直至尋求等流心起,方墮比非二量之中,根識不同之致。惟有秉大乘教以智觀察,乃能分之。若愚法聲聞,則便難於分別,況凡外乎。
   九、五識必以第八根本識之現行而為共依,又必以第八識中所藏五識種子為各別親依。
   十、此五識至果位中,轉為成所作智之時,猶自不能親證真如體性。但於自識變起真如相分,以觀二空之理。故非根本智攝,惟是後得智攝。未成佛前,一向有漏。直俟金剛道後,異熟識空,轉成大圓鏡智相應之菴摩羅識,名為圓明初發。爾時菴摩羅識所持五根成無漏故,依根所發五識亦成無漏,名為成所作智相應心品。能於盡未來時,遍十方界,示現三輪不思義化,度脫一切有情生死苦輪。
   第六識
   一、此識於善等三性通具。
   二、此識於現等三量過具,若與五識同起,率爾緣現在境,不帶名言,不執為外,則屬現量。若入禪定,緣禪定境,亦屬現量。若入二空觀智,或根本智,親證真如,或後得智,變相觀空,亦皆現量。若藉眾緣而觀於義,不倒不謬,如見煙知火,見角知牛等,則名比量。若顛倒推求,虛妄計度,不能如理而解,不能如事而知,如無我計我,不淨謂淨等;又如見机疑人,見繩疑蛇等;又如翳睹空華,捏觀二月等;皆名非量。
   三、六識最明利,故能通緣三境。
   四、三界輪轉之時最易。
   五、此第六識心與五十一心所皆得相應,隨其所起,或多或少,初無一定,故須臨時別配,具如唯識論中諸門分別也。
   六、此第六識心,或時與信等相連,則為善性。或時與根隨煩惱相連,則為惡性。或時不與善惡相連,但與遍行別境等相連,則便為無記性。故三性恒轉易也。或緣欲界,或緣色界,或復緣無色界,故三界恆轉易也。或時喜受,或時樂受,或時憂受,或時苦受,或時不苦不樂名為捨受,故五受恆轉易也。
   七、六識必以第八根本識之現行,為前六識共依。又必以第八識中所藏,六識種子,為別親依。
   八、身語二業,皆由此第六識方能動發。由第六識與發業惑相應,能造善惡引業。此業雖謝,所熏種子,至成熟時,能招六道總報。由第六識與潤生惑相應,能造善惡滿業。此業雖謝,所熏種子,至成熟位,能招六道別報。所招總報,名真異熟;所招別報,名異熟生。若總若別,苦樂萬狀,皆第六識造業所牽感也。
   九、前五識所藉緣多,緣有具缺,故起滅不定。第六意識所待緣少,緣具無缺,故常得現起。但除五位,暫時不行。一、生無想天。二、入無想定。三、入滅盡定。四、極重睡眠。五、極重悶絕。
   十、由資糧加行位中,用有漏聞思修慧,漸伏我法二執現行,亦復助熏無漏智種,令其漸漸成熟。故至初歡喜地,頓斷分別我法二執種子,得與妙觀察智相應。然其俱生我法二執之現行纏繞,及隨眠種子,尚自未斷,猶須數數修習之力,乃能伏斷。第七地後,俱生我執永伏,雖有俱生微細法執,或時現起而非有漏,故能觀察諸法,圓滿明淨,普照大千世界,機緣隨應,說法化度。
  三能變相,是八識自證分所變相見二分也。相見俱依自證而起,自證分是相見二分所依。 諸識轉變 諸識轉變總目錄
  問:「云何應知依識所變,假說我法,非別實有,由斯一切唯有識耶?」答:「八心王、五十一心所之諸識轉變,即諸心心所之自證分,皆能變似見相二分也。所變見分,名為分別;所變相分,名所分別。離此見相二分,則彼實我實法,決定皆無,是故一切無不唯識。謂心王有八,即自體唯識。心所有五十一,即相應唯識。色法十一,即所變影像唯識。不相應行有二十四,即分位唯識。無為有六,即實性唯識也。」 展轉分別 展轉分別總目錄
  問:「若唯有識,都無外緣,由何而生種種分別?」答:「第八識中,含藏前七識心心所法一切種子。此等種子,熏習生長,乃至成熟,轉變不一。又以此現行互相資助力故,彼彼分別而便得生,何假外緣,方生分別哉!」 生死相續 生死相續總目錄
  問:「雖有內識,而無外緣,由何有情生死相續?」答:「生死相續,由內因緣,不待外緣,故唯有識。蓋界內分段生死,由有漏善不善業種子為因,煩惱障種以為助緣,招於六道身命麤異熟果。前盡後生,即彼界外不思議變易生死,亦由無漏有分別業種子為因,所知障種以為助緣。感於三種意生身,細異熟果,前後改轉,是則二種生死。皆由內識惑業所感,何藉外緣哉!」
〔表〕 唯識實性 唯識實性總目錄
  遠離我法二執,二空妙智所顯圓成實性,即諸法之勝義。所謂一真法界,亦即名為真如。真實而不虛妄,如常而無變易,在凡不減,在聖不增,在迷不染,在悟不淨,常如其性故,即唯識之實性也。 三性三無性 三性三無性總目錄
  三性者:
  一、遍計所執性 周遍計度,妄執我法。然第八識及前五識,非能遍計。第七末那,但計不遍。唯第六識為能遍計也。所遍計者,即是依他所起色心諸法。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彼不過即於依他所起心心所體見相分等,虛妄執為實我實法。如於繩上,妄執為蛇。而實我法,離於心心所體見相分等,皆無自性,如繩外別無實蛇也。
  二、依他起性 心心所體及見相分,皆由分別緣之所生,依他起自性心心所法,皆有緣慮故。若染若淨,皆名分別,即以此身別為緣,展轉復生染淨心心所體及見相分。
  三、圓成實性 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即於彼依他起性之上,常遠離前遍計所執故。此圓成實性與彼依他起性,譬如麻之與繩,水之與波,既非是異,亦非不異。亦如無常無我等蘊處界有為諸法與無常無我等性,非異亦非不異。蓋若言異,則應蘊處界不是無常。若是不異,則應無常不是蘊處界等共相。今圓成實與依他起亦復如是,若言是異,則應真如非彼依他實性,如水非波所依體性。若言不異,則應圓成實性亦是無常,如波生滅,水亦生滅,豈可乎哉?惟若未達遍計本空,未證見於圓成實理,不能思彼依他起性,蓋必無分別智證真如已。後得智中,方能了達依他起性如幻等故。
  三無性者,依三性立三無性,為遣執故。
   一、依遍計所執立相無性,由此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華故。
   二、依依他起性立生無性,此如幻事,托眾緣生,無如妄執自然性故。
   三、依圓成實性立勝義無性,謂此勝義由遠離前遍計所執我法性故,假名無性,非謂全無勝義性也。 二轉依果 二轉依果總目錄
  二轉依果者,謂菩提涅槃。依謂所依,即依他起,與染淨法為所依故。染謂虛妄遍計所執,淨謂真實圓成實性,轉謂二分轉捨轉得。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麤重,故能轉捨依他起上遍計所執,及能轉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 無漏界 無漏界總目錄
  無漏界者,諸漏永盡,非漏隨增,性淨圓明,故名無漏。界是藏義,此中含容無邊希有大功德故。或是因義,能生五乘世出世間利樂事故。 不思議 不思議總目錄
  不思議者,超過尋思言語道故,微妙甚深自內證故,非諸世間喻所喻故。 善(二) 善(二)總目錄
  善者白法性故,清淨法界,遠離生滅,極安穩故,四智心品,妙用無方,極巧便故,二種皆有順益相故,違不善故。 常 常總目錄
  常者,無盡期故。清淨法界,無生無滅,性無變易,故說為常。四智心品所依常故,無斷盡故,亦說為常。 安樂 安樂總目錄
  安樂者,無逼惱故。清淨法界,眾相寂靜,故名安樂。四智心品,永離惱害,故名安樂。此二自性,皆無逼惱,及能安樂一切有情,故二轉依,俱名安樂。 大牟尼 大牟尼總目錄
  二乘所得二轉依果,唯永遠離煩惱障縛,無殊勝法,故但名解脫身。大覺世尊,成就無上寂默法故,名大牟尼。 法身 法身總目錄
  大牟尼尊,所得二果,永離二障,亦名法身。無量無邊力無畏等大功德法,所莊嚴故。體依聚義,總說名身,故此法身,五法為性,非淨法界,獨名法身。如是法身,有三相別:一自性身。二受用身,此又有二:一自受用,二他受用。三變化身。義見後章,茲不複及。 五重唯識 五重唯識總目錄
  觀門次第,從麤至細,總有五重:
  一、遣虛存實識 謂觀遍計所執,唯虛妄起,無體用,應正遣空,情有理無故。觀依他圓成諸法體實,二智境界,應正存有,理有情無故。若爾何故得言唯識?唯言但遮愚夫所執,定離諸識實有色等。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彼空理所顯真如,識自相故。識相應故,二所變故,三分位故,四實性故,如是諸法,皆不離識總立識名。
  二、捨濫留純識 謂雖觀事理,皆不離識。於此內識,有境有心。識唯內有,境亦通外。恐濫外故,但言唯識。
  三、攝末歸本識 謂見相二分,俱依識有。若離識自體,本末法必無。是故攝末歸本,名曰唯識。
  四、隱劣顯勝識 謂心及心所,俱能變現。以心王勝而心所劣。隱劣顯勝,名為唯識。
  五、遣相證性識 謂識言所表,具有事理。事為相用,遣而不取。理為性體,應求作證。 漸次悟入 漸次悟入總目錄
  云何漸次悟入唯識?謂諸菩薩,於識相性,資糧位中,能深信解。在加行位,能漸伏除,所取能取,引發真見。在通達位,如實通達,修習位中,如所見理,數數修習,伏斷餘障,至究竟位,出障圓明。能盡未來,化有情類,復令悟入唯識相性。 伏除二取 伏除二取總目錄
  伏除二取者,謂伏除煩惱所知二障,能取所取也。煩惱所知,亦即我法二執,亦即謂伏除我法二執能取所取也。 雙印二空 雙印二空總目錄
  雙印二空者,謂雙印境空識空也。 無得 無得總目錄
  修習無分別智,遠離所取能取,離諸戲論,故說無得。 捨二麤重 捨二麤重總目錄
  煩惱所知二障種子,性無堪任,違於精細輕安之無漏法,名為麤重。令彼永滅,說之為捨。 轉依 轉依總目錄
  轉依者,轉煩惱依菩提,轉生死依涅槃。云何證得二種轉依?謂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如。二種轉依,由斯證得。十勝行者,即是十種波羅密多。義見後文。 轉依位別 轉依位別總目錄
  轉依位別,略有六種:
  一、損力益能轉 謂初二位,由習勝解及慚愧故,損本識中染種勢力,益本識內淨種功能,雖未斷障種,實證轉依,而漸伏現行,亦名為轉。
  二、通達轉 謂通達位,由見道力,通達真如,斷分別生二障麤重,證得一分真實轉依。
  三、修習轉 謂修習位,由數修習十地行故,漸斷俱生二障麤重,漸次證得真實轉依。
  四、果圓滿轉 謂究竟位,由三大劫阿僧企耶,修集無邊難行勝行,金剛喻定,現在前時,永斷本來一切麤重,頓證佛果,圓滿轉依,窮未來際,利樂無盡。
  五、下劣轉 謂二乘位,專求自利,厭苦欣寂,唯能通達生空真如,斷煩惱種,證真擇滅,無勝堪能,名下劣轉。
  六、廣大轉 謂大乘位,為利他故,趣大菩提,生死涅槃俱無欣厭,具能通達二空真如,雙斷所知煩惱障種,頓證無上菩提涅槃,有勝堪能,名廣大轉。 轉依義別 轉依義別總目錄
  轉依義別,略有四種:
  一、能轉道 此復有二:
   一、能伏道 謂伏二障隨眠勢力,令不引起二障現行。
   二、能斷道 謂能永斷二障隨眠。
  二、所轉依 此復有二:
   一、持種依 謂根本識,由此能持染淨法種,與染淨法,俱為所依,聖道轉令捨染得淨。
   二、迷悟依 謂真如由此能作迷悟根本,諸染淨法,依之得生,聖道轉令捨染得淨。
  三、所轉捨 此復有二:
   一、所斷捨 謂二障種真無間道,現在前時,障治相違,彼便斷滅,永不成就。說之為捨,彼種斷故,不復現行。妄執我法,所執我法,不對妄情,亦說為捨,由此名捨遍計所執。
   二、所棄捨 謂餘有漏劣無漏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引極圓明純淨本識,非彼依故,皆永棄捨。彼種捨已,現有漏法,及劣無漏,畢竟不生。既永不生,亦說為捨,由此名捨生死劣法。
  四、所轉得 此復有二:
   一、所顯得 謂大涅槃。此雖本來自性清淨,而由客障覆令不顯,真聖道生,斷彼障故,令其相顯,名得涅槃。此依真如,離障施設,故體即是清淨法界。
   二、所生得 謂大菩提。此雖本來有能生種,而所知障,礙故不生,由聖道力,斷彼障故,令從種起,名得菩提。起已相續,窮未來際,此即四智相應心品。 無相 無相總目錄
  無相者,謂一切染淨之法,悉為因緣生。以因緣生,故無自性,如夢如幻,諸法唯是空,即空亦為空,是為一切諸法,皆空無相也。 辨惑(四) 辨惑(四)總目錄
  一切眾生,所以不入正道者,蓋為邪見之所覆故。是邪見者,緣一切相之所惑故,若夫摧邪顯正,殆無過就諸相義,辨一切惑。 有無二見(二) 有無二見(二)總目錄
  二見者,一有見,二無見。
  一、有見 為遍於有之邪見,固執實有物之見也,又增益實性之妄見也。
  二、無見 為遍於無之妄見,固執實無物之見也,又減損實性之妄見也。
  此有無之二見,通於一切法邊見中之斷常二見,人身之有無二見皆是也。故一切之邪見,納於此二見之中。自此二見生一切之邪見。法華經曰:「入邪見稠林,若有若無等。依止此諸見,具足六十二。」 斷常二見(二) 斷常二見(二)總目錄
  斷常二見者:
  一、斷見 固執人之身心斷滅不續生之妄見,即無見也。
  二、常見 固執人之身心過現未皆常住無間斷之妄見,即有見也。 有無二邊 有無二邊總目錄
  二邊者,執有之邊際,執無之邊際,皆為邪見,故云邊見。肇論曰:「有無之境,邊見所存,豈是處中莫二之道乎?」又謂之增益減損二邊。
  一、增益邊 因緣所生之法,若分別推求,本無自性,眾生不了,執之為有,是名增益也。
  二、損減邊 因緣所生之法,若分別定無,即是損減實有成就之性,是名損減也。 有無四句 有無四句總目錄
  有無四句者:
  第一、有句 執必有我身,即常見也,又謂增益謗。
  第二、無句 執必無我身,即斷見也,又謂減損謗。
  第三、亦句 執我身亦有亦無,是有無相違見也,亦謂相違謗。
  第四、非句 執我身非有非無,是戲論見也,亦謂戲論謗。 百非 百非總目錄
  百非者,百舉大數,非乃非有非無等,為非認也。所謂涅槃理超四句,體絕百非也。或列舉之如下:
  一、四句各成四句,成十六句。
  二、十六句各歷三時,成四十八句。
  三、四十八句分已起未起,成九十六句。
  四、加根本四句,成百句。 二因 二因總目錄
  二因者,無因邪因也。
  一、無因 謂無因而自有果。
  二、邪因 非因計因。 因果四執 因果四執總目錄
  三論玄義云:「總論西域九十六術,別序宗要,則四執盛行:一、計邪因邪果,二、執無因有果,三、立有因無果,四、辨無因無果。」
  一、問云:「何名為邪因邪果?」 答:「有外道云:大自在天能生萬物,萬物若滅,還歸本天,故云自在天若瞋。四生皆苦,自在若喜,則六道咸樂。然天非物因,物非天果,蓋是邪心所畫,故名邪因邪果。」
  二、問云:「何名為無因有果?」 答:「復有外道,窮推萬物,無所由藉,故謂無因。而現睹諸法,當知有果。例如莊周魍魎問影,影由形有,形因造化,造化則無所由。本既自有,即末不因他,是故無因而有果也。」
  三、問云:「何名為有因無果?」 答:「斷見之流,惟有現在,更無後世,類如草木,盡在一期。」
  四、問云:「何名為無因無果?」 答:「既撥無後世受果,亦無現在之因。故六師云:「無有黑業,無有黑業報;無有白業,無有白業報。」四邪之間,最為尤弊,現在斷善,後生惡趣。」 因果四計 因果四計總目錄
  由因果一異,亦分四計。
  一、因果一  二、因果異  三、因果亦一亦異  四、因果非一非異 因果四計(二) 因果四計(二)總目錄
  或即前意以因中有果無果,成四句者。
  一、因中有果 二、因中無果 三、因中亦有無果 四、因中非有無果 四生(二) 四生(二)總目錄
  四生者:
  一、自生 自此所生,此生之上,無復更生。
  二、他生 從他而生,以對自故,說名他生,若就他自,亦是自生。
  三、共生 謂自他和合而生。
  四、無因生 謂不自不他不共,無因而生。 八病 八病總目錄
  言八病者,謂生、滅、斷、常、一、異、來、出也。
  一、生 自無而有,是謂生相。
  二、滅 自有而無,是謂滅相。
  三、常 相續不滅,是謂常相。
  四、斷 不相續生,是謂斷相。
  五、一 因與果同,是謂一相。
  六、異 因與果異,是謂異相。
  七、來 果來自外因,是謂來相。
  八、出 自因內出果,是謂出相。 生病 生病總目錄
  於一切法墮生病者,別有四輩:一執自生,二執他生,三執自他和合生,四執非自他生。 自生 自生總目錄
  執自生有四:
  一、計有神我自生,有十一:
   一、計主諦神我生 即迦毗羅。計諸法自生而有神,神名為主諦。此主諦者,生於法初,遍於一切,能生諸法,立二十五諦義,為修行法門。二十五諦者:
    一、主諦 為後二十四依諦之所依,諸法之主宰也。
    二、依諦 依前主諦而生二十四諦:
     一、冥諦 是為諦初,八萬劫前,不能盡知,強名冥諦。此冥諦者,依於主諦,而能遞生者也。
     二、覺諦 是為中陰識,亦名為大,從冥諦生。
     三、我諦 是為我心「不同神我」亦名我慢,亦名為意,從於覺生。
     四、色 是為色塵,從我生。
     五、聲 是為聲塵,從我生。
     六、香 是為香塵,從我生。
     七、味 是為味塵,從我生。
     八、觸 是為觸塵,從我生。
     九、空 是為空大,從聲塵生。
     十、風 是為風大,從聲觸二塵生。
     十一、火 是為火大,從聲色觸三塵生。
     十二、水 是為水大,從色聲味觸四塵生。
     十三、地 是為地大,從色聲香味觸五塵生。
     十四、眼 是為第一知根,從火大生。
     十五、耳 是為第二知根,從空大生。
     十六、鼻 是為第三知根,從地大生。
     十七、舌 是為第四知根,從水大生。
     十八、身 是為第五知根,從風大生。
     十九、手 是為第一業根,此下皆從大生。
     二十、足 是為第二業根。
     二十一、口 是為第三業根。
     二十二、大遺 是為第四業根。
     二十三、小遺 是為第五業根。
     二十四、心 是為平等根,能遍緣故名平等。
   二、計芥子神我生 即迦毗羅支流,諸自生而有神我生於心中如芥子,計能生諸法,以是為本。
   三、計麥粒神我生 此人計諸法自生,而有神我細如麥粒,為心主宰,生於諸法,其本宗同上。
   四、計豆皂神我生 此人計諸法自生,而有神我如豆皂大,為心主宰,能生諸法,本宗同上。
   五、計半寸神我生 此人計諸法自生,而有神我在其心中,其長半寸,為諸法因,本宗同上。
   六、計一寸神我生 此人計諸法自生,而有神我長一寸許,在其心中,發生諸法,本宗同上。
   七、計拇大神我生 此人計諸法自生,而有大如拇指神我,生彼心中,出生諸法,本宗亦同上。
   八、計內身神我生 此人計諸法自生,而有神我生在最初,譬如像生,有骨在形體先,彼能生法,本宗亦同上。
   九、計能增長神我生 此人計諸法自生,而有神我生在最初,隨身大小,能生諸法,本宗並同上。
   十、計無色神我生 此人計諸法自生,而有神我在於體中,名為細身,非凡情能見,為諸法主,本宗亦同上。
  十一、計清淨神我生 此人計諸法自生而有清淨神,我在於身中,莫能染汙,名淨色身,能生諸法,本宗亦同上。
  右十一種異執,皆計諸法從神我生,其源同出迦毗羅主諦,但立說有小異耳。
  二、計五陰生者有二:
   一、計五陰總相生 即六師等,計諸法從自體五陰生,執五陰實有。
   二、計五陰別相生 有六:
    一、計色陰生 此人計自體色陰,能生諸法,執色為本。
    二、計受陰生 此人計自體受陰,能生諸法,執受為本。
    三、計想陰生 此人計自體想陰,能生諸法,執想為本。
    四 計行陰生 此人計自體行陰,能生諸法,執行為本。
    五、計識陰生 此人計自體識陰,能生諸法,執識為本。
    六、計根身生 即布吒婆樓,計血肉身形,能生諸法,執身為本。
  右前五種異執,皆知有五陰法。計五陰即我,計法從彼生,其源由迦毗羅依諦中來。後一種異執,但於身起著,尚不知有五陰法,何況生無生法乎?
  三、計唯性生者,即執有小乘人,計諸法各從自體性生。如梨捺等,皆唯從性大能生事大。
  四、計唯理生者 即執空小乘人,計諸法各從二空理生。如依虛空,有地水火風等,皆唯從理大,能生事大。
  右二種異執,皆是佛法中人,稟教成迷者也。 他生 他生總目錄
  執他生者,復有三輩,云何為三。
  一、計從他有情生 計他有情生者,凡有三輩。
   一、計從摩醯首羅生 此復有四:
    一、計從摩醯首羅一體三身生 即摩醯首羅論師所執,謂彼一體三身,能生諸法。云何一體三身?
     一、摩醯首羅本身 為六道眾生天地萬物生滅之因,生從彼生,滅從彼滅,是為法身。
     二、那羅延果身 此身生梵天,是名應身。
     三、梵天造作身 此身造作一切命非命物,是名化身。
    二、計從摩醯首羅一體二身生 即月氐外道所執,謂彼一體二身,能生諸法,云何為二。
     一、摩醯首羅身 此為本身。三目八臂,稱為一切眾生慈父,亦名真身。
     二、毗紐身(即那羅延身) 此為跡身。稱為一切眾生悲母,亦名應身。
    三、計從摩醯首羅所生八女人生 即女人外道所執,謂此八女人。能生諸法,云何八。
     第一女人名阿提倒 生諸天。
     第二女人名提倒 生阿修羅。
     第三女人名蘇羅婆 生諸龍。
     第四女人名毗那多 生諸鳥。
     第五女人名迦毗羅 生四足。
     第六女人名摩[少/免] 生人。
     第七女人名伊羅 生諸穀子。
     第八女人名歌頭 生一切蛇蝎蚊虻蠅蚤蚰蜒百足等。
    四、計從摩醯首羅行諸苦行生 即自在經言:自在天行三品苦行,生腹行虫禽獸人天。
    右四輩皆計諸法從他生,依摩醯首羅而有生滅。
   二計從那羅延生,此復有二:
    一、計那羅延自生 即摩陀羅人,說一切物從彼生。還沒彼處,見自在天造作萬物。
    二、計那羅延所生梵天生 即吠檀多諸師,其生相如下:
     第一、從那羅齎中,生大蓮花。
     第二、從齎中蓮花,生梵天祖公。
     第三、從梵天生大地,為禍福戒場。
     第四、從梵天口中,生婆羅門種。
     第五、從梵天兩臂,生剎帝利種。
     第六、從梵天兩鞞,生毗舍種。
     第七、從梵天兩踵,生首陀種。
     第八、從梵天生一切華草,為天人供養。
     第九、從梵天化作山禽野獸鱗介虫豸一切眾生。
    右二輩亦計諸法從他生,依那羅延而有生滅,然雖計那羅延,實仍與前摩醯首羅同出一源者也。
   三、計從伊賒那生 即伊賒那論師,說本尊形相不可見。而其神遍一切處,即以無形相而能生諸有命無命一切萬物,故計伊賒那能生萬物。
   此異計人所出,不與上二輩同。
  二、計他非有情生者 凡有五輩,云何為五。
   一、計從方生 即方論師說。謂方能生諸法,其生相如下:
    一、最初唯有諸方。
    二、從諸方生人。
    三、從人生天地。
   二、計從風生 即風論師說。風能生諸法,若造作,若長養,若破壞,若滅絕萬物。
   三、計從火生 即吉汲頭說。火能生諸法,若造作長養萬物等。
   四、計從水生 即夷叔羅說。水能生諸法,天地萬物,下至阿鼻,上至阿迦尼吒天,皆水所造。
   五、計從大安茶生 即安茶人說。劫初唯有大水,大安茶出世,然非水之所生,其生相如下:
    一、大安茶身形,猶如雞子,周匝金色。
    二、大安茶時熟,破為二段。
    三、大安茶上段成天。
    四、大安茶下段成地。
    五、大安茶二段之間,生梵天,為一切眾生祖公,作生一切命無命物。
  右五種異執,皆計諸法從外非有情生。中三種源出迦毗羅五大,首末二種主義,則是孤起也者。
  三、計他非有情非無情生者 亦有三種義。云何為三?
   一、計從時生 即時節外道,說時熟一切大,時作一切物,時散一切物。帝釋阿修羅為時節所盛,是故時節能生諸法也。
   二、計從行生 即苦行外道,說諸法從苦行生,苦行本業盡即得道。
   三、計從法生 此有六種,云何六?
    一、有黑法生諸黑生 謂如屠豬、取魚、放鷹、逐兔、捕鹿、殺牛等及餘惡人,皆從黑法生。
    二、有青法生諸青生 謂如尼犍子等學道者,皆從青法生。
    三、有黃法生諸黃生 謂如梵志徒眾居家者,皆從黃法生。
    四、有赤法生諸赤生 謂如釋子徒眾修梵行者,皆從赤法生。
    五、有白法生諸白生 謂如裸形苦行外道沙門等,皆從白法生。
    六、有微妙白法生諸微妙白生 謂如難陀婆蹉訖梨舍僧訖栗垢瞿舍廬味迦梨子等,皆從微妙白法生。
  右三種異執,初是毗陀人支流,次是迦毗羅支流,後是佛法中人秉教成迷者也。皆不了緣生無生之理,故皆為邪見。 自他俱生 自他俱生總目錄
  執自他俱生者,復有二輩,云何為二?
  一、於有情計自他生 即尼犍子人,說未有天地萬物已前,唯一男一女和合,即生天地萬物一切諸法。
  二、於非有情計自他生 即鞞世崽人說,天地萬物從二微塵和合而生,由是彼和合體,能生諸法。
  右二種人,皆迦毗羅支流,計諸法自他和合而生也。 非自他生 非自他生總目錄
  執非自他生者,亦有四輩,云何四輩?
  一、計虛空生 即口力外道說。虛空是萬物,因虛空生諸法,其生相如下:
   一、最初唯有虛空。
   二、從虛空生風。
   三、從虛空有風生火。
   四、從虛空風火生[火*(而/大)]。
   五、從火[火*(而/大)]生水。
   六、從水凍凝冰作地。
   七、從地生種種藥草。
   八、從藥草生穀。
   九、從穀生命生諸有情。
  二、計自然生 即無因外道,執一切法無因而生。如風起息,如河瀰竭,如木榮[卒*頁],無有作者。
  三、計強伏生 即強伏論師,執隨物欲生。如大水泉湧,草木枝葉,墮中聚作一摶,此是強伏隨風飄鼓,或吹向升,或復東西,如是種種,隨所欲起。
  四、計無所有生 即無所有論師,執空盡無所有,有何相應,都無所有。
  右四種異執,皆計非自他生諸法者也。 滅病 滅病總目錄
  於一切法執滅者,略說亦有四種。云何為四? 自滅 自滅總目錄
  計從自滅者,凡有三種。云何三種?
  一、於身計滅 如布吒婆樓,計色身四大六入,父母生育,乳餔長成,衣服莊嚴,無常磨滅。此滅自滅,昧緣成理,是為於身計自滅也。
  二、於陰計滅 如小乘外道,計諸受陰盡,自然壞絕。如燈火滅。種壞風止,即得涅槃。
  三、於業計滅 此有二種:
   一、現世滅 此有二類:
    一、計現世苦滅得樂 如鵝鳩外道,計現世併受苦盡,苦滅得道,以如是故,常以二指拾米臍食。
    二、計現世不滅未來必受報 如尼乾外道等,懼現世不滅,而墮苦報。亦立種種苦行名目,所謂永坐、大發行、斷食、長倚、視日、五炙、眠剌、投巖、赴火、隕水、挑筋為琵琶絃以供養天。
   二、未來滅 此亦有二類:
    一、未來八萬劫滅 如刪闍夜毗羅胝子,計人生諸苦,不假修道,歷經生死,八萬劫後,苦際自盡,即得道果。譬如登高山而紓縷丸,轉轉而下,縷盡自止,劫滿苦滅,亦復如是。
    二、六百千俱胝劫滅 如優樓迦,計世間人等,各有我心,逐外塵和合,起諸非法。卻後度三百千俱胝劫,中間災滿,至火災時,復經三百千俱胝劫,世界盡滅,我心方與外塵相離而住,是時非法即滅,暫時得解脫。 他滅 他滅總目錄
  計從他滅者,只有三種,云何三種。
  一、從他有情滅 此有三種:
   一、婆藪滅 如婆羅門修馬祀者,取一白馬放之,或百日,或三年,跡馬所在,市以黃金,用施一切,遂殺此馬,唱言婆藪殺汝,汝得生天。
   二、鳩摩羅伽滅 如鳩摩羅伽人,計鳩摩羅伽愛之,令所願皆得,惡之,則七世皆滅。此以眾生雖有罪,鳩摩羅伽不加惡必不滅,加惡乃滅,是亦為從他有情滅。
   三、摩醯首羅等 即摩醯首羅人,計如前例。
  二、從他非有情滅 此有二種:
   一、境滅 如諸凡夫,隨情逐境,受貪愛繫縛等苦,不能自由。說流浪生死,是為應得。如云山羊被殺因作聲,飛蛾投燈由火色,水魚懸鉤為吞餌。世人趣死以境牽,凡夫執心外有境,故甘從境滅。
   二、風等滅 如外道執方風水火等,有能滅力,與生為對待,說滅為從彼等。
  三、計從他非有情非無情滅者 此有三種,云何三種。
   一、咒術滅 如韋馱外道經說,以韋馱語咒殺羊,羊死生天。此妄執羊罪不得滅,從韋馱咒術滅。
   二、法滅 如牛行外道,計從據地囓草,伏岸飲水,效牛所為,得滅罪生天。此妄執罪不從修滅,從效牛行法得滅。
   三、時滅 如時節外道,前執中已說。 共滅 共滅總目錄
  計共滅者 如勝論師等,計二微和合生,乃至分分離散,如是滅為自他俱。 不共滅 不共滅總目錄
  計不共滅者 如自然強伏無所有等,說滅非自非他。 常病 常病總目錄
  於一切法執常者,大分為四。 於我計常 於我計常總目錄
  於我計常者,有二十二種。云何二十二?
  一、即陰是我常 如僧佉人,計五陰中有我,說我我所,皆有自體,是故為常。
  二、異陰是我常 如毗婆沙師,計異陰別有我體,以此為常。
  三、諸陰有我常 此人計諸心所法,隨應所計,有我我所,是故為常。
  四、有二種我常 如僧佉人立,並有二種我常,二種者:
   一、有知我 此我即常,我常故,此為能作,故能作常。
   二、無知我 此我即一切法,一切法故,此為所作,故所作常。
  五、無能所我常 邪見外道,謂我常故,諸法亦常,二者合併,無有能所,如是為常。
  六、通計我常 此人於五陰中,通計有我,而不能分別即離,但漫執故,以此為常。
  七、的計是我常 此人於現世五陰中,隨取一陰為我,的計是我,彼有二義,執為是常。
   一、我定在現世有。    二、我定在一陰中有。
   以此二障,故於一陰中即見有我,如一種坐禪人,有其五病,計有我為常故。
   一、有人計色為我,忽於定中得光明相,見身中神,如淨珠中縷,即說此色為我,以是為常。
   二、有人麤思惟者,計受是我,說木石等,中無受故,可知受即是我,以是為常。
   三、有人中思惟者,計想是我,以苦樂受雖過,猶有想,想即我心,故以是為常。
   四、有人細思惟者,計行是我,以瓶等想雖過,猶有思流行,即我心,故以是為常。
   五、有人深思惟者,計識是我,知思亦麤,以思雖過,猶有識,識即我心,故以是為常。
  八、根中人我常 此外道說根中別有人,是能執種子。不知五根等,是色法攝。妄於根中執有人我,以是為常。
  九、眼中人我常 此外道如前執,說我證智所知,眼根中有我,說為四分。
   一、眼根之中白精是月,月是母所造。
   二、白精中間赤精是日,日是父所造。
   三、赤精中間青精是空,空是自在天所造。
   四、青精中間人子是我,我非因造,故我是常。
  十、我意常 此外道不知心法無我,意為八心法之一。妄謂一切事,皆可由我意得,如是意為我常。
  十一、我作意常 如摩醯首羅人,不知心所有法無我。心所有法中有五遍行。其一曰作意,彼妄執一切事皆從我意心生者。如無明體,別有作意。能生於行,如是我作意常。
  十二、我正思常 如薩婆多部,執八聖道中,正思為是般若,不知彼未離遍行境,如是謬執正思為常。
  十三、思即是我常 如勝論師,亦計我從思所成以思為常。
  十四、因思有我常 如毗婆沙師,計有我體者,思等因思有所得故,亦執思是常。
  十五、我覺成思常 如僧佉人,計有彼覺體,成一思相,我及覺體,次第不壞,思亦非無,故思是常。
  十六、影像我常 此人計有現思覺影像生,及彼覺體影像所生。隨諸方分,皆有其思。所依影像,如鏡照面,故有我體,有我我所。此以遍行之思,及所現色法,執為我常。
  十七、大丈夫我常 如韋馱人,說冥初時,大丈夫神,色如日光。若人知此,能度生死,更無餘道。小人則小,大人則大,住身窟中,以是為常。
  十八、離散我常 諸外道輩,通執一切法,因我得生,故執我見。此我有九次第,故修戒施苦定,冀得解脫,執我離散為常。所謂九次第者:
   一、法 從我生法,令心共我和合。
   二、非法 法生故,即有非法生,法非法俱令心共我和合。
   三、知 和合故能有所知「別有以知為第一位,法非法為第八九位者,義亦同。」
   四、樂 知故有樂。
   五、苦 樂故有苦。
   六、欲 由樂故生欲。
   七、瞋 由苦生瞋。
   八、功 欲得於樂所以厭苦而修身。
   九、念 功力故有正念,與諸法離散,名得解脫。
  十九、解解脫人我常 計人我論師說,若見性得解脫者,是義不然。由人我解脫,故死活等自在,是故解脫人我常。
  二十、藏識常 相應論師立八識常,誤解唯識無塵,說識定常。
  二十一、我有邊常 如前十一種神我外道,皆計神是色法有分,皆言神有邊故常。
  二十二、我無邊常 如有外道說,神我遍滿虛空,無處不有。得身處能覺苦樂,是為神我無邊,無邊故常。 於法計常 於法計常總目錄
  於法計常者,有十一種,云何為十一。
  一、計諸有見常 如外道貪著諸見,說法因集皆是實有,以諸有見為常。
  二、計諸有法常 如薩婆多人執法有我無,如是故諸有法常。
  三、計世諦法常 如成實人執真諦無我法,而世諦是有,執有故常。
  四、計一因具果常 如兩際外道,計因中常有果性,不待緣成,說一因常。
  五、計從緣相常 如數論師,計一切法體,因中本有果性,但須從眾緣顯。非緣則因果不見,故計從緣相常。
  六、計聲相常 即聲論師,如上計,說聲相常住,無生無滅。由於宣吐方得顯了,如是執聲相常。
  七、計生死法樂故常 如尼犍子等,妄於生死中起樂見,說生死真實是樂,涅槃真實是苦。加人肢體,有壞即苦,若都無五陰,即是極苦。故云生死是樂,說為可常。
  八、計生死法難斷故常 如不定聚人怖生死故,見生死法,難可斷故,計生死常。
  九、計三世常 如薩婆若帝婆,執三世常。故云因果異體,生死皆實。因果非轉變,種子與芽各異體,果性在未來,移出至現在。現在謝過去,如是若蟬聯,故三世常。
  十、計三際常 如伊師迦依靜慮力,計三際常。
   一、計前際常 依靜慮中起宿住隨念不善緣起,故於過去諸行,不如實知,計為前際,發起常見。
   二、計現際常 依天眼見現在諸識,依轉相續,從此世間,至彼世間,不如實知,計為現際,發起常見。
   三、計後際常 依靜慮中,於想及受,雖見差別,然不見我自相差別,是故發起常見,謂我及世間,皆悉常住,以後際為常。
  十一、計自然力常 此人執無明無力能生行,無明若在若不在,自然有行。故知無明無力生行,能生行者,乃自然力,如是說自然力常。 於他有情計常 於他有情計常總目錄
  於他有情計常者,略有三種:即摩醯首羅人,那羅延人,伊賒那人等,各計所從生者為常。 於他非有情計常 於他非有情計常總目錄
  於他非有情計常者,略有六種:
  一、計世界常 此有五種:
   一、無終常 此人計世界無始。若有始則無因緣,如是後亦無窮。即常受身,是則無涅槃,此以無終為常「此義與佛說世間無盡相似而不同。」
   二、十方無邊常 此人計國土十方無邊。若有邊則因緣有盡,如是決定無邊,無邊故常「此義與佛說世界無量相似而不同。」
   三、八方常 此人計國土上下無邊。八方有邊,如是八方有邊,故八方常。
   四、上下常 此人計國土八方無邊。若上至有頂,下至十八地獄。皆屬有邊,如是上下有邊,故上下常。
   五、有始有邊常 此人計世間常。初以求世間報本,不得其始。不得其始,則無中後,無中後故,則無世間。是故計世間必有始,有始故即有邊,有邊故常。
  二、計方常 如方論師,計生滅皆由諸方,立方是常。
  三、計風常 如風論師,計風能生殺成壞萬物,立風是常。
  四、計火常 如事火外道,計火為天口,能變異淨不淨物,立火是常。
  五、計水常 如服水外道,計水是萬物根本。水能生天地,上至阿迦尼吒天,下至阿鼻地獄,皆水為主,立水是常。
  六、計虛空常 如口力論師,計虛空是萬物因,立空是常。 斷病 斷病總目錄
  於一切法執斷者,亦有七種,云何為七。
  一、計三世斷 此有三家:
   一、如路伽耶陀人所計,諸行及眾生,無往來者,實無他世來生此世,亦無此世復還他世。如頌言:汝今且觀如是人,諸根圓具及所行。又若說彼有多聞,或為惡獸所食噉,恣他所食為所棄,過去他身彼即無,不還後世無怖心。應知此身為行聚,如是堅執邪見,撥無輪迴,計三世斷滅,墮於斷見。
   二、如七入論師,計有現在,無過去未來。如偈云:譬如岸崩,不更還本。乃至塚間,體不再來。唯根境界,是名眾生。此謂合集諸法,共立一名,散則無有,故墮斷見。
   三、如世入外道,即陰計我,陰盡我盡。謂身是一物,一物是我。不彼知有三世五陰,說命盡更不再生,故亦墮斷見。
  二、計七種斷 如七斷論師,計欲界人天,色四靜慮,麤四大色,如病如箭,四無色處,細色如癰,若死後斷滅無有。
  三、計四大斷 如佛涅槃時,四神所計。
   一、地神計地中無水火風。  三、火神計火中無地水風。
   二、水神計水中無地火風。  四、風神計風中無地水火。
  四、計涅槃斷 如小乘外道,計諸陰盡,種壞風止,名為涅槃,計涅槃是斷。
  五、計因緣斷 如富蘭那迦葉計無因無,緣眾生有垢,無因無緣,眾生清淨。又云:諸法斷絕,無忠孝之道,此計染淨諸法等斷。
  六、計果報斷 如空見外道,依於尋伺,或靜慮等,計無因果,無有施與,無有祠祀,定無妙行及與惡行,二業果報,乃至世間,無真阿羅漢等,是為計果報斷。
  七、計因果斷 如鞞崽計,因中無果,因滅於前,果成於後,果非因成,因果不相屬,不相屬故斷。 一病 一病總目錄
  於一切法執一者,亦有六種,云何為六。
  一、計因果一體 如僧祇部人,計因果為一,如受種子為芽等。
  二、計身神一相 如外道計神我即身,以分析此身,求此神我不可得故,說身神為一。
  三、計我陰一體 如僧佉人,計我與陰一。說云我覺,二法是一。以我離覺我不可得,覺離我覺不可得,覺滅我滅,我滅覺滅,如是我覺為一,故一切因果法等亦為一。其喻有二:
   一、我覺 如火熱本一體故。
   二、覺我 如白氈不相離故。
  四、計我陰一異俱故一體 如尼乾子外道,計我陰為一異具。說云一切法俱,所謂非一非異,亦一亦異。如我覺不可說一,不可說異。復有說一說異,皆各有義,是二皆可通。立一異俱,如是立俱,還墮一故,其喻有三。
   一、我覺不可說一 若一者,如白氈入藍靛,氈存白不存,是不可說一。
   二、我覺不可說非一 若非一者,如白氈入火,氈毀白應留,是不可說非一。
   三、我覺一異俱 以非若牛馬二離,可得云一,以如炷火相合,可得云非一,如是故說為俱。
  五、計總聚一 如學教人,聞佛說有補嗢,謂於一時有多法聚,隨順世間,以一性說,如身林等。彼不知佛密意故,起計一想,遂墮一見。
  六、計相續一 如學教人,聞佛說有羯羅羅,謂於異時,因果不絕,隨順世間,以一性說。如羯羅羅等位,名之為人,如芽等轉異,名之為穀。彼不知佛密意故,起計一想,亦墮一見。 異病 異病總目錄
  於一切法執異者,亦有六輩,云何為六。
  一、計因果異體 如上座部,計因果為異。說種滅於前,芽生於後,種與芽非一體等。
  二、計身神異相 如外道計身異神異。說神我微細,五情所不得,亦非凡夫所見,攝心清淨,將禪定人,乃能得見。又若身即神我者,則身滅神亦滅,如是神我身滅不滅故,執身與神異。
  三、計我陰異體 如毗世師弟子,迦那陀外道,計我陰異。說我與覺異,如說白氈,此是白,此是氈,是為異。我與覺亦如是,我若是覺,即不名覺,覺若是我,亦不名我,如是我覺為異,故一切因果法亦異,其例如下:
   一、我覺 如火熱,二名別故。
   二、覺我 如白氈,質色二故。
  四、計我陰一異不俱故異體 如若提子外道,計我與陰為不俱。說云一切法不俱,所謂一切法不可說異,不可說非異,不可說俱,以三者俱有邊見遇故。說有不俱,不說無不俱,如是立不俱,還墮異故,其例如下:
   一、我覺異不可說 如氈白若異者,離白即別有氈,是應有氈非白,有白非氈。
   二、我覺非異不可說 如氈白若非異者,異白應更無氈,是白滅氈亦應滅。
   三、我覺俱不可說 如柱若與火俱,則火中應無復有炷,火若與炷俱,則炷外應不復見火。今炷火歷然,故說為不俱。
  五、計有邊無邊異體 此復有四:
   一、三世異體 如有等修禪那人,行陰中迷心計生元,流用不息。計過去未來,名為有邊,唯相續心,名為無邊。如是三世法名異體。
   二、初、後異體 如前執人,或能觀八萬劫,見一切眾生。八萬劫前,寂無聞見,無聞見處,名為無邊。有眾生處,名為有邊。如是劫初劫後,各執異體。
   三、彼我異體 如前執人,計我遍知,得無邊性。而彼一切眾生,皆現我遍知中。不知彼一切眾生知性,與我同等。如是我知無邊,彼知有邊,彼我知性,判然異體。
   四、生滅異體 如前執人,窮生陰空,以其所見心路籌度一切眾生。一身之中,計其咸皆半生半滅。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邊,一半無邊。如是世界眾生,各各兼二,為其異體。
  六、計體相各異 如優婁迦人,計物唯自生。物不生德,德唯自生,相不生物,二者非類,非類故異。 來病 來病總目錄
  於一切法計來者,略說有十二輩,云何十二。
  一、於如來計來,此有二十種:
   一、淨五陰和合中計 如犢子部計,清淨五陰和合,別有人法,名為如來。
   二、假名中計 如成實人計,以假名行人為如來體,此依假名行人,名為如來。
   三、體用中計 即前執人所計,別於假名,體用中增上起執,凡有三類。
    一、計假別有體有用有名 此以假名如來,有體有用。
    二、計假別無體無用有名 此以假名如來,無體無用。
    三、計假別無體有用有名 此以假名如來,無體有用。
   四、有漏五陰中計 如阿毗曇人計,有漏五陰,為生身如來。
   五、無漏五陰中計 如前執人計,無漏五陰,為法身如來。
   六、五時教中計 如此土成論師所計。初教五陰身為如來。第二時教,以種智為如來,壽八十年。第三時教,無量劫修行為如來。第四時教,久劫修行,過去過塵沙,未來倍上數,為如來。第五時教,佛常住而無有色,但有圓智,與總御用,至欲度物,則應作色,此為如來。
   七、世諦中計 有五時教師,謂第五時如來,但世諦攝。
   八、真諦中計 如前異執人,謂第五時如來,唯真諦真如所攝。
   九、二諦中計 即此方北智論師,計佛有三身,法身真如體攝,報化二身世諦所攝。
   十、非二諦中計 或有人計佛果靈智,非二諦攝。體非虛假,故非世諦。不可即空,復異真無,是名法身。法身超乎二諦,名為如來。
   十一、無常中計 如執小乘人,計無常為如來。
   十二、常中計 如執大乘人,計常中有如來。
   十三、常無常中計 此人計亦常亦無常為如來。
   十四、非常非無常中計 此人計非常非無常為如來。
   十五、有邊中計 如小乘人,計有邊,以壽盡一期為如來。
   十六、無邊中計 如執大乘人,但計無邊,如壽常為如來。
   十七、邊無邊中計 此人計有邊無邊俱者為如來。
   十八、非有邊非無邊中計 此人計邊無邊俱不可說為如來。
   十九、無中計 此人計佛離一切名言,於無中說為如來。
   二十、有中計 此人計若無為如來,則不可安立,因謂如來實有,但不可說如是為如來。
  前二十種異計,皆各依所見,謂有如來。以自為實,斥餘說為虛妄,不知於決定來計如來,即墮來倒故。
  二、於無明計來 如此方舊地論師,執八識為真實,七識為虛妄,即以無明從七識中來。
  三、於來者計來 如吠夜迦羅拏人言,去法能去,非物體去,物體由去者故。如是說有去法,以有去者故。以去者去故,知來亦有來者來。
  四、於來法計來 如勝論師,計物中有性,故有去者。用彼去法,動發行往方處等相,以有去法去故。知來亦有來法來。
  五、於來處計來 如玷牟留外道,計有法來故,常疑苦樂自作或他作,或自他共作,或非自非他,無因而作,以不知唯心因緣法爾故。妄計有苦樂從四句中來。
  六、於現在計來 如現因現緣外道,計無宿作,但現在造作故,如是以果從現在來。
  七、於處計來 如摩醯首羅人等,計苦樂等果,由彼主宰所定。是果無他因,從主宰處來。婆羅婆實人、乾婆人、三水人、及老聲聞大聲聞等外道同。
  八、於諸緣計來 如成實人,計木無火性,但假緣生,但緣生故,是果無因,唯從緣來。
  九、於妄計清淨中計來 此類最多,略舉十種:
   一、計淨法從河水沐浴中來 如有等外道,說殑伽河水中沐浴,能除宿罪,道從彼來,孫陀利河沐浴外道同。
   二、計淨法從灰水沐浴中來 如有等外道,計灰水沐浴,能滅罪障,淨法從彼來。
   三、計淨法從咒食來 如違馱人,計淨洗浴後,以違馱語咒飲食而得清淨,說淨法從彼來。
   四、計淨法從但斷葷酪來 如有等外道,計但斷葷辛酥酪,不假餘修,道從彼來。
   五、計淨法從受持灰戒來 如塗灰外道,計常臥灰塗灰為淨法,道從彼來。
   六、計淨法從受持糞穢戒來 如尼犍子人,以髑髏盛食牛糞,計道從彼來。
   七、計淨法從受持畜生戒來 此有四類:
    一、牛戒 此外道妄計自身前世從牛中來,即食青草,說道從彼來。
    二、鹿戒 此異執同前說。
    三、狗戒 此外道噉穢說如上。
    四、烏雞戒 此異執大意如前。
   八、計淨法從捨身中來 如尼犍人,計捨係水火中及登崖自墜,說道從彼來。
   九、計淨法從自苦中來 略舉八類:
    一、拔髮 如尼犍人,石灰塗身,或拔髮都盡,以淨法為從彼來。
    二、灸身 如前執人,天大暑時,日中三灸,受焦灼苦,謂淨法從彼來。
    三、凍肌 如前執人,沍寒之日,三浴恒河,受冰凍苦,謂淨法從彼來。
    四、臥棘 如前執人,多積土木,臥荊棘中,說淨法從彼來。
    五、不食 如前執人,斷粒飲水,一切不食,以劇苦為道,以淨法從彼來。
    六、翹足 如前執人,雖不甘劇苦,然不謀安逸,或常立不坐,及翹足而立,計淨法從彼來。
    七、倒懸 如前執人,或以臥立為放逸,即夜常倒懸深林間,以修苦行,說淨法從彼來。
    八、裸體 如前執人,離服裸形,猶如驢馬,說淨法從彼來。
   十、計淨法從火中來 如祀火外道,見諸天口中有光,謂言是火。故就朝暝二時,再供養火,說道從彼來。
  十、於大力鬼神處計來 如有等外道,計有大威力鬼神持想來,故有想念生,如是執想有來。
  十一、於阿修羅王處計來 如是阿修羅人,計福德從羅剎、羅[目*侯]婆梨及毗摩質多、羅睒婆利等處來。
  十二、於所依諦計來 如優樓迦人,以地水火風空時方神意九法為主,名所依諦,計萬物從彼來。 出病 出病總目錄
  於一切法執出者,亦有十二輩,云何十二。
  一、於生死計有出 如小乘人,迷於性起,隨諸妄見,說實有生死可出。
  二、於覺計出 如數論師,計因中有果出,亦於覺計有出法。
  三、於出者計出 如吠夜迦羅拏人,所說與來為對待,見有出法。
  四、於出法計出 如勝論師,計有去法可用,即見有出法。
  五、於出處計出 如玷牟留外道,計苦樂從自他四句中出。
  六、於宿生計出 如宿作外道,計苦樂之果,皆從往因,不須現緣,而自增長,此執從宿生出。
  七、於我慢計出 如我慢人,計現見萬法皆從我出,此執一切從我慢出。
  八、於性計出 如阿毗曇人,計木中有火性,從於火性,以成事火,此計法但依性出。
  九、於妄計中計出 如種種妄計人,各執所計為有果出。
  十、於想計出 如外道以想從大力鬼神持來,即計想從彼出。
 十一、於福德計出 如阿修羅外道,計福德從羅剎等來,即彼能出德福。
 十二、於世性計出 如迦毗羅人,計冥諦為世性,說一切法從世性出。 十六知見 十六知見總目錄
  三藏法數明大智論十六知見,謂未見正道之人,於五陰等法中,強立主宰,妄計有我我所。計我之心,歷於諸緣,即有十六知見之別也。
  一、我 謂於五陰等法中,無明不了,妄計有我我所之實,故名為我。
  二、眾生 謂於五陰等法和合中,妄計眾共而生,故名眾生。
  三、壽者 謂於五陰等法中,妄計有我受一期果報,命有長短,故曰壽者。
  四、命者 謂於五陰等法中,妄計有我,命根成就,連持不斷,故名命者。
  五、生者 謂於五陰等法中,妄計我能生起眾事,及計我來人中受生,故名生者。
  六、養育 謂於五陰等法中,妄計我能養育他人,及計我從生已來,為父母養育,故名養育。
  七、眾數 謂於五陰等法中,妄計我有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眾法有數,故名眾數。
  八、人 謂於五陰等法中,妄計我是能修行人,異於不能之人,及計我生人道,異於餘道,故名為人。
  九、作者 謂於五陰等法中,妄計我有身力手足,能有所作,故名作者。
  十、使作者 謂於五陰等法中,妄計我能役使於他,故名使作者。
 十一、起者 謂於五陰等法中,妄計我能起造後世罪福之業,故名使起者。
 十二、使起者 謂於五陰等法中,妄計我能令他起後世罪福之業,故名使起者。
 十三、受者 謂於五陰等法中,妄計我之後身,當受罪福果報,故名受者。
 十四、使受者 謂於五陰等法中,妄計我當令他受諸苦樂果報,故名使受者。
 十五、知者 謂於五陰等法中,妄計我有五根能知五塵,故名知者。
 十六、見者 謂於五陰等法中,妄計我有眼根能見一切色相,又計我能起邪見正見,故名見者。 破惑(三) 破惑(三)總目錄
  由一切相,生一切惑,無相之法,舉一切相而盡破之,是為破惑。 四不生 四不生總目錄
  一切計生者,不出四種,所謂四不生,破一切生計也。
  一、不自生 不自生者,萬物無有從自體生,必待眾緣,復次若從自體生,則一法有二體,一謂生,二謂生者。若離餘因,從自體生者,則無因無緣,又生更有生,生則無窮。
  二、不他生 自無故他亦無,何以故?有自故有他。
  三、不共生 若不從自生,亦不從他生 共生則有二過,自生他生故。
  四、不無因生 有因尚不能生,何況無因。 八不 八不總目錄
  一切見計,不出八種。茲明八不,則總破一切諸計也。
  一、不生 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
  二、不滅 不生何得有滅,是故不滅。
  三、不常 法若實有,則不應無,自無而有,自有而無,皆不常理。
  四、不斷 不常何得有斷,是故不斷。
  五、不一 一則無緣,一何能有,是故不一。
  六、不異 異則無相續,是故不異。
  七、不來 若有所來,是從他生,還成生病,是故不來。
  八、不出 若有所出,是從自生 還成生病,是故不出。
  中論云:「八不即為已略說第一義。」問曰:「諸法無量,何故但以此八事?」答曰:「法雖無量,略說八事,則為總破一切法。不生者,論師種種說生相,或謂因果一,或謂因果異,或謂因中先有果,或謂因中先無果,或謂自體生,或謂他生,或謂共生,或謂有生,或謂無生。如是等說生相皆不然。此事另當廣說,生相決定不可得故。不生不滅者,若無生何得有滅?以無生無滅故,餘六事亦無。」
  問曰:「不生不滅,已總破一切法,何故復說六事?」答曰:「為成不生不滅義故。有人不受不生不滅,而信不常不斷。若深求不常不斷,即是不生不滅,何以故?法若實有,則不應無。先有今無,是即為斷;若先有性,是即為常。是故說不常不斷,即入不生不滅義。」
  有人雖聞四種破諸法,猶以四門成諸法,是亦不然。若一則無緣,若異則無相續。另當種種破,是故說不一不異。
  有人雖聞六種破諸法,猶以來出成諸法。來者言諸法從自在天世性微塵等來,出者還去至本處。
  復次萬物無生,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劫初穀不生,何以故?離劫初穀今穀不可得,若離劫初穀有今穀者,則應有生,而實不爾,是故不生。
  問曰:「若不生則應滅?」答曰:「不滅,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劫初穀不滅,若滅今不應有穀,而實有穀,是故不滅。」
  問曰:「若不滅則應常?」答曰:「不常,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常,如穀芽時,種則變壞,是故不常。」
  問曰:「若不常則應斷?」答曰:「不斷,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斷,如從穀有芽,是故不斷,若斷不應相續。」
  問曰:「若爾者萬物是一?」答曰:「不一,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一,如穀不作芽,芽不作穀,若穀作芽,芽作穀者,應是一,而實不爾,是故不一。
  問曰:「若不一則應異?」答曰:「不異,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異,若異者,何故分別穀芽穀莖穀葉,不說樹芽樹莖樹葉,是故不異。
  問曰:「若不異應有來?」答曰:「無來,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來,如穀子中芽,無所從來,若來者,芽應從餘處來,如鳥來栖樹,而實不爾,是故不來。
  問曰:「若不來應有出?」答曰:「不出,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出,若有出,應見芽從穀出,如蛇從穴出,而實不爾,是故不出。 正觀(二) 正觀(二)總目錄
  無相之理,破即是顯。故破惑即是正觀,正觀即為破惑,無可分別。然就文立論,將就破立言者以為破惑,就觀立言者以為正觀,更益顯明也。 二諦 二諦總目錄
  二諦者:
  一、俗諦 迷情所見世間之事相也。是順凡俗迷情之法,故云俗。其為凡俗法之道理,決定而不動,故云諦。又此事相,於俗為實,故云諦。
  二、真諦 聖智所見真實之理性也。是離虛妄,故云真。其理決定而不動,故云諦。又此理性於聖為實,故云諦。
  經論所說,其名稱不一。涅槃經仁王般若經,謂之世諦第一義諦。金剛不壞假名論,謂之真諦俗諦。瑜伽論唯識論,謂之世俗諦勝義諦。 空(三) 空(三)總目錄
  因緣所生之法,究竟而無實體曰空。又謂理體之空寂。維摩經弟子品曰:「諸法究竟無所有是空義。」小乘觀法緣起內無真主為空義。雖能觀空,而於空未能都泯,故不究竟。大乘在有不有,在空不空,理無不極,所以究竟空義也。大乘義章曰:「空者就理彰名,理寂名空。」又曰:「空者理之別目,絕眾相故名為空。」萬善同歸集曰:「教所明空,以不可得故,無實性故,是不斷滅之無。」
  一、「一空」言一空者,如寂調音所問經明一空。法數云:「一空者,謂一切諸法,皆無自性。若色若心,若依若正,乃至聖凡因果之法,雖種種不同,求其體性畢竟皆空。」經云:「如瓦器中空,寶器中空,俱同一空,無二無別是也。」
  二、「人法二空」 法藏般苦心經略疏云二空。
   一、人空 即我空也,亦曰生空。謂凡夫妄計五蘊是我,強立主宰,引生煩惱,造種種業。佛為破此計故,說五蘊無我。二乘悟之,入無我理,是名人空。
   二、法空 謂二乘之人,未達法空之理,猶計五蘊之法實有。佛為破此執故,說般若深慧,徹見五蘊自性皆空。菩薩悟之,入法空理,是名法空。
  三、「內外二空」 內外二空者:
   一、內空 言內身之空無。
   二、外空 言外器之空無。
  四、「但不但二空」:
   一、但空 小乘之空但見空也。
   二、不但空 大乘之空,不但見空,見空亦為空,即歸於中也。
  五、「我法俱三空」 我法俱三空者:
   一、我空      二、法空     三、俱空
  我法二空如前說,言俱空者,謂我法二執既遣,能空之空亦除,空執兩亡,方契本性,是名俱空。
  六、「空無相無作三空」 空無相無作三空即三解脫門,義已見前,茲不複述。
  七、「法相等四空」 四空者:
   一、法相空 言有法之空無。  三、自法空 言自性之空無。
   二、無法空 言無法之空無。  四、他法空 言他法之空無。
  八、「六空」 仁王經曰:「色受想行識十二入十八界空,六大法空,四諦十二因緣空,列之為六空。」:
   一、果報空 五蘊空是也。   四、遍到空 六大空是也。
   二、受用空 十二入空是也。  五、境空 四諦空是也。
   三、性別空 十八界空是也。  六、義空 十二因緣空是也。
  九、「七空」入楞伽經云七空,法數云:「由凡夫執著妄想自性故,如來為說空法以破之。」諸經所說空義不一。今言七種者,乃赴一時之機,如應病與藥也。
   一、相空 謂一切諸法之性,自他共離之相皆空,是為相空。
   二、性自性空 謂於當念觀一切所生之法,悉由因緣和合而成。本無自生之性,是為性自性空。
   三、行空 謂五陰之身,本無有我,亦無我所。眾生不了,執陰成我,從我起行。若能順性推求,則五陰之法,了不可得,是為行空。
   四、無行空 謂不離前所作行,而能了達諸陰展轉緣起,無有自性可得,亦無所作之行,是為無行空。
   五、一切法離言說空 謂一切法,皆是妄想而成,本無自性,離諸言說,是為一切法離言說空。
   六、第一義聖智大空 謂佛自覺聖智能空一切見過習氣,所空既空,能空亦空,是為第一義聖智大空。
   七、彼彼空 謂彼外道所計之空,但能空於彼而不能空於此,是為彼彼空「空於彼而不能空於此者,謂能空於境而不能空於心也。」
  十、「智度論之七空」廣說十八空,略說七空:
   一、性空         五、無法空
   二、自相空、       六、有法空
   三、諸法空        七、無法有法空
   四、不可得空
  十一、「十三空」 仁王經十三空:
   一、內空     六、無始空     十一、波羅密空
   二、外空     七、性空      十二、因空
   三、內外空    八、第一義空    十三、佛果空
   四、有為空    九、空空
   五、無為空    十、大空
  十二、「十六空」:
   一、內空   五、大空   九、畢竟空   十三、自性空
   二、外空   六、勝義空  十、無際空   十四、一切法空
   三、內外空  七、有為空  十一、散空   十五、無性空
   四、空空   八、無為空  十二、本性空  十六、無性自性空
  十三、「十八空」
   一、內空   六、勝義空  十一、散空   十六、無性空
   二、外空   七、有為空  十二、一切法空 十七、自性空
   三、內外空  八、無為空  十三、本性空  十八、無性自性空
   四、空空   九、畢竟空  十四、自相空
   五、大空   十、無際空  十五、共相空
  但智度論則分:
   一、內空   六、第一義空   十一、散空   十六、無法空
   二、外空   七、有為空    十二、性空   十七、有法空
   三、內外空  八、無為空    十三、自性空  十八、無法有法空
   四、空空   九、畢竟空    十四、不可得空
   五、大空   十、無始空    十五、諸法空
  真諦法師十八空論,亦同此,惟名稱略有一二不同耳。
  十四、「二十空」 大品二十空:
   一、內空 內即內六入,謂眼空,無我無我所等。
   二、外空 外即外六入,謂色空,無我我所等。
   三、內外空 合內外入,謂十二入中無我我所等。
   四、空空 以空破前三空,謂三空亦空也。
   五、大空 即十方空,不可思量故,一切處有故。
   六、真實空 亦名第一義空,不可得無受無著故。
   七、有為空 因緣和合生,無自性故。
   八、無為空 若離有為,無為不可得故。
   九、畢竟空 破一切法令無遺餘,亦無虛實相待故。
   十、無際空 亦名無始空,一切諸法無初際故。
   十一、散空 如五陰離散,人不可得故。
   十二、無變異空 謂一切法如如不變,了不可得故。
   十三、本性空 謂一切法本性清淨,離性離相故。
   十四、自相空 謂一切法虛幻不實,了無自相故。
   十五、共相空 謂一切諸法彼此之相,本來空寂故。
   十六、一切法空 一切法皆由心生,無自體故。
   十七、不可得空 一切法乃至無餘涅槃,皆不可得故。
   十八、無性空 亦名無法空,謂法既滅已,是滅無故。
   十九、自性空 亦名有法空,謂諸法因緣故有,實性無故。
   二十、無性自性空 亦名無法有法空,合無法有法皆不可得故。 觀因緣門 觀因緣門總目錄
  初是因緣門,所謂:
    眾緣所生法  是即無自性  若無自性者  云何有是法
  眾緣所生法有二種:一者內,二者外。眾緣亦有二種:一者內,二者外。外因緣者,如泥團、轉繩、陶師等和合。故有瓶生。又如縷綖、機杼、織師等和合,故有[疊*毛]生。又如治地、築基、樑椽、泥草人功等和合。故有舍生。又如酪器、鑽搖、人功等和合,故有酥生。又如種子、地、水、火、風、虛空、時節、人功等和合,故有芽生。當知外緣等法,皆亦如是。內因緣者,所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各各先因而後生。如是內外諸法,皆從眾緣生。從眾緣生故,即非是無性耶?若法自性無,他性亦無,自他亦無,何以故?因他性故無自性。若謂以他性故有者,則牛以馬性有,馬以牛性有;梨以柰性有,柰以梨性有;餘皆應爾,而實不然。若謂不以他性故有,但因他故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以蒲故有席者,則蒲席一體,不名為他;若謂蒲於席為他者,不得言以蒲故有席。又蒲亦無自性,何以故?蒲亦從眾緣出,故無自性。無自性故,不得言以蒲性故有席,是故席不應以蒲為體。餘瓶酥等外因緣生法,皆亦如是不可得;內因緣生法。皆亦如是不可得。如七十論中說:
  緣法實無生  若謂為有生  為在一心中  為在多心中
  是十二因緣法,實自無生。若謂有生,為一心中有?為眾心中有?若一心中有者,因果即一時共生。又因果一時有,是事不然,何以故?凡物先因後果故。若眾心中有者,十二因緣法,則各各別異,先分共心滅亡,後分誰為因緣。滅法無所有,何得為因?十二因緣法,若先有者,應若一心。若多心,二俱不然,是故眾緣皆空。緣空故,從緣生法亦空,是故當知一切有為法皆空。有為法尚空,何況我耶?因五陰十二入十八界有為法,故說有我。如因可然,故說有然。若陰入界空,更無有法可說為我。如無可然,不可說然。如經說佛告諸比丘,因我故有我所,若無我則無我所。如是有為法空故,當知無為涅槃法亦空,何以故?此五陰滅,更不生餘五陰,是名涅槃。五陰本來自空,何所滅故?說名涅槃。又我亦復空,誰得涅槃?復次無生法名涅槃。若生法成者,無生法亦應成,生法不成,先已說,因緣後當復說,是故生法不成。因生法故名無生,若生法不成,無生法云何成,是故有為無為及我皆空。 觀有果無果門 觀有果無果門總目錄
  復次諸法不生,何以故?
  先有則不生  先無亦不生  有無亦不生  誰當有生者
  若果因中先有,則不應生,先無亦不應生,先有無亦不應生,何以故?若果因中先有而生,是則無窮。如果先未生而生者,今生已復應更生,何以故?因中常有故。從是有邊,復應更生,是則無窮。若謂生已更不生,未生而生者,是中無有生理。是故先有而生,是事不然。復次若因中先有果而謂未生而生生已不生者,是亦二俱有而一生一不生,無有是處。復次若未生定有者,生已則應無,何以故?生未生共相違故,生未生相違故,是二作相亦應相違。復次有與無相違,無與有相違,若生已亦有未生亦有者,則生未生不應有異,何以故?若有生生已亦有未生亦有,如是生未生有何差別?生未生無差別,是事不然,是故有不生。復次有已先成,何用更生?如作已不應作,成已不應成,是故有法不應生。復次若有生因中未生時果應可見,而實不可見。如泥中瓶蒲中席應可見,而實不可見,是故有不生。問曰:「果雖先有,以未變故不見?」答曰:「若瓶未生時,瓶體未變,故不見者,以何相知言泥中先有瓶?為以瓶相有瓶,為以牛相馬相故有瓶耶?若泥中無瓶相者,亦無牛相馬相,是豈不名無耶?是故汝說因中先有果而生者,是事不然。復次變法即是果者,即應因中先有變,何以故?汝法因中先有果故。若瓶等先有,變亦先有,應當可見,而實不可得,是故汝言未變故不見,是事不然。若謂未變不名為果,則果畢竟不可得,何以故?是變先無後亦應無,故瓶等果畢竟不可得。若謂變已是果者,則因中先無,如是則不定或因中先有果,或先無果。」問曰:「先有變但不可得見,凡物自有有而不可得見者。如物或有近而不可知,或有遠而不可知,或根壞故不可知,或心不住故不可知,障故不可知,同故不可知,勝故不可知,細微故不可知。近而不可知者,如眼中藥。遠而不可知者,如鳥飛虛空,高翔遠逝。根壞故不可知者,如盲不見色、聾不聞聲、鼻塞不聞香、口爽不知味、身頑不知觸、心狂不知實。心不住故不可知者,如心在色等,則不知聲。障故不可知者,如地障大水,壁障外物。同故不可知者,如墨上黑點。勝故不可知者,如有鐘鼓音,不聞捎拂聲。細微故不可知者,如微塵等不現。如是諸法雖有,以八因緣故不可知。汝說因中變不可得,瓶等不可得者,是事不然,何以故?是事雖有,以八因緣故不可得。」答曰:「變法及瓶等果,不同八因緣不可得,何以故?若變法及瓶等果,極近不可得者,小遠應可得。極遠不可得者,小近應可得。若根壞不可得者,根淨應可得。若心不住不可得者,心住應可得。若障不可得者,變法及瓶法無障應可得。若同不可得者,異時應可得。若勝不可得者,勝止應可得。若細微不可得者,而瓶等果麤應可得。若瓶細故不可得者,生已亦應不可得,何以故?生已未生,細相一故。生已未生,俱定有故。」問曰:「未生時細,生已轉麤,是故生已可得,未生不可得?」答曰:「若爾者,因中則無果,何以故?因中無麤故。又因中先無麤,若因中先有麤者,則不應言細故不可得。今果是麤,汝言細故不可得,是麤不名為果。今果畢竟不應可得,而果實可得,是故不以細故不可得。如是有法,因中先有果,以八因緣故不可得,先因中有果,是事不然。復次若因中先有果生者,是則因因相壞,果果相壞,何以故?如[疊*毛]在縷,如果在器,但是住處,不名為因,何以故?縷器非[疊*毛]果因故。若因壞果亦壞,是故縷等非[疊*毛]等因,因無故果亦無,何以故?因因故有果成,因不成果云何成?復次若不作不名果,縷等因不能作[疊*毛]等果,何以故?如縷等不以[疊*毛]等住,故能作[疊*毛]等果,如是則無因無果。若因果俱無,則不應求因中若先有果,若先無果。復次若因中有果而不可得,應有相現,如聞香知有華,聞聲知有鳥,聞笑知有人,見煙知有火,見鵠知有池。如是因中若先有果,應有相現。今果體亦不可得。相亦不可得,如是當知因中先無果。復次若因中先有果生,則不應言因縷有[疊*毛],因蒲有席。若因不作他亦不作,如[疊*毛]非縷所作,可從蒲作耶?若縷不作蒲亦不作,可得言無所從作耶?若無所從作,則不名為果。若果無因亦無,如先說。是故從因中先有果生,是則不然。復次若果無所從作,則為是常,如涅槃性。若果是常,諸有為法,則皆是常。何以故?一切有為法,皆是果故。若一切法皆常,則無無常,若無無常,亦無有常,何以故?因常有無常,因無常有常,是故常無常,二俱無者,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因中先有果生。復次若因中先有果生,則果更與異果作因,如[疊*毛]與著為因,如席與障為因,如車與載為因,而實不與異果作因,是故不得言因中先有果生。若謂如地先有香,不以水洒,香則不發,果亦如是。若未有緣會,則不能作因,是事不然,何以故?如汝所說,可了時名果,瓶等物非果,何以故?可了是作,瓶等先有非作,是則以作為果,是故因中先有果生,是事不然。復次了因但能顯發,不能生物。如為照闇中瓶故然燈,亦能照餘臥具等物。為作瓶故,和合眾緣,不能生餘臥具等物。是故當知非先因中有果生。復次若因中先有果生,則不應有今作當作差別,而汝受今作當作,是故非先因中有果生。若謂因中先無果而果生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無而生者,應有第二頭第三手生,何以故?無而生故。」問曰:「瓶等物有因緣,第二頭第三手無因緣,云何得生?是故汝說不然。」答曰:「第二頭第三手及瓶等果,因中俱無,如泥團中無瓶,石中亦無瓶,何故名泥團為瓶因,不名石為瓶因?何故名乳為酪因,縷為[疊*毛]因,不名蒲為因?復次若因中先無果而果生者,則一一物應生一切物,如指端應生馬車飲食等。如是縷不但應出[疊*毛],亦應出車馬飲食等物,何以故?若無而能生者,何故縷但能生[疊*毛],而不生車馬飲食等物,以俱無故。若因中先無果而果生者,則諸因不應各各有力能生果。如須油者,要從麻取,不笮於沙。若俱無者,何故麻中求而不笮沙?若謂曾見[卄/麻]出油,不見從沙出,是故麻中求而不笮沙,是事不然,何以故?若生相成者,應言餘時見麻出油,不見沙出,是故於麻中求,不取沙,而一切法生相不成,故不得言餘時見麻出油,故麻中求不取於沙。復次我今不但破一事,皆總破一切因果。若因中先有果生,先無果生,先有果無果生,是三生皆不成,是故汝言餘時見麻出油則墮同疑因。復次若先因中無果而果生者,諸因相則不成。何以故?諸因若無,法何能作?何能成?若無作無成,云何名為因?如是作者不得有所作,使作者亦不得有所作。若謂因中先有果,則不應有作。作者作法別異,何以故?若先有果,何須復作?是故汝所作作者作法諸因,皆不可得。因中先無果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人受作作者分別有因果,應作是難。我說作作者及因果皆空。若汝破作作者及因果則成我法,不名為難。是故因中先無果而果生,是事不然。復次若人受因中先有果,應作是難。我不說因中先有果,故不受此難。亦不受因中先無果,若謂因中先亦有果亦無果而果生,是亦不然。何以故?有無性相違故。性相違者,云何一處?如明闇苦樂去住縛解,不得同處,是故因中先有果,先無果,二俱不生。復次因中先有果先無果,上有無中已破,是故先因中有果亦不生,無果亦不生,有無亦不生。理極於此,一切處推求不可得,是故果畢竟不生。果畢竟不生故,則一切有為法皆空。何以故?一切有為法,皆是因是果,有為空故,無為亦空,有為無為尚空,何況我耶! 觀緣門 觀緣門總目錄
  復次諸法緣不成,何以故?
  廣略眾緣法  是中無有果  緣中若無果  云何從緣生
  瓶等果一一緣中無,和合中亦無,若二門中無,云何言從緣生?問曰:「云何名為諸緣?」答曰:
  四緣生諸法  更無第五緣  因緣次第緣  緣緣增上緣
  四緣者,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因緣者,隨所從生法,若已從生,今從生,當從生,是法名因緣。次第緣者,前法已滅,次第生,是名次第緣。緣緣者,隨所念法,若起身業,若起口業,若起心心數法,是名緣緣。增上緣者,以有此法,故彼法得生,此法於彼法,為增上緣。如是四緣,皆因中無果。若因中有果者,應離諸緣而有果,而實離緣無果。若緣者有果者,應離因而有果,而實離因無果。若於緣及因有果者,應可得,以理推求,而不可得,是故二處俱無。如是一一中無,和合中亦無,云何得言果從緣生?
  復次:
  若果緣中無  而從緣中出  是果何不從  非緣中而出
  若謂果緣中無而從緣生者者,何故不從非緣生?二俱無故,是故無有因緣能生果者。果不生故,緣亦不生,何以故?以先緣後果故。緣果無故,一切有為法空。有為法空故,無有法亦空。有為無為空故,云何有我耶? 觀相門 觀相門總目錄
  復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有為及無為  二法俱無相  以無有相故  二法則皆空
  有為法不以相成。問曰:「何等是有為相?」答曰:「萬物各有有為相。如牛以角峰垂胡,尾端有毛,是為牛相。如瓶以底平腹大頸細唇麤,是為瓶相。如車以輪軸轅軛是為車相,如人以頭目腹脊肩臂手足,是為人相。如是生住滅若是有為法相者,為是有為?為是無為?」問曰:「若是有為有何過?」答曰:「
  若生是有為  復應有三相  若生是無為  何名有為相
  若生是有為者,即應有三相。是三相復應有三相,如是展轉則為無窮。住滅亦爾。若生是無為者,云何無為與有為作相?離生住滅誰能知是生?復次,分別生住滅故有生,無為不可分別,是故無生。住滅亦爾。生住滅空故,有為法空。有為法空故,無為法亦空。因有為故有無為,有為無為法空故,一切法皆空。」問曰:「汝說三相,復有三相,是故無窮,生不應是有為者。今當說:
  生生之所生  生於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  還生於生生
  法生時,通自體七法共生。一法、二生、三住、四滅、五生生、六住住、七滅滅。是七法中,本生除自體能生六法。生生能生本生,本生還生生生。是故三相,雖是有為,而非無窮。住滅亦如是。」答曰:
  若謂是生生  還能生本生  生生從本生  何能生本生
  若謂生生能生本生,本生不生生生,生生何能生本生?
  若謂是本生  能生彼生生  本生從彼生  何能生生生
  若謂本生,能生生生;生生生已,還生本生;是事不然。何以故?生生法應生本生,是故名生生。而本生實自未生,云何能生生生?若謂生生生時,能生本生者,是事亦不然。何以故?
  是生生生時  或能生本生  生生尚未生  何能生本生
  是生生生時,或能生本生。而是生生,自體未生,不能生本生。若謂是生生生時,能自生亦生彼,如燈然時,能自照亦照彼,是事不然。何以故?
  燈中自無闇  住處亦無闇  破闇乃名照  燈為何所照
  燈體自無闇,明所住處亦無闇。若燈中無闇,住處亦無闇。云何言燈自照亦能照彼?破闇故名為照,燈不自破闇,亦不破彼闇,是故燈不自照,亦不照彼。是故汝先說燈自照亦照彼,生亦如是自生亦生彼者,是事不然。」問曰:「若燈燃時能破闇,是故燈中無闇,住處亦無闇?」答曰:
  「云何然燈時  而能破於闇  此燈初然時  不能及於闇
  若燈然時,不能到闇,若不到闇,不應言破闇。復次:
  燈若不及闇  而能破闇者  燈在於此間  則破一切闇
  若謂燈雖不到闇,而力能破闇者,此處然燈,應破一切世間闇,俱不及故。而實此間然燈,不能破一切世間闇。是故汝說燈雖不及闇,而力能破闇者,是事不然。復次:
  若燈能自照  亦能照於彼  闇亦應如是  自蔽亦蔽彼
  若謂燈能自照亦照彼,闇與燈相違,亦應自蔽亦蔽彼。若闇與燈相違,不能自蔽亦不蔽彼。而言燈能自照亦照彼者,是事不然,是故汝喻非也。如生能自生亦生彼者,今當更說:
  此生若未生  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  已生何用生
  此生未生時,應若生已生。若未生生若未生而生,未生名未有,云何能自生?若謂生已而生,生已即是生,何須更生。生已更無生,作已更無作,是故生不自生。若生不自生,云何生彼?汝說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住滅亦如是。是故生住滅是有為相,是事不然。生住滅有為相不成故,有為法空。有為法空故,無為法亦空。何以故?滅有為名無為涅槃,是故涅槃亦空。復次無生無住無滅名無為相。無生住滅則無法,無法不應作相。若謂無相是涅槃相,是事不然。若無相是涅槃相,以何相故知是無相?若以有相知是無相,云何名無相?若以無相知是無相,無相是無,無則不可知。若謂如眾衣皆有相,唯一衣無相,正以無相為相,故人言取無相衣。如是可知無相衣可取,如是生住滅是有為相,無生住滅處當知是無為相,是故無相是涅槃者,是事不然。何以故?生住滅種種因緣皆空,不得有有為相。云何因此知無為?汝得何有為決定相?知無相處是無為,是故汝說眾相衣中無相衣喻涅槃無相者,是事不然。又衣喻後第五門中廣說,是故有為法皆空。有為法空故,無為法亦空。有為無為法空故,我亦空。三事空故,一切法皆空。」 觀有相無相門 觀有相無相門總目錄
  復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有相相不相  無相亦不相  離彼相不相  相為何所相
  有相事中相不相。何以故?若法先有相,更何用相為?復次若有相事中相得相者,則有二相過,一者先有相,二者相來相,是故有相事中相無所相,無相事中相亦無所相。何法名無相,而以有相相?如象有雙牙,垂一鼻,頭有三隆,耳如箕,脊如彎弓,腹大而垂,尾端有毛,四腳麤圓,是為象相。若離是相,更無有象可以相相。如馬豎耳垂鬣四腳同蹄尾通有毛,若離是相,更無有馬可以相相。如是有相中相無所相,無相中相亦無所相,離有相無相,更無第三法可以相相。是故相無所相,相無所相故,可相法亦不成。何以故?以相故知是事名可相。以是因緣故,相可相俱空。相可相空故,萬物亦空。何以故?離相可相更無有物,物無故非物亦無。以物滅故名無物,若無物者,何所滅故名為無物。物無物空故,一切有為法皆空。有為法空故,無為法亦空。有為無為空故,我亦空。 觀一異門 觀一異門總目錄
  復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相及與可相  一異不可得  若無有一異  是二云何成
  是相可相若一不可得,異亦不可得。若一異不可得,是二則不成,是故相可相皆空。相可相空故,一切法皆空。問曰:「相可相常成,何故不成?汝說相可相一異不可得,今當說,凡物或相即是可相。或相異可相,或少分是相,餘是可相。如識相是識,離所用識更無識。如受相是受,離所用受更無受。如是等相,即是可相。如佛說滅愛名涅槃,愛是有為有漏法,滅是無為無漏法。如信者有三相:樂親近善人,樂欲聽法,樂行佈施,是三事身口業故。色陰所攝,信是心數法故。行陰所攝,是名相與可相異,如正見是道相,於道是少分,又生住滅是有為相,於有為法是少分,如是於可相中少分名相。是故或相即可相,或相異可相,或可相少分為相。汝言一異不成,故相可相不成者。是事不然。」答曰:「汝說或相是可相如識等,是事不然。何以故?以相可知名可相,所用者名為相。凡物不能自知,如指不能自觸,如眼不能自見,是故汝說識即是相可相,是事不然。復次若相即是可相者,不應分別是相是可相。若分別是相是可相者,不應言相即是可相。復次若相即是可相者,因果則一,何以故?相是因,可相是果,是二則一,而實不一。是故相即是可相,是事不然。汝說相異可相者,是亦不然。汝說滅愛是涅槃相,不說愛是涅槃相。若說愛是涅槃相,應言相可相異。若言滅愛是涅槃相者,則不得言相可相異。又汝說信者有三相,俱不異信。若無信則無此三事,是故不得言相可相異。又相可相異者,相更復應有相,則為無窮,是事不然。是故相可相不得異。」問曰:「如燈能自照,亦能照彼,如是相能自相,亦能相彼。」答曰:「汝說燈喻,三有為相中已破。又自違先說,汝上言相可相異,而今言相自能相亦能相彼,是事又不然。又汝說可相中少分是相者,是事不然。何以故?此義或在一中,或在異中,一異義先已破故,當知少分相亦破。如是種種因緣,相可相一不可得。異不可得,更無第三法成相可相,是故相可相俱空。是二空故,一切法皆空。」 觀有無門 觀有無門總目錄
  復次一切法空,何以故?有無一時不可得,非一時亦不可得。如說:
  「有無一時無  離無有亦無  不離無有有  有則應常無
  有無性相違,一法中不應共有,如生時無死,死時無生,是事中論中已說。若謂離無有有無過者,是事不然。何以故?離無云何有有?如先說法生時通自體七法共生,如阿毗曇中說,有與無常共生,無常是滅相,故名無,是故離無有則不生。若不離無常有有生者,有則常無。若有常無者,初無有住,常是壞故,而實有住,是故有不常無。若離無常有有生者,是亦不然。何以故?離無常有實不生。」問曰:「有生時已有無常而未發,滅時乃發,壞是有。如是生住滅老,得皆待時而發。有起時,生為用。令有生,生滅中間,住為用。持是有,滅時無常為用。滅是有,老變生至住。變住至滅,無常則壞得常令四事得成。是故法雖與無常共生,有非常無。」答曰:「汝說無常是滅相,與有共生,生時有應壞,壞時有應生。復次生滅俱無。何以故?滅時不應有生,生時不應有滅,生滅相違故。復次汝法無常與住共生,有壞時應無住,若住則無壞。何以故?住壞相違故。老時無住,住時無老,是故汝說生住滅老無常,得本來共生,是則錯亂。何以故?是有若與無常共生,無常是壞相,凡物生時無壞相,住時亦無壞相,爾時非是無無常相耶?如能識故名識,不能識則無識相。能受故名受,不能受則無受相。能念故名念,不能念則無念相。起是生相,不起則非生相。攝持是住相,不攝時則非住相。轉變是老相,不轉變則非老相。壽命滅是死相,壽命不滅則非死相。如是壞是無常相,離壞非無常相。若生住時,雖有無常,不能壞有。後能壞有者,何用共生為?如是應隨有壞時,乃有無常。是故無常雖共生後乃壞有者,是事不然。如是有無共不成,不共亦不成,是故有無空。有無空故,一切有為空。一切有為空故,無為亦空。有為無為空故,眾生亦空。」 觀性門 觀性門總目錄
  復次一切法空,何以故?諸法無性故,如說:
  「見有變異相  諸法無有性  無性法亦無  諸法皆空故
  諸法若有性,則不應變異。而見一切法皆變異,是故當知諸法無性。復次若諸法有定性,則不應從眾緣生。若性從眾緣生者,性即是作法。不作法不因待他名為性,是故一切法皆空。」問曰:「若一切法空,則無生無滅。若無生滅,則無苦諦。若無苦諦,則無集諦。若無苦集諦,則無滅諦。若無苦滅,則無至苦滅道。若諸法空無性,則無四聖諦。無四聖諦故,亦無四沙門果。無四沙門果故,則無賢聖。是事無故,佛法僧亦無,世間法皆亦無,是事不然。是故諸法不應盡空。」答曰:「有二諦:一世諦,二第一義諦,因世諦得說第一義諦。若不因世諦,則不得說第一義諦。若不得第一義諦,則不得涅槃。若人不知二諦,則不知自利他利共利。如是若知世諦,則知第一義諦。知第一義諦,則知世諦。汝今聞說世諦,謂是第一義諦,是故墮在失處。諸佛因緣法,名為甚深第一義。是因緣法,無自性故,我說是空。若諸法不從眾緣生,則應各有定性,五陰不應有生滅相。五陰不生不滅,即無無常。若無無常,則無苦聖諦。若無苦聖諦,則無因緣生法集聖諦。諸法若有定性,則無苦滅聖諦。何以故?性無變異故。苦無苦滅聖諦,則無至苦滅道。是故若人不受空,則無四聖諦。若無四聖諦,則無得四聖諦。若無得四聖諦,則無知苦斷集證滅修道。是事無故,則無四沙門果。無四沙門果故,則無得向者。若無得向者,則無佛。破因緣法故,則無法。以無果故,則無僧。若無佛法僧,則無三寶。若無三寶,則壞世俗法。此則不然,是故一切法空。復次,若諸法有定性,則無生無滅,無罪無福,無罪無福果報。世間常是一相,是故當知諸法無性。若謂諸法無自性,從他性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無自性,云何從他性有?因自性有他性故。又他性即亦是自性,何以故?他性即是他自性故。若自性不成,他性亦不成。若自性他性不成,離自性他性,何處更有法?若有不成,無亦不成。是故今推求無自性,無他性,無有無無,故一切有為法空。有為法空故,無為法亦空。有為無為尚空,何況我耶!」 觀因果門 觀因果門總目錄
  復次,一切法空,何以故?諸法自無性,亦不從餘處來。如說:
  「果於眾緣中  畢竟不可得  亦不餘處來  云何而有果
  眾緣若一一中,若和合中,俱無果,如先說。又是果不從餘處來,若餘處來者,則不從因緣生,亦無眾緣和合功。若果眾緣中無,亦不從餘處來者,是即為空。果空故一切有為法空。有為法空故,無為法亦空。有為無為尚空,何況我耶!」 觀作者門 觀作者門總目錄
  復次一切法空,何以故?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不可得故。如說:
  「自作及他作  共作無因作  如是不可得  是則無有苦
  苦自作不然,何以故?若自作即自作其體,不得以是事即作是事,如識不能自識,指不能自觸,是故不得言自作。他作亦不然,他何能作苦。」問曰:「眾緣名為他,眾緣作苦,故名為他作,云何言不從他作?」答曰:「若眾緣名為他者,苦則是眾緣作。是苦從眾緣生,則是眾緣性。若即是眾緣性,云何名為他?如泥瓶泥不名為他,又如金釧金不名為他,苦亦如是。從眾緣生故,眾緣不得名為他。復次是眾緣亦不自性有故,不得自在,是故不得言從眾緣生果。如中論中說:
  「果從眾緣生  是緣不自在  若緣不自在  云何緣生果」
  如是苦不得從他作,自作共作亦不然,有二過故,若說自作苦,他作苦,則有自作他作過,是故共作苦亦不然。若苦無因生,亦不然,有無量過故。如經中說,裸形迦葉問佛:「苦自作耶?」佛默然不答。「世尊,若苦不自作者,是他作耶?」佛亦不答。「世尊,若爾者,苦自作他作耶?」佛亦不答。「世尊,若爾者,苦無因無緣作耶?」佛亦不答。如是四問,佛皆不答者,當知苦則是空。」問曰:「佛說是經,不說苦是空,隨可度眾生,故作是說。是裸形迦葉,謂人是苦因有我者說好醜皆神所作。神常清淨,無有苦惱,所知所解,悉皆是神。神作好醜苦樂還受種種身,以是邪見故問佛,苦自作耶,是故佛不答。苦實非是我作,若我是苦因,因我生苦,我即無常。何以故?若法是因及從因生法,皆亦無常。若我無常,則罪福果報,皆悉斷滅。修梵行福報,是亦應空。若我是苦因,則無解脫。何以故?我若作苦,離苦無我能作苦者,以無身故。若無身而能作苦者,得解脫者亦應是苦,如是則無解脫,而實有解脫。是故苦自作不然,他作苦亦不然,離苦何有人而作苦與他。復次,若他作苦者,則為是自在天作。如此邪見問,故佛亦不答。而實不從自在天作,何以故?性相違故。如牛子還是牛,若萬物從自在天生,皆應似自在天,是其子故。復次若自在天作眾生者,不應以苦與子,如故不應言自在天作苦。」問曰:「眾生從自在天生,苦樂亦從自在所生,以不識樂因故與其苦。」答曰:「若眾生是自在天子者,唯應以樂遮苦,不應與苦,亦應但供養自在天則滅苦得樂,而實不爾。但自行苦樂因緣,而自受報,非自在天作。復次,彼若自在者,不應有所須。有所須自作,不名自在。若無所須,何用變化作萬物,如小兒戲?復次,若自在作眾生者,誰復作是自在?若自在自作則不然,如物不能自作。若更有作者,則不名自在。復次,若自在是作者,則於作中無有障礙,念即能作。如自在經說,自在欲作萬物,行諸苦行,即生諸腹行蟲。復次苦行生諸飛鳥,復行苦行生諸人天。若行苦行初生毒蟲,次生飛鳥,後生人天,當知眾生從業因緣生,不從苦行生。復次若自在作萬物者,為住何處而作萬物?是住處為是自在作,為是他作?若為自在作者,為住何處作?若住餘處作,餘處復誰作?如是則無窮。若他作者,則有二自在,是事不然。何故世間萬物言自在所作?復次若自在作者,何故苦行供養於他,欲令歡喜,從求所願?若苦行求他,當知不自在。復次若自在作萬物,初作便定,不應有變,馬則常馬,人則常人。而今隨業有變,當知非自在所作。復次若自在所作者,即無罪福善惡好醜,皆從自在作故。而實有罪福,是故非自在所作。復次若眾生從自在生者,皆應敬愛,如子愛父。而實不爾,有憎有愛,是故當知非自在所作。復次若自在作者,何故不盡作樂人,盡作苦人,而有苦者樂者,當知從憎愛生,故不自在。不自在故,非自在所作。復次若自在作者,眾生皆不應有所作,而眾生方便各有所作,是故當知非自在所作。復次若自在作者,善惡苦樂事,不作而自來。如是壞世間法,持戒修梵行,皆無所益,而實不爾,是故當知非自在所作。復次若福業因緣故,於眾生中大,餘眾生行福業者,亦復應大。何以貴自在?若無因緣而自在者,一切眾生亦應自在,而實不爾,當知非自在所作。若自在從他而得,則他復從他,如是則無窮,無窮則無因。如是等種種因緣,當知萬物非自在生,亦無有自在。如是邪見問他作,故佛亦不答。共作亦不然,有二過故。眾因緣和合生故,不從無因生,佛亦不答。是故此經,但破四種邪見,不說苦為空。」答曰:「佛雖如是說,從眾因緣生苦,破四種邪見,即是說空說苦,從眾因緣生,即是說空義。何以故?若從眾因緣生,則無自性,無自性即是空,如苦空,當知有為無為及眾生一切皆空。」 觀三時門 觀三時門總目錄
  復次一切法空,何以故?因與有因法,前時後時一時生,不可得故。如說:
  若法先後共  是皆不成者  是法從因生  云何當有成
  先因後有因,是事不然,何以故?若先因後從因生者,先因時則無有因,與誰為因?若先有因後因者,無因時有因已成,何用因為?若因有因一時是亦無因,如牛角一時生,左右不相因。如是因非是果因,果非是因果,一時生故,是故三時因果皆不可得。問曰:「汝破因果法三時中亦不成,若先有破,後有可破,則未有可破,是破破誰?若先有可破,而後有破,可破已成,何用破為?若破可破一時,是亦無因,如牛角一時生,左右不相因故。如是破不因可破,可破不因破。」答曰:「汝破可破中,亦有是過。若諸法空,則無破無可破。我今說空,則成我所說。若我說破可破定有者,應是作難。我不說破可破定有,故不應作是難。」問曰:「眼見先時因,如陶師作瓶。亦有後時因,如因弟子有師。如教化弟子已後時,識知是弟子,亦有一時因,如燈與明,若說前時因後時因一時因不可得,是事不然。」答曰:「如陶師作瓶,是喻不然,何以故?若未有瓶,陶師與誰作因?如陶師一切前因皆不可得,後時因亦如是不可得。若未有弟子,誰為是師?是故後時因亦不可得。若說一時因如燈明,是亦同疑因。燈明一時生,云何相因?如是因緣空故,當知一切有為法無為法眾生皆空。」 觀生門 觀生門總目錄
  復次一切法空,何以故?生不生生時不可得故。今生已不生,不生亦不生,生時亦不生。如說:
  生果則不生  不生亦不生  離是生不生 生時亦不生
  生名果起出,未生名未起未出,未有生時名始起未成,是中生果不生者,是生生已不生。何以故?有無窮過故,作已更作故。若生生已,生第二生。第二生生已,生第三生。第三生生已,生第四生,如初生生已,有第二生,如是生則無窮,是事不然,是故生不生。復次,若謂生生已生所用生生,是生不生而生,是事不然。何以故?初生不生而生,是則二種生,生已而生,不生而生故。汝先定說,而今不定,如作已不應作,燒已不應燒,證已不應證,如是生已不應更生,是故生法不生,不生法亦不生。何以故?不與生合故。又一切不生,有生過故。若不生法生,則離生有生,是則不生。若離生有生,則離作有作,離去不去,離食有食,如是則壞世俗法,是事不然,是故不生法不生。復次若不生法生,一切不生法,皆應生。一切凡夫未生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皆應生。不壞法阿羅漢煩惱不生而生,兔馬等角不生而生,是事不然,是故不應說不生而生。問曰:「不生而生者,如有因緣和合時方作者方便具足,是則不生而生,非一切不生而生,是故不應以一切不生而生為難。」答曰:「若法生時方作者方便眾緣和合生,是中先定有不生,先無亦不生。又有無亦不生,是三種求生不可得,如先說。是故不生法不生,生時亦不生,何以故?有生生過,不生而生過故,生時法生分不生如先說。未生分亦不生如前說。復次若離生有生時,則應生時生,而實離生無生時,是故生時亦不生。復次若說人生有時生,則有二生:一以生時為生,二以生時生。無有二生,云何言有二生?是故生時亦不生。復次未有生無生時生,於何處行生?若無行處則無生時生,是故生時亦不生,如是生不生生時皆不成。生法不成故,無生住滅亦如是。生住滅不成故,則有為法亦不成。有為法不成故,無為法亦不成。有為無為法不成故,眾生亦不成。是故當知一切法無生,畢竟空寂故。」 旨趣 旨趣總目錄
  問曰:「一切盡破,旨趣安歸?」答曰:「破一切法,無我我所,於諸法不受不著,是名解脫。蓋若見墮遍邪,失於正理。既失正理,則正觀不生。若正觀不生,則斷常不滅。若斷常不滅,則苦輪常運。以一切冥寂,始名正理。悟斯正理,則發生正觀。正觀若生,則戲論斯滅。戲論斯滅,則苦輪常壞,破相之意若此。」 緣起(二) 緣起(二)總目錄
  一切諸法,唯是真如隨緣而起,是為緣起之義也。
  一切諸法,依緣而起,緣起諸法,唯是真如。以是真如隨緣,是故名曰如來藏也。 一心(二) 一心(二)總目錄
  摩訶衍有法與義,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何以故?
  一、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
  二、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 三大(二) 三大(二)總目錄
  摩訶衍有法與義,所言義者,則有三種:
  一者、體大 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
  二者、相大 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三者、用大 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二門 二門總目錄
  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此義云何?以是二門不相離故。 真如門 真如門總目錄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以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 問曰:「若如是義者,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亦無能念可念,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 空不空 空不空總目錄
  復次真如者,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一、所言空者 從本以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法差別之相,以無虛妄心念故。當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乃至總說,依一切眾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應,故說為空。若離妄心,實無可空故。
  二、所言不空者 已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變,淨法滿足,則名不空,亦無有相可取。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 生滅門 生滅門總目錄
  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黎耶識。 覺不覺 覺不覺總目錄
  阿黎耶識有二種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 覺 覺總目錄
  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
  一、依此法身,說名本覺,何以故?本覺義者,對始覺說,以始覺者,即同本覺。
  二、始覺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
  三、又以覺心源故,名究竟覺。
  四、不覺心源故,非究竟覺。
  五、如凡夫人覺知前念起惡故,能止後念令其不起,雖復名覺,即是不覺故。
  六、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覺於念異,念無異相,以捨麤分別執著相故,名相似覺。
  七、如法身菩薩等,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以離分別麤念相故,名隨分覺。
  八、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
  是故修多羅說,若有眾生,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故。又心起者,無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謂無念。是故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說無始無明。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以無念等故,而實無有始覺之義,以四相俱時而有,皆無自立,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本覺隨染二相 本覺隨染二相總目錄
  復次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相,與彼本覺,不相捨離:一者智淨相,二者不思議業相。
  一、智淨相者 謂依法力熏習,如實修行,滿足方便故。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智淳淨故。此義云何?以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無明之相,不離覺性,非可壞,非不可壞。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捨離,而水非動性,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故。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二、不思議業相者 以依智淨相,能作一切勝妙境界,所謂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隨眾生根,自然相應,種種而現,得利益故。 覺體四相 覺體四相總目錄
  復次,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虛空等,猶如淨鏡。
  一者、如實空鏡 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非覺照義故。
  二者、因熏習鏡 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
  三者、法出離鏡 謂不空法,出煩惱礙智礙,離和合相,淳淨明故。
  四者、緣熏習鏡 謂依法出離故,遍照眾生之心,令修善根,隨念示現故。 不覺 不覺總目錄
  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念無自相,不離本覺,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若離於方,則無有迷。眾生亦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以有不覺妄想心故,能知名義,為說真覺,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 不覺三相 不覺三相總目錄
  復次,依不覺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
  一者、無明業相 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覺則不動,動則有苦,果不離因故。
  二者、能見相 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
  三者、境界相 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 不覺六相 不覺六相總目錄
  不覺以有境界緣故,復生六種相,云何為六。
  一者、智相 依於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
  二者、相續相 依於智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
  三者、執取相 依於相續,緣念境界,住持苦樂,心起著故。
  四者、計名字相 依於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
  五者、起業相 依於名字,尋名取著,造種種業故。
  六者、業繫苦相 以依業報,不自在故。
  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覺不覺二相 覺不覺二相總目錄
  復次覺與不覺,有二種相,一者同相,二者異相。
  一、同相者 譬如種種瓦器,皆同微塵性相,如是無漏無明種種業幻,皆同真如性相。是故修多羅中,依於此義,說一切眾生,本來常住,入於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畢竟無得,亦無色相可見。而有見色相者,唯是隨染業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無可見故。
  二、異相者 如種種瓦器,各各不同,如是無漏無明,隨染幻差別性染幻差別故。 意五種 意五種總目錄
  復次,生滅因緣者,所謂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此義云何?以依阿梨耶識,說有無明,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起念相續,故說為意。此意復有五種:
  一者、名為業識 謂無明力不覺心動故。
  二者、名為轉識 依於動心能見相故。
  三者、名為現識 所謂能現一切境界,總如明鏡,現於色像。現識亦爾,隨其五塵,對治即現,無有前後,以一切時任運而起,常在前故。
  四者、名為智識 謂分別染淨法故。
  五者、名為相續識 以念相應不斷故,住持過去無量世等善惡之業,令不失故。復能成熟現在未來苦樂等報,無差違故。能令現在已經之事,忽然而念,未來之事,不覺妄慮。是故三界虛偽,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塵境界。
  此義云何?以一切法皆從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別,即分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當知世間一切境界,皆依眾生無明妄心而得住持。是故一切法,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唯心虛妄,以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
  復次言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為意識,亦名分離識。又復說名分別事識,此識依見愛煩惱增長義故。 染心六種 染心六種總目錄
  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覺。謂依菩薩從初正信,發心觀察,若證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薩究竟地,不能盡知,唯佛窮了,何以故?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淨淨,而有無明。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雖有染心,而常恒不變。是故此義,唯佛能知。所謂心性常無念故,名為不變,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名為無明。染心者有六種:
  一者、執相應染 依二乘解脫及信相應地遠離故。
  二者、不斷相應染 依信相應地,修學方便,漸漸能捨,得淨心地究竟離故。
  三者、分別智相應染 依具戒地漸離,乃至無明方便地究竟離故。
  四者、現色不相應染 依色自在地能離故。
  五者、能見心不相應染 依心自在地能離故。
  六者、根本業不相應染 依菩薩盡地,得入如來地能離故。
   不了一法界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入淨心地,隨分得離,乃至如來地,能究竟離故。
   言相應義者,謂心念法義,依染淨差別而知相緣相同故。
    不相應義者,謂即心不覺,常無別異,不同知相緣相故。
   又染心義者,名為煩惱礙,能障真如根本智故。
    無明義者,名為智礙,能障世間自然業智故。
   此義云何?以依染心能見能現,妄取境界,違平等性故。
    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法違,故不能得隨順世間一切境界種種知故。 生滅二相 生滅二相總目錄
  復次,分別生滅相者,有二種:
  一者、麤 與心相應故。
  二者、細 與心不相應故。
  又麤中之麤,凡夫境界;麤中之細,及細中之麤,菩薩境界;細中之細,是佛境界。 依因依緣 依因依緣總目錄
  此二種生滅,依於無明熏習而有,所謂依因依緣。
  依因者、 不覺義故。
  依緣者、 妄作境界義故。
  若因滅則緣滅,因滅故不相應心滅,緣滅故相應心滅。 問曰:「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續者,云何說究竟滅?」答曰:「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體滅。如風依水,而有動相,若水滅者,則風相斷絕,無所依止。以水不滅,風相相續,唯風滅故。動相隨滅,非是水滅,無明亦爾。依心體而動,若心體滅者,則眾生斷絕,無所依止。以體不滅,心得相續,唯癡滅故。心相隨滅,非心智滅。 熏習四義 熏習四義總目錄
  復次有四種法熏習義故,染法淨起不斷絕。云何為四?
  一者、淨法 名為真如。
  二者、一切染因 名為無明。
  三者、妄心 名為業識。
  四者、妄境界 所謂六塵。
  熏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無於香,若人以香而熏習故,則有香氣。此亦如是,真如淨法,實無於染,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無明染法,實無淨業,但以真如而熏習故,則有淨用。 熏染不斷 熏染不斷總目錄
  云何熏習起染法不斷?所謂以依真如法故,有於無明。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如。以熏習故,則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念起,現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於一切身心等苦。 二妄境熏 二妄境熏總目錄
  此妄境界熏習義,則有二種,云何為二?
  一者、增長念熏習。
  二者、增長取熏習。 二妄心熏 二妄心熏總目錄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
  一者、業識根本熏習,能受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生滅苦故。
  二者、增長分別事識熏習,能受凡夫業繫苦故。 二無明熏 二無明熏總目錄
  無明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
  一者、根本熏習,以能成就業識義故。
  二者、所起見愛熏習,以能成就分別事識義故。 熏淨不斷 熏淨不斷總目錄
  云何熏習起淨法不斷?所謂以有真如法故,能熏習無明。以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厭求因緣故,即熏習真如,自信己性,知心妄動,無前境界,修遠離法。以如實知無前境界故,種種方便,起隨順行,不取不念。乃至久遠熏習力故,無明則滅。以無明滅故,心無有起。以無起故,境界隨滅。以因緣俱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 二妄心熏(二) 二妄心熏(二)總目錄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
  一者、分別事識熏習 依諸凡夫二乘人等,厭生死苦,隨力所能,以漸趣向無上道故。
  二者、意熏習 謂諸菩薩發心勇猛,速趣涅槃故。 二真如熏 二真如熏總目錄
  真如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自體相熏習,二者、用熏習。
  一、自體相熏習者 從無始世來,具無漏法,備有不思議業,作境界之性。依此二義,恒常熏習。以有力故,能令眾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自信己身,有真如法,發心修行。問曰:「若如是義者,一切眾生悉有真如,等皆熏習,云何有信無信?無量前後差別,皆應一時自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答曰:「真如本一,而有無量無邊無明。從本已來,自性差別,厚薄不同,故過恒河沙等上煩惱,依無明起差別。我見愛染煩惱,依無明起差別。如是一切煩惱,依於無明所起前後無量差別,唯如來能知故。又諸佛法有因有緣,因緣具足,乃得成辦。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無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燒木,無有是處。眾生亦爾,雖有正因熏習之力,若不遇諸佛菩薩善知識等,以之為緣,能自斷煩惱入涅槃者,則無是處。苦雖有外緣之力,有內淨法未有熏習力者,亦不能究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若因緣具足者,所謂自有熏習之力,又為諸佛菩薩等慈悲願護故,能起厭苦之心,信有涅槃,修習善根。以修善根成熟故,則值諸佛菩薩,示教利喜,乃能進趣向涅槃道。」
  二、用熏習者 即是眾生外緣之力。如是外緣,有無量義。略說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差別緣,二者平等緣。
   一、差別緣者 此人依於諸佛菩薩等,從初發意始求道時,乃至得佛,於中若見若念,或為眷屬父母諸親,或為給使,或為知友,或為冤家,或起四攝,乃至一切所作無量行緣,以起大悲熏習之力,能令眾生增長善根。若見若聞,得利益故。此緣有二種,云何為二?
    一者、近緣 速得度故。
    二者、遠緣 久遠得度故。
  是近遠二緣,分別復有二種,云何為二?
     一者、增長行緣。
     二者、受道緣。
   二、平等緣者 一切諸佛菩薩,皆願度脫一切眾生,自然熏習,常恒不捨,以同體智力故,隨應見聞而現作業。所謂眾生依於三昧,乃得平等見諸佛故。 相應未相應 相應未相應總目錄
  此體用熏習,分別復有二種,云何為二?
  一者、未相應 謂凡夫二乘初發意菩薩等,以意意識熏習,依信力故,而能修行,未得無分別心,與體相應故。未得自在業修行,與用相應故。
  二者、已相應 謂法身菩薩,得無分別心,與諸佛智用相應。唯依法力,自然修行,熏習真如,滅無明故。
  復次染法從無始以來,熏習不斷,乃至得佛,後則有斷。淨法熏習,則無有斷,盡於未來,此義云何?以真如法常熏習故。妄心則滅,法身顯現,起用熏習,故無有斷。 契悟 契悟總目錄
  復次,真如自體相者 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恒。從本已來,自性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遍照法界義故,真實識知義故,自性清淨心義故,常樂我淨義故,清淨不變自在義故,具足如是過於恒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乃至滿足無有所少義故,名為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問曰:「上說真如其體平等,離一切相,云何復說體有如是種種功德?」答曰:「雖實有此諸功德義,而無差別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此義云何?以無分別,離分別相,是故無二。復以何義,得說差別?以依業識生滅相示,此云何示?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於念。而有妄心,不覺起念,見諸境界,故說無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義故。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心性離見,即是遍照法界義故。若心有動,非真識知,無有自性,非常非樂非我非淨,熱惱衰變,則不自在,乃至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若心有起,更見前法可念者,則有所少。如是淨法無量功德,即是一心,更無所念,是故滿足名為法身如來之藏。」
  復次,真如用者 所謂諸佛如來,本在因地,發大慈悲,修諸波羅密,攝化眾生。立大誓願,盡欲度脫等眾生界。亦不限劫數,盡於未來,以取一切眾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眾生相。此以何義?謂如實知一切眾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別異故。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滅無明,見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即與真如等遍一切處。又亦無有用相可得,何以故?謂諸如來,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義諦,無有世諦境界。離於施作,但隨眾生見聞得益,故說為用。此用有二種,云何為二?
   一者、依分別事識。凡夫二乘心所見者,名為應身。以不知轉識現故,見從外來,取色分齊,不能盡知故。
   二者、依於業識。謂諸菩薩,從初發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名為報身。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果,亦有無量種種莊嚴。隨所示現,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隨其所應,常能住持,不毀不失。如是功德,皆因諸波羅密等無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具足無量樂相,故說為報身。為凡夫所見者,是其麤色。隨於六道,各見不同,種種異類,非受樂相,故說為應身。復次初發意菩薩等所見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見,知彼色相莊嚴等事,無來無去。離於分齊,唯依心現,不離真如。然此菩薩猶自分別,以未入法身位故。若得淨心,所見微妙,其用轉勝,乃至菩薩地盡,見之究竟。若離業識,則無見相。以諸佛法身,無有彼此色相迭相見故。 問曰:「若諸佛法身,離於色相者,云何能現色相?」答曰:「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所謂從本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體無形,說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說明法身遍一切處,所現之色,無有分齊,隨心能示十方世界,無量菩薩,無量報身,無量莊嚴,各各差別,皆無分齊,而不相妨。此非心識分別能知,以真如自在用義故。 趣入 趣入總目錄
  復次顯示從生滅門即入真如門。所謂推求五陰,色之與心,六塵境界,畢竟無念。以心無形相,十方求之,終不可得。如人迷故,謂東為西,方實不轉。眾生亦爾,無明迷故,謂心為念。心實不動,若能觀察,知心無念,即得隨順入真如門故。 寂滅(二) 寂滅(二)總目錄
  真如自性,唯是寂滅,不可言說,是為寂滅之義也。
  一切皆妄,唯真如性,是故應了真如性法也。 顯示 顯示總目錄
  一切所有,唯是妄想。一切法界,唯是絕言。須知真性,毀相泯心。生心即妄,不生即佛。亦無佛無不佛,無生無不生,一切之法,唯一真如。離言說相,名為種性。 契悟(二) 契悟(二)總目錄
  相盡離念,平等平等,不可說有功德差別,亦不可說常與無常,如是契悟,即是正悟。 趣入 趣入總目錄
  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一切煩惱,本來自離,如是趣入,是即趣入。 一心圓融 一心圓融總目錄
  謂萬有之實體真如,唯是一心,止觀曰:一心具十法界。
  一切諸法,皆於一心中而圓具之,是故應了一心圓具之法也。 顯示(二) 顯示(二)總目錄
  「一念三千」一念之心,具三千諸法,是為一念三千。 百界 百界總目錄
  地獄、畜生、餓鬼、阿修羅、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佛之十界,界各互具十界,則相乘而為百界。 千如 千如總目錄
  十法界一一各具十如是法,謂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
  一、如是相 相以據外,攬而可別,如水火相異,如人面色具諸體等,心亦如是,具一切相。
  二、如是性 性以據內,種類各別為義,如木中火性,心具一切五陰性,不得言無。
  三、如是體 體以主質為義,十界皆以色心為體。
  四、如是力 力者堪任有用為義。
  五、如是作 作者營造建立為義,離心無作,當知具一切作。
  六、如是因 因者招果為義,但使有心,則諸因具足。
  七、如是緣 緣者緣由助業為義,無有一法不從緣生。
  八、如是果 果者剋獲有得為義,習因習續於前,習果獲得於後。
  九、如是報 報者酬因為義,習因習果,通名為因,招後世報,故謂之報。
  十、如是本未究竟等 本未究竟者,相為本,報為未。所歸趣處為究竟等,前之九如是,皆事也。今之究竟等,理也。九事所緣,為平等之理,故謂之等。
  百界一一各具此十如是,則相乘而為千如。 三千世間 三千世間總目錄
  千如各有眾生國土五陰三世間之別。
  一、五陰世間 又名五眾世間,十界五陰,各各差別,名為五陰世間。
  二、眾生世間 又名假名世間,假五陰和合之上,名為眾生者,上至佛界,下至地獄,各各差別也。
  三、國土世間 又名器世間,眾生所依之境界,十界各各差別者,是五陰中假立於色陰之上者。
  千如各具三世間,則相乘為三千世間。 一念 一念總目錄
  一念者,陰妄剎那之心,名為一念。本覺靈知自性,亦即一念。夫一心具三千,三千在一念心,若無心則已,介爾有心,即具三千。問:「一念具十法界,為作念具?為任運具?」答:「諸性自爾,非作所成,如一微塵,具十方分。」 契悟(三) 契悟(三)總目錄
  「實相」實者非虛妄之義,相者無相也。是指稱萬有本體之語,曰法性,曰真如,曰實相,其體同一也。就其為萬法體性之義言之,則為法性。就其體真實常住之義言之,則為真如。就此真實常住為萬法實相之義言之,則為實相。其他所謂一實、一如、一相、無相、法身、法證、法位、涅槃、無為、真諦、真性、真空、實性、實諦、實際等,皆是實相之異名也。又依名隨德用之三諦言之,則空諦為真如,假諦為實相,中諦為法界。 三諦(二) 三諦(二)總目錄
  三諦者:
  一、真諦 泯一切法,所謂空也。
  二、俗諦 立一切法,所謂假也。
  三、中諦 統一切法,所謂中也。 三德(二) 三德(二)總目錄
  三德者:
  一、法身德 為佛之本體,以常住不滅之法性為身者。
  二、般若德 般若譯曰智慧,法相如實覺了者。
  三、解脫德 遠離一切之繫縛,而得大自在者。
  此三者各有常樂我淨之四德,故名三德。 三智 三智總目錄
  三智者:
  一、一切智 知一切法之總相者,總相即空相也。
  二、道種智 知一切種種差別之道法者。
  三、一切種智 通達總相別相,化道斷惑一切種之法者。 三觀 三觀總目錄
  三觀者:
  一、空觀 觀諸法之空諦也。一切法依因緣生,即自性空。以諸法若有自性,不待依因緣而生,而可自有也。
  二、假觀 觀諸法之假諦也。依因緣而是假有之相,故謂之為假。
   一、因成假 若實有者,應不待他而後成,待他因而成故,謂因成假。
   二、相續假 若實有者,應不待相續而成,待相續成故,謂相續假。
   三、相待假 若實有者,不待對待而成,待對待成故,謂相待假。
  三、中觀 此有二,觀諸法亦非空亦非假,即是中,謂為雙非之中觀。觀諸法亦空亦假,即是中,謂為雙照之中觀。即諸法以空之故,非為實有。以假之故,非為實空。又以空諦之故為實空,以假諦之故為假有也。如是非假有非實空,亦實空亦假有,即是中也。
  以吾人凡常之一心,為所觀之境而觀之,則謂為一心三觀。 破三惑 破三惑總目錄
  三惑者,見思、塵沙、無明也。無明翳乎法性,塵沙障乎化導,見思阻乎空寂。用空觀破見思,用假觀破塵沙,用中觀破無明。 始終心要 始終心要總目錄
  荊溪大師始終心要曰:「夫三諦者,天然之性德也。中諦者,統一切法。真諦者,泯一切法。俗諦者,立一切法。舉一即三,非前後也。含生本具,非造作之所得也。悲夫!秘藏不顯,蓋三惑之所覆也。故無明翳乎法性,塵沙障乎化導,見思阻乎空寂,然茲三惑,乃體上之虛妄也。於是大覺慈尊,喟然嘆曰:「真如界內,絕生佛之假名。平等慧中,無自他之形相。但以眾生妄想,不自證得,莫之能返也。」由是立乎三觀,破乎三惑,證乎三智,成乎三德。空觀者,破見思惑,證一切智,成般若德,假觀者,破塵沙惑,證道種智,成解脫德。中觀者,破無明惑,證一切種智,成法身德。然茲三觀,三智,三德,非各別,非異時也。天然之理,具諸法故。然此三諦性之自爾,迷茲三諦,轉成三惑。惑破藉乎三觀,觀成證乎三智,智成成乎三德,從因至果,非漸修也。說之次第,理非次第,大綱如此,綱目可尋矣。」 法界圓融 法界圓融總目錄
  圓滿具足,融會無間,一即一切,一切一即,性相交參,主伴無盡,是為圓融無礙。
  一切諸法,即是法界,是故應了法界圓融之法也。 法界 法界總目錄
  法界即名達磨馱都,此云法界,又曰法性,亦曰實相。法界之義有多種,以二義釋之,一就事,二約理。就事而言,法者諸法也,界者分界也。諸法各有自體,而分界不同,故名法界。然則法界者,法之一一名為法界,總該萬有,亦謂之一法界,即事法界也。約理而言,指真如之理性,而謂之法界。或謂之真如、法性、實相,實際,其體一也。界者因之義,依之而生諸聖道,故名法界。又界者性之義,是為諸法所依之性故。又諸法同一性故,名為法界,是即理法界也。 四法界 四法界總目錄
  法界者,一切眾生身心之本體也。法規則也,界有性分二義。若約事說界,即是分義,謂隨事分別故也。若約理說界,即是性義,謂諸法性不能變易故也。以此性分互相交絡,則成理事無礙法界。以理融事,一一融通,則成事事無礙法界也。
  一、事法界 謂諸眾生色心等法,一一差別,各有分齊,故名事法界。
  二、理法界 謂諸眾生色心等法,雖有差別,而同一體性,故名理法界。
  三、理事無礙法界 謂理由事顯,事攬理成,理事互融,故名理事無礙法界。
  四、事事無礙法界 謂一切分齊事法,稱性融通,一多相即,大小互容,重重無盡,故名事事無礙法界。 三法界 三法界總目錄
  三法界者,一事、二理、三無礙。華嚴疏云:「統唯一真法界,謂寂寥虛曠,沖深包博,總該萬有,即是一心。體絕有無,相非生滅,莫尋其始,寧見中邊。迷之則生死無窮,解之則廓爾大悟。諸佛證此妙覺圓明,現成菩提,為物開示,不知何以名目,強分理事二門?而理事渾融,無有障礙,略為三門,第一事法界,第二理法界,第三無障礙法界。」 五法界 五法界總目錄
  五法界:
  一、有為法界 是即事法界也。
  二、無為法界 是即理法界也。
  三、亦有為亦無為法界 是即事理無礙法界也。
  四、非有為非無為法界 是亦事理無礙法界也,以事即理則非有為,理即事則非無為故也。
  五、無障礙法界 是即事事無礙法界也。
  此五法界,就有為無為之二,分別四句,更加該收四句之一門,為五門也。 六相 六相總目錄
  六相者:一總相,二別相,三同相,四異相,五成相,六壞相也。就凡夫所見之事相上言之,事相各各隔礙,不具六相。若就聖眼所見之諸法體性言之,則於一一事相中,見此六相圓融。以六相圓融之故,諸法即一真法界,無盡緣起也。
  一、總相者 一含多德,如人身具眼耳等之諸根而成一體。
  二、別相者 多德各各而非一,如身體雖為一,而眼耳等之諸根,各各不同。
  此二相為一身與諸根相對之平等差別二門也。
  三、同相者 多德不乖角,具各各成一總之義,如眼等諸根,具各各成一身之義,而非他物。
  四、異相者 多義相望,各異形類也,如眼等之相貌各異。
  此二相諸根互相望,而辨平等差別之二義也。
  五、成相者 多義正緣起而成一總也,如諸根緣起而成一身。
  六、壞相者 多義各住自法而不移動也,如諸根住自位而各自為用。
  此二相依同異之二相,而辨總別二相之果,平等差別二門也。
  又此六相,依體相用之三大,分平等差別之二門也。

        ┌總相──────┐
      ┌體┤        │
      │ └別相──┐   ├─平等門
      │ ┌同相─→↓→──┤
  一切諸法┤相┤    │   │
      │ └異相──┤   │
      │ ┌成相─→↓→──┘
      └用┤    └───┬─差別門
        └壞相──────┘ 契悟(四) 契悟(四)總目錄
  「一真法界心」此一真法界,心在纏時,名性淨法界。為所信境,出纏時,名最淨法界。為所證境,體即現前知見,雖非心非境非佛非生,而心境佛生一以貫之,為法界究竟。是故此法界心,能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所以現前一念知見心中,當體具足百萬性相,即空即即即遍,非一非多,而多而一。 趣入(二) 趣入(二)總目錄
  云何證入一真法界?即以法界無障礙心為智,照此真境,體亦現前知見。不離知見,起觀智故。蓋現前一念知見心中,即具百萬法界性相,即空即即即遍。心中了無邊之境,境上顯難思之心,心境重重,帝網無盡,即此法界智為能觀心也。 法界三觀 法界三觀總目錄
  法界三觀者,法界所觀之境,三觀能觀之心也。
  一、真空觀 窮盡法界之事相,無一有自爾之別性,皆歸於平等之空性,以空為性也。空者非頑無之空,真如之理性,超然而離諸相,故名為空觀。吾人所見之森羅萬象,悉為妄情之偏計,猶如空華之實性為虛空。於口泯亡妄情所見之事相,顯真空之妙體,名為真空觀。真空即四法界中之理法界也。
  二、理事無礙觀 今顯實空泯情所見之事相,以顯真如之空性。然共此真如,非凝然無為之頑體,具不變隨緣之二義。雖以不變之故,常住無作,然以隨緣之故,變造一切諸法。然則吾人所見之萬象,皆為真如之隨緣。隨緣之萬象,即真如也。猶如水即為波,波即為水。所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也。如是觀其真如性起萬法,萬法一一以真如為性,名為事理無礙觀。此四法界中事理無礙法界也。
  三、周遍含容觀 既知法界一一之事相,為真如之隨緣性起矣。而其起也,非分取真如之性。性為一昧平等,不可分取。一微一塵,悉完具真如之全體也。故完具理之一一事相,如其理性之法界融通,一一事相,亦遍含容一切法界,而重重無盡也。此名周遍法界性,是為四法界中之事事無礙法界,隨緣觀之至極也。 三觀三十門 三觀三十門總目錄
  三觀三十門者:
  第一、真空絕相觀 於中自有四句十門:
   第一句、會色歸空觀 又開四門:
    一、色非斷空門 幻色不即是斷空故。
    二、色非真空門 實色不即是真空故。
    三、色空非空門 實色斷空,非真空故。
    四、色即是空門 色空無性,即真空故。
   第二句、明空即色觀 亦有四門:
    一、空非幻色門 斷空不即是幻色故。
    二、空非實色門 真空不即是實色故。
    三、空非空色門 真空非斷空實色故。
    四、空即是色門 空即是色門,空無我理,即空色故。
   第三句、空色無礙觀 謂色即空而色不盡,空即色而空不隱,無障無礙,為一昧法。
   第四句、泯絕無寄觀 謂此所觀真空,不可言即色不即色,即空不即空。迴絕無寄,言解不及。
   如色空既爾,一切法亦然。經云:「法性本空絕,無取亦無見。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
  第二、理事無礙觀 亦有十門:
   一、理遍於事門 謂無分限之理,全遍有限事故。
   二、事遍於理門 謂有分限之事,全同無分理故。
   三、依理成事門 事攬理成故。
   四、事能顯理門 理因事顯故。
   五、以理奪事門 理外無事可得故。
   六、事能隱理門 事外無理可得故。
   七、真理即事門 理非事外有故。
   八、事法即理門 事非理外有故。
   九、真理非事門 謂即事之理而非事故。
   十、事法非理門 謂全理之事而非理故。
   如事理既爾,餘九對亦然,經云:「如金與金色,其性無差別,法非法亦然,體性無有異。」
  第三、周遍含容觀 亦有十門:
   一、理如事法門 謂全理如事,理亦如事無有盡故。
   二、事如真理門 謂事不異理,事亦隨理而圓遍故。
   三、事含理事門 不唯理含事理,亦且事含理事故。
   四、通局無礙門 不唯全遍十方,而又不動本位故。
   五、廣狹無礙門 不唯廣容剎海,而能不壞一塵故。
   六、遍容無礙門 以一望多,則一法遍一切時,還復容彼一切,蓋由普遍即是廣容門。
   七、攝入無礙門 以多望一,則一切攝一法時,還復入彼一法,蓋由攝他即是入他故。
   八、交涉無礙門 一多俱為能入攝故,而有四句:
    初、一攝一一入一。     次、一攝一切一入一切。
    三、一切攝一一切入一。   四、一切攝一切一切入一切。
    一能攝入與多能攝入,交涉無礙。
   九、相在無礙門 多一俱為所攝入故,亦有四句:
    初、攝一入一。       次、攝一切入一切。
    三、攝一入一切。      四、攝一切入一。
   多所攝入,在於一所攝入,互相無礙。
   十、普融無礙門 一多遍容,能所攝入,普皆同時,圓融無盡故,若望前八九門,具有兩重四句:
    初重四句。         二重四句。
    一法攝一入一。       一切攝一入一。
    一法攝一切入一切。     一切攝一切入一切。
    一法攝一入一切。      一切攝一入一切。
    一法攝一切入一。      一切攝一切入一。
   如是一能攝入融於多所攝入,普無障礙。 十玄門 十玄門總目錄
  古德準此十義,重開為十玄門。
  一、同時具足相應門 以是總故冠於九門之初。
  二、廣狹自在無礙門 別中先辨此者,此是別門之由。
  由前初二門事理相遍故,生餘八門。且約事如理遍故廣,不壞事相故狹,故為事事無礙之始。
  三、一多相容不同門 由廣狹無礙,所遍有多,以已一望彼多,故有一多相容。相容則二體並存,但力用交徹耳。
  四、諸法相即自在門 由此容彼,彼便即此,由此遍彼,此便即彼,故相即也。
  五、秘密隱顯俱成門 由互相攝,則互有隱顯,故有此門。謂攝他他可見,故有相容門。攝他他無體,故有相即門。攝他他雖存而不可見,故有隱顯門。此三皆由相攝而有,為門別故。相容則如二鏡互照,相即則如波水相收,隱顯則如片月相映。
  六、微細相容安立門 由此攝他,一切齊攝,彼攝亦然,故有微細相容。
  七、因陀羅網境界門 由互攝重重,猶如帝網無盡故。
  八、記事顯法生解門 由既如帝網已,隨一即是一切無盡故。
  九、十世隔法異成門 由上八門,皆是所依。所依之法既融,次辨能依。能依之時亦爾,故有十世異成。
  十、主伴圓融具德門 由法法皆然,故隨舉其一,則便為主,連帶緣起,便有伴生,故有主伴門。
  事如理遍既爾,餘九具玄亦然。
  若以喻之,炳然齊現,猶彼芥缾,具足同時。方之海滴,一多相入,等虛室之千光。隱顯俱成;似秋空之片月,重重交映;若帝網之垂珠,念念圓融;類夕夢之經世,法門層疊;如雲起於長空,主伴遍周;例星圍於北極,彼此相即;像百般之具,體依一金;廣狹融通,比徑尺之鏡,影現千里。
  將前能起十觀門中,各具十玄,則為百門。而此十觀,又各互具,皆含十玄,即成千門。千中取一,亦具一千,餘皆例爾,即為百萬。前二觀事,準此知之。
  一即具多名總相,多即非一名別相,彼此不違名同相,互不相濫名異相,共相成辦名成相,各居自位名壞相。
  令此諸法得有如是混融無礙者。
  唯心所現故,  如影像現故,  法無定性故,  因無限量故,
  緣起相由故,  佛果證窮故,  法性融通故,  深定大用故,
  如幻夢事故,  神通解脫故。
  於此圓明顯了,則常入重重法界之境。經云:「一法解無量,無量中解一。了彼此生起,當成無所畏。」 四相(二) 四相(二)總目錄
  「識境四相」金剛經論云:「識境四相,謂眾生於此四法,不了虛假,而於心識之境,妄生邪見,執著取相也。」
  一、我相 謂眾生於五陰法中,若即若離,計我我所之實,是名我相。
  二、人相 謂眾生於五陰法中,妄計我是人,我生人道,異於餘道,是名人相。
  三、眾生相 謂眾生於五陰法中,妄計色受想行識眾共而生此身,是名眾生相。
  四、壽者相 謂眾生於五陰法中,妄計我受一期壽相,或長或短,是名壽者相。
  「智境四相」圓覺經疏略明智境四相:謂於所證取之心,迤邐淺深,有此四相之異。故後之三相,皆因我相根本而立。與金剛般若四相,所言不同。蓋彼迷妄之心,執為四相故也。
  一、我相 我相者,謂眾生於涅槃之理。心有所證,而其有所證取之心,執著不忘,認之為我,名為我相。經云:「是故證取方現我體是也。」
  二、人相 人相者,比前我相,已進一步。雖不復認證為我,而猶存悟我之心,名為人相。經云:「悟已超過一切證者,名為人相是也。」
  三、眾生相 眾生相者,比前人相,已進一步。謂雖已超過我人之相,猶存了證了悟之心,名眾生相。經云:「但諸眾生了證了悟,皆為我人。而我人相所不及者,存有所了,名眾生相是也。」
  四、壽命相 壽命相者,比前眾生相,已進一步。謂心照清淨,於前眾生相中所存了悟之心,雖已覺知超過,然猶存能覺之知。如彼命根,潛續於內,名壽命相。經云:「覺所了者,不離塵垢故是也。」「不離塵者,謂此覺了之心,不離妄塵故也。」 真如 真如總目錄
  「安立非安立二真如」華嚴經隨疏演義鈔云二真如:
  一、安立真如 體非偽妄曰真,性無改異曰如,即一實相之體也。謂真如之體,能生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而得安住,故名安立真如。
  二、非安立真如 謂真如之法,從本已來,性自清淨,離一切相,寂滅無為,故名非安立真如。
  「不變隨緣二真如」又起信論疏云二真如:
  一、不變真如 謂真如之體,從本已來,畢竟平等,無有變易,不可破壞,體恒清淨,無一異相,故名不變真如。
  二、隨緣真如 謂真如之性,本無生滅,然因無明熏動,起一切相,如水因風,妄波忽動,若風止息,動相元無,故名隨緣真如。 如來藏 如來藏總目錄
  「二如來藏」大乘止觀法門云二如來藏:如來者,即理性如來也。藏以含攝為義,謂一切眾生煩惱心中,具足無量無邊不可思議無漏清淨之業。如石中有金,木中有火,故云垢藏之中,佛性滿足,是名如來藏也。
  一、空如來藏 謂此心性,雖隨染淨之緣,建立生死涅槃等法,然心體平等,離性離相,非惟所起染淨等法皆空,而能起之心,亦不可得,是名空如來藏。
  二、不空如來藏 謂此心性,具足無漏清淨功德,及諸有漏業惑染法,包藏含攝,無德不備,無法不現,故名不空如來藏。
  「三如來藏」圓覺經略疏云三如來藏:如來者,即理性如來也。因中說果,故名如來。藏者含藏之義,謂含藏一切善惡法也。的指其體,即第八識名如來藏也。
  一、隱覆藏 謂諸眾生,本有真如法身之理。在第八識中,為無明煩惱之所隱覆,而不能見,故名隱覆藏。
  二、含攝藏 謂第八識為染淨之所依止,以能含藏一切善惡種子,故名含攝藏。
  三、出生藏 謂第八識為染淨之本,遇緣熏習則能出生世間出世間有情無情等法,故名出生藏。 性 性總目錄
  「一性」涅槃經云一性:一性者,即正因佛性也。謂一切眾生,皆具此性,但背覺合塵,常為煩惱之所覆障。若順性而修,則能超脫生死,悟入涅槃,與佛所證,無二無別也。
  又華嚴經云一性:性以不變為義,上極諸佛,下至蠕飛蠢動,雖品類萬差,莫不本乎一性。迷之則成生死,悟之而為涅槃。迷悟雖殊,其性本一,是為一性也。
  「二性」又大智度論云二種性:
  一、總性 謂一切諸法,性本空寂,無生無滅,無來無去,無入無出,故名總性。
  二、別性 謂人喜作惡,則以惡為性,好集善事,則以善為性,如火以熱為性,水以濕為性,故名別性。 法性 法性總目錄
  「二種法性」地持經云二種法性:法即軌則之義,性即不改之義,謂一切法性無改易,皆可軌則而修,故名法性。
  一、實法性 謂一實之理,離虛妄相,本性平等,無有變易,一切諸佛,莫不軌此法性,修之而成正覺,是名實法性。
  二、事法性 謂世間種種諸法,皆依於理,施設建立,所謂地水火風五陰等法,隨俗所知所見,雖屬於事,實不外乎法性之理,是名事法性。 佛性(二) 佛性(二)總目錄
  「佛性」佛者覺悟也,一切眾生,皆有覺悟之性,名為佛性。性者不改之義也,通因果而不改自體是云性。
  「二佛性」
  一、理佛性 不生不滅,法性之妙理,名理佛性。
  二、行佛性 大圓鏡智等四智之種子,名行佛性。
  此中理佛性,一切有情皆具,行佛性有具有不具,不具者永不成佛。
  「三佛性」
  一、自性住佛性 真如之理,自性常住,無有變改,一切眾生,本有此性,名為自性住佛性。
  二、引出佛性 眾生必假修習智慧禪定之力,方能引發本有之佛性,是名引出佛性。
  三、至德果佛性 修因滿足,至於果位時,本有之佛性,了了顯現,是名至德果佛性。
  「三因佛性」又金光明經玄義云:大覺之性,不增不減,非變非遷。一切眾生,無不具此三因佛性,此因若顯,即成三德妙果也。
  一、正因佛性 正謂中正,謂中必雙照,三諦具足,名正因佛性。
  二、了因佛性 了謂照了,謂由前正因,發此照了之智,智與理相應,故名了因佛性。
  三、緣因佛性 緣即緣助,謂一切功德善根,資助了因,開發正因之性,故名緣因佛性。
  「五佛性」
  一、正因佛性。
  二、了因佛性。
  三、緣因佛性。
  四、果佛性 菩提之果也,正覺之智,謂之菩提。
  五、果果佛性 大涅槃也,以菩提之智,顯涅槃之理,故云果之果。 種性 種性總目錄
  「二種性」楞伽經云二種性:種即能生之種,性即數習之性,非理性之性也。
  一、聖種性 謂聲聞觀五陰苦空,厭惡生死,忻求涅槃,則成聲聞種性。緣覺觀五陰緣起,修遠離行,則成緣覺種性。佛即覺了五陰等法本來空寂,無生無滅,三惑俱遣,眾德悉備,則成佛種性。經中不言菩薩種性者,菩薩所修之行,即成佛之種性,故不言也。
  二、愚夫種性 謂愚癡凡夫,於五陰諸法,及世間事,種種妄想分別,非有為有,無常計常,隨事執著,則成愚夫種性也。
  「六種性」瓔珞本業經云六種性:種性者,種別性分也。種即種子,有發生之義。性即性分,乃自分不改之義。瓔珞經對別教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妙覺而論,故有六種性。然性通六位,種局在因,故前之四位名種,等覺雖在因,然勝前得稱為覺,故不言種也。
  一、習種性 謂十住菩薩,研習空觀,破見思惑,故名習種性。
  二、性種性 謂十行菩薩,雖證本性真空之理,不住於空,而能分別一切諸法,化諸眾生,故名性種性。
  三、道種性 謂十回向菩薩,因修中道妙觀,通達一切佛法,故名道種性。
  四、聖種性 謂前諸位,皆名賢位,十地菩薩,由修中道妙道,破無明惑,證入聖地,故名聖種性。
  五、等覺性 謂望後妙覺,猶如一等,勝前諸位,得稱為覺,是名等覺性。
  六、妙覺性 謂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不可思議,故名妙覺性。 義諦略集 義諦略集總目錄
  「一理」法華經玄義云一理:一理者,諸法之本體也。理性容攝,其大無外。諸法雖殊,理元是一。理雖是一,而能統貫諸法。諸法雖殊,莫不本乎一理。事理融通,法法無礙,是則世間出世間法,皆不外乎此也。
  「第一義」大集經云第一義:第一義者,即無上甚深之妙理也。其體甚寂,其性虛融,無名無相,絕議絕思。經云:「甚深之理不可說,第一義諦無聲字是也。」
  「一實諦」涅槃經云一實諦:謂一實相中道之理也。無有虛妄,無有顛倒,若聖若凡,性本不二,故名一實諦也。
  「一實相印」法華玄義云一實相印:一實相印者,謂真實之理,無二無別,離諸虛妄之相也。印者信也,如世之公文,得印可信。蓋如來所說大乘經,皆以實相之理,印定其說。外道不能雜,天魔不能破。若有實相印,即是佛說。若無實相印,即是魔說。經云:「世尊說實道,波旬無此事是也。」
  「一實境界」占察善惡業報經云一實境界:一實境界者,即一實相之理也。不變不異,無滅無生,自性清淨,離虛妄相,猶如虛空,平等普遍,諸佛眾生,無二無別也。
  「一法界」起信論云一法界:即一真如之理,體性虛融,平等不二也。
  「一真法界」華嚴經隨疏演義鈔云一真法界:無二曰一,不妄曰真,交徹融攝,故曰法界,即是諸佛平等法身。從本以來,不生不滅,非空非有,離名離相,無內無外,惟一真實,不可思議,是名一真法界。
  「一藏」華嚴經疏云一藏:藏即含藏之義,謂法界之理,豎窮三際,橫遍十方,無德不備,無法不攝,一一該羅,重重無盡,若世間法,若出世間法,無不含藏,故名一藏。
  「一致」華嚴經隨疏演義鈔云一致:一致者,謂佛乘宗極之趣惟一也。如來設化,始隨機宜不同,故有三乘之說,終歸顯實,但名佛乘一致之理。鈔云:「混萬化即真,會精麤一致是也。」
  「一源」一源者甚深法界之體也。此體不變不遷,非真非妄,因隨緣故,有真有妄。若隨法性淨緣,則能出生諸佛之法。若隨無明染緣,則能出生眾生之法。染淨之緣雖別,法界之體無殊。譬如流水,流雖清濁有異,所出之源是一也。
  「一體」法界觀云一體:一體者,常住真心之體也。自性清淨,一體無二。妄想忽生,境界頓現。於是有情眾生,無情國土,從一真心,妄分為二。當知有情無情,皆是眾生自心所變,實非外物。故頌云:「情與無情共一體是也。」
  「一如」首楞嚴三昧經云一如:不二不異,名曰一如,即真如之理也。所謂真如界內,絕生佛之假名。平等性中,無自他之形相。故經云:「魔界如,佛界如,一如無二如是也。」
  「一因」涅槃經云一因者:謂聖凡平等之理體也。蓋此理體,諸佛眾生,皆性本具,初無增減,然諸佛悟之而成妙果,眾生迷之而流轉諸趣。若全此一因,而修圓頓之行,則能超出三乘所修之因,而證一乘之果也。 二般若 二般若總目錄
  大智度論云二種般若:梵語般若,華言智慧。謂佛於般若會上,說通別圓三教之法,故有共不共之名也。
  一、共般若 共般若者,即通教也。通即通共之義,謂聲聞緣覺菩薩三乘之人,共依此教而修證也。
  二、不共般若 不共般若者,即別圓二教也。謂此別圓二教,惟談菩薩修行之法,不與聲聞緣覺之所共也。 二般若(二) 二般若(二)總目錄
  地藏十輪經明般若二種相:
  一、世間般若 謂諸菩薩,唯依讀誦書寫,為他演說。三乘道教,勸正修行,滅除煩惱惑業,不行寂靜真實般若,常行有見有相般若,如是般若,有取有著,是名世間般若。
  二、出世間般若 謂諸菩薩精勤修習菩提道時,隨力聽聞,為他演說三乘正法,而於其中,心如虛空,平等寂靜,離諸名相。如是般若,無取無著,是名出世間般若。 二般若(三) 二般若(三)總目錄
  華嚴經疏云二般若:
  一、實相般若 實相般若者,謂本覺之理,非寂非照,離虛妄相,名為實相,即一切種智也。
  二、觀照般若 觀照般若者,謂觀照之德,非照而照,了法無相,名為觀照,即一切智也。 三般若 三般若總目錄
  般若者,圓常之大覺也。一覺有三德:
  一、實相般若 為般若之理體,眾生本來具,離一切虛妄之相,為般若之實性,是所證之理體也。
  二、觀照般若 觀照實相之實智也。
  三、方便般若 分別諸法之權智也。 三般若(二) 三般若(二)總目錄
  一、實相般若。
  二、觀照般若。
  三、文字般若 詮上二般若之言教,如五部八部及大般若等之般若經是也。 五般若 五般若總目錄
  金剛經纂要疏刊定記云五般若:
  一、實相般若 實相即般若體也。謂明了一切諸法皆空,離一切虛妄之相,故名實相般若。
  二、觀照般若 觀照即般若之智用也。謂因觀照明了諸法無相,悉皆空寂,以顯即體之用,故名觀照般若。
  三、文字般若 文字是能詮之文,般若是所詮之法,能所合成,以語言文字,性本空寂,故名文字般若。
  四、境界般若 境界即諸法之境界也。謂境無自相,由智顯發,以根本後得二智,照了一切諸法境界,悉本空寂,從境得名,故名境界般若。
  五、眷屬般若 眷屬者,即煖、頂、忍、世第一,及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也。謂此諸法,皆是觀照慧性之屬,故名眷屬般若。 六慧 六慧總目錄
  若薩瓔絡本業經云六慧:
  一、聞慧 謂別教菩薩,於十住位中,因謂中道之理,知一切法,離二邊相,故名聞慧。
  二、思慧 謂別教菩薩,於十行位中,思惟中道之理,發生一切智慧,故名思慧。
  三、修慧 謂別教菩薩,於十回向位中,修習中道之理,發生一切智慧,故名修慧。
  四、無相慧 謂別教菩薩,於十地位中,證知中道之理,空無性相,發生一切智慧,故名無相慧。
  五、照寂慧 照即中道之用,寂即中道之體。謂別教等覺菩薩,以中道之觀慧,照中道之理體,故名照寂慧。
  六、寂照慧 謂別教妙覺果佛之智慧,能於中道之理,即寂而照,即照而寂,寂照不二,定慧平等,故名寂照慧。 六現觀 六現觀總目錄
  六現觀:
  一、思現觀 為思觀察諸法,別生現觀之智,而使力強,故與其現觀之名。
  二、信現觀 於三寶以決定之淨信,助現觀之智,而不退轉,故與其現觀之名。
  三、戒現觀 無漏之道共戒,除破戒之垢,而增明觀智,故亦名現觀。
  四、現觀智諦現觀 正為現觀之智諦,名為現觀,即於見道修道,觀真如體「名非安立諦」之無漏智慧也。
  五、現觀邊智諦現觀 正觀真如之體後邊,更觀真如之相,「名安立諦」為見道修道之智諦也。
  六、究竟現觀 究竟位,即為無學道中之一切諸智。
  此中後三為現觀之自性,前三為現觀俱起之法,均與三觀中之事現觀同。 七知 七知總目錄
  涅槃經云七知:七知者,謂佛於涅槃會上,告諸菩薩,住於大乘,知七善法,名具足梵行是也。
  一、知法 知法者,謂知十二部經能詮之法也。
  二、知義 知義者,謂知十二部經中一切文字語言所詮之義理也。
  三、知時 知時者,謂善知如是時中,任修寂靜;如是時中,任修精進;如是時中,任修捨定;如是時中,任供養佛;如是時中,任供養師;如是時中,任修布施忍辱乃至般若等也。
  四、知足 知足者,謂於飲食衣藥行住坐臥睡寤語默之類,常知止足也。
  五、知自 知自者,謂自知我有如是信、如是戒、如是多聞、如是捨、如是慧、如是正念,如是善行,皆悉明了也。
  六、知眾 知眾者,謂知如是等,是剎利眾、婆羅門眾、居士眾、沙門眾,應知是眾如是行來、如是坐起、如是說法、如是問答,皆悉明了也。
  七、知人尊卑 知人尊卑者,人有二種,一者信,二者不信。信者為善人,知其為尊。不信者為惡人,知其為卑。又如二乘之人,但能自度,不能度人,知其為卑。若菩薩之人,不願自度,但求他度。而能以慈悲之心,利益安樂一切眾生,則知其為尊也。 八覺 八覺總目錄
  佛遺教經論八大人覺:覺即覺悟,謂此八法,乃是菩薩緣覺聲聞大力量人之所覺悟,故名八大人覺。
  一、少欲覺 謂人寡欲,乃得心安。是則臥覺一榻之寬,覆覺一衾之溫,食覺一餐之飽,處覺容膝之適,心無過想,是名少欲覺。
  二、知足覺 謂人雖貧乏,常知止足。是則雖服粗弊,而有狐貉之溫。雖食藜糗,而有膏粱之美。雖居蓬蓽,而有廈屋之安。是名知足覺。
  三、寂靜覺 謂人離眾憒鬧,閒居獨處,厭世纏縛,思滅貪欲之苦本。而能斷除煩惱,寂靜其心,是名寂靜覺。
  四、正念覺 謂人思念正道,一心專注,無有間雜,不起邪想,是名正念覺。
  五、正定覺 謂人修習禪定,攝諸亂想,而得身心寂靜,三昧現前,是名正定覺。
  六、精進覺 謂人勇猛精勤,修習善法,不令間斷,則道業日進,無有退失,是名精進覺。
  七、正慧覺 謂人欲入道者,必須從聞而思,從思而修,以此三者而自增益,則智慧真正。離諸邪見,斷惑證果,是名正慧覺。
  八、無戲論覺 以言嘲謔,名為戲論。謂人欲得涅槃寂靜之樂,必須清淨口業,捨諸戲論,一循正語,是名無戲論覺。 二智 二智總目錄
  華嚴經隨疏演義鈔云二智:
  一、觀察智 謂以智慧照了人法二空,所顯真如之理,了知能證所證,二俱不可得,是名觀察智。
  二、取相智 謂善取法界之相,若事若理,以智慧照了,悉使法法圓融,事理無礙,是名取相智也。 二智(二) 二智(二)總目錄
  二智者:
  一、實智 達菩提實理之智也。
  二、權智 又謂之方便智,通佛菩薩權方便之智也。 二智(三) 二智(三)總目錄
  二智者:
  一、如理智 為佛菩薩真諦之理之智也,或名根本智、無分別智、正體智、真智、實智。
  二、如量智 為佛菩薩俗諦之事量之智也。或名後得智、有分別智、俗智、遍智。 二智(四) 二智(四)總目錄
  華嚴經隨疏演義鈔云二智:
  一、如理智 謂諸佛菩薩以如實之智,徹見實際之理,妙極寂靜,無增無減,是名如理智。
  二、如量智 謂諸佛菩薩究竟通達一切境界,若見眾生乖於理智,則成生死,若見眾生稱於理智,則得涅槃,是名如量智。 二智(五) 二智(五)總目錄
  攝大乘論云二智:
  一、根本智 根本智亦名無分別智,謂此智不依於心,不緣外境,了一切法,皆即真如,境智無異。如人閉目,外無分別,由此無分別智,能生種種分別,是名根本智。
  二、後得智 謂依止於心,緣於外境,種種分別,境智有異。如人開目,眾色顯現,以其於根本智後而得此智,是名後得智。 三智(二) 三智(二)總目錄
  觀音玄義云三智:
  一、一切智 謂於一切內法內明,能知能解。一切外法外名,亦能知能解。是名一切智,即聲聞緣覺之智也。
  二、道種智 謂能用諸佛一切道法,發起眾生一切善種,是名道種智,即菩薩之智也。
  三、一切種智 謂能以一種智,知一切道,知一切種,是名一切種智,即佛之智也。
  又一、一切智乃知一切法之總相者。二、道種智知一切種種差別之道法者。三、一切種智佛智也,佛智圓明通達,總相別相,化道斷惑一切種之法者。 三智(三) 三智(三)總目錄
  楞伽經云三智:
  一、世間智 謂凡夫外道之智也。凡夫外道等,於一切法,種種分別,執著有無,而不能出離世間,是名世間智。
  二、出世間智 謂聲聞緣覺之智也。聲聞緣覺,以一切智,修四諦行,而能出離世間,是名出世間智。
  三、出世間上上智 謂佛菩薩之智也。由佛菩薩觀察一切諸法寂靜之相,不生不滅,得如來地,超出聲聞緣覺之智,是名出世間上上智。 四智(二) 四智(二)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四無礙智:謂菩薩於此四法,智慧明了,通達無滯,故名四無礙智。以其辯說融通,亦名四無礙辯。
  一、義無礙智 謂菩薩了知一切諸法義理,通達無滯,故名義無礙智。
  二、法無礙智 謂菩薩通達一切諸法名字,分別無滯,故名法無礙智。
  三、辭無礙智 謂菩薩於諸法名字義理,隨順一切眾生殊方異語,為其演說,能令各各得解,辯說無滯,故名辭無礙智。
  四、樂說無礙智 謂菩薩隨順一切眾生根性,所樂聞法,而為說之,圓融無滯,故名樂說無礙智。 五後得智 五後得智總目錄
  攝大乘論釋云五後得智:後得智者,菩薩行滿化他之智也。謂菩薩起行度生,分別顯示,而能覺了通達諸法,憶持不失,建立正教。令他修行,觀一切法,隨緣和合,隨意所欲,無不滿足,故有五種之別也。
  一、通達 通達者,謂菩薩由此後得智,而能於觀心中,所知所見境界,一切諸法,皆悉無礙也。
  二、隨念 隨念者,亦名憶持,謂菩薩由後得智,於前觀心中,通達諸法境界之相,出觀之後,皆能隨念憶持不失也。
  三、安立 安立亦名成立,謂菩薩由後得智,於所通達諸法境界,能立正教,令他修行也。
  四、和合 和合亦名相雜。謂菩薩由後得智,於先所緣一切諸法,和合相雜境界,而能觀察照了,由此觀察,即得轉一切煩惱而依菩提也。
  五、如意 如意者,謂菩薩由後得智,既得轉煩惱依菩提,故於一切所欲,皆悉隨意,如轉大地作黃金是也。 十一智 十一智總目錄
  大般若經云十一智:
  一、世俗智 謂世間有漏之智,不能出離生死,故名世俗智。亦云名字智,謂但有其名而無其理也。
  二、法智 謂欲界苦集滅道四諦下苦法等無漏之智,能斷欲界見惑煩惱,故名法智。
  三、類智 謂色界無色界四諦,以欲界四諦比類而觀,從是斷上二界見惑,發苦類等無漏之智,故名類智。
  四、苦智 苦即逼迫之義,謂觀五陰等法,以無常苦空無我得無漏智,故名苦智。
  五、集智 集招集之義,謂觀見思煩惱之因,而能招集生死之果,得無漏智,故名集智。
  六、滅智 滅即斷滅之義,謂斷滅見思煩惱,得無漏智,故名滅智。
  七、道智 道即能通之義,謂戒定慧之道,能通至涅槃,依此而修,得無漏智,故名道智。
  八、他心智 謂知欲界色界現在心心所法,及知無漏心心所法,故名他心智。
  九、盡智 謂我見苦已,斷集已,證滅已,修道已,如是念時,得無漏智,故名盡智。
  十、無生智 謂我見苦不復更見,我斷集已不復更斷,我證滅已不復更證,我修道已不復更修,如是念時,得無漏智,故名無生智。
  十一、如實智 謂於一切法,如實正知,無有罣礙,是佛之智,故名如實智。 十智(二) 十智(二)總目錄
  華嚴經云十種智:十種智者,即三世諸佛一切種智也。如來為令一切菩薩,應當修學,而自得開解也。
  一、三世智 謂於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之法,皆悉通達,圓明顯了,是名三世智。
  二、佛法智 佛梵語具云佛陀,華言覺,謂覺法自性,善出世間現諸威儀,說法度生,是名佛法智。
  三、法界無礙智 謂知一切眾生,本具法界之體,事理融通,性分交徹,互不相礙,是名法界無礙智。
  四、法界無邊智 謂知眾生色心諸法,即是法界,充遍一切世間,無有邊際,是名法界無邊智。
  五、充滿一切世間智 謂如來從定而起廣大妙用,遍滿世間,無不照了,是名充滿一切世間智。
  六、普照一切世間智 謂如來有大智慧光明,普能照了無量世界,是名普照一切世間智。
  七、住持一切世界智 謂如來有大神力,住持世界,知諸眾生機器大小而攝化之,是名住持一切世界智。
  八、知一切眾生智 謂如來知所化一切眾生,善惡因緣,皆悉明了,是名知一切眾生智。
  九、知一切法智 謂如來既知所化眾生,亦復了知能化諸法,是名知一切法智。
  十、知無邊諸佛智 謂如來知無邊諸佛,出現世間,說法教化一切眾生之事,悉能照了,是名知無邊諸佛智。 十種善巧智 十種善巧智總目錄
  十種善巧智:
  一、了達佛法甚深善巧智。
  二、出生廣大佛法善巧智。
  三、宣說種種佛法善巧智。
  四、證入平等佛法善巧智。
  五、明了差別佛法善巧智。
  六、解悟無差別佛法善巧智。
  七、深入莊嚴佛法善巧智。
  八、一方便入佛法善巧智。
  九、無量方便入佛法善巧智。
  十、無邊佛法無差別善巧智。 十種廣大智 十種廣大智總目錄
  十種廣大智:
  一、知一切眾生心行智。
  二、知一切眾生業報智。
  三、知一切佛法智。
  四、知一切佛法深密理趣智。
  五、知一切陀羅尼門智。
  六、知一切文字辯才智。
  七、知一切眾生語言音聲辭辯善巧智。
  八、於一切世界中普現其身智。
  九、於一切眾會中普現影像智。
  十、於一切受生處中具一切智。 十種智明 十種智明總目錄
  華嚴經云十種智明:智明者智慧明了也。謂以十種善巧之智,明通達一切眾生境界,教化調伏,令出生死苦海,而成正覺也。
  一、知眾生業報智明 謂菩薩以善巧智明,了達一切眾生造諸惡業而受苦報,是名知眾生業報智明。
  二、知一切境界寂滅智明 謂菩薩以善巧智明,了達世間一切境界,清淨寂滅,無諸雜染,是名一切境界寂滅智明。
  三、知一切所緣惟是一相智明 謂菩薩以善巧智明,了知一切眾生所緣諸法,惟是一實相理,皆如金剛,不可破壞,是名知一切所緣惟是一相智明。
  四、能以妙音普聞十方智明 謂菩薩以善巧智明,了知眾生雖空,而能以無量妙音,演一切法,遍十方界,無不聞知,是名能以妙音普聞十方智明。
  五、普壞染著心智明 謂菩薩以善巧智明,普能滅壞一切眾生愛欲染著之心,是名普壞染著心智明。
  六、能以方便受生智明 謂菩薩以善巧智明,能於十方世界種種方便,示現受生,化導有情,是名能以方便受生智明。
  七、捨離想受境界智明 謂菩薩以善巧智明,於一切想念受用境界,悉能捨離,是名捨離想受境界智明。
  八、知一切法無相無性智明 謂菩薩以善巧智明,了知世間一切諸法,皆悉非相非無相,一性無性,離諸分別,是名知一切法無相無性智明。
  九、知眾生緣起本無有生智明 謂菩薩以善巧智明,了達一切眾生,受生因緣,所起之法,悉皆空寂,本來無生,是名知眾生緣起本無有生智明。
  十、以無著心濟度眾生智明 謂菩薩以善巧智明,了知一切眾生,雖皆空寂,而恒起無著之心,說法教化,令其度生死苦海,成無上正覺,是名以無著心,濟度眾生智明。 十種智明(二) 十種智明(二)總目錄
  前為離世間品之所說,又十明品之所說十種智明:
  一、善知他心智明。
  二、無礙天眼智明。
  三、深入過去際無礙宿命智明。
  四、深入未來際劫智明。
  五、無礙清淨天耳智明。
  六、安住無畏神力智明。
  七、分別一切言音智明。
  八、出生無量阿僧祗色身莊嚴智明。
  九、一切諸法真實智明。
  十、一切諸法滅定智明。 七種定名 七種定名總目錄
  翻譯名義云七種定名:定即禪定也。禪有二種:一者、世間禪,二者、出世間禪。而定名不出此七種也。
  一、三摩呬多 梵語三摩呬多,華言等引,遠離沈掉曰等,發生功德曰引,謂能修此定,則離諸煩惱,而引發勝妙功德也。
  二、三摩地 梵語三摩地,華言等持,又云正心行處。謂眾生心行,從無始來,常曲不直,能修此定,心則端直,安住一境而不動也。
  三、三摩缽底 梵語三摩缽底,華言等至,謂能修此定,正受現大發光明,慶快殊勝,處染不染,無有退轉也。
  四、馱那演那 梵語馱那演那,華言靜慮,謂澄神息慮,專思寂想也。
  五、質多醫迦阿羯羅多 梵語質多翳迦阿羯羅多,華言心一境性,謂攝心一境,策勵正勤而修習也。
  六、奢摩他 梵語奢摩他,華言止,謂止息諸根惡不善法,能滅一切散亂煩惱故也。
  七、現法樂住 現法樂住者,謂修習禪定,離一切妄想,身心寂滅,現受法喜之樂,而安住不動也。 九種大禪 九種大禪總目錄
  地持經明九種大禪:禪梵語具云禪那,華言靜慮,謂菩薩既憑弘誓,利益眾生,則當進修深廣大行。然深廣之行,莫若禪定。言禪則一切皆攝,所謂若諸菩薩成道,轉法輪,入涅槃,勝妙功德,思惟修法,利生方便,皆在其中,是故說此九種禪定之相也。
  一、自性禪 謂於菩薩藏聞思從前所行世間出世間善,一心安住,或止分、或觀分、或俱分,無不攝也。
  二、一切禪 謂修此禪定,則自行化他一切諸法,無不攝也,名有三種:
   一者、善法樂住禪 謂離一切妄想,身心止息,第一寂滅,捨離味著,及一切相,現得法喜之樂,而住於定也。
   二者、出生三昧功德禪 謂出生種種不可思議,無量無數,一切三昧功德也。
   三者、利益眾生禪 謂眾生所作,皆與同事,復以法義,開導饒益,莫不令其離苦得樂也。
  三、難禪 難禪者,謂此禪定不易修也。名有三種:
   第一難禪 謂久習勝妙禪定,於諸三昧,心得自在,哀愍眾生,欲令成就,捨第一禪樂而生欲界也。
   第二難禪 謂依此定,出生無量無邊不可思議諸深三昧,出過聲聞辟支佛上也。
   第三難禪 謂依此定,得無上菩提也。
  四、一切門禪 門即出入之義,謂一切禪定,皆由此門而出。名有四種:
   一者、有覺有觀禪 謂初心在緣名覺,細心分別禪昧曰觀,即色界初禪定也。
   二者、喜俱禪 謂得此禪定,喜心共發,即第二禪也。
   三者、樂俱禪 謂得此禪定,則發勝妙之樂,即第三禪也。
   四者、捨俱禪 謂入此禪,則心平等而無善惡憎愛之意,即第四禪也。
  五、善人禪 謂一切善法,無所不攝,乃大善根眾生之所共修,名有五種:
   一者、不味著 謂於禪定之味,不樂著也。
   二者、慈心俱 謂愛念眾生之心,與禪俱發也。
   三者、悲心俱 謂悲愍眾生之心,與禪俱發也。
   四者、喜心俱 謂歡喜眾生,離苦得樂之心,與禪俱發也。
   五者、捨心俱 謂無憎無愛平等之心,與禪俱發也。
  六、一切行禪 謂大乘一切行法,無不含攝,名有十三種:
   一者、善禪 謂此禪定能攝一切善法也。
   二者、無記化化禪 謂不待作意思惟,自然能於定中,作種種變化,而無窮也。
   三者、止分禪 謂攝心不散,與定相應也。
   四者、觀分禪 謂分別照了,與慧相應也。
   五者、自他利禪 謂正定現前,則能自利利他也。
   六者、正念禪 謂於定中,正念思惟,無諸雜想也。
   七者、出生神通力功德禪 謂得此大定,則一切神通功德,悉皆由之而出生也。
   八者、名緣禪 謂於一切諸法名相因緣,悉得通達無礙也。
   九者、義緣禪 謂於一切諸法義理因緣,悉能通達曉了也。
   十者、止相緣禪 謂於寂靜因緣之相,圓明洞徹,永離一切散亂也。
   十一者、舉相緣禪 謂能照了諸法起滅因緣,悉皆清淨無礙也。
   十二者、捨相緣禪 謂於一切善惡,法相因緣,悉皆捨離清淨而無染著也。
   十三者、現法樂住第一義禪 謂因此定,現得法喜之樂,而安住於第一義也。
  七、除惱禪 謂修此禪定,能除滅眾生種種苦惱,名有八種:
   一者、咒術所依禪 謂因此定,能以咒術之力,除諸毒害霜雹寒熱鬼病一切苦患也。
   二者、除病禪 謂因此定,能除地水火風四大所起眾病也。
   三者、雲雨禪 謂因此定,能興致甘雨,消滅災旱,救諸饑饉也。
   四者、等度禪 謂因此定,能濟諸恐難,及一切水陸人非人怖也。
   五者、饒益禪 謂因此定,能以飲食饒益曠野饑渴眾生也。
   六者、調伏禪 謂因此定,能以財物調伏眾生也。
   七者、開覺禪 謂因此定,能覺悟迷惑眾生也。
   八者、等作禪 謂因此定,能令眾生所作悉皆成就也。
  八、此世他世樂禪 謂修此禪定,能定眾生悉得現在未來一切之樂,名有九種:
   一者、神足變現調伏眾生禪 謂因此定,而能變現種種神足通力,調伏一切眾生也。(神足者,神通滿足也。)
   二者、隨說調伏眾生禪 謂因此定,而能隨順說法,調伏一切眾生也。
   三者、教誡變現調伏眾生禪 謂因此定,能以正法教誨誡諭,調伏一切眾生也。
   四者、為惡眾生示惡趣禪 謂因此定,能為惡業眾生,示現修羅餓鬼畜生地獄等趣,令其改惡遷善也。
   五者、失辯眾生以辯饒益禪 謂因此定,而於眾生不能辯說正法者,即以辯才而饒益之,令其心識開悟也。
   六者、失念眾生以念饒益禪 謂因此定,而於眾生失正念者,能以正念而饒益之,令其邪見不生也。
   七者、造不顛倒論微妙讚頌摩得勒伽為令正法久住世禪 謂因此定,開發妙慧,心不顛倒,能造微妙讚頌摩得勒伽之論,而令正法流通,久住於世也。(梵語摩得勒伽,華言本母,即論名,謂能興立教義,為本為母故也。)
   八者、世間技術義饒益攝取眾生禪 謂因此定,能以書數算計,資生方法,如是等種種眾具,攝取饒益一切眾生也。
   九者、暫息惡趣放光明禪 謂因此定,放大光明,暫令修羅等趣,息其苦惱也。
  九、清淨淨禪 謂依此禪定,一切煩惱惑業,悉皆斷盡,即得大菩提清淨之果,名為清淨禪。重言淨者,以清淨之相,亦不可得也。名有十種:
   一者、世間清淨淨不味不染污禪 謂依此定,於一切天人所修世間禪定,悉不味著,亦不見有染污之相,名為清淨。重言淨者,以此淨相,亦不可得也。
   二者、出世間清淨淨禪 謂依此定,於一切聲聞緣覺所修出世間禪定,悉無染礙,名為清淨。重言淨者,以此淨相,亦不可得也。
   三者、方便清淨淨禪 謂依此定,能善巧方便,演說無量妙法,化度一切眾生,悉無染礙,名為清淨。重言淨者,以此淨相,了不可得也。
   四者、根本清淨淨禪 謂因此定,於色界四禪根本之定,悉無染礙,名為清淨。重言淨者,以此淨相,亦不可得也。
   五者、根本上勝進清淨淨禪 謂依此定,於色界四禪根本之定,悉無染礙,名為清淨。重言淨者,以此淨相,亦不可得也。
   六者、入住起力清淨淨禪 謂依此定,或入、或住、或起,力用自在,無染無礙,名為清淨。重言淨者,以此淨相,亦不可得也。
   七者、捨復入力清淨淨禪 謂依此定,捨而復入,力用自在,無染無礙,名為清淨。重言淨者,以此淨相,亦不可得也。
   八者、禪通所作力清淨淨禪 謂依此定,能以種種神通力用,變現自在,利益一切,悉無染礙,名為清淨。重言淨者,以此淨相,亦不可得也。
   九者、離一切見清淨淨禪 謂依此定,而於斷常有無一切諸見,悉皆遠離,而無染礙,名為清淨。重言淨者,以此淨相,亦不可得也。
   十者、煩惱智障斷清淨淨禪 謂依此定,於見思等諸煩惱惑及障理之智,皆已斷滅,悉無染礙,名為清淨。重言淨者,以此淨相,亦不可得也。 一行三昧 一行三昧總目錄
  文殊師利所說般若經云一行三昧:梵語三昧,華言調直定,又云正定。一行三昧者,惟專一行,修習正定也。謂修行之人,應處空閑,捨諸亂意,繫心實理,想念一佛,專稱名字,隨佛方所,端身正向,能於一佛,念念相續,而不懈怠,於一念中,即能得見十方諸佛,獲大辯才也。 三三昧 三三昧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三三昧:梵語三昧,華言正定,亦云正心行處。謂眾生之心,從無始已來,常不正直,得是三昧,心行正直,故名三昧。
  一、有覺有觀三昧 謂初心在禪曰見,細心分別禪味曰觀。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於初禪,則一切覺觀,皆悉正直,故名有覺有觀三昧。
  二、無覺有觀三昧 謂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將入二禪之時,覺知之心已亡,分別禪昧之念猶在,一切定觀,皆悉正直,故名無覺有觀三昧。
  三、無覺無觀三昧 謂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於三禪,乃至滅受想定時,覺知之心,分別禪味之念俱亡,故名無覺無觀三昧。 四種三昧 四種三昧總目錄
  摩訶止觀云四種三昧:欲登妙位,非行不階,行法眾多,略言其四。梵語三昧,華言正定,又云調直定。眾生心行,當不調不直不定,入此三昧,能調能直能定,故名三昧。
  一、常坐三昧 常坐三昧者,亦名一行三昧。文殊般若經,以九十日為期,獨居靜室,跏趺正坐,蠲除惡覺,捨諸亂想,不雜思惟。繫緣法界,一念法界,信一切法皆是佛法。若坐疲極,或疾病所困,或睡蓋所覆,或宿障發動,不能遣卻,當專稱一佛名號,以求加護。除經行飲食便利之外,時刻相續,無須臾廢。此之三昧,於一期中,苦能精進不懈,念念無間,則能破除業障,顯發實相之理矣。
  二、常行三昧 常行三昧者,亦名般舟三昧。梵語般舟,華言佛立。佛立有三義:一、佛威力。二、三昧力。三、行者本功德力。能於定中,見十方佛在其前立,故名佛立。以九十日為期,終竟三月,身常旋行,不得休息。以常唱阿彌陀佛,心常想阿彌陀佛。或先想後唱,或先唱後想,想唱相繼,無令休息。此之三昧,極能斷除宿障,於諸功德,最為第一。
  三、半行半坐三昧 半行半坐三昧者,若依方等經,七日為期,惟誦袒持咒,旋百二十匝,一旋一咒,不遲不疾,旋竟卻坐,思惟實相之理。若依法華經,三七日為期,但誦本經。故經云:「其人若行若立,讀誦是經,若坐思惟是經,我乘六牙白象,現其人前。」此等三昧,即是半行半坐也。
  四、非行非坐三昧 非行非坐三昧者,前之三種,俱用行坐。今言非行非坐者,雖非行坐,實通行坐,亦名隨自意三昧。謂但於一切時中,一切事上,隨意用觀,不拘限期,心存止觀,念起即覺是也。 五種三昧 五種三昧總目錄
  釋禪波羅密次第法門云五輪三昧:輪有運轉摧碾之義,梵語三昧,華言正定。謂行者修習禪定三昧,亦必勇猛精進,摧破惑業,從淺至深,從凡入聖,亦猶輪之義也。
  一、地輪三昧 地有二義,一住持不動,二出生萬物。謂行者修習禪定三昧,若證未到地定,頓覺身心相空,泯然入定。定法持心,如地不動,由未到地,出生初禪種種功德,亦猶地之能生物也,是名地輪三昧。
  二、水輪三昧 水有二義:一潤漬生長,二體性柔軟。謂行者修習禪定三昧,於地輪中,若證水輪三昧,即發諸禪種種功德,定水潤心,善根增長,即潤漬之義。由得定故,身心濡軟,折伏高慢,隨順善法,即柔軟之義,是名水輪三昧。
  三、風輪三昧 風有三義:一、遊空無礙。二、鼓動萬物。三、能破壞。謂行者修習禪定三昧,發相似智慧,無礙方便,如風遊空,一切無礙。既得智慧無礙方便,即能擊發種種出世善根,功德生長,如風之鼓動萬物。由此之智慧無礙方便,即能摧破一切諸見煩惱,亦由風之破壞於物,是名風輪三昧。「相似智慧,謂於初果已上所得智慧由未真證,故名相似。」
  四、金沙輪三昧 金則譬真,沙喻無著。謂行者修習禪定三昧,若破見思惑,明發真慧,無染無著,則得道果。若是菩薩,即能破一切塵沙煩惱,是名金沙輪三昧。
  五、金剛輪三昧 金剛體堅用利,能摧碎諸物。謂行者修習禪定三昧,不為妄惑所侵,能斷一切結使,成阿羅漢。若在菩薩,即能破無明惑,證一切種智,是名金剛輪三昧。 十喻三昧 十喻三昧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十喻:此十通名喻者,借事匹理,以曉迷情,故名為喻。今以世間幻夢易解之空,以譬迷心永執難解之空。令同易解,故此十事為喻也。
  一、如幻喻 謂如幻師,幻作種種諸物及男女等相。體雖無實,然有幻色可見。一切諸法,亦復如是。無明幻作,迷心不了,妄執為實。修空觀者,於諸幻法,心無所著,皆悉空寂,故說如幻。
  二、如燄喻 謂無智之人,初見陽燄,妄以為水。諸煩惱法,亦復如是。無智不了,於結使中,妄計我相。智者了知,虛誑不實,皆是妄想,故說如燄。
  三、如水中月喻 謂月在虛空,影現於水,諸愚小兒,見水中月,歡喜欲取,智人見之則笑。以喻無智之人,於五陰中妄起我我所見,執為實有。於苦法中,而生歡喜。然得道智人愍之而笑,故說如水中月。
  四、如虛空喻 謂虛空但有其名,而無實體,愚人不了,執之為實。一切諸法,亦復如是。空無所有,若無智之人,於虛妄中,計為實有,起彼我執。修空觀者,了一切法,皆無所有,故說如虛空。
  五、如響喻 謂深山幽谷及空舍中,若語聲,若擊物聲,隨聲相應而有響生。愚人不了,以為實有。一切音聲語言,亦復如是。若有智之人,了知語音無實,心不生著,故說如響。
  六、如乾城喻 乾城即乾闥婆城,梵語乾闥婆,華言香陰。謂日出時,見城門樓櫓宮殿,行人出入,日高漸滅,但可眼見,而無實有。一切諸法,亦復如是。若智者則能了知諸法,悉皆虛假,不生執著,故說如乾城。
  七、如夢喻 謂人夢中,本無實事,妄執為實,覺還自笑。一切諸法,亦復如是。一切結使煩惱,皆是虛妄。而人不了,執之為實。若得道覺悟,乃知虛妄,亦復自笑,故說如夢。
  八、如影喻 謂影但可見而不可捉,一切諸法,亦復如是。如眼耳等諸根,雖有見聞覺知,求其實體,即不可得,故說如影。
  九、如鏡中像喻 謂鏡中之像,非鏡作,非面作,非鏡面和合而作,亦非無因緣作。雖非實有,然亦可見。故無智之人,執之為實,而生分別。一切諸法,亦復如是。從因緣生,無有實體,但有名而起分別。誑惑凡夫,生諸煩惱。若有智之人,雖復見聞,了知無實,而不執著,故說如鏡中像。
  十、如化喻 謂若諸天仙,得神通者,變化諸物,雖有男女等相,而無生老病死,苦樂之實。一切諸法,亦復如是。無有生滅,如化而成,亦無實有,如人之生,但從先世之因,而有今世之身,悉皆虛假,何實之有?故說如化。 十種三昧 十種三昧總目錄
  華嚴經云十種三昧:
  一、普光明三昧 謂身土重重相入,周遍廣大,無盡限故。
  二、妙光明三昧 謂以如幻智,應物動寂,依根本智,恒無往來。
  三、(編者註:原文缺)
  四、清淨身心行三昧 謂過阿僧祇世界諸佛所,花香供養,勤求妙法。
  五、知過去莊嚴藏三昧 謂知過去諸佛出現劫剎度生壽命次第。
  六、智光明藏三昧 謂未來劫中諸佛,已未說法,皆悉能知。
  七、了知一切世界佛莊嚴三昧 謂能遍入十方世界,見一切佛教化莊嚴。
  八、一切眾生差別身三昧 謂人身入,夜叉身出,乃至剎那入,三世起等。
  九、法界自在三昧 謂自身毛孔入此三昧而作佛事,得法界自在。
  十、無礙輪三昧 住無礙三業佛土,成眾生智,轉淨法輪,紹諸佛種。 百八三昧 百八三昧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百八三昧:
  一、首楞嚴三昧 首楞嚴三昧者,首楞嚴秦言健相,分別知諸三昧行相多少深淺,如大將知諸兵力多少也。菩薩得是三昧,諸煩惱魔及魔人,無能壞者。譬如轉輪聖王,主兵寶將,所住至處,無能壞伏,故名健相三昧也。
  二、寶印三昧 寶印三昧者,能印諸三昧。於諸寶中,法寶是實,今世後世,乃至涅槃,能為利益,如佛語比丘,為汝說法。所謂法印,法即是寶,印即是解脫門。若三藏教門,以三法為法印。若摩訶衍教門,但有諸法實相一法印,與實相般若相應三昧,名為寶印三昧也。
  三、師子遊步三昧 師子遊步三昧者,菩薩得是三昧,於一切三昧中,出入遲速,皆得自在。譬如眾獸戲時,若見師子,率皆怖懼。師子戲時,於諸群獸,強者則殺,伏者則伏。菩薩亦如是,得是三昧,於諸外道,強者破之,信者度之,故名師子遊步三昧。
  下一百四三昧亦應如是,具出大智度論,若欲知之,自當尋彼論。茲只述一百八離著虛空不染三昧:
  離著虛空不染三昧 離著虛空不染三昧者,菩薩行般若波羅密,觀諸法畢竟空,不生不滅,如虛空,無物可喻。鈍根菩薩,著此虛空,得是三昧,故離著虛空等諸法,亦不染著是三昧,如沒入在泥中,有人挽出,鎖腳為奴。有三昧離著虛空,而後著此三昧亦如是。今是三昧,能離著虛空,亦自離著,故名離著虛空不染三昧也。
  如是諸佛菩薩無量,不可思議諸三昧,是中應具列其名目,略釋其相,然未堪廣引,姑止如是。 戒(二) 戒(二)總目錄
  法苑珠林云:「大聖度人,功惟在戒。」 性遮二戒 性遮二戒總目錄
  華嚴孔目云二戒:
  一、性戒 謂殺盜邪淫妄語,此四性自是戒,不待佛制,人若持之即得福,犯之即得罪,是名性戒。
  二、遮戒 遮即遮止,謂飲酒多有過失,能犯諸戒。是故佛特遮止,令不毀犯,乃能守護餘之律儀,是名遮戒。 隨離二戒 隨離二戒總目錄
  華嚴經疏云二戒:
  一、隨相戒 隨即隨順,相即形相。謂依如來教,染衣出家,乞食自活,不犯威儀,是名隨相戒。
  二、離相戒 離即遠離,謂持戒之人,心無所著,則一切戒,猶如虛空,了無持犯之相,是名離相戒。 三聚淨戒 三聚淨戒總目錄
  菩薩戒義疏云三聚戒:聚、集也,戒、禁戒。此三種戒,能攝一切大乘諸戒,故名三聚戒。
  莊嚴論云:「初律儀戒,以禁防為體,後攝善攝生二戒,以勤勇為體。」
  一、攝律儀戒 攝律儀戒者,謂一切律儀,無不聚攝也。律、即法律,是禁止之義。儀,即儀式,是軌範之義。法苑珠林云:「攝律儀者,要惟有四。」
   一者、不得為利養故自讚毀他。
   二者、不得故慳不施前人。(即外人也。)
   三者、不得瞋心打罵眾生。
   四者、不得謗大乘經典。
  持此四法,無惡不離,故名攝律儀戒。
  二、攝善法戒 攝善法戒者,所行之行,能行一切善法也。謂身口意所作善法,及聞思修三慧,布施等六度之法,無不聚攝,故名攝善法戒。
  三、攝眾生戒 攝眾生戒者,謂能攝受一切眾生也。能攝之行,即是慈、悲、喜、捨。
   慈名愛念,能與眾生樂故。
   悲名憐愍,能拔眾生苦故。
   喜名慶喜,慶一切眾生離苦得樂故。
   捨名無憎無愛,常念眾生同得無憎無愛故。
  以此等法,攝諸眾生也。 十重戒 十重戒總目錄
  梵網經云:「佛告諸佛子言:『有十重波羅提木叉,應當學,敬心奉持。』」
  第一、殺戒 謂慈心憐愍,不斷一切命也。經云:「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而反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是波羅夷罪。」
  第二、盜戒 謂不攘竊他人一切財物也。經云:「一針一草,不得故盜。應生佛性孝順心。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樂。而反更盜人財物,是波羅夷罪。」
  第三、婬戒 謂守禮自防,不應行欲事也。經云:「應生孝順心,救度一切眾生。淨法與人,而反更起一切人婬,不擇親屬,是波羅夷罪。」
  第四、妄語戒 謂言當誠實,不應虛妄誑他也。經云:「應生正語正見,亦生一切眾生正語正見。而反更起一切眾生邪語邪見邪業,是波羅夷罪。」
  第五、酤酒戒 謂酒能昏神亂性,故不應酤也。經云:「一切酒不得酤,是起罪因緣。菩薩應生一切眾生明達之慧,而反更生一切眾生顛倒之心,是波羅夷罪。」
  第六、說四眾過戒 謂不應說他人好惡長短也。經云:「聞外道惡人,說佛法中非法非律,常生慈心,教化是輩,令生善信。若反更自說他人罪過,是波羅夷罪。」
  第七、自讚毀他戒 謂不自矜伐,不謗他人也。經云:「若自揚己德,隱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毀者,是波羅夷罪。」
  第八、慳惜加毀戒 謂心無鄙吝,悉捨所有也。經云:「見一切貧窮人來乞者,隨人所須,一切給與。而以惡心嗔心乃至不施一錢一針一草,有求法者,不為說一句一偈一微塵許法,反更罵辱者,是波羅夷罪。」
  第九、瞋心不受悔戒 謂不應生忿怒之心也。經云:「應生一切眾生善根無諍之事,常生慈悲心,孝順心。而反更於一切眾生中,以惡口罵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猶不息。前人求悔,善言懺謝,猶嗔不解者,是波羅夷罪。」
  第十、謗三寶戒 謂於佛法僧所,常見恭敬尊重,不應謗毀也。經云:「見外道及以惡人,一言謗佛音聲,如三百矛剌心。況口自謗,不生信心,孝順心,而反更助惡人邪念妄見,是波羅夷罪。」 四十八輕戒 四十八輕戒總目錄
  已說十波羅提木叉竟,四十八輕今當說。
  第一、不輕師友戒。
  第二、飲酒戒。
  第三、食肉戒。
  第四、食五辛戒。
  第五、不教悔罪戒。
  第六、不供給請法戒。
  第七、懈怠不聽法界。
  第八、背大向小戒。
  第九、不看病戒。
  第十、畜殺眾生具戒。
  第十一、國使戒。
  第十二、販賣戒。
  第十三、謗毀戒。
  第十四、放火梵燒戒。
  第十五、僻教戒。
  第十六、為利倒說戒。
  第十七、恃勢乞求戒。
  第十八、無解作師戒。
  第十九、兩舌戒。
  第二十、不行放救戒。
  第二十一、瞋打報仇讎戒。
  第二十二、憍慢不請法戒。
  第二十三、憍慢僻說戒。
  第二十四、不習學佛戒。
  第二十五、不善知眾戒。
  第二十六、獨受利養戒。
  第二十七、受別請戒。
  第二十八、別請僧戒。
  第二十九、邪命自活戒。
  第三十、不敬好時戒。
  第三十一、不行救贖戒。
  第三十二、損害眾生戒。
  第三十三、邪業覺觀戒。
  第三十四、暫念小乘戒。
  第三十五、不發願戒。
  第三十六、不發誓戒。
  第三十七、冒難遊行戒。
  第三十八、乖尊卑次序戒。
  第三十九、不修福慧戒。
  第四十、揀擇授戒戒。
  第四十一、為利作師戒。
  第四十二、為惡人說戒戒。
  第四十三、無慚受施戒。
  第四十四、不供養經典戒。
  第四十五、不化眾生戒。
  第四十六、說法不如法戒。
  第四十七、非法制限戒。
  第四十八、破法戒。
  此十重四十八輕,為無上菩提之真因,有三聚之別:
  一、攝律儀戒 謂惡無不離,因中謂之斷德,果上證法身佛。
  二、攝善法戒 謂善無不修,因中謂之智德,果上證報身佛。
  三、饒益有情戒 謂無一眾生不度,因中謂之恩德,果上證應身佛也。 六度 六度總目錄
  大般若經云:「菩薩摩訶薩,以不住法,住般若波羅密中。以無所捨法,應具足檀波羅密。施者受者及財物不可得故,罪不罪不可得故,應具足尸羅波羅密。心不動故,應具足羼提波羅密。身心精進不懈怠故,應具足毘梨耶波羅密。不亂不昧故,應具足禪波羅密。於一切法不著故,應具足般若波羅密。」 檀波羅密 檀波羅密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檀那秦言布施。若內有信心,外有福田,家有財物,三事和合時,心生捨法,能破慳貪,是名為檀。」施有二種,一者財施,二者法施。
  一、財施 財施者,所謂飲食衣服田宅六畜奴婢珍寶一切己之所有資身之具,及妻子乃至身命,隨有所須者,悉能施與,皆名財施。
  二、法施 法施者,若從諸佛及善知識邊,聞說世間出世間善法,若從經論中聞,若自以觀行故知,以清淨心,為人演說,皆名法施。
  菩薩以質直清淨心,行此二種施故,名為檀。
  「波羅密」波羅密有三翻,或翻云事究竟,或翻云到彼岸,或翻云度無極。
  菩薩修此六法,能究竟通別二種因果,一切自行化他之事,故云事究竟。
  乘此六法,能從二種生死此岸,到二種涅槃彼岸,謂之到彼岸。
  因此六法,能度通別二種事理諸法之曠遠,故云度無極。
  此約六波羅密通說也。
  若別說者,菩薩行布施時,具修五種心,乃名為波羅密。何等五?一、知施實相,二、起慈悲心,三、發願,四、迴向,五、具足方便。
  一、云何名知施實相 若布施時,施者受者及財物三事,皆不可得,入實相正觀,以無所捨法,而隨他有所須者,能捨不吝,是為知施實相。
  二、云何名起慈悲心 菩薩雖知布施實相無所有,而起大慈大悲,欲因此施,與一切樂,拔一切苦,是為起慈悲心。
  三、云何名發願 行布施時,願因此施,得無上佛果,不求凡夫三乘果報,是為發願。
  四、云何各迴向 隨所施時,迴此施功德,向薩婆若,及施一切眾生,是為迴向。
  五、云何名具足方便 所謂能於布施一法,施轉通達一切佛法,遍修諸行,是為具足方便。
  菩薩若能具此五心者,是時隨有布施,因中說果,亦名事究竟,亦名到彼岸,亦名度無極也。是以菩薩所行布施者,名為行檀波羅密,若至無上菩提佛果,方是檀波羅密具足成就。 尸羅波羅密 尸羅波羅密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尸羅秦言好善,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羅。」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羅。尸羅略說有二種:
   一者、在家尸羅 在家尸羅者,所謂三皈、五戒、八齋戒也。
   二者、出家尸羅 出家尸羅者,所謂沙彌沙彌尼十戒,式叉摩那尼六法戒,大比丘、比丘尼具足戒、乃至三千威儀、八萬律行。
   若菩薩十重四十八輕,則通在家出家共戒也。
  若菩薩以質直清淨心,持如是等戒,皆名尸羅。
  「波羅密」波羅密翻名如前。若菩薩住二種尸羅中,能具修五種心者,是時尸羅名波羅密。何等五?一知尸羅實相罪不可得,而好行善道,不自放逸,餘四如前分別。菩薩若能具修此五種心者,隨所持戒行善,因中說果,皆具三義。是以菩薩持戒,各為行尸羅波羅密。若至無上菩提佛果,方是尸羅波羅密具足成就也。 羼提波羅密 羼提波羅密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羼提秦言忍辱,內心能安忍外所辱境,故名忍辱。」忍辱有二種:一者生忍,二者法忍。
   云何名生忍?生忍有二種:
    一、於恭敬供養中,能忍不著不生憍逸。
    二、於瞋罵打害中,能忍不生瞋恨怨惱。
    是為生忍。
   法忍有二種:
    一者、非心法 謂寒、熱、風、雨、飢、渴、老、病、死等。
    二者、心法 謂瞋、恚、憂、愁、疑、婬欲、憍慢、諸邪見等。
   菩薩於此二法,能忍不動,是名法忍。
  菩薩以質直清淨心,修此二忍,名為羼提。
  「波羅密」波羅密者,翻名如前。若菩薩住羼提中,能具修五種心,是時羼提名波羅密。何等五?一知忍實相,雖不得能忍之心,所辱之事,而隨對生法二種所辱之境,心能安忍不動。餘四心如檀中分別。菩薩若能具修此五種心,隨所忍事,因中說果,皆具三義。是以菩薩修忍,名為行羼提波羅密。若至無上菩提佛果,方是羼提波羅密具足成就。 毘梨耶波羅密 毘梨耶波羅密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毘梨耶秦言精進,欲樂勤行善法,不自放逸,謂之精進。」精進有二種:一者身精進,二者心精進。
   一、若身勤修善法,行道禮誦講說勸助開化,是為身精進。
   二、若心勤行善道,心心相續,是為心精進。
   復次:
   一、勤修施戒善法,是為身精進。
   二、勤修忍辱禪定智慧,是為心精進。
  如是等種種分別身心精進之相不同,今不具辯,若菩薩以質直清淨心,修是二種精進,故名為毘梨耶,「波羅密」波羅密翻名如前。若菩薩能於精進具足修五種心者,是時毘梨耶名波羅密。何等五?一者菩薩知精進實相,身心雖不可得,而能勤修一切善法。餘四心如檀中分別。菩薩若能於精進中,具此五心者,隨所勤修善法,因中說果,皆具三義。是以菩薩精進,名為行毘梨耶波羅密。若至無上菩提佛果,方是毘梨耶波羅密具足成就。 禪波羅密 禪波羅密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禪秦言思惟修,一切攝心繫念,學諸三昧,皆名思惟修也。」禪有二種:一者世間禪,二者出世間禪。
   世間禪 世間禪者,謂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即是凡夫所行禪。
   出世間禪 出世間禪者,復有二種:一出世間禪,二出世間上上禪。
    一、出世間禪 出世間禪者,謂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九想、八念、十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練禪、十四變化,願智頂禪、無諍三昧、三三昧、師子奮迅三昧、乃至三明、六通、如是等禪,皆是出世間禪,亦名二乘共禪。
   二、出世間上上禪 出世間上上禪者,謂自性等九種大禪,首楞嚴等百八三昧,諸佛不動等百二十三昧,皆出世間上上禪,一名不共禪,不與凡夫二乘共也。
  若菩薩以質直清淨心,修如是等禪,名之為禪。
  「波羅密」波羅密者,翻名如前。若菩薩能於諸禪中,具修五種心,是時禪定名波羅密。何等五?一者知禪實相,不亂不昧,而能遍修諸禪。餘四心如檀中分別。菩薩若能如是,於所得禪中,具修此五心者,隨所入禪,因中說果,皆具三義。是以菩薩所修禪定,皆名行禪波羅密。若至無上菩提佛果,方是禪波羅密具足成就。 般若波羅密 般若波羅密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般若秦言智慧,照了一切諸法,皆不可得,而能通達一切無礙,名為智慧。」智慧有三種:一者、聲聞智慧。二者、辟支佛智慧,三者,佛智慧。
   一、求聲聞智慧有三種:學、無學、非學非無學。
    「一」非學非無學智慧 非學非無學智慧者,如乾慧地、不淨觀、安那般那、欲界繫、四念處、煖法、頂法、忍法、世第一法等。
    「二」學智 學智者,苦法忍慧,乃至阿羅漢第九無間中金剛三昧慧。
    「三」無學智 無學智者,阿羅漢第九解脫智,從是已後,一切無學無盡智,無生智等。
   是為聲聞智慧。
   二、求辟支佛智慧亦如是。但以是人無漏善根純熟,雖生無佛之世,不從他聞,自然覺悟得禪定,三界漏盡。所得三明六通等,為德小勝聲聞,是為辟支佛智慧。又以觀十二因緣智慧深利,能侵除習氣,勝於聲聞,從四諦觀門斷結,此為異也。
   三、求佛道智慧者,菩薩從初發心已來,行六波羅密,破魔軍眾,及諸煩惱,得一切智,成佛道,乃至入無餘涅槃。隨本願力,從是中間,所有智慧,總相別相,一切盡知,是為佛智。
  若菩薩以質直清淨心,修此三種智慧,故名為般若。
  「波羅密」波羅密者,翻名如前。若菩薩隨所修智慧中,能具足五種心者,是時般若名波羅密也。何等五?一者了知智慧實相,非境非智,心無所得,而能遍學三乘智慧,及一切世間知見。餘四心如檀中分別。菩薩能如是,於所修智慧中,具此五心者,隨所得智慧,因中說果,皆具三義。是以菩薩所修智慧,皆名行般若波羅密。若至無上菩提道果,方是般若波羅密具足成就。
  今六波羅密,即菩薩正行之本,是以法華經云:「為求菩薩道,應說六波羅密。」 廣六度行 廣六度行總目錄
  成具光明定意經云廣六度行:
  一、廣施 曠大曰廣,捨財曰施。謂行施者,既懷廣大之心,應當知身非常,四大不淨,會歸敗壞。知身既不我有,財物亦是虛幻,乃至世間萬物,皆悉無常。由是觀身非身,觀物非物,縱心恣施,了無罣礙。復能廣弘法施,開化愚蒙,故曰廣施。
  二、廣戒 戒律也。戒品雖多,不出身口意之三業。謂或見眾寶珍琦,凡諸可意之物,身雖貧乏,不妄貪取,或見細妙之色,內觀朽爛,生厭離心,乃至不殺不盜不婬等,皆身戒也。或以惡言加已,乃至善言和語至誠而答,乃至不妄言、不綺語、不兩舌,皆口戒也。復能思惟生死,常懷解脫,又能修習道品之要,深入無為之理,乃至不貪不瞋不癡等,皆意戒也。修行之人,於此三業之戒,自既堅持不犯,復能展轉化他,廣弘戒法,故曰廣戒。
  三、廣忍 忍者耐也。謂菩薩修行之時,若人罵詈,知其從聲而出,於此觀了,言語性空,意亦如是。視諸慚辱,空無所有,如此則瞋恚不生。忍行可進,身既能爾,復能展轉化他,令行忍辱,故曰廣忍。
  四、廣精進 謂菩薩修行道品,當勤精進,節其飲食,除於睡臥,晨夜惺惺,莫令怠惰。乃至為人廣說法要,不以為煩,開教愚頑,不辭勞倦。自既能爾,復能展轉化他,令其精進,故曰廣精進。
  五、廣一心 一心者,心不雜亂也。謂菩薩修行禪定之時,一心寂靜,離諸散亂。於孝事父母,尊敬師友,斷愛遠俗,空閑寂寞,皆當專一其心。乃至多欲多諍,多作多惱,或譽或毀,或利或失,於是等處,並當專一其心,不撓不動。自既能爾,復能展轉化他,於一切時處,皆一其心,故曰廣一心。
  六、廣智慧 智慧者,照了萬法,通達無礙也。謂菩薩修行之時,若墮見聞,則有一切塵境所蔽,當以智慧一一照了,觀其所起,察其所滅。處愛欲中,心在道品之藏;寄濁惡界,心遊清淨之鄉;入險隘路,心思方便之道;故能絕三界之妄想,證涅槃之真空。自既能爾,復能展轉化他,令修智慧,故曰廣智慧。 十波羅密 十波羅密總目錄
  十波羅密,亦名十勝行。
  一、施 施有三種:
   一、財施。
   二、無畏施。
   三、法施。
  二、戒 戒有三種:
   一、律儀戒。
   二、攝善法戒。
   三、饒益有情戒。
  三、忍 忍有三種:
   一、耐怨害忍。
   二、安受苦忍。
   三、諦察法忍。
  四、精進 精進有三種:
   一、被甲精進。
   二、攝善精進。
   三、利樂精進。
  五、靜慮 靜慮有三種:
   一、安住靜慮。
   二、引發靜慮。
   三、辦事靜慮。
  六、般若 般若有三種:
   一、生空無分別慧。
   二、法空無分別慧。
   三、俱空無分別慧。
  七、方便善巧 方便善巧有二種:
   一、迴向方便善巧。
   二、拔濟方便善巧。
  八、願 願有二種:
   一、求菩提願。
   二、利樂他願。
  九、力 力有二種:
   一、思擇力。
   二、修習力。
  十、智 智有二種:
   一、受用法樂智。
   二、成熟有情智。
  「波羅密」此十相者,要七最勝之所攝受,方可建立波羅密多,
  一、安住最勝 謂要安住菩薩種性。
  二、依止最勝 謂要依止大菩提心。
  三、意樂最勝 謂要悲愍一切有情。
  四、事業最勝 謂要具行一切事勝。
  五、巧便最勝 謂要無相智所攝受。
  六、迴向最勝 謂要迴向無上菩提。
  七、清淨最勝 謂要不為二障間雜。
  若非此七所攝受者,所行施等,非到彼岸。 三止 三止總目錄
  修止有三:
  一、繫緣守境止 繫心於鼻端臍間等處,使心不散也,如猿之著鎖。
  二、制心止 隨心之所起,便制之,使不馳散也。
  三、體真止 若隨人心之所念,知一切法,悉由因緣而生,無有自性,則心不取諸法,心既不取諸法,則妄念自止,是體真而止息妄念,故曰體真也。 三止(二) 三止(二)總目錄
  止觀云三止:
  一、體真止 謂體達無明顛倒之妄,即實相之真,是名體真止。
  二、方便隨緣止 方便猶善巧也,謂隨緣歷境,安心不動,是名方便隨緣止。
  三、離二邊分別止 謂不分別生死涅槃有無等二邊之相,是名離二邊分別止。 九住心 九住心總目錄
  大乘莊嚴經論云九住心:
  一、安住心 謂修行之人,於習禪時,或數息、或觀心,當須繫緣一境,念念相續,安住其心,不令散亂也。
  二、攝住心 謂修行之人,於習禪時,攝心寧靜,則禪定可成,若覺一念稍動,即便攝持,令心安住也。
  三、解住心 謂修行之人,於習禪時,既解知覺觀之心,攀緣外廣,即當收斂安住也。
  四、轉住心 謂修行之人,於習禪時,覺心既息,不妄搖動,得靜定功,轉樂安住也。
  五、伏住心 謂修行之人,於習禪時,心住靜定,久或生厭,隨而折伏,益加精進也。
  六、息住心 謂修行之人,於習禪時,忽覺內心動亂,而生過失,於一念間,即令止息也。
  七、滅住心 謂修行之人,於習禪時,或由外緣,忽起貪愛等念,即當猛省,方便滅除,無令增長也。
  八、性住心 謂修行之人,於習禪時,既能息諸妄念,則知心性,本來明靜,任運安住也。
  九、住持心 謂修行之人,於習禪時,功行純熟,安住正定,不由作意,任運持善不失,持惡不生也。 三觀(二) 三觀(二)總目錄
  金光明經玄義云三觀:天台智者大師所立也,觀即照了之義,觀達一念之心,即具三諦之法也。若觀心空,則一切法皆空,即是真諦。若觀心假,則一切法皆假,即是俗諦。若觀心中,則一切法皆中,即是中諦。此之三觀,全由性發,實匪修成。故於一心宛有三用,所謂一心三觀也。
  一、空觀 空者離性離相之謂也。謂觀一念之心,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名之為空。由觀一念空故,一空一切空,無假無中而不空,以三觀皆能蕩相故也。蓋空蕩見思之相,假蕩塵沙之相,中蕩無明之相,三相皆蕩,即畢竟空,是名空觀。
  二、假觀 假者,無法不備之謂也。謂觀一念之心,具足一切諸法,名之為假。由觀一念假故,一假一切假,無空無中而不假,以三觀皆能立法故也。蓋空立真諦之法,假立俗諦之法,中立中諦之法,三法皆立,即為妙假,是名假觀。
  三、中觀 中即中正,絕二邊對待之謂也。謂觀一念之心,非空非假,即空即假,名之為中。由觀一念中,故一中一切中,無空無假而不中,以三觀當處,皆能絕待故也。蓋言空則空外無法,言假則假外無法,言中則中外無法,三皆絕待,即為圓中,是名中觀。 三種三觀 三種三觀總目錄
  宗鏡錄云三種三觀:三種三觀者,謂以觀觀心,不出次第圓融之義,故有三種不同也。
  一、別相三觀 別相三觀者,即歷別觀於三諦也。謂若從假入空,但得觀真,尚不得觀俗,豈得觀中道?若從空入假,但得觀俗,未得觀中道。若入中道正觀,方得雙照二諦,是名別相三觀。
  二、通相三觀 通相三觀者,即於一觀中圓解三諦也。謂若從假入空,非但知俗假是空,真諦中道,亦通是空。若從空入假,非但知俗假是假,真諦中道,亦通是假。若入中道正觀,非但知中道是中,俗假真空,亦通是中。但以一觀當名,解心皆通,是名通相三觀。
  三、一心三觀 一心三觀者,即於一念心而能圓觀三諦也。謂觀一念心,為從何處來,去至何所,畢竟無有,淨若虛空,名空觀。能觀之觀,所觀之境,歷歷分明,名假觀。雖歷歷分明,而性常自空,空不定空,假不定假,名中觀。即三而一,即一而三,是名一心三觀。 法界三觀(二) 法界三觀(二)總目錄
  華嚴法界觀云法界三觀:「法界三觀者,乃帝心尊者,依華嚴經而立也。法界即所觀之境,三觀即能觀之觀,此三種觀,雖自下升上,漸次深廣,然修之者,但一道豎窮,展轉圓妙。非初觀外,別有二三。良以舉一即三,全三是一故也。」
  一、真空觀 謂非虛妄念慮曰真,非形礙色相曰空,故簡情妄,以顯真性。使見色非實色,舉體全是真空。令見空非斷空,舉體全是真性。如是則能廓清塵而空色無礙,泯智解而心境俱融,故名真空觀。
  二、理事無礙觀 謂性淨明體曰理,形相分限曰事,故觀廣大之理,咸歸一塵。即了一塵之色,通遍法界。是則融萬相之虛相,全一真之明性,理事交徹,無礙圓融,故名理事無礙觀。
  三、周遍含容觀 謂無所不在曰周遍,無法不攝曰含容,故觀全事之理,隨事而一一可見。全理之事,隨理而一一可融。是則一多無礙,大小相含。互攝互容,重重無盡。顯隱自在,神用不測。真可謂入華嚴無盡法界之境,故名周遍含容觀。 圓覺三觀 圓覺三觀總目錄
  圓覺三觀者:
  一、奢摩他 梵語奢摩他,華言止。止即止寂之義,謂欲求圓覺者,以淨覺心,取淨為行。而於染淨等境,心不安緣,即是體真止,義當空觀。故經云:「由寂靜故,十方世界諸如來心,於中顯現,如鏡中像,此方便者名奢摩他。」
  二、三摩缽提 梵語三摩缽提,華言等持。昏沈掉舉皆離曰等,令心專注一境曰持。謂欲求圓覺者,以淨覺心,知覺心性,及與根塵,皆因幻化而有。遂起幻修,以除諸幻,即是方便隨緣止,義當假觀。故經云:「所圓妙行,如土長苗,此方便者,名三摩缽提。」
  三、禪那 梵語禪那,華言靜慮。靜即定,慮即慧也。謂欲求圓覺者,以靜覺心,不取幻化,及諸靜相,便能隨順寂滅境界,即是息二邊止,義當中觀。故經云:「自他身心所不能及,眾生壽命皆為浮想,此方便者,名為禪那。」 南山三觀 南山三觀總目錄
  止觀輔行云南山三觀:即終南山宣律師之所立也。
  一、性空觀 性,即性分也。謂聲聞緣覺小乘之人,觀因緣所生一切諸法,其性本空,皆無有我。常以此理,照察自心,故名性空觀。
  二、相空觀 相,即相狀也。謂藏通二教菩薩,觀因緣所生一切諸法,其相本空。但眾生情執,妄見種種差別之相。常以此理,照察自心,故名相空觀。
  三、惟識觀 識,即心識也。謂別圓二教大菩薩,皆了世間一切外塵諸法,自性清淨,本來無實。此理深妙,惟意緣知,故名惟識觀。 二種觀法 二種觀法總目錄
  占察經云二種觀法:
  一、惟識觀 謂於一切時,一切處,隨身口意,所有作業,知惟自心。於念念間,悉以三觀。觀察所起之心,是名惟識觀。
  二、實相觀 實相即理也。謂思惟心性,無生無滅。不住見聞覺知。於念念間,悉以三觀。觀於本心所具實相之理,是名實相觀。 五觀 五觀總目錄
  五觀者:
   一、真觀 觀真諦之理,斷見思之惑之空觀。
   二、清淨觀 既除見思之糞穢,則為清淨之身,斷塵妙之假觀。
   三、廣大智慧觀 斷無明之惑,得廣大智慧之中觀。
   四、悲觀 以上之三觀觀眾生,用拔眾生之苦。
   五、慈觀 以上之三觀觀眾生,與樂眾生也。 六門觀 六門觀總目錄
  妄盡還源觀六門:此觀門者,乃唐賢首國師,以華嚴大經之義,富博宏深,質之者詎究其源,尋之者罕窮其際。由是統收玄奧,囊括大宗,述此六門,令諸後學修習觀法,斷除諸妄,復歸真源也。
  一、顯一體 一體即自性清淨圓明之體也。蓋此體性,從本以來,圓明湛寂。在塵勞而不垢,處涅槃而非淨。在聖不增,居凡不減,煩惱覆之則隱,智慧了之則顯,故云顯一體也。
  二、起二用 二用者,謂依前淨體,起於二用也。
   一者、海印森羅常住用 謂入海印三昧,照真如性,妄盡心澄,眾德並現,猶如大海,風息水澄,萬象齊鑒,森然交羅,常住不動也。
   二者、法界圓明自在用 謂入華嚴三昧,照法界體,眾德具足,萬行莊嚴,光明照澈,圓融無礙也。
  三、示三遍 三遍者,即依前二用,一一普周法界也。
   一者、一塵普周法界遍 謂塵無自性,攬真理而成立。真既無邊,塵亦隨爾,故一一塵中,皆見法界。
   二者、一塵出生無盡遍 謂塵無自體,起必依真。真如既具恒沙眾德,依真起用,萬法繁興,無有窮盡。
   三者、一塵含容空有遍 謂塵無自性,即空也。幻相宛然,即有也,真空不空,妙有不有,事理該羅,容納無礙也。
  四、行四德 四德者,即依前一塵能遍之境,而修行四德也。
   一者、隨緣妙用無方德 謂隨順機緣,起諸妙用,萬別千差,神變不測也。
   二者、威儀住持有則德 謂行住坐臥,整肅威儀,闡揚教法,拯物導迷,壞忍住持,可軌可範也。
   三者、柔和質直攝生德 謂慈悲平等,調柔和順,言行相符,質直無偽,惟以正法,攝化眾生也。
   四者、普代眾生受苦德 謂諸眾生,受苦無量,常懷悲憫,拯拔救濟。亦復出生入死,為其說法,咸令得樂也。
  五、入五止 五止者,即依前能行四德之心,而修五止也。
   一者、照法清淨離緣止 謂觀照真俗二諦之法,空有不二,清淨虛廓,能緣之智既寂,而所緣之境亦亡也。
   二者、觀人寂泊絕欲止 謂觀五蘊之身,諸法本空,寂然淡泊,諸欲皆盡,無願無求也。
   三者、性起繁興法爾止 謂依體起用,名為性起,應用萬差,故曰繁興,任運常然,名法爾也。
   四者、定光顯現無念止 謂入此三昧中,光明炳現,內外洞徹,無思無慮也。
   五者、理事玄通非相止 謂真性之理,幻相之事,隱顯俱融,性相雙泯也。
  六、起六觀 六觀者,即依前五止,而修即止之六觀也。
   一者、攝境歸心真空觀 謂觀世間一切諸法性,惟一心法,心外更無一法可得,境本空寂,無有實體也。
   二者、從心現境妙有觀 謂依體起用,具修萬行,莊嚴佛土,成就報身也。
   三者、心境秘密圓融觀 所言心者,謂無礙心,諸佛證之,以成法身也。境者諸無礙境,諸佛證之,以成淨土也。然如來報身,及所依淨土,圓融無礙,或身中現土,土中現身,心境雙融,了無迫隘也。
   四者、智身影現眾緣觀 謂智體惟一,能鑑眾緣,猶如日輪照現,[迴-回+向]處虛空,有目之流,無不親見也。
   五者、多身入一境像觀 謂以大止妙觀法力加持故,得一身作多身,多身入一身,如鏡現像,無有障礙也。
   六者、主伴互現帝網觀 謂毘盧遮那自身為主,十方諸佛菩薩為伴;或以一身為主,多身為伴;主伴互現,重重無盡,如帝網珠,光光交映,無有窮盡也。 一行 一行總目錄
  涅槃經云一行:一行者,如來所行之行也。行以進趣為義,能行此行,則能趣向佛果。雖名一行,而具足五行,故經明五行之後,乃云復有一行,是如來行。謂能於一心中,行於五行,具足而無缺也。 二行 二行總目錄
  華嚴經疏云二行:
  一、頓成諸行 頓成諸行者,即依圓融法門而修行也。謂諸菩薩,若斷一惑,則一切惑俱斷。若行一行,則一切行具足。故普賢行願品云:「一斷一切斷等是也。」
  二、遍成諸行 遍成諸行者,即依行布法門而修行也。謂諸菩薩,始自發菩提心,終至等覺位中,次第歷諸法門,遍修諸行,是名遍成諸行。 二觀行 二觀行總目錄
  宗鏡錄云二觀行:
  一、尋伺 謂推尋伺察根塵相對所起一念之心,即以三觀觀之,是名尋伺。
  二、真如 真名不偽,如名不異,謂常以妙觀觀於心性本具真如之理,速令顯發,是名真如。 三種忍行 三種忍行總目錄
  諸經要集云三種忍行:
  一、身忍行 謂菩薩修行時,捨身命財,無有吝惜,雖被割截身體,而能忍受,是名身忍行。
  二、口忍行 謂菩薩修行時,雖被人輕嫌打罵,聞已能忍,不起鬥諍,是名口忍行。
  三、意忍行 謂菩薩修行時,雖被人毀訾罵辱瞋恚呵責,聞已能忍,不起忿恨之心,是名意忍行。 四安樂行 四安樂行總目錄
  法華文句云四安樂行:謂身無危險故安,心無憂惱故樂,身安心樂,乃能進行,故名安樂行。
  一、身安樂行 謂身應當遠離十種之事。
   一、遠離豪執。
   二、遠離邪人邪法。
   三、遠離凶險嬉戲。
   四、遠離旃陀羅。
   五、遠離二乘眾妨修大乘之行故。
   六、遠離欲想。
   七、遠離不男之人。
   八、遠離危害之處。
   九、遠離譏嫌之事。
   十、遠離畜養。
  既遠離已,常好坐禪,修攝其心,是名身安樂行。
  二、口安樂行 謂口應遠離四種語。
   一、不樂說人及經典過。
   二、不輕慢謂不倚大乘而輕蔑小乘也。
   三、不讚他亦不毀他。
   四、不生怨嫌之心。
  善修如是安樂行故,是名口安樂行。
  三、意安樂行 謂意應棄四種惡。
   一、不嫉諂。
   二、不輕罵謂不應以大行而呵罵小行之人也。
   三、不惱亂。
   四、不爭競為一切眾生平等說法。
  是名意安樂行。
  四、誓願安樂行 謂由眾生不聞不知不覺,於是起慈悲心,誓願為說。故經云:「我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隨在何地,以神通力智慧力,引之令得住是法中,是名誓願安樂行。」 入道四行 入道四行總目錄
  正宗記云入道四行:達摩大師謂二祖可大師曰:「夫入道多途,要而言之,不出理行而已。」
  一、謂理入者,則藉教悟宗,深信含生同一真性,但為客塵妄想所覆,不能顯了。若捨妄歸真,則聖凡一等,無有分別。
  二、若以行入者,乃有四等:
   (一)報冤行 凡修道之人,若受苦時,當念我往昔劫中,棄本逐末,流浪諸有,多起冤憎,違害無限。今雖無犯,是我宿殃惡業果熟,所以甘心忍受,都無怨恨。作是觀時,與理相應,體冤進道,是名報冤行。
   (二)隨緣行 謂眾生無我,皆由業轉,苦樂齊受,皆從緣生。若得勝報榮譽等事,皆是過去宿因所感,緣盡還無,何喜之有!得失從緣,心無增減,喜風不動。冥順於道,故名隨緣行。
   (三)無所求行 謂愚人長迷,處處貪著。智者悟真,安心無為。萬有皆空,無所希冀。三界久居,猶如火宅。有身皆苦,誰得所安?若了達者,息念無求。經云:「有求皆苦,無求乃樂。是則無求真為道行,故云無所求行。」
   (四)稱法行 謂性淨之理,因之為法,此理眾相皆空,無染無著,無此無彼。故經云:「法無有我,離我垢故。」智者信解此理,應當稱法而行。法體無慳,於身命財行檀捨施,心無慳惜,達解三空,自利利他,莊嚴菩提之道。為除妄想,修行六度,而無所行,故名稱法行。 五行 五行總目錄
  涅槃經云五行:
  一、聖行 聖即正也,謂菩薩依戒定慧所修之行,故名聖行。
  二、梵行 梵即淨也,謂菩薩無空有二邊愛著之染,名之為淨。以此淨心,運於慈悲,與眾生樂,拔眾生苦,故名梵行。
  三、天行 天即是第一義天,謂菩薩由天然之理,而成妙行,故名天行。
  四、嬰兒行 嬰兒以喻人天小乘也,謂菩薩以慈悲之心,示同人天聲聞緣覺小善之行,故名嬰兒行。
  五、病行 謂菩薩以平等心,運無緣大悲,示同眾生,同有煩惱,同有病苦,故名病行。 修忍五相 修忍五相總目錄
  菩薩善戒經云修忍五相:忍即安忍,菩薩為化度一切眾生,而諸眾生,雖以種種諸惡加我,悉無瞋恨,故有五種相也。
  一、眾生相 菩薩若被他人打罵,即觀宿世流轉生死之時,一切眾生,皆我父母師長,當生恭敬。由此觀故,滅怨憎相,生親友相,如是修於慈忍,成就眾生,是為眾生相。
  二、法相 菩薩修慈忍時,諦觀世間一切諸法,皆即法界真實之理,無取無捨,無瞋無喜,平等一相。由是觀故,滅眾生相,成就法相。
  三、無常相 菩薩修慈忍時,思惟一切眾生及諸萬物,皆悉無常。誰是罵者,誰是受者,言語性空,剎那不住。由是觀故,破於常相,成就忍心,是為無常相。
  四、苦相 菩薩修慈忍時,觀察眾生,皆有生死之苦。若遭其辱,不應瞋恚,當救彼苦。我若瞋恚,其苦轉增。由能修忍,斷諸苦惱,成無上道,是為苦相。
  五、無我我所相 我主宰之義,即眾生所執之假名也。我所即五陰之身,菩薩以智慧觀察,四大本空,五陰非有。則我及我所,俱不可得,是為無我我所相。 六調伏 六調伏總目錄
  菩薩善戒經云六種調伏:
  一、性調伏 謂菩薩宿有善根種性,故能修習善法,調伏身心諸煩惱障,由是得證菩提,是名性調伏。
  二、眾生調伏 謂菩薩善能調伏一切眾生。若有聲聞性者,令得聲聞道;有緣覺性者,令得緣覺道;乃至有人天性者,令其得人天樂;是名眾生調伏。
  三、行調伏 謂菩薩以萬行調伏諸煩惱故,而能具足佛道。復為眾生故,修習苦行,心無悔恨,是名行調伏。
  四、方便調伏 謂菩薩以種種方便,調伏眾生,如初發心者,教持禁戒,脫離生死;已發心者,教令親近善友,受持經法;是名方便調伏。
  五、熟調伏 謂菩薩為諸眾生無善根者,說人天樂,令其發菩提心;有善根者,說出世法,令其增長,成熟善果,是名熟調伏。
  六、熟調伏印 印即法印,以法自印其心也。印有三種:
   一、謂菩薩專念菩提,其心柔軟,未能清淨,名下熟調伏印。
   二、謂菩薩雖得清淨,未能具足最大寂靜,名中熟調伏印。
   三、謂菩薩修行多劫,具足清淨,最大寂靜,道品圓滿,名上熟調伏印也。 二種資糧 二種資糧總目錄
  寶積經云二種資糧:資即資助糧食,如人欲涉遠道,必假糧食,以為資助。蓋譬菩薩修行,欲證佛果,必藉福智二法,以為資助,故名資糧也。
  一、福德資糧 謂布施持戒等所作善因,乃至具足修習一切佛法,是名福德資糧。
  二、智德資糧 謂修習正觀,心無雜亂,勤求妙智,無暫休息,乃至具足修習一切佛法,是名智德資糧。 四善法 四善法總目錄
  涅槃經云四善法:
  一、近善知識 謂善知識常談善法,若人親近,則得滅除一切惡法,增長一切善根也。
  二、能聽受法 謂既親近善知識,又能聽受正法,生長善根。
  三、能思惟義 謂既聞正法,即當思惟微妙之義,而契會於心也。
  四、如說修行 謂既能思惟正法之義,當如所說而修其行,則能脫煩惱生死之苦,證真空寂滅之道也。 四善法(二) 四善法(二)總目錄
  大寶積正法經云:
  一、樂住林間 謂修菩薩行者,當離憒鬧,住於山林空閑之處,寂靜宴然,思惟正道,而廣集一切善根也。
  二、四事攝物 四事者,布施愛語利行同事也。謂善修菩薩行者,自行既充,必須外引眾生,同己所行之道。是以常行布施,周其貧乏。復以愛語安慰開諭,起諸利行,同其事業,而廣集一切善根也。
  三、捨身求法 謂修菩薩行者,樂求大乘之法,其心勇猛,雖棄捨身命,亦復無所顧惜,而廣集一切善根也。
  四、勤行精進 謂修菩薩行者,誓欲求就佛果,是以勤加精進,無少懈怠,而廣集一切善根也。 修行四法 修行四法總目錄
  大乘四法經云菩薩修行有四法:
  一、不捨菩提心。
  二、不捨善知識。
  三、不捨堪忍愛樂。
  四、不捨阿練若。 十種修三昧法 十種修三昧法總目錄
  大集賢護經云十種修三昧法:
  一、摧折我慢 我即我見,慢即憍慢。謂修行之人,當先摧滅我慢之心,而於佛法僧三寶,及一切眾生之前,皆起恭敬也。
  二、知恩念報 謂修行之人,當知天地蓋載,國家水土,父母養育,師長訓誨,皆有恩德。於一切時,念念不忘,以報其恩也。
  三、心無嫉妒 謂修行之人,攝化有情,心無偏倚。於他所有名譽財寶,如同己有,不生嫉惡妒忌之心也。
  四、斷除疑惑 謂修行之人,當以諸佛正知正見,斷除疑惑,而於善惡諸境,皆無障礙也。
  五、深信不壞 謂修行之人,須發深信之心,於佛正法,繫念思惟,堅固持守,如金剛不壞也。
  六、精進無倦 謂修行之人,當精進勤敏,無有倦怠,使得成就道果也。
  七、常行乞食 謂修行之人,當行乞食,折我慢心,益彼福德。設有請者,則依時赴之,不可更赴別請也。
  八、少欲知足 謂修行之人,當離塵寡欲,不可多求財利,而起貪染,常自知足,調伏諸根,以增長善法也。
  九、樂無生法忍 無生法即不生不滅之理,忍即安忍。修行之人,於不生滅之法,起希樂心,安忍不退,以期必證乎此也。
  十、常念三昧 謂修行之人,應當事彼能證三昧法者,即作佛想,念念於此三昧,精勤修習,無有退失也。 三業供養 三業供養總目錄
  三業供養者:
  一、身業供養 身至誠敬禮也。
  二、口業供養 口至誠讚嘆功德也。
  三、意業供養 意至誠想念相好也。 三業相應 三業相應總目錄
  身口意一致無乖角也,如身為禮拜而意無敬重之念,則非三業相應矣。 三業四威儀 三業四威儀總目錄
  四威儀為行、住、坐、臥之儀表,故三業四威儀,可總標一切所作之語。 三秘密 三秘密總目錄
  印契與真言及觀想之三者,即身口意之三密也。 菩提心 菩提心總目錄
  佛學大辭典曰:「菩提舊譯為道,求真道之心曰菩提心。新譯曰覺,求正覺之心曰菩提心。其意一也。」維摩經曰:「菩提心是菩薩淨土。」觀無量壽經曰:「發菩提心,深信因果。」智度論曰:「菩薩初發心,緣無上道,我當作佛,是名菩提心。」觀經曰:「願以此功德,平等施一切,同發菩提心,往生安樂國。」大曰經疏曰:「菩提心即是白淨信心義也。」又曰:「菩提心名為一向志求一切智智。」 二種菩提心 二種菩提心總目錄
  往生要集言二種菩提心者:
  一、緣事菩提心 是以四弘誓願為體。
  二、緣理菩提心 一切諸法本來寂滅,安住於此中道實相,而成上求下化之願行,是為最上之菩提心,謂為緣理之菩提心。 發三心 發三心總目錄
  大乘起信論云發三心:
  一者、直心 正念真如法故。
  二者、深心 樂集一切諸善行故。
  三者、大悲心 欲拔一切眾生苦故。 懺悔 懺悔總目錄
  懺悔二字,乃梵漢雙舉之詞,梵語懺摩,華言悔過,言懺者乃懺摩之略,言悔乃悔過之意也。總之懺摩原意,乃請他忍恕之義。悔過者,則又自行悔罪之意也。止觀曰:「懺名陳露先惡,悔名改往修來。」是又就去來言之矣。
  懺悔為天台所立五悔之一,洗除已造之罪之唯一要法也。心地觀經曰:「若覆罪者,罪即增長,發露懺悔,罪即消除。」業報差別經曰:「若人造重罪,作已深自責,懺悔更不造,能拔根本罪。」普賢行願品曰:「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 三種懺悔法 三種懺悔法總目錄
  三種懺悔法者:
  一、作法懺 向佛前報陳過罪,身口所作,一依於法度者,為滅犯戒之罪。
  二、取相懺 於定心而運懺悔之想,如佛來摩頂,以感瑞相為期者,為滅煩惱之性罪。
  三、無生懺 正心端坐,而觀無生之理者,為滅障中道之無明,觀普賢經曰:「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 事理二懺 事理二懺總目錄
  三懺中取作法與取相為事懺,無生為理懺。止觀曰:「理事不出三種懺法,理謂無生妙懺,事謂取相作法。」 三品懺悔 三品懺悔總目錄
  往生禮讚曰懺悔有三品:
  一、上品懺悔 身毛孔中血流,眼中血出。
  二、中品懺悔 遍身熱行從毛孔出,眼中血流。
  三、下品懺悔 遍身徹熱,眼中淚出。 懺儀 懺儀總目錄
  懺法之儀式甚多,略舉如法華懺法、方等懺法、觀音懺法、彌陀懺法等。 發願 發願總目錄
  佛學大辭典曰:「梵語尼底,譯曰願,志求滿足也。」法界次第曰:「自制其心,名之曰誓。志求滿足,故云願也。」法窟曰:「於出世道,悕求為願,亦是期心為願。」止觀曰:「發願者誓也,如許人物,若不分券,物則不定。施眾生善,若不要心,或恐退悔,加之以誓,又無誓願如牛無御,不知所趣,願來持行,將至行在。」又曰:「二乘生盡,故不須願,菩薩生生化物,須總願別願。」 總願別願 總願別願總目錄
  總願別願者:
  一、總願 四弘誓是總願。
  二、別願 如藥師之十二願。千手觀音之六願及十願。普賢之十願。彌陀之四十八願。釋迦之五百願。誓願之力,亦曰本願力。智度論曰:「莊嚴佛界事大,獨行功德不能成,故要須願力。譬如牛力,雖能挽車,要須御者,能有所至。」 四弘誓願 四弘誓願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四弘誓願:
  一、未度者令度 度即超度也,謂眾生未度生死苦者,令其得度也。
  二、未解者令解 解即解脫也,謂眾生未解煩惱業縛者,令其得解也。
  三、未安者令安 安即安住也,謂眾生未能安住於戒定慧而修行者,令其得安住也。
  四、未涅槃者令得涅槃 梵語涅槃,華言滅度,謂眾生未滅生死之苦者,令其滅之,而得證於涅槃也。 觀照(三) 觀照(三)總目錄
  以智慧而照見事理,是為觀照。
  觀行 於心觀理而如理身行。
  觀察 即觀念觀想也。
  觀念 觀察思念真理也。
  觀想 想浮於心也。 二利 二利總目錄
  金剛般若經取著不壞假名論云二利:
  一、自利 謂於如來所說經典,自能受持讀誦,聽聞思維,如理修行,成就勝果,是名自利。
  二、利他 謂能以己所受之法,展轉為人演說,令其修習,斷惑證果,是名利他。 破二執 破二執總目錄
  破二執者,破我執法執也。二執義見前。 除二障 除二障總目錄
  除二障者,除理障事障也。二障義見前。 轉依(二) 轉依(二)總目錄
  楞嚴經義海云二轉依:
  一、轉煩惱依菩提 煩惱者昏煩之法,惱亂心神,即一切眾生,無明妄惑也。梵語菩提,華言道,即一切諸佛所悟所證之道也。然菩提煩惱,其性是一,但由迷悟,不分而分。眾生迷故,即轉菩提而為煩惱。諸佛悟故,即轉煩惱而為菩提。若能了達,煩惱即是菩提。念念修習,是名轉煩惱依菩提也。
  二、轉生死依涅槃 生死者,一切眾生虛妄生滅也。梵語涅槃,華言滅度,即一切諸佛,所悟所證之果也。然生死涅槃,性元是一。但由迷悟,不分而分。眾生迷故,即轉涅槃而為生死。諸佛悟故,即轉生死而為涅槃。若能了達生死即是涅槃,念念證入,是名轉生死依涅槃也。 轉蘊成身 轉蘊成身總目錄
  三藏法數引請觀音經疏云:「轉五蘊成五分法身。」蘊,即積聚之義。五蘊,即色、受、想、行、識也。五分法身,身,亦聚集之義。即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也。謂眾生若能持戒修習定慧,行諸淨業,則能轉此五蘊色身,而為五分法身也。涅槃經云:「因滅是色,獲得常色,乃至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也。」
  一、轉色蘊成戒身 色蘊者,即眼耳鼻舌身諸根積聚之名。戒防止身三口四之法。謂眾生若能持戒堅固,得身清淨,則戒體成就,無持無犯,此即轉色蘊而成戒身也。
  二、轉受蘊成定身 受蘊者,即六識領納六塵積聚之名。定即正定也。謂眾生若能修習無漏禪定,則於塵泯淨,離諸散亂,此即轉受蘊而成定身也。
  三、轉想蘊成慧身 想蘊者,即意識思想六塵積聚之名。慧即智慧也。謂眾生若能悟諸妄想,皆是虛妄生滅,則意地明淨,照了無礙,此即轉想蘊而成慧身也。
  四、轉行蘊成解脫身 行蘊者,即造作種種諸業積聚之名,因此業行而有累縛也。解脫即自在之義。謂眾生若能不作諸業,則脫其累縛,而得自在,此即轉行蘊而成解脫身也。
  五、轉識蘊成解脫知見身 識蘊者,即和合積聚之名。解脫知見者,知屬智,知見屬眼,見即無生智眼自在照了也。謂眾生若能照了識心皆是虛妄分別,則無生之智眼自在明了,此即轉識蘊而成解脫知見身也。 轉蘊成德 轉蘊成德總目錄
  攝大乘論云:「轉五蘊成三德。」五蘊者,色、受、想、行、識也。三德者,法身、般若、解脫也。法身即真如之理,般若即會真之智,解脫即自在之用。此之三德,皆由轉五蘊而成也。
  一、轉色蘊成法身 色即質礙之義。謂佛身相好,無邊音聲,無見頂相,悉由轉色蘊而成,故云轉色蘊成法身也。
  二、轉受蘊成解脫 受即領受之義。謂佛無量廣大自在法樂,悉由轉受蘊而成,故云轉受蘊成解脫也。
  三、轉想蘊成解脫 想即想念之義。謂如來以無礙智辯,說一切諸法之相,無不自在,悉由轉想蘊而成,故云轉想蘊成解脫也。
  四、轉行蘊成解脫 行以遷流生滅為義。謂如來神通變現,以清淨法,淨化眾生,令得自在,悉由轉行蘊而成,故云轉行蘊成解脫也。
  五、轉識蘊成般若 識即了別之義,梵語般若,華言智慧。謂如來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無不自在,皆由轉識蘊而成,故云轉識蘊成般若也。 轉識成智(二) 轉識成智(二)總目錄
  教乘法數云:「轉八識成四智。」轉前五識成成所作智,轉第六識成妙觀察智,轉第七識成平等性智,轉第八識成大圓鏡智。相宗云:「六七因中轉,五八果上移。」約自行化他說也。六即見思,七乃塵沙,即自行先破,眼耳鼻舌身為五識。第八無明識,自行三惑既盡,復起化他之用,故云果上移也。 教理行證四法門 教理行證四法門總目錄
  萬行廣散,攝持不易。行者行於一法,而遍行一切法。攝一切行,而總持於一行。約之不出四種法門,謂教理行證四者是也。
  一、教 如教觀是,顯教中法相、三論、天台、賢首,四宗當之。
  二、理 如參禪是,禪宗當之。
  三、行 如念佛、持戒皆是。淨土宗、律宗當之。
  四、證 如持明是,真言宗當之。 教理行果四法 教理行果四法總目錄
  法寶中有四種:
  一、教法 三世諸佛所說破無明煩惱之聲名句文也。
  二、理法 教法所詮之義理也。
  三、行法 依理而行之戒定慧也。
  四、果法 行滿所得有為無為之證果也。
  心地觀經曰:「於法寶中,有其四種:一者教法,二者理法,三者行法,四者果法。」 教行證三法 教行證三法總目錄
  教行證三法者:
  一、教法 釋迦一代所說之十二分教是也。
  二、行法 依教修行之四諦十二因緣六度等是也。
  三、證法 依行證果之菩提涅槃二果是也。
  此三者該收一切之佛法也。
  義林章曰:「具教行證三,名為正法。但有教法,名為像法。有教無餘,名為末法。」 境行果三法 境行果三法總目錄
  境行果三者:
  一、境為所觀之境,行為修斷之行,果為所得之果。就一切法而審詳分別,觀察三性,有體無體,有為無為等,謂為境。
  二、已知境界,則修習聞思修三慧,凝五重唯識觀謂為行。
  三、果者,謂有漏之修,能感世間一切之妙果,無漏之修,永滅諸障而得大菩提也。 境智行三法 境智行三法總目錄
  天台所立跡門十妙中之三法妙,即三軌也。以三法可為軌範,故名三軌:
  一、真性軌 無虛偽謂為真,不改謂為性,指真如實相之本體也。
  二、觀照軌 指觀達真性之智慧也。
  三、資成軌 指資助觀照之智,而使開發真性之萬行也。
  是如次第,有境智行三者。此三軌不一不異,不縱不橫,如伊字之三點,首羅之三目,故名三法妙,以此三軌類,通一切三法,故名三軌之法門。 境教理行果五法 境教理行果五法總目錄
  於四法寶之外,別加所觀之境者,法相宗稱之為五種唯識:說境唯識,教唯識,理唯識,行唯識,果唯識之別。 總持 總持總目錄
  梵語陀羅尼,譯言總持。持善不失,持惡不起之義。口念與定慧為體,菩薩所修之念定慧具此功德也。維摩經註曰:「總持者,謂持善不失,持惡不生,無所漏忘,謂之持。」菩薩總持之德無量,姑舉四種:
  一、法總持 又名聞總持,於佛之教法,聞持不忘也。
  二、義總持 於諸法之義理,總持不失也。
  三、咒總持 菩薩依定起咒,持咒神驗,除眾生之災患也。
  四、忍總持 菩薩之實智忍,持法之實相而不失也。
  真言陀羅尼者,此中之咒總持也。故密教總總持門,只就第三言耳。 教觀 教觀總目錄
  佛學大辭典曰:「教觀者教相與觀心也。教相者,釋一代之教法,由自己之宗義,而分別判斷也。觀心者,觀念自宗所立之真理也。如天台宗以五時八教為教相,以一心三觀為觀心。乃至如真言宗,以顯密二教十住心為教相門,以阿字不生為觀心。此二門雖通諸宗,而天台一家之發揮,冠於諸宗。」止觀大意曰:「略述教觀門戶大概,今家教門,以龍樹為始祖,慧文但列內觀視聽而已。洎乎南岳天台,復用法華三昧,發陀羅尼,開拓義門,觀法周遍。」教觀綱宗曰:「佛祖之要,教觀而已矣。觀非教不正,教非觀不傳。有教無觀則罔,有觀無教則殆。」玄義曰:「今釋此三教,各作二解,一約教門解,二約觀門解。教門為信行人,又成聞義。觀門為法行人,又成慧義。聞慧具足,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持律 持律總目錄
  保持戒律而不犯也,寶積經曰:「誰是持律,誰持阿含。」 參禪 參禪總目錄
  參入禪道,是謂參禪。但禪宗之禪,其名雖取思惟靜慮之義,而其體為涅槃之妙心。佛學大辭典曰:「禪宗以禪那為宗。」禪那或譯思惟修,或譯靜慮,為思惟真理,靜息念慮之法,原為三學六度之一。初祖達磨來支那,傳佛心宗,其法唯靜坐默念,發明佛心,凝工夫而已。其外相一等於禪那,故稱為禪宗。所謂禪宗者,非三學六度之一分禪,於是而如來禪祖師禪之稱起,以經論所說六度所攝之禪為如來禪,達磨所傳之心印為祖師禪。故由彼宗之本義言之,則與其謂為禪宗,毋寧目為佛心宗為適當。釋尊在靈山會上拈華,迦葉破顏微笑,為第一祖。二十八傳至達磨,為東土初祖,在少林寺面壁九年,是教無言之心印於無言也。五祖弘忍之下,有慧能、神秀二大師。慧能之禪,行於南地,故稱南宗。神秀之化,盛於北地,故稱北宗。而北方不免如來禪之跡,南宗的得祖師禪之神髓。
  「見性」禪家之常語,徹見自心之佛性也。達磨之悟性論曰:「直指人心,見性成佛,教外別傳,不立文字。」黃檗傳心法要曰:「即心是佛,上至諸佛,下至蠢動含靈,皆有佛性,同一心體。所以達摩從西天來,唯傳一法,直指一切眾生,本來是佛,不假修行。但如今識取自心,見自本性,更莫別求。」血脈論曰:「若欲見佛,須是見性,性即是佛。若不見性,念佛誦經,持齋持戒,亦無益處。」日本永平道元法語,謂見性者佛性也,萬法之實想也,眾生之心性是也。此性渡於有情非情,普於凡夫賢聖,都無所住。故無住之性,雖在於有情,而不住於有情。雖在於惡,而不住於惡。雖在於色,而不住於色。雖在於形,而不住於形。不住於一切,故云無住之性。又此性非色、非有、非無、非住、非明、非無明、非煩惱、非菩提,全無實性,覺之名為見性也。眾生迷此性,故輪迴於六道。諸佛覺此性,故不受六道之苦。禪宗向上之作略,不施設文字,不安立言句,直傳佛祖之心印,名為教外別傳,是即教內之真傳也。達磨之悟性論曰:「直指人心,見性成佛,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無門關曰:「世尊云: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不立文字,教外別傳。」 念佛 念佛總目錄
  念佛有總別之分,就總言之有三種:
  一、稱名念佛 口稱佛名也。
  二、觀想念佛 靜坐而觀,念佛之相好功德也。
  三、實相念佛 觀佛之法身,非有非空,中道實相之理也。
  此於往生要集,配對定散有相無相而為四種:
  一、定業念佛 即上之觀想念佛也。
  二、散業念佛 即上之稱名念佛也。
  三、有相念佛 即上之定業念佛與散業念佛也。
  四、無相念佛 即上之實相念佛也。
  以上所述,乃定散事(有相)理(無相)之四者,此中有相念佛,即定散之二者,故言其體,則為定散與實相之三種。顧就總之念佛而論,念佛之言,雖通於定散事理,然淨土門所勸者,乃屬於散業之稱名,事之念佛也。
  其次就別言之,乃對於觀佛,而別立念佛之言也。此時於觀佛之中,攝觀想與實相之二種念佛,因之稱名念佛,單名之曰念佛,如觀佛三昧念佛三昧之對稱是也。念佛專取稱名者,乃淨土門一家之洪範,於念聲是一之釋而知之。
  往生要集曰:「明尋常念相者,此有多種,大分為四:一定業,謂坐禪入定觀佛。二散業,謂行住坐臥散心念佛。三有相業,謂或觀相好,或念名號,遍厭穢土,專求淨土。四無相業,謂雖稱念佛,欣求淨土,而觀身土,即畢竟空,如幻如夢,即體而空,雖空而有,非有非空,通達此無二真入第一義空,是名無相業。」
  「念佛三昧」有二種:
  一、一心觀佛之相好,或一心觀法身之實相,(此二者即觀想念佛)或一心稱佛名(稱名念佛),此等修行法,謂之念佛三昧,是因行之念佛三昧也。
  二、為此三種之因行所成,如心入禪定,或佛身現前,或法身實相,謂之念佛三昧,是果成之念佛三昧也。因行之念佛三昧,謂之修,果成之念佛三昧,謂之發得。
  念佛三昧經云念佛三昧,則為總攝一切諸法,是故非聲聞緣覺二乘境界。智度論曰:「念佛三昧,能除種種煩惱及先世罪。」 持明 持明總目錄
  梵語陀羅尼,譯曰持明者,真言之異名。持明者,陀羅尼即真言也。又受持真言,謂之持明。演密鈔曰:「明者明咒,真言之別稱,梵語尾尼也。此譯云明,破闇為義。」又云:「亦持亦明,持即是明。」大日經疏曰:「持明者梵云陀羅尼,持明謂總持一切明門明行。」又曰:「聲聞經中,以毘尼為秘藏,要擇人簡眾,方便授之。若未發律儀,不令聽聞,修習摩訶衍中,亦以持明為秘藏。未入曼荼羅者,不令讀誦受持,還同盜聽布薩,反招重罪。」
  「陀羅尼」陀羅尼又曰陀羅那陀鄰尼。譯作持總持能持能遮,以名持善法不使散,持惡法不使起之力用。分之為四種:
  一、法陀羅尼 於佛之教法聞持而不忘也,又名聞陀羅尼。
  二、義陀羅尼 於諸法之義,總持而不忘也。
  三、咒陀羅尼 依禪定發秘密語,有不測之神驗,謂之咒,咒陀羅尼者,於咒總持而不失也。
  四、忍陀羅尼 於法之實相安住,謂之忍,持忍名忍陀羅尼。
  聞義咒忍之四者,為所持之法也。由能持之體言之,法義之二者,以念與慧為體,咒以定為體,忍以無分別智為體。大乘義章曰:「陀羅尼者,是外國語,此翻為持,念法不失,故名為持。」佛地論曰:「陀羅尼者,增上念慧,能總任持無量佛法,令不忘失。」智度論曰:「陀羅尼者,秦言能持,或言能遮,能持集種種善法,能持令不散不失,譬如完器盛水,水不漏散。能遮者,惡不善心生,能遮不令生。若欲作惡罪,持令不失,是名陀羅尼。」法界次第曰:「陀羅尼此翻能持,或言能遮,又翻為總持。隨有若名若義若行地功德,皆悉能持,故名總持。」瑜伽略纂曰:「論云陀羅尼有四種:一、法,二、義,三、咒,四、能得忍。」又曰:「法陀羅尼,以法為境,即能詮名言,以念慧為體。義陀羅尼,其體同法,唯境界異,其異者何?所詮義為境。謂無量義意,越等即唯在意地咒。陀羅尼,以定為體,依定持咒,令不忘故,以咒為境也。能得忍陀羅尼者,以無分別智為忍體,即證真如。今日常指咒陀羅尼曰陀羅尼。」
  「咒陀羅尼」此乃四種陀羅尼之一,真言教之所謂陀羅尼也。佛菩薩從禪定所發之秘密言句也。陀羅尼者,總持之義。總持有二釋,一就人,二就法。
  就人釋者 佛菩薩之定力,能持神咒之功德,故名持。如上四種中所擇者是也。大乘章曰:「菩薩依禪,能起咒術,為眾除患,第一神驗,名咒陀羅尼。菩薩依禪,備起多用,隨用別論,即有無量陀羅尼門,良以咒術傳益義多,故遍論之。」
  就法釋者 神咒之言句,總持無量之文義,無盡之功德,故名。佛地論曰:「於一法中,持一切法;於一文中,持一切文;於一義中,持一切義;攝藏無量諸功德故,名無盡藏。」
  明已上二釋中神咒之功德,必依後釋。諸經中顯此咒陀羅尼有五名:一、陀羅尼,二、明,三、咒,四、密語,五、真言。此中後四者為義翻也。秘藏記曰:「諸經中說陀羅尼,或陀羅尼,或明、或咒、或密語、或真言,如是五義,其義云何?」
  一、明 陀羅尼者,佛放光,光之中所說,是故陀羅尼與明,其義不異。
  二、咒 咒者,佛法未來漢地前,有世間禁咒法,能發神驗除災患。今持此陀羅尼人,能發神通,除災患,與禁咒法相似,是故曰咒。
  三、密語 密語者,凡夫二乘不能知,故曰密語。
  四、真言 真言者,如來言真實無虛妄,故曰真言,然皆是舉一邊所名也。 持念 持念總目錄
  受持憶念正法而不忘失也。 持誦 持誦總目錄
  受持誦讀經典或真言也。 八不淨 八不淨總目錄
  華嚴經隨疏演義鈔云八不淨:初佛在世時,誡諸弟子,乞食自活,少欲知足,不許畜此等物,以其能生貪戀計著之心,染污梵行。故有此八不淨之名也。
  一、置買田宅 謂比丘當依眾居止,勤修出世清淨為無為之道。若私置田宅,以圖自足,是為不淨。
  二、種植根栽 謂比丘當勤修道業,於世間資生之事,不生貪著。若不為眾,私自種植田園,內妨行業,是為不淨。
  三、貯聚穀粟 謂比丘當乞食資身,清淨活命。若不為眾,私自藏貯穀粟米麥,是為不淨。
  四、畜養奴婢 謂比丘當閑居淨處,修攝其心,行安樂行。若不為眾,畜養奴婢,驅使作務,是為不淨。
  五、畜養群畜 謂比丘當持禁戒,慈心不殺。若畜養牛馬等畜孳生之類,以污梵行,是為不淨。
  六、藏積金銀錢寶 謂比丘當以清雅為高,安貧樂道,身無長物。若貪積世間所重金銀資財等物,資生求利,計算出納,有乖道行,是為不淨。
  七、藏積象牙刻鏤等物 謂比丘當奉佛戒,志尚儉素,於諸玩好,心不貪戀,布衣草座,常懷知足。若貪世間稀有雕飾之物,是為不淨。
  八、藏積銅鐵釜鑊以自煮爨 謂比丘與眾居止,當與眾同餐,或乞食自活,勵精梵行,成就道業。若藏積釜鑊,以自煮爨,別眾而食,是為不淨。 四病 四病總目錄
  圓覺經疏云四病:
  一、作病 作者即生心造作之謂也。謂若有人言,我於本心作種種行,欲求圓覺。彼圓覺性,非作得故,說名為病。
  二、任病 任者即隨緣任性之謂也。謂若有人言,我等今者,不斷生死,不求涅槃,在彼一切,欲求圓覺。彼圓覺性,非任有故,說名為病。
  三、止病 止者即止妄即真之謂也。謂若有人言,我今永息諸念,寂然平等,欲求圓覺。彼圓覺性,非止得故,說名為病。
  四、滅病 滅者即寂滅之謂也。謂若有人言,我今永滅一切煩惱,身心根塵虛妄境界,一切永寂,欲求圓覺。彼圓覺性,非滅相故,說名為病。 布施十種利益 布施十種利益總目錄
  月燈三昧經云布施十種利益:布施乃破慳貪之前陣,入道之初門。菩薩行能此者,則獲十種利益也:
  一、降伏慳吝 謂修菩薩行者,若能布施,則慳鄙吝惜之心,自然降伏,不復萌動矣。
  二、捨心相續 謂修菩薩行者,行於布施,財雖匱乏,而喜捨之心,無有間斷也。
  三、同其資產 謂修菩薩行者,施心無量,觀諸眾生,與己無異,所有財產,平等受用,無有彼此也。
  四、生豪富家 謂修菩薩行者,於一切財物,常行惠施,心無吝惜,則當來果報,必生豪富之家,財寶具足,受用無窮矣。
  五、生處施心現前 謂修菩薩行者,此生既能行於布施,則感後世隨其所生之處,而他人施與之者,皆無慳吝之心矣。
  六、四眾愛樂 謂修菩薩行者,既能常懷惠施,無所慳嫉,則四眾之心,常生愛樂,而無嫌恨也。
  七、入眾不怯 謂修菩薩行者,既能布施,而為四眾之所愛樂,故入大眾之中,自無畏怯之心也。
  八、勝名流布 謂修菩薩行者,能無所求而行布施,則人多稱讚,勝妙名聞,流布遐邇也。
  九、手足柔軟 謂修菩薩行者,好行布施,濟人缺乏,能感手足柔軟,相好圓滿之報也。
  十、不離知識 謂修菩薩行者,自初發心行施以來,常得親近諸佛菩薩善知識等,獲聞法要,未嘗遠離也。 持戒十種利益 持戒十種利益總目錄
  持戒十種利益:持戒是菩提之根本,入道之要門。菩薩能堅守護持,則獲十種利益也。
  一、滿足智願 謂修菩薩行者,能持禁戒,則身心清淨,慧性明了,一切智行,一切誓願,無不滿足也。
  二、如佛所學 謂佛初修道時,以戒為本,而得證果,菩薩修行,若能堅持淨戒,是亦如佛之所學也。
  三、智者不毀 謂修菩薩行者,戒行清淨,身口無過,凡有智之人,喜樂讚嘆,而不毀訾也。
  四、不退誓願 謂修菩薩行者,堅持淨戒,求證菩提,誓願弘深,勇猛精進,而不退轉也。
  五、安住正行 謂修菩薩行者,堅持戒律,則身口意業,悉皆清淨,而於正行安住而不捨也。
  六、棄捨生死 謂修菩薩行者,受持淨戒,則無殺盜婬妄等業,而能出離生死,永脫輪迴之苦也。
  七、慕樂涅槃 梵語涅槃,華言滅度,謂修菩薩行者,堅持戒律,絕諸妄想,故能厭惡生死之苦,而欣慕涅槃之樂也。
  八、得無纏心 謂修菩薩行者,戒德圓明,心體光潔,一切煩惱業緣,悉皆解脫,而無纏縛之患也。
  九、得勝三昧 梵語三昧,華言正定。謂修菩薩行者,持戒清淨,心不散亂,則得三昧成就,定性現前,而超諸有漏也。
  十、不乏信財 謂修菩薩行者,持守戒律,於諸佛法,具正信心,則能出生一切功德法財,而不匱乏也。 慈忍十種利益 慈忍十種利益總目錄
  慈忍十種利益:慈即愛念,忍即安忍。謂修菩薩行者,於一切違順等境,皆能慈忍,故獲此十種利益也。
  一、火不能燒 謂修菩薩行者,但為利益眾生,常懷慈忍之心,於一切違逆之境,了知身心,自性本空,悉無所惱,是以瞋恚之火,所不能燒也。
  二、刀不能割 謂修菩薩行者,但為利益眾生,常懷慈忍之心,於一切橫逆之境,了知自身體性空寂,悉無所畏,是以瞋恚利刀所不能割也。
  三、毒不能中 謂修菩薩行者,但為利益眾生,常懷慈忍之心,人或有所加害,了知身心本空,不以為意,是以貪瞋毒藥所不能中也。
  四、水不能漂 謂修菩薩行者,但為利益眾生,常懷慈忍之心,於一切順情之境,了知諸法本空,悉無所染,是以貪愛之水,所不能漂也。
  五、為非人護 非人即鬼神之類,謂修菩薩行者,但為利益眾生,常懷慈忍之心,於一切時處,鬼神之類,悉皆護衛也。
  六、身相莊嚴 謂修菩薩行者,但為利益眾生,常懷慈忍之心,愛念於人,是以能感色身相好莊嚴之報也。
  七、閉諸惡道 謂修菩薩行者,但為利益眾生,常懷慈忍之心,成就善法,是以惡道之門,自然閉而不開也。
  八、隨樂梵天 梵天即色界初禪天也。 謂修菩薩行者,慈忍具足,梵行無虧,故報盡命終,隨其意樂,而得生於梵天也。
  九、晝夜常安 謂修菩薩行者,常行慈忍之心,利益有情,而不惱害,故得身心寂靜,晝夜常安也。
  十、不離喜樂 謂修菩薩行者,常懷慈忍之心,利益眾生,令其各獲安隱,是以自之身心,亦不離於喜樂。 精進十種利益 精進十種利益總目錄
  精進十種利益,謂修菩薩行者,於諸梵行,念念進修,精勤無怠,故有十種利益也。
  一、他不折伏 謂菩薩慧解精勤,行業成就,則不為一切邪論妄計之所折伏也。
  二、得佛所攝 謂菩薩於諸梵行,精進無怠,則為諸佛之所攝受而不捨也。
  三、為非人護 非人即鬼神之類,謂菩薩於諸梵行,精進無怠,於一切時處,鬼神之類,悉加衛護也。
  四、聞法不忘 謂菩薩於諸梵行,精進無怠,則於所聞之法,常能憶持而不忘失也。
  五、未聞能聞 謂菩薩於諸梵行,勇猛精進,樂法之心,無有厭足,則昔所未聞,今皆得聞也。
  六、增長辯才 謂菩薩於諸梵行,精進無怠,則法義皆通,辯才增長,隨問隨答,皆無疑礙也。
  七、得三昧性 梵語三昧,華言正定。謂菩薩於諸梵行,精進無怠,則身心寂靜,定性現前,不為世相之所變遷也。
  八、少病少惱 謂菩薩於諸梵行,精進無怠,雖晝夜不息,而善能調適身心,是以常得輕安,少病少惱也。
  九、得食能消 謂菩薩於諸梵行,精進無怠,而於飲食,不節不恣,是以食已即消,而無停滯之患也。
  十、如優缽羅華 梵語優缽羅,華言青蓮花。以其出於淤泥,而不染污,世人見之,即生希有之想,謂菩薩於諸梵行,精進無怠,雖處生死,不為煩惱之所染著,猶如此花,見者亦生希有之心也。 禪定十種利益 禪定十種利益總目錄
  禪定十種利益:謂修菩薩行者,善能修習禪定,則萬緣俱息,定性現前,故獲此十種利益也。
  一、安住儀式 謂菩薩習諸禪定,必須整肅威儀,一遵法式,行之既久,則諸根寂靜,正定現前,自然安住,無所勉強,是為安住儀式。
  二、行慈境界 謂菩薩習諸禪定,常存慈愛之心,而無傷殺之念,於諸眾生,悉全安穩,是為行慈境界。
  三、無煩惱 謂菩薩習諸禪定,諸根寂靜,則貪瞋癡等,一切煩惱,自然不生,是為無煩惱。
  四、守護諸根 謂菩薩習諸禪定,常當防衛眼等諸根,不為色等諸塵所動,是為守護諸根。
  五、無食喜樂 謂菩薩習諸禪定,既得禪悅之味,以資道體,雖無飯食之奉,而自然欣豫,是為無食喜樂。
  六、遠離愛欲 謂菩薩修習禪定,寂默一心,不令散亂,則一切愛欲之境,悉無染著,是為遠離愛欲。
  七、修禪不空 謂菩薩習諸禪定,而獲諸禪功德,雖證真空之理,而不隨於斷滅之空,是為修禪不空。
  八、解脫魔罥 謂菩薩習諸禪定,則能遠離生死一切魔網,悉皆不能纏縛,是為解脫魔罥。
  九、安住佛境 謂菩薩習諸禪定,開發無量智慧,通達甚深法義,於佛知見,自然明了,心心寂滅,住持不動,是為安住佛境。
  十、解脫成熟 謂菩薩習諸禪定,一切業惑,不能撓亂,行之既久,則無礙解脫,自然圓就,是為解脫成熟。 般若十種利益 般若十種利益總目錄
  般若十種利益:梵語般若,華言智慧。謂菩薩由此智慧,通達無礙,故獲十種利益也。
  一、一切捨不取施想 謂菩薩修行般若,照了萬法俱寂,是故雖行布施,而無能施之想,不著所施之物,不見受施之人,是為一切捨不取施想。
  二、持戒不缺而不依戒 謂菩薩修行般若,雖堅持淨戒,無所毀缺,然以空慧照之,則不見有能持能犯之相,是為持戒不缺而不依戒。
  三、住於忍力而不住眾生想 謂菩薩修行般若,安住忍力,度諸眾生,然以空慧照之,而終不起眾生得度之想,是為住於忍力而不住眾生想。
  四、行於精進而離身心 謂菩薩修行般若,於諸梵行,雖勇猛精進,然以空慧照之,而不見有身,心精進之相,是為行於精進而離身心。
  五、修禪而無所住 謂菩薩修行般若,雖在禪定,然以空慧照之,而於一切諸禪功德,不生味著,是為修禪而無所住。
  六、魔不能擾 謂菩薩修行般若,能以空慧,照了諸法本性空寂,復知魔佛體元不異,魔雖發現,即無所怖,是為魔不能擾。
  七、於他言論其心不動 謂菩薩修行般若,於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無不通達明了,故於他人言論,悉能辯其邪正是非,不為所惑,是為於他言論其心不動。
  八、達生死海底 謂菩薩修行般若,照了諸法,洞徹生死淵源,不為輪轉所溺,是為達生死海底。
  九、起增上悲 謂菩薩修行般若,雖觀一切性空,常以廣大悲愍之心,誓拔一切眾生之苦,令得解脫,是為起增上悲。
  十、不樂二乘道 謂菩薩修行般若,而能了知聲聞緣覺小乘之法,沉滯空寂,未為究竟,而不欣樂,惟求大乘無上之道,而得解脫,是為不樂二乘道。 多聞十種利益 多聞十種利益總目錄
  多聞十種利益:謂修菩薩行者,於世間出世間一切邪正之法,無不聞知,故獲此十種利益也。
  一、知煩惱助 謂修菩薩行者,以多聞故,則知自身及諸眾生,所有一切煩惱之惑,皆能資助業因,而受當來果報,故求出離,而不為所惑也。
  二、知清淨助 謂修菩薩行者,以多聞故,悉知一切清淨梵行,皆能資助菩提之道,是以精勤修習,以證無上佛果也。
  三、遠離疑惑 謂修菩薩行者,以多聞故,則於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及外道邪魔等論,悉皆照了通達,而無所疑惑也。
  四、作正直見 謂修菩薩行者,以多聞故,則於一切邪正之法,無不明了,若有眾生,邪見邪論者,為作正直知見,而格其非心也。
  五、遠離非道 謂修菩薩行者,以多聞故,則於善惡果報,諸法因緣,無不明了,故殺盜等一切非法之道,皆能遠離而不為也。
  六、安住正路 謂修菩薩行者,以多聞故,則於一切邪正諸法,無不明了,故不為非道所惑,而於如來正法,常得安住而不退也。
  七、開甘露門 謂修菩薩行者,以多聞故,則能深入如來之藏,了知無上法味,而復以此普潤眾生,令其善根增長,是為開甘露門也。
  八、近佛菩提 梵語菩提,華言道,謂修菩薩行者,以多聞故,常勤修習,則知戒定慧行,能趣聖果,是以心常在道,精勤無怠,而於佛果菩提為不遠也。
  九、為作光明 謂修菩薩行者,以多聞故,知諸眾生,皆為無明所覆,常受長夜之苦,而能以智慧之燈,作諸光明,令其出離幽暗,而獲清升之樂也。
  十、不畏惡道 謂修菩薩行者,以多聞故,曉了萬法體本空寂,無苦無樂,是以發廣大心,隨類化度一切眾生,而於險難惡道,悉無所畏也。 說法五福德 說法五福德總目錄
  賢者五福德經云說法五福德:
  一、長壽 謂前世說法時,上中下語,一一皆善。若好殺者,以聞法故,而能止殺,是故今世得長壽福德。(上中下語者即經之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也。)
  二、多財 謂前世說法時,上中下語,教人布施。若盜竊者,聞法不盜,便能行施,是故今世得多財福德。
  三、端正無比 謂前世說法時,上中下語,隨順正法。令聞法者,和氣安心,顏色悅懌,自生光澤,是故今世得端正無比福德。
  四、名譽遠聞 謂前世說法時,上中下語,以善及人。令聞法者,歸敬三寶,相從者眾,是故今世得名譽遠聞福德。
  五、聰明大智 謂前世說法時,上中下語,樂說無吝。令聞法者,妙慧開解,是故今世得聰明大智福德。 聞經八種功德 聞經八種功德總目錄
  大莊嚴經云聞經八種功德:
  一、端正好色 端正好色者,謂人以正信之心,嚴潔其身,聽聞佛經。以是功德,報得色身端正,而無醜惡之相也。
  二、力勢強盛 力勢強盛者,謂人以精進勇猛之力,聽聞佛經。以是功德,報得福力威勢,降伏一切而不怯弱也。
  三、心悟通達 心悟通達者,謂人聽聞佛經,解知義趣深遠,理與心會,無不通達。以是功德,故能徹悟一切法相,了無罣礙也。
  四、得妙辯才 得妙辯才者,謂人聽聞佛經,深達一切法相。以是功德,得妙辯才,能以一句之義,演說無窮也。
  五、獲諸禪定 獲諸禪定者,謂人聽聞佛經,思惟甚深妙義。以是功德,即能攝心歛念,妄想不生,寂然入定也。
  六、智慧明了 智慧明了者,謂人聽聞佛經,廣解其義。以是功德,開發本有智慧,照徹無礙也。
  七、出家殊勝 出家殊勝者,謂人聽聞佛經,厭惡塵俗。以是功德,即出家學道,復能以所聞之法,傳化於人,為世導師也。
  八、眷屬強盛 得法之人,稱為眷屬,謂人聽聞佛經,復能依經為人演說。以是功德,生他法身,即成眷屬,展轉流布,日強日盛也。 講經四益 講經四益總目錄
  金光明經云講經四益:經云:「虛空藏菩薩梵釋天等白佛言,若諸國土,有能講說此金光明微妙經典,於其國土,獲四利益。」
  一、國土吉祥益 謂若有國土,講說此經者,國王軍眾,勢力強盛,無諸怨敵,疾疫消除,壽命修長,吉祥安樂,正法興隆也。
  二、輔臣和樂益 謂若有國土,講說此經,則輔相大臣,和悅無諍,王所敬愛,安隱豐樂,隨心所願,皆得滿足也。
  三、國人富壽益 謂若有國土,講說此經,則沙門弟子,及國邑人民,修行正法,多所利益,壽命延長,富逸安樂,於諸福田,悉得修立也。
  四、法師自利利他益 謂若有國土,講說此經,其說經之人,一切時中,身心調適,諸人民眾,增加守護,慈悲平等,心無傷害,亦令一切眾生,誠心皈仰,皆悉修習菩提之行也。 五淨德 五淨德總目錄
  諸德福田經云僧五淨德:
  一、發心離俗 謂出家之人,發勇猛心,脫離凡俗,習佛菩提,而能懷佩道妙,為世福田,是為初淨德也。
  二、毀其形好 謂出家之人,剃除鬚髮,毀壞相好,去世俗之塵衣,著如來之法服,具佛威儀,為世福田,是為第二淨德也。
  三、永割親愛 謂投佛出家,割絕父母親愛之情,一心精勤修道,以報父母生成之德,兼能為世福田,是為第三淨德也。
  四、委棄驅命 謂出家之人,能委棄身命,無所顧惜,惟務一心,求證佛道,兼能為世福田,是為第四淨德也。
  五、志求大乘 謂出家之人,常懷濟物之心,專志勤求大乘之法,度脫一切有情,為世福田,是為第五淨德也。
  「苾芻五德」翻譯名義云:「苾芻草五德,苾芻雪山香草,謂其有五種德,以喻比丘亦具此德,故稱為苾芻也。」
   一、體性柔軟 體性柔軟者,以喻比丘能折伏身語意業之麤獷也。
   二、引蔓旁布 引蔓旁布者,以喻比丘傳法度人,延綿不絕也。
   三、馨香遠聞 馨香遠聞者,以喻比丘戒德芬馥,為眾所聞也。
   四、能療疼痛 能療疼痛者,以喻比丘能斷煩惱毒害之痛苦也。
   五、不背日光 不背日光者,以喻比丘正見思惟,常向佛日而不背也。 法師十德 法師十德總目錄
  華嚴經疏云法師十德:華嚴經十地品中,第九善慧地,菩薩修行一切功德行願,作大法師。善能守護如來法藏,以無量善巧智慧辯才,能與大眾而演說法,令諸眾生得大安樂。具茲十德,名為法師。
  一、善知法義 善知法義者,謂菩薩無礙之智,善知一切諸法句義差別也。
  二、能廣宣說 能廣宣說者,謂菩薩能以智慧,廣為眾生宣揚如來微妙之法也。
  三、處眾無畏 處眾無畏者,謂菩薩處大眾會,善說法要,隨他問難,悉皆酬答,而無所畏也。
  四、無斷辯才 無斷辯才者,謂菩薩辯才無礙,說一切法,經無量劫,相續不斷也。
  五、巧方便說 巧方便說者,謂菩薩善巧方便,隨順機宜,說大說小,一切法門,令地通解也。
  六、法隨法行 法隨法行者,謂菩薩說法,令一切眾生,如說而行,隨順無違,修諸勝行也。
  七、威儀具足 威儀具足者,謂菩薩於行住坐臥四威儀中,有威可畏,有儀可則,無有缺犯也。
  八、勇猛精進 勇猛精進者,謂菩薩發勇猛心,精進修習一切善法,化導眾生,無有退轉也。
  九、身心無倦 身心無倦者,謂菩薩整肅身心,修諸勝行,常起慈心,攝化眾生,無有懈倦也。
  十、成就忍力 成就忍力者,謂菩薩修習一切諸忍辱行,成就無生法忍之力也。 日喻菩薩十善 日喻菩薩十善總目錄
  寶雨經云日喻菩薩十種善法:菩薩出世,能以智慧方便,令諸有情,改惡遷善,捨迷就悟,如日出現世間,照臨萬物,一切幽暗之處,悉皆明朗,故取為喻。
  一、破無明暗 菩薩出現於世,以智慧之光,破除一切有情無明黑暗。如日行空,威光輝赫,能令世間一切幽暗之處,悉得明朗也。
  二、能覺悟有情 菩薩出現於世,以智慧方便,開導有情,咸使覺悟。如日行空,融和明麗,能令一切池沼蓮華,悉得開敷也。
  三、光耀十方 菩薩出現於世,以智慧光明,普照十方世界一切有情,咸獲利益。如日行空,光耀十方,一切萬物,無不蒙照也。
  四、出現善法 菩薩出現於世,以智慧力,開示善法,化導有情,咸登正覺。如日行空,以大光明,普照一切,飛潛蠢動,咸遂其生也。
  五、諸漏滅盡 漏即漏落,謂漏落生死也。菩薩以智慧力,所有一切煩惱,悉皆滅盡,則永斷生死諸漏。如日沒時,光明隱滅,則群動皆息也。
  六、能作光明 菩薩出現於世,放智慧光明,說種種法,破除一切有情愚癡暗障。如日行空,放大光明,破除幽暗,照臨萬象也。
  七、映蔽外道 映,明相照也。蔽,障也,蓋也。菩薩出現於世,凡所說法,莫不為令有情捨邪歸正,則能映蔽外道諸邪異論。如日行空,赫然照臨,螢爝之光,自然不現也。
  八、能示高下 菩薩出現於世,於諸有情,若善若惡,無不攝受,令其瞻覲,示以正法。如日行空,照臨萬物,若高若下,悉能顯示也。
  九、發起善業 菩薩出現於世,方便開示,能令一切有情,發起善心,修行善業。如日出時,能令世人各營生業也。
  十、善人愛樂 菩薩出現於世,一切聰慧之人,知有利益,心生愛樂,念念皈依,其無智愚人,及諸邪魔外道,未免憎嫉。如日行空,內外明朗,凡諸善人,無不忻愛,至若盜賊等輩,為惡之人,未免憎嫉也。 月喻菩薩十善 月喻菩薩十善總目錄
  除蓋障菩薩所問經云月喻菩薩十種善法:菩薩塵緣淨盡,體性圓明,慧光普照,有情歸仰,咸令發菩提心,成就種智。如月天子,離諸翳染,圓明朗徹,光照一切,功德無邊,故取以為喻焉。
  一、皆生歡喜 菩薩初出世時,令諸有情,悉得遠離煩惱,而生喜樂。如月初出,見者皆得清涼,心生悅樂也。
  二、眾所樂見 菩薩初出世時,諸根清淨,種子潔白,於諸威儀,無不具足,令諸有情,目睹心樂。如月初出,皎潔圓明,見者無不愛樂也。
  三、善法增長 菩薩從初發心,於一切善法,精進勤修,漸漸增長,乃至坐於道場,一切勝相,皆悉圓滿,即智德成就也。如白分月,其光明增,至十五日,盛滿圓具矣。
  四、惡法損減 菩薩具出世智時,一切惡法,日減日損,乃至坐於道場,淨盡一切,無復遺餘,即斷德成就也。如黑月分,其光明日減日損,至於晦日,一切不現也。
  五、咸皆稱讚 菩薩初出世時,一切天人阿修羅等,咸悉稱讚。如月初出時,世間一切大小人民,咸悉瞻仰,無不讚美也。
  六、體相清淨 菩薩修遠離行,體相無染,清淨化生,非假父母遺體,不淨所生。如月天子勝業感果,體相清淨,潔白無染也。
  七、乘最上乘 最上即無上,乘猶車乘,有運載之義,是大乘菩薩所乘,名最上也。菩薩得最上乘,廣為一切有情,轉大法輪,使其開悟,超出三界。如月天子,乘清淨輪,照四天下,令諸見者,離暗得明也。
  八、常自莊嚴 菩薩所修勝妙功德,常自莊嚴,不假外飾。如月天子,本相清淨,常自莊嚴,不待澡沐,而光潔也。
  九、遊戲法樂 法樂者,以法而自喜樂也。菩薩常所遊戲勝妙法樂,不染世間諸欲境界。如月天子,常受天樂,而離去翳染也。
  十、具大神通 菩薩神通自在,威德無量,普令有情,離諸垢暗。如月天子,清淨圓明,具大神通,有大威德,遍四天下,無物不照也。 弊 弊總目錄
  「有漏四種過失」瑜伽師地論云:有漏四種過失,有漏者,即漏落三界生死也。
  一、不寂靜過失 謂諸眾生,隨逐根塵,起諸妄想,顛倒散亂,而無禪定之功,不能斷惑證果,是為不寂靜過失。
  二、內外變異過失 謂諸眾生,由內心亂想,外境遷流,心境相應,更互變異,所謂心隨境起,境逐心生,煩惱纏綿,不能解脫,是為內外變異過失。
  三、發起惡行過失 謂諸眾生,由煩惱妄惑,造諸殺盜婬妄種種惡業,輪轉生死,無有出期,是為發起惡行過失。
  四、攝受因過失 謂諸眾生,由造種種惡業之因,攝取未來苦果,展轉輪迴,不能解脫,是為攝受因過失。 發相 發相總目錄
  發相有善根發相及惡根發相,善根發相又有二種:
  一、外善根發相 所謂不殺盜婬妄語綺語,不貪色聲香味觸法,不求三界報,不樂五欲樂。身口七支,恒沙煩惱,皆能止息。及其他六度十度四攝萬行等,一切無盡善行。
  二、內善根發相 所謂不貪瞋癡慢疑惡見,不起喜怒哀樂等心,不隨六情根,不執七識我意地。一切見愛無明,皆悉絕滅,及四無量、六念、三心、十念等,一切無盡善行。 魔 魔總目錄
  魔梵語魔羅之略,譯為能奪命、障礙、擾亂、破壞等,害人命,障礙人之善事者,欲界之第六天主為魔王,其眷屬為魔民魔人。智度論曰:「除諸法實相,餘殘一切法,盡名為魔。」 四魔(二) 四魔(二)總目錄
  法華明三魔:一、煩惱,二、五陰,三、生死。大論開四,於上三中,加一天魔:
  一、煩惱魔 貪等煩惱,能惱害身心,故名魔。
  二、陰魔 又云五眾魔,新譯云蘊魔。色等五陰,能生種種之苦惱,故名魔。
  三、死魔 死能斷人之命根,故名魔。
  四、他化自在天子魔 新譯云自在天魔,欲界第六天(即他化自在天)之魔王,能害人之善事,故名魔。
  此中第四為魔之本法,他三魔皆類從而稱魔也。 八魔 八魔總目錄
  四魔又加無常無樂無我無淨之四為八魔。是前四為凡夫之魔,後四為二乘之魔也。 十魔 十魔總目錄
  佛學大辭典引華嚴疏鈔云十魔:
  一、蘊魔 色等五蘊,為眾惡之淵藪,障蔽正道,害慧命者。
  二、煩惱魔 貪等煩惱,迷惑事理,障蔽正道,害慧命者。
  三、業魔 殺等惡業,障蔽正道,害慧命者。
  四、心魔 我慢之心,障蔽正道,害慧命者。
  五、死魔 人之壽命有限,妨修道害慧命者。
  六、天魔 欲界第六天主,作種種之障礙,害人之修道者。
  七、善根魔 執著自身所得之善根,不更增修,障蔽正道,害慧命者。
  八、三昧魔 三昧者,禪定也。耽著於自身所得之禪定,不求昇進,障蔽正道,害慧命者。
  九、善知識魔 慳吝於法,不能開導人,障蔽正道,害慧命者。
  十、菩提法智魔 於菩提法,起自執著,障蔽正道,害慧命者。 三魔 三魔總目錄
  三魔者:
   一、善知識魔   二、三昧魔   三、菩提心魔
  是華嚴經所說十魔中之後三也。 五魔 五魔總目錄
  罵意經言五魔:一、天,二、罪,三、行,四、惱,五、死。稜嚴則言五陰魔,但於五陰中,各開十種,共有五十:
  一、色陰 有十:
   一、出礙  二、內徹  三、離合  四、化佛  五、現土
   六、暗見  七、無覺  八、遍觀  九、遙聞  十、變形
  二、受陰 有十:
   一、悲愍  二、狂妄  三、沈憶  四、下劣  五、憂愁
   六、喜樂  七、我慢  八、輕清  九、斷空  十、愛欲
  三、想陰 有十:
   一、怪鬼  二、魃鬼  三、魑魅  四、魔蠱  五、疫癘
   六、大力  七、神祇  八、妖精  九、靈物  十、天眷
  四、行陰 有十:
   一、無因  二、圓常  三、二分  四、四邊  五、矯亂
   六、有相  七、無相  八、俱非  九、斷滅  十、涅槃
  五、識陰 有十:
   一、冥諦  二、慢天  三、自在  四、倒知  五、事火
   六、無想  七、長壽  八、魔天  九、趣寂  十、獨倫 二類魔 二類魔總目錄
  賢首五教儀云:魔有八萬四千,乃至恒沙無盡,今總束之,分為二類:
  一、界內魔 有十:
   一、精靈  二、惡鬼  三、邪神  四、老仙  五、魔天
   六、陰靈  七、生死  八、業障  九、煩惱  十、心念
  二、界外魔 亦十:
   一、三昧  二、智慧  三、師友  四、化導  五、修諦
   六、觀緣  七、行度  八、報身  九、依土  十、果位 二種卻魔法 二種卻魔法總目錄
  修習止觀坐禪法要明二種卻魔法:坐禪之人,正定未發,多有魔事,心生驚怖,破壞善根,若能端心正念,則邪不干正,魔自滅謝,故有二種卻魔之法也:
  一、修止卻魔 謂坐禪之人,修定之時,或見父母兄弟,諸佛形像,一切可愛之境,令人樂著;或見師子虎狼羅剎,一切可畏之形,令人怖懼;即當了達,此是諸魔惑亂之相,悉皆虛誑,不喜不怖,而惟息心寂靜,則彼當自滅,是為修止卻魔。
  二、修觀卻魔 謂坐禪之人,修定之時,於諸魔境,修止卻之不去。即當反觀能見之心,無有處所,彼何所惱,如是觀時,尋當謝滅。若遲遲不去,但當正心,勿喜勿懼,則正定現前,彼當自滅,是為修觀卻魔。 六種治魔法 六種治魔法總目錄
  凡治魔障者,或念三皈五戒等,或誦般若經菩薩戒本等,及大乘方等經所說之治魔咒,又或以念佛治之,賢首五教儀開為六門:
  一、覺悟無惑    二、善識訶責    三、止觀破除
  四、經咒加持    五、永固正念    六、增進功行
  以上六門,或漸次用而銷,或一時用而滅,或少分用而止,或全分用而破,如是不遭邪慮,發明圓定,方名為善修者矣。 心病 心病總目錄
  賢首五教儀云病有二種:
  一、麤 謂巧偽修行,於中又二:
   一、內實破戒,而外現威儀,求名利故,狡猾故,護短故。
   二、假全不破,而多有缺漏,為他知故,伺狎故,不直故。
  二、細 謂存見趣理,於中亦二:
   一、雖具直心,而執我修行,我見不破故。
   二、雖不執我,而計有實法,法見不破故。 身病 身病總目錄
  病有三種:
  一、四大五藏得病 分二:一、四大增損病,二、五藏所生病。
  二、鬼神所作得病。
  三、業報所感得病。 治心病 治心病總目錄
  治心病亦二:
  一、麤 謂真實修行。亦二:
   一、於諸過非,並不覆藏,深懷慚愧,懺悔往罪,不敢復作。
   二、於所修行,不雜巧偽,皆質直柔軟,作下下意,不顯己德。
  二、細 謂不存執見。亦二:
   一、修諸行時,知無我人,盡未來際,不計疲苦。
   二、觀察諸法,平等不二,一相無相,入理究竟。
  若通說者,但住於法界,深觀諸法平等之時,於上諸病,無不治盡。 治身病 治身病總目錄
  治病方法有二:
  一、先正治法:
   一、治大藏病 分三:
    一、修止治病  二、作觀治病  三、藥石治病
   二、治鬼神病 當用大強威德力心,加諸靈咒佛號治之。
   三、治業報病 當用慚愧大懺悔心,加諸念佛發願修福以助治之。
  二、助治法 謂坐中用心治病,兼具十法:
   一、信   二、用   三、勤   四、常住緣中  五、別病因起
   六、方便  七、久行  八、知取捨 九、護持    十、遮禁
  若修此十法,所治必有效也。 障 障總目錄
  「五障」修道有五障:
  一、煩惱障 根本之煩惱,障蓋淨心,防害道機,而不使入於佛法。
  二、業障 過去之重罪,乃至誹謗正法也,以先業之障未除,而有種種之難,不得入於佛法。
  三、生障 若得無難之生處,則必悟道,然先業乘之,而受無暇之身,為趣生障,不得入於佛法。
  四、法障 已生無障之處,又有悟道之機,以先世障法等緣故,不逢善友,不得聞正法。
  五、所知障 已逢知識,得聞正法,而有種種之因緣,兩不和合,妨修般若。 一斷 一斷總目錄
  華嚴經隨疏演義云:一斷一切斷者,謂上根之人;斷惑無漸次也,中下之人;不知妄惑,即是真智。所以斷惑有其漸次,上根之人,了惑即智,達妄即真,惑外無智,妄外無真,所以一斷則一切斷也。 二斷 二斷總目錄
  地持經云二斷:
  一、緣縛斷 謂但斷心中之惑,則於外塵境,不起貪瞋,於境雖緣,不生染著,故名緣縛斷。
  二、不生斷 謂得法空之時,能令三途惡道苦果,永更不生,故名不生斷。 二執斷 二執斷總目錄
  二執斷,謂我法二執已斷除也。 二障斷 二障斷總目錄
  二障斷,謂理事二障已斷除也。 一解脫 一解脫總目錄
  涅槃經云一解脫,法數云:「解脫者,無拘無礙自在之謂也。」一切眾生,同有佛性,本來解脫。良由心生執著,妄自迷倒,受諸纏縛,若能一念反妄歸真,了縛無縛,則與諸佛如來,同一解脫,無有差別。經云:「同一解脫是也。」 二解脫(二) 二解脫(二)總目錄
  寶性論云二解脫:謂諸眾生,常為業繩所縛,不能脫離,若解其縛,即得自在,故名解脫。
  一、性淨解脫 謂眾生性本清淨,而無繫縛染污之相,是名性淨解脫。
  二、障盡解脫 謂眾生由煩惱之惑,障蔽聖道,不得出離,若離此障,即得自在,是名障盡解脫也。 得四忍 得四忍總目錄
  華嚴經隨疏演義鈔云四忍:忍即忍可,亦安忍也。思益經云:「梵天菩薩,有四忍法,善出毀犯禁戒之罪。」
  一、得無生忍 謂一切諸法,自性空寂,本來不生,菩薩證知此法,則能超出毀犯禁戒之罪,是為得無生忍。
  二、得無滅忍 謂一切諸法,昔本不生,今亦無滅,菩薩證知此法,則能超出毀犯禁戒之罪,是為得無滅忍。
  三、得因緣忍 謂六根為因,六塵為緣,菩薩了知一切諸法,皆從因緣和合而生,本無自性,則能超出毀犯禁戒之罪,是為得因緣忍。
  四、得無住忍 住即停住,菩薩心不住著,而無異念相續,則能超出毀犯禁戒之罪,是為得無住忍。 十信位 十信位總目錄
  三藏法數云:「十信者,乃三賢之首,萬行之先。然欲從凡入聖,必以信為先導。始自信心,終至願心,總為十信,以作菩薩真修之方便也。」
  一、信心 謂心與理冥,決了無疑,妙信純真,恒住中道。經云:「妙信常住,一切妄想,滅盡無餘,中道純真,名曰信心。」
  二、念心 謂真信明了過去未來劫中,出生入死,憶念無忘。經云:「無數劫中,捨身受身,皆能憶念,得無遺忘,名曰念心。」
  三、精進心 不雜曰精,無間名進,謂唯以念心精明,進趣真淨之地。經云:「唯以精明,進趣真淨,名精進心。」
  四、慧心 善入佛法,造心分別為慧,謂精進之心,即已現前,則純真之慧,自然發顯。經云:「心精現前,純以智慧,名曰慧心。」
  五、定心 謂念慮皆忘,寂用無心,則慧性明徹,湛然不動。經云:「周遍寂湛,寂妙常凝,名曰定心。」
  六、不退心 謂定光顯發,慧心明徹,知道不遠,進修無懈。經云:「定光發明,明性深入,唯進無退,名不退心。」
  七、護法心 謂心進無退,則能保護任持一切佛法,而佛之氣分,與己相接。經云:「心進安然,保持不失,十方如來,氣分交接,名護法心。」
  八、迴向心 迴即迴轉,向即趣向,謂以護法心微妙之力,感佛之光來照,又復迴光,以向於佛,猶如雙鏡交照,光輝互現也。經云:「覺明保持,能以妙力,迴佛慈光,向佛安住,名迴向心。」
  九、戒心 謂心迴向佛,則於淨戒,安住不失。經云:「心光密迴獲佛,常凝無上妙淨,安住無為,得無遺失,名曰戒心。」
  十、願心 謂由心住淨戒,而得自在,故能遍遊十方世界,化導眾生,隨其所願,悉皆滿足。經云:「住戒自在,能遊十方,所去隨願,名曰願心。」 十住位 十住位總目錄
  三藏法數云十住者:謂菩薩約位進修,以妙覺為本,此覺由位而入,入則能住,故自發心住,至灌頂住,通為十種也:
  一、發心住 謂由前十信,相躡進修,作真方便,顯發十住之心。此心真精,發本明耀,令彼十信之用,於明耀中,遍互涉入,圓成一心之德。經云:「以真方便,發此十心,心精發輝,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名發心住。」
  二、治地住 謂由前所發之心,淨如琉璃。所證之理,顯若精金。因此妙心,契於理地。經云:「心中發明,如淨琉璃,內現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
  三、修行住 修行者,起行造修也。謂前發心治地二住之智,俱已明了。由明了故,遍遊諸行,皆無留礙。經云:「心地涉知,俱得明了,遊履十方,得無留礙,名修行住。」
  四、生貴住 謂由前妙行冥契,妙理將生,為法王子,故曰生貴。經云:「行與佛同,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名生貴住。」
  五、方便具足住 謂由前妙行,既與佛同,則自行利他,善巧方便,具足不缺。經云:「既遊道胎,親奉覺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
  六、正心住 謂前行相,雖與佛同,心相有異,未名正心,至此則心相不異,方名為正。經云:「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
  七、不退住 謂前心行二相,既與佛同,則佛身佛心,二種合成,日以滋益,漸漸增長,唯進無退。經云:「身心合成,日益增長,名不退住。」
  八、童真住 體微曰童,謂其體雖微,已具佛十身靈妙之真相矣。經云:「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
  九、法王子住 謂自發心至生貴,名入聖胎。自方便具足至童真,名長養聖胎。至此長養功成,名出聖胎。既出胎已,則為佛之真子,而繼紹佛種也。經云:「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
  十、灌頂住 謂表菩薩既成佛子,堪行佛事,佛以智水,而灌其頂,猶如剎利轉輪王之子受職,而父王以大海水灌其頂也。經云:「表以成人,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子,彼剎利王世子長成,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十行位 十行位總目錄
  三藏法數云十行者:謂由前十住,進修功滿,已成佛子,自得己利,而利他之行未成,是故廣行饒益,隨順眾生,令其歡喜。然行有淺深,故始自歡喜,終至真實,而成十種也:
  一、歡喜行 謂由前十住,進修功滿,已成佛子,具佛妙德,能於十方剎土,隨順饒益眾生,自他俱喜。經云:「成佛子已,具足無量如來妙德,十方隨順,名歡喜行。」
  二、饒益行 謂善推妙德,饒益眾生,使得法利,不生厭想。經云:「善能利益一切眾生,名饒益行。」
  三、無瞋恨行 謂瞋恨生於違拒,既能自覺,又能覺他,自他之利兼成,則瞋恨自無也。經云:「自覺覺他,得無違拒,名無瞋恨行。」
  四、無盡行 謂隨眾生之類,化現其身,轉化無窮,而益物無盡,豎遍三際,橫周十方,通達無礙。經云:「種類出生,窮未來際,三世平等,十方通達,名無盡行。」
  五、離癡亂行 謂妙智了達一切法門雖各不同,悉皆歸於一理而無差誤。經云:「一切合同,種種法門,得無差誤,名離癡亂行。」
  六、善現行 謂由無癡亂行,故能於同類中,顯現異相,於異相中,不見有異,同異圓融,互現自在。經云:「則於同中,顯現群異,一一異相,各各見同,名善現行。」
  七、無著行 無著即無礙之義也,謂由善現之行,充擴圓融,以滿空微塵,一一塵中,現十方界,而塵相不壞,塵界交現,小大無礙。經云:「現塵現界,不相留礙,名無著行。」
  八、尊重行 謂前無著行中,現塵現異,皆是般若觀照之力,然般若於六度中,稱為第一,可謂至尊至重矣。經云:「種種現前,咸是第一波羅密多,名尊重行。」
  九、善法行 謂於妙觀慧中,種種明現,以顯圓融之德,十方諸佛,莫不依此圓融,而為法則。經云:「如是圓融,能成十方諸佛軌則,名善法行。」
  十、真實行 謂前圓融得相,一一皆是無為真實之性,然依性起修,則所修之行,無非真實矣。經云:「一一皆是清淨無漏,一真無為,性本然故,名真實行。 十迴向 十迴向總目錄
  三藏法數云:迴即迴轉,向即趣向,謂起大悲之心,救度眾生,迴轉十行之善,向於三處:
   一、真如實際是所證。二、無上菩提是所求。三、一切眾生是所度。
  以能迴之心,及所迴善行,向彼萬類圓滿梵行等入法界也。
  一、救一切眾生離眾生相迴向 謂由前修十行,神通滿足,成就諸佛所行事已,又當修此迴向之行,然迴向之行,以悲願之心為最,化度眾生,而無能度之相,迴此無為之心,趣向寂滅之地。經云:「當度眾生,滅除度相,迴無為心,向涅槃路,名救一切眾生離眾生相迴向。」
  二、不壞迴向 謂前離眾生相,則是可壞,今復壞前可壞,離於能離,則是不壞,壞即空,不壞即假,空假不二,正顯中道,而歸趣於本覺矣。經云:「壞其可壞,遠離諸離,名不壞迴向。」
  三、等一切佛迴向 謂所向本覺之性,湛然常住,而能覺之智,齊於佛覺。經云:「本覺湛然,覺齊佛覺,名等一切佛迴向。」
  四、至一切處迴向 謂前能覺之智,無處不遍,既齊佛覺,則所證真如之理地,如佛不異。經云:「精真發明,地如佛地,名至一切處迴向。」
  五、無盡功德藏迴向 謂前至一切處是世界,等一切佛是如來,然如來則一切世界之如來,世界即一切如來之世界,世界如來,涉入無礙,功德無盡。經云:「世界如來,互相涉入,得無罣礙,名無盡功德藏迴向。」
  六、隨順平等善根迴向 謂於諸佛理地,起萬行真因,顯證一乘寂滅之道,行從理起,故曰隨順平等。能生道果,故曰善根。經云:「於同佛地地中,各各生清淨因,依因發輝,取涅槃道,名隨順平等善根迴向。」
  七、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 設既修真因,善根成就,則知十方眾生,皆我本性,性既平等,故能成就一切眾生善根,無有遺失,亦無高下。經云:「真根既成,十方眾生,皆我本性,性圓成就,不失眾生,名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
  八、真如相迴向 離妄曰真,不異曰如,謂一切法性本真如,不即不離,二俱無著,則真如相現。經云:「即一切法,離一切相,惟即與離,二無所著,名真如相迴向。」
  九、無縛解脫迴向 謂真如之相現前,則智慧明了,十界依正等法,互攝圓融,自在無礙。經云:「真得所如,十方無礙,名無縛解脫迴向。」
  十、法界無量迴向 謂所證性德真如之理,圓滿成就,含攝遍周,其量無外,十界差別之相,了不可得。經云:「性德圓成,法界量滅,名法界無量迴向。」 四加行 四加行總目錄
  正脈疏云:「十信但滿其信心,三賢但極其解心,皆非真修也,今修解滿極,將入真修,故說加行矣。」
  一、煖地位 經云:「即以佛覺,用為己心,若出未出,猶如鑽火,欲然其木,名為煖地。」疏云:「此位似躡覺齊佛覺而來,前之佛覺,雖曰能齊,未能正證。今將趨聖果故,即用佛覺,為己因心,復加功行,以求正證。初入因位,未即得果,故譬鑽火,方得煖相。前但發願希求,此則實用進取。又前佛見未忘,未能泯為己心,此方泯佛見,而但惟一心,猶云佛即心也。」
  二、頂地位 經云:「又以己心,成佛所履,若依非依,如登高山,身入虛空,下有微礙,名為頂地。」疏云:「此位似躡地如佛地而來,以所履即地相也。依煖地心,修佛果智,智觀於心,故如足履地;心相垂盡,故若依非依;高山喻當位之心,虛空喻所依之理,心相未盡,故下微礙;礙至於微,明心相無多也。蓋前位佛見雖泯,心見猶存。至此則復泯心相,而但惟一覺,猶云心即佛也。」
  三、忍地位 經云:「心佛二同,善得中道。如忍事人,非懷非出,名為忍地。」疏云:「此位但以總承前二位之存心佛故曰二同,猶云即心即佛也。因果交徹,故曰善中得道。於忍事而言,非懷非出者,蓋既能容忍,非如常人之懷恨,故曰非懷。然尚存忍受,非如至人之頓忘,故曰非出。其於所忍之事,將忘未忘,比於忍地菩薩,將證未證,恰相似也。」
  四、世第一位 經云:「數量消滅,迷覺中道,二無所目,名世第一地。」疏云:「此亦總承前三位,而雙泯心佛,故曰數量消滅。蓋有心有佛,因果位別,皆是數量,此則方是因果兩忘,猶云非心非佛也。然迷中道者,非謂迷了中道,蓋迷即未覺位也。故迷中道者,即未覺位中因人所修之中道耳。覺中道者,亦非謂覺了中道,蓋覺那大覺位也。故覺中道者,即大覺位中果所證之中道也。是則迷中道,仍是菩薩因心;覺中道,仍是佛之果智;於此二無所目者,蓋下不見自心,上不見佛智,而心佛兩忘,不存數量,於世間法中,最為第一。是顯登地,方為出世成佛,方為出世第一也。」 十地位 十地位總目錄
  三藏法數云十地者:謂菩薩所證之地位,一切佛法,依此發生也。然地位有淺深,故始自歡喜終於法雲,分為十也:
  一、歡喜地 謂菩薩智同佛智,理齊佛理,徹見大道,盡佛境界,而得法喜,登於初地。經云:「於大菩提,善得通達,覺通如來,盡佛境界,名歡喜地。」
  二、離垢地 謂由盡佛境界,明了諸法異性而入於同,若見有同,即非離垢,同性亦滅,斯為離垢。經云:「異性入同,同性亦滅,名離垢地。」
  三、發光地 謂同異情見之垢既淨,則本覺之慧,光明開發。經云:「淨極用生,名發光地。」
  四、焰慧地 謂慧明既極,則佛覺圓滿,覺滿則慧光發焰,如大火聚,爍破一切情見。經云:「照極覺滿,名焰慧地。」
  五、難勝地 謂由前焰慧,爍破一切情見,其同異之相,皆不可得,即是諸佛境界,無有能勝。經云:「一切同異所不能至,名難勝地。」
  六、現前地 謂由前同異之相,既不可得,則真如淨性,明顯現前。經云:「無為真如,性淨明露,名現前地。」
  七、遠行地 謂真如之境,廣無邊際,雖真如現前,分證則局,若盡其際,方為極到。經云:「盡真如際,名遠行地。」
  八、不動地 謂真如之理,既盡其際,全得其體,則真常凝靜,無能動搖。經云:「一真如心,名不動地。」
  九、善慧地 謂既得真如之體,即發妙用,凡所照了,悉是真如。經云:「發真如用,名善慧地。」
  十、法雲地 謂菩薩至此第十地,修行功滿,唯務化利眾生,大慈如雲,普能陰覆,雖施作利潤,而本寂不動。經云:「慈陰妙雲覆涅槃海,名法雲地。」 等覺位 等覺位總目錄
  經云:「如來逆流,如是菩薩順行而至,覺際入交,名為等覺。」疏云:「此位將明菩薩始覺,等於如來妙覺,故先舉如來,而言逆流者。蓋謂如來,已先證入妙覺果海,無復進取,但惟不捨眾生,倒駕慈航,逆流而出。而此菩薩,乃言順行而至者,謂其進取未竟,方趣果海,順流而入也。覺際入交者,菩薩始覺,與佛妙覺,分齊正齊,但順背之不同耳。」 大乘四果 大乘四果總目錄
  大乘莊嚴經論云大乘四果:大乘者,謂通教中菩薩,於當教中,對聲聞緣覺小乘,故得得為大乘也。四果者,本是聲聞所證果位,今菩薩歷於十地,修行證果,亦有淺深,始終不同,故借小乘四果之位,以區別之,是名大乘四果。
  一、初地生如來家是須陀洹果 梵語須陀洹,華言入流,又云預流,謂菩薩入初乾慧地時,斷惑證理,即是證佛所證,故云生如來家。因借聲聞初果以區別之,故云是須陀洹果。
  二、八地得授記是斯陀含果 梵語斯陀含,華言一來,謂菩薩於第八辟支佛地中,蒙佛授記,而得作佛。因借聲聞第二果以區別之,故云是斯陀含果。
  三、十地得受職是阿那含果 梵語阿那含,華言不來,謂菩薩於第十佛地中而得受如來職,猶如別圓二教等覺之位。因借聲聞第三果以區別之,故云是阿那含果。
  四、佛地是阿羅漢果 梵語阿羅漢,華言無學,又云無生。佛地即通教中果佛也。菩薩已斷見思習氣俱盡而得成佛。因借聲聞第四果,以區別之,故云是阿羅漢果。 成佛時期 成佛時期總目錄
  成佛時期依教義各不相同:
  一、依法相所論成菩提道,定滿三祇。
  二、在緣起論,則為不定。
  三、在法性所論,惟在一念,無時可說。
  四、就圓融論,一切時分,悉皆不定,念劫圓融,自在無礙。 七常住果 七常住果總目錄
  楞嚴經云七常住果:常住者,無生無滅,不遷不變之謂也。果者在修曰因,在證曰果。謂此七種,即諸佛所證法身之果德也。以其清淨圓滿,體性堅凝,皆名常住果也。
  一、菩提 梵語菩提,華言道,即諸佛所得清淨究竟之理也。以其無滅無生,不變不遷,是為常住果。
  二、涅槃 梵語涅槃,華言滅度,即如來所證究竟法身之果。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為常住果。
  三、真如 離妄曰真,不異曰如,即諸佛所證真實無妄之德。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為常住果。
  四、佛性 佛性者,覺性也,即諸佛所證真覺湛明之性,無染無淨,離過絕非。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為常住果。
  五、菴摩羅識 華言清淨,又云白淨無垢,此識即諸佛清淨本源心體,湛若太虛,纖塵不立,非生死之所拘,非涅槃之能寂。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為常住果。
  六、空如來藏 空如來藏者,含攝萬法,而無所積聚也,即諸佛所證清淨法身之體,煩惱蕩盡,應用無窮。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為常住果。
  七、大圓鏡智 大圓鏡智者,洞照萬法,無所不知,即諸佛所得本有圓明覺照之智,應物無跡,體不動搖。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為常住果。 三覺 三覺總目錄
  翻譯名義云三覺:覺有三義,謂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也。惟妙覺果佛,具足三覺。故華嚴經云:「奇哉大導師,自覺能覺他是也。」
  一、自覺 謂覺知過去、未來、現在、三世一切諸法常無常等,悟性真空,了惑虛妄,功成妙智,道證圓覺,故名自覺。
  二、覺他 謂運無緣慈,度諸眾生,皆令離生死苦,得涅槃樂,故名覺他。
  三、覺行圓滿 謂三惑淨盡,眾德悉備,位登妙覺,行滿果滿,故名覺行圓滿。 三菩提 三菩提總目錄
  三菩提,梵語菩提,華言道。
  一、真性菩提 真名不偽,性名不改,不偽不改,名為真性,以此真性為道,故名真性菩提。
  二、實智菩提 謂能照真性之智,稱理不虛,名為實智,以此實智為道,故名實智菩提。
  三、方便菩提 謂善巧隨機,化用自在,名為方便,以此方便為道,故名方便菩提。 四智(三) 四智(三)總目錄
  唯識論云:「云何四智相應心品。」
  一、大圓鏡智相應心品 謂此心品,離諸分別,所緣行相,微細難知,不妄不愚,一切境相性相清淨,離諸雜染,純淨圓滿。現種依持,能現能生身土智影,無間無斷,窮未來際,如大圓鏡,現眾色像。
  二、平等性智相應心品 謂此心品,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大慈悲等,恒共相應,隨諸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土,影像差別,妙觀察智,不共所依,無住涅槃之所建立,一味相續,窮未來際。
  三、妙觀察智相應心品 謂此心品,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攝觀無量總持之門,及所發生功德珍寶。於大眾會,能現無邊作用差別,皆得自在,雨大法雨,斷一切疑,令諸有情,皆獲利樂。
  四、成所作智相應心品 謂此心品,為欲利樂諸有情故,普於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成本願力所應作事。
  此四品總攝佛地一切有為功德皆盡此有,漏八七六五識相心品如次而得故說,轉八識而得此四智。 三涅槃 三涅槃總目錄
  金光明經玄義云三涅槃:梵語涅槃,華言滅度,又云不生不滅。
  一、性淨涅槃 謂諸法實相之理,不可染,不可淨。不染即不生,不淨即不滅,不生不滅,名性淨涅槃。
  二、圓淨涅槃 智極故名圓,惑盡故名淨。據性而言,雖無染淨,約修而說,惑智宛然。智若契理,惑畢竟不生,智畢竟不滅,不生不滅,名圓淨涅槃。
  三、方便淨涅槃 方便猶善巧也。謂智能契理,即照群機。照必垂應,機感即生。此生非生,機緣既盡,應身即滅,此滅非滅,不生不滅,名方便淨涅槃。 佛身 佛身總目錄
  佛身者,證得無上正覺之佛陀身體也。就中有法身化身等之別,總名為佛身。 三佛身 三佛身總目錄
  宗鏡錄云三佛身:
  一、自性身 謂諸如來,具無邊際真常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實性,即此自性,亦名法身,是名自性身。
  二、受用身 受用身有二種:
   一者、自受用身 謂諸如來修習無量福慧,所起無邊真實功德,恒自受用廣大法樂也。
   二者、他受用身 謂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妙淨功德身,居純淨土,為住十地諸菩薩眾,現大神通,轉正法輪,令彼受用大乘法樂也。
  三、變化身 謂諸如來以不思議神力,變現無量,隨類化身,居淨穢土,為未登地諸菩薩眾及二乘等,稱其機宜,現通說法,令其各得諸利樂事,是名變化身。 三身(二) 三身(二)總目錄
  金光明經玄義云三身:身即聚積之義,謂聚積諸法而成身也。所謂理法聚名法身,智法聚名報身,功德法聚名應身。
  一、法身 謂始從初住,顯出法性之理,乃至妙覺極果,理聚方圓,是名法身。(理聚方圓者,妙覺所證法性之理,方始圓滿也。)
  二、報身 謂始從初住,終至妙覺極果,智聚方圓,由智契理,報得此身,故云報身。
  三、應身 謂始從初住,終至妙覺極果,功德法聚方圓,故能隨機應現,說種種法,度諸眾生,故名應身。 種種身 種種身總目錄
  由三身開合不同,而有種種身數之別,列之如左。 一身 一身總目錄
  法相宗總門之法身也。 二身 二身總目錄
  「生法二身」
   一、生身 隨機現生之應化身為生身。
   二、法身 理智冥合之真身為法身。
  「真應二身」 即生法二身。
  「實相為物二身」
   一、實相身 是理佛,即法性法身也。
   二、為物身 是事佛,即方便法身也。
  「真化二身」
   一、真身 佛所得之法報二身也。
   二、化身 又名應身,佛所現之應身化身也。
  「常無常二身」
   一、常身 即真身也。
   二、無常身 即應身化身也。
  「實化二身」 如來之二種色身。
   一、實身 即實色身,亦即報身也。
   二、化身 即化色身,亦即應身也。
  「二法身」
   一、理法身 本覺之理性,諸佛眾生所具同一如如之理也,但在眾生為無明隱沒,在諸佛為始覺之智顯現者,名之為理法身。
   二、智法身 始覺究竟如如之智也,始覺之智究滿,與本覺之理契合者,名之曰智法身。
  「又二法身」
   一、果極法身 即法性法身也。
   二、應化法身 即方便法身也。
  「又二法身」
   一、自性法身 即真身也。
   二、應化法身 即應身也。
  「又二法身」
   一、法性法身 證得法性理體之佛之真身也,攝於三身中之法身報身中。
   二、方便法身 由法性法身,示現眾生化益方便之佛之應化身也。
  「又二法身」
   一、理法身 如來所證之真理也。
   二、事法身 戒定慧等五分之功德也。
  「又二法身」 起信論疏云二法身:
   一、言說法身 謂法身無相,本離言說,雖離言說,非言莫顯,故名言說法身。
   二、證得法身 謂法身體遍,物物皆具,但以迷故,不能究顯,若不造修,何由證得?故以始覺之心,契於本覺之理,始本不二,即究竟覺,是名證得法身。 三身(三) 三身(三)總目錄
  三身有四種:
  一、法報應之三身。
  二、法應化之三身。
  三、法報化之三身。
  「法化等三身」
  一、法化生身 由法性化現之化身佛也。
  二、五分法身 戒定等之五分功德也。
  三、實相法身 空性之諸法實相也。
  「但空等三身」
  一、但空法身 小乘之法身也。
  二、即假法身 大乘別教之法身也。
  三、即中法身 大乘圓教之法身也。 四身 四身總目錄
  四身有三種:
  一、化身功德佛智慧佛如如佛之四身。
  二、自性自受用他受用變化之四身。
  三、法身報身應身化身之四身。 五種法身 五種法身總目錄
  如如智等五法身:
  一、如如智法身 證如如之理之實智也。
  二、功德法身 十力四無畏等一切之功德也。
  三、自法身 地上菩薩應現之應身也。天台謂之為勝應身,法相謂為報身中之他受用身。
  四、變化法身 台家所謂劣應,法相家所謂變化身也。
  五、虛空法身 如虛空離諸相之如如理也。 六身 六身總目錄
  理等六身:
  一、理法身 本有之理也。
  二、智法身 性德之智也。
  三、自受用身 修德之四智圓明,常住於報土而自受法樂者。
  四、他受用身 對於十地菩薩,現十種之身,以自己之報德,使他受用者。
  五、勝應身 對於地前菩薩,示現之應身也。
  六、劣應身 對於二乘凡夫示現者,即丈六之化佛是也。 佛具十身 佛具十身總目錄
  佛具十身者:
  一、菩提身 或云正覺佛,示現八相成道正覺之佛身也。又云無著佛,安住於世間故,不著於涅槃,成正覺故,不著於生死,示乘無著之道而成正覺故,云無著佛。
  二、願身 或云願佛,願生於兜率天之佛身也。
  三、化身 即化佛,涅槃佛,生於王宮之化身也。化者必示滅,故云涅槃佛。
  四、住持身 即住持佛,或持佛,滅後止自身舍利,而住持佛法之身也。
  五、相好莊嚴身 即業報佛,以無邊之相好莊嚴之佛身也。是為酬報萬行業因之功德,故云業報佛。
  六、勢力身 亦云心佛。
  七、如意身 或謂意生身,或謂如意佛,對於地前地上菩薩,而現生如意之佛身也。
  八、福德身 即三昧佛,常住於三昧之身也。三昧為福之最,故云福德。
  九、智身 即性佛,大圓鏡智等之四智也。是為本有之性德,故云性佛。
  十、法身 即法界佛,智身所了之本性也。 融三世間十身 融三世間十身總目錄
  融三世間之十身:
  一、眾生身 六道之眾生也。
  二、國土身 六道眾生之依處也。
  三、業報身 生上二身之業因也。
  四、聲聞身 觀四諦而求涅槃者。
  五、獨覺身 觀十二因緣而求涅槃者。
  六、菩薩身 修六度而求菩提者。
  七、如來身 因圓果滿之妙體,即佛當分之身也。
  八、智身 佛身所具能證之十智也。
  九、法身 佛身所具所證之真理也。
  十、虛空身 離染淨二分之相,而為染淨二分所依,周遍法身,無形靈之實體也。表離染淨有無諸相,而謂之虛空。 十個等量身 十個等量身總目錄
  佛之法身,其量等於一切有為無為之諸法,今統收之為十三,但存大數,以顯無應,故云十也。
  一、一切眾生量等身      八、法界量等身
  二、一切法量等身       九、虛空界量等身
  三、一切剎界量等身      十、無等界量等身
  四、一切三世量等身      十一、一切願量等身
  五、一切佛量等身       十二、一切行者量等身
  六、一切語言量等身      十三、寂滅涅槃槃界量等身
  七、真如量等身 佛土 佛土總目錄
  佛所住之國土,佛所化之領土也。有淨土穢土報土法性土等之別。 三佛土 三佛土總目錄
  華嚴經疏云三佛土:
  一、法性土 法性土者,即法身如來所依之土,乃理土也。謂以本識如來藏身,為所依持,恒頓變現外諸器界,則法性土通為諸土之體也。
  二、受用土 受用土者,即報身如來受用之土也。受用有二:
   一者、若以相應淨識所修自利行滿,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變為純淨佛土,周圓無際,眾寶莊嚴,是名自受用土。
   二者、若以大慈悲力,所修化他行滿,隨十地菩薩所宜,變成淨土,或大或小,或勝或劣等是也。
  三、變化土 變化土者,即應身如來變化之土也。謂佛以不思議神力,隨諸眾生善惡之業,變現淨穢之土,方便設化是也。
  此三土或將受用土開為自受用他受用之二,則為四土。 四土(二) 四土(二)總目錄
  台宗所立四土:
  一、凡聖同居土 凡聖同居土者,人天凡夫,及聲聞緣覺等聖者,同居之國土。有穢有淨,謂如此土娑婆世界,沙礫充滿,即同居穢土也。西方安養世界,金寶莊嚴,無四惡趣,即同居淨土也。雖淨穢有異,皆是凡聖共住,故名同居也。
  二、方便有餘土 有餘土者,謂二乘等,已斷三界見思惑盡,出離三界生死,出生彼土,尚餘無明之惑未盡,故名有餘也。
  三、實報無障礙土 又名果報土,亦名實報土。證一分中道之理之人之果報土,行真實之法,感得勝報,色心不相妨,故名實報無障礙土。即別教十地,圓教十住十行十回向,乃至等覺諸菩薩所居之土也。觀無量壽佛經疏云:「行真實法,感得勝報是也。」
  四、常寂光土 常寂光土者,即理性土也。常即法身,寂即解脫,光即般若,此以不遷不變名常,離有離無名寂,照俗照真名光,即妙覺究竟果佛所居之土也。淨名疏云:「修於圓教願行之因,因極果滿,道成妙覺,居常寂光是也。」 二種佛土 二種佛土總目錄
  二種佛土者:
  一、真土 真佛之住處也。
  二、應土 應佛之住處也。 二佛土 二佛土總目錄
  二佛土者:
  一、真佛土 即真土也。
  二、方便化身土 即應土也。 三十二相 三十二相總目錄
  三藏法數云:
  一、足安平相 謂足下安立,皆悉平滿,猶如奩底也。
  二、千輻輪相 輻即車輪中之輻,謂足下轂網輪紋,眾相圓滿,有如千輻輪也。
  三、手指纖長相 謂手指纖細圓長,端直[月*庸]好,指節參差,光潤可愛,勝餘人也。
  四、手足柔軟相 謂手足極妙柔軟,勝餘身分也。
  五、手足縵網相 謂手指中間,縵網交合,文同綺畫,猶如鵝王之足也。
  六、足跟滿足相 跟,足踵也,謂足之踵,圓滿是足也。
  七、足趺高好相 謂足之趺,高起如真金之色,趺上之毛,青琉璃色,種種莊飾,妙好圓滿也。
  八、[月*耑]如鹿王相 [月*耑],股肉也,[月*耑]如鹿王相者,謂足[月*耑]漸次纖圓,如彼鹿王之[月*耑],纖好第一也。
  九、手過膝相 謂雙臂修直,不俯不仰,平立過膝也。
  十、馬陰藏相 謂陰相藏密,猶如馬陰,不可見也。
  十一、身縱廣相 謂身儀端正,豎縱橫廣,無不相稱也。
  十二、毛孔生青色相 謂身諸毛孔,一孔一毛,生相不亂,右旋上向,青色柔軟也。
  十三、身毛上靡相 謂身諸毫毛,皆右旋向上而偃伏也。
  十四、身金色相 謂身皆金色,光明晃曜,如紫金聚,眾相莊嚴,微妙第一也。
  十五、身光面各一丈相 謂身放光明,四面各一丈也。
  十六、皮膚細滑相 謂皮膚細膩滑澤,不受塵水,不停蚊蚋。
  十七、七處平滿相 謂兩足下兩手兩肩項中七處,皆平滿端正也。
  十八、兩腋滿相 謂左右兩腋平滿而不窊也。
  十九、身如師子相 謂身體平正,威儀嚴肅,如師子王也。
  二十、身端直相 謂身形端正平直不傴曲也。
  二十一、肩圓滿相 謂兩肩圓滿而豐腴也。
  二十二、四十齒相 謂常人但有三十六齒,唯佛具足四十齒也。
  二十三、齒白齊密相 謂四十齒皆白淨齊密,根復深固也。
  二十四、四牙白淨相 謂四齒最白而大,瑩潔鮮淨也。
  二十五、頰車如師子相 謂兩車隆滿,如師子王也。
  二十六、咽中津液得上味相 謂咽喉中常有津液,上妙美味,如甘露流注也。
  二十七、廣長舌相 謂舌廣而長,柔軟紅薄,能覆面而至於髮際也。
  二十八、梵音深遠相 謂音聲和雅,近遠皆到,無處不聞也。
  二十九、眼色如金精相 謂眼目清淨明瑩,如金精色也。
  三十、眼睫如牛王相 睫目旁毛也,謂眼睫殊勝,如牛王也。
  三十一、眉間白毫相 謂兩眉之間,有白玉毫,清淨柔軟,如兜羅綿,右旋宛轉,常放光明也。
  三十二、頂肉髻相 謂頂上有肉,高起如髻,亦名無見頂相,謂一切人天二乘菩薩,皆不能見故也。 八十種好 八十種好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
  一、無見頂相。         四十一、隨眾生意和悅與語。
  二、鼻高孔不現。        四十二、毛孔出香氣。
  三、眉如初月紺琉璃色。     四十三、口出無上香。
  四、耳輪輻相埵成。       四十四、儀容如師子。
  五、身堅實如那羅延。      四十五、進止如象王。
  六、骨際如鉤[金*巢]。        四十六、行法如鵝王。
  七、身一時迴如象王。      四十七、頭如摩陀那果。
  八、行時足離地四寸而印文現。  四十八、一切身分具足。
  九、爪如赤銅色薄而細澤。    四十九、四牙白利。
  十、膝骨堅著圓好。       五十、舌色赤。
  十一、身清潔。         五十一、舌薄。
  十二、身柔軟。         五十二、毛紅色。
  十三、身不曲。         五十三、毛軟淨。
  十四、指長纖圓。        五十四、廣長眼。
  十五、指文藏覆。        五十五、孔門相具。
  十六、脈深不現。        五十六、手足赤白如蓮華色。
  十七、踝不現。         五十七、臍不出。
  十八、身潤澤。         五十八、腹不現。
  十九、身自持不逶迤。      五十九、細腹。
  二十、身滿足。         六十、身不傾動。
  二十一、容儀備足。       六十一、身持重。
  二十二、容儀滿足。       六十二、其身大。
  二十三、住處安無能動者。    六十三、身長。
  二十四、威振一切。       六十四、手足軟淨滑澤。
  二十五、一切樂觀。       六十五、四邊光各一丈長。
  二十六、面不長大。       六十六、光照身而行。
  二十七、正容貌不撓色。     六十七、等視眾生。
  二十八、面具滿足。       六十八、不輕眾生。
  二十九、脣如頻婆果色。     六十九、隨眾生音聲不增不減。
  三十、言音深遠。        七十、說法不著。
  三十一、臍深圓好。       七十一、隨眾生語言而說法。
  三十二、毛右旋。        七十二、發音報眾生。
  三十三、手滿足。        七十三、次第有因緣說法。
  三十四、手足如意。       七十四、一切眾生不能盡觀相。
  三十五、手文明直。       七十五、觀無厭足。
  三十六、手文長。        七十六、髮長好。
  三十七、手文不斷。       七十七、髮不亂。
  三十八、一切惡心眾生見者和悅。 七十八、髮旋好。
  三十九、面廣姝好。       七十九、髮色青珠。
  四十、面淨如滿月。       八十、手足有德相(坐禪三昧經云胸有德
                     字手足有吉字)。 八音 八音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
  一、極好音 謂一切諸天二乘菩薩,雖各有好音,未足為極。唯佛音聲,聞者無厭,得入妙道,好中之最,故名極好音。
  二、柔軟音 謂佛以慈善為心,所出音聲,巧順物情。能令聞者喜悅,皆捨剛強之心,故名柔軟音。
  三、和適音 謂佛常居中道,妙解從容,所出音聲和雅調適。能令聞者,心皆融釋,因聲會理,故名和適音。
  四、尊慧音 謂佛德位尊高,慧心明徹,所出音聲能令聞者尊重,慧解開明,故名尊慧音。
  五、不女音 謂佛住首楞嚴定,有大雄之德,所出音聲能令一切聞者敬畏,天魔外道,莫不歸伏,故名不女音。
  六、不誤音 謂佛智圓明,照了無礙,所出音聲,諦審真實,無有差謬。能令聞者,各獲正見,故名不誤音。
  七、深遠音 謂佛智幽深,行位高極,所出音聲,自近而遠,徹至十方。令近聞非大,遠聞非小,皆悟甚深幽遠之理,故名深遠音。
  八、不竭音 謂如來願行無盡,住於無盡法藏,所出音聲。聞者尋其語義,無盡無窮,故名不竭音。 三念處 三念處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
  一、不一心聽法不以為憂 佛智了達,不一心聽法之人,平等法界中減退相,畢竟不可得,故無憂相也。
  二、聽者一心不以為喜 佛智了達,聽者平等法界中增進相,畢竟不可得,故無喜相也。
  三、常行捨心 佛智了達,一切眾生即大涅槃,不可復滅,故於一切言說利益眾生中,常行捨心也。故金剛般若經云:「如是滅度無量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二德 二德總目錄
  觀音玄義云二德:二德者,在眾生因心所具,則名緣了二因。在諸佛果上所顯,則成智斷二德。蓋了因顯則成智德,緣因顯則成斷德故也。
  一、智德 智即智慧,謂照了一切諸法,通達無礙,隨眾生機緣大小,各各為其演說,無有差謬,是名智德。
  二、斷德 斷即斷除,謂斷惑業淨盡,隨所調伏眾生之處,惡不能染,縱任自在,無有累縛,是名斷德。 三德(三) 三德(三)總目錄
  金光明經玄義云三德:法身、般若、解脫,是為三,常、樂、我、淨,是為德(常即不遷不變,樂即安隱寂滅,我即自在無礙,淨即離垢無染,佛以此四者為德也)。
  一、法身德 法即軌法,謂諸佛由軌法而得成佛,故名法身。此之法身,在諸佛不增,在眾生不減。眾生迷之而成顛倒,諸佛悟之而得自在。迷悟雖殊,體性恒一,具足常、樂、我、淨,是名法身德。
  二、般若德 梵語般若,華言智慧。謂佛究竟始覺之智,而能覺了諸法不生不滅,清淨無相,平等無二,不增不減,具足常、樂、我、淨,是名般若德。
  三、解脫德 不繫名解,自在名脫。謂佛永離一切業累之縛,得大自在,具足常、樂、我、淨,是名解脫德。 三明 三明總目錄
  三藏法數云:
  一、宿命明
   謂但知過去宿世受生之事,名宿命通。
   復知宿世從一生至百千萬生,如是姓,如是名,如是受苦樂等事,皆悉能知,是名宿命明。
  二、天眼明
   謂但見死此生彼,名天眼。
   復見我及眾生死時生時,及身口意所作善惡之行,或生善道惡道,皆悉能見,是名天眼明。
  三、漏盡明
   謂九界眾生,因五住煩惱,墮落二種生死,故名為漏,惟如來斷五住惑盡而得神通,名漏盡通。
   復知漏盡已後,更不受於生死,是名漏盡明。 六通 六通總目錄
  三藏法數云:
  一、天眼通 謂能見九界眾生,死此生彼苦樂之相,及見一切世間種種形色,無有障礙,是名天眼通。
  二、天耳通 謂能聞九界眾生,苦樂憂喜語言,及世間種種音聲,是名天耳通。
  三、知他心通 謂能知九界眾生,心中所念之事,是名知他心通。
  四、宿命通 謂能知自身,一世二世三世乃至百千萬世宿命及所作之事,亦能知一切眾生,各各宿命及所作之事,是名宿命通。
  五、身如意通 謂身能飛行山海無礙,於此界沒,從彼界出,於彼界沒,從此界出,大能作小,小能作大,隨意變現,是名身如意通。
  六、漏盡通 漏盡通者,漏即五住煩惱惑也,謂如來斷五住惑盡,不受二種生死,而得神通,是名漏盡通。 十力 十力總目錄
  三藏法數云:
  一、知是處非處智力 謂如來於一切因緣果報,審實能知。如作善業,即知定得樂報,名知是處。若作惡業,得受樂報,無有是處,名知非處。如是種種,皆悉遍知,故名知是處非處智力。
  二、知過去未來現在智力 謂如來於一切眾生過去未來現在三世業緣果報生處,皆悉遍知,故名知過現未來業報智力。
  三、知諸禪解脫三昧智力 梵語三昧,華言正定,謂如來於諸禪定,自在無礙,其淺深次第,如實遍知,故名知諸禪解脫三昧智力。
  四、知諸根勝劣智力 謂如來於諸眾生,根性勝劣,得果大小,皆實遍知,故名知諸根勝劣智力。
  五、知種種解智力 謂如來於諸眾生,種種欲樂,善惡不同,如實遍知,故名知種種解智力。
  六、知種種界智力 謂如來於世間眾生,種種界分不同,如實遍知,故名知種種界智力。
  七、知一切至處道智力 謂如來於六道有漏行所至處,涅槃無漏行所至處,如實遍知,故名一切至處道智力。
  八、知天眼無礙智力 謂如來證知天眼清淨,見諸眾生,死時生時,端正醜陋,善惡業緣,皆悉無礙,故名知天眼無礙智力。
  九、知宿命無漏智力 謂如來於種種宿命,一世乃至百千萬世,一劫乃至百千萬劫,死此生彼,死彼生此,姓名飲食,苦樂壽命,如實遍知,故名知宿命無漏智力。
  十、知永斷習氣智力 謂如來於一切惑餘習氣分,永斷不生,如實遍知,故名知永斷習氣智力。 四無所畏 四無所畏總目錄
  三藏法數云:
  一、一切智無所畏 一切智者,於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盡知盡見也。無所畏者,佛作誠言,我是一切正智人,若有沙門婆羅門,若天魔梵,若復餘眾,如實言,是法不法,乃至不見是微畏相。故得安隱,得無所畏,安住聖主,處如牛王,在大眾中,作師子吼,能轉梵輪。諸沙門婆羅門,若天魔梵,若復餘眾,實不能轉,一無所畏也。
  二、漏盡無所畏 漏盡者,惑業生死俱盡也。無所畏者,佛作誠言,我一切漏盡,若有沙門婆羅門,若天魔梵,若復餘眾,如實言,是漏不盡,乃至不見是微畏相。以是故我得安隱,得無所畏,安住聖主,處如牛王,在大眾中,師子吼,能轉梵輪。諸沙門婆羅門,若天魔梵,若復餘眾,實不能轉,二無所畏也。
  三、說障道無所畏 說障道者,說彼魔外,障蔽聖道之法也。無所畏者,佛作誠言,我說障法。若有沙門婆羅門,若天魔梵,若復餘眾,如實言,受是障法不障道,乃至不見是微畏相。以是故我得安隱,得無所畏,安住聖主,處如牛王,在大眾中,師子吼,能轉梵輪。諸沙門婆羅門,若天魔梵,若復餘眾,實不能轉,三無所畏也。
  四、說盡苦道無所畏 說盡苦道者,說能盡諸苦之道法也。無所畏者,佛作誠言,我所說聖道,能出世間,隨是行能盡諸苦。若有沙門婆羅門,若天魔梵,若復餘眾,如實言,行是道不能出世間,不能盡苦,乃至不見是微畏相以是故,我得安隱,得無所畏,安住聖主,處如牛王,在大眾中,師子吼,能轉梵輪。諸沙門婆羅門,若天魔梵,若復餘眾,實不能轉,四無所畏也。 十八不共法 十八不共法總目錄
  三藏法數云:
  一、身無失 謂佛從無量劫來,常用戒定智慧慈悲以修其身,此諸功德滿足故,一切煩惱俱盡,是名身無失。
  二、口無失 謂佛具無量智慧辯才,所說之法,隨眾機宜,皆得證悟,是名口無失。
  三、念無失 謂佛修諸甚深禪定,心不散亂,於諸法中,心無所著,得第一安隱處,故名念無失。
  四、無異想 謂佛於一切眾生,平等普度,心無揀擇,是名無異想。
  五、無不定心 謂佛行住坐臥,常不離甚深勝定,是名無不定名。
  六、無不知己捨 無有一法不了知而捨之者,是名無不知己捨。
  七、欲無減 謂佛具眾善,常欲度諸眾生,心無厭足,是名欲無減。
  八、精進無減 謂佛身心精進滿足,常度一切眾生,無有休息,是名精進無減。
  九、念無減 謂佛於三世諸佛之法,一切智慧相應滿足,無有退轉,是名念無減。
  十、慧無減 謂佛具一切智慧,無邊無際,不可盡故,隨慧而說,亦無有盡,是名慧無減。
  十一、解脫無減 謂佛遠離一切執著,具二種解脫:
   一者、有為解脫 謂無漏智慧相應解脫。
   二者、無為解脫 謂一切煩惱淨盡無餘。
  是名解脫無減。
  十二、解脫知見無減 謂佛於一切解脫中,知見明了,分別無礙,是名解脫知見無減。
  十三、一切身業隨智慧行 謂佛現諸勝相,調伏眾生,稱智演說一切諸法,令其各得解悟證入,是名身業隨智慧行。
  十四、一切口業隨智慧行 謂佛以微妙清淨之語,隨智而轉,化導利益一切眾生,是名一切口業隨智慧行。
  十五、一切意業隨智慧行 謂佛以清淨意業,隨智而轉,入眾生心,而為說法,除滅無明癡暗之膜,是名意業隨智慧行。
  十六、智慧知過去世無礙 謂佛以智慧,照知過去世所有一切,若眾生法,若非眾生法,悉能遍知無礙,是名智慧知過去世無礙。
  十七、智慧知未來世無礙 謂佛以智慧,照知未來世所有一切,若眾生法,若非眾生法,悉能遍知無礙,是名智慧知未來世無礙。
  十八、智慧知現在世無礙 謂佛以智慧,照知現在世所有一切,若眾生法,若非眾生法,悉能遍知無礙,是名智慧知現在世無礙。 宗綱 宗綱總目錄
  「三句」密教宗綱不外三句:
  一、菩提心為因 依菩提起大悲,故菩提心為因。
  二、大慈悲為根本 依大悲起妙行,故大慈悲為根本。
  三、方便為究竟 有妙行圓果德,故方便為究竟。 信佛 信佛總目錄
  信大日如來,心王覺體,遍一切處,即一切處無非大日。 信法 信法總目錄
  一、信一切法不離體相用三義。
  二、信一切無非六大所造。 信己(三) 信己(三)總目錄
  信即身成佛。 信他 信他總目錄
  信心色是一,情與無情,同成佛道。 明義 明義總目錄
  「十住心」十住心者,真言宗之教相判釋也。其名目雖本於大日經十心品,並大日經疏,亦本於菩提心論,釋摩訶衍論。至其本質,實可稱為日本弘法大師之獨創,故其本據,在弘法之十住心論及秘藏寶鑰。
  一、異生羝羊心 異生為凡夫六趣四生等各異之生,即如所謂群生也。羝羊為牡羊,其性下劣,除求水草念婬欲外,他非所知,以譬凡夫愚癡闇昧,不解世理,醉生夢死,非道惡人,無信無德者。
  二、愚童持齋心 愚童者,愚昧之童子也。持齋者,持八關齋也。惡者非始終為惡,為內薰與外緣所誘,亦修五戒十戒等善,作忠孝仁義禮智等德者是也。
  三、嬰童無畏心 嬰童為母所抱則安,願生於天,得神佛擁護則滿足,如云外道生天,暫得蘇息,乃修四禪六行之生天教也。
  以上為世間三箇之住心,攝於胎藏界曼荼羅第三大院外金剛部之眾。以下為出世間:
  四、唯蘊無我心 入佛之法門最初之住心也。畏生死,厭苦,願寂滅涅槃者,觀四諦之理,執三世實有,法體恒有,得唯我空者,即聲聞乘之佛法也。如小乘二十部俱舍成實是也。
  五、拔業因種心 較前者更進,處於無佛世界,修無言等業,見飛花落葉,觀十二因緣之法者,即煩惱所作之因雖拔,而其習氣未薰在者,如緣覺乘是也。
  以上二乘小乘教之類,攝於胎曼釋迦院之眷屬。
  六、他緣大乘心 他緣與無緣同,住於自他怨親平等之觀,悟真如平等,度眾生界,使歸入佛界也。正與法相宗所教相當,彌勒菩薩之內證法門也。
  七、覺心不生心 從前心之賴耶緣起,進一步入於心境俱空之證,覺悟心性之不生不滅。說三論宗,所謂八不中道,起信論所說當之,此文殊菩薩之內證也。
  以上二心為三乘教。
  八、一道無為心 又名如實一道心,如實知自心,空性無性心,法華所說。以心即境,無為無相為極意,大日經謂為如實知自心,配於天台宗,觀音菩薩之內證也。
  九、極無自性心 有淺深之二釋。淺釋者,華嚴法界諸相,即真如實相,真如無自性,隨變不守自性,染淨真妄交轍,事事無礙,重重無盡之義也。深釋者,是由毘盧遮那之教覺而無自性。華嚴之法門當之,以為普賢菩薩之內證。
  以上九心,是為顯教之攝也。
  十、秘密莊嚴心 秘密者,金胎兩部,六大、三密、五相、五智等之無盡法門也。等覺十地,亦不能見聞。其法門之德,謂之莊嚴,即真言宗教之心地也。
  此十住心有橫豎二者:橫十住心者,於一十住心,又有十住心,委如十住論。橫十住心,為胎藏界之十住心。豎十住心,為金剛界之十住心,胎金不二之處,謂為不二之十住心。 三大(三) 三大(三)總目錄
  三大者:
  一、體大 謂地、水、火、風、空、識六大也,為一切法之實體,而周遍於法界,故曰體大。
  二、相大 謂三、大、法、羯、四曼也,四曼顯著,而周遍於法界,是謂相大。
  三、用大 謂身、語、意三業也,三業之作用,實際同於六大,而周遍於法界,是謂用大。 六大 六大總目錄
  六大又曰六界,即地、水、火、風、空、識也。此六法體性廣大,周遍一切法界,而造作有情非情,故名為大。蓋非情為五大所成,而有情為六大所成也。此六大之義,雖涉於顯密而說之,然顯教之義,以欲知六大假和合而成一身,能成之六大,所成之一身,皆是生滅無常之假法而說之也。密教說六大之體性,本有常住,即胎金兩部理智之二法身也。蓋密教不如顯教,別立無相之真如。故法界之諸法,不過五蘊,即色心之二法。今開色之一而為五大,合受等四蘊而為一識大,此中五大為本有常住,凡聖一如,故為本有胎藏界之理法身。識有情智迷悟之別,故為始成金剛界之智法身但色心本自不二,色即心故,五大即五智;心即色故,五智即五大。理法身固非頑迷無智,智法身固為常性不變,其種子色形等如下:

    (種子)  (色)  (形)  (性)  (用)
地大        黃   □ 方   堅    持
水大        白   ○ 圓   濕    攝
火大        赤   △ 三角  [火*(而/大)]    熟
風大        黑    半月  動    長
空大        青    團形  無礙   不障
識大        白   ○ 圓   了別   決斷

    若六大合于心法形色,則:

地水火風空    色形
識        心法

  「識大形色」六大中識大之形色,密教謂心法有實之形色,其色白,其形圓,其證則引金剛頂經我見自心形如月輪之說。謂凡夫所見,雖無隔歷質礙,然佛眼所見,則有周遍法界無礙自在之色。若不然,則不惟與顯教法身無相之說同,月輪之說亦無用矣。然日本台密,以此月輪為偽相之譬喻,而心法不許有實之色形,與顯教同也智證之金剛界瑜伽記曰:「本國僧中,或執心有其形,即月輪是也。若不言有月輪,同顯教法身言斷心滅之說,所以可云心法定有形。若不然,密教月輪之說無用云。今言此執與當文禪要違,故可以月輪為偽相喻。」案本國之僧者,日本之空海也。智證大師在唐時,請決於法全和尚,和尚舉兩處之違文,而非此說。當文者,金剛界儀軌所謂無體亦無事,即亦非月,由具福智故,自心如滿月是也。禪要者,彼釋所謂偽想一明月,猶如淨月是也。然天台二百題十一,有心法形色之疑,而成立有形色。
  「六大能生」 大日經五秘密曼荼羅品,如來說發生偈,是由六大生四種法身,四種曼荼羅,三種世間,且示諸法常住也。偈曰:「能生隨類形,諸法之法相,諸佛與聲聞,救世因緣覺,勤勇菩薩眾,及人尊亦然,眾生器世界,次第而生生生住等諸法,常恒如是生」,此中前之能生二字,是六大隨類形。已下諸句,所造之法也。於其所造句中,配四種法身,與四種曼荼羅,及三種世間之三種法也。 十識 十識總目錄
  密教依釋摩訶衍論而立者。前之八識,與唯識所立不異。第九識之一切一心識,又曰多一識,是真如隨緣,而為有情非情。此二有情非情,各有一心,故曰一切,或曰多,為同一真性,故曰一心。第十之一一心識,又曰一切一心識,是通隨緣之一切有情非情,而唯為一心,故曰一心。真如之體唯一,故曰一心。釋摩訶衍論曰:「心是有十,一者眼識心,二者耳識心,乃至九者多一識心,十者一一識心。如是十中,初九種心,不緣真理。後一種心,得緣真理為境界。今據前九,作如是說,離心緣相。」 無量識 無量識總目錄
  真言宗雖由釋論一往立十識,其實立無量之心識也。其故,真言立心即智,智即佛,則以佛有無量,故心識亦無量也。因而本宗就胎藏界曼荼羅之諸尊,立一識、八識、九識、十識、無量識之五釋。
  「一識」 一識者,中台大日尊一種之心王也。以攝一切之心數,是與小乘成實之所立同。
  「八識」 八識者,八葉尊八種之心王也。以攝一切之心數,是與性相二宗八識家之所立同。
  「九識」 九識者,中台八葉九尊九種之心王也。以攝一切之心數,是與大乘華天之所立同。
  「十識」 十識者,除前九尊,攝其餘十佛剎微塵數之一切心王,而為一識。此名為一切一心識,加之以前之九識,而為十識,攝一切之心數。
  「無量識」 無量識者,開上之一切一心識,即無量識也。以攝一切之心數,顯教亦有心為無量之義,然約知一心無量之法而成無量心,密教本來有無量心,各自知無量之法也。華嚴法華有此等之言,即插佛密義故也。 四曼 四曼總目錄
  六大緣起所成一切法,散居於宇宙之現象為三、大、法、羯之四種曼荼羅,曷謂大、三、法、羯、曼荼羅。
  一、大曼荼羅 地獄、畜生、餓鬼、修羅、人、天、之六凡,聲聞、緣覺、菩薩、佛之四聖,合之則為十法界。總此十法界之有情曰大曼荼羅,以其能顯了六大之所成也,故與以大名也。
  二、三昧耶曼荼羅 總十法界中之山河草木國土器具等非情之物,曰三昧耶曼荼羅。三昧耶者,平等之義,非情之事物,雖相相各別,而示其性之融會無礙,是謂平等曼荼羅。
  三、法曼荼羅 總十界之有情非有情,其音聲言語風林河水等之聲,及色塵之文字,曰法曼荼羅,何以故?六塵為教體故,在在六塵所銓表者,皆法曼荼羅也。曷謂法,銓表其物之義理,而使生知覺,是謂法。
  四、羯磨曼荼羅 於十法界之大三法曼荼羅上,而為取捨屈伸等之動作,曰羯磨曼荼羅,羯磨者動作義也。
  合此三大法羯之曼荼羅而言之,是謂四種曼荼羅,於是四中各各之事法,雖極纖秒,而皆圓具無盡法界了無缺者,何以故?融會故。蓋曼荼羅云者,固輪圓具足之義也。
  復次曼荼羅又作曼陀羅、滿荼邏、漫怛羅、蔓陀囉、曼拏羅、略曼拏、曼荼。新舊之譯,有種種:舊譯多曰壇,又云道場;新譯多曰輪圓具足,又云聚集。此中就體而言,以壇或道場為正意。就意而言,以輪圓具足或聚集為本意。即築方圓之土壇,安置諸尊於此,以祭供者,是為曼荼羅之本體。而此壇中,聚集具足諸尊諸德,成一大法門,如轂輞輻,具足而成圓滿之車輪,是曼荼羅之義也。而常稱為曼荼羅者,是圖畫者。
  一、大曼荼羅 總集諸尊之壇場,及其諸尊之形體,并圖畫其壇場之全體,及諸尊一一者是也。是為曼荼羅之總體,故云大。大者五大之義,又廣大之義,他三種雖亦係五大所成,而此為總體,且最廣大,故獨名為大。
  二、三昧耶曼荼羅 畫諸尊手所持之器杖及印契者是也。三昧耶為本誓之義,此以表諸尊之本誓,天魔波旬勿論,諸尊自身,亦不能違越誓約之標幟也。
  三、法曼荼羅 畫諸尊之種子真言,及一切經之文字義理是也。
  四、羯磨曼荼羅 羯磨者,作業之義,鑄造之形像是也。此乃諸尊身上一切之威儀事業,及鑄像泥塑等之作業。
  此四曼中,前一為總體,後三為別德。大曼荼羅,是諸尊之人體。此諸尊所說之法門,是法曼。此諸尊所持之器杖,是三昧耶曼。此諸尊之所作,是羯磨曼。此四曼又云四智印、大智印、三昧耶印、法智印、羯磨智印。密教分別萬有,常用六大、四曼、三密之言。依此深秘之釋而論,四曼即一切現象之分類。大曼荼羅,總攝十法界中一切之有情,六大所成顯故,附以大之名。三摩耶曼荼羅,總攝十法界一切非情之法,三摩耶乃平等之義,示非情真實皆平等也。法曼荼羅攝音聲言語,即風浪之聲,色塵之文字,六塵上所表詮者之一切法者,所以染體使生知覺者也。羯磨曼荼羅,攝上述三曼上所有之一切動作。 三密 三密總目錄
  三密者,身語意三密也。
  一、身密 如手結印契是也。
  二、語密 如密誦真言是也。
  三、意密 如住瑜伽相應,白淨月滿,觀菩提心是也。
  凡夫與大日如來,共以六大為體,四曼為相,本無差別。良由凡夫迷之,如來悟之,致有差別耳。如行持三密,一如大日如來。則大日如來之光,映於持者之心水。持者之心水,亦受持大日如來之光。是謂行者三密三應,而受如來三密加持矣。
  今分為如來自證之三密,與眾生修行之三密而辨之。如來三密者,身語意之三業,本來平等,身等於語,語等於意,皆遍法界,謂為法佛平等之三密。然則一切之形色為身密,一切之音聲為語密,一切之理為意密也。而謂之為密者,非秘隱於人之謂,乃以此等之義,為法佛自證之境,無凡人之分,故謂之密。又吾等於一切平等,雖本來具之,然以惑染隱秘之故,謂之密也。顯教雖於密跡力士經說佛之三密,不可思議,然未顯一一之三業所作,盡法性之至理。又凡夫為印言觀想,即與如來之三密,同備無盡之德用。又依三密之加持力,自他同有滅罪障禳災疫除病患等無量之不思議,均未說也。密教則頗能說其真實之相。
  修行三密吾等既具法佛之三密,然為惑染而不能證得之故,以佛之大悲心,使眾生行生佛平等之三密。身結印契為身密,口誦真言為語密,意觀其種子,或觀其三昧耶形,成觀其本尊,是為意密。行此三密,則為如來之三密所加持。眾生之三業,與如來之三密,入我我入,無二無別,謂之三密相應,依三密相應,成就一切之悉地也。菩提心論曰:「凡修習瑜伽觀行人,當須具修三密行,證悟五相成身義也。」大日經疏曰:「入真言門,略有三事:一者身密門,二者語密門,三者心密門。行者以此三方便,自淨三業,即為如來三密之所加持。乃至能于此身,滿足地波羅密,不復經歷劫數,備修諸對治行。又然毘盧遮那內證之德,以加持故,從一一智印,各現執金剛神形色性類,皆有表象,各隨本緣性欲,引攝眾生。若諸行人,慇懃修習,能令三業,同於本尊,從此一門,得入法界。然是為對劣機之方便,非為至極,以無相之三密為至極也。」大日經供養法曰:「甚深無相法,劣慧所不堪,為應彼等故,兼說有相法。」要略念誦經曰:「相無相甚深,少智不能入,依無相說相,攝彼二種人。」
  「三密瑜伽」 總名真言之行法也,以真言之行法,欲得三密之瑜伽故也。瑜伽者相應之義,身結印口唱咒意觀理,此三事相應。又眾生之三業,與佛之三密,入我我入,彼此平等,謂之瑜伽。依此瑜伽,成就所求之事。眾生身語意之三密,與法身佛之三密,相應融和而無隔歷,父母所生之肉身,即為佛身也。 事理法界 事理法界總目錄
  法界有事法界理法界:
  一、事法界 現象界之萬有諸法,曰事法界。
  二、理法界 事法界中,事事物物諸法之元,則即能造能生,而周遍於所造萬有之地、水、火、風、空、識之六大,曰理法界。 一多法界 一多法界總目錄
  法界有一法界多法界。
  一、一法界 六大不改其性,自然緣起而成一切法,是故一切法即六大,六大即一切法也。然其在能生六大之位,則諸法差別之相亡泯,唯堅濕[火*(而/大)]動無礙了知之法性六德而已,無相而平等,故云一法界,一者平等無差別之義也。
  二、多法界 多法界者,於一切法根原能造之六大位,而事事物物差別之相,歷然存在也。 十法界 十法界總目錄
  密教之十法界,與顯教相異,以五凡五聖為十法界。
  一、五凡 五凡者,地獄、餓鬼、畜生、人、阿修天也。
  二、五聖 五聖者,聲聞、緣覺、菩薩、權佛、實佛也。 三妄執 三妄執總目錄
  由有無明,生五根本煩惱貪、瞋、癡、慢、疑也。此五根本之惑,開之成一百六十心,於其一百六十心中。
   最粗者立麤妄執。
   微細者為細妄執。
   極微細者為極細妄執。
  此三妄執,該攝一切惑品。 兩部曼荼羅 兩部曼荼羅總目錄
  凡密教之法門,以分金胎之兩部,故自建立二樣之曼荼羅也。而此兩部,雖各自獨立,為得成佛悉地之法門。然密教為由全體上融會二者,故配之於理智因果等,以會兩部為一雙之法門。胎藏界為屬眾生本具理性之法門,配於理,配於因。金剛界為屬諸佛始成果相之法門,配於智,配於果而安置之,則胎曼在東,金曼在西。以東為物之發生之始,西為物之終歸之義,自相應於因果之理故也。是為一應之說明。又以胎由理門成,金由智門成,而說其顯密者一金為顯,以智顯故;胎為密,以理密故;二胎為顯,以色顯故;金為密,以心隱故。
  一、胎曼荼羅 胎藏界直言本經大日經,雖說諸種之曼荼羅,而根本之都會檀曼荼羅,由十三大院而成。以大日為中心,輳合一切之佛菩薩諸天諸神者,但現圖曼荼羅,則省四大護院之一,而為十二大院。
  二、金曼荼羅 依金剛界密教本經金剛頂經之所說,則有六種、十種等之曼荼羅,現圖曼荼羅中,輳合九種,稱曰九會曼荼羅。 二重曼荼羅 二重曼荼羅總目錄
  二重曼荼羅者,胎金兩部之曼荼羅,各有淺略秘密之兩重。
  一、在胎藏界者:
   一、大日經具緣品所說,大日住阿彌陀三摩地所現之加持境界也。是於三部中為蓮華部之曼荼羅,淺略之曼荼羅也。
   二、又秘密品所說者,為毘盧遮那本地之境界,三部中佛部之曼荼羅,即是秘密之曼荼羅也。
  二、在金剛界者:
   一、教王經略出經所說之大日住阿[門@(人/(人*人))]三摩地,誦吽字成阿[門@(人/(人*人))]佛,為成身會者,是三部中之金剛曼羅,即淺略之曼荼羅也。
   二、又瑜祇經序品所說之曼荼羅,是三部中佛部之曼荼羅,秘密之曼荼羅也。故瑜祇經非十八會之攝,經自說謂為本有金剛界大日如來,住於眾生本有之三摩地,於本有無作之境界,所現之自性所成之三十七尊。 十三大院 十三大院總目錄
  胎藏院曼荼羅,為胎藏界之諸尊。如其位安置於壇場者,壇中安置十三大院、四百十四尊,一切之功德,輪圓具足者,是胎藏界之曼荼羅也。此曼荼羅,乃顯眾生本具之理性者,故又名因曼荼羅,理曼荼羅。以東方為發因之位,故亦名東曼荼羅。其理性清淨無垢之德,喻之蓮華,故亦名蓮華曼荼羅。又此曼荼羅,有現圖曼荼羅與阿闍梨所傳曼荼羅之二種:現圖曼荼羅為圖畫,善無畏三藏祈請虛空炳現之壇形,即現今流布於世者是也。阿闍梨所傳曼荼羅,為大日經及儀軌所說,不載之於圖畫,由一一阿闍梨傳其作法及義理。二者相違之點不少,蓋現圖為結緣,阿闍梨所傳為傳法也。
  「十三大院」 大日經儀軌說胎藏曼荼羅畫十三大院而安置諸尊,但現圖曼荼羅缺四大護院之一,而為十二大院。
  「四百十四尊」 諸家所說之數無定,而以四百十四尊為常數。第一、中台八葉院九尊。第二、遍知院七尊。第三、釋迦院三十九尊。第四、持明院五尊。第五、虛空藏院二十八尊。第六、金剛手院三十三尊。第七、除蓋障院九尊。第八、觀音院三十七尊。第九、地藏院九尊。第十、文殊院二十五尊。第十一、蘇悉地院八尊。已上二百九尊,謂之內院。第十二、外周之金剛院二百五尊,通內外院為四百十四尊也。
  「胎藏界五佛」 胎藏界曼陀羅之中心部,云中胎藏,又稱中台八葉院,八葉蓮華開敷之形也。中台是大日如來,四方之四葉,現四佛;四維之四葉,現四菩薩;即南方開敷華王如來,東方寶幢如來,北方天鼓雷音如來,西方無量壽如來,中台之大日如來,合為五佛也。
  「胎藏界九尊」 中台八葉院之九尊也。前之五佛,加東南維普賢菩薩,西南維文殊菩薩,東北維彌勒菩薩,西北維觀音菩薩之四尊也。 胎藏三部 胎藏三部總目錄
  胎藏有二義:一隱覆義,如人在母胎,而隱覆其胎也。理體隱於煩惱中而不顯現,故云胎藏。二含藏義,如母胎內含藏子體而覆育之也。理體能具足一切功德而不失之,故名胎藏。而此含藏有執持與出生之二義。金剛界為始覺上轉之自利門,故約轉識所得之五智,統收其曼荼羅於五部。胎藏界為本覺下轉之化他門,故約大定智悲之三德,統收其曼荼羅於三部。
  一、佛部 是於果上理智具足,覺道圓滿者。胎藏界曼荼羅中,中台八葉院之諸尊,及上下之諸院是也。是為大定。
  二、蓮華部 此為如來之大悲三昧,能滋榮萬善,故喻之而名蓮華部,觀音院地藏院之在右方者是也。
  三、金剛部 是為如來之慧力,用能摧破惑業苦之三藏,故喻之而名金剛部,在金剛手院除蓋障院之左方者是也。是為大智,其餘上下內外,分屬此三,其說種種不具說。
  「三部三配」 蓮華部法,金剛部般若,佛部解脫。
  「三部主」 佛部主為大日,蓮華部主為觀世音,金剛部主為金剛手。又佛部為金輪王佛頂,蓮華部為馬頭觀自在,金剛部為三世勝金剛。
  「三部母」 三部各有主能生之德之尊,謂之部母。佛部之部母為佛眼尊,蓮華部為白衣觀自在尊,金剛部為忙莽雞菩薩。
  「三部明王」 三部各有明王,佛部之明王為最勝金輪佛頂王,蓮華部之明王,為訶野吃利囀(馬頭)金剛部之明王為蘇婆(勝三世)。
  「三部明妃」 佛部之明妃為無能勝菩薩,蓮華部為多羅菩薩,金剛部為金剛孫那利菩薩也。
  「三部忿怒」 三部之教令輪身也,佛部之忿怒為不動,蓮華之忿怒為[口*縛]訶鉤,金剛部之忿怒為軍荼利。
  「三部種子」 佛部為字,蓮華部為字,金剛部為字。
  「三部數珠」 佛部為活兒子(菩提子),蓮華部為蓮華子,金剛部為嚕拏囉叉子(金剛子)。
  「三部護摩法」 佛部為息災法,蓮華部為增益法,金剛部為降伏法。
  「三部色」 佛部為白,金剛部為黃,蓮華部為赤。 金剛界 金剛界總目錄
  金剛界九會曼荼羅 金剛界之現圖曼荼羅,安布九會,稱為九會曼荼羅。至九會之由來,為集合本經別會別品之說者,本經於九會次第無所說,金剛頂經總有十萬頌十八會。(支那無全本之譯。) 九會曼荼羅 九會曼荼羅總目錄
  是金剛界現圖曼荼羅也。東方為正面,第一會置中央,自東面右旋,而置八會,合為九會。
  第一會乃說大日如來以五相現成等正覺。成佛後,自金剛三摩地,現出三十七尊,乃至外部諸眾,攝化眾生之狀者,故名成身會,為曼陀羅之根本,故又名為根本會。或就其諸尊之活動作業,名為羯磨會,是四曼中之大曼也。
  第二會者,為成身會諸尊,示其本誓,非塔杵寶珠等之三昧耶身,故名三昧耶又取其作業,名為羯磨會,是四曼中之三昧耶曼也。
  第三會為諸尊各各標五智等微細之德者,故名微細會,諸尊深入禪定,故又名三昧耶,四曼中之法曼也。
  第四會為述諸尊各各以寶冠華鬘等供養大日尊之作業者,故名大供養會,四曼中之羯磨曼也。
  如已上次第為三大法羯之四曼。
  第五會者,因前四會分離四曼,於別會各置一曼。今為破四曼不離,以四曼合集於一會者,故名四印會,是為大日之五智,故又名五智會。
  第六會者為示大日如來之獨一法界,更合前四曼,而示大日獨一法界之一智拳印者,故名一印會。
  已上六會,為自麤至細之次第,為大日如來之自性輪身,又為自證門,是四曼中之法三曼也。
  第七會以金剛薩埵為中台(至第五會大日為中台第六會大日一尊也),轉欲、觸、愛、慢之四煩惱,而為欲、觸、愛、慢之四菩薩,示深密之理趣者,故名理趣會。金剛薩埵與普賢菩薩同體,故又名普賢會。是前六會之大日如來,來此會現金剛薩埵相而說正法者,故此為大日如來化他之正法輪身(菩薩之稱),是四曼中法曼也。
  第八會為大日如來為折伏剛強難化之眾生,從金剛薩埵,更現降三世明王之忿怒身者,故名降三世羯磨會,是四曼中大曼也。
  第九會為同列降三世明王之三昧耶形者,故名降三世三昧耶會,是四曼中三曼也。
  此二會為大日如來化他之教令輪身(明王之稱),要之九會之曼荼羅者,大日如來之三輪身也。以上九會之次第,為從果向因。大日自自證門出於降伏門之相也對於此而有從因至果之次第,為自凡夫上於諸佛果之相,此時降三世三昧耶為第一,中央之成身為第九也。
  「三十七尊」 三十七尊者,金剛界曼陀羅之主腦也。第一根本成身會,一千六十一尊中,五佛與屬於中央大日之四波羅菩薩,屬於他四佛之十六大菩薩,內四供養外四供養之八供,及四攝菩薩是也。此中十六大菩薩為慧德,四波八供四攝為定德,因於密教依諸尊廢立之數,法門而有重重,有一尊、八尊、九尊、十尊、五十三尊、七十三、十佛剎微塵數等。 金剛五部 金剛五部總目錄
  金剛界開示大日如來智德之部門也。如來內證之智德,其體堅固,有摧破一切煩惱之勝用,故譬以金剛。大日經疏曰:「金剛喻如來秘密慧也。」金剛無有法能破壞之者,而破壞萬相,此智慧亦爾。此界分五部金剛界為始覺上轉之法門,轉在迷之九識,成五種之果智,故分類為五部。
  一、蓮華部 眾生心中有本有淨菩提心清淨之理,在六道生死之泥中,不染不垢,猶如蓮華之由泥中出生,不染不垢,故名蓮華部。
  二、金剛部 眾生自心之理所,又有本有之智,在生死之泥中,經無數劫,不朽不壞,能破煩惱,如金剛之久埋沒泥中,不朽不壞,故名金剛部。
  三、佛部 此理智在凡位未顯,入果位則理智顯現,覺道圓滿,故名佛部。
  四、寶部 佛之萬德圓滿中,福德無邊,故名寶部。
  五、羯磨部 羯磨譯曰作業,佛為眾生而垂悲愍,成辦一切之事業,名羯磨部。
  此中前二者為在纏之因德,第三者為理智具足出纏之果位,是即胎藏界之三部也。後二者於佛部中別開之,佛為二利圓滿之稱,其自證之邊云寶部,其化他之邊云羯磨部。如是於佛部中開二部,原為胎藏界曼荼羅之意。胎藏界曼荼羅上中下中之通者,總曰佛部,此中下方有虛空藏院,是寶部也。上方有釋迦院,是羯磨部也。由此論之,胎金之三五,僅開合之異耳,今配之五方五智五佛則如下:

中   法界體性智    大日        佛部
東   大圓鏡智     阿[門@(人/(人*人))]        金剛部
南   平等性智     寶生        寶部
西   妙觀察智     阿彌陀       蓮華部
北   成所作智     不空成就(釋迦)  羯磨部

  「五部部主」 諸部要目,以大日如來等五佛為部主,秘藏記依之。日本安然之瑜祗經疏,名之為部王,以五方之五大明王為部主。主有二義:一因主之義,二如執權,有管領之義。諸部要目,則據初義,安然則據後義。
  「五部母」 金剛界五部之部母,主各生當部功德之德之尊也,如典藏主。
  一、佛部 佛眼尊也。但秘藏記謂此部之部主為大日如來,是乃究竟之本源,故更無部母。秘藏記鈔八會之不依能生之義立之,由養育之義而立之。
  二、金剛部 金剛波羅密菩薩也。
  三、寶部 寶波羅密菩薩也。
  四、蓮華部 法波羅密菩薩也。
  五、羯磨部 羯磨波羅密菩薩也。
  是則為四波羅密,據出生四佛之義而立之。
  「五部忿怒」 是五部之教令輪身也。
  「五部念珠」 佛部為菩提子,金剛部為金剛子,寶部為寶珠,蓮華部為蓮子,羯磨部為雜寶。
  「五部色」 佛部為白,金剛部為青,寶部為黃,蓮華部為赤,羯磨部為雜。
  「五佛座」 金剛界五佛之寶座也。一、大日師子座,師子獸王,遊行無畏,毘盧遮那法王,不變無礙。二、阿[門@(人/(人*人))]象座,象之力用無過,金剛部之堅力無礙三、寶生馬座,輪王馬寶,速疾神通,南方修行,三密速疾也。四、阿彌陀孔雀座,孔雀瑞禽,明慧應時,彌陀轉法輪王,[巾*票]幟相應,不空成就迦樓羅座,此鳥威力,能降諸龍,不空智用隨方,攝引人天,歸隨無違。

    胎藏界曼荼羅

              東
      ┌──────┬─┬──────┐
      │      │門│  (十二)│
      │ ┌────┴─┴────┐外│
      │ │   文 殊 院(七)│金│
      │ │ ┌───────┐ │剛│
      │ │ │ 釋迦院(六)│ │部│
      │ │ │ ┌───┐ │ │院│
      │ │地│觀│遍知院│金│除│ │
      ├─┤藏│音├(二)┤剛│蓋├─┤
      ├─┤院│院│中 台│手│障├─┤
      │ │ │ │八葉院│院│院│ │
      │ │九│三├───┤ │ │ │
      │ │ │ │持明院│四│八│ │
      │ │ │ └(五)┘ │ │ │
      │ │ │虛空藏院(十)│ │ │
      │ │ └───────┘ │ │
      │ │   蘇悉地院(十一)│ │
      │ └────┬─┬────┘ │
      │      │門│      │
      └──────┴─┴──────┘
              西

    金剛界曼荼羅

      ┌────────────────┐
      │    一  印  會     │
      │ ┌───────────┐  │
      │降│  三 昧 耶 會  │  │
      │三│  (羯 磨 會)  │理︵│
      │世│︵口┌─────┐︵微│ 普│
      │三│五 │ 成身會 │三 │趣 │
      │昧│智印│(根本會)│昧細│ 賢│
      │耶│會 │(羯磨會)│耶 │會 │
      │會│︶會│     │會會│ 會│
      │ │  └─────┘︶ │ ︶│
      │ │  大 供 養 會  │  │
      │ └───────────┘  │
      │  降 三 世 羯 磨 會   │
      └────────────────┘ 種子 種子總目錄
  真言之阿等一字,生無量之義,譬如草本之種子,故名種子。諸尊各有種子,[巾*票]所具之眾德。仁王經軌曰:「言種子者,引生義,攝持義。」
  「兩界種子」 金胎兩曼之種子也。秘藏記曰:「胎藏界以真言初字為種子,胎藏因曼荼羅,故以初因為法體意也。金剛界以真言終字為種子,金剛果曼荼羅,故以後果為法體意也。」
  「三部種子」 瑜祇經曰:「佛部以阿為種子,成率都婆。蓮華部以娑為種子,成八葉蓮華。金剛部以[口*縛]為種子,成五股金剛。」 三密(二) 三密(二)總目錄
  三密相應,速得成佛,密教之獨義也。
  一、身密 手結印契也。
  二、語密 口誦真言也。
  三、意密 心作觀也。
  就於真言行者之大途而說,雖當以身口意三密具行而成佛,然根機萬差,或行二密,行一密而成佛。 三句 三句總目錄
  大日經住心品云:「佛言,菩提心為因,大慈悲為根本,方便為究竟,此三句大日經之大宗也。」
   依菩提心起大悲,故菩提心為因。
   依大悲起妙行,故大悲為根本。
   有妙行圓果德,故方便為究竟。
  又以三句配三部:
  一、菩提心堅固不動,有如金剛,曰金剛部,配金剛台也。
  二、大悲救濟眾生,如蓮華出淤泥不染,曰蓮華部,配蓮花也。
  三、自利利他,理智平等,究竟圓滿,曰佛部,配佛。 三種菩提心 三種菩提心總目錄
  三種菩提心者,勝義菩提心,行願菩提心,三摩地菩提心也。
  一、勝義菩提心 勝義菩提心者,真言行人經三劫十地之次第,捨前前之劣,進後後之勝,取道理與境界,而期成佛之心也。故為上轉進趣自利之心,勝義之義,有道理與境界之二義,即取勝義之心也。
  二、行願菩提心 行願菩提心者,發眾生無邊誓願度,福智無邊誓願集,法門無邊誓願覺,如來無邊誓願事,菩提無上誓願證之五大願,實行之,而期救度無盡無餘一切眾生界之心也。故為化他大悲之心,即行願之心也。
  三、三摩地菩提心 三摩地菩提心者,修五相三密等秘密觀行,即父母所生之身,開顯心內曼荼羅而成佛之心也。何所修?修大日如來普門或一門之三摩地,即本有及修生之菩提心,而此心即所求之菩提也。故就機言,雖曰求菩提之心,按實而論,則菩提所在,本非自心之外,故菩提即心也。
  三摩地之心者體也,勝義行願為自證化他之二用,又勝義之心金剛部,行願之心蓮華部,三摩地之心佛部也。 字月輪觀 字月輪觀總目錄
  字觀,又云一體速疾力三昧,為密教之總持,明此觀應釋蓮月之所觀境。
  一、觀月輪 表質多心,即緣慮心,智也。
  二、觀月輪中之八葉蓮華 表汙栗馱心,即肉團心,理也。
  三、觀蓮華上金色之字, 表吾人之本有菩提心也。 月輪觀之五種三昧 月輪觀之五種三昧總目錄
  月輪觀五種三昧者:一、剎那心,二、流注心,三、甜美心,四、摧散心,五、明鏡心。
  一、剎那心 謂初心見道,一念相應,速還忘失,如夜電光,蹔現即滅,故云剎那。
  二、流注心 既見道已,念念加功,相續不絕,如奔流注,故云流注。
  三、甜美心 謂積功不已,乃得虛然朗徹,身心輕泰,翫味於道,故云甜美。
  四、摧散心 為卒起精進,或復休廢,二俱違逆,故云摧散。
  五、明鏡心 既離散亂之心,鑒達圓明,一切無著,故云明鏡。 五相成身觀 五相成身觀總目錄
  五相成身觀者,通達菩提心,修菩提心,成金剛心,證金剛身,佛身圓滿也。
  一、通達菩提心 觀察而通達身中本有性德之菩提心是也,本來淨也。
  二、修菩提心 在纏之本有菩提心,以修而顯也,離垢淨也。
  三、成金剛心 觀字成五鈷,或蓮華刀劍等成本尊三昧耶身,以自心即成金剛蓮華故,故曰成金剛心。
  四、證金剛身 觀行者之自身,即成本尊之三昧耶身也。
  五、佛身圓滿 觀三昧耶身,變而成相好具足之本尊羯磨身也。 五字嚴身觀 五字嚴身觀總目錄
  以阿縛羅賀佉五字莊嚴行者之身,而修顯本有之法身,此之觀門,名曰五字嚴身。
  一、觀阿字 色黃金,形四方正等,以此字布諸兩足,結五鈷印,誦阿字真言加持之,為金剛座本有之菩提心也,當通達心。
  二、觀鍐字 色白色,形圓,明月輪,以之布諸臍輪,結八葉印,誦鍐字真言加持之,為大悲之水,離垢淨也,當修菩提心。
  三、觀藍字 色赤,形三角,火輪,以之布於心位,結三角火輪印,口誦藍字真言加持之,為實相火輪,離自心塵垢,成三昧耶之心也,當成金剛心。
  四、觀唅字 色黑色,形半月形風輪,以之布於眉間,結轉法輪之印,誦唅字真言加持之,為解脫風輪,自身成三昧耶身也,當證金剛身。
  五、觀欠字 色雜色,形團形,空輪,以之布於頂上,結尊勝空印,誦欠字真言而為加持,成周遍無礙之大空輪,當佛身圓滿之位。 秘密三昧耶戒 秘密三昧耶戒總目錄
  秘密三昧耶戒,略曰三昧耶戒,又曰佛戒、一道戒、三世無障礙戒。密教戒律之名也。三昧耶為平等之義,以身語意之三業,平等不二,為戒之本義,故曰三昧耶戒。異於顯教之諸戒,故曰秘密。 十波羅夷即十重戒 十波羅夷即十重戒總目錄
  無畏三藏禪要曰(但依大日經,略有不同):
  一、菩提心不可退。
  二、不可捨三寶而歸依外道。
  三、不可毀謗三寶及三乘之教典。
  四、於甚深之大乘經典,有不通解處,不可生疑惑。
  五、若有眾生已發菩提心,則不可說使退菩提心,而趣向二乘之法。
  六、於未發菩提心者,亦不可說使彼發二乘心之法。
  七、不應對於小乘及邪見人之前,輒說大乘之法。
  八、不可發起諸邪見等之法。
  九、於外道之前,不可自說我具無上菩提之妙戒。
  十、但於一切眾生有所損害及無利益者,皆不可作,又不可使人作,見作而隨喜。 灌頂 灌頂總目錄
  灌頂分金剛界為五部,胎藏為三部。五部者事業灌頂、秘印灌頂、心授灌頂、光明灌頂、甘露灌頂也。三部者,事業灌頂、秘印灌頂、心授灌頂也。
  一、事業灌頂 即具支灌頂、傳法灌頂,即阿闍黎為弟子建立灌頂曼荼羅,緣壇之支分,悉備行廣大之供養,而授與灌頂也。因此須視弟子之資力豐富者而行之,故又名具支灌頂,又即傳法之灌頂也。此又分三:
   一、結緣灌頂 密教非器不傳,此為結緣,不擇是器非器,乃至強迫入曼荼羅,使投華而結佛因緣之作法,以其華所附著之尊,為結緣之佛菩薩等。
   二、學法灌頂 又名受明灌頂,阿闍黎為深信密教之弟子,特建曼荼羅,引入使投華,授與其所得本尊之三密,而使修學修行之作法也。
   三、傳法灌頂 阿闍黎鑒知其弟子,於三密之法門,修學修行,堪紹師位,特建曼荼羅,引入使投華,而授以阿闍黎之職位,令法久住,佛種不斷之作法也。
  此中結緣學法,通於道俗,傳法限於僧人。
  二、秘印灌頂 又名手印灌頂,又即許可灌頂。弟子雖信心堅固,深信樂真言行,而資力乏,不能具辦緣壇之支分,使備少供養,而授與本尊之秘印,以行灌頂之法。
  三、心授灌頂 又謂以心灌頂、秘密灌頂、心想灌頂、瑜祇灌頂,師資皆三昧耶成就之人所作之法也。故於弟子之淨菩提心上,建立曼荼羅,而行灌頂。此之灌頂,無需心外之曼荼羅也,不擇時方而行之。
  四、光明灌頂 諸佛菩薩放光明以加持行者是也。
  五、甘露灌頂 以部主之真言,加持香水而灌灑是也。 四種檀法五種檀法 四種檀法五種檀法總目錄
  息災、增益、降伏、敬愛,云四種法,加鉤召,云五種法。
  一、息災 梵云扇底迦,為自身及他人之病難等消除種種之惡事之修法也。大之天地變異,小至一身病難大難等,皆能使其止息,蓋災害由於業感,若三密加持力能轉其定業也。
  二、增益 梵云布瑟置迦,為增益自身及他人之壽命福德智慧等之修法也。大者增盛國家之福利,小而增進一人之官位及得幸福,蓋乏福利少幸福者,無福之業力所感也。若三密加持力,能資熏無福之業,而使福利豐饒也。
  三、降伏 又曰調伏。梵云阿毘遮嚕迦,為自身及他人調伏怨敵惡人等之祈禱法也。大而國家怨敵,小而一人怨敵,使捨其惡心而降伏,若彼剛強不伏,則遂斷其命根,而使其死滅之法也。夫怨敵之所以挾害惡之心者,因其意識之貪瞋癡煩惱耳,故以法身如來,大憤瞋降伏之三密,加持降伏其內心之煩惱,使斷滅,則即歸伏耳。
  四、敬愛 梵云伐施迦囉拏,為自身及他人欲得佛菩薩愛護或君王眾人慶愛之祈禱法也。大者國家之事業,小者個人之事業,為得人之敬愛,使能成功修習此法也。
  五、鉤召 亦名攝召,以法身毘盧遮那金剛鉤之印契,攝召一切人,使歸伏之法也。即伐施迦囉拏之分齊也。 三劫 三劫總目錄
  劫者梵語,具云劫跛,密教與顯教立說不同,顯教三劫,即三阿僧祇劫,即三乘教菩薩所經歷之因位修行之時間也。是就時分言,真言密教,於人法二執之上,分為麤、細、極細之三重,是就妄執言。
   以一重之麤妄執為初劫。
   一重之細妄執為第二劫。
   一重之極細妄執為第三劫。
  真言行者,依於三密之加持力,一生度此三妄執者,以父母所生之身,而即身成佛,故不經時分之三劫也。 十地 十地總目錄
  十地者,歡喜地、離垢地、發光地、焰慧地、難勝地、現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有本有無垢之十地、修生顯得之十地。
  一、本有無垢之十地 即一切眾生,本有淨菩提心,所具足之無量功德,開而為十也。
  二、修生顯得之十地 真言行者,斷三妄執而後,依三密之妙行,而修顯自心本有之十地功德也。
  「十地十心」初地為種子,二地為芽,三地為皰,四地為葉,五地為花,六地為果,七地為受用種子,八地為無畏依,所謂果中之果也,九地為有,進求佛慧,坐是最勝心也,十地為決定心。 十六菩薩 十六菩薩總目錄
  大日經宗,於地前建三劫,地上立十地,以示階級。金剛頂宗,直修直證,不立位次,但於地上立十六大菩薩,以為行位。東方發心門四:薩、王、愛、喜,南方修行門四:寶、光、幢、笑,西方菩提門四:法、利、因、語,北方涅槃門四、業、護、牙、拳。然十地十六菩薩,特開合不同,法相稍異耳,但二者相合,亦有二種不同。

    ┌薩┐             ┌薩┐
    │王│   發         │王│
  初地┤ ├金剛部 菩薩心門   初地┤ ├阿賴耶識───大圓鏡智
    │愛│   心         │愛│
    └喜┘             └喜┘

  二地──光┐          二地─光┐
  三地──寶│   修      三地─寶│
       ├摩尼部 大福德門  四地┐ │
  四地──幢│   行        ├幢├末那識──平等性智
  五地──笑┘          五地┘ │
                  六地┐ │
                    ├笑┘
                  七地┘

    ┌法┐             ┌法┐
  六地┤ │           八地┤ │
    └利│   菩         └利│
      ├蓮華部 大智慧門       ├意識──妙觀察智
    ┌因│   提         ┌因│
  七地┤ │           九地┤ │
    └語┘             └語┘
    ┌業┐             ┌業┐
  八地┤ │   涅         │護│
    └護├羯磨部 大精進門   十地┤ ├前五識──成所作智
  九地─牙│   槃         │牙│
  十地─拳┘             └拳┘ 五智 五智總目錄
  五智者,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法界體性智。
  一、大圓鏡智 第八阿賴耶識,在於因位,含藏染淨之種子,以生一切法之現行,至於果位,轉而成照一切法而現其影像,之智故喻曰大圓鏡智。
  二、平等性智 因位之第七末那識,與我癡、我見、我慢、我疑,四煩惱相應,而任運執我他彼此之差別,為此差別之執故,則第八識受染污,前六識亦受染污,及至果位,轉而為緣一切法平等性,即真如實相之智,故曰平等性智。
  三、妙觀察智 第六意識,在於因位,緣有為無為之一切法而觀察之,故至果位,轉而成妙觀察智。
  四、成所作智 前五識在於因位,緣取現量五塵之境界而成所作,故至果位轉而成化他事業之智,故曰成所作智。
  五、法界體性智 第九識在因位,為八識之總體。八識者,第九識之別作用也,至果位轉而為世間出世間等之一切法體性智,故名法界體性智。
〔表〕 法界定 法界定總目錄
  兩部之大日,同以六大法界,為自證三昧,故名法界定,金剛界之大日印,金剛頂謂之智拳印,通言則曰法界定印。 四身(二) 四身(二)總目錄
  四身者,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等流身也。
  一、自性身 十法界萬有諸法自然體性之身,云自性身,即理法身也。
  二、受用身 有自受用,他受用之二:
   一、自受用身 自受用身,雖不離大悲,而本大智,而自受用,過恆沙之萬德,自受法樂之身也。
   二、他受用身 他受用身,雖不離大智,而本大悲,為初地之菩薩以上,俯同色究竟天,現最高大身,而說法之身也,以為他之機類受用,故云他受用身。
  三、變化身 為地前菩薩二乘等,或於淨土,或於分段同居土,變現丈六等之小身,而攝取之,曰變化身。
  四、等流身 現同菩薩二乘天龍八部等九界等同流類之身,應機攝物而無障礙,曰等流身。 法界宮 法界宮總目錄
  胎藏大日如來之宮殿也。依處在摩醯首羅天,是古佛成菩提之處,具云廣大金剛法界宮。金剛喻實相智,法界為智性(即理體),即理智妙合之處也。妙住之境,心王所都,故曰宮。此宮是古佛成菩提處,所謂摩醯首羅天宮。 三輪 三輪總目錄
  佛之身口意三業,謂之三輪。佛以三業,碾推眾生之惑業,故云三輪,非下地之所測,故云三密。
  一、神通輪 又云神變輪,由佛之身業,現種種之神變,使眾生起正信者。
  二、記心輪 以佛之意業,分別他之心行差別者,記心者,識別他之心也。
  三、教誡輪 又云正教輪,以佛之口業,教誡彼而使修行者。
  此三者如次第為身意口之作用,先以神通導之,次以記心鑑機,次以教誡使行正道,化導之次第應然也。 二種輪 二種輪總目錄
  理趣釋曰:毘盧遮那佛轉法輪,輪有四種:所謂金剛輪、寶輪、法輪、羯磨輪。其四輪皆攝在二輪中,所謂正法輪、教令輪。教令輪者,大日如來之教令堅固,破摧諸怨敵,如轉輪王之輪寶,故謂之教令輪。 三種輪身 三種輪身總目錄
  凡一一之佛有三種之輪身。
  本地之佛體,為自性輪身。
  現菩薩之身,為正法輪身。
  現明王忿怒之相,為教令輪身。
  例如大日如來為自性輪身,般若菩薩為正法輪身,不動明王為教令輪身,又金剛薩埵為正法輪身,降三世明王為教令輪身。秘藏記鈔曰:「在佛位名自性輪,在菩薩位名正法輪,在明王位名教令輪,一一佛皆有此身,然五如來、五菩薩、五明王,如其次第,乃三密也。如來者身密,菩薩者語密,明王者意密也。」 信分(三) 信分(三)總目錄
  信善惡因果業報。
  一、信善惡 信善惡二途,善應為惡不應為。
  二、信因果 信因果之理,真實不虛。
  三、信業報 信業報之事,不能或違。
  四、信苦樂 信善惡之業為因,樂苦之報為果,樂由善因,苦為惡果。 解分(三) 解分(三)總目錄
  業必有報,報必由業,業者因而報者果。因善果善,因惡果惡,善是樂而惡是苦。是故業善則獲報樂,業惡則獲報苦也。茲擇錄經文,述之於次。 善惡 善惡總目錄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本業纓絡經云:「順理起心者謂之善,違理起心者謂之惡。」 因果 因果總目錄
  楞嚴經曰:「假令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泥犁經曰:「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不代受,善自獲福,惡自受殃。」
  因果經曰:「欲知前世因,則今生所受者是,欲知後世果,則今生所為者是。」
  涅槃經曰:「善男子,知善因生善果,惡因生惡果,遠離惡因。」
  彌勒所問經曰:「一業多果,多業一果。」(一業多果是一罪數刑,多業一果是數罪一刑,從其重也。)
  彌勒所問經又謂一業漸感五果,得異熟三果,等二果。
  又謂十不善業道,有三種果:一果報果,二習氣果,三增上果。生地獄中,是名增上果。由地獄退生人中,依殺生故有有斷命果。依偷盜故有資生果。乃至依邪見故痴心增上,以是一切名習氣果。依彼十種不善業道。有一切外物氣勢,所謂土地高下雀鼠雹棘塵土臭氣多有蛇蝎,乃至如此一切苦界名增上果。 悔過 悔過總目錄
  四十二章經,謂人有過不悔,罪來趣身,如水歸海,悔過行善,罪自消滅,如病得汗。
  大集經,喻悔如百年垢衣,一日而澣,可得鮮淨,如是百千劫中,所集諸不善業,以佛法力故,順善思惟,於一日一時,能盡消滅。
  未曾有經云:「前心作惡,如雲覆日,後心起善,如炬消暗。」 四恩 四恩總目錄
  心地觀經云:「世間凡夫無慧眼,迷於恩處失妙果,五濁惡世諸眾生,不悟深恩恒背德,我故開示於四恩,令入正見菩提道。」
  一、父母之恩         二、國王之恩(即國家之恩)
  三、眾生之恩(即社會之恩)  四、三寶之恩 父母十恩 父母十恩總目錄
  父母恩重經說父母十恩:
  一、懷胎守護恩        六、乳哺養育恩
  二、臨產受苦恩        七、洗濯不淨恩
  三、生子忘憂恩        八、為造惡業恩
  四、嚥苦吐甘恩        九、遠行憶念恩
  五、迴乾就濕恩        十、究竟憐念恩 母之十德 母之十德總目錄
  心地觀經報恩品曰母有十德:
  一、名大地 於母胎中為所依故。  六、名莊嚴 以妙瓔珞而嚴飾故。
  二、名能生 經歷多苦而能生故。  七、名安隱 以母懷抱為止息故。
  三、名能正 恒以母手理五根故。  八、名教授 以善巧方便教導子故。
  四、名養育 隨四時宜能長養故。  九、名教誡 以善言辭離眾惡故。
  五、名智者 能以方便生智慧故。  十、名與業 能以家業付囑子故。
  善男子!是故汝等勤加修習,報父母恩。 國王十德 國王十德總目錄
  國王十德:
  一、能照 無國則干戈相交,盜賊滿野,世常黑暗矣,國力如光明,照破其黑暗。
  二、壯嚴 謀國利民福,使國壯嚴。
  三、興業 使人民皆得安於生業。
  四、伏怨 為良民除一切暴惡。
  五、離怖 能防國家內憂外患,使離恐怖。
  六、任賢 任賢人以治國。
  七、法本 法由國立,國為法本。
  八、持世 以善道持世護國。
  九、業主 司人民之善惡禍福。
  十、人主 主宰人民。 五戒(三) 五戒(三)總目錄
  三藏法數云五戒:
  一、不殺戒 謂人若於彼眾生,妄加殺害,而奪其命,死墮惡道。或生人中,亦壽命短促,若不作是事,名不殺戒。
  二、不偷盜戒 謂人若於有主物,不與而竊取之,死墮惡道。或生人中,亦受貧乏報,若不作是事,名不偷盜戒。
  三、不邪婬戒 謂人若婬泆無度,好犯他人妻妾,死墮惡道。或生人中,妻妾亦不貞良,若不作是事,名不邪婬戒。
  四、不妄語戒 謂人若妄造虛言,隱覆實事,誑惑眾聽,死墮惡道。或生人中,亦口氣臭惡,為人所憎,若不作是事,名不妄語戒。
  五、不飲酒戒 謂人若飲酒,則縱逸狂悖,昏亂愚癡,無有智慧。若不飲者,是名不飲酒戒。 十善(二) 十善(二)總目錄
  法界次第云:十善者,善即順理之義,謂行此十法,皆順理故,然有二種:一者止,二者行。
   一、止 止則止息己惡,不惱於他。
   二、行 行則修行勝德,利安一切也。
  所謂十善者:
  一、不殺生 不殺生者,謂不害一切物命,即是止殺之意,既不殺已,當行放生之善也。
  二、不偷盜 不偷盜者,謂不竊取他人財物,即是止盜之意,既不盜已,當行布施之善也。
  三、不邪婬 不邪婬者,謂不行邪婬欲事,即是止婬之善,既不邪淫,當行清淨梵行之善也。
  四、不妄語 不妄語者,謂不起虛言,誑惑他人,即是止妄語之善,既不妄語,當行實語之善也。
  五、不兩舌 不兩舌者,謂不向兩邊說是談非,令他鬥諍,即是止兩舌之意,既不兩舌,當行和合利益之善也。
  六、不惡口 不惡口者,謂不發麤獷惡言,罵辱他人,即是止惡口之善,既不惡口,當行柔和軟語之善也。
  七、不綺語 不綺語者,謂不莊飾華麗之言,令人樂聞,即是止綺語之善,既不綺語,當行質直正言之善也。
  八、不貪欲 不貪欲者,謂不貪著情欲塵境,即是止貪之善,既不貪欲,當行清淨梵行之善也。
  九、不瞋恚 不瞋恚者,謂不生忿怒之心,瞋恨於人,即是止瞋之善,既不瞋恚,當行慈忍之善也。
  十、不邪見 不邪見者,謂不偏邪異見,執非為是,即是止邪見之善,既不邪見,當行正信正見之善也。 通說 通說總目錄
  佛云:「於諸眾生,起於大慈,無損害心,於諸眾生,起於大悲,無逼惱心。」
  佛云:「念行大慈,安立眾生。」
  佛云:「謙恭慈仁,安慰眾人。」
  佛云:「敬上念下,矜恤孤貧。」
  方等經云:「長幼後先,相事以禮。」
  佛云:「當同利與下同歡。」
  佛云:「護一切十方諸天人民父母兄弟妻子,皆欲令解脫勤苦,富樂安隱。念一切十方諸天人民父母兄弟妻子,視之護之,如母親護赤子,一切平等,無有異意。」
  佛云:「為一切眾生求安樂故,為滅一切眾生諸憂苦惱滿其願故。」
  佛云:「以無嫉妒合聚眾人,以功德歸於一切人。」
  佛云:「見他德行不能稱讚,以惡心瞋心隱藏他善者,犯重垢罪。」
  未曾有經云:「施食施法,有何功德?」答曰:「布施飲食,濟一日之命,施珍寶財物,濟一世之乏,增益繫縛,設法教化,名為法施,能令眾生出世間道。」
  大丈夫論云:「財施者除眾生身苦,法施者除眾生心苦,財施者為其作無盡財,法施者為能作無盡智,財施者為得身樂,法施者為得心樂,財施者為愚人所樂,法施者為智者所樂。」
  佛云:「彼不善者,為賢致謗,是故佛律黜夫惡者,譬如苗中生草,不去害禾。」
  佛云:「見有眾生應訶責者,應折伏者,應罰黜者,以染汙心不訶責,若訶責不折伏,若折伏不罰黜,是名為犯眾多罪。」
  佛云:「若自有縛,能解彼縛,無有是處,若自無縛,能解彼縛,斯有是處。」 父子 父子總目錄
  忍辱經曰:「佛言,善之極莫大於孝,惡之極莫大於不孝。」
  末羅王經曰:「從地積珍寶,上至二十八天,悉以施人,不如供養父母。」
  大集經曰:「世若無佛,善事父母,即是事佛。」本事經曰:「假令有人,一肩荷父,一肩擔母,盡其壽量,而不暫捨,供給衣食醫藥種種所需,猶未足報父母深恩。」 對於父母 對於父母總目錄
  長阿含經曰人子當以五事敬父母,云何為五?
   一者、供養無乏        四者、父母正令不敢違背
   二者、凡所為先白父母     五者、不斷父母所作正業
   三者、父母所為恭順無逆
  善生子經說事父母五事:
   一者、念家事         四者、供養
   二者、修債負         五者、承父母之歡心
   三者、解誡
  六方禮經曰子事父母,當有五事:
   一、當念治生         四、當念父母恩
   二、早起令奴婢時作飯食    五、父母有病恐懼求醫治之
   三、勿增父母憂 父母對子 父母對子總目錄
  六方禮經曰父母視子有五事:
   一、使去惡就善        四、為娶婦
   二、教以書疏         五、給與家中所有
   三、使持經戒 夫婦 夫婦總目錄
  善生經云夫婦睦宜,善法不衰。 婦對於夫 婦對於夫總目錄
  六方禮經曰婦事夫有五事:
   一者、夫從外來,當起迎之。
   二者、夫出不在,當炊蒸掃除待之。
   三者、不得有婬心於外夫,雖被罵詈,亦不作色還罵。
   四者、當用夫教誡,所有什物,不得藏匿。
   五者、待夫休息,蓋藏乃臥。
  優婆塞戒經說妻對於夫,有十四事:
   一、所作須盡心。       八、愛憐奴婢。
   二、常作不懈怠。       九、善守護財物。
   三、所作必有終。       十、善順夫之教誨。
   四、疾作不失時。       十一、夙興夜寐。
   五、常瞻視賓客。       十二、善求淨食。
   六、淨其房舍臥具。      十三、善隱夫之惡。
   七、愛敬而言語柔順。     十四、善瞻視夫之病苦。
  玉耶經曰:「佛告玉耶女,女人之法,無倚端正,而生憍慢。形貌端正,非真端正,唯心端正,人皆愛敬,是實端正。」為女人者:
   一、應晚眠早起,修治家事,有美膳先進姑嫜夫主。
   二、看護家物。
   三、慎口忍耐而少瞋恚。
   四、常戒慎如恐不及。
   五、應一心恭敬姑嫜夫主,以盡孝道。
  又有五種婦法:
   一、如母之婦,愛夫如子故。  四、如婢之婦,事夫如主故。
   二、如臣之婦,事夫如君故。  五、如夫之婦,親昵同心唯形異故。
   三、如妹之婦,事夫如兄故。
  又云五事:
   一、情無憍慢。        四、善待賓客。
   二、善事內外。        五、善名稱揚。
   三、家室豐盈。
  次有三惡法:
   一、未暝已眠,日出不起,瞋對夫主,反目嫌罵。
   二、好自飲噉,乃以惡食與姑嫜夫主,好色欺詐。
   三、不念生活,好事嬉遊,道及他人長短好醜,鬥亂口舌,憎嫉親族,為人所賤。
  玉耶女既受佛教,心自慚愧,曰:「吾向愚癡,不知正法,所為皆邪,乞許受教。」即奉佛受三皈五戒。
  阿那邠邸化七子經曰:「阿那邠邸長者,為兒娶婦,顏貌端正,色若桃華。婦為波斯匿王大臣之女,以恃父故,不恭敬姑嫜夫婿,亦不事三寶。長者乃詣佛所,請佛垂教。翌日,佛到長者之家告新婦言:為人婦者,有四事,一、似母之婦,二、似親之婦,三、似敵之婦,四、似婢之婦。
   一、似母之婦者 承事夫主供養無乏。
   二、似親之婦者 見夫主無增減心,苦樂與共。
   三、似敵之婦者 見夫則懷瞋恚,憎嫉夫主而不承事。
   四、似婢之婦者 賢良之婦,見夫主忍言語,終不還報,恒有慈心。
  事夫善者死生天上,惡者死入地獄。」善生女聞之大慚曰:「世尊,妾今願為似婢之婦,遂歸依三寶,為優婆夷。」
  善生子經曰:「善作善成,取與必審。晨起夜息,事事必習。待其君子,問訊君子,辭氣和,語言順,正几席,潔飲食,勤念布施,供養丈夫,此婦之十四事也。夫婦睦宜,善法不衰。」 夫對於妻 夫對於妻總目錄
  六方禮經曰夫視婦以五事:
  一者、出入當敬婦。
  二者、飲食之以時節,與之衣被。
  三者、當給與金銀珠璣。
  四者、家中所有多少,悉用付之。
  五者、於外不得畜邪傅御(傅御即妾御也)。
  善生子經曰夫當以五事安養其婦。五事者:
   一、正心敬之。       四、時與衣食。
   二、無有恨意。       五、時給寶飾。
   三、無有他情。
  優婆塞戒經,謂人於妻,當供給衣服飲食臥具湯茶服飾嚴身之具等,常使妻之心不惱,隨貧富而辨其意,并使妻不懷疑心。 弟子對師長 弟子對師長總目錄
  長阿含經曰弟子敬奉師長有五事,云何為五?
   一、供給所需        四、凡師教敕恭順無違
   二、禮敬供養        五、從師聞法善持不忘
   三、尊重戴仰
  六方禮經曰弟子事師,當有五事:
   一、當敬憚之        四、思念不厭
   二、當念其恩        五、當從後稱譽
   三、隨其所教
  阿難問事佛吉凶經曰:「阿難白佛言:『世間之人,及佛弟子,輕易其師,常以惡意向於其師,及諸賢德之人,其罪云何?』佛告阿難:『夫人當愛人之德,欣人之善,不可憎嫉。若以惡意向於其師,及諸賢德,是與惡意向佛無異。若有人以萬石弩,自射其身,可為痛不?』阿難言:『世尊,甚痛甚痛!』佛言:『人若以惡意向於其師及諸賢德,則如以痛劇之弩,射其自身。為人弟子,不可輕易其師,及以惡意向諸賢德,視諸道德之人,當如視佛,不可嫉謗。人有戒德者,諸天龍鬼神,無不感動,受其尊敬。寧投身火中,手持利刃,自割其肉,慎勿於此善人,而生嫉謗,其罪不小,慎之慎之。』」 師對弟子 師對弟子總目錄
  長阿含經曰師長以五事視弟子:
   一、順法調御         四、示其善友
   二、誨其未聞         五、盡已所知誨授不吝
   三、隨其所聞使解善義
  有部根本毘奈耶曰弟子有五事方可教訶:
   一、不信           四、情無羞恥
   二、懈怠           五、近惡智識
   三、惡口
  但五法之有一,皆應教訶,比丘問言,如何教訶?佛言有五法:
   一、不與共語         四、不與以善事
   二、不與教授         五、不同室
   三、不同受用
  以此五法,隨宜教訶。
  阿難問事佛吉凶經曰:「阿難問佛:『師訶弟子,得無以小罪成大罪耶?』佛言:『不可不可,師弟之道,以道相感,自然常相信厚,視彼如己。己所不行,勿責於人。弘崇禮律,訓之以道。和順忠節,不相怨訟。弟子與師,兩具真誠。師當如師,弟子當如弟子。』」 王民 王民總目錄
  方等經云:「佛告王:『但當念善,改往修來,以政治國,無加卒暴,厚待賢良,赦宥小過,務行四恩,以綏眾心,何等為四?
   一、當布施給護不足       三、當利人化以善政
   二、當仁愛視民如子       四、當同利與下同歡
  王如是者,常得其福。』」
  佛云:「常當使天下人民安隱富樂。」
  內戒經云:「持心視天下萬民如一,當如視父母兄弟妻子無異,當等心視之。」
  佛云:「念十方人民,視之護之,如母親護赤子。」
  佛云:「王每出遊,布施興福,恣人所欲,不逆人意。」
  佛云:「當利人化以善政,當念善改,往修來。」
  佛云:「務行四恩,以綏眾心,王如是者,常得其福。」
  佛云:「慈於民物,如父愛子,士民慕王,如子仰父。」
  佛云:「居位者不可貪心,不可侈心,不可憍心,不可虐心,不可快心,無此五者,後無咎悔。」
  勝光經云:「憍薩羅國勝光王白佛言:『惟願大師,善教於我,為國王法。』佛告大王:『如父憐愛諸子,常願安隱,遮其惡行,勸修善業。國人如子,並懷忠孝。作天子者,情懷恩恕,薄徵賦歛,省其徭役。設官分職,不務繁多。黜罰惡人,賞進賢善。不忠良者,當速遠離。順古聖王,勿行刑戮。生人道者,勝緣所感。若斷其命,定招於報。常當一心,恭敬三寶莫生邪見。我涅槃後,法付國王大臣輔相,當為擁護,勿致衰損。然正法炬,轉正法輪,盡未來際,常令不絕。若能如是依教行者,則令國中龍王歡喜,風調雨順;諸天慶悅,豐樂安隱;災橫皆除,率土太平;王身快樂,永保勝位;福祚延長,無復憂惱,增益壽命;現在名稱,遍滿十方,外國諸王,咸來貢獻;其國天子,仁讓忠孝,以法教化,拯恤黔黎;於諸國中,最為第一。我等今者,咸當歸伏,此大法王,捨身之後,得生天上,受勝妙樂。』」 僕對於主 僕對於主總目錄
  長阿含經曰僮使復以五事奉事其主,云何為五?
   一者、早起        四者、作務以次
   二者、為事周密      五者、稱揚主名
   三者、不與不取 主對於僕 主對於僕總目錄
  長阿含經曰善生,主於僮使,當以五事愍念,云何為五?
   一者、隨能使役      四者、病與醫藥
   二者、飲食隨時      五者、縱其休暇
   三者、賜勞隨時 朋友 朋友總目錄
  因果經曰朋友有三要法:
   一、見失輒相曉諫。    三、在苦厄不相棄捨。
   二、見好事深生隨喜。
  四分律曰友要具七法,方成親友:
   一、能作所難作。      五、互相覆藏。
   二、與所難與。      六、遭苦不捨。
   三、忍所難忍。      七、貧賤不輕。
   四、密事相告。
  六方禮經曰人見親屬朋友,當有五事:
   一、見作罪惡,私往屏處,諫曉呵止之。
   二、少有急,當奔趣救護之。
   三、有私語,不當為他人說。
   四、當相敬禮。
   五、所有好物,當多分與之。
  孛經曰友有四品,不可不知。有如花之友,有如稱之友,有如山之友,有如地之友。
   一、何謂如花 好時插頭,萎則捐棄,富貴則附,貧賤則棄,是為花友。
   二、何謂如稱 物重則低,物輕則慢,是為稱友。
   三、何謂如山 譬鳥獸集金山上,羽毛蒙光,己貴則能榮人富貴,富貴同歡,是為山友。
   四、何謂如地 百穀財寶,一切與共,施給養護,恩厚不薄,是為地友。
  六方禮經曰佛言,惡智識有四輩:
   一、內有怨心,外強為智識。
   二、面前為好語,背後為惡言。
   三、苟有緩急,面前愁苦,背後歡喜。
   四、外若親厚,內興怨謀。
  善知識復有四輩:
   一、外如怨家,內有厚意。
   二、於人前直諫,於外道人善。
   三、病瘐縣官,為其征訟憂解之。
   四、見人貧賤,不棄捐,念求方便欲富之。
  惡知識復有四輩:
   一者、難曉諫,教之作善,故與惡者相隨。
   二者、教之莫與喜酒人為伴,故與嗜酒人相隨。
   三者、教之自守,益更多事。
   四者、教之與賢者為友,故與博奕為厚。
  善知識復有四輩:
   一者、見人貧窮悴乏,令治生。  三者、日往消息之。
   二者、不與人諍計校。      四者、坐起常相念。
  善知識復有四輩:
   一者、為吏所捕,將歸藏匿之,於後解決之。
   二者、有病瘐,將歸養視之。
   三者、知識死亡,棺歛視之。
   四者、知識已死,復念其家。
  惡知識復有四輩:
   一者、小侵之便大怒。      三者、見人有急時避人走。
   二者、有急倩使之不肯行。    四者、見人死亡棄不視。
  佛言:「擇其善者從之,惡者遠離之,我與善知識相隨,自致成佛。」
  佛本行經曰:「世尊與長老難陀共入迦毘羅婆蘇都,至一賣魚店,告難陀言:『汝入此魚店,取彼腐魚上所舖茅草一把來。』難陀如教取來,佛言:『汝以手把持稍頃,乃放於地。』難陀即持彼草,經一時間,而放地上,爾時佛告難陀:『嗅汝之手,當有何氣?』難陀答言:『唯有不淨腥臭耳。』佛言:『實然,若人親近諸惡智識,與為朋友,相處少時,即習染惡業,惡名遠聞。』」
  又曰:「世尊又與長老難陀,共至香店,告言:『汝取此店香囊。』難陀如教,從店上取香囊。佛言:『汝經一漏刻間,手持其香,而後放下。』難陀如命,經一刻間,乃放地上,爾時佛告難陀:『汝今自嗅其手,當有何香?』難陀白佛言:『世尊,其手香氣,微妙難量。』佛言:『實然,若人親近諸善智識,常自隨順,習染其德,必成大名。』」 社會國家 社會國家總目錄
  親屬之道德,優婆塞戒經說有五者:
  一、彼此若作惡業,須常相勸化呵諫,至改去而止。
  二、彼此有難有疾,須常相看顧調治。
  三、彼此有家政不修之處,不得語諸他人。
  四、各盡敬禮,往來不斷,或時觸突,勿相怨恨。
  五、彼此貧富不等,須常相扶持賑救。
  無量壽經曰:「世間人民父子兄弟夫婦家室中外親屬,當相敬愛,無相憎嫉,有無相通,無得貪惜,言色相和無相違戾。」
  佛告諸華氏,智者居家,恭儉節用,所奉有四,用得歡喜。
   一、為敬養父母妻子。    三、為給施親屬知友。
   二、為善視人客奴婢。    四、為奉事君天正神。
  是謂知生全身安家。
  方等經云:「佛告大臣:『昔吾一時曾遊越祗,止躁神舍。見其國人,皆多謹敕,我時為說治國七法不危之道。其能行者,日益興盛,未之衰也。』即叉手言:『願聞七法。』佛言阿難:『汝寧不聞越祗國人數相聚會,講論政事,修備自守?』對曰:『聞其數相聚會講議政事,修備自守。』佛言:『如是,彼為不衰,汝聞越祗君臣常和,所任忠良,轉相承用?』對曰:『聞其君臣常和,所任忠良,轉相承用。』『汝聞越祗奉法相率,無取無願,不敢有過?』對曰:『聞其奉法相率,無取無願,不敢有過。』『汝聞越祗禮化謹敬,男女有別,長幼相事?』對曰:『聞其禮化謹敬,男女有別,長幼相事。』『汝聞越祗孝于父母,遜悌師長,受識教誨?』對曰:『聞其孝於父母,遜悌師長,受識教誨。』『汝聞越祗承天則地,敬畏鬼神,敬順四時?』對曰:『聞其承天則地,敬畏鬼神,敬順四時。』『汝聞越祗尊奉道德,國有沙門應真及四方來者,供養衣食臥床疾藥?』對曰:『聞其尊奉道德,國有沙門應真及四方來者,供養衣食臥床疾藥。』佛言:『夫有國者,行此七法,難可得危。』」
  妙法蓮華經安樂行品曰:「佛告文殊師利:若於惡世,說是法華經,不近比丘尼、優婆夷,亦不問訊。若於房中,若經行處,若在講堂中,不共住止。或時來者,隨宜說法,無所悕求。又不應於女人身,取能生欲相想。而為說法,亦不樂見。若入他家,不與小女處女寡女等共語,亦復不近五種不男之人,以為親厚。不獨入他家,若有因緣,須獨入時,但一心念佛。若為女人說法,不露齒笑,不現胸臆,乃至為法猶不親厚,況復餘事。」 報分 報分總目錄
  人能持行五戒十善,即能報得欲天之地位,及不墜人之地位,人境不須述,茲但述欲天。
  「六欲天」三藏法數云欲界六天:
  一、四天王天 東方持國天王,南方增長天王,西方廣目天王,北方多聞天王。
  楞嚴經云:「諸世間人,不求常住,未能捨諸妻妾恩愛,於邪婬中,心不流逸,澄鎣生明。命終之後,鄰於日月,如是一類,名四天王天。」
  二、忉利天 梵語忉利,華言三十三,往昔三十三人,同修勝業故,同生此天。
  經云:「於己妻房,婬愛微薄。於淨居時,不得全昧。命終之後,超日月明,居人間頂,如是一類,名忉利天。」
  三、須夜摩天 梵語須夜摩,華言善時分。謂此天時時唱快樂故,又云:受五欲境,知時分故。
  經云:「逢欲暫交,去無思憶。於人間世,動少靜多。命終之後,於虛空中,朗然安住,日月光明,上照不及。是諸人等,自有光明,如是一類,名須燄摩天。」
  四、兜率陀天 梵語兜率陀,華言知足。謂此天於五欲境,知止足故。
  經云:「一切時靜有應觸來,未能違戾。命終之後,上升精微。不接下界,諸人天境。乃至劫壞三災不及,如是一類,名兜率陀天。」
  五、化樂天 謂此天自化五塵而娛樂故。
  經云:「我無欲心,應汝行事,於橫陳時,味如嚼蠟。命終之後,生越化地,如是一類,名樂變化天。」
  六、他化自在天 謂此天假他所化樂事,以成己樂,即欲界天主。
  經云:「無世間心,同世行事,於行事交,了然超越。命終之後,遍能出超化無化境,如是一類,名他化自在天。」
  如是六天形雖出動,心跡尚交,自此以還,名為欲界。 信分(四) 信分(四)總目錄
  一、信定散 信定散二途,定可忻而散可厭。
  二、信因果 信所修之因,所得之果。
  三、信業報 信所修之業,至所忻之報。
  四、信苦樂 信定散之業之因,苦樂之報之果,定實是樂,散實是苦。 解分(四) 解分(四)總目錄
  業必有報,報必由業,業者因而報者果。定因定果,散因散果,定是樂而散是苦,是故定業所獲之報樂,散業所獲之報苦也。
  「定散」 定、禪定,為心常住於一境也。散、散亂,為心恒攀緣於六境,些時不住也。定心是賢聖之修成,散身是凡夫之自性,定心有無漏有漏之別,散心有善惡無記之三。此二者,統一切之心。
  「定」 心定止於一境而不散動,謂之定,是心性之作用也。
  「定力」 禪定之力用,能破諸亂想也。
  「定心」 修禪行而遠離亂意也。
  「定水」 定心湛然,譬如止水,故名定水。
  「定相」 常住不變之相也。
  「定業」 受生死苦果之定業因也,有善惡二者,善定業定受樂果,惡定業定受苦果。
  「禪那」 譯作思惟修,新譯曰靜慮,與禪定同解。為心定於一境,而審思慮也。是屬於色界所屬之心德,而不具欲界之心者,離欲界之煩惱,始可得之。思惟修為寄因立名,一心思惟研修為因,得此定心,謂之思惟修。靜慮者,就當體而立名,其禪那之體,寂靜而具審慮之用者,謂之靜慮。靜即定也,慮即慧也,定慧均等之妙體曰禪那。修得此禪那,死後必生於色界之四禪天。外道為生此天而修之,佛者為依此而發無漏智而修之。成就之者,必當脫離欲界生得之散心妄念,外道佛法,其揆一也。
  「禪定」 禪為梵語禪那之略。譯為思惟修,新譯曰靜慮。思惟修者,為思惟所對之境而研習之義也。靜慮者,為心體寂靜而能審慮之義也。定為梵語三昧之譯,為心定止於一境而離散動之義,即一心考物曰禪,一境靜念曰定。故定名寬,指一切息慮凝心言。禪名狹,為定之一分也。蓋禪那思惟審慮,自以定止寂靜之義,故得名定。三昧無思惟審離之義,不得名禪,今總別合稱曰禪定也。而禪定皆為是心之德,此心德非欲界所屬之心德,乃屬於色界無色界之心德也。若相對色無色,則禪為色界之法,定為無色界之法。其中各有四等之淺深,曰四禪四定,此四禪四定,世間法則,佛法外道,凡夫聖者,共通也。其他佛菩薩阿羅漢證得之諸無漏諸定,為出世間法。不具三界所屬之心體者,故得禪則必離欲界之煩惱,得定則必斷欲界之煩惱,得無漏之諸定,則必絕無色界之煩惱也。而禪者非為諸定之根,且依此而發天眼天耳等之通力,且依有審慮之用,觀念真理,必依此禪,是故禪為學道之至要者也。
  「禪味」 入禪定之人,有輕安寂靜之妙味,適悅身心,謂之禪味。
  「禪河」 禪定之水,能滅心火,以河為喻。
  「禪悅」 為入禪定,而心神快樂也。
  「禪寂」 禪梵語,譯作靜慮,禪寂者,言思慮寂靜之義也。
  「禪思」 禪梵語禪那之略。寂靜之義,思惟寂靜曰禪思,即禪定也。
  「禪樂」 三樂之一,修行之人,入諸禪定,一心清淨,萬慮俱寂,自然而得適悅之妙味也。
  「禪三昧」 禪那與三昧也,禪那譯作思惟,三昧譯作定,同體異名也,或謂禪為屬於色界,三昧為屬於無色界者。 八定 八定總目錄
  禪波羅密云八定:定即攝散歸靜之義,色界無色界各有四定,故云八定也。
  一、初禪天定 謂人欲界中修習禪定之時,忽覺身心凝然,運運而動,如雲如影。又覺遍身毛孔氣息,悉皆出入,入無積聚,出無分散,是名初禪天定。
  二、二禪天定 謂既得初禪天定已,心厭初禪,覺觀動散。因攝心在定,澹然澄靜,覺觀即滅,乃發勝定之喜,如人從暗室中出,見日月光明,朗然洞徹,是名二禪天定。(覺觀者初心在緣曰覺,細心分別禪味曰觀。)
  三、三禪天定 謂既得二禪天定已,而又厭二禪喜心湧動,定不堅固。因攝心諦觀,喜心即謝,於是泥然入定,綿綿之樂,從內心發,樂法增長,遍滿身中,於世間樂,最為第一,是名三禪天定。
  四、四禪天定 謂既得三禪天定已,又覺三禪樂法擾心,令不清淨,一心厭離,加功不止。即得安隱,出入息斷,空明寂靜,如明鏡離垢,淨水無波,湛然而照,萬象皆現,絕諸妄想,正念堅固,是名四禪天定。
  五、空處天定 空即虛空也。謂既得四禪天定已,猶厭身色繫縛,不得自在。乃轉加功力,觀察己身,猶如羅穀,內外通徹,一心念空,惟見虛空,無諸色相,其心明淨,無礙自在,如鳥出籠,飛騰自若,是名空處天定。
  六、識處天定 識即心也,謂既得空處天定已,即以識心,遍緣虛空,而虛空無邊,以無邊故,定心復散。於是即捨虛空,轉心緣識,與識相應,心定不動,現在過去未來之識,悉現定中,與定相應,心不分散,此定安隱,清淨寂靜,是名識處天定。
  七、無所有處天定 謂離上空處識處,故名無所有處,得識處天定已,以心緣現在過去未來之識,無量無邊,能壞於定。惟有無心識處,心無依倚,乃為安隱。於是即捨識處,專繫心於無所有處,精勤不懈,一心內淨,怡然寂靜,諸想不起,是名無所有處天定。
  八、非想非非想處天定 謂前識處是有想,無所有處是無想,至此則捨前有想名非想,捨前無想名非非想。蓋此天既得無所有處天定已,又知此處如癡如醉,如眠如暗,以無明覆蔽,無所覺了,無可愛樂。於是一心專精,即於非有非無,常念不捨,則無所有處定,便自謝滅。加功不已,忽然真實定發,不見有無相貌,泯然寂絕,清淨無為,三界定相,無有過者,是名非想非非想處天定。 六行觀 六行觀總目錄
  禪波羅密次第法門云六行觀:謂厭下苦麤障,欣上勝妙利,各有因果,依此六法修行,是名六行觀。
  一、厭苦觀 謂思惟身中所起心數,緣於貪欲,不能出離,是為因。若復思欲界報身,饑渴寒熱,病痛刀杖等種種所逼,是為果。此苦因苦果,皆須厭惡也。
  二、厭麤觀 謂思惟欲界五塵,能起眾惡,是為因麤。復思此身為三十六物之所成就,是為果麤。麤因麤果,皆須厭惡也。
  三、厭障觀 謂思惟煩惱障覆真性,不能顯發,是為因障。復思此身質礙,不得自在,是為果障。因障果障,皆須厭惡也。
  四、忻勝觀 謂既厭欲界下劣貪欲之苦,即忻初禪上勝禪定之樂,是為因勝。復厭欲界饑渴等苦,即忻初禪禪味之樂,是為果勝。得樂勝苦,皆須忻喜也。
  五、忻妙觀 謂既厭欲界貪欲五塵之樂,心亂馳動為麤,即忻初禪禪定之樂,心定不動,是為因妙。復厭欲界臭穢之身,如鏡中像,雖有形色,無有質礙,是為果妙。得妙勝麤,皆須忻喜也。
  六、忻出觀 謂既厭欲界煩惱蓋障,即忻初禪心得出離,是為因出。復厭欲界之身,質礙不得自在,即忻初禪獲得五通之身,自在無礙,是為果出。得出勝障,皆須忻喜也。 報分 報分總目錄
  人能修世間禪定,必得色無色二天之報境。
  一、色界天
   (一)初禪三天
    一、梵眾天 梵,淨也,以無染欲故。眾,猶民也,謂此天,是初禪天主之民眾也。
    楞嚴經云:「世間一切所修心人,不假禪那,無有智慧。但能執身,不行婬欲。若行若坐,想念俱無,愛染不生,無留欲界。是人應念,身為梵侶,如是一類,名梵眾天。」
    二、梵輔天 輔,佐也,謂此天是初禪天主之輔佐臣僚也。
    經云:「欲習既除,離欲心現,於諸律儀,愛樂隨順,是人應時,能行梵德,如是一類,名梵輔天。」
    三、大梵天 謂此天是初禪天之主也,名尸棄,劫初先生,劫盡後滅,主領三千大千世界也。
    經云:「身心妙圓,威儀不缺,清淨禁戒,加以明悟,是人應時,能統梵眾,為大梵王。如是一類,名大梵天。」
   此三勝流,一切苦惱,所不能逼,雖非正修,真三摩地,清淨心中,諸漏不動,名為初禪。
   (二)二禪三天
    一、少光天 謂此天光明少故。
    經云:「其次梵天,統攝梵人,圓滿梵行,澄心不動,寂湛生光,如是一類,名少光天。」
    二、無量光天 謂此天光明增勝,無限量故。
    經云:「光光相然,照耀無盡,映十方界,遍成琉璃,如是一類,名無量光天。」
    三、光音天 謂此天以光明為語音故。
    經云:「吸持圓光,成就教體,發化清淨,應用無盡,如是一類,名光音天。」
   此三勝流,一切憂懸,所不能逼,雖非正修真三摩地,清淨心中,麤漏已伏,名為二禪。
   (三)三禪三天
    一、少淨天 謂此天意識,樂受清淨故。
    經云:「如是天人,圓光成音,披音露妙,發成精行,通寂滅樂,如是一類,名少淨天。」
    二、無量淨天 謂此天淨勝於前,不可量故。
    經云:「淨空現前,引發無際,身心輕安,成寂滅樂,如是一類,名無量淨天。」
    三、遍淨天 謂此天樂受最勝,淨周遍故。
    經云:「世界身心,一切圓淨,淨德成就,勝純現前,歸寂滅樂,如是一類,名遍淨天。」
   此三勝流,具大隨順,身心安隱,得無量樂,雖非正得真三摩地,安隱心中,歡喜畢具,名為三禪。
   (四)四禪四天 (四禪有九天,中五不還天非凡夫居,不列。)
    一、無雲天 以前諸天,空居依雲而住,此天在雲之上,居無雲之首,故號無雲。
    二、福生天 謂此天修勝福力,而生其中,從因得名故。
    經云:「復次天人,不逼身心,苦因已盡,樂非常住,久必壞生,苦樂二心,俱時頓捨,麤重相滅,淨福性生,如是一類,名福生天。」
    又云:「捨心圓融,勝解清淨,福無遮中,得妙隨順,窮未來際,如是一類,名福愛天。」
    三、廣果天 謂此天果報廣大,無能勝故。
    四、無想天 謂此天一期果報,心想不行故。
    經云:「從是天中,有二歧路,若於先心,無量淨光,福德圓明,修證而住,如是一類,名廣果天。」
    「若於先心,雙厭苦樂,精研捨心,相續不斷,圓窮捨道,身心俱滅,心慮灰凝,經五百劫,是人既以生滅為因,不能發明不生滅性,初半劫滅,後半劫生,如是一類,名無想天。」
   此四勝流,一切世間諸苦樂境所不能動,雖非無為真不動地,有所得心,功用純熟,名為四禪。
   是等諸天,獨行無交,未盡形累,自此已還,名為色界。
  二、無色界天
   一、空處天 謂此天厭於色身繫縛,不能自在,心緣虛空,與無色相應,住空處定故。
   經云:「從是有頂色邊際中,(中略)若在捨心,捨厭成就,覺身為礙,銷礙入空,如是一類,名為空處。」
   二、識處天 謂此天厭虛空無邊,於是即捨虛空,轉心緣識,以識為處故。
   經云:「諸礙既銷,無礙無滅,其中唯留阿賴耶識,全於末那半分微細,如是一類,名為識處。」
   三、無所有處天 謂此天厭於識處無邊,於是捨識入無所有處,亦名不用處,謂不用前空處識處故。
   經云:「空色既亡,識心都滅,十方寂然,[迴-回+向]無攸往,如是一類,名無所有處。」
   四、非想非非想處天 謂此天居無色界之極頂,非無所有處之無想,非識處之有想故。
   經云:「識性不動,以滅窮研,於無盡中,發宣盡性,如存不存,若盡非盡,如是一類,名為非想非非想處。」
   是四空天,身心滅盡,定性現前,無業果色,從此逮終,名無色界。 著(二) 著(二)總目錄
  一切凡夫,有種種著,所謂著者:
  三境 順、違、俱非。      三受 樂、苦、不樂不苦。
  五欲 色、聲、香、味、觸。   二煩惱 愛、見。
  財等五欲 色、財、名、食、睡。 味禪邪定 略。
  四相 我、人、眾生、壽者。   四住地惑 欲愛、色愛、有愛、一切見。 信 信總目錄
  一切行道人,首須具足正信,蓋凡夫有著,道人具信,所謂信者:
  因果 世、出世。        六大 一切唯六大所造。
  世間因果 業、報。       三大 體、相、用。
  出世間因果 修、證。      三諦 真、俗、中。
  因果差別 凡聖各有種種差別不同。三句 菩提心、大慈悲、方便。
  人天業報 善、惡、樂、苦。   三寶 佛、法、僧。
  天業報 定、散、樂、苦。    四信 根本、佛、法、僧。
  四諦 苦、集、滅、道。     大日 大日如來,心王覺體,遍一切處。
  十二因緣 略。         能得涅槃 求證涅槃,涅槃可得。
  實相 親證實相,方為究竟。   三無差別 心、佛、眾生,三無差別。
  佛性 人人皆有佛性。      定可成佛 人已定可成佛。
  一心 唯是一心,心外無法可說。 與佛不異 人已與佛不異。
  唯心 三界唯心。        修即成佛 人已修即成佛。
  唯識 萬法唯識。        本來是佛 人已本來是佛。
  即身成佛 人已即身成佛。    情非情同成佛道 心色是一,情與無情,
                          同成佛道。 惑 惑總目錄
  一切眾生,有種種惑。不特三界以內凡夫,具一切界內之惑。即超出界外之聖人,亦尚有界外之惑。九界眾生,無不在惑內者矣,所謂惑者:
  本末二種無明 根本、枝末。
  獨頭二種無明 獨頭、相應。
  五種無明 相應、不共、恆行不共、主獨、非主獨行。
  十五無明 根本、乃至惑。
  二執 我、法。
  二我執 俱生、分別。
  二法執 俱生、分別。
  俱生我法執二種 常相續、有間斷。
  分別我執二種 蘊相、我相。
  分別法執二種 蘊相、自性相。
  四我煩惱 我痴、我見、我慢、我愛。
  我見 或曰人見、身見、人我見。
  我執 或曰人執、人我執。
  我相 略。
  理事二惑 理惑、事惑。
  現種二惑 現行、種子。
  四住地惑 一切見、欲愛、色愛、有愛。
  五住地惑 四住地、加無明。
  見思二惑 見惑、思惑。
  三惑 見思、塵沙、無明。
  理事二障 理障、事障。
  煩所二障 煩惱、所知。
  三障 肉心、三煩惱障。
  我慢等三重障 我慢、嫉妒、貪欲。
  煩惱等三障 煩惱、業、報。
  三煩惱障 即貪等三毒。
  十重障 異生、乃至於諸法中未得自在。
  分別俱生 略。
  三分別 自性、計度、隨念。
  現種行 現行、種子、習氣。
  種子二種 本有、新薰。
  二煩惱 根本、隨。
  六大煩惱 貪、瞋、痴、慢、疑、惡見。
  五見 身、邊、邪、取、戒。
  十六隨煩惱 嫉、乃至掉舉。
  二十隨煩惱 忿乃至散亂。
  十煩惱 貪、瞋、痴、慢、疑、身、邊、邪、取、戒。
  七使 欲愛、恚、有愛、慢、無明、見、疑。
  十使 五鈍使、五利使。
  五鈍使 貪、瞋、痴、慢、疑。
  五利使 身、邊、邪、取、戒。
  九十八使 見惑八十八,思惑十。
  見惑八十八使 欲界三十二,色無色界各二十八。
  欲界三十二見使 略。
  色無色界各二十八思使 略。
  思惑十使 欲四,上二各三。
  欲界四思使 貪、瞋、痴、慢。
  上二界各三思使 貪、痴、慢。
  百二十八使 見惑百十二使,思惑十六使。
  見惑百十二使 欲四十,上二各三十六。
  欲界四十見使 略。
  上二界各三十六見使 略。
  思惑十六使 欲六,上二各五。
  欲界六思使 貪、瞋、痴、慢、身、邊。
  上二各五思使 貪、痴、慢、身、邊。
  三毒 貪、瞋、痴。
  三結 見、戒取、疑。
  五結 貪、恚、慢、嫉、慳。
  上下分結 五下分、五上分。
  五下分結 貪、瞋、身、戒、疑。
  五上分結 色、無色、掉、慢、無明。
  九結 愛、恚、慢、無明、見、取、疑、嫉、慳。
  三縛 貪、瞋、痴。
  十纏 無慚、乃至覆。
  六隨眠 貪、瞋、無明、慢、疑、見。
  十隨眠 貪、乃至戒。
  五蓋 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
  色等五欲 色、聲、香、味、觸。
  財等五欲 財、色、名、食、睡。
  六欲 色、乃至人相。
  有無二見 有、無。
  斷常二見 斷、常。
  七見 邪、我、常、斷、戒盜、果盜、疑。
  四見三 單複、具足。
  單四見 有、無、亦、非。
  複四見 (有、無。)(有、無、亦、非。)
  具足四見 (有、無、亦、非。)(有、無、亦、非。)
  一異四見 一、異、亦、非。
  十四難 常、邊、如去、各四句及一、異。
  十四難之六十二見 略。
  身邊之六十二見 略。
  邊邪之六十二見 略。
  本末之六十二見 略。
  一百八見 略。
  八萬四千塵勞 略。
  八倒 常、樂、我、淨、及四非。
  八迷或八病 生、滅、去、來、一、異、斷、常。
  生病 自、他、俱、非。
  自生 神我、五陰、唯性、唯理等四。
  他生 有情、非有情、非有情非無情等三。
  俱生 有情、非有情二。
  非俱生 虛空、自然、強伏無所有、三。
  滅病 自他、共、不共、三。
  自滅 身、陰、業、(現、未)三。
  他滅 有情、無情、非有情非無情、三。
  常病 我、法、他有情、他非有情、四。
  斷病 三世、七種、四大、涅槃、因緣、果報、因果。
  一病 因果、身神、我陰、總聚、相續。
  異病 因果、身神、我陰、邊無邊、體相。
  來病 如來、無明、來者、來法、來處、處、諸緣、妄計清淨、鬼神、阿修羅、所依諦。
  出病 生死、覺、出者、出法、出處、宿生、我慢、性、妄計、想、福德、世情。
  十六知見 我乃至見者。
  三妄執 略。
  五根本煩惱 貪、瞋、痴、慢、疑。
  一百六十心 五根本煩惱,五次自倍,一倍十,二倍二十,三倍四十,四倍八十,五倍一百六十。 解 解總目錄
  一切行道人,須得正解,如人行路,貴須有目,眾生有惑,道人得解,所謂解者。 法數 法數總目錄
  名色 略。
  五蘊 色、受、想、行、識。
  六入 內外。
  內六入 眼、至意。
  外六入 色、至法。
  十二處 六根、六塵。
  十八界 六根、六塵、六識。
  七十五法 色法十一,心法一,心所法六種四十六,不相應行法十四,無為法一。
  百法 心法八,心所法六種五十一,色法十一,心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無為法五。
  六大 地、水、火、風、空、識。 色法(二) 色法(二)總目錄
  色法十一 五根、五境、無表色。
  又色法十一 五根、六塵。
  五根 眼、耳、鼻、舌、身。
  六根 五根加意。
  五淨色根 略。
  五塵 色聲、香、味、觸。
  六塵 五塵加法。
  四大 地、水、火、風。
  色五種 極略、極[迴-回+向]、受所引、遍計所起、自在所生。
  二種造色 自類差別、異類差別。
  不相應色三 一處不相離、相雜不相離、和合不相離。
  四大五種因力 生、依、立、持、養。
  色變異三因緣 士夫用、業所作、由勝定。
  共不共四相 共相二(共中共、共中不共)不共相二,(不共中不共、不共中共。)
  共變不障 略。
  受用細辨 略。
  三種成就 種子、自在、現行。 識(二) 識(二)總目錄
  一識 成實論謂眾生唯一識。
  密宗立一識 謂中台大日尊法界體性智。
  二識 阿賴耶、分別事。
  三識 真、現、分別事。
  五識 業、轉、現、知、相續。
  五識 或名前五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
  六識 五識、加意識。
  七識 第七末那識。
  八識 六識加第七末那第八阿賴耶識。
  九識 八識加第九菴摩羅識。
  十識 八識加第九一切一心識(又名多一識)第十一一心識。(又名一切一心識。)
  十一識 身、身者、受者、應受、正受、世數、處、言說、自他差別、善惡兩道差別。
  無量識 密宗立心識實無量也。
  三能變識 異熟、思量、了別。
  六識十名 六識乃至分段死識等。
  七識十名 七識、乃至智障識等。
  八識十名 八識、乃至一切種智識等。
  八識種種名 略。
  本識轉識 略。
  意識四種 獨頭、五同緣、五俱、五後。
  五種意識 定中、散位、夢中之三獨頭、明了、亂。
  賴耶三境 種子、五根、器界。
  賴耶三位 我愛執藏、現行善惡業果相續、執持。
  賴耶三相 自、果因。(即藏、異熟、種子。)
  三藏 能、所、執。
  八識所依所緣 略。
  諸識俱有所依 略。
  五識俱有所依四 同境、分別、染淨、根本。
  眼識九緣生 空乃至能生種子。
  耳識八緣生 同眼識除明。
  鼻舌身識七緣生 同耳識除空。
  第六識五緣生 根、境、作、意、根本第八、能生種子。
  第七八識四緣生 俱有依、所緣、作意、能生種子。
  五識離合取境 鼻、舌、身、合,眼、耳、離。
  識大形色 略。 心所等法 心所等法總目錄
  心所四十六 大地法十,大善地法十,大煩惱地法六,大不善地法二,小煩惱地法十,不定地法八。
  十地法十 愛、乃至三摩地。
  大善地法十 信、乃至勤。
  大煩惱地法六 痴、乃至掉舉。
  大不善地法二 無慚、無愧。
  小煩惱地法十 忿、乃至憍。
  不定地法八 尋、乃至疑。
  心所五十一 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定四。
  遍行五 作意、觸、受、想、思。
  五受 苦、樂、憂、喜、捨。
  別境五 欲、勝解、念、三摩地、慧。
  善十一 信、乃至不害。
  煩惱六 貪、乃至不正見。
  隨煩惱二十 忿、乃至散亂。
  不定四 睡眠、惡作、尋、伺。
  不相應行法十四 得、乃至句身。
  心不相應行法二十四 得乃至不和合性。
  無為法三 擇滅、非擇滅、虛空。
  無為法五 虛空、乃至真如。 雜明 雜明總目錄
  有漏無漏 略。
  三種有漏 略。
  六種有漏 自性、乃至種類。
  相等四分 相、見、自證、證自證。
  自共二相 自、共。
  三境 性、獨影、帶質。
  性境二種 無本質、有本質。
  獨影境二種 無質、有質。
  帶質境二種 真、似。
  性境三不隨 性、種、繫。
  帶質三通情本 性、種、繫。
  三量 現、比、非。
  非量二種 似現、似比。
  三性 善、惡、無記。
  二無記 有覆、無覆。
  四無覆 異熟、威儀、工巧、變化。
  欲界四心 善、不善、有覆、無覆。
  色無色界三心 善、有覆、無覆。
  三分別 自性、隨念、計度。
  二自性分別 尋伺、非尋伺。
  三計度分別 尋伺、非尋伺。
  二門 真如、生滅。
  真如二義 空、不空。
  阿梨耶識二義 覺、不覺。
  覺 本、始、究竟、非究竟、相似、隨分、不。
  本覺隨染二相 智淨、不思議。
  覺體四相 如實空、因薰習、法出離、緣薰習。
  不覺三相 無明業、能見、境界。
  不覺六相 智、相續、執取、計名字、起業、業繫苦。
  覺不覺二相 同、異。
  意五種 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
  染心六種 執相應染、乃至根本業不相應染。
  生滅二相 麤、細。(相應、不相應。)
  生滅二依 依因、依緣。(不覺、妄作境界。)
  薰習四義 淨法、一切染因、妄心、妄境界。
  二妄境薰 增長念、增長取。
  二妄心薰 業識根本增長、分別事識。
  二無明薰 根本、所起見愛。
  妄心薰習二種 分別事識、意。
  真如薰習二種 自體相、用。
  用薰習二 差別緣、平等緣。
  差別緣二 近、遠。
  近遠緣二 增長行、受道。
  體用薰習二 相應、未相應。 因果(二) 因果(二)總目錄
  四緣 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
  因緣二 種子、現行。
  所緣緣二 親、疏。
  名言種子二 表意、顯境。
  種子二緣 因、增上。
  五果 異熟、等流、離繫、士用、增上。
  因果二 同時、異時。
  十二因緣 無明、乃至老死。
  緣起五釋 略。
  十二因緣四分 能引、所引、能生、所生。
  能引 無明、行二。
  所引 識、至受、五。
  能生 愛、取、有、三。
  所生 生、老死、二。
  無明發業十一殊勝 所緣、乃至對治。 空(四) 空(四)總目錄
  生法二空 生、法,或我法,或人法。
  內外二空 內、外。
  但不但二空 但、不但。
  我等三空 我、法、俱。
  空等三空 空、無相、無作。
  法相等四空 法相、無法、自性、他法。
  五蘊等六空 五蘊乃至十二因緣。
  果報等六空 果報乃至義。
  相空等七空 相、乃至彼彼。
  內空等十一空 內、外、內外、有為、無為、無始、性、無所有、第一義、空、大。
  十三空 十一空加波羅密、因、佛果,但除無所有。
  十六空 內乃至無性自性。
  十八空 內乃至無性自性。
  又十八空 內乃至無法有法。
  二十空 內乃至無性自性。 性(二) 性(二)總目錄
  法性十二種異名 真如、法界、法性、不虛妄性、不變異性、平等性、離生性、法定、法住、實際、虛空界、不思議界。
  七種異名 真如、無義性、空性、無相、實際、勝義、法界。
  四種異名 勝義、真如、法界、實際。
  又四種異名 一如、法性、實際、實相。
  七種異名 自性清淨心、真如、佛性、法身、如來藏、法界、法性。
  事理二種法性 事、理。
  事實二種法性 事、實。
  總別二性 總、別。
  二佛性 理行。
  三佛性 自性住、引出、至德果。
  三因佛性 正因、了因、緣因。
  五佛性 三因、加果、果果。
  二種性 聖、愚夫。
  六種性 習種性乃至妙覺性。
  三性 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
  三無性 相、生、勝義。 理 理總目錄
  一念三千 一念具三千世間。
  三千世間 千如各有三世間。
  三世間 眾生、國土、五陰。
  千如 百界各具十如是。
  十如是 如是相、乃至如是本末究竟等。
  百界 十界、各具十界。
  十界 六凡、四聖。
  六凡 地獄、畜生、餓鬼、修羅、人、天。
  四聖 聲聞、緣覺、菩薩、佛。
  又十法界 五凡、五聖。
  五凡 地獄、餓鬼、畜生、人、阿修天。
  五聖 聲聞、緣覺、菩薩、權佛、實佛。
  四法界 事、理、理事無礙、事事無礙。
  五法界 有為、無為、亦有無為、非有無為、無障礙。
  一真法界 略。
  法界三觀 真空、無礙、含容。
  真空觀四句 會色歸空、乃至泯絕無寄。
  真空觀十門 色非斷空、乃至泯絕無寄。
  無礙觀十門 理遍於事、乃至事法非理。
  含容觀十門 理如事法、乃至普融無礙。
  交涉門四句 一攝一、一入一等。
  相即門四句 攝一入一等。
  普容門兩種四句 初重、二重。
  普容門初重四句 一法攝一入一等。
  普容門二重四句 一切攝一入一等。
  十玄門 同時具足相應,乃至主伴圓明具德。
  六相 總、別、同、異、成、壞。
  諸法混融無礙十故 唯心所現、乃至神通解脫。
  一心 略。
  三大 體、相、用。
  二門 真如、生滅。
  二諦 真、俗。
  三諦 真、俗、中。
  三觀 空、假、中。
  三假 因成、相續、相待。
  八不 不生乃至不出。
  二無我 人、法。
  二空 境、識。
  四不生 不自、他、共、無因。
  十住心 異生羝羊、乃至秘密莊嚴。
  四曼 大、三、法、羯。
  三密 身、口、意。
  無相 略。
  法性 略。
  法相 略。
  唯識 略。
  緣起 略。
  十真如 遍行、乃至業自在等所依。
  安立非安立二真如 安立、非安立。
  不變隨緣二真如 不變、隨緣。
  二如來藏 空、不空。
  三如來藏 隱覆、含攝、出生。
  一理 略。
  第一義 略。
  一實諦 略。
  一實相印 略。
  一實境界 略。
  一法界 略。
  一真法界 略。
  一藏 略。
  一致 略。
  一源 略。
  一體 略。
  一如 略。
  一因 略。 事 事總目錄
  兩部曼荼羅 胎、金。
  二重曼荼羅 略。
  十三大院 略。
  九會 略。
  四百十四尊 略。
  三十七尊 略。
  胎藏五佛 略。
  胎藏界九尊 略。
  胎藏三部 佛部、蓮華部、金剛部。
  金剛五部 蓮華、金剛、佛、寶、羯磨。
  兩界種子 略。
  三部種子 略。
  三部主 略。
  五部主 略。
  三部母 略。
  五部母 略。
  三部明妃 略。
  三部明王 略。
  三部忿怒 略。
  五部忿怒 略。
  三部數珠 略。
  五部念珠 略。
  三部色 略。
  五部色 略。
  三部護摩法 略。
  五佛座 略。
  十指以五大名 左右順小、四、中、食、大、名、地、水、火、風、空。
  十指以十波羅密名 左右或右左順小四中、食、大,名檀乃至智。
  十指以五根名 左右順小、四、中、食、大,名信、進、念、定、慧。
  十指以五蘊名 左右順小、四、中、食、大,名色、受、想、行、識。
  十指配五佛頂 左右順小、四、中、食、大,名勝、高、光、蓋、輪。
  左右手二名 止、觀或,定、慧,或福、智,或權、智,或日、月。
  十指之名 十度或十峰、或十輪。
  四恩 父母、國王、眾生、三寶。
  母十德 名大地、乃至名與業。
  國王十德 能照、乃至人主。 業 業總目錄
  一切凡夫,有種種業,所謂業者。
  愛見行 愛行、見行。
  三行 福、罪、不動。
  三業 身、口、意。
  同別二業 同、別。
  引滿二業 引、滿。
  三業 順現法受、順生受、順後受。
  四業 三業、加順不定受。
  定不四業 異熟定、時分定、二俱定、二俱不定。
  決定三業 作業、受異熟、分位。
  故不故思 故思、不故思。
  故思三 審慮思、決定思、動發勝思。
  故思五 他所教敕、乃至顛倒分別。
  增不增二業 增、不增。
  增長業除十 夢所作、乃至對治所損。
  定不定受二業 定、不定。
  三因業重 意樂、加行、思。
  十惡 身三、口四、意三。
  身三 殺、盜、邪婬。
  口四 妄語、綺語、惡口、兩舌。
  意三 貪、瞋、痴。
  三品十惡 上、中、下。
  五逆 殺父母、破和合僧、出佛身血、殺阿羅漢、破羯磨僧。
  戒取 略。
  邪定 略。
  味禪 略。
  十善 不殺、乃至不痴。
  止行二種十善 止、行。
  三品十善 上、中、下。
  五戒 殺、盜、邪婬、妄、酒。
  行施 略。
  世間禪定 略。 行 行總目錄
  一切行道人,須具足正行,蓋凡夫造業,道人修行,所謂行者。 戒(三) 戒(三)總目錄
  四科 戒法、戒體、戒行、戒相。
  世出世二戒 世、出世。
  性遮二戒 性、遮。
  道定二戒 道共戒、定共戒。
  三律儀 別解脫、靜慮生、道生。
  四戒 解脫、定共、道共、斷。
  四級 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
  在家出家二戒 在家(五戒八戒)、出家(十戒具足戒)。
  八種別解脫戒 比丘、比丘尼、正學、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近住。
  七眾 出家五家、在家二眾。
  出家五眾 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
  在家二眾 優婆塞、優婆夷。
  五篇 波羅夷僧、殘波逸提提、舍尼突、吉羅。
  七聚 五篇、加偷遮蘭、惡說。
  八段 波羅夷、乃至滅諍。
  具足戒 比丘戒、比丘尼戒。
  二百五十戒 四波羅夷、乃至七滅諍。
  五百戒 八波逸提、乃至七滅諍。
  十戒 不殺、乃至不得蓄錢金銀寶物。
  六法 不得染心相觸,乃至飲酒。
  八敬戒 略。
  五戒 不殺生、不偷盜、不邪婬、不妄語、不飲酒。
  八戒 不殺、乃至不非時食。
  三皈 皈依佛、法、僧。
  二種三皈 翻邪、重受。
  開遮 略。
  持犯 略。
  二種持 止持、作持。
  二種犯 止犯、作犯。
  三師 戒和尚、羯磨師、教授師。
  七證 七證明師。
  隨離二戒 隨相、離相。
  三聚淨戒 攝律儀、攝善法、攝眾生。
  梵網戒 十重、四十八輕。
  十重戒 殺生、乃至謗三寶。
  四十八輕戒 不輕師友、乃至破法。
  秘密三昧耶戒 略。
  十重戒 菩提心不可退等。 定 定總目錄
  七種定名 略。
  小乘二種禪 共(世間禪)、不共。
  世間禪 十二門禪。
  十二門禪 四根本、四無量、四無色。
  四根本禪 初、二、三、四。
  四無量心 慈、悲、喜、捨。
  四無色 空、識、無所、非想。
  六行觀 厭苦、乃至忻出。
  小乘不共禪 亦世間亦出世間、出世間。
  亦世間亦出世間禪 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觀。
  出世間禪 觀、鍊、薰、修。
  觀禪二種 壞法、不壞法。
  壞法禪 九想、八念、十想。
  不壞法禪 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
  六妙門 數、隨、止、觀、還、淨。
  十六特勝 知息入、乃至觀棄捨。
  通明觀 觀息、色、心、三事俱無。
  九想 胖脹、乃至燒。
  八念 念佛、乃至念死。
  十想 無常、乃至盡。
  八背捨 內有色相外觀色、乃至無所有處。
  八勝處 內有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乃至白勝處。
  十一切處 青、乃至識。
  九次第定 初禪、乃至滅受想。
  師子奮迅三昧 略。
  超越三昧 略。
  大乘共不共禪 略。
  九種大禪 自性禪、乃至清淨淨禪。
  自性禪 略。
  一切禪 善法樂住等三。
  難禪 第一二三。
  一切門禪 有覺有觀等四。
  善人禪 不味著等五。
  一切行禪 善禪、乃至現法樂住第一義禪十三。
  除惱禪 咒術所依、乃至等作等八。
  此世他世樂禪 神足變現調伏眾生、乃至暫息惡報放光明九。
  清淨淨禪 世間清淨、乃至煩惱智障斷清淨十。
  一行三昧 略。
  三三昧 有覺有觀、無覺有觀、無覺無觀。
  四種三昧 坐、行、半、非。
  五種三昧 地、水、風、金沙、金剛輪。
  十喻三昧 幻、乃至化。
  十種三昧 普光明、乃至無礙輪等十。
  百八三昧 首楞嚴、乃至離著虛空不染。
  阿字月輪觀 略。
  月輪觀之五種三昧 剎那心、流注心、甜美心、摧散心、明鏡心。
  五相成身觀 通達菩提心、乃至佛身圓滿。
  五字嚴身觀 略。
  坐禪 略。
  結跏 全、半。
  全結跏 吉祥、降魔。 慧 慧總目錄
  聲聞慧 四諦。
  緣覺慧  十二因緣。
  四諦 苦、集、滅、道。
  道諦 七科、三十七道品。
  七科三十七道品 四念處、乃至八正道。
  四念處 身、受、心、法。
  四正勤 惡已生斷、未生不生、善已生增長、未生令生。
  四如意足 欲、念、進、慧。
  五根 信、進、念、定、慧。
  五力 信、進、念、定、慧。
  七覺支 擇、進、喜、除、捨、定、念。
  八正覺 正見乃至正定。
  三十四心 十六心思維,十八心真無漏慧。
  十六心 八忍、八智。
  十八心 九無礙、九解脫。
  八忍 四法忍、四類忍。
  四法忍 苦、集、滅、道、四法忍。
  四類忍 苦、集、滅、道、四類忍。
  八智 四法智、四類智。
  四法智 四諦四法智。
  四類智 四諦四類智。
  九無礙 略。
  九解脫 略。
  三解脫 空、無相、無願。
  十六行 四諦下各四行。
  苦下四行 無常、苦、空、無我。
  集下四行 集、因、緣、生。
  滅下四行 盡、滅、妙、出。
  道下四行 道、正、跡、乘。
  十二因緣 無明、乃至老死。
  十二因緣三世因果 過去二因,現在五果三因,未來二果。
  十二因緣三道 惑、業、苦。
  約二世明十二因緣 略。
  約一念明十二因緣 略。
  十二因緣生滅二種觀 略。
  共不共二般若 共、不共。
  世出世二般若 世、出世。
  實相觀照二般若 實相、觀照。
  方便等三般若 實相、觀照、方便。
  文字等三般若 實相、觀照、文字。
  五般若 實相、觀照、文字、境界、眷屬。
  六慧 聞、思、修、無相、照寂、寂照。
  六現觀 思、乃至究竟。
  七知 法、義、時、足、自、眾、尊、卑。
  八覺 少欲乃至無戲論。
  觀察取相二智 觀察、取相。
  實權二智 實、權。
  如理如量二智 如理、如量。
  根本後得二智 根本、後得。
  一切等三智 一切、道種、一切種。
  世等三智 世、出世、出世上上。
  四智 義、法、辭、樂說、四無礙。
  五後得智 通達、隨念、安立、和合、如意。
  十一智 世俗、乃至如實。
  十智 三世、乃至無邊諸佛。
  十種善巧智 了達佛法甚深、乃至證入平等佛法。
  十種廣大智 知一切眾生心行、乃至知一切佛法深密理趣。
  十種智明 知眾生業報、乃至以無著心濟度眾生。
  善知他心等十種智明 善知他心、乃至深入未來際劫。
  三句 略。
  三種菩提心 勝義、行願、三摩地。 波羅密 波羅密總目錄
  六波羅密 檀、乃至般若。
  十波羅密 施、乃至智。
  六度 施、乃至慧。
  廣六度行 略。
  波羅密具五種心 知實相、起慈悲、發願、迴向、具足方便。
  波羅密具七相 安住、乃至清淨。
  檀波羅密二 財、法。
  施三 財、法、無畏。
  尸羅波羅密二 在家、出家。
  戒三 律儀、攝善法、饒益有情。
  羼提波羅密二 生忍、法忍。
  生忍二 順、逆。
  法忍二 心、非心。
  忍三 耐怨害、安受苦、諦察法。
  毘梨耶波羅密二 身、心。
  精進三 被甲、攝善、利樂。
  禪波羅密二 世間、出世間。
  出世間禪二 出世間、出世間上上。
  靜慮三 安住、引發、辦事。
  般若波羅密三 聲聞慧、緣覺慧、佛慧。
  聲聞慧三 學、無學、非學非無學。
  又般若三 生空、法空、俱空。
  方便二 迴向、拔濟。
  願二 求菩提、利樂他。
  力二 思擇、修習。
  智二 受用法樂、成熟有情。 止觀 止觀總目錄
  繫緣等三止 繫緣、制心、體真。
  方便等三止 體真、方便、離二邊分別。
  九住心 安、乃至持。
  二種觀 惟識、實相。
  三觀 空、假、中。
  三種三觀 別相、通相、一心、各三觀。
  法界三觀 真空、理事無礙、周遍含容。
  圓覺三觀 奢摩他、三摩缽提、禪那。
  南山三觀 性空、相空、惟識。
  五觀 真、乃至慈。
  五重唯識觀 遣虛存實、乃至遣相證性。
  六門觀 顯體、乃至起六觀。
  起二用 海印森羅常住、法界圓明自在。
  示三遍 一塵普周法界等三。
  行四德 隨緣妙用無方德等四。
  入五止 照法清淨離緣止等五。
  起六觀 攝境歸心真空觀等六。 雜明(二) 雜明(二)總目錄
  三業清淨 身、口、意。
  四威儀具足 行、住、坐、臥。
  三千威儀 略。
  八萬細行 略。
  三業供養 身、口、意。
  三業相應 身、口、意。
  三秘密 印契、真言、觀想。
  三句 菩提心、大慈悲、方便。
  十二合掌 堅實、虛心、未敷蓮、初割蓮、顯露、持水、歸命、反叉、反背互相著、橫[(扣-口)*主]指、覆手向下、覆手。
  四種拳 蓮華、金剛、外縛、內縛。
  三衣 下(五條)、中(七條)、上(九至二十五條)。
  苦行 略。
  乞食 略。
  長坐不臥 略。
  懺悔五法 略。
  三種懺悔 作法、取相、無生。
  事理二懺 事、理。
  三品懺悔 上、中、下。
  懺儀 略。
  發心 略。
  觀照 略。
  觀察 略。
  觀念 略。
  觀想 略。
  發願 總願、別願。
  四弘誓願 度、解、安、涅槃。
  二利 自利、利他。
  二十五方便 具五緣、訶五欲、棄五蓋、調五事、行五法。
  具五緣 持戒清淨等。
  訶五欲 訶色、聲、香、味、觸。
  棄五蓋 棄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
  調五事 調心、身、息、眠、食。
  行五法 欲、精進、念、巧慧、一心。
  七方便 五停心、別相念、總相念、煖、頂、忍、世第一。
  五停心 不淨、慈悲、數息、因緣、念佛。
  別相念 不淨、苦、無常、無我。
  十二頭陀行 住阿闌若、乃至但坐不臥。
  三慧 聞、思、修。
  三斷 見、修、非、三所斷。
  四正斷 斷、律儀、隨護、修、四斷。
  四對治 厭患、斷、持、遠分。
  一行 略。
  二行 頓成、遍成。
  二觀行 尋伺、真如。
  三種忍行 身、口、意。
  四安樂行 身、口、意、誓願。
  身安樂行 遠離豪執等四。
  口安樂行 不樂說人及經典過四。
  意安樂行 不嫉諂四。
  入道四行 理入、行入。(報冤、隨緣、無所求、稱法。)
  五行 聲、梵、天、嬰兒、病。
  修忍五相 眾生、法、無常、苦、無我、我所。
  六調伏 性乃至熟調伏印。
  二種資糧 福德、智慧。
  近善知識等四善法 近善知識、乃至如說修行。
  樂住林間等四善法 樂住林間、乃至勤行精進。
  修行四法 不捨菩提心、乃至不捨阿練若。
  十種修三昧法 摧抑我慢、乃至常念三昧。
  破二執 我、法。
  除二障 理、事。
  印二空 境空、識空。
  無得 略。
  二轉依 轉煩惱依菩提、轉生死依涅槃。
  轉依六種 損力益能轉至廣大轉。
  四種轉依 能轉道、所轉依、所轉捨、所轉得。
  能轉二種 能(伏、斷)道。
  所轉二種 持種依、迷悟依。
  所轉捨 所斷捨、所棄捨。
  所轉得 所顯得、所生得。
  轉蘊成身 轉五蘊、成五分法身。
  五分法身 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
  三德 法身、解脫、般若。
  轉五蘊成三德 色成法身,受、想、行三成解脫,識成般若。
  轉識成智 八識、成四智。
  三學對治三毒 略。
  六度對治六敝 略。
  三密對治三業 略。
  教理行證四 略。
  教理行果四 略。
  教行證三 略。
  境行果三 略。
  境智行三 略。
  境教理行果五 略。
  總持 略。
  教觀 略。
  持律 略。
  參禪 略。
  念佛三種 稱名、觀想、實相。
  念佛四種 定業、散業、有相、無相。
  持明 聞、義、咒、忍。
  持念 略。
  持誦 略。
  二種卻魔法 修止、修觀。
  六種卻魔法 覺悟無惑,乃至增進功行。
  治心病 對麤病真實修行,對細病不存執見。
  治身病 正、助。
  正治身病 略。
  助治身病 信、乃至遮禁十。
  三部灌頂 事業、密印、心授。
  五部灌頂 三部加光明、甘露。
  事業灌頂三種 結緣、學法、傳法。
  四種檀法 息災、增益、降伏、愛敬。
  五種檀法 四種、加鉤召。 倫理 倫理總目錄
  五事敬父母 供養無乏、乃至不斷父母所作正業。
  五事事父母 念家事、乃至承父母之歡心。
  又五事事父母 念治生、乃至父母有病恐懼求醫治之。
  視子五事 使去惡就善、乃至給與家中所有。
  事夫五事 夫從外來當起迎之等。
  對夫十四事 所作須盡心等。
  為女人者五事 應晚眠早起等。
  五種婦法 如母之婦、乃至如夫之婦。
  婦人五事 情無憍慢、乃至善名稱揚。
  婦三惡法 未瞑已眠等。
  為人婦四事 似母、乃至似婢。
  為婦五事 出入當敬婦等。
  五事安養其婦 正心敬之等。
  敬奉師長五事 供給所需、乃至從師聞法善持不忘。
  事師五事 當敬憚之、乃至當從後稱譽。
  五事視弟子 順法調御、乃至盡己所知誨授不吝。
  五事可教訶弟子 不信、乃至近惡知識。
  教訶弟子五法 不語共語、乃至不同室。
  王行四恩 當布施給護不足等。
  居位者五不可 不可貪心、乃至快心。
  奉事主五事 早起、乃至稱揚主名。
  於僮使五事 隨能使役、乃至縱其休假。
  朋友三要法 見失輒相曉諫等。
  親友具七法 能作所難作、乃至貧賤不輕。
  朋友五事 見作罪私往屏處諫曉呵止之等。
  友有四品 如花、乃至如地。
  惡知識四輩 內有怨心外強為智識等。
  又惡知識四 難曉諫等。
  又惡知識四 小侵之便大怒等。
  善知識四輩 外如怨家內有厚意等。
  又善知識四輩 見人貧窮悴乏令治生等。
  又善知識四輩 如吏所捕等。
  親屬五事 彼此若作惡業須常相勸化呵諫至改去而止等。
  所奉四事 為敬養父母妻子等。
  有國七法不衰 數相聚會講論政事修備自守等。
  勝光問國王法 略。 報境與證位 報境與證位總目錄
  一切凡夫,受種種報境,一切聖人,得種種證位。 六道報境 六道報境總目錄
  三界 欲、色、無色。
  三有 即三界。
  六道 地獄、畜生、餓鬼、修羅、人、天。
  六凡 即六道。
  九地 雜居、乃至非想。
  九有 即九地。
  二十五有 略。
  地獄 八寒、八熱、十六遊增等。
  八寒地獄 皰、乃至白蓮花等八。
  八熱地獄 等活、乃至阿鼻等八。
  十六遊增小獄 黑沙、乃至寒冰等十六。
  餓鬼 無財、少財、多財。
  無財鬼 炬口、鍼咽、臭口。
  少財鬼 鍼毛、臭毛、大癭。
  多財鬼 得棄、得失、勢力。
  勢力鬼 夜叉羅剎毘舍闍。
  修羅 畜、鬼、人、天。
  四洲 北俱盧、西牛賀、東勝神、南膽部。
  四輪王 金、銀、銅、鐵。
  十仙 地行、乃至絕行。
  二十八天 六欲天、十八色天、四無色天。
  六欲天 四王、乃至他化。
  四王天 持國、增長、廣目、多聞。
  忉利天 善法堂,東南西北各八。
  十八色天 初、二、三、四、禪。
  初禪三天 梵眾、梵輔、大梵。
  二禪三天 少光、無量光、光音。
  三禪三天 少淨、無量淨、遍淨。
  四禪九天 無雲、乃至色究竟九天。
  無色四天 空、識、無所、非想。 四聖證位 四聖證位總目錄
  四聖 聲聞、緣覺、菩薩、佛。
  聲聞五位修證 資糧、加行、通達、修習、無學。
  資糧位 五停心、別相念、總相念。
  加行位 煖、頂、忍、世第一。
  通達位 預流向、預流果。
  修習位 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羅漢向。
  無學位 羅漢果。(有餘、無餘涅槃。)
  聲聞四果 須陀洹、斯陀舍、阿那舍、阿羅漢。
  九種羅漢 退守乃至俱解脫。
  二種緣覺 獨覺、因緣覺。
  小大二種緣覺 小、大。
  大乘五十五位 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十地、等覺。
  五十二位 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
  四十二位 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
  四十位 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
  十信位 信、乃至願。
  十住位 發心、乃至法王子。
  十行位 歡喜、乃至灌頂。
  十迴向位 救一切眾生離眾生相,乃至法界無量。
  四加行位 煖、頂、忍、世第一。
  十地位 歡喜、乃至法雲。
  等覺位 略。
  大乘四果 初地、八地、十地、佛地。
  聲聞得果時期 三生六十劫。
  緣覺得果時期 百劫。
  成佛時期 三祗、不空、一念、自在。
  三劫 初、二、三。
  十地 歡喜、乃至法雲。
  十地二種 本有無垢、修生顯得。
  十六大菩薩。 略。 發相 發相總目錄
  既行之後,必有所證,未證之前,先有發相。 利弊 利弊總目錄
  布施十種利益 降伏慳吝、乃至不離知識。
  持戒十種利益 滿足智願、乃至不乏信財。
  慈忍十種利益 火不能燒、乃至不離喜樂。
  精進十種利益 他不折伏、乃至如優缽羅華。
  禪定十種利益 安住儀式、乃至解脫成熟。
  般若十種利益 一切捨不取施想、乃至不樂二乘道。
  多聞十種利益 知煩惱助、乃至不畏惡道。
  說法五福德 長壽、多財、端正無比、名譽遠聞、聰明大智。
  聞經八種功德 端正好色、乃至眷屬強盛。
  講經四益 國土吉祥益,輔臣和樂益,國人富壽益,法師自利利他益。
  僧五淨德 發心離俗、乃至志求大乘。
  法師十德 善知法意、乃至成就忍力。
  日喻菩薩十善 破無明暗、乃至具大神通。
  月喻菩薩十善 皆生歡喜、乃至具大神通。
  有漏四種過失 不寂靜、內外變異、發起惡行、攝受因。
  發相 善根、惡根。
  善根發相 內、外。 魔 魔總目錄
  三魔 煩惱、五陰、生死。
  四魔 三魔、加天魔。
  八魔 四魔、加無常、無樂、無我、無淨之四。
  十魔 蘊、乃至菩提法智。
  三魔 善知識、三昧、菩提心。
  五魔 天、罪、行、惱、死。
  五陰魔 色、受、想、行、識。
  色陰魔十 出礙、乃至變形。
  受陰魔十 悲愍、乃至愛欲。
  想陰魔十 怪鬼、乃至天眷。
  行陰魔十 無因、乃至涅槃。
  識陰魔十 冥諦、乃至獨倫。
  二類魔 界內、界外。
  界內魔十 精靈、乃至心念。
  界外魔十 三昧、乃至果位。 病障 病障總目錄
  心病 麤二、細二。
  身病 四大五藏得、鬼神所作、業報所感。
  五障 煩惱、業、生、法、所知。 報相與果理 報相與果理總目錄
  凡夫受報,聖人證果。報有生滅之相,果具真常之理。 生滅(三) 生滅(三)總目錄
  生滅四相 生、住、異、滅。
  四相二種 一期四相、剎那生滅。
  一期四相 有情、無情。
  有情一期四相 生、老、病、死。
  無情一期四相 成、住、壞、空。
  三道 惑、業、苦。
  三時報 現、生、後。
  總別二相 總、別。 真常(二) 真常(二)總目錄
  真實四相 常、樂、我、淨。
  七常住果 菩提、乃至大圓鏡智。
  三覺 自覺、覺他、覺行圓滿。
  三菩提 真性、真智、方便。
  四智 大圓鏡、平等性、妙觀察、成所作。
  五智 四智、加法界體性智。
  二涅槃 有餘、無餘。
  三涅槃 性淨、圓淨、方便淨。
  四涅槃 本來自性清淨、有餘依、無餘依、無住處。
  二解脫 略。
  無漏界 略。
  不思議 略。
  善 略。
  常 略。
  安樂 略。
  大牟尼 略。
  法身 略。 正報與佛身 正報與佛身總目錄
  凡夫有受報之正報,佛具果證之佛身。 正報 正報總目錄
  有情四有 生、死、中、本。
  中陰 略。
  四生 胎、卵、濕、化。 佛身(二) 佛身(二)總目錄
  生法二身 生、法。
  真應二身 真、應。
  實相為物二身 實相、為物。
  真化二身 真、化。
  常無常二身 常、無常。
  實化二身 實、化。
  理智二法身 理、智。
  果極應化二法身 果極、應化。
  自性應化二法身 自性、應化。
  法性方便二法身 法性、方便。
  理事二法身 理、事。
  言說證得二法身 言說、證得。
  自性等三佛身 自性、受用、(自、他)變化。
  法報應三身 法、報、應。
  法報化三身 法、報、化。
  法應化三身 法、應、化。
  法化等三身 法化、五分、實相。
  但空等三身 但空、即假、即中。
  化身等四身 化身、功德佛、智慧佛、如如佛。
  自性等四身 自性、自受用、他受用、變化。
  法報等四身 法、報、應、化。
  如如智等五法身 如如智、功德、自變化、虛空。
  理智等六身 理法乃至劣應。
  菩提等十身 菩提乃至法。
  融三世間十身 眾生、乃至虛空。
  十個等量身 一切眾生、乃至寂滅涅槃界。
  四身 自性、受用、(自、他)變化,等流。
  三種輪身 自性、正法、教令。 依報與佛土 依報與佛土總目錄
  凡夫受托於依報,諸佛自具其佛土。 依報 依報總目錄
  十方 四方、四維、上下。
  三世 過、現、未。
  一世界 一初禪。
  三千大千世界 小千、中千、大千。
  小千世界 千世界、一二禪。
  中千世界 千小千、一三禪。
  大千世界 千中千、一四禪。
  劫 小、中、大。
  小劫 增劫、滅劫。
  中劫 二十小劫。
  大劫 四中劫,成、住、壞、空。 佛土(二) 佛土(二)總目錄
  三佛土 法性、受用、(自、他)變化。
  四土 凡聖、方便、實報、常寂光。
  真化二土 真、化。
  真佛方便化身二土 真佛、方便化身。
  法界宮 略。 穢相與相好 穢相與相好總目錄
  凡夫有種種穢相,諸佛具種種相好。 穢相 穢相總目錄
  天命終五衰相 小、大。
  小五衰相 略。
  大五衰相 略。
  趣生相 略。
  人生受生相 略。
  人生虫寓相 略。
  人死捨報相 略。
  五種死相 略。
  人命終趣生相 略。
  人生業相 略。 相好 相好總目錄
  三十二相 足平安,乃至肉頂髻。
  八十種好 無見頂,乃至手足有德。
  八音 極好、乃至不竭。
  三念處 不憂、不喜、行捨。 穢惡與莊嚴 穢惡與莊嚴總目錄
  世界充滿一切穢惡,佛土具足無盡莊嚴。
  世間四劫 成、住、壞、空。
  三災 小、大。
  小三災 刀兵、疾疫、饑饉。
  大三災 水、火、風。
  大三災壞劫 火壞初禪,水壞二禪,風壞三禪。
  娑婆世界 略。
  一浮幢佛剎 略。
  華藏世界海 略。
  遍照十方熾然世界種 略。 縛礙與德用 縛礙與德用總目錄
  一切凡夫受業報縛礙,諸佛具自在德用。 縛礙 縛礙總目錄
  身心二苦 身、心。
  內外二苦 內、外。
  三苦 苦、壞、行。
  八苦 生苦、乃至五陰盛苦。
  無常 略。
  無我 略。
  七不淨 種子乃至究竟。
  總別二報 總、別。
  六道因果 略。 德用 德用總目錄
  二德 智、斷。
  三德 法身、般若、解脫、三,具常、樂我、淨、四德。
  三明 宿命、天眼、漏盡。
  六通 天眼、乃至漏盡。
  十力 知是處非處智、乃至知永斷習氣智。
  四無所畏 一切智、漏盡、說障道、說盡苦道。
  十八不共法 身無失、乃至智慧知現在世無礙。
  法界定 略。
  三輪 神通、記心、教誡。
  二輪 正法、教令。
  三種常住 自性、不斷、相續。